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时光旅行者的妻子》小说封面,弥漫的是一种睹物思人的惆怅与感伤。
美丽的小女孩一生都在守望,时间在她身上打下一个个清晰的印记,挥之不去;可时间却留不住她唯一钟爱的人。
相爱总是简单,想处太难。
于是,在两个人终生相爱却难得聚首的爱情故事里,我们依稀听到一个在感慨时光留不住、一个在感慨留不住时光的画外音——亨利:三岁那个大雪纷飞的圣诞前夕,母亲的车里满是幸福快乐的气息,丝毫感觉不到死亡在一步步逼近。
当母亲美妙的歌声终成人间绝响,死亡带去的,不单是快乐的天伦,还有从此不再有的正常生活。
时空,在那个惊恐流血的孩子面前,因为未来另一个自我的出现,从此错乱。
在不由自主的过去、现在、未来的时空穿梭中,亨利永远不知道命运之手下一刻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安排。
有时候,他是个年轻帅气的英俊小伙,有时候,他是个写满沧桑的中年汉子。
他似乎半生都在寻找:寻找自己身在何处、身处何时,每一次在弄清这些之前,他都要狼狈不堪地胡乱找几件蔽体的衣服,因为每一次时空旅行驾驭的只有赤条条的身体,并无任何身外之物,当然,身体里带着的,还有每个时空里片段的记忆。
这些记忆,亨利自己无法像拼图般凑出完整的全景。
于是,一个个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亨利,有时候独来独往,有时候互相观望。
来自未来的亨利有时候会困惑、有时候又会嫉妒,在看着另一个不同时空中的亨利的时候。
遗憾的是,谁也没有办法治疗亨利患上的前所未有的基因错乱病症。
也是因着在每一个时空中被动地停留、被动地离去,亨利似乎也没可能正常地求医问诊。
时空旅行中给旁人留下的,只有一堆堆不同的衣物,提醒人们这一堆衣物,也许曾经温暖过一个离去的人。
克莱尔:从六岁那个夏天在后园意外碰到这个藏身草丛的中年人后,最初的好奇被渐生的好感取代,我惊讶地发现自己不可抑制地爱上了他——一个自称来自未来时空的人。
我不知道从衣物中突然遁走的他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唯一能做的,便是之后把他每次回来的日子记录下来。
终于,在那个最好最合适的时空里,我又见到了亨利,一个年轻倜傥的图书馆员。
尽管我们在这之前已经见过百多次,但这个时空里,亨利显然并不认识我——一个从六岁开始一直等待,只为在正常时空里正常遇见再正常表白的喜欢他的女孩。
看着有些惶恐有些困惑的亨利,我只好尽量清楚地解释:我们尽管已经相遇多次,但都是亨利从未来穿越到过去;未有这一次,是在不错乱的时空里的正常相遇。
人生里有多少的等待,只为一刹那的相会?
有了一刹那的相会,又有谁能不相约永久,分秒必珍?
可是,命运早早就写下安排,由不得被动的人生奋力争取。
相聚的每一个时刻面临的也许都是未知的结局,即便已经看清,又有几人能改写?
看着亨利一次次突然消逝,我唯一能做的,便是收拾起还留着他体温的衣物,在他下一个可能出现的地方守候。
我不介意在年岁渐长的过程中一次次遇见不同年龄的亨利,因为我知道,亨利在每一次穿越中,为的都是和我短暂的重逢。
有时候我也怀疑是不是已经把亨利当成长了翅膀的天使,飞来飞去只是为了带给我幸福与快乐。
我其实早该想到在这样辛苦的、不能自己的时光旅行中,亨利会遭遇各种不可预知的命运。
是的,被动的人生不需要选择,顺从是唯一的宿命。
于是,穿梭自未来的亨利与同样穿梭于未来的我们的孩子终于相遇,从孩子口中得知自己最终的宿命。
这一次,亨利依然没有选择的可能,却悄悄为我和孩子留下了充满爱的未来气息。
亨利许是累了,许是厌倦了人生的来来往往。
像飞絮般在空气中游离的,是亨利留下的爱的气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很久没有看到一部使我感动到掉泪的爱情电影,我想了又想回味了又再回味,这一切都关乎于那些似乎存在又似乎只是幻想的情结,是的,或许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是克莱尔,都幻想着在自己还是孩童时遇见的某个男人会是自己命中注定的男人,会幻想现在所经历的一切只是为了遇见那个男人。
说到底,女人都过于相信宿命。
我想robert schwentke也是。
我感动得点是在于,唏嘘原来所有人都没有能力改变宿命,所有的一切在冥冥之中早已设定好。
我喜欢这样的宿命论。
我竟然是这样一个宿命控。
因为我爱你,所以命运让多年后的我遇见多年前的你,因为我爱你,现在的你会义无反顾的爱上现在一无所知的我,因为我爱你,我会一直等待那个消失的你。
所有的一切,只是因为我爱你。
无论命运怎么安排,我还是爱你,我还是会在一个时间拥抱你,我还是会坐在草地上等待你,一生耗尽,只因我爱你。
原谅我,我是多么希望这样一种充满了宿命色彩的爱情,我是多么相信一直有那么一个人会是我的命中注定就想片中男女主角一样。
无论生活如何,我们都需要一些美好的梦想。
正如一切也不过是场美梦,一场只关于我爱你的梦。
當小小的herry親眼目睹了母親的車禍,他知道自己的的命運自此,便和旁人不同了。
時間旅行者最大的痛苦,是學不會如何控制,何時離開,何時到達,身不由己,冷暖自知,根本不敢奢想如正常人一般安定的生活。
再多的旅行,也只能做一個旁觀者,就算一百次目睹母親去世,還是無法改變現狀。
此時如果出現一個眼神明亮笑容甜美的claire,在你每次離開后都安靜的等你回來,換做任何人,都是無法抗拒的吧。
因為她讓你覺得,「Im not alone」。
生活不完美卻也很美。
返回過去見到小小的claire,穿她準備好的衣服,聽她說著「I was hoping u married me 」;在自己死後的未來看到妻子,還是在那片翠綠的草坪;無法參與她的未來也沒有關係,你已經是她全部的回憶。
就連那種親眼目睹自己死亡的恐懼,也被10歲女兒的一個微笑抵掉了。
生命中有那麼多個美好的瞬間,已經足夠了不是嗎。
每個人心底最柔軟的位子,都留了給那些已經失去的人們。
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很失望,这部改编作品丝毫没有一点原作感动我的地方。
每每想到书中作者引用17世纪诗人Francis Quaries的诗句:“时间、场所、际遇、死亡都无法让我屈服/ 我最卑微的欲望就是最少的移动。
”(Nor Time, nor Place, nor Chance, nor Death can bow. My least desires unto the least remove)来形容亨利和克莱尔纠结交错的爱情,就会忍不住动容,但是这份细腻的感情在电影版中完全看不出。
电影最大的失败在于过于琐碎的叙事。
导演想要重复书中亨利独白式的叙述,但是辅以一个一个他自己消失又出现的戏剧性场景导致整个电影缺乏一个说得上流畅的故事。
开场10分钟他们就上了床,一点点chemistry都谈不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部电影的片花非常好看:把全片拆成一个一个5分钟短剧简直是完美,但是平凑起来总觉得剪辑师是不是打了瞌睡。
是的,我们知道亨利和克莱尔的爱情是主线,但我个人会更加欣赏让亨利(Eric Bana)来尝试一点独白,从他的角度来叙述这份于爱人不能长相思守,眼见亲人离去又无法加以改编的酸楚和痛苦。
事实上看完这个片子我们对亨利的背景一无所知,除了符号化的“图书馆员”这个称号。
亨利不仅仅是一个光屁股在雪地里跑的裸男,他生活在一份永远的不安定和恐慌之中,让他在遇见成年克莱尔之前的6 年里酗酒、嗑药、感情生活混乱,这些都在电影版中消失不见。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芝加哥的朋克文化圈,在那个激昂放纵又略带颓废的俱乐部文化中度过自己成年后大部分生活的亨利,其实正是这种精力给日后两人生活的羁绊埋下了伏笔,但是同样,从电影画面上我们什么都看不到。
电影中做得比较好的是不同年龄亨利穿插出现的浪漫桥段,毕竟视觉效果要比文字来的直观得多。
但是同时那个“亨利VS亨利”的精彩部分我还是觉得意犹未尽。
一方面Eric Bana太老实了,表达不出年轻气盛亨利被年长自己魅力盖过的那种懊恼。
而Rachel McAdams虽然甜美,却缺少艺术家的灵性和敏锐。
一个不断被丈夫抛离的妻子所有的那种委屈被她的幸福完全盖过了。
我最不满意的,恐怕是导演把这个片子的几乎转变成了纯爱情的故事,但是抛开了原著中对于文学、音乐、药物和信仰的探讨,这个故事就变成了一个离家不用找接口的丈夫和坚强妻子的老套故事。
而那个经典的结尾居然也被篡改了!
编剧怎么可以把那封最经典的离别情书给删掉!
这可是两人爱情的最终见证之一。
如果没有读过原著的,可以很轻松地去电影院欣赏这部片子。
但是我会建议回来之后找本书来读一下,感受一下作者文字的魔力。
原文:http://www.makzhou.warehouse333.com/2009/08/14/2051/原作评论:http://www.douban.com/review/1269138/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并非科幻故事,最多也就是与科幻轻微擦边。
书的最大读点是作者Audrey Niffenegger的文笔,她笔下那些草地、阳光、雪,就像小溪水一样清澈温柔地哗啦啦流淌,实在精致极了,小资得一塌糊涂。
而“小资”对一个作家来说,该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说明他或她的写作内容缺乏深度,浮于表象,商业化商品化;另一方面,是文笔安排具有独特风格,阅读的过程顺畅轻松,虽然读后并不留下丰富的营养,但作为时光消遣,仍不乏可读性。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中,旅行者亨利生来天赋异丙,或者说DNA病变,经常毫无预兆的出现在他时他地,也因此认识了他将终生挚爱的妻子克莱儿。
克莱儿第一次见亨利时才六岁,一个天真小人和一个落魄大人的对话读来饶有新意。
克莱儿的成长使得这个爱情故事区别于其他的情感小说,多了一层趣味性;但这个趣味却仅限于一个女孩子对青春的试探与沮丧,并无时代感。
相对的,倒是亨利这个男性人物形象更为坚实复杂,因为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时空穿梭,又不能携带任何物品,所以每到新的空间都是光着身子四处寻找衣服、食物和避难所——故事发生在美国芝加哥,冬季长达半年,大雪封城严寒冰冻的时候光着身子半夜被丢在陌生街上的存活率可想而知。
亨利在享受时间旅行的神奇美妙之时(时间旅行救过他的命),也必须随时准备忍受时间旅行的残酷无情。
不仅如此,为了不让毫无办法的克莱儿焦虑,他并不能倾诉心中这些恐惧。
正因为如此,亨利的无助自弃与抗争才更为真实,他终于意识到爱超越时空的力量感也才更有感染力。
书的最高潮无疑是亨利等待死亡到来之前的心理描绘,那种抑郁、恐惧、不舍的痛感仿佛从纸面上殷出来一样,读得人胆颤心惊。
这样的惧怕死亡,实在是因为亨利先前与克莱儿一路走来共同成长的爱情太过美好,两个人都奋不顾身的要留住彼此在对方心内的印记,于是才恐惧失去,在死亡的阴影下郁郁寡欢,一遍遍让记忆重播、切割、撕扯,竭尽全力抓住明知将要逝去的生命。
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人面对死亡是绝无法坦然的,哪怕表面再风平浪静,内心那份不舍的翻涌都会噬咬得人发疯——这种痛感在亨利的自述中再明晰不过,很难释怀。
由书改编的电影在视觉画面上保留了Audrey Niffenegger语言的清新感和柔软度,十分精致。
刻画得比较成功的是克莱儿(Rachel Adams),她独自等待的落寞和对爱的坚持都有充分的细节描绘;亨利(Eric Bana)的部分则较薄弱,尤其是为了表述他时间旅行的原理,穿梭部分介绍过多,人物“动”多“静”少。
而作为书中最感人部分的亨利面对生命离去的思考在电影中则被略过——好莱坞的路数较适合于连贯的快速剪切叙事,却不长于以大胆的静止画面来展现人物的细微心理。
比较一下展示克莱儿因亨利总是不受控制的随时消失而长久等待的心理失落,用的是配乐快切,幻灯片一样从一个场景过渡到下一个场景,在动态中映衬人物;而要展示亨利的苦闷,难免要运用对克莱尔背影长久凝视或眼神放空一类的长镜头,这种什么都不发生的慢节奏在欧洲文艺电影中常见,若放到更讲究连贯叙事的好莱坞爱情片中,则显然会频率失调。
电影结尾亨利与克莱儿的再次相见与书中二人在博物馆台阶上咫尺天涯相比也丧失了很多意犹未尽的回味。
毕竟, “帮我们抓住过去的,是回忆;带我们走向未来的,是梦想。
”而爱,则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中坚能量,它并不一定要面对面亲自讲明,它无所不在,它穿越时空,它能帮我们留住生命中的所有珍贵瞬间。
自始至尾都以非常平静的心情看这部电影,直到电影的最后,看到女主角一路狂奔,奔到原本已经死去的丈夫面前,俩人紧紧相拥的画面,我的眼眶还是忍不住湿润了。
时空旅行的能力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玩,这种能力折磨着对过去有无限遗憾和悔恨的能力者,也折磨着能力者的爱人。
时空旅行者的妻子从恋爱时期开始就必须习惯恋人的长期失踪和突然降临。
电影最后的最后,短暂的相聚后他还是在她面前消失了,她像往常一样冷静地收拾好摊在地上的刚刚还穿在他身上的衣服,拥着女儿回家去。
“我一直觉得好像他就躲在周围,随时准备出来给我们一个惊喜”。
女儿这样说。
原著中丈夫写给妻子的诀别情书电影里没有体现固然可惜,但我觉得这样的结局也很好。
一直折磨着他们的时空旅行的能力,这时也成为一种礼物。
虽然他已经去世了,但是说不定哪一天,曾经年轻的他穿越时空来到现在的自己面前,就像以前一样,突然消失一段时间之后,总会回来的。
心里对生活依然有期待,有相聚的幸福即使很短暂,就像丈夫还陪在身边一样。
他一直说:我不想让你等。
殊不知,女人不怕等,怕只怕你走了就再也不回来。
女人一辈子都在等。
等他的出现,等他跟自己约会,等他向自己求婚,等他的吻,等他下班,等他回家,等他成熟,等他懂得珍惜自己,等他回心转意……这些女人都等得了。
她爱你就能用一辈子来等你。
只是请你不要永远不回来。
所以,当克莱尔喜极地投入本来已经死去的亨利的怀抱中时。
我真的高兴得想哭了。
细细回味整个故事整部电影,你就会发现这是一段很平淡很平淡,但是很伟大的爱情。
用原著中亨利写给克莱尔的诀别情书中的很感人的一段作为结尾:克莱尔,我想再次告诉你,我爱你。
这些年来,我们之间的爱,一直是汪洋的苦海中指航的明灯,是高空钢索步行者身下的安全网,是我怪诞生活中惟一的真实,惟一的信任。
今晚我觉得,我对你的爱,比我自己,更紧紧地抓着这个世界:仿佛在我之后,我的爱还可以留下来,包围你,追随你,抱紧你。
我想,这也正是最隽永的,超越生死的感情。
1.有了你 我不就寂寞了2.不确定我什么时候会消失3.我们在一起的一分一秒4.不想让你终生等待5.alba穿越后去哪找的衣服?
你愿不愿意 这样的等一个人。
你愿不愿意 等这样的一个人。
他看上去有一点邋遢,却总是肆意的闯进你的生活里。
6岁那年,他借走了你本用来野餐的毛毯。
他说自己是身不由己的时间旅行者,他说你们是朋友,在你长大以后。
阳光好美,你需要抬起头才看得见他褐色深邃的眸。
然后,在你选择相信的那一秒,这个男人,伴着阳光,就那么一点一点的消失了。
等待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吧。
12岁的时候,你开始嫉妒他的妻子,他笑着对你说他很爱她。
15岁的时候,他神经兮兮的吻了你,在你给了他一个耳光之后。
18岁生日的那天,你终于成为了他的女人。
他叫Henry,这一秒还在下一秒就消失的Henry。
而你是Claire,那个永远都在等待Henry回来的Claire。
你说 "I‘ve been waiting for Henry my entire life ".可他却说"I can't stay"。
你明明知道的。
你知道他亲眼目睹了母亲的车祸,你知道他这么多年一直都好痛苦,你知道他混乱的过去 无可避免的未来,你知道他什么都没有。
可你还是这么一直的等。
等到连他也忍不住要问你"why?
why do you like me?
""Because you are my perfect guy."因为你知道,这个叫Henry的男人是怎样的爱着你。
因为你知道,即使他在你的生命中来来回回,可是爱情,从未走散。
It's you.Henry.“谢谢你,让我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你。
谢谢你,给我的所有温暖 和回忆。
”——For "The Time Traveler's Wife"
你有没有这样的感觉,坐在一列火车上,沿途跟着一条河,你看着它在晨光暮霭中变换着色彩,看着它洗涤一缕缕阳光,看着它映衬一片片星辉,看着它或是汹涌或是平静,然而一直相随,不离不弃。
如果你的未来注定漂泊无依,如果我们相爱,就请在我最美好的时候带走我吧。
如果你知道了命中注定的死亡,就请在现在好好把握快乐的时光,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在未来等着我。
这次,我知道亨利会来的,最终会来的。
我有时也怀疑,是否这样的准备,这样的期盼会妨碍奇迹的出现。
可我别无选择。
他就要来了,我就在这里。
——《时光旅行者的妻子》I love you without time and place ,I just love you
听说原著比这部电影好多了,感人多了,浪漫多了。
所以本想把书看完才写评论,想想还是先写了,因为我又不是搞的比较文学。
我只是看了一部电影然后很有感触而已。
不过,这个标题还是来自于书中的那句话,据说男主角对女主角最后说:我爱你,时间不算什么。
很巧,当他们决定在一起的时候,我脑海里就是类似的这么一句话。
很多人说这部电影跟《返老还童》很像。
然而我觉得单就这一点就很不像。
一般的故事里,当恋人遇到这类问题,都总会有这种纠结。
我现在很穷,我有一条瘸腿,我有绝症,我们年纪相差30年。。。
因为这些原因我想我不能跟你在一起。
因为如果我们在一起,以后你怎么办呢?
很困苦你怎么办呢?
以后你被人笑话怎么办呢?
我死了你怎么办呢?
20年后我老到走不动了你还正当年怎么办呢?
可是这些怎么办都存在与将来。
存在于别的时空。
我们相爱于此时此刻此地,却因为别的时空而不安恐惧。
并且因为这些不存在的怎么办而硬生生的分开。
也许有人会赞叹这种伟大的放手。
爱他就要让他更好。
谁有资格为对方决定什么对她是最好的嘛?
真正让你们分开的原因是什么?
除了不够爱,我想不出别的理由。
为心中所爱尽最后一分努力勇往直前的人,值得我们敬佩。
电影中的两人就是这样的人。
女主角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将在什么时候突然消失,但她坦然接受和等待。
仍然觉得一切幸福美好。
男主角自知自己的死期,但他只是平静地与妻子共渡至最后一刻。
他们的生活不是没有遇到过困难,他们的矛盾和危机明显比任何一对夫妇更严重。
但是真爱确实是无敌的。
并非爱让人有神力,而是因为爱,他们都全力地去珍惜和维持,在有限的时空里分秒必争,积攒幸福。
我记得《画魂》里潘玉良说:两个人走路总比一个人好两个人一起走路最好是漫无目的地走两个相爱的人,最好就是这样肩并肩走着,并无预计要走到哪里走到哪一天只是一心一意的,你跟着我,我随着你其他的一切什么都不算什么
愿時光保持不變,讓我愛你依然
这年头, 谁都不容易
穿越,穿衣,穿越,穿衣,如此反复。又名《时空穿越:从萝莉到人妻》。
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的是史上剧情最混乱最狗血的爱情电影 怎么觉得Rachel McAdams在里面变做作了呢 枉费了so美的海报和so有爱的题材带来的期待呐
还是赚人热泪哦
Time traveler的平凡悲剧人生,就中过一次彩票,最后被当成小鹿误杀
生命的喜悦、脆弱和死亡其实都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一直都在旅行,当他渴望能留住幸福的时候,幸福却离他而去。无法控制穿越的穿越就是一场杯具。可惜缺少了原著中的最终结局也没有传达出原著的理念,值得褒扬的是Eric Bana的表演。
穿越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拿穿越来表达爱情,也不是第一次了。这个电影穿的混乱,表达的思想也够混乱。
镜头美
虽然没原著好看(我原著也没看完,看了一半╮(╯_╰)╭)但是还是温暖的。女主角非常beautiful!BTW:翻译字幕的那个人matt song很囧,好多个(听不懂),还有(祝词就不翻译了)(这个人是卖房子的,废话很多就不翻译了)。。。那你还翻译什么嘛?
鸡肋~
比书还难看
穿越戏看过很多了,但美国人总是会给人惊喜,有些人死了,但他永远都活着,哈哈。说好不改变任何东西,但中奖五百万就是他被自己岳父打死的报应。是他岳父吧?没看太清,但以前有铺垫的。创意真不错。
混乱中的穿梭。
过程很无聊,结局很出彩,浪费了原著的优美辞藻与甚广的知识体系。
白浪费了这么好的创意
2010-01-05 看过。如果双方时间不再是线性平行,生活可以多出无数可能(不仅是爱情方面)。情节上,并不强调故事性,而是通过特定的故事背景,给了一对情侣复杂微妙的感情一个展现的舞台。据说书比电影好很多。
艾瑞克·巴纳长得好像连姆·尼森
没有人觉得这家人很变态么?一家三口里有两个人一天到晚到处胡乱nake穿越、影响别人扰乱自己,难道他穿了这么多年就没有一次穿越到非洲被野兽吃掉或者冻死在南极或者掉落战场上被炸死?我也不觉得这是什么爱情,而是在一个小女孩还在6岁的时候就竭尽全力地骚扰她,简直是摧毁她的一生。。。
后半段还不错哇!对时间线的处理很粗糙,不过,给女人们看看足够了。嗯哼。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