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宁写于12月7日)与其谈及影片《弗兰克(Frank)》的拍摄手法和表现方式,倒不如聊聊它所表述的典型现象和典型人设。
看这部影片,大概会让很多特别文艺的文艺青年感慨万千,相较于普通青年,极端文艺青年就像片中的弗兰克般只能存活于属于自己的世界里,一旦落入现实社会,便会无所适从,即便基于好的出发点,欣然摘掉了用于掩护或依赖的屏障,却依旧找不到适宜自如的姿态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种境况是比较残酷的,这类“不合群”的人往往被各自的“文艺基因”激发着催动着,他们不安于世俗,想过能自由创作并尽情表达的生活,然而,一旦被迫从自己过得惯的生活状态中抽离,他们便如初生的婴孩般脆弱无助、不堪一击,任何一个嬉闹的玩笑都会彻底毁了他们。
如果将弗兰克们的音乐创作置于大众的视听中,或许一时间无法确认那究竟是天才之作,还是毫无天赋的呓语胡闹,但至少可以确定的是,当初乐队在森林木屋中制作所谓的新 专辑的时候,弗兰克们是快乐的,自在的,无畏的,仿佛几个在属于自己的国度里肆意放纵的精灵,至少像是从外星球放逐来的。
Don在位于湖光山色的小木屋的自杀了,带着一种预示性,也代表着彻底意识到始终也无法达到心之所系的一种幻灭,这种幻灭是致命的,仿佛提前预告了弗兰克等人参加西北偏北音乐节的行为也是一种致命的幻灭。
弗兰克整日整夜以大头娃娃的头套示人,就连吃东西、洗澡时也都带着,他以这种方式避免自己和这个世界做无阻碍的接触,那里只容他独自踯躅,Jon的加入以及Jon以网络曝光乐队轶事的方式,让渴望得到认可的弗兰克误以为有了新的和世界接触沟通的途径,却不料,这样的方式和他适宜生存的模式是相悖。
最了解弗兰克的是Clara,她在音乐节表演前夕选择离去,看似是分裂乐队的始端,却是在敲响警钟。
不少观众认为该片拍得诡异,剧情属极端类型,其实内心存有弗兰克式生存模式的人并不罕有,只是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能在内心和俗世之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从而侥幸度日。
而弗兰克们就没这么幸运了,他们只能孤僻而偏执地存在于自己创造的一隅中,你可以认为他是天才,也可以同意医生的诊断,他就是个神经病,不过,似乎很多天才都是神经病。
普通青年Jon在乐队的历程,便恰似以一个普通人的视角来呈现弗兰克式生存模式的局限性和不适应性。
此番戴着娃娃面具头套的迈克尔·法斯宾德给出了不错的表演,法鲨的这一演出令人想起了在影片《天国王朝》里饰演麻风国王的爱德华·诺顿,和诺顿一样,法鲨仅仅以肢体动作和情绪语言就突破了面部被遮挡的表演局限,于是,虽然在大多数时间里弗兰克都以大头娃娃的形象示人,观众却仿佛看到他的神情,继而窥到他的内心。
片尾,摘掉头套的弗兰克以奇特的嗓音,有点局促,有点羞涩地为他的伙伴们唱了一曲“I love you all”,世界是冰冷的,也是无情的,幸而他们还有彼此,彼此的存在和容纳形成了一个独一无二的空间,让他们得以存活。
(杂志约稿)
最近无意看的两部电影都与精神疾病有关。
一部是前几年很火的《弗兰克》,一部是法式温情的《真爱满行囊》。
两者都是从他者的视角来描绘与精神病人互动的故事。
《弗兰克》是从一个健康成年男性那里延伸出去的视线,而《真爱》是一个前青春期小女孩以探知自我为主,涉及到一个逃跑的精神病人的故事。
真爱满行囊 (2006)8.22006 / 法国 / 剧情 / 尚皮耶·亚莫斯 / Alba Gaïa Kraghede Bellugi 斯特凡纳·弗雷斯相对来说,两部片子里面我更加喜欢《弗兰克》,虽然作为剧作来说,两部影片都是同样优秀的。
然而《弗兰克》高出一筹的地方就在于,它所描绘的精神病患(或更广泛地称之为身心障碍者)并不是被简化被矮化,也无法表达自我的“遥远的他者”。
弗兰克代表的是一种更为广泛存在的隐形精神病患:他戴着头套的时候,是健康人所仰视且加以幻想的才华横溢的音乐家,但在他们的患处真实去与他们近距离相处时,就像灰姑娘午夜12点的魔法那样,你便能看到他真实的无助,受苦,无能为力的叹息——那些他们与健康人类之间真实且难以跨越的鸿沟;以及精神病人与我们一样拥有的复杂心灵和爱的呼喊——那些他们之所以与我们是同属人类的证明。
就算是21世纪精神病也逐渐加入了流行病的行列,使得更多轻症患者在痛苦而漫长的医治后有机会向外讲述属于精神病患的现实;但大部分时候,精神病人都是我们遥远的一种想象。
因为实在缺乏第一手的认识,我们如果能够像《真爱满行囊》中八九岁的女孩那样天真地接纳他们都还算好的,即使是这样,主观上我们仍然难以按着他们所是的来认识他们。
更不要提在复杂而不幸的现实中,精神病患会经历更多的冷漠,敌意和强烈的拒绝。
在这里,《真爱》也有意无意地讽刺:敏感的儿童甚至于我们更能尊荣无攻击性的精神病或是智力残障的病人,而不至于如《弗兰克》中的约翰,囿于自己的成功梦而无意间物化了作为同伴的精神病患,让他们最深的痛楚成为一层“包装”去迎合人们猎奇的幻想。
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8.9卡伦·霍尼 / 2011 / 译林出版社霍妮在《我们时代的神经症人格》提出一个观点:“剔除神经症患者一再出现的问题通常所具有的虚幻,深奥的性质,我们就会很容易地发现,它们与我们文化中那些困恼正常人的问题,只有程度上的差别而已。
” 霍妮提出这个观点不在于简化,轻看精神病患所经受的痛楚,而在于试图鼓励常人产生对精神病患的同理心。
在书中的另一部分,她这样向我们阐述身心障碍和精神病患的艰难:“正常人尽管必须经受自身文化的恐惧与防御,但一般而言,仍完全能够发挥他们自身的潜能,……他所遭受的仅仅是在他自身的文化中所不可避免的。
而神经症患者总是遭受比一般人更多的痛苦。
他总是要为他的防御付出过高的代价,从而导致他的生机与活力受到损害,或者更为确切地说,导致他获得成就以及享受生活的能力受到损害。
”身心障碍者与心智正常者之间的鸿沟是巨大的,哪怕轻症精神病患与我们在物理上相距并不遥远,但世界上距离最远的就是两颗并不相敞开的心。
人类的心灵天然就带着如热带雨林一般层次复杂的属性,隔了一层肚皮,再加上我们背后错综复杂的个人史,使得这样的沟通就算是在普通人当中都很费劲,更不要提与心灵与记忆如亚马逊原始丛林一般充满了未知,复杂和对抗性的身心障碍者之间的沟通是怎样艰难了。
生命如此美好 (2013)8.22013 / 波兰 / 剧情 / 马切伊·佩普日察 / 大卫·奥格尼克 多萝塔·科拉克前几年有一部以主观第一视角描述身心残障经验的影片——《生命如此美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这部影片讲的是一个天生残障,四肢畸形痉挛且无法开口说话的“蔬菜男孩”,如何在灵光一闪的帮助者的恒久协助下,讲述出个人的生活和他所目睹的世界的故事。
电影流畅的旁白让我们有机会听见他并不失智的心灵的微声,使我们这些本身就相信奇迹的人自证乐观主义的正确性。
但讲实在的,让身心障碍者卸下他们复杂和厚重的防御机制,找到一种语言帮助他们与我们对话,这件事情真的比大海捞针还难;在重度身心残障和重度的精神疾病患者中,去期待这种灵光一现,双向理解的沟通确实是不切实际的。
但如果我们放低一些要求,只是单方面地想要理解那一方可能释放出的信息,艺术可能是一个目前还算前途光明的选项。
大部分(外源性)身心障碍者都承受过过载的痛苦,除去原始的创伤之外,日积月累在人际关系和在社会生活中格格不入的挫败感也会使得他们向内发展出一个更加纵横交错,高墙四筑的世界。
艺术,这种越过了理性和社会规则仍能成立的语言,极其低调委婉的,使那些心中禁忌重重的人,可以比较轻松地讲述,并得到他们所渴望的认可与理解。
这样,那些被囚禁的灵魂终于可以以一种不伤人,不害物的方式多维度地去释放和呈现他们第一手所感受到的复杂事物。
不过客观来说,在身心残障者中文艺家的比例与心智正常人中艺术家的比例相比,肯定是要低得多得多的;哪怕刻板印象告诉我们艺术家不得精神病称不上是艺术家。
但是,就算是在艺术的门槛如今已经低到史上的冰点的时候,成为艺术家仍然意味着对立的环境,超高的综合素质以及个人成长中无止尽的困难——这不是一场弱者的游戏。
正如《弗兰克》中的母亲说的那样:“痛苦并不能创作音乐,音乐到处都是,如果硬要说的话,是精神疾病拖了他的后腿。
”患精神疾病真的是非常痛苦的,抹杀创造力和生产力的体验,而且个中感受难为外人道也。
有时看到文艺作品去标榜,或者美化身心障碍,甚至看到身心障碍者被炒作、包装为文化符号时,我会由衷地感到心寒和愤怒。
由此,《弗兰克》是一部很特别的电影,它真实地呈现了一个人的幸与不幸之间复杂的角力。
命运的悲剧性有时会把人放得很大,借着这样特殊的样本,我们可以重新去思考人的本质是什么,从而正视弱者和他们的苦难,从而学会自尊和尊重他人。
最后,引用罗曼·罗兰在《米开朗基罗传》序言中一段话作个结:“精神的烦闷并非伟大的一种标示。
即在一般伟大的人物,缺少生灵与万物之间,生命与生命律令之间的和谐,并不算是伟大:却是一桩弱点——为何要隐蔽这弱点呢?
最弱的人难道是罪不值得人家爱恋吗?
——他正是更值得爱恋,因为它对于爱的需求更为迫切。
我绝不会造成不可幾及的英雄范型。
我恨那懦怯的理想主义,它只教人不去注视人生的苦难和心灵的弱点。
我们当和太容易被梦想与甘言所欺骗的民众说:英雄的谎言只是懦怯的表现。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便是注视世界的真面目——并且爱世界。
”"I love you all."
抛开人物原型不谈,单纯看这部片子的构成的话,它其实和音乐没啥关系,也和所谓天才与平庸没啥关系,它重要的是人对于自己的认知,对于团体的认知,对于环境的认知。
Jon理解自己的平庸,只是拒绝承认。
"I may not be the best, but I'm far from the worst",别说,我太懂努力了那么多那么久依然只是piece of shit的感受,也懂那种拼命想要融入团体,无法表达自我,被他人否定和排挤的感受(btw,即使如此,我也更乐意能像Jon一样,如果首先否定自己的话,下场只会像前两任键盘手一样,厚脸皮的人至少能有更多的机会)Frank理解自己的才华,也知道有人欣赏他,但他希望更多人能理解,渴望与世界构建连接,奢望改变别人的想法,这也是他不断妥协和尝试的原因。
Don理解自己的平庸,并把自己和一个无法企及的存在做比较,他想变成一个永远不可能成为的人。
Jon和Don都在钻自己的牛角尖。
我们很难从影片中直观感受到其余几人的能力和水平,但是他们对于自己之外的世界是完全不了解的,也很排斥去了解。
他们对自身是另类这件事有清楚的认知,并且切断了与其他欣赏他们才能的人连接的可能。
我想他们应该才是经历过痛苦的人,而不是Frank。
现在,每个人都对自身的情况有了基本的认知,可以举着自己的标签和环境对号入座了。
Jon,你选择离开了乐队,因为长达一年时间的努力得以看清了,你即使把自己逼到极限,即使做出牺牲,你还是不属于那个录音室,不属于舞台,你没有自己的东西。
Don,你选择离开了所有的环境,因为你在以你自己为最小单位的环境中,都是无法认可自己的(当然这和他的精神疾病也有关系)。
Clara,你们继续留在原地,不被其他人接受,也不在乎其他人的看法,只是在此时此刻此处,三人之间是互相理解的。
而Frank,你是在影片中是唯一做出了改变的人,你尝试走入新的环境中,你渴望被接纳和理解。
但是你最后还是回到了原来的乐队中,因为当你踏出脚步以后,发现其实你只有在那个小环境里,才能做自己,才不会失控,你自己没有强大到可以独立构建连接,改变别人的看法(当然这和他的精神疾病也有关系)你的压力系统仅可支持你在森林中唱歌,最好再带上头套。
千篇一律的办公室也好,网路上的乐子人也好,排挤你的森林小屋也好,所有的环境都是一坨狗屎。
那么,就在各自被接纳的环境里生存吧。
不强迫你摘下头套的地方,也就如同可以摘下头套顺畅呼吸一般。
影片的画幅构图非常漂亮。
色调非常漂亮。
只是这个故事压抑的透不过气来。
Frank观影结束关于这部电影对我的冲击,我看完后这两个小时,在淮海路嘈杂的街道上徘徊了两个小时才理清了思绪,现在一一道来:1.首先,这并不是一部像《寻找小糖人》或者《醉乡民谣》一样纯粹关于音乐的电影,里面虽然讲的是乐队的故事,但甚至没有一首“像样”的曲子,更多是不知所云的胡闹。
但是只有在他们制造着只有他们自己听得懂的诡异声响时,一切都是快乐的,在他们的“音乐”中,我们感受到的是自由奔放的灵魂和生命的跃动。
但是当最后他们不得不迎合观众的品味而唱起所谓正常的歌的时候,我们感受到的却只是压抑和痛苦。
当然,这部电影也有好的音乐,在影片结束的时候,摘下头套的Frank唱出了对伙伴们最后的感激和爱,他眼中的无助和悲伤、脸上流下的泪水、几乎带着哭腔的动人歌声,响彻了观众的心。
然后字幕出现的时候,又是两首动听而伤感的歌,银幕上零落着解体了的Frank头套,告诉我们这是他最后的哀歌。
2.这并不是一部轻松愉快的喜剧,不可否认,它前半段的幽默、无厘头,让在场的人笑得前仰后合,即使在看似严肃悲伤的时刻,也能突然转为笑料。
或者说在前半段里,在森林中“隐居”的主角们还有能力驾驭自己的生活,有勇气去嘲讽生活的无常。
到当这群怪胎突然闯入了“尘世”,面对世人好奇、嘲弄的注视,这群“精神病院的逃犯”终于不得不回忆起自己的“不正常”,曾经拥有“天马行空的才华”的音乐家,变成了”马戏团里的畸形人”,一个用于满足公众猎奇心理的展览品。
在整个世界的嘲笑之下,这群“喜剧演员”变为了真正的悲剧,再也无法保持超然和幽默,满脸都是惶恐。
因为世界想看的,不是带着头套的音乐天才,而是头套之下逃避现实的可悲笑柄。
3.这是一部充满了爱的电影,在前半部中,他们为了录制新专辑而在森林中过了一年多与世隔绝的生活。
到观众渐渐意识到,所谓的新专辑只是一个借口,这群不能被社会容纳的怪胎只是为了生活在一个可以尽情嬉戏胡闹、不被任何人指摘和评判的理想乡,出专辑、成名、赚钱,对他们来说都是浮云。
他们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赞赏彼此,相互依偎,保护着他们各种执着的怪癖,这种关系非常温暖。
甚至为了保护Frank脆弱的内心,他们甚至因为主角擅自将他们的故事发到社交网站、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而恼羞成怒,拒绝“出世”。
4.这部电影里隐藏着对经典电影的各种致敬。
我水平有限,只说说片中直接点名提到的两部。
一部是大卫•林奇的《象人》,讲的是一个善良的医生出于人道主义的目的想要解救马戏团里畸形人“象人”,让他重新融入社会,却弄巧成拙,将“象人”引向了悲剧的命运。
Frank中的主角也想要帮助Frank回归社会,但是却揭开了他心中最隐匿的伤痛,从而失去了他作为音乐奇才Frank的身份,不得不直面惨淡的人生和自己的不正常,从伊甸坠落到了残酷的人间。
另一部是维姆•文德斯的《德州•巴黎》,讲述了一个少年跟随父亲去寻找从未谋面的母亲,结果发现母亲已沦为娼妓,对母亲的美好幻想瞬间幻灭。
Frank中的主角自己认定完成Frank古怪的行事风格和杰出的音乐灵感的必然是他灰暗悲惨的童年经历和曾进过精神病院的黑历史,整天想方设法要揭穿他头套下的真面目,到等他以撕裂了Frank的梦境为代价获取真相,却发现Frank的出身和外表都极其普通,失望与后悔排山倒海而来,但失去的innocence(天真/无知)已经再也无法挽回了。
就如柏拉图所说:人类一旦走出洞穴,见到了光明(被启蒙),就再也无法回到黑暗的洞穴(混沌/无知)中去了。
一个月以前我在梵高艺术博物馆里转,没有租解说器,一切全凭一双毫无天赋的眼睛。
馆中熙熙攘攘的游客大多跟我一样:中年人推着眼镜凑到画前,几秒钟后探回头时还对四周露出一个愧赧的笑,少年女子握着男伴的手,在《麦田群鸦》或者画家的自画像前叹一口气。
大家都专注又怅然,于是我想起前段时间看到的一段话,大意是喜欢艺术的女孩子合上书,想象着自己生在19世纪的巴黎,她要去找到落魄的画家梵高,告诉他自己爱他,请他不要伤心,不要伤害自己,但是同时她知道,即使自己真的身处梵高的巴黎也永远不会爱上他,永远不会去找他,因为无论给人们多少机会,历史还是会重复原来的道路,梵高的色彩还是会被嗤笑为疯狂笨拙。
平民和天才艺术家间的错身而过大抵如此。
有些人生来就与众不同,他们站在云端,低处的人或许能仰望他们,或许一生中能有几个特定的时刻跟他们交汇,但是大部分情况下一生都跟其无缘。
他们就像星星,芸芸众生自然知道高高在上的地方有这些人物,但是大多数人不会耐心观察这些太远太陌生的“异类”,大家纵容他们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肆意恣睢,但是唯独到了星星爆炸或者陨落时,大家才会一同抬起头来,感叹着这其实已经过去了很久很久的奇迹。
L`artiste est mort, vive l`artiste! 艺术家死了,艺术家万岁!
那么艺术家对平民的态度呢?
《弗兰克》给出了一份相当浪漫又很经典的答案。
那是一个刚刚招进一名新键盘手的地下乐队,乐队主唱和核心人物Frank是个天才音乐家(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他的音乐是艺术,虽说我还挺喜欢的),是个怪人,因为他从不摘下巨大的头套,为了不摘下来甚至开了医学证明,随时拿给各处安检看。
他无时无刻不在大声宣告给世界听:我是个怪人,你和我说话时只管看着这张假脸,随意给我贴怪人标签就好。
——仿佛他只想留在自己的云端,不愿接近有血有肉的世界似的。
他和怪异的一群人站在一起,其中唯一一个能跟平凡青年Jon说上话的Don也是个睡塑料模特的疯子,于是年轻又天真、没有天赋还不自知的Jon想象着头套下面是一张残缺的脸和一颗残缺的心,这个人的一切对于他都是谜,面罩下面或许是个疯子。
平凡的、连野心都很平凡的Jon大概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被那次合演中的音乐残缺的惊艳所吸引,还是被这群人的怪诞所吸引。
他和他们一起生活了一年,拍摄他们的生活并且放到网上,简直是个只身入丛林观察野兽生活的摄影师。
但是直到分道扬镳、乐队已经成了几亿年前爆炸的星星,他才在一个路人的话里看到自己:“你们牛,你们乐队里还有个带着大头套的家伙和一个疯疯癫癫的妞,哥们,你们完全火了啊!
”原来平凡人在乎的并不是艺术,而是特立独行本身,他们喜欢看到几个孤零零的怪物站在高高的舞台上面供他们欣赏取闹,看到无数个自己站在这些怪物对面,就像照镜子一样看到和自己完全相反的,从而短暂地认识到自己——大众是盲目的,是认不清自己的一个集合体。
试图接近Frank的Jon站在两岸之间,以为自己可以扮演调和者这样一个角色。
他被乐队的洒脱吸引,却误将洒脱看做疯狂,并且试图以疯狂为噱头吸引大众,可惜Frank从来不是一个疯子。
是啊,那是大众的误解:艺术家都是疯子。
事实上我们只是觉得跟我们不一样的就是疯子罢了。
艺术家永远是那群最理智的人。
他们可以在被缪斯附体时、最痴狂的状态下触摸到神灵的火花,毕竟也可以冷却下来,冷静甚至冷酷地用世俗的材料拓摹下那朵火花,为了固定住这朵火花他们可以抛弃爱,抛弃作品中的生命(极端例子就是聚斯金德的《香水》),只有热切之后冷静才能创作,或许创作出的是一座幽灵石厅,但是触摸到了某种只能通过死亡留存下来的美,建立了一个新世界,正因如此,艺术家才能被人拔到创世神的高度。
他们冷静地观察着世界,同时观察着自己,他们知道自己和世界之间的距离,那或许是个永远无法抹平的距离,因为他们清楚地看到这样温暖嘈杂的世界永远不会接纳自己这种冰冷的、死气沉沉的异类,于是一些人选择逃避,他们只为自己和自己的同类歌唱,就是那种远离观众的艺术家,像电影中的Baraque和Nana那样,看似无法接近也不太正常,实际上是最冷静的旁观者,还有Clara,穿着一袭白裙,唱着“我想嫁给一个看守灯塔的人”——这样的艺术家,他们发声就是为了体味死亡,他们所有声音也会随死亡一同归附黑暗,或者说他们的生活本身就是漫长的死亡。
并不是绝望,而是一开始就没有希望。
可是Frank是不同的,他不为死亡创作,他不是厌世的疯子,如果和他交流,会发现面具下面是个聪慧幽默的人,而且像孩子一样稚拙胆怯,我想他是因为胆怯才戴上头套的:摘下头套的他只是一张和众人一样的平凡面孔,站在众人之间却不敢抬起头,向大家伸出手,孤独醒目得犹如尖叫;可是戴上头套后他就变成了众生之外的一员,因为从来不属于他们,也不必害怕被他们拒绝,可以随意地对他们唱出莫名其妙的歌曲,可以拉着精神紧张的陌生太太漫山遍野地转圈嬉戏,用“逃离”这样一种极端的手段接近自己害怕且热爱的一切。
他是爱着那些自己始终无法接近的人的,不断地寻找连接自己和世界的途径,爱着难闻的啤酒和臃肿的人群,那一切渺小低贱,并且为了得到人们的爱不惜放弃自己,这种艺术馆古老而浪漫,追求的是为人类歌唱,创作生命而不是死亡,从生命中创作生命,就像梵高的向日葵那样,燃烧自己的生命创作出的绚丽绽放,让观看者从那画作中汲取新的生命,学会爱生命。
但是Frank,你忘了,当你戴着头套对人们说话,没人注意到你的生命,所有人只看到了你的面具。
靠艺术无法填补与生俱来的距离,你可以千百次站到他们面前对他们说kiss me,但是他们会千百次地把你当做哗众取宠的小丑,或许千百次中有一次,人群中会有一个褐色卷发、双眼柔和的年轻人走在你身边跟你一起唱,但是最终你还是会发现,吸引他的只是你的神秘。
于是Frank的头套碎了,他最后站在一群“冷酷艺术家”脚下,和他们共唱“I love you all”时哭了,额头上两道头套的勒痕,看上去简直是个卸了妆的小丑,或者从马上跌入尘埃的国王,或者刚刚戴上荆棘冠、还没被钉上十字架的神子。
《堂·卡洛斯》中有一段,写国王哭了,因为他被自己信任的侯爵欺骗。
宫中大臣都十分意外又窘迫,因为这样一位倔强严肃的君主,站在人类的顶峰,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竟然流下了眼泪,这样一来那高贵神圣的面具就裂开了,再也粘不回去了。
国王也好,艺术家也好,这些云端上的人即使落了泪,眼泪也不会掉到地上人们的脸上。
本片是一部改編自真人真事的電影,其中保留了Frank的原本特色與部分音樂,但基本上是一個全新的故事。
我很喜歡這部片的畫面,顏色很亮很飽和,但卻又套上了淡淡的藍色,有一種很輕很淡的哀愁從畫面中一點一點的飄散出來。
首先,無論你有沒有看過這部電影,最先注意到的應該就是那怪的可以的Frank。
他總是帶著那個頭套,無論是吃飯、洗澡、睡覺都不曾拿下,令我非常好奇面具下的Frank的內心世界。
Frank為什麼總是戴著頭套?
我想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在現在的社會中,「面貌」幾乎決定了命運。
印象特別深刻的是,在一開始Jon和Don的談話。
「Jon先是表明對於Frank總是戴著頭套的行為感到怪異且無法理解。
Don則回他,你不知道他的才華,我總是希望自己是Frank。
Don又說:其實我是個有精神疾病的人。
Jon則回答:你看起來正常多了。
」在這段談話中,Jon完全不過問"音樂才能",只是一味的從外貌去評斷別人。
如果在頭套下的Frank真的是個醜八怪,那是不是我們就會直接忽略了他的才華?
再者,若面罩下是個超級大帥哥,我們是不是同樣的只會專注在外貌而非音樂本質上呢?
戴上了頭套,人們就只能專注在音樂上了。
另外我很喜歡片中提到的一個問題:我們是否要為了迎合世界,而改變自己?
原先在小木屋裡做音樂時,Frank和團員們都是非常開心的,他們用自己的風格、方式做音樂玩音樂。
然而在收到表演邀請後,Jon為了讓樂團能被更多人接受,於是要求樂團改變原本的風格。
這樣的提議讓團員們無法接受,於是樂團分崩離析,只剩下Frank和Jon。
而直到上台表演,Jon一直被成名的慾望蒙蔽了雙眼,他選擇演奏了自己的創作-那個被Frank稱為「狗屎」的音樂。
最後演出失敗,而Jon始終無法明白自己的問題到底在哪裡。
Jon一直認為一個人的靈感、才華是來自於那個人的痛苦、悲慘回憶。
他認為一定是有那些回憶,才造就了Frank,於是他前去拜訪Frank的父母,想知道到底他們倆之間的差別到底在哪。
然而,Frank的父母肯定的說:「痛苦並不能創造音樂,音樂隨處都在。
硬要說的話,精神疾病只是拖了他的後腿。
」我想Jon大概是豁然開朗了吧?
他終於明白Frank才是那個真正擁有才華的人,自己只不過是個想透過網路世界來假裝自己是個有才華的人罷了。
最後Frank和團員們再次聚集在一起,回到了以往樂團的風格,唱起了" I love you all "這時台下雖然還是一樣沒有觀眾,但他們找回了自己、他們知道他們不會再迷失。
你呢?
你是否願意為了迎合大眾,而改變自己?
還是你曾經這麼試過,那結局又是如何呢?
我曾經試過,結局並不好。
所以我要我好好的做自己,就算和Frank一樣怪也無所謂,只要能找到我想對他們唱出" I love you all "的人就夠了。
而,我也找到了。
題外話:戴著頭套的Frank是由Michael Fassbender飾演。
你應該也很疑惑,戴著頭套到底要怎麼演戲?
那我想你可以來看看,Michael Fassbender在這裡的演技其實很不錯,從他的肢體動作、走路的姿勢及速度都體現了當下的情緒。
尤其戴著頭套還是很有吸引力,真的非常厲害!
還有Michael Fassbender的歌聲也讓我很驚訝!
尤其他在片尾唱的< I Love You All >歌聲中的感情非常飽滿、到位!
第一句话,和短评一样: “千万别在B站这个智障遍地的地方看电影,你会绝望的”真的。
Frank真的是部好电影。
不太文艺,不算鸡汤,相当...致郁...是你在奔波忙碌了一天后回到空荡荡的家里,然后可以静静的开着昏黄的书灯,平缓的呼吸以使自己平静,然后再观看的电影。
每一部电影都需要它的伯乐,知音,或许你感受不到它的美,活着就想弹幕中撕逼的那样,“什么玩意”“看不懂啊”....额......好吧。
于是乎我怀着极大的悲愤来写一篇长评以扒主旨、内涵、以及细节,送给那些生性爱撕逼的人们。
电影是形象的,形象到当你看到的第一眼就可以清晰的辨别人物的特点与性格;而同时却又是抽象的,让你看不出这到底想要表达些什么。
其实很简单,整个乐队,就是我们本身。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个孤独的乐队、一个孤独的Frank。
抽象的讲了本我自我的矛盾与救赎,其实整个乐队就是一个人——每个人。
Frank是“本我”的象征,惊觉自己的天赋,却总因格格不入而将它戴上头套,考上枷锁,羞于示人。
总觉得自己和世界格格不入,否认自己,却又变态的委曲求全,渴望得到世界的认同与祝福——尽管这个世界只是把你当成笑料来看待。
而男主,则就是那个平凡的“自我”,也是最接近我们所有人的一个人,他就是我们自己啊。
平平凡凡,却自命不凡,最终也不过是落得归于俗流的下场。
他渴望出名——这当然正常,所有人都渴望出名啊....于是他第一次从Don口中听到Frank的身世——悲惨的童年,可怕的父母亲,痛苦导致了Frank的优秀,以此找回平衡感。
小心地希望自己也有这样的天赋,却安然自得的把自己不能出名的原因推给自己的童年、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命运,安慰自己,惋惜自己,说服自己,像一针安眠药,迷惑自己——难道这不像我们吗!?
平凡又世俗,却不承认自己的平凡,遇到强者就推诿给他人,以此来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对我来说,这就是人性,男主的设定也是最为贴近“人”的设定了,立体饱满,情感丰富,会埋怨,会生气,但更多的是尽管平凡却依然默默的努力着,会失落,会内疚,会自责,也会默默的慷慨解囊,资助乐队。
刚开始,我以为这是另一部无脑欢乐小清新。
一群嬉皮士躲到大农村,写写歌发发推,吱哇乱叫疯疯闹闹,过着不沾地气的生活。
然而,并不是这样。
故事开头是文艺白领男主莫名其妙被拉到一个奇怪的乐队救场,发展到一个大头领着五个怪人在乡下写歌。
好像玩乐队的都是怪咖一样,我也莫名其妙的和朝九晚五的男主一样接受了其他人的人物设定,还乐在其中......如果这么就结束了,那这个故事不值五星。
一切是从don的死开始变的严肃起来的。
don自杀了。
他的自杀突如其来,没预料到,尤其是紧接在前二十分钟一片乌托邦的欢乐中。
但设身处地的想,don的自杀貌似又是一种必然。
don其实是个优秀的键盘手,但他放弃了音乐而去做经纪人。
因为他深知自己的音乐造诣在frank面前就是一坨屎。
作为frank的挚友,活在frank身边,don爱他又嫉妒他更希望自己能成为他。
然而每天眼睁睁看着frank取之不尽信手拈来地挥洒着天分,自己修修改改憋了半年的音乐还不如他随手捡起线头的乱弹,don知道frank是天才,万分之一的天才,要被保护被珍惜的天才,他做到了,以经纪人的身份微妙的维持着以frank为中心的平衡,保证frank的音乐创造天赋不受限制。
可在那么多个夜晚,他想到自己被埋没的音乐冲动,frank那么抢眼的光芒下,他只有身后的阴影好长好长。
上帝给了don造就一个伟大艺术家的人生经历,心理困境,清晰思考,却让他遇见了frank,他发现上帝少给自己的那么一点是天分,操他妈的天分。
这种相形见绌的挫败感来的比之前任何磨难都折磨。
既生瑜何生亮。
don自杀了,带着frank的头套。
clara就酷的多。
她一开始就不在乎是否讨好观众,对于人群的喜爱总是反其道而行之。
你听音乐中的鬼哭狼号都是她。
第一场表演,琴都冒火爆掉了,她还要继续,还因为别人停下而发飙。
她代表着随性所欲,不以讨好他人为目的,包括深爱的frank,自由的表达自我是一切的前提。
什么名气,点击率,那些所谓的附加值,她只会嫌弃的拍拍手离开。
clara像每一个总会经历的叛逆时期,老子不在乎任何你们在乎的鬼,只想表达自我,管你们他妈的喜欢不喜欢,老子只想做老子罢了,老子也只想做老子而已。
一种更为可怕的理想状态,近乎无视世界的唯心,为了爱和坚持可以不顾后果的拔刀,任性到不顾一切,唱也要撕心裂肺,念着没人听的歌,做frank的灯塔。
近乎可怕的理想主义者,我所羡慕的理想主义者。
frank,注定出场就成为焦点的存在,他的谈吐,他的天分,他的感染力和他的冷静,让人迫不及待的被他吸引,窥探狂一样像知道他的故事他的出身他的来历他的头套?
为什么,那么多个为什么到最后竟是一片空白,因为frank就是个普通人。
普通美满的成长环境,和睦的父母,没有大起大落的故事和造就大头的可能原因。
从客观上讲,他可能就是一个小孩子,一个还不足以面对也不想面对成人世界的孩子。
他选择了伪装成一个带着头套的成人来生活,却并未真正的成长。
可是,即使是frank,也逃避不了任何做创作的人的初心,想要别人喜欢自己。
所以,他动摇了。
跟着白领男走进成人的世界,一口气想学会所有规则,努力让所有人喜欢自己,不惜改变自己,改变自己的音乐,失去了以前的无所顾忌或者叫无知无觉,他的音乐创造也被明显影响。
这种对名气的患得患失将frank逼向病态,失去了自尊失去了自我,不是开片时那个令人尊重敬仰的领导者,被一棒子打回了原型,一个彷彷徨徨的孩子。
终于,形色皆非的自己再也无法支撑下去。
丑陋作品简直是对他灵魂的侮辱,他昏倒在舞台上。
jon 很明显是个有商业气质深谙市场和观众的成年人。
他可能做不出好的作品,即使努力,即使在高人的带领下,也只是重复和模仿。
但他知道观众想要什么,社交价值意味着什么。
艺术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件商品,结识了frank,及最后牢牢掌握住frank,正是掌握了货源。
在这个队伍里,他是个商人。
落寞之后,他心中对于frank头套下的疑惑发了狂,他对一件丧失价值的商品充满嫌弃,再没了当初的尊敬,拼命的想要摘下他的头套。
一切都可以拿来变卖,你的容貌,你的才华,你的创造,你的情绪,甚至故意制造的神秘感。
在这个爆点才是卖点的社会,你还能留住什么。
so frank why don't you take off your fucking head他们火了。
可是除了chinchilla,谁听过他们的歌,谁认识他们的乐手,谁了解这个乐队的名字。
对于一个乐队,这其实是种侮辱,因为除了音乐,我不希望你们了解一切。
只有音乐,才值得了解。
可往往令你名声大噪的,不是你的努力。
我不能说这是一部完全现实的电影,但这绝对是一部具有现实象征意义的电影。
我不能说谁是其中的某一个人,但这些象征混合起来可能就是我们每一个人。
从frank的纯真和天分出发,混合着don的嫉妒和自卑,带着clara的孤僻和不屑,却不禁被jon的利益和渴望所动容。
天赋是一份礼物,我不敢说每个人都有,也不敢说不少人没有,但至少有程度之分。
勤能补拙可以使你成为大师,可与生俱来的表达欲呢,当你想通过音乐或绘画或其他形式想表达你当下感受到的彻骨之痛,铭心之冷,绝望到无法呐喊的寂寞或者是带着温度的感动,身边总是有人不费吹灰之力,比你表达的更好,这时你站在一个起点上,会怀疑,会相信,会疯狂去努力,也会拼命去失望,有不被认可时的轻蔑与不屑,也有被认可被收买时的点头哈腰。
如果你敢承认,你一定都想过。
天分?
能力?
形式?
风格?
别人会不会喜欢我?
别人喜欢我到底有多重要?
我会出名吗?
人们会记住我吗?
拿这个赚钱不好吗?
然后,frank don clara jon携手站在你面前,他们疯狂的音乐颤抖着。
我年轻时曾无数次和朋友吹着北风以泪洗面,幼稚的探索着这些自以为深刻的问题。
后来,也无数次安慰着其他文艺青年不要太去纠结这些后来的烦恼,以及价值的兑换,在不经意时甚至还打碎过一两个清脆的梦想。
现在,不也柴米油盐地活着,每天赶8:09的三号线。
我是个怂人,终归没能力没机会把热爱的事当饭吃,但其他人或许有机会。
梦想这个东西,太灼人,不忍心熄灭。
电影的最后,jon离开了。
留下他们一堆没商业价值,不讨人喜欢,或者说不愿意讨好观众的dreamer自己疯。
这是一个理想主义的结局,像个不会结束的梦,一个happily forever.“我敢肯定这支乐队,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一定会成为一支伟大的乐队”重要么?
表达而已。
给这部电影写影评是一件很心塞的事,因为这部电影本身就心塞无比。
我已经记不清上一次在电影院里哭是什么时候了,当片尾开始滚字幕,I love you all响起,那一刻真的是,眼泪吧嗒吧嗒停不住地掉,想跟旁边的朋友开个自嘲的玩笑却连话都说不出来。
Frank虽然是在说一个独立乐队的故事,也以Frank作为电影名,但我觉得它其实不是一部”音乐电影“,也没有打算给一个特殊的音乐人作传,事实上,它的主题依然还是那老套的主题:人生的无可奈何,与必将清醒的梦想,只不过用了乐队这个载体来说这个故事——但该死的,它讲得真好。
——————电影的视角是以Jon这个普通青年展开的。
为什么由他展开,这一点之后再说。
总之这个一心向往音乐却只能被困在办公室里肖想的青年,机缘巧合下偶遇了一个古怪的乐队,他们一起生活、创作音乐。
也是透过他,让观众认识了一个拥有独特精神世界的Frank,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却拥有特殊的魅力,天真、善良、脆弱、才华横溢。
这个神经兮兮的乐队里,每一个人都看上去很不合常理,和人偶做爱的Don,暴躁的Clara,都怪诞一如Frank的头套,电影的前半部分时间,Jon这个代表正常社会的人反而在那个与世隔绝的木屋里成了格格不入的一方。
但他们一定程度上还是维持了相当的平衡,不正常的他们靠正常的Jon提供的资金维持了一年的自给自足,正常的Jon依靠不正常的他们在这一年里第一次看上去更接近了自己的音乐梦想。
可惜,这种平衡没有维系太久,故事很快在乐队因为Jon管理的网络媒介,而被给与在西北偏北音乐节表演机会的面前急转直下。
如果这是好莱坞,那也许电影会让这群怪异的人能够终于在机遇下发光发彩,完成一个”怪咖也能成功“的励志童话。
可惜它不是,事实上观者逐渐不安地意识到,影片越向音乐节这个高潮段落而去,就越加有一种失序脱轨的心慌。
而最后这种心慌,也终于被应证了。
在这里我们先讨论一个问题,在音乐节最后的那场演出,如果一切都如常,乐队没有人缺席,这次表演会成功吗?
答案就是,不会。
永远不会。
还有一个问题,这部关于音乐的电影,为什么在音乐节之前,从未完整呈现这个乐队的作品?
身为观众的我们,似乎无从得知他们耗费一年心血集体创作出的专辑里到底有什么样的歌曲。
我们只知道他们用了哪些怪异的元素,却不知道它们最后组合成了怎样的模样。
因为其实,它们的那张专辑并不重要,它必将堙没无闻,就像他们注定会在音乐节上失败一样,无论是他们自己,还是他们的音乐,本质上,就不属于那个地方,它们属于无名的山区,属于颓败的酒馆,属于没有回音和欢呼的死寂。
这是矛盾的根本所在,他们之所以是他们,Frank之所以是Frank,就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正常的社会,他们就像能在真空里生存的鱼一样,在和寻常世界不一样的另一个领域里能够自由呼吸,而一旦上岸,就只能窒息死去。
身为一份子的Clara是深知这一点的,所以她才那么反对乐队去音乐节上台,反对乐队有任何成名的可能,因为她知道结局必将失败。
其余两个人其实也心知肚明,但是Frank,这个乐队的灵魂人物,只有他配合着本来就是普通人的Jon坚持到了最后,直到倒下之前,他才承认现实一般地对他和Jon试图迎合观众口味的曲子说,”这些音乐真糟。
“因为Frank,其实和Jon一样,都在试图当一个跨越界限的人。
Jon想要到水里去,Frank想要到空中来。
Jon想要从庸常的碌碌无为中摆脱,抓住自己真正热爱的梦想,而Frank,他咬牙坚持在这越加难熬的空气里,整个人已经如弦一般紧绷,但还是离开Clara去抓住Jon的手,还是在听到Jon说有七万人已经看过他们的视频后,勉力坐起身,留了下来。
他始终是个羞涩的孩童,他不愿意让人看到自己的样子,但他的梦想,一直很简单,他想要告诉更多人,他爱着这个世界,爱着所有他理解或者不理解的东西,有生命的人或者没有生命的板凳,他都愿意倾心以待。
这也是这个角色让人觉得很心痛的地方,他是一条为了想要和更多人说话,而努力游到岸上,最终搁浅的鱼。
他用全部的努力,想要去靠近那个世界,回应所有“期待他、爱他的人”。
告诉他们,I love you all.但在外人眼里呢?
就像Jon在餐厅里听到的那个小哥所评论的那样,啊你们是那群怪咖,啊你们真好笑啊。
虽然Jon的回应是,“I don't think it hilarious at all." 我一点都不觉得好笑。
(顺便一说这也是我对整部电影的想法)但即使是Jon,他也依然不是那个世界的人,他对音乐天才的创作源泉,总是和童年不幸、痛苦经历连在一起,他想象Frank来自不幸的家庭,想象Frank有一张残破的脸,直到后来他意识到,从来就没有什么痛苦意外什么家庭不幸。
Frank,就只是Frank而已,他的音乐才华,他的精神疾病,都是天赋,都是一开始就存在的客观事实,没有办法凭空而出,也没有办法被创造或者中断。
才华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你是这样的人,或是那样的人,都一样,都是早已定下的客观事实。
怪异的边缘分子如Frank或者Don,他们没办法融入社会的主流,不是因为他们选择如此,而是因为他们就是这样的人。
正常的人如Jon,没有办法融入那个他所梦想并为之不懈努力的世界,不是因为他没有苦难的经历,而是因为他就不是那样的人。
他们各自属于各自的世界,两个世界在那山里的一年,短暂地彼此融合妥协,但很快就会分崩离析,分道扬镳。
这也是为什么要以Jon的视角展开电影的原因,观众跟随着他,就是在经历和他一样,做梦和梦醒的过程。
所有现实里看上去似乎可以实现的梦想,终究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一场幻觉,你以为抓住了它,其实它从来都不属于你。
就像Don说的,终有一天你会意识到,你成为不了Frank。
Jon成为不了Frank,Frank其实也成为不了Jon。
能怎么办呢?
不怎么办,Frank终于还是回到了伙伴们的身边,他没有戴面具,唱着I love you all。
他胸腔里那种纯真的对世界的爱,有这几个人能懂就已经够好,世界不必要知道。
而Jon离开了他的梦想,他对音乐的热诚,他自己明白就好,音乐不必要知道。
所以你们能懂这种心塞的感觉了吗?
因为这是一个再现实不过的故事,但没有什么结局可以比现实更让人无力,虽然这部电影有种种荒诞和冷幽默包裹着,但其实不过是绵里藏针,它带着笑容告诉你。
承认吧,一切就这样了。
到头来,对生活,对梦想,不过一场结局注定的单相思,I love you,and you don't care at all.——————8.16—————— 好像出中字了……看到大家都很心塞,莫名有种奇怪的安慰感——啊终于有人陪我了【等等 其实回头来看这篇评论,也觉得太悲观抑郁了一点 当时写这篇的时候就这样自我驳斥过,所以才把标题和最后一句故意反过来写 (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能get到)标题是我对自己写的最后一句的消极抗议,也是Frank最后在小酒馆里独唱时,电影想要传达给我们的尾音 ——这个世界不在乎,但那有什么关系,我还是爱着它所有的一切 是啊,生活的结局虽注定,但这并不能否定它的过程 单相思虽无果,但心中有爱本身就是可贵的事,不是吗
Frank,戴着头套,可以张扬自己对音乐的执迷。
在他看来,一切都可以是音乐,一切都可以奏出音符。
戴着面具头套的他,是乐队的灵魂。
Dan说,谁也无法成为Frank。
于是,Dan上吊了,戴着Frank的头套。
当Frank听说有很多人关注他们的音乐,那点击数让他变得怪异。
他紧张又兴奋,面具下的他,不知所措。
Frank还是登台了,但僵硬得无法动弹,最后,他倒下了,面具清晰地出现裂痕,他只说一句:The music is shit。
他最终无法为了融入这个群体,对音乐妥协。
面具伤痕累累,浓妆下的面具,滑稽,讽刺。
所幸的是,结局是好的。
当面具破碎了,Frank重回乐队,一直不敢抬头的他,怯生生地,用音乐去告诉他们:I love you all。
误闯的乔恩,见证完这个精神病患者的乐队的癫狂、离散,默默地退场了。
乔恩,一个怀着音乐热忱的少年,被音乐指引,参与到乐队。
但他渴望被大众所关注,把音乐粉饰后重投入大众的视野。
(流行音乐重包装、重噱头,缺乏感召力,这里被反讽了。
)乔恩,最后总算明白,他不属于这个乐队。
总算明白,他们被关注,并不是音乐本身,而是“你们很搞笑”。
乔恩,不是精神病患者,于是他退场了。
对于艺术的狂热、纯粹,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你首先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以下是豆友的点评,觉得写得很好:带上面具你是特立独行散发神秘乖张气质的音乐领袖,脱下面具你只是一个自卑有交流障碍的孤独症患者。
那些真正懂你的人放弃了主流人生轨迹将你包围建立起一个音乐乌托邦用心维护你偏执脆弱的奇才梦。
以为迷妹都是白痴吗?到了ending顿时好感全无。是范特西对瑞阿勒提的投降啊这是,我坚决不摘头套,否则我捅死你。就连法鲨也救不了你。
独立音乐遇上独立电影,游离于荒诞与现实之间,爱尔兰英式冷幽默和特立独行的古怪音乐果然不是我所能欣赏得来的。
带点独立文艺气质,又有点幽默小清新,还有点苦涩的故事,非常好听的配乐和歌曲。观感还不错的片子,只是不明白这故事。一个年轻人试图加入一群weirdo组成的乐队,磨砺,想改变,但失败,离开。而weirdo还是跟以前一样。法鲨带着头套的表演也很喜感很好看,一定唱过瘾了这次,而且还露了点脸。
最后首歌值2星
不要毁坏我孤独的美好,让我安静地做一个怪胎。
什么叫逼格?就是将精神病级的演绎,包装给普通人看。嗨到了,狂到了,野到了,让你直呼牛逼,自认无法企及,逼就有了,牛也就有了。从头到尾的乱七八糟,缘起他们真的一塌糊涂。类型里只有剧情没有音乐,正如故事里只有疯狂而没有音符。他们声嘶力竭地疯狂,就是告诉你你太普通你丫的做不到梦个毛啊!
他的世界,他们的世界
片子把平庸與秀異、媚俗與藝術對立起來了。其實,藝術也是一種表達,尋求讀者/聽者,也是去建立表達的途徑。像是電流或水流,找到一個去向,便開始流動。只是,在來去之間,不要糊塗了,也就好了吧。
???this script is not even good
两星。看了半天不知道这个电影到底要讲什么东西,他讲了一个非常失败的乐队,花了一年的时间,没有录出什么狗屁专辑,然后想去某音乐节上火一把,结果团员内斗不欢而散。Jone最大的问题,就是试图带这个不正常的乐队进入一个“正常”的世界。看完整个影片,感觉整个人都是怪怪的。最后废了全身力气创作一首歌曲听起来也是无法入耳。也不觉得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电影。讲述这一故事甚至很多观众都不知所云。看完只有压抑的感觉。
被海报和剧照骗了,(才华横溢的)自闭症患者应该永远呆在自己的世界里,直到他们真正想出来的一天。强行拖人入境无异于谋杀。
放任我吧
誒竟然沒標記。4.9 飛機上看的 frank出場的歌又震撼又好笑 最后男主想摘掉frank的头罩时 他疯了一样夺门而出 撞到门廊柱子的时候23333
带上面具你是特立独行散发神秘乖张气质的音乐领袖,脱下面具你只是一个自卑有交流障碍的孤独症患者.那些真正懂你的人放弃了主流人生轨迹将你包围建立起一个音乐乌托邦用心维护你偏执脆弱的奇才梦.
不懂好在哪儿,不懂豆瓣的装逼范儿
违背主流不等于好
这类自闭怪胎的故事,虽然很可怜,但拍的实在太难看了,歌也太难听了。
近来也越发觉得,从实际角度,当然要不断努力做better person,但是在某个层面,有些东西,太早太早就已经决定了,天分这个东西,就是对生活的随机性最大的接受。以及法鲨的眼睛啊,我真是好爱他的眼睛。眼里藏了天然曲折的忧郁,是坚强下的脆弱,特别惹人怜爱。
腐国文艺青年Jon野心勃勃的想做音乐,他心目中的好音乐是indie pop,是糖水可乐,当他遇到The Soronprfbs这群走心的实验怪咖,他始终都无法融入进去,就像他一直不明白之前的键盘手为什么自杀一样。痛苦经历和心灵创伤可以激发创作灵感,做出好音乐,但这个&#34;好&#34;却不是谁都能懂。★★★
跨年夜看完,有点虎头蛇尾,对结局不太满意,尤其是片尾曲...突然意识到谁都可以写出口水歌,而不是谁都能写出非口水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