悬疑程度不及《十二怒汉》。
故事是挺好的,但叙事方式太单一~看到最后有惊喜。
正义也许真是盲目的。
法律不过是人定的游戏,强者总能推翻。
真的只有强者才能维护正义。
一家枪械公司为了盈利贩卖枪械,甚至贩卖给一些罪犯,一些没有理性的孩童。
结果造成社会的种种悲剧,终于有人响法庭发出控告要求公司索赔赔偿。
但也有一些人民是支持贩卖枪支的,那样就能更轻松的得到武器。
从而这官司变得模棱两可。
鲁尔律师为了这场官司准备了好长时间认为胜算在握。
而蓝金律师却有一项非常棘手的技能,他有专门的团队能洞察与操控陪审团。
双方在法庭提供的100人内选取12名陪审团3名候补。
蓝金的团队很快就察觉选取期间发现一个极度反对枪械贩卖的神经质人员,并反对录用。
当选取男主时,本是反对其漫无纪律的未知因素。
但男主机智故意表露贪财的目的参加陪审团后被录用。
虽不知男主与女主也为了操控陪审团来达到赚钱的目的的。
开始审讯,女主匿名向两位律师发出可收买陪审团胜率。
鲁尔不以理会,而蓝金却感觉受到威胁,并切查此事。
女主响两位律师述说感受爱国情怀,结果在法庭上陪审团在男主得影响下进行爱国宣誓。
这样足以证明女主当真能操控陪审团。
蓝金发出杀手锏,向男主进行入屋偷窃,正好被发现却逮不住的男主。
女主电话威胁蓝金,并施计撤走蓝金所能掌控的其中一位陪审团。
恼怒的蓝金最后派杀手刺杀女主,未遂却被反杀。
女主深切的要求增加交易价格。
官司发展多重波折蓝金收买了鲁尔的重要证人,因此鲁尔对收买陪审团这手段有些动摇,终究道德底线使然拒绝女主的交易。
官司最后还是偏向鲁尔这边,蓝金没招了只能向女主付款交易。
这头刚付款就接到自己派出得密探电话,述说这两个人就是以前曾经发生过类似官司的受害人,并警告立即终止交易。
但太迟了,钱已汇出。
女主收钱后立即联系FBI将这个非法的团队举报。
男主这边利用一个警官为突破点说服其他陪审团。
因此鲁尔赢得这唱本该赢的官司。
蓝金从此再没有可以信赖他手段的官司可接。
这就是两个复仇者为正义用更黑暗的手段打倒那些不遵守法律的歹徒。
假如一个人拿着刚买的枪到大街上杀死了一个无辜的人,那么出售这把枪的或者制造这把枪的人是不是也应该被起诉呢?
如果这个问题交由中国人来回答,将会有一部分人这样反问道“假如一名拿刀行凶的罪犯被起诉,那么是否也要追究卖刀人的怎热呢?
”“当你有了鸡蛋后,你何必去管这只下蛋的鸡是什么样的呢?
”其实,中国人在很多问题上都是深思熟虑的,可是如果在道德层面上中国人总喜欢将问题简单化,问题的症结出在哪我们就直指哪,但我们忽略了是什么引起的症结,这次解决之后,会不会再次出现?
如果这个问题发生在美国,换做以前也不会追究制造商的责任,但是现在这种问题就有可能被追究,很多人说美国是一个什么都有可能的国家,尽管某些事情在一开始看起来是那么不可思议。
话说回来,那究竟是什么让这种可能在美国得以实现呢?
答案是陪审团制度,这种最早来源于英国的审判制最终在北美大陆发扬光大。
影片《失控的陪审团》就讲述了一个关于陪审团制的案例,一名股票商两年前被发疯的同时开枪射死,两年后股票商的妻子将枪支制造商巨头们告上了法庭,要求巨额赔偿,进而引发了一场无比艰难而又惊心动魄的审判。
在美国,被告可以申请由法官来审判还是由陪审团来审判,如果被告申请陪审团来审判,法官就只有做出宣判的权力,最终裁定则掌握在陪审团的手里。
美国的陪审团是由法院根据电话号码随机抽取的,被抽到的人必须接受法院的召唤,最终所有的人中经过法院的筛选原被告双方律师的一致同意后才能留下来,一般来讲陪审团的人数都控制在12人,另外还要有12人的候补陪审团一旦主陪审团员出局则补上。
在案件的审理期间,陪审员都要被隔离,防止受到任何形式的干扰。
说道这里,我们先回到案件上,在以前美国出现过众多的类似于这样的枪击案件,但最终都是以枪械制造商的胜诉告终,在这部电影里,几大制造商花费近千万美金雇佣蓝金这为著名的心理师来替他打赢这个案件,蓝金根据每个陪审团的弱点制订了不同的政策。
而令影片精彩的是陪审团居然有人也在左右陪审团,双方进行了一场生死的较量。
影片快到最后时才证实了这名陪审团员的妹妹正是死于一场枪击案件中,他只为讨个说法,最终的结局是陪审团员判定制造商败诉。
在这个案件里,我们关注的并不只是案件本身的输赢,陪审团只需要做出最终的裁决而不用给任何理由。
那为什么本案如此惹人们关注呢?
在美国的审判案件中,只要某种类似的案件有了判决的先例,专业名称是“判例”,那么以后再遇到这种案件就容易解决的多。
所以,在本案中,只要判定枪械制造商败诉,那么以后的案件中就会有更多的类似于原告这种无辜人的胜诉。
其实,这种做法在美国是非常常见的,特别是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中国的手段一般很隐蔽,但美国人更加聪明,叫陪审团来判定。
陪审团会根据第三国对中国是否构成倾销做出判定。
注意,陪审团管裁决,他们可以不去描述细节,至于为什么的事他们会认为中国人比谁都清楚,所以,一旦开庭,因为有判例,中国企业败诉绝对是板上钉钉。
任何制度也不是完美的,在本案中体现的陪审团被收买的现象可以说是很常见,最主要的是陪审团因为是随机抽取的,人员参差不齐,近些年来,美国关于陪审团的存废问题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但回想一下,正如美国法官自己说的“想一下还有比别的国家的更糟糕的制度吗”,从这一点上出发,虽然有问题,但相比其他国家却还是最公正的,最有效的。
至少现在美国的陪审团制是控制在可控范围内的,因为有时候,正义不仅仅靠法律的公正和法官的无私,这个社会还需要一种道德的审判,判例本身就是为正义壮行,法律不能只是精英的法律,它为保障民权而生,更要靠平民来维护。
公平从来都是相对的,但相对公平对普世大众而言就是公平的!
陪审团制度不仅仅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所专有,中国其实也是借鉴了西方的陪审团制度而在审判过程中由陪审员一起负责审理民商刑等案件,这就能说明陪审制度依然有着合理的存在性。
《失控的陪审团》是一部电影,取源于现实生活,又高于生活,至于本片更是通过多方面的极端化来展现了电影的矛盾冲突。
从片中随机抽取陪审团的过程能看出,陪审团的初衷是希望由普通人的普遍认知来认定是否起诉或者构罪,从概率上讲从海选的陪审团到实际双方都认可的陪审员和后补陪审员会经过筛选和剔除,得到一个美国式民主选择产生的正式的陪审团,这种筛选方式是建立在美国三权分立选举制度上的产物,理论上讲是公平的,但是正如笔者本篇开头第一句话“公正从来都是相对的”,筛选出来的陪审团由于其自身的家庭背景、学识经历、乃至于性别、人种的差异必然会导致不同价值观的取向问题,那么也必然会影响审判的方向和思路,但是陪审团毕竟是公平筛选产物下的产出,他实际上并不是最完美的、最公正的制度,但是除此之外你很难找到另外一个比陪审团制度更好的制度。
陪审员的价值取向实际上是总体反映了这个国家和制度灌输给大众群体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伦理思想,那么由这群陪审员用普世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伦理进行审判,就是否起诉、是否构罪进行裁决,得出的结论符合大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标准,这就是一个相对公平、公正的结果。
当然就本部电影反映的陪审团被操控的情节而言,即便欧美等发达国家,在权利行使被三权分立制度限制的情况下,依然会因为人为的因素被操控,进而对司法的公平和公正产生倾塌。
说明任何制度都不可能绝对的杜绝不公的存在,公允价值只是相对而言。
而且任何一部法律的诞生,都是为了应对某种利益而诞生,维护的只是特定人群、部分群体的利益,从这个角度来看,陪审团被操控显然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毕竟一个国家的组成群体之间在拿不到操控法律制定的权利,就必然会对法律实施过程中的权利进行干预和影响。
因此,法律形象意义上的公正仅仅只是针对特定群体而言,但对于人类而言永远都在为自己的利益制定属于他们自己价值取向的法律。
最初看这部影片时,为枪杀案的受害者的妻子起诉枪支制造商选拔陪审员,因为不了解美国的司法制度,所以刚刚开始看的云里雾里的。
影片主要围绕原告律师和被告律师之间的对决,加上男女主掺杂其中,可能一开始觉得男女主的在整部电影中有些迷,后面一直女主以该案的胜败诉双面向原、被告律师索取巨额。
最后,原告律师秉承着对律师职业的敬畏之心,拒绝了女主,原告律师想堵一把试试看,他认为正义站在他那方;被告律师奈何抵不住压力汇款给女主,对于他来说若是败诉,他的律师生涯几乎是画上句号。
在这之前,他打过的每一场关于枪支的案件都是以胜诉为结果,殊不知真正胜诉其实并非是通过他多么精进的专业技能,而是他以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成功的。
男女主原是来自小镇,小镇学校也发生枪杀案,可是几乎所有人觉得案子可以胜诉,但是最终被告赢得了官司。
男女主怀有一颗正义之心,男主细心敏锐,女主英勇无畏,两人与律师斗智斗勇,最终经过男主与其他陪审员的激烈讨论,让他们由心而选,不要带有任何主观色彩。
最终,原告赢得了这次场官司。
作为一名律师,虽然要服务于当事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为其谋取利益抑或是减少损失,但是我们不能忘记了事实的真相和正义的指向。
不因为任何的小利出卖自己的职业道德,就像是被告律师,他终将以退出该行为代价。
这次的主演是约翰·库萨克,尽管我看了将近半个小时才发现。
女主角则是甜美的蕾切尔·维兹,《康斯坦丁》中的通灵女孩。
剧情其实没太多可以说的,相信你也猜得到最后被告一定会落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
影片最大的看点在于案件中整个陪审团的运作模式,虽然老师上课时也会提到英美法系陪审团挑选什么的,但到底不如这么直观的影片看上去明白(当然,我不清楚它的真实度有多少,起码程序上是不会错的吧)开头只知道对于一个英美法系的律师懂得挑选陪审团组成人员相当重要(这也是看电影得来的指示,《魔鬼代言人》:))看了本片才知道原来还有陪审团顾问这回事。
基本上就是看男女主角如何同被告方的陪审团顾问斗智斗勇,如何巧妙地被选进陪审团名单,如何捕捉痕迹地影响整个陪审团的讨论进程方向,如何让别人以为你有能力操控整个陪审团等等等等,很有些意思。
想起tvb的那些法庭剧,故事本身不见得多么如何,但,摆在法庭里看就是吸人眼球。
我的一篇旧文《我为什么反对陪审团制?
》引起热议,有几百篇评论。
随后,我在《令人担忧的墨西哥司法改革》《警察打小学生与群众送锦旗》批判了民粹主义。
我看了两部电影——《十二怒汉》(12 Angry Men)和《失控陪审团》(Runaway Jury),是关于陪审团的经典电影。
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男孩被指控谋杀父亲,12个人组成陪审团审议。
11个人支持有罪,只有8号陪审员建筑师戴维斯(亨利·方达)反对。
他提出了合理怀疑,然而其他所有人认定男孩杀了人。
戴维斯面对强大压力,只好说,再投一次票,如果没有人支持他,他就随大流。
关键时刻,9号陪审员老人麦卡德支持他。
陪审员一个个转变立场,最终一致认定男孩无罪。
这部电影几乎只有一个场景,即陪审团在评议案件,演了一个半小时,却不觉枯燥。
这部电影不能说明陪审团的优越性,反而说明了陪审团的弊端。
我在前文中指出了审判案件具有偶然性,这部电影说明了陪审团的偶然性。
审理案件本应是最严肃的事情,一些人非常不严肃。
7号陪审员是一个销售员,只关心能否及时看棒球比赛。
他宁愿草草结案,而不管真相如何。
10号陪审员是一个喜欢大声嚷嚷的修车厂老板,对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有偏见,想当然认为男孩杀了人。
3号陪审员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公司老板,与儿子关系不好,最积极宣称男孩有罪。
1号是陪审团的牵头人(foreman),作为主持人很称职,审理案件却缺乏分析能力,不能及时发现问题。
主角戴维斯有逻辑分析能力,能发现案件的疑点;他正直、仗义执言,为了真相不惜与多数人唱反调。
我不知戴维斯是否熟悉法律?
即使不具备较全面的法律知识,戴维斯深得法律精髓。
他对疑罪从无和完整证据链的认识,超过了一般法律人。
老人麦卡德不如戴维斯敏锐,但是他一旦认识到案件的毛病便坚持到底,成为戴维斯最有力的支持者。
多数陪审员是有偏见的、草率的人。
那个男孩遇到戴维斯是莫大的幸运,遇到麦卡德也是幸运。
如果没有戴维斯,男孩一辈子就毁了;没有麦卡德,他也完了。
他从杀人犯到无罪之身,是非常偶然的。
《失控陪审团》讲了一起民事案件。
一个妻子不满丈夫被枪杀,起诉武器制造公司。
在美国,刑事案件的审理和部分民事案件(主要是民事侵权案件)使用陪审团。
陪审团经常有12人,谋杀罪需要一致决定,其它案件采取多数票(9票)。
某些重大案件,法官可以将陪审团隔离,避免受到外界的干扰。
影片不仅讲陪审员,还讲了陪审团顾问。
陪审团顾问(jury consultant)协助当事人或律师选择陪审员,现在多叫审判顾问或诉讼顾问(trial consultant/litigation consultant)。
影片中被告的陪审团顾问是心狠手辣的蓝金·费奇(Rankin Fitch),作用超过了首席律师凯博(Cable)。
原告的陪审团顾问是年轻的心理学硕士劳伦斯·格林(Lawrence Green)。
影片中有两方在试图影响陪审员。
一方是武器制造公司(代表人物是费奇),另一方是陪审员尼克·伊斯特(Nick Easter)及其女友玛丽(Marlee)。
费奇的方式明目张胆,对陪审员威胁利诱。
尼克的方式则是迂回、温和的。
比如,他设法成为陪审员,让一个喝酒的陪审员曝光失去资格,通过讲话等方式引导陪审员。
最终,费奇很有信心的陪审团失控了,10票支持武器制造公司侵权成立。
原来,玛丽(原名盖比·布兰特/Gabby Brant)的一个姐妹在一次枪击案中遇害,输了官司,对手便是费奇。
她和男友尼克(原名杰夫·克尔/Jeff Kerr)介入现在的案件,让武器制造公司和费奇双输,报了前仇。
玛丽以收买陪审员为名敲诈原告方,被律师温道·洛尔(Wendall Rohr)拒绝。
这部影片说明陪审团可以被操控,无论是正方还是反方。
有些人质问,收买1个人容易还是12个人容易?
他们在混淆概念:1个独任法官配12个陪审员,如果没有陪审团,一般案件应当由合议庭(至少3人)审理。
其实,收买是次要问题,水平是主要问题。
我举两个亲身经历的例子。
第一个,学校规定每月请事假5天,扣当月绩效;每年请假20天,扣当年绩效。
某科室负责人到外地给闺女伺候月子40天,年底在群众投票中被评为优秀。
她负责的期刊影响因子连续下滑并掉出一个重要的数据库。
仅仅因为会拉关系,她就能被评为先进!
第二个,部门以群众投票的方式推荐职称人员。
我三四十篇文章,排第二;某人一篇文章没有,排第一。
985大学评专业技术岗高级职称,一篇文章没有也能排第一,当真是天大的笑话!
幸好学校评委把住了关,纠正了前面的错误。
专业的事情,应当由专业人士评价。
普通群众,包括陪审员,具有明显的缺点:专业水平差、容易有个人好恶和不负责任。
法官判案,要署名,署了名就要负责任。
法官判错了案,要被人批、别人骂,甚至终身追责。
群众投票出了问题,找谁负责?
让群众投票决定,往往是领导在推卸责任。
985高校的职工尚且如此,更别提普通群众了。
在中国,普通人的素质不适合当陪审团成员。
即使在美国,普通人的平均素质也不如法官。
陪审团在美国施行了很长时间,如果废除,改为法官合议庭制,效果会更好。
陪审团制不好不是中国人比美国人素质低,而是普通群众比专业人士素养低。
基于以上理由,我坚持反对陪审团制。
(甄鹏《高山西月网》2025年1月22日)
俩主演金手指太强了,能文能武强过杀手,有点过了。
约翰库萨克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有几个好演员,现在的地位配不上他的演技,约翰库萨克是其中一位。
反派律师更出彩一些,情节设计有起落有反差。
虽然我爱达斯丁霍夫曼,但他这个角色,总感觉留给他发挥的余地没那么大。
他有种理想化的天真,很迷人。
最让我惊艳的一个地方是,女主去威胁达斯丁霍夫曼,他一把抓住她,问,你为什么会这样,是谁伤害过你让你变成这样?
女主复杂的眼神,欲言又止,此处俩人演技爆发。
与之呼应的是结尾,官司赢了,他们胜利了,女主笑着和老律师对视。
一切都太理想化了,还有那种标志性的美国梦英雄主义。
电影是03年的,如果有小孩子当年看了这部,去学法律想做一个好律师,我也不奇怪。
小时候知道美国不禁q的时候就很震惊,后来听说了美国的一些q击案,更多的变成了疑惑,为什么不禁呢?
禁了的话这些可怕的案件就不会发生了。
初中的时候在知乎上看到一个帖子回复说一切都是利益,美国贩卖q支的利益链条非常完整。
就像这部电影里,q支公司非常赚钱,CEO也不会放弃这个来钱的渠道,通过贩卖q支赚来的钱,去贿赂摆平一个个案件(不过其实更多的案件矛头对准的是凶手也不是公司)。
我看到有一条评论说不支持电影中告q支公司的案件胜诉,这就像是在我们国家凶手买刀杀了人后,把卖刀的给告了。
我是不认同的,电影中律师有质问CEO为什么宣传口是“无指纹”,用这把q不会留下指纹,是啊为什么不宣传防生锈,而是说无指纹呢?
说明q支公司是非常清楚自己产品的销售对象的,也非常清楚到底是买来犯罪的人多还是买来自卫的人多。
在我们国家买刀更多的用途是做菜之类的吧,主要是厨具,但是q支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什么别的主要用途吧,就是很有杀伤力的武器啊。
因为陪审团制度里法官作用被削弱,法庭上主要是控辩双方律师在辩论,所以拍电影也会更精彩,美国还有香港都挺多电影把镜头对准精彩的法庭辩论的,反观大陆的司法制度其实没有那么适合拍电影。
也是受到一直以来看的法律有关的电影都是陪审团制度的影响,我一直觉得陪审团制度很好,却没有看到它的缺点。
真的是到处都有商机啊……
世间到底有没有公正?
这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还是有好多答案的问题?
纵然电影炮制了令人欣慰的结局,却在人人心里留下现实无奈的唏嘘。
陪审团11个公民名额,大数据随机筛出候选人,诉辩双方共同确认。
鉴于大数据有筛选条件,诉辩双方也有几次否决权,随机性和平衡理应得到有效保障。
但结果真的公平公正吗?
被告军火商财大气粗,雇用高级顾问,号称用大数据分析陪审团候选人,确保打赢官司。
但一个“心怀鬼胎”的素人却逃过大数据监视分析,混入陪审团,并利用话术左右各个成员,以此要挟敲诈诉辩双方。
原本“平衡”的陪审团成为一人掌中的提线木偶,指哪打哪,而诉辩双方竟不得不认栽。
纵容正义得到声张,但操作陪审团的手段成功不也说明公正的缺失?
影片情绪紧绷,关于神秘力量的悬念一直持续到最后。
当谜底揭晓,观众如释重负。
虽然这样的影片从一开始就能料到基调,对完美结局也有预期,但一波三折的节奏让人无暇分心猜测,被一气呵成地引领到底,为结局而满足。
至于有些情节逻辑上的小瑕疵,也不计较了。
比如对于辩护律师请的陪审团分析师铺垫之后却没有给予相应的影响力,有始无终。
比如那个支撑神秘人物的力量来自于一个“恢宏而正义”的计划,立意拔得很高,却过于牵强。
影片胜在剧本,演员大多中规中矩。
原被告和各自代理律师,分属正义与邪恶的化身,一目了然的脸谱化演绎,前后一致,简单直白。
迭起的悬念都落于操作陪审团的John Cusack和Rachel Weisz。
可惜两人的外貌和表情正义感太强,让人很早就确信他们必有冤情,必定带着正义的使命,这种把握度很高的猜测极大降低了悬念感。
虽然有点烧脑,很多彩蛋要稍微反应一下,不过这种从开头就能把人抓住,一路都高度紧张惊吓迭起的电影,真的太过瘾了。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所谓正义,如何被操控,在英美法系这类着重控辩双方你来我往的场合,法律就这么被标注了价格,每个参与其中的人员都理直气壮地干预着。
每个陪审员都被仔细侧写以求万无一失,双方都展示出精心打磨的对策和极强的控场能力。
表面双方的角力之下,最难忘是主角若隐若现穿插其中,其实他才是操控整个局面的人。
建议跟着两方视角,仔细研究主角如何借助各种力量,如何借力打动一群毫不相干各不相同的陪审员,如何煽风点火(褒义)扰动大家情绪,最终让每个人满意地觉得自己独立作出了正确的选择。
司法过程中,最关键的两步是事实认定和司法适用。
英美法系采用陪审员制度,作用在于第一步事实认定,而双方律师在交叉质询证人过程中,不断地推进这一过程。
在我国司法审批中,则采用另一类大陆法系常用的参审制度,事实认定的过程更加专业化,也更少干预。
值得再回味一遍的好片子,蛰伏十年终于报仇,正义虽迟但到!
平安幸福,大吉大利!
感觉一般,没有什么新意,也可能之前一直看过亨利方达那部12怒汉的原因,感觉剧情有点弱,因为我一直隐约觉得被告会败诉……
商法课上看的 当做了解美国JURY体系倒也不错
昨天刚刚看完垄断资本在全球的扩张,今天就看到了美国司法体系的弊端
价值观有问题被告没有罪,原告也不应起诉,影片仅仅反应了失去妹妹的姐姐与姐夫感性非法报复非法操作陪审团的大佬比《斯隆女士》还差
男猪不是那么聪明 不过他演的片子从来就没怎么聪明过 1408还把命给丢了
美国如此完善的民主体制下,人民仍然不断找寻体制的缺陷,不断完善,实属不易
很纠结:看这个片子是无与伦比的享受;看完片子发觉又看过了一部好片子而少了一部没看过的好片子,囧……
老片再看,印象一般。还是原著小说精彩。如果搁现在拍,庭审之后才是亡命天涯的开始,毕竟军火公司不是吃素的,杀个把人根本不是问题。这两人的过去、亲人都暴光了,还能逃多远?所以结局应该改成:辩护成功,正义人士却被逐一杀光,因为这才是现实!
不失为一部好的剧情片,尤其是在深挖男女主角的那条线上,最后也算是给了我们一个surprise。可惜在人性(陪审团员之间)上的挖掘,太不够深刻了。
导演将激怒对方使对方喷出真话扭转全局的拙劣手段居然在一部电影里用了两次… 本来这手段就够拙劣了还要*2 男女主的刻画也不够 看完记得霍夫曼的理想记得反a的不择手段 男女主却没什么让人印象深刻的
急功近利(主流)的剪辑和调度绝对是谋杀故事的利器(虽然这个故事即使拍好了也谈不上多少层次)
正义女神蒙着眼睛,右手天平,左手剑。
就是美国嗨电影,两个人轻而易举的就打败敌人,没有内涵。
伊斯特几句话就唤回了众人的良心 那辩方肯定会失控了
虽然男女主人公似乎是站在良知和公正这一边,但是事实上他们所用的手段仍然可称为教唆犯罪和收贿,是犯罪行为。那么这结果的公正是建立在过程的不公正上的,如此说来,与被告律师的手法,又有何二致呢!真是可笑。
啊我骨子里还是法律人。宣判的那一幕倒回重看,还是看哭了。还是会为正义胜利而感动。
套路辣么深,一看就是要复仇,我觉得最后陪审卧底打动陪审团的方式好像也太简单了一点。
喋喋不休,无聊至极。
让达斯汀霍夫曼去陪审团做最后游说可能还可信点
哪来那么高的分,节奏超级慢,看了一半还没进入高潮,实在看不下去了,弃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