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結局不舒服1.如果鬼魂都能挪移,那怎麼只有連環殺手可以轉移,淹死的小孩,病死的婆婆,被連環殺手宰了猜在車箱的女孩不都可以嗎2.既然都跟首長見面了,不上首長身,每天吃西餐不是很爽嗎這種鬼片好像就是只剩一個人活,不然就是大家死光光...
1.关于黑熊白熊灰熊先剧透一下,电影里那个关于熊的故事:猎人以为森林里不是黑熊就是白熊,结果他被一头灰熊吃掉了。
我理解这里白熊指的是人, 黑熊指的是鬼,人们往往认为世界上不是人就是鬼,两者是黑白分明的,但万万没想到,其实现实中还有被鬼上身的人,结果很多人被这种“不人不鬼”的“灰熊”害死。
2.关于“第一诫”第一诫: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
只有少数内部人士才知道这是扯淡。
我认为这一点其实映射了社会,暗示我们其实有很多最最基本的、在人们潜意识里根深蒂固的规则其实是骗人的,是为了掩饰真正的真相而编造的,比如某法第一条、某章第一条等等,很有可能都是政府为了控制群众而设定的。
也许真的存在某些现象,世界上只有少数人知道,而我们大多数的普通人是被蒙蔽的。
3.关于黄Sir与杂物处黄Sir为啥会在这个部门工作呢?
我猜是因为他也经历了同样的遇鬼事件,也就是那段他开枪打小鬼的回忆,成为了少数知道真相的人,才被派到这里工作的,正如余文乐的经历,见鬼--不肯改口供--被派到杂物处,即唯一知道真相的部门。
而有这种经历的警察太少了,所以上级会说“黄Sir等退休等很久了。
”4.关于黄Sir喝酒其实黄Sir也不是一直喝白水的吧,至少那个小妹给他送的都是真酒。
黄Sir真正的目的是,想让自己醉的时候就醉,需要清醒的时候也可以不醉但让别人以为自己醉。
这是他用来麻痹自己蒙蔽别人的手段。
还能有什么法子呢,他这个身份,明明知道真相,并且时刻处在危险之中,但对外要作出“合理科学”的解释。
从他跳舞这个爱好里可以看出他是有激情有追求的人,但这个工作却注定他不能太突出,每天的任务就是见鬼然后抹稀泥。
如此重压、扭曲、纠结的生活,只能借助于酒了。
电影开头说:“在这个分不清黑与白的世界里,凡事不要靠猜。
”电影结尾说: “以前有人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有一天,有个男人拿着一只枪走进森林,想去捉熊,他一直以为熊不是黑色就是白色,但是到了最后,那男人被一只大灰熊吃掉了。
”结合最后警官李国强的身份,导演要表达什么意思,很清楚了是吧?
然而电影里的这个大boss鬼,有什么资格被划分到不黑不白的那一类?
你看,生前,连续变态杀人犯陈福来。
死后,变成鬼,杀学生,进学校屠戮手无寸铁的人,附身警察杀孕妇。。。
哪一条不是恶贯满盈。
你说你是灰熊,这世界tm没黑熊了对吧。
作为比对,我们看看类似的电影,著名的《无间道》,结尾里,我们看到高级督察陈健明,所有能证明他是黑社会的人都死了,然而最后一幕他对着镜头说了句,“我想跟他换”。
这个角色,才叫又黑又白。
回头看看这部《第一诫》,同样到最后,再也没人知道李国强其实就是杀人犯陈福来。
然而,这人物设定得。。。
要表达一个意思可以有很多种方式,这部电影里我却只看到一种极端的表达,和导演满满的恶意。
差评。
两个人一前一后跑在马路上,只有后面的那个人穿着警服,高呼“站住”,可是……他们两个都是警察,前面的那个是“便衣”,而在前面更远处的才是歹徒。
一个人从你看见他的时候就一直坐着轮椅,而且能够熟练使其代步,可是……他的下半身什么事情也没有,甚至还能大言不惭地教育你:“别什么东西都靠猜!
” 一个女孩吊在一个离地不到两米高的晾衣架上窒息而死,重案组肯定了她不是自杀,可是……她的的确确是被附身之后自虐而死。
追捕的时候,李国强看到一个女生起身逃出去,抬脚便追,可是……人家真的是无辜的——至少暂时是。
两个警员看见一个男人向一个身穿警服的女警举枪,毫不犹豫地认为他袭警,将其拷倒,并在其辩解是“自己人”时丝毫不予理会,可是……人家真的也是警察好不好?
因为他会背警察守则前三条!!
所有认识黄Sir的人都以为他随身携带的小酒囊里装的是酒,可是……直到他死,酒囊成为遗物,倒出里面的液体才知道,其实那是水。
一个人持枪入森林,打算猎熊,他以为自己将碰上一只黑熊或者白熊,可是……结果他被一直灰熊猎杀了。
………… 没错啦!!!
这就是一个猜想不靠谱的故事——至少在结局处,你猜得中前头猜不中后头!
杂务科办案的“第一诫”: 警方每天收到185个电话,打劫、打架、杀人、绑票……占了180个;另外5个,就是家里有点怪事——杂务科就只好来看看。
但不管怎样,一定要记住第一诫:“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的”!
好吧,那什么是“第一诫”?
就是最好的借口!
把人类不该知道的真相遮盖掉!
当黄Sir搂着送外卖的女孩送给他的充气恐龙大跳“艳舞”——全片少数令人心情明亮的一幕——时,观众随之心中一宽,却不知这只是导演的一个障眼法,实际上外面的世界已经杀戮四起。
如果不把它们惹毛,它们不会轻易上人的身——即使只需轻轻地碰一碰;而一旦让它们上了身,他们当然不会轻易罢手;玩厌了,只需要碰另一个人就传过去了,然而之前被上过身的人便只剩下躯壳,不见了三魂七魄……所以,“这个世界有很多种鬼,大多数都是幽灵,个个都被锁在一个伤心的地方。
但是有一部分的鬼,因为恩怨、仇恨,它们会踏上另一个旅途——人传人,直到到达一个终点。
” 跳舞的“第一诫”: 握住舞伴的手,千万不要放!
交际舞很棒的黄Sir这样教李警官。
所以,两个人在一起,如果第一次是悲剧、第二次是喜剧,那么女人只好哭着笑!
不是第一次听他说辞职,不是第一次要跟他开间舞蹈学院,却是最后一次对他抱有希望。
就说好奇心能杀死猫,人家猫有九条命,何况人呢!
童军要日行一善,是社工就要牺牲,神父会上天堂,“自己人”会明白的……那么自己的老婆呢?
怎么就不行了呢?
人类的确有多重标准!
本来以为只要证明老婆没被上身,跳完最后一支舞就可以走了,因为那是他作为警察当班的最后一天,可是……没得选!
全片从3/4处进入高潮,观众被牵着鼻子走了一遭,结果到了末了才发现,所有人都被买完油条回到家,打开音响播放出优美的音乐,然后走进内屋与妻子温存的李警官骗了——因为他从狂奔到家救妻子的那刻起,就已经不再是之前的李国强;之后,他捣毁了一直跟鬼打交道的杂务科;然后用计把黄Sir单独骗出来解决他;最后只需跟那个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的上司讲述早就准备好的“实情”,万事俱备就等升职喽!
所以,所谓真正的实情就是没有拯救,也没有那赚人眼球的最后一支舞,有的只是两个被孤零零遗弃在世间流泪的女人;唯一不同的是,她们一个失去魂魄任人摆布,一个回忆疮痍远走他乡…… 至于那个在一直吃一直吃一直吃的处长,毫无疑问地“见鬼了”——因为他只长了一张嘴,而没有眼睛!
当初让李国强进杂务科,想必是相中了他的执着和能看见鬼的能力,只可惜…… 那么那则有关灰熊的寓言呢,在本片里倒不见得是凸显什么多重人格,我觉得更像提醒我们别被所谓的“常识”和自己的思考模式绑死了,不过……该提醒出自一个已被上了身的“人”,未免有些讽刺啊!!
该片先后让我想起了另外两部片子——《黑衣人》和《神探》。
《黑衣人》努力让人们相信地球上有外星人,而《第一诫》则是高调地嚷着“世上本无鬼”,实则搞得喊话的人都被梦里溜出口外又吞回的实话卡死无数。
至于《神探》,它想说“人心难测”;《第一诫》当然不甘示弱地反驳:“你以为鬼好糊弄!?
” 如果你看完这篇文章,对这部电影更加迷糊——很好!
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只需记住,这个“第一诫”,很难戒——“警戒”的“戒”!
我想导演本人,或者这个剧本想表达的意思是,欲望或者是邪念是会传染的,人性本恶,,只有制止住源头才可以断绝邪恶的思想传播,比如做传销,一个传一个,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但是最终到最后还是没有杜绝掉所有源头,最终无能为力,,,,我想大概是这个意思。
但是因为拍摄或者是剧本的原因,想表达的意思过于难实现,导致影片描述的很不合理,比如那变态杀人狂俯身警察的时候何不直接俯身过去就可以随便怎么搞了,还弄的非要俯身到他老婆身上,这里想多表达一个意思就是,比如你在街上看到了杀人犯,但是也不能私自的惩罚或者杀了他,因为这是法制的社会,并且观念的束缚,所以憋屈的难受死。。
我想影片不是想表达鬼,因为如果按照影片这么来搞的话,估计全世界人都应该死光了,,俯身有些太简单了,我觉得有身体的我们,精神力应该强于死后的灵魂精神力,它只能感觉让人阴冷和发毛,但是想这么容易俯身是不可能的。
新人警察小余在深夜刁难一个没系安全带的司机;而后发现司机是杀人犯,当场击毙对方。
小余成了警长,上司给他安排了一个肥缺“杂物科”,但这时他还不懂。
杂物科负责整个警察部门2.7%的案件,只需要固定借口就可以结案,而分润功劳的人只有2个。
小余认识了自己的长官阿郑,但每天遇到的案子都是:通下水道、检查养老院这种小事,小余想调职。
上司许诺小余,阿郑准备辞职,小余做阿郑的下一任,这个职位油水很多。
小余和阿郑去戏院,阿郑射杀了购买戏院的报案人,报告只写一句“对方是鬼”。
小余一下子意识到自己职权的强大。
阿郑替上司贪污腐败清除异己19年,越发力不从心,他担心自己家人的安全甚至6年前就和老婆离婚了。。。
如今他发现了合适的继任者,就想和老婆离开香港。
(他是辞职,不是退休)
小余在家里发现了黄黑色头发,而老婆的头发是红色的。
老婆之前是和学校的男老师一起回来的。。。
小余觉得老婆背叛了他。
于是小余叫上阿郑陪他一起去学校杀死男老师。。。
期间又杀死数名目击者:女学生、男警察。
但没想到其中一个女学生是阿郑喜欢的人。
阿郑特别痛苦,他想在最后一天杀了小余;但小余也有同样的想法。
小余在家中处理女警察尸体时,被老婆看到,于是把老婆打成植物人。
接着他准备接管“杂物科”。
现在他的障碍有两个:不尊重他的内勤人员“电话”、掌握着所有人秘密的阿郑。
小余杀死了电话,杀死了阿郑。
按照杂物科的规矩,把这一切推到鬼魂身上。
写成材料交给上司。
上司恼怒他额外杀死电话,泼了他一身咖啡,但还是准许他做下一个阿郑。
第一诫:世上没有鬼,鬼只是我们作恶的借口。
应该有个第二诫。
第一诫,这个世界没鬼。
第二诫,千万不要相信第一诫。
有无鬼怪这个问题很无聊。
但是制造这个话题的人很有聊。
因为它背后的动机很耐人寻味。
有的人可以用来推卸责任,有的人可以控制舆论,有的人可以以此生财,有的人聊以自慰。
所以是否鬼怪本身很无聊,真正有聊得是背后动机。
究极诫,人性!
少量剧透,建议先看片再看此文。
观影后的一种理解,其实压根就没有鬼,影片的名字第一诫已经告诉我们了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
整个故事的走向实际上是这样的:李国强在杀死陈福来后因为创伤后遗症精神发生问题被调去杂物科处理特殊事件,在跟随黄督查处理所谓的“闹鬼”事件期间李国强的精神状态持续恶化,幻想出黄告诉他这个世界实际上是有鬼的,但事实上他们一直在处理的都是一些所谓的“闹鬼”事件,黄督查也一再告诫李国强杂物科的第一诫: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但李国强的精神已经发生严重问题,深陷其中,不断做着各种噩梦。
而李国强女友出轨同校男老师的奸情是导致李国强最终心理严重扭曲开始一系列报复行动的重要导火索,李国强开始了针对女性的变态报复行动,李国强先后杀死了护士郭小芳、两个朋克女孩,营造顶楼女学生“跳楼”,杀死学校现场女警、男警,在事情败露后又杀死杂物科眼镜小哥,最终设下陷阱杀死黄督查,所有这些被杀害的人最后的目击者只剩李国强,我们看到的陈福来鬼上身报复行动其实都是李国强向警务处处长编造的谎言又或者是他臆想出来的内容,最后所谓的被陈福来上身,其实也只是李国强内心的一种自我安慰,他将一切罪责都推给了杀人狂魔陈福来,化身“厉鬼”陈福来犯下一系列恶行,而女友最终也成为被囚禁的玩物。
当然,导演本身的意图也是希望让大家去思考猜测,大家认为有鬼被鬼上身或者有鬼但最后其实没有被上身都是一种合理的解释,我的理解更偏向于其实压根就没有鬼,鬼只是李国强内心幻化出来的一种“恶”,世上的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白的未必就像你所看到的是正义的,黑的也可能只是别人告诉你的假象,真正的恶或许来自于两者之间的“灰色”,最后的小故事猎人走进森林,提防着黑熊,最终却被一头灰熊杀死,仿佛告诉了我们一切。
第一诫:这世界上没有鬼,又或者人人内心都住着一只“鬼”。
这里有几个问题:1.这部片里到底有多少鬼?
首先就是片头在车尾箱里爬出来的女鬼,然后就是游泳池里的小女孩,后来医院里的老太太,接着在剧场出现的剧场老鬼,最后出场才是那个杀人恶魔变得厉鬼,当然结束时船上的郑也是鬼啦!
2.杀人狂附身的顺序。
一开始他附身在郭护士身上,后来到那个上吊鬼,到他的朋友鱼缸鬼(这里肯定是上吊鬼打过电话给鱼缸鬼附身的从后面的情节可以推知),再到黄衣鬼,再到学校里的两个女孩,再到小雯,再到那六个自杀的女孩,再到女警察,再到余的老婆,最后到余文乐。
杀人狂这么做就是因为他生前仇恨年轻的小女孩,所以他死后也要报复,为了满足他生前没有完成的变态计划。
他最后附身余是为了报复,杀郑是为了除掉能够杀死他的人,郑的存在对他产生莫大的威胁。
3.关于结尾的真相。
那一套余编给他上司听的就不说了,真相其实是这样的,女警察后来去了余的家里附上了余老婆的身,而余回家后发现了女警察就杀了她,这时他的老婆又在后面抱着他从而鬼移到了余的身上,余的老婆变成了一个没有魂魄的植物人。
接着余就去杀掉了轮椅男和郑,回家以后余在和老婆ML以后用烟头烫她完全是一个变态的报复行为,余老婆的眼泪则证明她对发生的事虽然还有仅存的一点知觉但已经无能为力,只能接受屈辱的现实。
最后郑的老婆坐船伤心离开时,有段打劫的手机彩铃就是郑的手机却没有接,而郑已经化作鬼魂坐在他老婆的后面。
最后来说一下结尾时余讲的那个故事,其实那个灰熊就是被鬼附了身的余,既不是人也不是鬼,就好比既不是白熊也不是黑熊。
既然是编的故事。
那黄警官的老婆在故事里死了,可现实他坐船走了。
怎么解释。
上完口供可没有黄老婆的尸体啊。
结尾比较邪恶……
挺恐怖的,结局很残酷
有点意思的情节编排,制作略粗糙和随意了。
对结局很无语~
虎头蛇尾,适合女生半夜看
无聊
剧情混乱,没有深度
我还以为是部老片
有想法有故事,但是缺少逻辑支撑。
毫无意义
有点怕 余文乐演技见长
结局点赞
氛围什么都很好 挺精良的恐怖片
故作深沉
除了有点惊悚之外,故事太过于零散和复杂,无法引导观众一直走下去,观众看着莫名奇妙和一头雾水,导演又拍了一堆莫名奇妙看起来很艺术的镜头,过于自我,最终是票房惨败,难怪试水一次就被港圈抛弃啦
凝视深渊,成为深渊。只是,最后这逻辑也不通啊,为了反转强行反转?
感觉到各种搓和各种惊喜,这分低的让人想打五星。
没那么多上进心和好奇心不久什么都好了吗
悬疑的真不带劲儿
咦,香港鬼片。哎,人彘驱鬼大法,红头绳杀人事件,鱼缸杀人事件,圆规杀人事件,羊角辫杀人事件,持械警员虐尸案。乱七八糟,根基太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