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黑人,他杀害了前妻,后来靠打种族牌脱罪。
对了,我说的就是O.J.辛普森。
电视剧《辛普森审判》是《美国犯罪故事》的第一季。
它改编自Jeffrey Toobin的书《亡命:人民起诉辛普森》(The Run of His Life: The People v. O. J. Simpson )。
该剧叫好又叫座,不仅收视率高,而且还获奖无数。
在68届艾美奖中获得了22项提名,九个奖项,其中包括最佳短篇连续剧。
它还获得了金球奖的最佳连续剧或电视电影奖。
《美国犯罪故事》的第二季叫做《刺杀范思哲》(The Assassination of Gianni Versace)。
剧本改编自Maureen Orth的《粗俗之爱:安德鲁·库纳南、詹尼·范思哲,以及美国历史上最失败的大搜捕》(Vulgar Favors: Andrew Cunanan, Gianni Versace, and the Largest Failed Manhunt in U.S. History)该剧依然是叫好又叫座。
在第70届艾美奖中获得9项提名,得了三项奖,包括最佳短篇连续剧和最佳短篇连续剧男演员。
我非常喜欢看《辛普森审判》,但直到看了《刺杀范思哲》,我才真正明白《美国犯罪故事》好在哪里。
编导不仅仅是在讲故事,而且是在重写历史。
通过《辛普森审判》,编导剖析了“种族”这个概念如何进入公众话语空间,而通过《刺杀范思哲》,他们探讨了同性恋的概念如何进入公众话语空间。
无论当年还是现在,几乎没人怀疑辛普森是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凶手。
至于他脱罪的原因,公认的说法是他的律师打出了“种族牌”。
然而,“种族牌”在当年并非现成的利器,它只是从辛普森案件开始才显示出了威力。
从此后,有人打“种族牌”争取自身利益,有人指责对方靠“种族牌”获取不当利益。
那么,是否真的存在只基于种族的歧视和利益冲突?
站在不同的位置上,会对同一事实产生完全不同的认知,而《辛普森审判》就是站在历史的高度,刻画了风起于青苹之末的瞬间。
很少为人所知的是:打“种族牌”的阻力首先来自于辛普森本人。
在电视剧中,成名后的辛普森住高尚社区娶白人妻子,一直在刻意漂白自己。
案发之后,慌乱绝望中的辛普森由朋友驾车向南逃亡。
辛普森是个头脑简单的人,此时的他根本没想到打官司脱罪,一心只想逃到墨西哥去。
辛普森完全没有想的到是,他这边还在逃,那边各方力量已经开始为他博弈了。
在辛普森案中起到最大作用的是两个人:辛普森的首席律师罗伯特•夏皮罗和后来受邀加入的黑人律师兼民权运动家约翰尼•柯克伦。
夏皮罗是个白人,他根本不相信辛普森是无辜的。
他看重的是这位明星客户的巨大“钱景”。
(历史事实:辛普森为此案付的律师费超出了1000万美元)。
夏皮罗主动联系电视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LAPD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锁定辛普森为嫌犯,源于他们一贯歧视黑人。
电视剧中由John Travolta饰演的Robert Shapiro堪称经典柯克伦大概是真心相信辛普森无辜。
他在电视采访中历数洛杉矶警局多年来滥用警权迫害黑人的例子,将辛普森与无辜的黑人捆绑在一起。
这两位辛普森辩护团队的一、二把手,一个看中经济利益,另一个志在将这场审判打造成黑人民权运动的里程碑。
LAPD受到舆论压力,不敢动武,于是对辛普森进行了史上最磨矶的追逐:地上12辆警车,天上7架直升机,电视台全程直播,全国人民眼睁睁看着他“五里一徘徊”。
从这场堪称全民狂欢的真人追逐秀中,有的观众看到了一个罪犯在畏罪潜逃,有的观众(主要是黑人)却看到了警察正在迫害另一个黑人 。
众所周知,洛杉矶通往南边边境的高速公路在星期五下午经常堵得水泄不通,这时为了辛普森,竟然高速封路,大批下班回家的群众被堵在高速入口。
检察官们看到这一幕怒不可遏,冲着电视机大喊:“难道就没有执法标准了吗?
” 按照LAPD的执法标准,普通人在拒绝了警察的要求停车后,警察可以开枪。
就算不爆了他的头,也可以爆了他的车胎。
可在电视直播,加上律师抗议,加上辛普森的明星效应之下,没有警察敢于向辛普森开枪。
辛普森在黑人兄弟之间,一直是个有争议的人物。
很多人指责他从不回馈社区,“一有钱就变白”。
然而,随着追逐的执续,大家都高兴地意识到:“现在他又变黑了。
”他的支持者们涌向高速公路,从过街天桥上向他欢呼致意。
逃亡中的辛普森从震惊到感动,求生的欲望渐渐占了上风。
他开始意识到:也许这场官司有得可打。
电视剧《辛普森审判》清晰地展示出这张“种族牌”是如何在多方合力之下形成的:普通人心中积郁已久的愤怒、本民族一颗明星的偶然陨落、白人律师见钱眼开、社会活动家因势利导、媒体基于收视率推波助澜。
电视剧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在陪审团成员前往参观辛普森住所之前,柯克伦取下了辛普森挂在墙上的低级趣味的装饰画,代之以自己多年精心收藏的非洲艺术品。
戴着手铐的辛普森踏入自己的家门后暗暗吃惊;而陪审团里的黑人们,看一眼被虔诚供奉于各个角落的非洲文化遗产,再瞄一眼警察押解下的好兄弟,不平之气油然而生。
作为一部法庭戏,高潮部分自然是对证人的交叉盘问。
此案的关键证人警察福尔曼曾被揭露出有过种族歧视的言行。
当辩方律师问他是否对证据动过手脚时,他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拒绝回答,从而直接损害了一批物证的可信度。
但即使排除掉可疑物证,还有一大批证据是可信的,再加上辛普森曾经试图逃亡,部分陪审员始终难以相信辛普森无罪。
在闭门辩论僵持不下的时候,一位陪审员提出这样的问题:“就算他有罪,控方是否完美地证明了他有罪?
”就这样,辛普森是否有罪的问题,被置换成了控方是否称职的问题。
最后几位举棋不定的陪审员也无话可说,陪审团就此一致达成无罪判决。
在辛普森脱罪的过程中,种族牌起的作用至关重要。
然而时至今日,如果扪心自问:有多少人真正相信他是无罪的?
《辛普森审判》描述的是这样一种现实:面对同一个场景,争议双方都只看自己想看的部分,而对自己不想看的部分完全不加理会。
肇始于这场世纪审判的认知分歧,在此后二十多年内越走越远,造成美国社会今日难以弥合的撕裂。
如何弥补这个撕裂?
如果我有发言权的话,我想说:还是应该回到法律与秩序的轨道上来。
只不过,现在说这种话要冒着被指控为“种族主义者”的风险,因为法律与秩序(law and order)已经被污名化为暗戳戳的种族歧视。
辛普森审判》提出了一个意义深远的问题:有没有单独针对“种族”的歧视?
其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有多重身份,比如辛普森,既是黑人,又是高薪知名运动员,又是杀妻案中的嫌犯。
但如果你只把他看作黑人,你就很容易把针对他的指控看作“种族歧视”。
所谓“种族牌”,就是用一个人的种族身份遮蔽一个人的其它多种身份。
这种认知方式是幼稚和错误的。
可惜,在政治正确的旗号下,打种族牌成了一种不容置疑的思维方式。
激愤的群众特别容易在涉及黑人的案件里看出种族歧视来。
我们能不能把“歧视”两字收起来,让事实来说话,让法律来审判?
《刺杀范思哲》里面也有对于身份的探讨。
范思哲是个同性恋,刺杀他的凶手也是个同性恋。
电影里有一段蒙太奇,范思哲决定出柜。
与此同时,一家电视台正在调查美军中同性恋受歧视的问题。
范思哲在自己金碧辉煌的豪宅里高调宣布出柜,而那个说真话就会被开除的美军士兵则在一个廉价汽车旅馆里偷偷接受记者采访,灯光暗淡,不敢露出正脸。
都是同性恋,有人过得纸醉金迷,有人如同过街老鼠。
他们之间到底有多少相同之处?
辛普森案中,知名辩护律师、哈佛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德肖维茨起过重要的作用。
由于时间关系,德肖维茨不像夏皮罗那样,能够日复一日出现在法庭上,坐在辛普森身边。
但他用远程方式为案件的辩护指出了方向,尤其是他提出要把突破口放在调查警察的种族主义言行方面。
若干年后,德肖维茨写了一本书,名为《合理的怀疑》。
他这本书中提出,判决辛普森有罪不能满足排除合理怀疑的有罪标准,换言之,辛普森脱罪的前提是陪审团存在合理的怀疑。
德肖维茨表示:对肖万的判决应在上诉中被推翻在辛普森案之后,下一个堪称世幻审判的案子大概就是对弗洛伊德案中的警察肖万的审判了。
2020年5月25日,在美国明尼苏达州,46岁的非裔美国人弗洛伊德因涉嫌使用假钞被捕,前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肖万(Derek Chauvin)单膝跪在弗洛伊德脖颈处超过8分钟,弗洛伊德被跪压期间失去知觉并在急救室被宣告死亡。
肖万被判定犯有该案的所有指控:二级谋杀、三级谋杀和二级过失杀人。
针对此案,德肖维茨表示:这个判决应在上诉中被推翻,因为陪审团受到公开恐吓,而且法官拒绝对陪审团进行隔离。
如果《美国犯罪故事》的编导真有胆识,应该考虑拍摄弗洛伊德案。
从未有一部律政剧,对整个罪案有如此完整深入的展现。
整部影片,用10集的时间展示了为什么辛普森案必然会有这样的最终判决。
检方在一开始是傲慢的,自以为胜券在握,并没有很逻辑严密的时间线,也没有仔细检查证据、证人是否毫无瑕疵。
然而比这更可怕的是,警方在处理证物时的疏忽和随意,关键证据几乎都被反驳,所以陪审员在达成最终决定时都同意,不管你是否认为辛普森有罪,这场对辛普森的审判都无法证明辛普森有罪。
所以辛普森最终被无罪释放。
除此之外,在好几集的开头都有关于种族冲突和黑人受歧视的情节,这也是为什么辛普森的主要辩护律师之一的黑人律师约翰尼柯克伦,能够通过煽动种族情绪,将一个谋杀案几乎变为种族歧视与陷害案而处处压制检方,这也是辛普森获得无罪判决的一个重要原因。
多么讽刺,那么多无辜的黑人,正义无法得到伸张的累积,在辛普森这样一个成名后竭尽所能摆脱黑人身份混迹于上流白人社会的体育明星这里得到爆发,并最终使他得益。
说到歧视,这部剧里还涵盖了另一种歧视,即性别歧视。
对检方主控官玛莎克拉克。
前三集,这位强势、傲慢,留着奇怪卷发的检察官,我也完全喜欢不起来,甚至觉得就是她最开始傲慢听不进黑人联合检察官同事意见,很大程度上使得辛普森无罪释放。
然而,从开始庭审后,我慢慢改观。
玛莎克拉克,算是检察官里的常胜将军,但是她从来没有想到,此案会有如此大的社会关注,甚至各大电视台直播庭审。
每一天她的发型妆容衣着都会被评头论足,在报纸和电视上讨论、嘲笑、批评,说她老土,没有女人味,强硬;她为了晚上回家照顾孩子跟法官说庭审不能拖延到晚上,也被辩方律师嘲笑;更别提她那一个比一个渣的前夫,前夫一将当年他们海滩度假的裸照卖给媒体刊登在报纸上,前夫二在关键时刻上电视采访指责她用小孩当借口说她是不负责任的母亲,以此争夺抚养权。
你看,没有哪一位男性律师受到这样的攻击,这样被评头论足。
但是在这起案件审理中,玛莎克拉克最终守住了自己的底线,赢得了尊重。
是她没有迎合辩方,将谋杀案审判变成真人秀闹剧,虽然她一人无法力挽狂澜。
是她顶住所有恶意与嘲讽,坚持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也是她不断在审判过程中呼吁,这不是一桩种族歧视案件,而是一个谋杀案,两名受害者被残忍地谋杀了才是案件的重点,虽然大部分人选择参演这出真人秀。
在这桩案件中,她有失误之处,然而她最终是尽职尽责并且正直的。
辩方黑人律师约翰尼柯克伦,一直推动黑人民权运动,为争取黑人争取权益。
他接下辛普森案件,借此吸引社会关注黑人受歧视现状,不断煽动媒体,甚至以暴动威胁要求公开警察证人有歧视言论的录音带。
这样做是对的吗?
在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的时候,是否能够不折手段?
或者说,辩护律师除了法律,是否还要遵守道德约束?
这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看电视的大部分人都无法感同身受黑人被歧视的愤怒,也无法否认一旦所有被告都希望辩护律师为自己竭尽所能无所不用其极。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保证没有无辜之人被错判入狱的手段。
检方必须拿出完美无暇的证据,让陪审团排除掉合理怀疑。
这又绕回到开头,辛普森案件最大失误还是警方的取证。
最后,所有围观的群众,所有人守在电视机旁观看庭审的人,都参与了此宗案件推波助澜。
是大众的猎奇心、窥探欲、以及对公众人物的狂热,让一件谋杀案审判变成了全民狂欢。
辛普森案件审判历时一年,到后来很多观众都背上了沉重的良心负担,因为在内心深处,他们知道,如果辛普森是有罪的并且逃脱了,所有人都要对此负责。
可是,后来真人秀节目大火至今,如果再发生类似案件,是否会旧事重演?
第十集季终的时候,交代了每个人的结局。
大部分案件主要参与人,都或多或少因为此案名声大噪,名利双收。
那个涉嫌作伪证有种族歧视的警官是此案件中唯一被判有罪并服刑的人。
每个人不管得到了什么,最终也要面对内心深处的诘问。
检方两名主控官之后都辞职了,辩方黑人律师无法回答“你以为你改变了黑人的处境其实你没有,你只是证明了有钱有地位的黑人可以脱罪”,辛普森无罪释放后也跌落神坛一路堕落,最终因为持枪抢劫被判了33年直到2017年才能假释。
这算是迟来的正义吗?
如果是,这个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来的还算快。
只是,受害者呢?
对的,写到这里受害者这三个字才出现。
因为,在审判过程中,两名受害者几乎完全被媒体、辩方律师、大众忽略,成了小丑一般的人物。
他们被编造了一堆或真或假的过往历史,吸毒、堕胎、滥交……这其中还有他们曾经的朋友。
受害者就是受害者,他们不是因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才成为受害者,才活该被害,有罪的有错的是凶手。
直到现在这个简单的道理还是没有被普遍贯彻。
所以影片的最后定格在两位受害者的照片,下面是他们的生卒年月,一个活了30多岁一个活了20多岁,死的时候都很年轻好看风华正茂。
提醒着我们,不要忘记,两个人失去了生命,一切都无法挽回。
《美国犯罪故事》,这部新剧有一个普普通通甚至毫无亮点的名字,一季只讲一个关于罪案的故事,不长不短十集说完。
但就是这么一个本来属于《今日说法》水平的概念,制作方选择近两三十年来美国最具轰动的犯罪事件——辛普森杀妻案——作为开篇,拉开了该剧波澜壮阔的气势。
辛普森,著名的美国橄榄球黑人明星。
事件发生的上世纪九十年代,绰号“果汁”的他已经退役赋闲在家,但这并不影响笼罩在他头上的光环,作为美国第一运动,橄榄球给他带来太多的金钱和名誉,以及在这著名一案中的第二生命。
时至今日,关于辛普森是否杀妻,基本已经有了定论。
虽躲过刑事惩罚,却没有逃脱民事追责。
之后,也可被默认为是司法系统“一雪前耻”的2008年,因为被控持枪抢劫和绑架,辛普森得到了迟来的审判——入狱33年。
这意味着,如果牢狱中辛普森没能收看到这部FX公司拍摄的电视剧,那么他至少得等到2018年保释通过后,才能欣赏到“自己”是如何成为美国历史上疑罪从无最大案件(没有之一)的主人公。
作为一个事先知道结局,从而失去悬念魅力的电视剧,“高度还原”就成为《美国犯罪故事》第一季的核心卖点。
特别是置身事外不玩橄榄球以及不关心法治的国人,对于“辛普森”三个字,也许只能想到风马牛不相及的《辛普森一家》罢了。
而即使是更少数略有耳闻的人,大概也无法对辛普森杀妻一案得出什么清晰的印象。
这不奇怪,作为一起1994年发生的恶性案件,哪怕是美国人自己,恐怕也在多年后慢慢忘却了其中的细节,那一场噩梦仿佛只留下一对套不上的皮手套,留在档案库中褪色。
《美国犯罪故事》以双手遮掩突出本案最关键的物证转折点——手套——作为海报,成功唤起了人们尘封的记忆,继而深入,如开膛手术般将本案呈现在我们的面前。
当那些杀人现场、作案工具、人证物证以及控辩双方都作为旁枝末节被清理放在台上,剩下的正是辛普森案件中依然跳动时而挑拨我们神经的那颗“心脏”。
疑罪从无的程序正义两头,连接着两根截然不同的世界,在一个世界里,疑罪从无可以保证每个人的生命尊严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这个世界里,一个人是否该杀该剐,与审问室的拷打无关,与网络上的戾气无关,与各方利益无关,生命在这个空间里是平等的;而在另一个世界里,程序正义并不是活在真空里,它的能量和金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尽管这层逻辑浮不上水面,但暗流涌动的水下是一场残酷的“有钱人的游戏”。
如同本案中反复牵扯到的种族歧视,看似激动人心,实际上也只是强大律师团背后的一张牌而已。
而在程序正义的赌局中,能拿到好牌的也总是开得起加码的富人阶级;对于同样存在贫穷的国度,美国底层人民想要获得程序正义,也需要期待在供不应求的公共辩护人中诞生一位西方的“包大人”。
(这一点,在同样是律政剧中的《傲骨贤妻》中也得到了侧面印证。
)抨击现有美国司法制度,并非《美国犯罪故事》立项的初衷,只要有人,犯罪就不会停止,而司法也像人一样,作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从来甚至到以后都不会完美。
该剧在还原历史的同时,从未点明辛普森杀妻的事实,只不过当审判的大幕落下,辛普森众叛亲离形影相吊于自己的雕塑下默然之时,制作方还是无声地表达了内心的潜台词。
令人沮丧的是,在《美国犯罪故事》中为寻求真相而激动不已的我们,在关掉屏幕之后,面对着不肯从清宫走出的国产电视剧,无奈的再一次变回到一群 “情绪稳定并且不明真相的群众”。
其实判决结果没问题,跟种族问题也没多大关系,陪审员做出的判决明明是:无法判决有罪。
这当然跟无罪是一个后果,但是性质不同。
我奇怪的是这部剧从一开始就强调检察官是单亲妈妈,多么辛苦,每天加班还得防备孩子监护权被抢走。
这难道不是真真切切已经打了一张“单亲妈妈牌”么?
她的队友因为压力过大急症发作又打了一张“疾病牌”她的另一个队友是她的暧昧对象。
如果您觉得合理,那试问这些情况如果发生在律师那一边,你会怎么想?
检方这一边努力工作其乐融融,甚至擦出爱情火花,而辩方这边勾心斗角,为了各自私利不惜内讧互相揭短,最后居然是辩方赢了?
这就是为什么所有观众看到最后都觉得辛普森被判错了。
我觉得并没有,检方的证据是多,但是构成逻辑链条的最重要证据已被证明无效。
第一是dna,第二是手套。
一直没被找到的凶器和莫名其妙的执法者直接为本案盖棺定论。
没有什么是不需要成本的。
美国开国元勋为防止以后政府暴政,而通过权利法案规定公民可以合法持有强制,因此美国枪击案频发。
美国政府也多次提出控枪!
但都被驳回,拥枪派认为是自由的代价。
辛普森案也是如此,美国因为疑罪从无和无罪推定原则,把大家公认的“凶手”,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
有人说美国司法因此蒙羞,但也有人认为这是法律的公正。
电视剧把这个时隔22年的世纪大案重新带入我们的视线,可以看出剧组的立场——他们认为辛普森就是凶手!
就是这么一个持有立场的导演客观的反映了美国司法制度如何让一个罪大恶极的人逃脱法律制裁,以此展现法律的正义。
但也正因为这种立场才让罪案故事更经典。
控诉方认为自己稳操胜券,带血手套,有DNA的袜子等等证据。
因为先入为主的判断,他们认为这些证据足以把辛普森送入监狱,可以明显看出他们对庭审明显不重视,沟通不到位。
而且盲目自信,这场失败也是意料之中。
就像辛普森律师梦之队核心人物夏皮罗所说:“我们赢得并不光彩。
”而夏皮罗也不断要辛普森签认罪协议,但也正因为这个立场,夏皮罗从核心被边缘化。
取而代之的是种族牌约翰尼成为核心。
其实双方都是矛盾重重,控方克拉克和达顿互不买账。
克拉克不听劝告,执意用问题探员,因为证据会说服陪审团,之后黑鬼门也把控方逼入绝境。
达顿想用手套锁定辛普森,但是却被约翰尼手套不合适就是无罪驳回!
一人一个致命失误,把必胜的官司输了!
梦幻梦之队也因为立场不同而内斗频频,约翰尼大打种族牌,因为辛普森无罪。
夏皮罗对媒体说不会打种族牌!
并自始至终认为辛普森有罪,主张认罪协议。
也使官司胜利后,夏皮罗和辛普森疏远。
只不过,对外没有失误才赢得官司。
剧集重在还原这个司法体制的作用而不在于探讨真相。
控辩双方从证据合理性,证人资格一直到陪审团成员博弈,直到黑人白人种族歧视,明显让人感觉到官司偏了。
大家都关注辛普森是否杀人,没人关注受害者。
尤其是当结果出来辛普森无罪,受害人家属一脸悲伤,甚至坐车听广播还能听到黑人庆祝。
被害人家属关掉了广播,不知道此时此刻家属的心情如何。
美国称为世纪大案,但9个月出结果并不漫长,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代表性以及公正性。
美国媒体94年调查大多数人都认为辛普森杀人了,但你如果是陪审团你会判有罪吗?多数人沉默了,也有坚决说不会的。
就像陪审团主张无罪成员所说:“或许你认为辛普森有罪,该死,我也这么认为!
但控方不能证明这点!
”足以说明美国人把公正和情感分的开。
不保护坏人的法律同样不会保护好人。
因为在定罪前,每个人都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
主审法官伊藤也没有因为视频中对妻子侮辱丧失理性。
每个人都足够理智,真凶没能伏法,公正必须捍卫,这是美国陪审团法律的精髓所在。
就像美国人所说,陪审制度并不完美,但没有更好的制度取代。
这就是公正的代价。
有人说辛普森花钱买正义,但是并不违法犯罪,不是吗?
向往远方,必然忍受寂寞。
向往自由,必然忍受危害。
向往法律的公正必然忍受坏人的逃脱。
但多行不义必自毙,08年辛普森终于因抢劫被判33年,8年不得假释!
或许他马上就可以看到这部经典吧。
起初看到罪案故事,以为是汉尼拔金福南这种杀人故事,原来不是。
是讲述法律体系的经典故事。
比起炒作火热的王冠和西部世界,我更偏爱这个讲故事的好剧!
个人评分:10
我看美剧很少愿意回看,出色的美剧一集内包含的内容太丰富以至于不太想再接受一次,除了老友记,我看了快十遍,几乎成了一种信仰。
本剧,也许是因为它是真实发生的,我极其极其确定,我会再看一遍,看情节事态的发展,看内在的因果关系,看每个人的出发点和想法,看每一下蝴蝶忽闪之后会有哪棵大树崩塌。
这是真实发生的啊,无论再怎么脱线离谱,它发生了,就要肯定它的存在,就可以寻找到它存在的理由。
一个如此明显的案发现场,怎么最终判决无罪释放?
怎么引起轩然大波?
怎么有人为他摇旗呐喊?
怎么有人站在他的一边帮他脱罪?
就算黑暗势力再强大,检方是怎么搞的?
怎么就lost OJ?
开始我不理解Marcia,我以为她是典型的女强人,偏执、自负、难以接受别人的意见,后来我发现不是,她不了解种族主义可能造成的影响,后来她了解了,但是依旧没有play that card,她认为证据如此确凿,她认为坚持自己的方式,而不是借助外力,一样可以赢。
她低估了民众的情绪,又或者她觉得,正义理所应当获胜。
某些情节觉得Chris太冲动,但是他其实是内心最为复杂的一个角色,可是演员的演技限制了这个角色的深度,可能是他的表演方式相对外放,很多内在的东西并没有。
放在情境中去考虑,一个在几乎所有黑人团结一致的情况中,他一个人站在对面,尝试和一个白人女性推倒他们的悲情英雄,他的矛盾和胶着,加之他个人的价值观,正义理所应当凌驾于种族保护之上,他的悲愤和不甘。
我以为约Johnny只是一个借力打力赢官司的家伙,直到第十集,也许是导演强行升华吧,他的那一行泪告诉我们,他把自己定义为为黑人群体争取权益和发生机会的领头羊,他具备那样强悍的能力和地位,依旧会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警察在他子女的面前被按在车上搜身,他如此热爱体面,然而却被现实告知,披着黑皮,你永远无法高起来。
所以他的定位,维护黑人的利益, 远高于真相是什么,这是一个身份大于一切的人。
关于罗伯特,他的挣扎和彷徨从一开始就有,他永远观察着他的好朋友,为他的一举一动而牵神,为他的一词一句去判断,他究竟是清白的,亦或是真的凶手?
最终压力之下,无论出于什么立场,他放弃这样一个在出狱之后立刻就开爬梯并宣扬自己会追寻真凶到永远的朋友,那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众人犹疑敷衍的反应,这让这个往日的英雄,像一个小丑。
关于OJ,他像是一个鲜活的布景,众人因为他才可以一起鲜活起来。
他冲动无知,但是他有原始的趋利避害的本能,他像孩子一样贪图享乐,向朋友抱怨自己受到的委屈和难过,无论真相如何,自己能够获得自由,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
如我之前的短评所说,RM可以封神了,这部片的角度和节奏太赞,细节直接考据的地方有很多。
关于演员的演技,我觉得演员的首要任务是传达,传达角色的信息,传达导演的意图,能做到这两点与此同时可以带动观众,就是足够强悍的好演员。
无论是香蕉姐的强硬与脆弱,还是考特尼极具煽动力又足够深沉的表演,还是屈伏塔的装腔作势,我觉得作为一部还原真实发生事件的影视作品,足以了。
最后回归主题,第十集的最后放映了几位主角日后的发展,剧组的立场和观点一致不言而喻,最后一组镜头放在两个受害者上,确实,作为整件事受到最大侵害的人,他们受到的关注远远不够,是不是沾上了大多数人的情绪,真相和报偿就不那么重要了呢?
世间自有法则和公断。
先说一下我对美国法律的基本概念,不是法律专业,有错误的地方欢迎指正。
法律系统:法律、法庭、法官、律师、陪审团、原告、被告、旁听等合在一起是一个系统。
如果以系统的角度去看,那么一个最基本的逻辑就是任何参与者存在的目的都不能违背这个系统。
法律:是一系列客观的准则,存在的目标是完善自身,它不关心是否错过了某一个坏人或冤枉了一个好人。
立的到底是个什么法,取决于国家的政治和社会,重点是在冤枉好人和放过坏人之间的权衡,以及在犯了罪的惩罚力度上作出权衡。
一般来说不论什么政治制度,在和平时期要相对宽松,此时法律主要作用是制衡政府,在战争时期就相反,因为要给政府一定的权利才能让国家更高效地运转;法庭:是一个渠道,让民众可以使用法律保护自己;法官: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持秩序,越客观,越经验丰富越好,不一定要多厉害,但必须具有客观的心态;律师:存在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辩论竭力揭示所有线索,间接的完善法律,所以律师越高明越好;陪审团:代表了普罗大众,真正执行判决,不受当前案例的法律制约(即不用给出解释,总是需要这么一类人,否则就是死循环,陪审团制度把这个终极权利给普通人,这不是最好的选择,只是美国人暂时没有更好的选择)。
所以,陪审团成员不需要高智商,甚至不需要高情商,只要具备基本的逻辑就行。
哪怕社会普遍缺乏基本逻辑或者在高压下违心判决也是符合逻辑的,因为这时候法律一定已经出了问题;陪审团义务:为了使人群具有普遍性,不能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基于以上定义,有以下一些推论:1.判决结果就是正义,否则无法定义正义(有神论者可以认为正义在神那里,但是没有人能代表神);2.法官、律师、陪审团只要是在法律框架下做出的行为,就是正义的,哪怕法律错了,也怪不到他们身上;如果法律错了,应视为一个逻辑问题,因为当错误发生时,主要参与者法律、法庭、法官、律师、陪审团、原告、被告、旁听均无能为力。
在法律外才能解决。
3.严刑峻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因为在严峻会迫使犯了小错(相对的)的人没有回头路。
严刑峻法在越简单的社会越起作用,越复杂作用就相反。
对剧集来说,从法律角度,我认为美国人把这个事儿翻来倒去的说,普遍不是认为这是非正义的,而是在反思,法律是否有什么可以修正的地方,或者一种什么机制能够促进这种修正的产生。
是的,这是一篇讨论剧中人物的剧评。
说实话,在看了前两集之后,我觉得并没有什么意思,很想弃剧。
什么时候变得有意思了,在专打“种族牌”的黑人律师Jonnie出现以后。
他对整个公众舆论的引导,将本来一件刑事案件,转为了一件种族歧视的案件。
这里就出现了价值观的重新站队。
刑事案件中人们多会同情的是惨遭割喉的被害人,而种族歧视案件中,它引起了很多非裔美国人的共鸣,他们对事件的审视不再是从O.J.是否杀人出发,而是将自己在社会中遭受的不公平待遇都倾泻到这件案件中,认为这是警方想搞垮黑人的阴谋。
我还记得看完《撞车》之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一位在社会还算有地位的黑人,当面对白人警察故意找茬,趁机猥亵他妻子时,他选择了忍气吞声,在妻子向她哭诉抱怨时,他也只能默默无语,因为他什么都做不了。
这就是那时候黑人生活的写照,这也是为什么O.J.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人们还是愿意相信他,O.J.是黑人贫民窟的神话,谁愿意让自己的神话破没呢。
可以说,黑人律师他的职业生涯一直利用着种族歧视这一点,他知道所有事情和种族歧视沾上边,有多大的影响力,它又会在很大程度上混淆大家的视听,干扰大家理性的判断。
那么,他真的是在为正义发声吗!
不,看多了一些美国的律师剧,我们都知道律师的职责不是寻找真相和正义,而是什么,为自己的客户服务。
这样,原告和被告之间才能在两方用力下,达成最接近正义的审判。
好!
说完黑人律师,我还想谈一谈女检察官。
不得不说,她是一个自负强硬的人,这也是很多人讨厌她的地方。
她拒绝上司给他提供的外援,关于模拟评审团对她不满的意见,她说这些都是狗屎。
在事业中忽视了孩子,早上忙着出门,粗暴地惩罚两个孩子不可以吃早餐;晚上加班回不去,打电话总是“我必须挂了”“我必须挂了”。
虽然她爱她的孩子,可是事实上,她爱她的事业多于她的孩子,她的孩子只被分到了一点点爱。
但如果你只看到了这些,那你真的没有看到塑造这个角色的用心良苦。
它背后揭露了美国的另一个社会问题——性别歧视。
一个检察官被媒体各种指摘她的穿着和发型,她的上司还委婉地劝她改变一下;电台里竟发起了她是婊子还是英雄的投票;她的前夫们甚至还趁这个机会将离婚的事扯进公众的关注,又在报纸里爆出她的裸照。
请问她凭什么要遭受这些,她只是做了她工作中份内之事,而且还是代表真正的弱者发声,可是她却被推倒了风口浪尖。
在法庭里,她犹豫再三,向法官提出早点休庭的请求,因为要回去照顾自己的孩子。
却被对方律师第二天当作玩笑一样在说。
是的,在清一色都是男性的法庭上,谁又明白一个职业女性,尤其是做到和男人比肩的职业女性的辛苦呢。
社会衡量你的标准不仅是你的事业,你的外表,你是否承担了妻子和母亲的角色。
而男人呢,看O.J.就知道了,事业的成功掩盖住了他所有的缺陷,包括家暴、甚至是杀人。
所以,女检察官的自负强硬貌似也不是无源之水,她走到今天的这个位置,被人质疑鄙视了多少次,只有她自己知道。
如果不强硬起来,怎样保护自己呢。
昨天看了前6集,随便写点想法,其实还有想法没有展开。
慢慢再说。
如果想要成为公诉人的话,能解辛普森案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了解检方的所有失误,提出破解辩方所有策略的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解了这个案子,给辛普森定罪,就是一个合格的公诉人。
警方和检方权责不明,检方有权限命令警方,这就给辩方很多发挥空间,有串通执法和选择性起诉的嫌疑。
检方过于执着道德高地,失去很多证人证词,最后只能依赖间接证据,这就让辩方只要质疑间接证据就有合理怀疑。
最重要的就是当时的种族气氛,洛杉矶因为前面大量黑人暴力执法事件造成很坏影响,警方自己束手束脚,社会特别是黑人社区有很强逆反情绪,认为又是警方陷害黑人,这是曾经警方自己造孽现在反噬,不是辩方也不是陪审团的错,他们的体制性种族歧视过度执法让两个无辜的人成为了他们的牺牲品。
检方根本没有好好审查自己的证人,一个种族歧视如此骇人的警探竟然成为检方最重要的证人,检方失职,太自大了,一个如此vulnerable的证人怎么能通过一次次的prep?
而且线人有消息都打给辩方,检方资源非常匮乏,首先是知名度,同时也是洛杉矶司法部门真的很不受欢迎。
况且警方发现证据的时候只有自己一个人,很多程序不合法,这本身就是vulnerable,被辩方质疑也是活该。
辩方首先因为有钱,律师团队都是最好的人,这就是最大的优势,不能说令人不齿,只能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其次用了当时最先进的DNA论据,利用了discovery过程里的细节,不断batter检方,打乱检方节奏,让其疲于应付,找不回自己的策略和节奏。
利用了种族情绪煽动黑人社区的情绪编造故事,这对于辩护律师是家常便饭,作为一个人,这样做无可厚非,但是作为律师,先向媒体泄露庭审细节发表看法是违反职业道德的。
辩方的职责就是给检方poke holes,检方有那么多铁证却还让嫌疑人逃脱了,这是检方的失职。
说了这么多我依然不同情或者称赞辩方,这就是所谓filthy rich.检方也算聪明了,门面是女性和黑人男性,但是弱点是过度自信,八个黑人陪审员都不challenge?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完全理性的。
而且检方只顾着自己的策略,不考虑应付辩方的质疑,攻守易势,这根本就是错误的策略。
之前的法庭程序竟然有常规visitation,陪审团去案发现场考察,这简直太有问题了,非常适合辩方做手脚,施加影响。
手套这件事太致命了,visual永远比事实更有说服力,陪审团现场看见了OJ戴不上手套,本来认为他有罪也会动摇。
但是这是由于Shapiro违规tamper with the evidence, 知道手套戴不上,所以辩方才顺着检方的要求,如果他们事先不知道手套戴不上,肯定拼命反对,这样怎么看都是有罪,所以一切都归功于Shapiro的违规。
这肯定是不对的,但是他已经这么做了,只能说检方倒霉,因为这个想法非常好,只要OJ戴上这双凶手戴的手套,基本上就板上钉钉了,结果谁知道戴不上。
所以为什么戴不上?
这双手套基本认定就是Nichole买的那双,或许她买回来OJ试了不合适就一直没戴,当晚顺手想找一副手套掩盖指纹就拿了这一副。
也或许如检方说的,他故意僵直手指装作戴不上。
但是他事先已经知道戴不上了,应该不会假装这么用力。
DNA当时是新兴技术,陪审员还不了解它要怎样才能算被损坏,其实很多程序就算不合规也不可能损坏DNA,检方当时也不了解这个,所以没有反驳。
这个法官其实非常liberal非常中立,在录音带的裁决上很明显表现出来了,所以只要检方好好证明自己的事实,就很有利,结果没抓住机会。
检方结案陈词,详细描述了Nichole的遇害过程,这时OJ默默哭了,这很明显是悔恨的泪水,如果这是一个无辜的人,听到自己爱的女人被这样虐杀,更多的是愤怒和震惊,但是默默流泪,只能说是愧疚悔恨。
错在检方,正义是需要过程的,就算你站在正义一边,你要用尽方法证明你是正义的,很显然,检方没有用尽所有方法,这是对受害者的不尊重。
谁都知道凶手是最不尊重受害者的,但我要说,这样一个遗憾检方有重大责任。
陪审团最后verdict不是认为他无罪,是认为他有罪但证据不足,所以最终无罪。
run of his life的书刚看了开头,作者特别批判marcia太自负和darden能力不足,其实这个案子明显是家暴升级成故意杀人,一开始看起来证据确凿的案子最后是实打实的证据不足,不能全怪辩方。
而辩方律师赢得也并不光彩,如果没有LAPD种族歧视的历史和之前的暴动,没有那些特殊的背景,他们恐怕也是赢不下来。
但是这个案子是不是从某种程度上加剧了种族冲突,无从可知。
如果这个案子放在现在me too movement的大背景下,估计舆论是一边倒地认定有罪吧……最喜欢这个剧在这个案子中找到的视角是媒体刻画,尤其是当时媒体对于marcia的性别歧视,在二十年后的今天是如此不可想象又如此熟悉,二十年前大家讨论种族歧视,二十年后大家讨论性别歧视,看起来时代进步了,但仿佛什么都没有变。
ps.蕉蕉演得真好,水到渠成不费力,视后大满贯是必然。
Marcia本人很喜欢也很感谢蕉蕉的角色刻画。
最后看到现实生活中的这些人,忍不住唏嘘感慨,天大的事,到头来都能move on了,人生不过如此。
关于Marcia和Chris的更新:演Chris的演员Sterling说他和蕉蕉的感情和剧里角色的发展惊人地相似,俩人拍戏前后都会黏在一起聊演戏聊人生。
宾馆房间门前那场戏,拍第一条的时候Sterling忍不住想kiss蕉蕉,导演说你随便发挥,所以在蕉蕉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吻了她,蕉蕉be like mind blowing shock。
后来拍的几条每次蕉蕉都以为Sterling要吻她但又没有,不得不说两个演员chemistry确实简直火花四射,竟然忍不住有点好磕。
(蕉蕉在和凯凯大魔王视频时候大魔王说你俩chemistry太火爆了I don't wanna know how,蕉蕉be like casually blurted out that they had sex for the authenticity,我震惊了……)蕉蕉和Sterling私下里都觉得Marcia和Chris当年发生了一些故事,something was going on……后来看了Marcia本人和Chris本人的自传,万万没想到辛普森案子除了辛普森是不是凶手之外,最大的疑点竟然是Marcia和Chris有没有过relationship……youtube上看了不少两人的采访,每次采访必问这个问题,两人都非常默契地不肯定也不否认。
Marcia在这个剧热播的时候上Ellen show,Ellen问了她三次did you make out?她不停地大笑到一直转移问题到头来也没否认。
Marcia书里说裸照事件后Chris安慰她说你在照片里很好看,Marcia哭着说你不觉得我胖吗,Chris笑说no way man, you know it gave me woody(生理反应)。
看到这段简直震惊……Marcia在书里对Chris的描述是如此indulgent和intimate,她对其他任何人甚至对她的前夫都没有如此描写。
她说有很多人猜测她和Chris是不是lovers,重点来了!
Marcia再一次没有否认,只是说这个问题是irrelevant,她和Chris的感情是beyond lovers,因为只有他们两人一起经历这一切,所以只有他们两人懂。
Chris说案子结束后他万万没想到所有人问他最多的问题是他是不是会和Marcia结婚,他说也许这个案子太过悲剧,所以人们希望一些美好的delusion come out of this。
书里他坦诚attracted to Marcia. She is wonderful. 采访的时候说如果他们两人真的在一起,所有人都会将这个案子的败诉怪在他们头上,认为他们两人因为感情而没有全力以赴,这是他们承担不起的。
从某种意义上,Marcia survived。
在辛普森案子后她一直在写书,也是畅销书作家。
这个剧对sexism角度的剖析尤其是蕉蕉对她的刻画,某种程度上让她再次大爆,但这次她在大家心中变成了英雄,变成了二十年前饱受性别歧视的坚强职业女性和单亲妈妈,而不再是ambitious cold bitch。
看到她现在的状态我内心总算有点安慰,finally something good come out of it.而Chris never made it。
这个案子彻底摧毁了他的信仰。
他似乎再也没能从glove fiasco的阴影中走出来。
奇妙的是,后来他结婚了,妻子也叫Marcia,这仅仅是巧合吗,也许只有Chris自己知道了。
看了第一集,也是受不了OJ那崩溃的嘶吼,声音带着沙哑和令人烦躁的情绪,两星给香蕉姐,转第二季了。
压缩到五集可能就会好点吧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先看的纪录片,此剧的戏剧冲突和次级人物刻画还不如纪录片(Oj:美国制造)的体验,不过也补充了纪录片之外的一些生活化细节,讲故事嘛。但是对全局描述的完整感还是纪录片强。
世纪大案里潜藏的东西太多,所以难于一一梳理,还是展示得不够清楚吧,篇幅太短会顾此失彼,篇幅长又会烦闷拖沓。不过香蕉姐演技真是越来越纯熟。
三跳大结局~
拍的挺垃圾的 is it too early to have a drink😂 oversimplification and misleading 浅薄 拍些无关内容 信息量不足半集纪录片
第一集不错,模棱两可的剧情开始,检方女主表演爆炸力十足,眼角眉间处处是戏,辛普森也是极好的,你看他的理由都会觉得他很无辜,但他又会在某个时刻显得非常阴鹫。夏皮罗老奸巨猾,见过很多世面,充分自信的玩弄别人于股掌,卡戴珊只是一个不知所措的前律师。人物性格分明,但我希望不要太脸谱化。
没有脸谱化这点很牛逼,如果不知道这个真实故事,我看辛普森就是无辜的,一点没有感觉他是杀人犯。
看过 印象不深了
这…卡戴珊家族版美恐
哎,好悲哀啊。公诉方太惨了,资源对比悬殊,辩方律师过于卑鄙,这怎么能打赢呢。最讨厌的就是那个黑人辩方律师,他的行为和某些吃麦麸红利火起来流量的粉丝用性取向去造谣攻击别人一个性质,纯粹是作为既得利益者利用舆论煽动公众情绪混淆视听罢了。也许,今天的美国就是因为这种人太多了,才处处矫枉过正地政治正确,可悲。公众总是因为信息不对称,而被那些先说话的人牵着鼻子走,所以,尽量不要做一个容易被煽动的人。John Travolta戏份不算多,但寥寥几笔都slay全场,夏皮罗的复杂多面被他演绎得很有灵魂。OJ的演员选得不太好,在这部以复刻为主旨的剧里,相比其他人的神还原,他的气质和外形都跟原型差距过大,表演还有点over。
一般,演技有点过!
服了,就这么点儿破事儿也能拉成10集那么长拍出来,然后剧情推动全靠一句一句的念台词,莫名其妙的多愁善感啊,左右矛盾的浪费时间。一边看一边玩手机的最佳电视剧
看了一集,只能说不对口味
God is black.
主创倾向性很明显了。oj的演员太烂了,首先外形气质不行,没有明星运动员的样子,再个不知道是演技还是剧本的原因,让人难相信他有那么大魅力。然后整个剧的感觉就是很努力还原,然后所有人用力过猛,然后我奇怪与其看一群人拼命试图还原,为啥不直接看纪录片去,毕竟当年所有过程都有影像记录。
知道审判结果的案件竟然在过程中充满如此的戏剧性。最后的最后看到真实照片才体会到确如评论所说是高度还原。回忆起纽约灾星里对裁定的惊叹,这部里陪审团的讨论也是令人瞠目了。试想在若干年后,又是一部The Jinx也说不定呢。
前后还行,中间太拖
啰里啰嗦
第三集其实比前两集要有意思得多,不过还是决定弃剧了。虽然基于真实事件,但各色人物看起来都还是那么矫情自恋,讨人嫌。而且小古巴古丁在各种维度上都跟OJ辛普森差别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