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儿童法案》的书又看了一遍电影,原著作者麦克尤恩老爷子自己改编的剧本,可能为了适应电影的戏剧性,个人感觉少了一点书里的无力感和疏离感。
书里面Fiona的迷失和对丈夫Jack的厌倦是因为连体婴儿案带给她太大的冲击,似乎是给她的灵魂添了一道刻痕,让她对人性、对人体都产生一种厌恶,所以才冷落了Jack,而Jack以为她对sex失去了兴趣是因为渐入暮年,所以发表了一番要take my last shot的豪言壮语向Fiona宣布自己要出轨,这样看Jack真得如Fiona所说愚蠢混蛋。
而Fiona年近六旬无儿无女,婚姻生活的崩溃就像打响指一样容易,一个人面对如此信仰崩塌该如何自洽呢?
Fiona彻底迷失了。
在这样一种混沌迷茫的状态下Fiona遇到了Adam这个因为是耶和华见证人而拒绝输血治疗白血病的案子,仅来到人世十七年的Adam对宗教、人生、诗歌、音乐(书里是小提琴电影里是吉他,Adam奏了Sally Garden,Fiona为他伴唱)的懵懂思考热恋向往深深震撼了Fiona,所以她判决Adam的生命比他所谓因信仰而对生命保有的尊严更为重要,法律保护他不受他的信仰和他自己的伤害。
所以Adam给她写信为她写诗,说些想和她一起在轮船上周游世界的奇思妙想,问她为何叶芝的诗如此美妙为何动听的音乐总有升调降调,跟踪她到Newcastle(一个充满青春时期狂野回忆的地方,似乎为她接下来的"鲁莽"提供了一些正当性解释,电影里没有这段回忆)的时候,她明知这种做法从任何层面来说都不正确,却都没有明确拒绝。
她在与他告别时想给他的礼貌性贴面吻阴差阳错地变成了一个真实的吻,她感受到皮肤接触的质感,太真实以至于她一时没有抽身。
电影中法官秘书的出现打断了她,而书中没有任何人出现是她自己被一点残存的理性拉回。
她日后总是想起这个吻,在开庭的间隙,在上下班路上,在吃饭时,在和丈夫说话时。
一边恐惧着只要有一个人看到了那她的名声就要被毁,一边忍不住不断回忆那一刻皮肤相触的感觉。
她为什么会吻他呢或者为什么她没能拒绝这个吻?
这个吻是妈妈怜惜孩子的母性本能?
还是对他非凡才华和英俊脸庞的爱慕?
甚至是她作为女人的欲望?
而他呢,是对她拯救自己生命的感激?
是对她智慧和阅历的向往?
还是他青春年少的荷尔蒙?
她向Jack讲述的时候说I don't know what I was…I kissed him…I kissed him。
Jack的第一反应是愤怒嫉妒,"你爱上他了吗?
"她多少个日子的痛苦终于崩溃了,她有多久没有这样大哭过了,"He's just boy, a lovely boy"。
她多孤单啊,没人能知道这是什么,是爱吗?
她再也不知道了。
书里Adam在这个吻之后给她寄了一首诗,很遗憾电影里没有,他把她比做他背负着十字架痛苦前行路上突然跳出来的一条披着彩虹的鱼,却把她的吻比做犹大之吻。
上帝说这条鱼是撒旦,背叛了你的姓名。
她在初读这首诗时没能认出他最后一句话的笔迹,生活琐事多起来就忘了。
她在和律师Mark准备上台演奏新年音乐会之前得知了一个消息,其实读者并不知道她听到了什么,她在安可时弹起了本没有安排的Sally Garden(她为Adam伴唱的曲子),Mark虽然诧异但很配合地唱完了,所以观众没有发现异样,他们甚至得到了standing ovation。
这种喧闹喜悦更衬她的孤独。
电影中观众在音乐会之前就知道了这个消息,音乐会因为她突然改变乐曲而结束的十分突兀,戏剧性有了,反而少了期待。
她在大雨中跑回家找到这首诗终于辨认出来最后一句,May he who drowns my cross by his own hand be slain。
这时读者才明白,Adam已经死了,他的白血病如他所预料的席卷而来,他成年了,他拒绝了输血。
电影改编很喜欢的一段是Adam的质问,你根本不用来医院看我,按照惯例法院都会判决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你明知道这些可你还是来了,你来问我问题还和我一起唱歌,你让我看着你思考,你为什么进入我的生活来打扰我,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她什么都说不出来。
而书中最后Jack看着她睡醒,她虽深知Jack永远也不可能懂她了,却有种向生活妥协的释然。
她问will you still love me?
Jack毫不犹豫地说of couse。
他们面对面躺着,她不再迷失了。
似乎某种意义上,Fiona用判决拯救了Adam的生命,而Adam用自己的生命拯救了Fiona的灵魂。
不知为何看完电影总是想起U2的with or without you。
I can't live with or without you,then you give yourself away.Adam为何拒绝输血?
麦克尤恩说他赋予了Adam宗教所禁止的东西:好奇心。
这个好奇心正是Fiona带给他的。
在未遇到你之前,我必因信仰而死去,在遇到你之后,我必因人性而死去。
死亡于我是一件必须去做的事,死亡于我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除了Emma,我想不出第二个比她更适合演Fiona的演员,她身上流淌的是英国人天生的秩序感疏离感和抑郁气质。
最喜欢的是她进入法庭走到法官席上站好微笑微微鞠躬的场景。
除了她笑起来的几个瞬间,我完全看不到平时插科打诨贡献各种表情包的Emma了。
电影最后的镜头逐渐升高,是一个上帝视角的俯视。
我们看到的是什么俗套的老少恋情吗?
我们还需要讨论什么世俗法律与道德宗教的冲突吗?
他们只是两个灵魂,昙花一现赤裸相见,后来一个去了天堂,一个留在人间。
可能教徒的思维就是时刻准备自我献祭、极端的信奉心中的神及其真理,他们的个人意志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不是第一位的,是被凌驾于神的旨意的。
每次看到类似情节我都在心里默默吐槽,宗教改革轰轰烈烈一百三十年,在他们心里就是一张白纸。
梅救赎了亚当,亚当对自己原生家庭奉为圭臬的宗教开始祛魅剥离,但在世界观重塑的过程中还是以一个教徒寻找真神的思维,渴望梅能给予他更多全新的事物。
可梅没有回应他的种种想法,以现实手段隔绝了他理想主义的追寻,他在撕裂的认知中死去(我猜测),整个电影像淡淡忧伤但美好清新的《萨丽花园》,一个美少年的殉道故事。
我曾在一些瞬间恍惚的以为梅和亚当之间只是纯粹的忘年之爱,that’s brilliant,而且整个故事也明朗简单了许多。
但是我觉得双方对彼此的感情是复杂的,亚当对梅有依恋亲近、崇拜和爱,梅端庄优雅,眉眼间又有化不掉的忧伤和悲悯,她看亚当,何尝不是临渊自照。
希望一切在我读过麦克尤恩之后有更深刻的理解。
已经很久没有写过什么东西了,看完电影,脑子里挺空的,只记得男孩、病床前和晚会上的同一首歌、“所以你爱上了他?
”“他只是一个可爱的男孩”“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首先,说实话我不满意电影的结尾,我始终觉得,大法官的笑是很不合时宜、甚至是让我开始怀疑自己对整部剧的理解是和导演想要表达的东西有很大不同的。
我一直认为,我所记住的,就反映了我对整部电影的理解。
说实话前面的部分,无论是开篇连体婴儿案的渲染还是夫妻间的争吵,我都觉得挺好,但也完全在意料之中,包括关于律师的笑话、碰翻碟子去够电话的场景,都是在塑造、在烘托,直到那个男孩的出现,或者更准确的说,是Adam痊愈出院后对Fiona说“法律规定了对于未成年人,医院有权采取自己的治疗手段,你本不必来看我”。
目前来说,我不了解法律,所以在一开始的法庭上,有一段时间我投入了进去,真地感觉很揪心,又很愤怒。
(因为我本身不信宗教,所以会认为导演是想通过这个案子来表达一些自己对于宗教、对于所谓真知的某些看法,不过我觉得他的重点是在于以此作为铺垫,让男孩最后的“My choice”更加具有深意和冲击力。
)在他说完这句话之后,他问Fiona:“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联系前面对她二十年工作状态和她近期家庭状况的描述,个人认为去和Adam交流更多的是出于一种希望得到短暂解脱的心理。
这是一次不同寻常的举动,从法院其他参与者的言语神情中可以看出。
等到真正来在病床前,镜头落到Adam的毫无血色的脸上,再转到对Fiona眼神的近距离展现,突然间有两个细节此时串联起来:一个是Fiona反问丈夫“是因为我没能给你一个孩子吗?
”还有Fiona烦躁地吐槽助理“总是那个男孩那个男孩的,他没有自己的名字吗?
”对于孩子,Fiona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她渴望得到一份纯真之美的滋润,这种感情也许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所以为之后她对Adam的情感变得复杂而埋下伏笔。
当走下法庭,她在不自觉间完成了身份的微妙转换,在台上,她理性冰冷,但在台下,她首先是一个女人,让Adam重现燃起对生命、对美的渴望是她刻意而为,因而这种刻意也就引出了我所认为这部电影的主题:对于救助生命的反思。
一首歌,一个身影,取代了Adam过去的宗教信仰,让他将希望从虚幻转移到一个具体的形象上,过去他相信神,我认为现在这种观念仍然没有改变,只是他把Fiona当成了他心目中的神。
然而恰恰是信仰之物越具体,越容易失望,越容易怀疑甚至绝望。
Fiona没有很好地承担一个引渡者的责任,她被吓到,内心涌起的其实更多是甜蜜甚至幸福,长期情感被过度压抑,导致的结果之一就是无法将各种突如其来的情感分辨开去。
她所渴望的是丈夫的理解,是爱情的重圆和家庭的温暖,而Adam所给她的则是一种崇拜、爱慕和感激,但她混淆了两者,因而没有意识到Adam实际上是把对生命的希望寄托在了她身上,也就没有在生活的方向上去引导Adam。
同时,Adam太过天真和幼稚,他也无法彻底分清自己的情感与真正意义上的爱情,所以他一路风雪无阻追随Fiona,甚至在被迫离开时吻了她。
两个没能分清自己情感的人却又被生命这样如此宏大的主题所包围,注定是一场悲剧。
Adam濒死的那个晚上,Fiona翻出那首诗读完最后一句,内心充满的是悔恨和自责,她终于分清自己对Adam的感情更多的只是一种对纯真之美的渴望,因此当丈夫问道“所以你爱上了他?
”,她掩面而泣:“他只是一个可爱的男孩”;然而Adam却因为自己出于想要短暂解脱而擅自的介入,将生命的意义这样没有答案的问题寄托在了自己的身上,而一直以来,他们彼此竟然都或多或少地把这两种情感都当做了爱情。
最终Adam死去,一身黑色的Fiona表情却异常轻松,并且最后一幕是和丈夫有说有笑地沿着那条无数墓碑之间的小路向远方走去。
我猜想导演是想表达:因为Adam的这个案子,Fiona情感中温柔、温暖的部分被唤醒,她挣脱了大法官身份对个人情感的长期无形束缚,因而能够和丈夫重归于好,让法庭之外的这个家庭不再冰冷。
但既然已经有意无意刻画了那么多Adam在两次住院前后心理上的变化与Fiona心理变化的呼应和冲突,为什么要放弃这样一个有深度的主题,而退而求其次地单纯把“大法官”当成是整部电影最核心的人物呢?
个人认为Adam和Fiona之间这种情感上的矛盾和混乱,与救助生命的真谛相结合,这部片子的内涵会更加震撼人心。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近六旬的女法官,她面临着棘手的案子:尚未成年的亚当在父母的影响下从小深信某种宗教,这种宗教是反对输血的。
亚当患上了白血病,在治疗过程中必须输血才能正常进行,然而父母及孩子都宁愿选择死亡而拒绝输血,他们认为生命是上帝给予的,那最终让他收回也是自然的;如果接受输血,不仅违背了教义,更是背叛了上帝。
为了研究男孩的生命,医生和医院请求法院给予审判并强制执行输血。
半夜看的这部电影,久久不能平静,翻遍了评论,大家角度都一致,为他们的情感连接激动不已。
我也被其中年轻男孩炙热的表白感动不已。
好想看到女主能留下男孩,互诉衷肠。
可留下来以后呢,明天呢?
作为一个中年人,我们被岁月打磨成如今的样子,知道再炙热的爱情都难以抵挡岁月的考验,年轻人一时的迷恋,对我们的生活确实摧枯拉朽的改变。
虽然女主很优秀,但她的身份不允许她做出格的事。
这才是一个普通人的选择,惊天动地的爱情给你,你也受不了。
生活就是这么捉弄人,我们没法那么天时地利人和的碰到那个人。
我没看过原著,所以感觉情节有些跳跃。
除了女主和男孩,其他人物刻画得不够丰满。
男孩的父母竟然没有和孩子表达期望他接受治疗,要活下来。
只为了虚无的信仰连孩子的生命也舍弃,审判接受治疗后居然还要孩子去教堂。
这脑回路?
这该多让人心寒。
自己信仰崩塌,世上最爱自己的父母还是站在教会那边,这种孤苦与绝望,一个有敏感的孩子根本无法承受。
后来的“解脱”也就顺其自然。
丈夫提出看放式婚姻,女主不接受,丈夫搬离家后,女主心神不宁,痛苦不已,可还是要正常面对工作,生活,也没有和他人倾诉,自己慢慢消化,承受。
心里很敬佩这样的独立女性,可以勇敢的生活说不,勇于承担后果,虽然很痛苦。
我绝对支持婚姻的忠诚性,可女主经过分离的痛苦过后,接受了丈夫的回归。
其中男孩的离去对女主产生巨大冲击。
也许生活没有那么完美,但多数时候我们对生活有期待,这也是快乐和痛苦的来源。
如果没有期待,如行尸走肉又有什么意思呢?
当出轨而分离时的巨大痛苦难以化解,精神世界崩塌时,如果对方诚心挽回,我们是不是可以试着给彼此一次机会。
在这茫茫人海,遇见可以相依相伴的人,那些曾经的美好被生活的忙碌所淹没,只希望我们一起擦去上面的灰尘,让它能持续闪耀并注入更多美好。
没看过原著,仅对电影的理解。
观看中的第一感觉是法官这职业的成就感简直爆棚。
而适当的仪式感,不仅能增加成就感,还会让人更坚定的保持正义感不动摇。
实证主义法学派在这方面就差太多了,太过于实用主义,以至很多人仅仅将法官当作职业,而不是决定他人命运的正义事业。
一定程度上造成民众中的口碑崩塌,这一点还是相当可惜的。
题外话不说。
看完后的感觉,浪漫主义至死不渝,现实主义被浪漫主义感动后继续原有轨迹生活。
男孩父母多次提到男孩很特别,是真的特别,而不是所有父母都觉得自己孩子特别的特别。
可惜影片的主视角是女法官,除了结局,过程中男孩的特别并没有清晰表现出来。
也可能是年轻演员的演技不太够,毕竟这个的角色,距离现实中任何人都太遥远。
我不太认同女法官被男孩拯救的观点。
如此理性的人,迷茫也只是一时,没有男孩的出现,时间照样能让她做出最符合理性,也是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选择。
男孩的自我选择的死亡,既没有改变世界,也没有改变他人。
唯一被改变的是他父母的人生和生活。
当然,这并不是一个现实主义的故事,从这种角度分析太煞风景了。
正如男孩所说的,第一次拒绝治疗,选择死亡是为了信仰,更是为了虚荣心,为了一场盛大的被人久久怀念的葬礼。
而第二次选择去死,才真正是自己的选择,拒绝宗教律令后,人性而感性的选择。
是失去了倾注全部热情近乎另一种信仰后,失去了My Lady后,失去了生命之光后,所做的选择。
尽管这种选择是非理性的,甚至有一定的逆反心理,在向他的生命之光证明这次我可以自己选择,选择自己想要因什么而死亡。
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男孩纯粹热烈不顾一切,女法官就复杂多了,理性感性交杂中掺杂了家庭问题、社会压力、来自年龄的自我怀疑,突破禁忌的微小期盼。
真正爱上了一个特别的,深邃的有才华的男孩,不准确。
女法官的性格和理性决定她不会,至少不会那么快,那么直接直白。
仅仅是对单纯可爱男孩的喜欢,不正确。
对狂野和“自由”的暗示以及主动挑起话题,说明女法官并不是从未考虑过。
最终的结局既在意料之中,也在情理之中,毕竟时代已经变了,太多太多。
何况哪怕百年前,《爱丽丝漫游仙境》的作者刘易斯·卡洛尔 ,同样屈服于现实压力。
当然,再换个角度,如果女法官不是因为家庭问题,选择了很不平常的处理方式,去看望那个要输血的孩子,而是通常化的简单决定,故事就会变成一个普通的喜剧结局。
被“强迫”输血拯救回来的男孩,过着也许普通也许成名的普通生活,岁月静好,阖家团圆。
就像无法回应男孩“你为什么要来见我”的质问,男孩死亡后,女法官的悲痛,也有相当程度这方面的原因。
亲手造成这一切,悲剧的起源,却没有任何办法改变,改变他人,改变自己。
在葬礼后和从坡上走下来回到丈夫身边,一路前行,挽手,保守的向右转。
所以,能把一个这么值得吐槽的故事,写的如此优美,如此打动人心,真的是一种天赋。
“动人、深刻......好几天走不出来......不仅仅是关于灵性,还有些更深刻的东西,我不能描述的非常清楚......但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网上偶然看到向来思绪敏捷、表达精准的KOL用了以上、如此模糊的推荐词,实属少见。
闲来找电影一看,果然,不论电影还是原著,都表达的太多了,太深刻,甚至太沉重了,法与情、爱情与人性、信仰与福祉......它们交织在一起,一时该从哪里说起。
其实对这样部作品,以我的经历和年龄,我无法全部解读,读完之后除了心中翻腾着难以言说的情绪之外,还充满了疑惑,尤其是那个吻。
她轻轻地用手指捻住男孩薄外套的翻领,将他拉近自己。
她想亲吻他的脸颊,于是她抬起手,而他微微弯了弯腰,他们的脸便凑得很近,但此时他转过头来,他们的唇碰触在了一起。
她原本可以后退,原本可以立即离开,然而,在那一刻,她却逗留踯躅,毫不防备。
”书商和电影宣发出于商业考量,大都把这个吻归为“老少恋”的佐证,但是我却认为这其中有本能的母爱,有对美好情感的神往,甚至还有一丝丝对丈夫背叛的报复。
它是一种【爱】,才不是一种【爱情】。
不论是书中还是电影中,在前文她丈夫突然宣布要背叛她时、在她与老公冷战期小侄女来家里过夜时、在她在火车上看到妇女抱着孩子从她眼前经过时,我们都能看出一个失去生育机会的女人内心的不安。
这种不安表面上是对老年无子的些许悔意,实际上是突然被自己一直非常信赖的人背叛后所带来的不安,是突然意识到自己竟已到了“错误无法去更改”的年龄的一种无力,“孩子”只是她不知所措的一棵稻草,将她对爱情的失望、她对岁月流失的无力、生活对她的背叛,都解释成一种简单过错:如果我有个孩子,这时便能有个人一起面对,如果我有个孩子,还有个人能陪伴着我.....毕竟一种简单的情绪能更让人好过些。
就在这样时刻,Fiona遇到了男孩,一个执着幼稚的男孩,所以说这个吻的里多多少少有“母爱”的成分。
但这“不仅仅是一个母亲可能给他长大成人的儿子的吻。
”(引自原文)对于Fiona来说,男孩如此的年轻,有着她再也无法拥有的青春,有着即使被抛弃也可以重新来过的无惧,甚至无惧到自己连生命也可以选择抛弃。
这种对生命对生活的主动权,深深触动着这个看似有着无上权力实则被生活逼入角落动弹不得的女人。
所以这个更多的是一种【向往】,一种【追求】。
最后我隐约从Fiona的吻里嗅到了一丝丝的【报复】意味。
毫无疑问,无论是电影中明确的“我上了她”,还是书中模糊的猜测,对Fiona的来说都是一种已然发生的背叛,这就好比一对丁克夫妇,丈夫突然在60岁领回来一个私生子,不仅仅是一次肉体的偷欢,而更像是基于性别差异所带来的不平等的一种羞辱。
不可否认,在现有社会中,对成功男性的年龄宽容度比起成功女性要好的不是一点点,甚至说刚好相反也不为过。
就像Fiona丈夫这样的大学教授,即使已婚,即使年已六十,但依旧有30+的同事愿意往上贴。
不难想象,在30/40/50的Fiona或许也不乏追求者,但Fiona肯定都坚定的拒绝了,这样想来,除了羞辱更添愤怒有木有!
而这时!
有个年轻的男孩却频频的投来仰慕的目光,甚至冒着风雨,穿越城市追寻她,也很难说这个铁面无私的法官心底不会泛出一丝丝的常人惯有的报复之感。
这个吻的第二天,Fiona除了被后悔和这可能造成对自己工作毁灭性打击的不安外,她不假思索的给丈夫拨去了电话,此前他们正处在“十天半个月可能才有一两句必要交流”的冗长冷战期。
让丈夫倍感意外的这通电话,却让Fiona感到“她得以从神经质的妄想中抽离出来,回到了现实中,开始考虑下一步的安排”,我想这就是因为Fiona感到自己和丈夫之前达到了某种“平衡”,这种平衡让她可以和丈夫站在“公平”的起点,面对接下来的生活。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Fiona和男孩之前没有爱情,那为何最后会哭着说出“a lovely boy”?
只因为她能感到亚当对她的仰慕之情,而那个意外的吻让原本就在信仰与现实中苦苦挣扎的男孩陷入更深的困惑,也在某种程度上加速了男孩的死亡。
作者麦克尤恩说写这段他想到了乔伊斯小说集《都柏林人》中那篇《死者》,乔伊斯写到一场晚会结束之后,夫妻俩回到宾馆里,丈夫想与妻子做爱,妻子却想起了一首歌,一个年轻的男孩很久很久以前唱的歌。
妻子现在已经五十多岁,她想到的是她十七岁的时候,一个男孩站在她的窗下为她唱了一首爱尔兰的情歌,也就是晚会上唱的那首歌。
她告诉了丈夫这一场爱情,他觉得有点嫉妒,她告诉他那位少年已经死了,可能是因为在她的窗下得了风寒。
她说:“我想他是因为对我的爱而死。
”这里Fiona就是进入了乔伊斯的那个永恒的想象空间。
什么是真理?
坚持不能输血是耶和华见证人教会认定的真理吗?
也许那只是父母为了维护自己在教会中的形象而不得不表现出来的谎言。
是的,就像首次康复出院的Adam亲口所说的,在他输血的那一刻,他看到父母相拥而泣,是喜极而泣,因为他们作为“父母”这个角色时是非常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活下来的。
然而他们为何还要为了“不得输血”而与医院诉至法院呢?
因为他们作为“耶和华见证人”教廷中的一员,必须维系其作为“教徒”必须遵守的“教条”。
哪怕失去爱子也在所不惜么?
也许不是,因为他们需要的仅仅是由其他人来替他们做“允许输血”的决定,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不失爱子的同时保全自己作为一名“合格教徒”的身份。
至此,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在父母那里,所谓“不得输血”的教条不过是挡在谎言前面的那个屏障,是给别人看的,并不是自己作为一个人发自人性深处的决定。
那么,其他与此无关的人们坚持这个“真理”的言行是否也仅仅是为了维护其在某个圈子里的形象而表现出来的假象呢?
(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对此顿悟的Adam迫切的想知道,真正的“真理”到底是什么?
他思考着,追随着那个让他顿悟的“圣人”的脚步,他迫切的想让他的“圣人”为他解答这个困扰他多年的问题。
然而,法官大人“专业化”的不予回复、不交谈、不理会最终让Adam开始怀疑自己刚刚笃定的“真理”是否真的是真理呢?
在怀疑中,他不断尝试,然而也不断失败。
于是,他最终认定,他心目中“圣人”所持的所谓“真理”也仅仅是个谎言。
在这样一个处处都充满谎言的世界里,又有什么必要再去追寻所谓的“真理”呢?
因此,他选择了死亡,这次是他自己的选择,是他自己洞悉了一切以后的选择……到这里,仔细想想西方宗教在面对这种终极哲学问题的时候,的确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换个角度来讲,如果Adam知道佛教的真谛。
那么,此时的他选择皈依佛门,出家为僧才是最好的。
似乎只有佛家的境界才能让他找到他问题的终极答案。
英国著名女演员爱玛·汤普森本人就富有文采。
李安导演的《理智与情感》改编自简·奥斯丁的同名小说。
剧本就是爱玛·汤普森所写。
她不仅忠实地还原了奥斯丁的原意,还把小说情节上的败笔巧妙地改掉了。
由她来扮演《儿童法案》这部影片中的女主角——一位英国资深女法官,的确是不二之选。
这位名叫菲奥娜的英国高等法院女法官,审理的大多是与家事有关的案子。
其中不乏涉及到道德困境的连体婴儿案。
刚出生的连体婴儿,如果让它们都活下去,它们中任何一个人也不可能有正常的生活。
而如果杀死其中一人,另一个人则可以成为正常人。
菲奥娜的判决是让一个人活下去。
而如此判决,可想而知会遭到公众和媒体的围攻。
她本人的心理也受到很大的打击。
这位已进入更年期的近60岁法官,丈夫杰克是一名大学教授。
两人没有孩子。
婚姻生活虽然美满,却在近期由于菲奥娜忙碌的工作、缺少亲密和沟通而出了问题。
杰克坦率地告诉菲奥娜:自己不惜以婚外情来挽救他们的婚姻。
当菲奥娜告诉他:如果他敢,他就得搬出去,不许回家。
杰克离开了家。
空荡荡的家里只剩下菲奥娜一个人。
不过,她还有自己繁忙的工作。
尽管她态度强硬,但在内心深处,她还是想念杰克,并为自己被抛弃而痛苦。
此时,她接了一个紧急的案子:一名17岁的少年亚当因为自己的宗教(其教派耶和华的证人的教义禁止输血)拒绝输血,他的父母出于同样的理由也拒绝。
而亚当由于白血病被医院收治,如果不输血,医生无法对他进行治疗,只能任他很快死去。
医院因此将亚当的父母告上法庭,寻求法院判决医院可以无视他们的宗教信仰而对亚当输血,从而挽救亚当的生命。
在开庭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控辩双方各执一词,激烈争锋。
亚当的父亲强调:亚当只有几个月就将满18岁成年,他有自己的想法,自愿放弃治疗。
请求法官能尊重亚当本人的意愿。
菲奥娜感觉此案虽然涉及未成年人,但是有自己的特殊性,这位未成年人,其实和成年人几乎没有多少差别。
为此,她中止庭审,决定自己亲自去医院听取亚当本人的意见,然后再马上回到法庭进行宣判。
亚当是一个清秀的聪明少年,看得出医院里的工作人员都很怜惜爱护他。
而亚当见到菲奥娜的第一句话就是:“太好了,我就知道法官会来看我的。
尽管他们都说这是不可能的。
”这个聪慧、敏感、热切、爱走极端的少年,告诉菲奥娜他愿意死,并且想象自己的死会引来多少人的瞩目。
菲奥娜来医院,是来决定什么对他最好。
而亚当说:“这是我的决定。
”在和菲奥娜短短的交谈中,亚当充分信任她,直言不讳地告诉她自己的理念和想法。
菲奥娜明白自己根据法律一定会判决医院胜诉,而当她问亚当对此的看法时,亚当直言不讳地回答:“我会觉得法官大人是个爱管闲事的人。
”而此时,一向高高在上、威严而不苟言笑的菲奥娜居然笑开了花。
一定是亚当的身上有什么东西深深地打动了她,使她能够在亚当面前露出别人看不到的一面。
当她急着要回法庭做出宣判时,亚当恳求她再和自己聊聊。
菲奥娜看到亚当床头的吉他。
她本人就是钢琴好手,因此让亚当弹奏一下吉他。
她敏锐的耳朵捕捉到亚当弹错的一个音。
亚当弹奏的是根据爱尔兰诗人叶芝的诗歌《柳原里(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所谱曲的歌。
菲奥娜和着吉他伴奏唱起了这首歌。
这更加令亚当欣喜不已。
菲奥娜的歌唱,只是延续她刚才的纵声大笑,是在自己所喜欢、能让自己放松的人面前自然地露一手。
她不顾亚当要进一步了解她的请求,还是马上回到法院进行宣判。
毫无悬念地,她判决医院有权对亚当采取输血这样的治疗方式,因为这能够促使他尽快康复,从而使他能沉溺于对阅读和对吉他的热爱中。
此外,他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任由自己幽默和深情的天性得以发展。
她认为亚当的生命要比他的尊严更加重要。
当菲奥娜做完判决后,这个案子对她而言也就结束了。
她回到家里,面对的是冰冷的空房子。
而她不愿告诉到她家里来排练圣诞节目的同事真相,撒谎说丈夫只是出差开会去了。
当一个人被遗弃、被背叛时,会格外渴望其他人的爱与赞赏。
所以她与亚当的短暂相会,亚当对她毫不掩饰的赞赏和渴求对她的了解不啻是她最需要的柔情。
不过,丈夫杰克仅出轨两天就回到家中,要求与菲奥娜重归于好。
而菲奥娜不愿意原谅杰克,拒绝与他沟通,甚至考虑起离婚的事宜。
不久,她接到亚当给她的手机语音信箱的大量留言。
亚当告诉菲奥娜:他已经出院。
感谢菲奥娜给了他生命。
他正在做甜蜜的白日梦。
例如,和她一起去周游世界。
或者,住在她隔壁的小房子里。
和菲奥娜一起排练的同事劝菲奥娜回复亚当,而她认为这样做有违职业操守。
亚当跟踪菲奥娜到法院,并把自己写的诗和信都交给菲奥娜。
亚当说自己的脑袋中充满了问题,希望能和菲奥娜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谈谈。
而菲奥娜则温和而坚决地拒绝亚当,并要他保证以后不再与她联系。
亚当不情愿地走了。
他偷偷回望菲奥娜的目光里满是幽怨和无奈。
而菲奥娜注视他离开的目光则充满了疲惫和忧伤。
当几天后菲奥娜去纽卡斯尔出差时,亚当居然冒着大雨找到了她下榻的宾馆。
正在和同事吃晚饭的菲奥娜再见到亚当,而这一次她看亚当的目光,则多了很多柔情。
亚当袒露自己的心迹:由于菲奥娜的判决,他得救了。
当他在输血时看到病房外父母喜极而泣的笑容,顿悟他们也只是在等这个判决拯救自己的独子同时又免于教会的责难。
他已经不相信宗教了,而把菲奥娜当作自己人生的指路人。
当菲奥娜到医院来看他时,那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刻。
他有太多的问题想和菲奥娜讨论,让她帮自己解答。
他想和菲奥娜夫妇住在一起,为她做家务,他只是他们的房客,菲奥娜可以为他开书单……而菲奥娜的反应是让她的助理奈杰尔立即喊一辆出租车把亚当送到火车站,让他回伦敦。
失望的亚当问菲奥娜:他知道法院肯定不会因为宗教信仰而判医院败诉,那为何她还要不辞辛劳地到亚当的病房来问他的想法,甚至唱歌给他听?
问他问题,试图了解他,这都是为了什么?
他本人并没有要求菲奥娜走进他的生活,菲奥娜也不能公事公办,就这样让他走。
他本人不在乎菲奥娜有啥高贵的想法,他自己只想知道,菲奥娜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
菲奥娜除了说抱歉,还能说什么?
不过当亚当哭着对她说:“如果你有儿子,你唯一的儿子,你会让他死吗?
”她给了亚当一个长长的吻。
然后,在奈杰尔惊讶却不动声色的注视之下,让奈杰尔把亚当带走了。
圣诞节到来,法院召开盛大的圣诞晚会。
盛装的菲奥娜和杰克一起参加,她本人在会上担任同事演唱的钢琴伴奏。
尽管奈杰尔跑到会场告诉她亚当疾病复发,但这次由于他已经成年,他拒绝治疗,因此他快死了的消息,菲奥娜还是强制镇静,做好自己的伴奏工作。
不过,到最后她终于崩溃,弹起了《柳原里》,并唱起叶芝的这首诗歌改编的歌。
然后,她夺门而出,匆匆赶到医院。
亚当一个人在病房里,无人陪伴。
即使菲奥娜含泪要他记起他说过的:他们一起去全世界旅行的梦,以及所有的生命、爱和诗歌,也无法再唤回亚当生的意志。
亚当只是看着泪眼婆娑的她说:“这是我的选择,法官大人。
” 亚当对于菲奥娜,当然并不仅仅是他表面上所说的,只把她当作一个类似母亲的、引路人的角色。
他通过输血一事看穿了父母的虚伪,把愿意理解他的想法、多才多艺的菲奥娜当作了真善美的化身。
酷爱诗歌和音乐、有着狂热宗教热情的他,对于爱情肯定也是早熟和热烈的。
但是,菲奥娜毕竟是一名高高在上的法官,这种身份使亚当极力克制自己。
他希望自己柏拉图式的爱情能够不至于把菲奥娜吓跑,所以,当菲奥娜依然不愿接受他的爱情时,他才会绝望地问她;她到底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
因为如果她只是把他看作一个普通的当事人的话,为何她会到他的病房里来,从而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这些问题,如果让菲奥娜诚实地审视自己的内心,她恐怕也是难以说出口的。
如果说一开始她对于亚当只是一种好奇,而以后亚当给她电话留言、写诗和写信,以及无论如何也要与她见面,要说她自己没有心动,那真是鬼才相信。
不过她是一个事业有成的法官,有着自己的形象和地位要考虑。
她也不可能为了一个高中生对她狂热的爱情而放弃自己已有的一切,无论这种爱情有多么美丽和纯洁。
所以她才会每次都冷酷地把亚当赶走,即使她在一时冲动之下,给了亚当一个吻,而她的行动却使亚当彻底绝望,失去了活下去的愿望。
即使奈杰尔告诉她亚当快死了,她还是先完成自己的演奏工作,不是立刻就要医院去。
否则,会有太多的闲话和议论,对自己的形象也是一种损害。
也只有在亚当临死的床头,她才会说会和他一起去旅行,一起读诗。
毕竟,看着这样一个聪慧但决绝的少年为了自己而死去,对她的打击也实在太大。
不过,设若亚当恢复了健康,那么,菲奥娜还是会变成原来的她。
亚当的运气实在太差,遇到的是她,而不是法国总统马卡龙的夫人。
也正是因为亚当死去,菲奥娜终于原谅了自己的丈夫。
他们一起去参加了亚当的葬礼,然后可以回家去继续他们的幸福生活。
人性的复杂与残酷,在电影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个少年因为感激向法官献出了他所有的爱乃至生命,而法官尽管深深受到触动,还是不会为少年放弃自己已有的一切。
痴情者是最可怜的,他们往往献出了一切,却不会得到任何回报。
当轰轰烈烈的爱情遇到家庭、事业的时候,一般被牺牲的总是爱情,因为那是最容易的。
菲奥娜没有勇气去回报亚当的爱。
或许,她担心亚当疯狂的迷恋终会逝去。
或者,当亚当成熟以后,也会冷静地审视他们之间的爱情,而觉得还是传统的成功更值得追求,从而抛弃她。
所以,她不敢冒这个险。
在医院里,当亚当弹起吉他时,菲奥娜唱起了叶芝的《柳原里》:Down by the salley gardens my love and I did meet;在莎莉花园深处,吾爱与我曾经相遇。
She passed the salley gardens with little snow-white feet.她穿越莎莉花园,以雪白的小脚。
She bid me take love easy, as the leaves grow on the tree;她嘱咐我要爱得轻松,当新叶在枝桠萌芽。
But I, being young and foolish, with her would not agree.但我当年年幼无知,不予轻率苟同。
In a field by the river my love and I did stand,在河边的田野,吾爱与我曾经驻足。
And on my leaning shoulder she laid her snow-white hand.她依靠在我的肩膀,以雪白的小手。
She bid me take life easy, as the grass grows on the weirs;她嘱咐我要活得轻松,当青草在堤岸滋长。
But I was young and foolish, and now am full of tears.但我当年年幼无知,而今热泪盈眶。
亚当在第一次听到这首诗的时候,就被叶芝诗歌的美深深地感动。
他曾告诉菲奥娜:他就是那个年幼无知的少年,不懂得生的可贵。
而菲奥娜难道也不是那个年幼无知的少年吗?
亚当死去,解脱了自己。
而菲奥娜在余生能够解脱吗?
强烈的内疚感会折磨她一生,因为毕竟,她才是真正“当年年幼无知,而今热烈盈眶。
”。
本来因为略显潦草的收尾只想给3星,可是,我实在太喜欢女主和少年了啊。
少年信仰崩塌,对父母失望,混沌,迷茫,偏执,寻觅…走进了他生命里的法官大人成了他想要追求的光,控制不住地想靠近她,想跟她探讨书,诗,歌,环游世界甚至住在一起,这是一个少年的天真浪漫,炙热;但女主的理性和克制让她一惯冷处理,虽然她很欣赏少年,他的特别,内涵,细腻与敏感,但始终应该是擦身而过的陌生人存在的关系才对呀…可是啊,在观影的我,总是内心焦灼地在期待,女主回应他吧,当个笔友,朋友也不错啊,但始终没有…雨夜那场的独白和吻,那种有点禁忌,有点救赎意味,道不清的爱恋情愫,我承认我很偏爱和心动。
就这个吻,我是觉得少年对女主是有爱情的成分在里面的。
我不想相信女主是压死少年的最后一根稻草,可是又想了想,少年也只是一个18岁的男孩,他还是太年轻太敏感了!
脆弱又烂漫的少年,太可惜了!
看完电影许久,我居然还在回忆那个吻,看似克制的浅吻,一端是少年的满腔热血,一端是女主的欲说还休,太迷人了!
那一刻,多么希望女主留下少年啊!
这部电影像是一篇文笔不错的跑题作文。题目“儿童法案”,但是既没有儿童,也没把重点放在法律上面。以为会是探讨法律、道德、宗教、人权等诸多矛盾的带有纪实色彩的社会题材影片,没想到看到一半剧情就谜之落到了禁忌的忘年恋上,结尾法官唱歌那里简直有点尴尬……
两个演员都太棒了,我私心希望他们是哈罗德与慕德,可结果是女耶和华神要牺牲他的独子。
(3.0)我看的这版蓝光正片给的片名是My Lady,IMDb上也能用这个名字搜出来the children act,豆瓣不行。
即使被影像通俗化的麦克尤恩也依旧能讲出一个好故事。道德和宗教有时候是如此愚蠢,但愚蠢的东西往往是最坚不可摧的。
4.3🌟70分钟开始感情慢慢爆发,默默泪流。My Lady是拯救了他生命的人,又留下了一个解不清的谜题,除了想与她生活一起,还能怎样?灵魂深处告诉他不得不吻她。巴赫的音乐,无须调动精神力量就有的感动,直至灵魂,对肉体发生了作用。在众声喧哗里闭上眼,直面自己生命中最率真、最隐秘甚至是最羞耻的琴声。Isabelle Huppert 和Cate Blanchett都不行,一定要Emma Thompson这种正直到禁欲的人才能演活My Lady。但为什么最后她要问丈夫是否还爱她,没有这句话就真的真的五颗星了。
如果后三分之一处理得再好一点就完美了。艾玛婶依然是女神风范,表演无可挑剔。
情感缺失下(婚姻危机)异性的吸引力;生病的少年突然而来爱慕,对少年来说更渴望心灵的“治愈”,虽然终非如所愿
工作与人生的界限 尤其是别人的人生 原来的虚伪被看穿又偏执的投入另一个想象 成年不意味着突然就能找到答案 那成年到底有什么意义
看看Emma Thompson的脸算了。
看到最后也哭了。好像跟着女主角走过了一个下雨的夜晚,见证一个美丽的男孩,从一处信仰的毁灭,走向了另一处信仰的毁灭。He was just a lovely boy.
Emma Thompson太!美!了!谁不爱她!!Fionn完全就是天使!!!
Fiona大法官太cool了好吗!去医院里那段简直拿来反复观看。清唱Sally Garden那一段太美了…而且Fiona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如此的果断,绝不会拖泥带水。成年人就不要把太多事情搅和在一起了,简单一点,直白一点,对谁都好。
The Children Act
跟楼上理解有点差异。个人觉得正是因为女法官理解了丈夫的感情才会复合。这整个事件就是为了描述女法官如何调整心态的,是她发现了自己也出现了相似的心理后才开始接受丈夫。
唱Salley Gardens的Emma Thompson太美了
10分。成年人给未成年人树立榜样的作用可见一斑,女法官授人以生命的真理和生活的美好,但由于职业素养而没有及时解惑,导致了男孩迷失在了寻求生命意义的路途中,就像女主最后痛哭道“这只是一个男孩,一个可爱的男孩啊!”男孩看透了成年人在他危急之时的丑陋,对心中的阳光也失去了追求,所以旧疾复发才毅然决定解脱自己,伤心……(沟通!沟通啊!
一种爱情 它可以跨越年龄 甚至不需要发生任何关系 只是爱慕
生命的消失带来新生命的开始,这是一个浅显的道理,但是本片的剧情编排在我眼中太狗血了。
法庭辩论很精彩,但后面跟小男孩跟踪法官甚至表白的场景让我尬得快要抠出一座法院了,这样成功的大法官,这样充满才华的事业型女性,还要去用失败的婚姻和根本没可能的忘年交去表现她的痛苦,就很无语。
为艾玛汤普森量身定制的烂片,副线剧情简直烂到家了,女主丈夫杰克一回家就直白说我要搞外遇,搞完外遇回到家对菲奥娜继续说“我爱你”然后说“you fucked up”,如此渣男,最后竟然还和好了,简直毫无逻辑,此外,主线白血病男孩前一秒还活的好好的,后一秒立马发病要不治身亡,如此Bug的剧情是在侮辱观众智商吧。法律与人性的冲突最后扯到大卫耶茨的诗和巴赫的音乐,强行提升逼格,导演装逼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