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你发现你可以主宰世界的时候,却发现这世界已没剩下什么是你可以主宰的了。
这样的权力你要不要?
也许这样的状态,便是利益争夺战的唯一结果。
原本用于治疗癌症的良方变成了致命的病毒,感染的人都变成了长相可怖的嗜血恶魔。
仅有很少的人类存活下来。
罗伯特是其中一个。
他可以在没有红绿灯的街上飙车,可以在战斗机的尾翼上打高尔夫,可以让全世界所有的喇叭只传出他一个人的声音。
但是他也体会着世界赐予他的绝无仅有的孤独。
2他每天在荒芜的死亡城市间游荡,既渴望遇见活着的人类,又惧怕那些变异的生物。
最亲近的两样,便是冷冰冰硬邦邦的枪和暖洋洋毛绒绒的狗Sam。
他听电视说话,Sam听他说话。
他去CD店还那么有礼貌地跟店主和客人打招呼。
虽然知道没有可能得到回应却仍然做戏给自己看。
他像哄小孩子一样哄Sam吃蔬菜,遇到危险便握紧猎枪搂着Sam蜷缩在浴缸里等待可能到来的死亡。
生日的时候一本正经地对Sam说,“I hate surprise”。
这一天的确没有什么惊喜,只有失去Sam的悲伤:守候了他一夜的Sam最终被那些阴影里虎视眈眈了许久的恶犬咬死。
没有了Sam,他不知道该怎样面对这漆黑的夜。
孤独的时候还是饲养一个生命吧。
它会给你忠诚的安静。
3.安娜和伊凡出现的时候,他已经不会怎样与人相处了。
他醒来寻找的第一件物品便是枪。
扔掉安娜亲手做的早餐他大发脾气,最后说出来“那烤肉我都舍不得吃”。
仔细想想,多么真实。
从此以后这世界上再没有烤肉可以吃了。
而小小的伊凡也在被罗伯特吓到时将餐刀紧握在手里,他已经在这个随时可能被袭击的世界里学会了最基础的本领。
不太明白安娜和罗伯特关于上帝是否存在的争论。
在绝境之中只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盲目肯定,一种是盲目否定。
不管哪种,都可以作为让自己继续生存的精神力量。
上帝没有亲自做到的,他做到了。
所以,他是传奇。
那一管血清,让我想起《人类之子》中地球上唯一的胎儿。
生命是一场绵延不绝的孤独。
《我是传奇》这片名听起来有些嚣张,但票房成绩的确“传奇”,首映票房就高达7650万美元,打破了原本由《指环王3:国王归来》在2003年12月创下的7260万美元的首映成绩,而主演威尔·史密斯也凭借本片再创演艺事业新高峰,刷新了他出演的《我,机器人》与《黑衣人2》5200万美元个人新片的最佳首映票房纪录。
好莱坞科幻大片通常的路数是在危难之时拯救全人类,《我是传奇》却剑走偏锋,讲述的是灾难之后发生的故事,说的是人类为了治愈癌症而对基因进行研究,在取得重大突破之后,一种病毒却因此而变异衍生出来,通过空气传播,迅速蔓延,于是人类开始“咣咣”地死,最后基本上死光光,而活着的人类也基本上因为病毒而变异成为吸血僵尸。
一个叫罗伯特·内维尔的幸存者天生对这种病毒免疫,身为科学家的他每天白天带着爱犬出去寻找补给品和能源,晚上隐藏在自己家中研究如何治愈吸血僵尸…… 这部电影改编自美国作家理查德·马特森1954年创作的同名小说,1964年的电影《地球上最后的人类》和1971年上映的《最后一个人》都是改编自这部小说。
很多同类型电影都对这部小说的情节进行了模仿,比较知名的《惊变28天》,显然是深受该作品的影响。
我相信很多人都幻想过如果世界末日来到,自己独活会是怎样一种情形,乍一听还挺酷的,这也是影片一开始就营造的气氛,罗伯特开着顶级跑车在纽约闹市高速行驶,举着M4向车窗外的鹿群瞄准……每天在上班路上堵车的人看到这里肯定大呼过瘾,这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我下午五点在中环线开辆大奔飙到二百多迈,高速飘移过弯从佟楼拐上马场道,不到一分钟就来到了南京路……想想就痛快。
但是,当我站在金街上高呼“哥们儿,开过大奔吗”的时候,回应我的只有自己的回声。
我想,这种情况持续一个星期我就该神经了,毕竟对于人来讲,最可怕的就是孤独。
《我是传奇》并没有用廉价的快速剪辑和音效来达到效果,而是运用了很多看来轻松的长镜头来表现主人公孤独的处境。
这也是影片营造出的心理反差,从而令恐怖的气氛更加浓重。
我观看这部影片的初衷还是因为主演威尔·史密斯的票房号召力。
科幻动作类电影可以说是他的“看家本领”了,《我,机器人》、《独立日》和《黑衣人》系列等耳熟能详的电影都由他来主演,作为一名“两千万俱乐部”的黑人男星,史密斯这几年的确保持着票房灵丹的魔力,各种电影人物都能塑造得非常成功。
作为一个人的独角戏,《我是传奇》令我想起汤姆·汉克斯主演的《荒岛余生》,一个是想拯救全世界,一个是想让全世界来救自己,同样的寂寞难耐,两人在刻画方式上有着很大的不同,我个人更喜欢史密斯的表演。
有趣的是,片中扮演主角女儿的正是史密斯本人的女儿。
我记得在《当幸福敲门时》中,史密斯是和自己的儿子搭档演出的,真成“片香门第”了。
为了拍摄本片,剧组封闭了纽约的第五大街,封闭了布鲁克林大桥,造成了很大的交通困难。
史密斯打趣说:“在我的演艺生涯里,从来没有那么多人向我竖中指。
”布鲁克林大桥的那部分场景,涉及了至少1000名临时演员,还有各种不同的军事武器和战斗机,几天时间就花去了500万美元,整部影片的成本预算是一亿五千万美元,可谓是天文数字了。
我觉得本片的不足之处在于中间的转折落入俗套,断裂感强,使一部优秀的科幻悬疑片转变成为催人向上的主旋律影片,而结尾也给人戛然而止的感觉,另外片中还有些细节经不起推敲,比如煤气和自来水是哪里来的之类的细节,但商业片就是哄大家做个梦,做梦太较真就没意思了。
和很多美国大片一样,《我是传奇》是一部更适合在影院观看的电影,除了更能感受电影特效所带来的视觉冲击之外,也可以和身旁的几百个观众同呼吸共惊恐,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影片带来的那种要命的孤独感。
希望我们能尽快在国内的院线上看到《我是传奇》这部影片的名字。
□ 文/王小千(编剧 现居天津)
我看到的是所谓的第一版本,也就是主角死了那个,成为传奇那个。
然后我知道了有第二结局。
然后我知道了有原著的结局。
第一个结局:俗套第二个结局:牵强原著的结局:发人深省第一结局,其实还算是中规中矩。
一个传统英雄片的、有点仓促结局。
第二结局,真的很无稽。
它采用了原著的立意,但和之前电影的铺垫格格不入。
之前塑造的男主角的孤胆英雄印象彻底浪费了。
还有他对世界的绝望:不再相信有活人的却又在苦苦坚持研究,缺乏生存下去的动力等等,这种人怎么可以笑嘻嘻满怀希望开个车去隔离区?!
最大败笔就是他最后轻松上路的样子。
电影之前的描写都和第一结局比较合适。
男主角的不懈努力,终于等到那个听见上帝声音的女人到来,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这样比较说得通。。。。。
而弊端就是,这个女人太神化了,她怎么活的这么轻松啊?!
而且男主角的顿悟也有点那个。。。
总之就是太“英雄无敌”了在第二结局,男主角根本就不是什么“传奇”,整个电影急转直下,从男主角孤身奋战,变成一个侥幸逃命的人。
的确就像其他人评论里面说的,“第一结局:我是传奇,第二个结局,我是幸存者。
”这个电影也可以改一个一般生化片的名称比如《纽约夜魔》、《夜魔危机》、《致命病毒》之类(哈哈)。
还可以拍续集,谢谢他们逃过这一劫,向山顶迈进中途遇到的灾难。。。。
如果要使用原著人对夜魔人性化的表现,男主角若无其事地继续去隔离区真的很说不过去,他的思想应该受到很大冲击阿!
而且他愿意去隔离区,和他不相信有隔离区这个点矛盾男主角的思维很混乱呢!
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妈的,见了这么一大帮夜魔,老子怕死了,走吧走吧,管他有没有隔离区,走了再说吧!
好了,最后就是原著的结局。
根据网友的说法:“书中也没有安娜和她小孩的描述, 只有一个女吸血鬼(书中用的是吸血鬼而不是僵尸, 不过也没什么区别)假装正常人做诱饵(他们跟人类一样聪明), 导致男主角被吸血鬼们活抓. 面对有自己社会的庞大的吸血鬼社团, 男主角恍然大悟, 原来自己是他们的可怕的传说. 后来被吸血鬼们杀了. 从此, 人类正式灭绝, 新的物种称霸世界。
” 如果真的是这个结局,这无疑是一部非常成功的心理片+悬念片。
思想境界非常的高。
根据这样的主旨,我们不妨设想这样一个结局:在第2个结局的基础上,男主角首先把那对母子藏起来,然后推出那个女夜魔,这时那些其他夜魔还是在吓唬他,想伤害他又不太敢向前走,然后,他看见那些墙上的照片和男女夜魔温情重聚的情景只有他一个人类,他才是破坏社会安定的人他忽然觉得,自己才是最恐怖的怪物(可以穿插一些他平时沙夜魔的片断)然后,他走到那个铁门(藏着母子的)前面,隔着门和他们说:“我听到上帝的话了,并且我知道他叫我也和你说,我们不应该在这里。
人类有罪。
天亮你就离开吧,不要再打扰他们”然后男主角自杀!
第二天,只有那个女人在开车,然后,到达隔离区的时候,画外音(女人独白):“2009年,致命病毒把人类推向灭绝的边沿,这是人类自吃其果。
新的物种建立了新的社会秩序,但为数不多的幸存人来还苦苦挣扎,希望时光倒回,罗伯特·内弗博士就是其中一位。
到了2012年9月9日,他亲手毁灭了可能可以将怪物复原为人类的药方,因为他知道,对于这些怪物来说,我们才是怪物,我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可怕传说。
不要越出隔离区的范围,就让我们在区内自己生存,不要伤害他们,把我们的危害减少到仅仅是一个可怕的传说……上帝自有安排,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属于人类的。
”
前不久看了《我是传奇》,据说是根据一部科幻小说改编的。
电影的场景设置很有深意,在未来的某一天,纽约变成一座空城,摩天大厦成了动植物的乐园。
当唯一幸存的人类——威尔史密斯开着拉风的跑车,端着狙击步枪在空无一人的纽约大街上狩猎的时候,不禁给人一种深深的震撼。
城市,这座昔日的繁华之都,一旦人类退出,便蜕变为动物栖息的水泥森林。
纽约,离我们太过遥远,相隔大洋的另一头,同样有一座繁华之都,她的名字叫深圳。
当深圳成为中国第一个消灭自然村和农村人口的城市时,我们雄心勃勃的城市化进程无疑又迈出了历史意义的一步。
但是,如果城市化具象为土地铺上水泥,高楼替代老屋,人们都关进一个个钢筋水泥浇筑的牢笼,人与人最近的距离不过是挤地铁的时候?
这样的城市化还真的值得庆祝吗?
我不是深圳这座繁华之都的唯一幸存者,我没有做出拯救全人类的伟大举动,所以我不是传奇。
我也不想成为传奇,如果说传奇的代价是孤独终老,与现实的苍凉和内心的绝望做永无止境的对抗,那我宁可做一个最平凡的人。
有朋友有希望,便是我对这座水泥森林最平常的要求。
当我以为自己早已麻木在朝九晚五的刻板工作与波澜不惊的庸常生活时,我还相信这个城市会给我感动吗?
然而,感动不是刻意去寻找的,是在不经意间悄然降临的。
比如,在看《我是传奇》的时候,威尔史密斯与一切生命和无生命体的友谊,把我深深感动了。
他可以为救狗冒死进入僵尸的黑暗之居,可以为一个塑料人的异常出现而感动乃至受骗。
但是,还有一种友谊,却往往被忽视了,就是人与阳光的关系。
阳光,这个人类最不可或缺的朋友,却最容易被忽视。
只有当世界末日来临,阳光给予了纽约最后一个幸存者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让世界没有沦陷在无休止的黑暗与绝望中。
于是,回想起自己以前和阳光邂逅的一个经历。
来到深圳以前,从没有见过大海。
在四月一个晴朗的下午,我决定独自去看海。
从白石洲步行半个小时之后,海,以一种毫不惊心动魄的姿态呈现在我面前。
所谓的海,不过是前海湾一处小小的水面,从沙河倾泻的污水混杂着海水,在不远处泛起一圈圈白色泡沫,唯有从拂面而来的微风中的淡淡腥味可以分辨出,这里的确有一丝海的气息。
我怀着无比失望的心情沿着沙河往回走,天色渐渐暗淡。
夕阳西斜,云卷云舒。
我坐在空无一人的河堤旁,久久地观望着西边的那轮斜阳,不断下沉,不断下沉,直到消失不见。
这一刻,我心头竟荡起一股久违的感动,为此刻的夕阳,她美丽的光影只为懂得欣赏她的人而变幻。
而这一刻,我就是她的知己,她的美丽把我深深打动了。
当我走回家的时候,天色已是漆黑一片,从杳无人迹的沙河西岸回到人声鼎沸的白石洲,竟有恍如隔世之感。
看着道路两旁人造的灯光把黑夜照得宛如白昼,我突然明白,城市的意义或许就在于此。
人们妄图忽视自然,征服自然,于是建起了一座座城市,城市一座座的矗立在那里,仿佛是人类为征服自然而修建的纪念碑。
当自然开始惩罚人类,消灭人类的时候,城市不过是证明人类曾经存在过的墓碑而已。
唯有倾城日光,一如往常。
《我是传奇》的意义,或许就在于此。
聊天时老李随口说,我是传奇真是个大烂片啊,,,于是我回家就去下载了看了个开头就决定一定要给5星,一定要写评论这,,这不就是我童年的梦想么!!!
我小时候最爱玩的游戏就是“再过XX秒食人魔就会追上来,赶快打开那扇门逃进去”每当我一边读秒,一边笨手笨脚的尝试将钥匙插进钥匙孔,突然手一抖,钥匙随着我的心脏一起“眶当”一下落地,我就HI到了极点夜里坐在公车上望着窗外,我就想象变异人正沿着路边的房顶攀爬追赶我,而我手持一把狙枪阻击他们(有时候是魔法火球),虽然我枪法极准,但他们太灵活了,数量又多,常常我好不容易把他们打退一点,车就到站了,等到在我内心不断的促崔下司机总算再次启动时,他们已经都追回来拉,所以往往一直到下车都还摆脱不能而在家里时我就站在窗边望着小区的夜景,想象着所有的黑暗角落里潜伏着变异人之类的怪兽,他们蠢蠢欲动,但他们都害怕光亮,所以其实我是无比安全的,只要一想到外面的恐怖和房里的安全我就又HI了,,,这些梦想,,i am legend的前半部全帮我实现了,,,尤其是跟随sam追入暗室又死命逃出的那段,,,,赞死了顺便一说的是,,看了这部片子的一些评论,发现好多人都认为片子应该到维尔四米斯去自杀式攻击就结束比较好,而且倾向让他当时就来个痛快,,,,我很震惊,,,大家已经都那么现实主义了啊,,对悲剧结局的接受程度已经那么高了么?
主动要求主角死得不明不白啊,,,其实我个人来说,是情愿情节扯一点但给我个happy ending的,这样至少看完比较爽啊,,至于四米斯同学和女猪的情感心理交流,,,我是一点兴趣都没有的,虽然因为女猪很漂亮曾经期待过激情戏,,,
人类之所以称之为人类,自认为是地球万物之长。
最关键的地方就在于人类自身情感和意识区别与普通走兽的‘冰冷’和无社会属性。
因此,当人类置身在一个完全封闭或者孤立的状态下,其生存能力也必将称几何形态下降!
而《我是传奇》则恰好用最好的一个方式展示了人类在这种极端条件下的症状,而再辅助以威尔上佳的表演。
总的来说,假如电影的后半部不会那么拖沓和落入俗套的平庸,那么本片则完全可以成为千禧年后最让人震撼的科幻电影之一。
自从指环王 矩阵三部曲后 好莱坞好像有些用力过度全线委靡不振 大小制作大多以烂片的名义收场 票房失利巴恶评如潮 除了个别仍然延续自己独特风格的电影续集勉强赚些票房和soso的评价此前看了 我是传奇 的trailer 告诉自己2007就等看这部好戏了 毕竟主角一路演下来 还没有让我失望的 如果能达到i robot这一级别的影片确实值得期待 但是 我错了 告诫各位千万别相信片花剧情前半小时铺垫很耐心 人物 故事 冲突全给你上满弦了 不过主角进入圈套 突围 后 整个就全崩溃了 就是维尔史密斯也救不了场了 后面的几十分钟陷入 拉机时间 不用猜就知道下面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套路估计编剧只交了半截的剧本 正写下半截就赶上罢工的酝酿期 编剧那意思很明显 看了吗前面够帅巴 要是制片够意思 后面才是最精彩的 估计是编剧和制片方谈崩了 后面撒手不管 临时请的编剧也是协会里的败类 愣是没辙把这剧给归拢完整了 那对凭空崩出来的母子怪可怜 估计片酬知识ms的百分之一 但是已经能从容把这部片子搅局到B级片 ms的昂贵片酬害死了这部有头没尾的片子 CG没啥说得 就那样 剩下的投资全做片花里了 那些病毒僵尸没有对Cg工作人员造成任何麻烦 为了省时 毛发也省了 他们说 这样渲染起来更酷 其实是为了更快 呵呵 里面硬塞的汽车广告比较烦人 有钱你砸变形金刚里多好 放人类全毁后才出厂够没眼力见的 估计那车不如大黄蜂的那个好卖总之 编剧协会得为这部烂片负责 罢工前至少把案子做完 不能半截撂摊子 不知道现在罢工完了没有 不过可以肯定是 即使是在罢工期间 这些编剧也在幸福的过圣诞节呢
刚看完这部电影,感觉故事比较老套,和生化危机,28天之后,28个月之后一样,都是天真善良的人类创在的“病毒”引发的故事,只不过主人公换成了威尔史密斯,故事发生在了纽约,故事更重点的描述了自认为是地球上在后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孤单生存的“传奇”。
其实,我个人看完这部电影之后,更在意的是电影对这个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是在歌颂还是在讽刺?
病毒爆发三年之后,纽约市只剩下了威尔史密斯,乍看下去,空旷的纽约破烂不堪,杂草重生,可是想一下,一个只有僵尸的世界,为什么三年的时间里这个纽约大都市没有变成垃圾场?
在这个貌似萧条的城市里,有各种各样的鸟类,有驯鹿,有狮子……他们在一起“和谐共处”,遵从着自然的法则;纽约的天是那么的蓝,花草树木也显示着勃勃的生机;生活在夜里的僵尸们有他们自己严密的社会组织,有着非凡的智慧,有着超出人类的强健的身体,更加重要的是,他们没有像现在我们一样互相的残杀,没有向我们一样不停的破坏着大自然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而是努力做到的在纽约这个城市里“僵尸”和大自然以及在大自然中的各种各样的,同他们一样有着生存权利的动物们的和谐相处与共存,从某种以上说,难道他们不是比我们更加的智慧与进步吗?
如今我们总在报道我们在克服人类的疾病上取得了多少多少的进步,可是我们是否关注过我们已经波坏了地球上最后一块处女地——人类的基金,我们也许可以通过基因的改造来造福人类,但是不是会像电影中描述的一样他们会再次自我变异?
至少在现实世界中,2003年,果子狸的病毒体就变成了对人类威胁或者说对我们中国人威胁最为严重的非典病毒。
那么我们还要允许我们的“科学家”们,继续的从事人类基因和克隆的研究?
这个问题,孰是孰非很难说,但是,前车可鉴…………这部电影,是在歌颂还是在讽刺,是在描绘未来还是在警惕现实?
感觉刚刚入戏,电影就结束了。
电影前面铺垫的很紧张,到狗狗死了,感觉都挺正常。
自从存活人出现后,和前面仿佛是两个电影,结尾处理的草率,有种头重脚轻的感觉。
两种结局,都不是很喜欢。
最喜欢的情节,就是狗狗死的那段到只剩男主一个人和假人对话,威尔史密斯的表演太精彩了,全片最佳,我的最爱。
整个电影的魅力除了威尔史密斯,找不到第二点了,还好没有第二部。
传奇的书小时候依稀记得接触一本科幻小说,从不知道书名,因为书皮已被撕烂。
故事里的英雄Robert Neville在调查一种灭绝人类的变异病毒,过程中还得和形同丧尸的感染者作殊死战。
一步步探索接连一场场恶斗,非常过瘾。
但最具特别的是描述如同僵尸般的病征时,几乎都以医学原理来化解读者心中的疑虑。
比如怕光是因为严重的红斑狼疮并发症(Subacute Cutaneous Lupus Erythematosus);不能直视十字架则是一种宗教信仰的幻觉失调(Delusional Disorders);Neville之所以是地球上唯一仅存的“死剩种仲搞搞震”(按粤语念:-O),只因他曾被具有抗毒血清的吸血蝙蝠狠咬一口,赛翁失马后却意外导致后天免疫...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姑且勿究理据的精确成度,但科幻的技术含量颇高,比纯粹的怪力乱神更具说服力。
后来在英文课堂上提到Richard Matheson,才晓得那本没有书皮的科幻故事是他的大作。
不像没头没脑的为科幻而科幻,也非倪匡卫斯理的dumb #*?! thought,这是第一部尝试为“僵尸化”(Vampirism)提供有科学理据的启蒙经典,也是一部反省人类的Post-Apocalyptic著作。
在启发千千万万的读者当中,有“看其作品晚上不能安眠”的惊悚大师Stephen King,也有“让Star Trek粉丝当祖先膜拜”的Speculative Fiction开创者Harlan Ellison。
对好莱坞的影响,它的问世间接改变僵尸在银幕上的刻板印象而走向科幻化,2006年的Ultraviolet只是开端。
除了故事够原创外,还有取得绝妙的书名 [I Am Legend](中译“我是传奇”)。
Neville和丧尸人的互动是“你作初一,我作十五”:在白天,Neville大肆铲除丧尸人已成为麻木的例行公事(emotionless daily ritual);到晚上,丧尸人大批搜捕Neville使之不得不畏缩一角。
Neville如此坚持的折腾和不懈的被折腾,直到被活捉行刑的那一霎那才觉悟:不仅仅对全人类而言,他也是那群行尸走肉眼中的Legend,反讽意味十足。
一旦看了原著布局的surprising unique twist,你就会觉得相对的“传奇”直译太欠扁,辜负书名赋予主题的微妙。
没能坚持传奇的电影衝着这个Legend的演绎,由Will Smith主演Neville的电影版一上映,已经迫不及待先睹为快。
其实推敲剧情细节的纰漏很容易,但不要太白痴就不算白痴。
可是,观后偏偏有点不吐不快的郁闷,觉得影片有四“过”造成硬伤:1—情节转折处 过于俗套一旦动人心魄的剧情硬生被掐住变调,就注定是败笔。
前段的开局,引人入胜得非常有想像空间,顺着情节会陷入一种不由自主的超现实意境,这是此片的酷点。
不料后段横空杀出政治正确论,一下拐入三流剧本的主旋律套路,完全是反高潮。
戏尾最后一段说教独白既俗又老调,和前头费劲心思的布局格格不入。
真怀疑剧本是否写一半就遭逢美国编剧大罢工(Writers Guild of America Strike)的冲击,不得已把澜尾代工给价廉物美且擅长主旋律的中国编剧?
2—丧尸人起始 过于马虎翻拍金庸武侠小说成电影,设想一下,武打场面了无招式草草了事,这对武侠中的“武”是一种精神漠视。
由正常人变成丧尸人遭受的肉体折磨和内心争扎,是迫使Neville成为legend的主要关键,也是原著的精华,这些情节在片里完全忽略,其实对作为另一个主角的丧尸人,也是一种精神漠视。
如果和金庸原著背离太远的电视剧都会妈妈声,那我也要表示抗议,向这部改编Legend的电影奶奶一下:猪肉涨价可以少吃,戏肉可贵少看不可!
3—末世死光光 过于表面既然电影副题是The Last Man On Earth,就应该坚持到底。
仅以WS的广播呼吁加上空城营造出来的孤独氛围,徒有视觉效果,缺乏心灵震撼。
加上后头突然冒出个女人和小孩瞎搅活逃到一个有人的小镇,就越发不寂寞了,何来的末世去感染观众?
如果让WS成功研发出疫苗而兴奋不已,但却发现地球除了他之外,已经死光光没一个活人时,那份挫折才让大家惊醒孤独永远是那么残酷,更显无比孤寂的境界。
4—科学道德观 过于肤浅十年前有部科幻片Contact探索科学和宗教的矛盾,争锋相对互不相让,让老传统与新观念的脑力激荡发挥得淋漓尽至,把你从两者互斥的枷锁解放出来,重新认识两者互容而豁然开朗。
十年后同属科幻的Legend电影,对DNA改造是上帝的专利还是人类的利剑这一命题,没能循循善诱攀越思考的高峰,反而把观众迷茫在抵制基因技术的十字路口。
WS在片中说“上帝并不需要对这些负责,是人类在咎由自取!
”,其实并没点亮至关重要的命题,令人失望。
影片虽有些许遗憾,然而胜在WS的魅力演出和SAM的忠诚可爱,挽回不少失分。
WS不仅重现Tom Hanks在Cast Away单口相声的精彩,SAM同主人一起紧锁眉头就让你惊喜连畜牲都会演戏,是人和狗成就了这部电影。
虽然剧本和原著的初衷相差甚远,整体上并不防碍欣赏故事的趣味性。
有机会看到空无一人的纽约时代广场,那种悲凉感够诡异。
有一幕WS在航空母舰甲板上玩高尔夫向前挥杆,大西洋一侧泛起无常水花,异常潇洒。
再往下剧透,扫你雅兴可不好,还是适可而止。
人类究竟自取灭亡还是上天有心愚弄,不如当个观众,充一回上帝审判人类吧!
期待值偏高了,前半部分很好,狗狗死后的高潮不够有爆点,后半部分节奏诡异,结尾莫名其妙。
大抵不会有人喜欢个人弔子崇拜主义的结局(战狼们除外),相比之下替换版结局很好。不同物种都在一刻不停的进化,拥有联结、希望和规则体系。废弃纽约城中的夜魔、人类、狮群都有各自的生存法则,终于一改人类碾压式的模式。蝴蝶的象征出现了数次,破茧而出的是生命力与希望的延续。
并没有那么好看
《地狱神探》的导演,指导MV出身
小说原著中男主的确是地球上的最后一人。狗和女人都是感染者。后者甚至是诱饵卧底,其从属的“活人感染类夜魔”已可用药物治愈大部分症状,能够短暂的不避光……所以影片的双结局全都颠覆原著。颠覆并无不可。关键是:如果幸存有了“之一”和引入了希望,这故事就淹没在海量僵尸片中而失去了最大卖点。
妖怪还是那种见不得阳光的吸血鬼。地方还是人最多的纽约。还是就剩下一男一女。还是男的牺牲了生命换来一小瓶什么破东西,也不知道有没有用。就搞不懂,他自己有辆车,那女的找到了组织,他怎么就没去找。奇怪啊。will不比当年啦,选了一个烂本子。
其实就第一个结局也够了 不然为什么影片叫i am legend? 而且完全没看出再给个开放性结局的必要。
气氛营造不错,就是BUG太多~~
好莱坞模式个人英雄主义科幻片
片名有一股主旋律中二气息,所以一直提不起兴趣,直到最近发现是丧尸题材,怀着期待观看,观感较为失望。如果狗的戏份不是重点,不如早点结束,拍了半天,在2/3的进度条上把配角换成人,感觉像为了凑满电影时长,也导致两版的结局都来得仓促。看完的第一感想是:传奇吗?你是哪种传奇?What kind of legend r u?
导演劳伦斯非常善于处理豪华的场面,而且他也很聪明,让史密斯保持了自己的本色,但史密斯也拯救不了《我是传奇》这部电影。
威尔史密斯遭烂的演技在这部空洞无味电影中被无限无限放大。。。
Light up the darkness. (剧本还是有点空泛的,有一种好不容易剪了100分钟出来。)
虽然都是僵尸片不过跟生化危机讲的完全两回事,前面还是不错,但最后总结到上帝上,我了去。全毁了
孤独一人的感觉,可是中后场又被出现的幸存者破坏了气氛。剧情太平淡,也没有什么大场面。变异者表现也不多。一般般吧。。。
“孤独”与动作大片毫无关系的题目,却在此山中将此融合进去了让《我是传奇》有种种文艺片的感觉,不一样的僵尸片。
一千零一夜的孤独。一直这样活着不好吗,弹尽粮绝后静静地put a bullet into the head。然而也许人类终究是需要同伴的感情动物。
记得我好多年前想看来着,结果那时候被jump scare吓得不轻,没看完,现在再看没那么害怕了。其实比起剧情和设定,我更喜欢的是一人一狗一览空城的末日景观,那种空旷、孤独、渺小却又不失一丝豁达的感觉,很有味道,可惜的是后半段都是黑暗室内场景里的打戏了,没啥意思。两个结局相比我更喜欢男主没死那个,对于感染者的设定有留白,相对更有深度一些,不过另一版结局的个人英雄意味也营造的挺好的。【8.2】
设定上有很多不合理,但电影依旧很好看,前提是要看悲情的结局。
三星半,最大的亮点是威尔史密斯,最煽情的是小狗的死,最白痴的桥段是主角看动画片的时候都背下了台词还跟着动画片一块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