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第7集有bug,给约翰尼发传真提示哥伦比亚领带的片段,我以为一桌人在看录像,可是画面一转辩方律师约翰尼收到了传真。
这边电视画面是暂停了的,两边应该同步才对!
也就是说当桌边这些人再开始看电视的时候,约翰尼的动作不应该衔接在刚才的动作上才对!
必须140字,必须140字必须140字,必须140字必须140字,必须140字
这部剧非常有意思。
不仅仅是它近乎神奇的把OJ辛普森杀妻案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叙述,同时小古巴古丁,约翰特拉沃尔塔等知名演员的精彩演绎。
给人一种真的在看OJ案纪实的感觉。
但非常可惜的一点是,本剧的编剧带有明显的个人情感在剧中。
这就导致了,本片从一开始,观众就认定了OJ就是杀妻案的真凶。
同时编剧把本剧的核心放在了庭审辩论,却无视了OJ案另一个导致其无罪的原因:物证的采集存在极大的矛盾。
先谈看似主角但并非主角的OJ辛普森。
小古巴古丁是我很早就熟悉的演员。
从95年的《极度恐慌》到06年的《总统特工队》。
他的演技其实是有目共睹的。
虽然古丁没有OJ那种橄榄球运动员的身材与俊俏的脸。
但却抓住了OJ在审判过程中的心理变化。
那个嘶哑的声音,让人感觉不寒而栗,感觉这个人真的有可能杀了自己的妻子。
然后是女检察官克拉克,莎拉保罗森长得真的挺像原版克拉克。
因为本剧编剧的个人情感作祟,克拉克检察官成了一个人人攻击的可怜女人。
实际上,参与到辛普森案的每一个人,从法官到陪审团,从律师到检察官都经受了长达一年的媒体折磨。
过度放大克拉克的可怜,反倒给人感觉这个女检察官自以为是,输掉了世纪审判。
确实克拉克需要负责任,但LA警局的混乱取证,证人马克弗曼灾难性的撒谎和伪证才是导致本案判定OJ无罪的主因。
克拉克所代表的地检,是同样花了600万纳税人的钱搜罗证据,这并不比“梦幻律师团”花的少。
克拉克检察官远远不是什么受欺负的形象。
再来说说律师团的头头强尼科克伦。
演员演得是真像,不仅长得像,连动作神态都跟记录片中的人物一样。
给考特尼万斯一百个赞。
强尼律师非常令人佩服,他所主导的“梦幻律师团”把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对于一个律师来说,为你的委托人负责到底是底线。
虽然打种族牌是可耻的,但这必须要打,而且打得还特别的漂亮。
LA警察局确实存在比较严重的种族歧视和失职问题,本案从一开始就弥漫着一股种族矛盾的气息。
加上之前警方对于无辜黑人的殴打,难怪OJ无罪之后,有那么多人在庆祝。
他们并不在乎OJ是否犯罪,他们只是想狠狠的抽LA警局的脸。
而强尼就做到了。
戴手套那一幕,成为了整个案件大反转的开始。
而强尼的最后陈词,印证了美国法律最大的核心“疑案从无”。
约翰特拉沃所饰演的律师罗伯特夏皮罗是个很有意思的人物。
他原本是梦幻律师团队的leader。
然后因为其并不愿意打种族牌和对做无罪辩护的问题有冲突,所以被科克伦给换掉了。
不过,你也不能不佩服这个人的人脉是真的广。
整个梦幻律师团就是建立在他的人脉之上,没有夏皮罗前期的出谋划策和选人挑人。
OJ早就凉凉了。
他和科克伦的内斗也是代表着两种种族间的矛盾冲突,就算是一条船上的都要斗,更何况法庭外的世界。
“罗斯”的卡戴珊真的很逗。
首先是他的那一抹白发,跟现实的卡戴珊一样亮眼。
卡戴珊自己也承认自己对结果存疑,他和OJ的友谊也随着无罪宣判到达了终点。
不过,卡戴珊家族却因此摇身一变,进入美国富豪名媛阶级。
虽然罗伯特卡戴珊早死了,但他的三个女儿现在可是强力的吸金机器。
这种上位方式也是挺令人感觉讽刺的。
扮演伊藤法官的演员Choi,长得也非常像原人物。
选择日籍法官,为了避免黑人的反感。
没想到却险些导致审判无效。
伊藤法官同样也背负着巨大的压力。
剧情方面,故事把核心放在了法庭之下每一个人的生活是怎样被案件所侵扰。
法庭上的辩论,其实不如真实故事精彩。
律师和检察官的你来我往,台上台下互不相让是本剧的重要看点。
但同时,对于DNA检查的部分,一笔带过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
毕竟华裔神探李昌钰博士就参与到了律师团之中。
并帮助律师团推翻DNA证物。
LA警局对于DNA物证的采集部分没有细讲,其实这才是导致本案完全崩盘的关键点。
对于OJ的无罪审判原因主要是三点:一,灾难式的人证马克弗曼,这家伙撒谎做伪证种族歧视,而且居然让人给录下来了。
OJ案唯一被判刑的就是这家伙,完完全全的活该。
检方把他立为主要证人是灾难性的。
二,DNA物证采集问题。
当时DNA检测刚刚出现,LA的警察没有引起重视。
导致物证有被严重污染的嫌疑。
让辩护方抓住把柄一窝全端。
三,检方立证本身就有问题。
很多地方无法自圆其说,带血的袜子,不合适的手套,一些地方的血量位置。
最关键的是美国法律本身就是疑案从无。
检方没有决定性的证据直接指控OJ杀人,就是会输。
本季最后一集陪审团首席说的那句话“检方是否成功立证OJ杀人”就是决定本案无罪的核心部分。
很多人其实都认为OJ确实杀人了,但规则公平是法律主要部分。
如果规则本身就不公平,冤假错案会更多。
所以OJ的无罪,既可以是正义的缺失,同时又是法律公平的最好证明。
综上所述,本剧确实是一部非常精彩的美剧。
但同时,编剧的个人感情严重影响了观众的情感。
如果能更加中立一点的角度来看,让观众自己决定OJ是不是真正的真凶。
本剧的分数会更高一点。
不要把本剧当作记录片来看,因为真实的世纪审判要更加精彩狗血。
作为一名跨界法学生,这片子真的让我更加理解了当事人主义以及程序正义,不能说更注重庭辩的当事人主义是否比职权主义更好,只能说在今天的中国,让陪审团公正的去判断被告是否有罪确实为时过早。
最后一集陪审员说了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你可能认为他有罪,我也可能认为他有罪,但是凭良心说,他们证明了这一点吗?
never,ever。
这是美国司法程序正义深入人心的表现,也是美国司法保护人权的体现。
和不放过一个坏人比起来,似乎不冤枉一个好人更加重要。
BTW,2008年辛普森因为持枪抢劫和绑架罪被判有期徒刑33年,2017年假释,实际服刑9年,所以,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公道自在人心。
(文/杨时旸)“黑鬼(nigger),是英语中最有威力的词汇。
”坐在酒吧里,辛普森辩护律师团中的一位白人律师Lee幽幽地说出了这句话。
这句话像一件神器,瞬间打碎了笼罩在这件案子周围一切浮夸的装饰,让辛普森杀妻案这件“世纪大案”最真切、最坚硬却也最隐秘的核心显露无疑。
或许再也没有一件刑事案能像辛普森杀妻案一样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了,从新闻、电影、书籍到纪录片,从事发当时的跟踪报道,到多年之后的一次次回顾,这件牵涉明星又血腥无比的案件被反复消费了无数次。
从这个角度上讲,这一次,这个剧集版的《美国罪案故事》要么绝对成功,要么彻底惨败,没有中庸评价的可能性。
还好,曾经成功开发过《整容室》《美国恐怖故事》等剧集的瑞恩•墨菲让这个在题材上已经近乎“无聊”的故事重现光辉。
作为一部2016年的新剧,单从演员阵容上讲,《美国罪案故事》绝不是最抢眼的一部,即便它也大牌云集。
相比于詹妮弗-洛佩兹主演的《暮色深蓝》,“付兰兰”出演的、改编自斯蒂芬-金小说的《11 22 63》,它都略逊一筹,更不要提还有抖森和休叔联袂的《夜班经理》,虽然,《美国罪案故事》的演员乍看上去并不最耀眼,但每一个演员的选择几乎都是不可替换的。
作为一部严格翻拍自真实故事的剧集,对任何一个人的刻画,导演瑞恩•墨菲都选择了最笨拙也最令人尊敬的办法——极度还原。
并不是谁都熟悉小古巴•古丁,即便他获得过奥斯卡小金人,但是仔细看看他演的辛普森,就会发现这个决定一定是在多次抉择之后才做出的。
从很多角度上看,他与辛普森本人确实神似,虽然,小古巴•古丁没有像职业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那样鲜明的脸部棱角和身材,但很多举止和表情,显然是经过多次模仿练习的。
当然,对于这部“神还原”的美剧来说,这个选角只是冰山一角。
如果你是资深剧迷,又对辛普森案这个世纪大案感兴趣,对比一下当年的明星律师团成员与这部美剧中的演员,就会发现,每一个人——真的是每一个人——从外形到表情,从举止到说话的语调习惯,都被严格地矫正过。
约翰•特拉沃尔塔出演的律师团首席律师那种自以为是的高傲与做作,考特尼•万斯出演的著名黑人律师Johnnie Cochran的深藏的心机,以及《老友记》中的大卫•休默扮演的辛普森的好友罗伯特•卡戴珊的游移,都表现得犹如教科书。
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去对比这些演员与真实人物的造型,就会发现二者之间,有时连法令纹都如出一辙,这部拆解案件的故事片,以至于都有些逼近了纪录片的严苛。
更不要提反映当时真实环境的道具,细节,也都一应俱全地应对。
与2016年同档期的几部纯虚构题材的热门美剧不同,《美国罪案故事》既然选择硬碰硬地与历史事件相撞,那么注定需要从众所周知的故事表层向内开掘出心理深度。
所以,这部剧特别巧妙地把视觉焦点从“事件”转移到“人物”身上。
以前,人们提到辛普森杀妻案,更多的都聚焦在“真凶是谁”以及辛普森如何脱罪的层面,但是这部剧不动声色地移动了重心,某种程度上说,这部美剧的主角已经不再是辛普森本人,这个曾经的叱咤风云的橄榄球星和电影演员,成为了一个“由头”,他的涉嫌其实搭建了一个舞台,让检察官、法官、记者、律师、白人和黑人民众纷纷登场,有些人借此一战成名,有些人因此一败涂地,有些人把这次辩护看做一次千载难逢的职业机遇,有些人单纯地将其看做对正义与真相的求索。
这案件的辩护进展到一半的时候,已经和辛普森到底是否是凶手,逐渐脱离了关系,它变成了一次触发美国民众社会情绪焦虑的催化剂,一个让大家宣泄自己压抑与恐惧的阀门。
或许很少有人在意,最重要的一场戏,其实不动声色地出现在这部剧的开头,甚至那场戏和这个故事都毫无直接关系。
那是一幕简简单单,有些模糊的影像,呈现着1992年发生在洛杉矶的暴动事件。
当时,四名白人警察殴打一位手无寸铁的黑人市民,但最终警察被判无罪,这引发了广泛的暴力抗议。
辛普森一案发生时,那场规模浩大的暴动余波远未从人们心头退潮,黑白肤色之间的敌意仍然一触即发。
辛普森又恰巧具备了点燃这一切的因素。
他是个黑人,成名后却一直企图剔除自己的黑人出身特征,远离黑人社区的活动,与白人姑娘亲近,找口语老师矫正自己的口音,而这一切却并没有被一些底层黑人同胞发觉,他们本能地觉得,辛普森就是自己族群的代言者,辛普森的入狱一定是洛杉矶警局长久以来的种族歧视传统的受害者,从这个角度上讲,这群民众开始不问对错,只看亲疏。
而逐渐的,辛普森的辩护团队也开始明白,他们所需要的正是这种“外部舆论力量”,所以,迅速调转了船头,开始寻找办案警察的种族主义言论,以便从程序上把一切证据链变得不可信。
发展至此,这场单纯的杀人案,已经演变成一场舆论公关和心理斗争的战役。
日裔法官的仲裁,陪审团黑人白人的比例,检方对于启用白人律师还是黑人律师的考量,辩护方对于利用民众情绪的共识,以及如何利用媒体……到最后,一切人都被卷入公共舆论的漩涡,私人生活被彻底破坏,每个人都在拼命隐藏自己的暗面,而每个人也都在拼命抖落出对手私生活中的不堪,对方的婚姻,子女,甚至年轻时的沙滩裸照都被翻找出来,作为诋毁对方的证据。
这一切变成了一场人格厮杀,而不是刑事辩护。
最终,作为一件刑事案件本身,它注定有胜利和落败的一方。
但其实,这案件所晕染出的范畴已经超越了黑白分明,每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被摧毁了。
当我们趟过肮脏的河流,走上岸边,旁人看着我们已经成功逃生,但只有自己知道,那污浊的气味需要挥发多久。
所以,与其说《美国罪案故事》极其成功地神还原了那桩悬案,不如说它透过那个案件,透视了每个人心中的暗面。
这部剧集跳过了试映环节,直接拿到了十集预定,目前来看,它的水准超过同档期所有竞争者。
按照计划,它的第二季将会讲述新的案件,如果仍然秉承这种“笨拙”、扎实的拍法,这个系列或许会长久地被人们记住。
(首发《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花了一个周末,把这个曾经就很有兴趣的案件改编的故事看完了。
故事就是尽可能的还原当时的世纪审判,这长达8个月的审判,意义不仅在于是否辩护成功,也引出了律师和检察官对法律这把本应十分客观的条例不同的解读。
正如导演所引导的,我也认为辛普森有罪,不过法律辩护不等于证据陈述,这个被称为梦之队的律师团队把一个本来希望为零的案件通过合理的引出种族歧视,以及放大检察官取证辩护出现的严重失误,顺理成章的把一堆铁证变成了废铁。
对于这样的结局,当我作为一个观众看完律师团队把策略完全引向了检察官种族歧视的阴谋论之中,直接把这个审判带到了另一个故事里。
不得不说我一直都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向往,他们制定策略时所展现的机敏以及在被动时刻所展现的冷静以及对走向精准的嗅觉,都让我觉得这是个十分令人吸引的特质。
但是,不得不承认有时因为争取委托人的最大权益律师有时候忽略了事实本身。
受害人的亲属看着律师团队一脸得意的将这个辩护变成了一个阴谋论的故事,那无奈受伤的表情。
有多少人真的有体会过这个受害者家属的心情呢?
每一个谋杀案,总归需要嫌犯。
但是当一个案件只有一个嫌疑人,却变成了一个阴谋论的时候,有没有一秒钟人们真的在乎过如果辛普森不是杀手,那还能有谁呢?
美国的法律在给予公民为自己争取公平之余,也确实体现出评审制度的风险,当凶手有一群十分牛逼的律师团队,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放过逃犯的情况。
不过想想在中国的法制,有时或许面对辛普森杀妻案这种情况,辛普森大概早就枪杀了。
两种制度都有弱点,希望有一天能有一个更完善的制度吧。
最后还是要跪拜此片的导演,他不仅仅拍好了案件本身,还展现了很多其他的主题,比如种族,比如正义,比如检察官和辩护双方都承受的巨大压力。
总之看完略沉重,但是不得不承认,无罪释放的结局并不是因为辩护方有钱,而是合理的辩护。
我事先并不知道这部剧说的是什么,也没听说过辛普森案件。
就剧情来说真的非常无聊,我看前5集的时候很想弃剧。
因为它叫“犯罪”故事啊,不是“种族”、“司法”故事,跟我想看的东西完全不同。
所以,就剧情我只能给4分。
另外电影在抗辩双方的陈词上,明显是引导了观众从心底里认为辛普森是有罪的。
这对于我们相对中立的亚裔来说,就明显感觉到司法的“不公”。
但我个人认为,疑罪从无,既然检方无法证明有罪,那就应该无罪释放。
如果问我个人,是喜欢美国的这个系统,还是本国的。
我喜欢美国的,原因很复杂就不多说了。
我不是法学生,虽然心中清楚辛普森是杀妻的最大嫌疑人,99%就是他杀的。
但是当我看到他带不上皮手套的那一刻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案子完了。
因为辛普森与妮可是前夫妻的关系,在现场或者某些妮可的物品上找到辛普森的DNA都说服力不大了。
他们完全可能私下里有往来,或者为孩子动过手等。
所以我很支持首席陪审员说得话:“我相信这个人就是杀人凶手,但他们真的证明了他是杀人凶手吗?
”很显然,陪审团都知道他们并没有证明。
两天刷完了,看的我眼睛疼,现在眯着眼写点影评。
来点题外吐槽:1。
特么我一直觉得Shapiro好眼熟来着,原来是低俗小说里面我最爱的Vincent啊!
2。
前几集--卡戴珊家族正式出道,四个小孩在高喊"Kardashians! Kardashians!"的时候,看的有点懵逼,没想到导演会给到这么多戏份。
但是转念,毕竟也是人家 famous TV personality出道的历史性时刻--卡戴珊家族文化对美国社会的大脑侵蚀就此开始。
剧中借卡爸爸讽刺了fame和virtue的问题,导演真是良苦用心了。
3。
我家Sterling Brown还是演到我的心坎上了,来给亲一个。
4。
刚看完十二怒汉来看这个。。
真是愁滋味。
好了,不懂法人士的瞎bb正式预警。
这部剧充分发挥了retrospection的力量:离案件过去25年了吧?
时间给了我们旁观者的视角和更充分地讨论余地。
辛普森案件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杀人事件审判,它已经被钉在了象征之中,男女性别议题,种族议题,司法正义与程序正义,媒体对案件的导向问题,颜色一层层第盖上去,统统让它异化了。
受害者家属--最相关的一方,最痛苦的一方,成了最无力的一方,被淹没在更大的集体声音之中。
假设辛普森有罪(come on...),整个案件,在我看来就是一个三角形。
不正义的一方(OJ)被牵扯到另外两方的正义诉求中。
其中一方是以惩治家暴为名的检查方,另一方是接机推行种族平等的被告方律师。
一方想就事论事,为受害者讨回公道,证据充分,动机充分,看似很简单,Marcia觉得板上钉钉的事情,在一堆LAPD的臭事和一堆神奇的巧合中,卷进了一个让美国社会瘫痪的大网。
辛普森本身,他的名声和社会符号,他被抓捕前的dramatic大逃亡,宣告了“就事论事”的不可能,但是如果能“论”好,这个事情还是有救的 -- 取证失误太显眼,猪队友Fuhrman的神助攻,"if it doesn't fit, you mustn't acquit"的手套硬伤,加上案件另外一些他们没能解释清楚地地方:辛普森如何在极短的时间内杀人,换衣,清理血迹 ,etc。
此方的正义被LAPD不正义的名声和侦破过程中的程序不正义拉下了水。
剧集很明确指出了,辛普森并不是一个心向黑人同胞的好哥们,住在白人富人区,一心打入白人上层社会,一开始不愿意打种族牌,"I'm not black, I'm OJ!", 还说他的成功都是自己打拼出来的,别的黑人兄弟只是想方设法地向他索取。
这种矛盾点还蛮有意思的 -- 辛普森的黑人身份是他想一直丢掉的,但同时也是别人“强加”给他的,保命武器。
由不得你啦先生,保命要紧。
You're black when I need you to be black, mister. 但是擅长讲故事的,我们的Mr. Jonnie 就看到了一个大机会,一个可以实行一次大揭底,从而进行执法机关大洗牌的一场民权运动。
他说他等这一刻很久了,就像是天注定让他来办的事情。
这个初衷,不得不说是正义的,因为它后面是无数黑人同胞的不公正对待,想想fuhrman录音,其中体现的权力机关的恶行就令人发指。
Cochran不关心OJ是不是有罪,他甚至懒得纠正OJ自身的“种族主义”倾向,他很坦诚,facts不重要,重要的是叙事。
编出一个好的故事,触动陪审团的情感,以形成“合理怀疑”。
他对待案件本身负责吗?
他想找出真凶吗?
Nope,但是他的叙事占了上风,他用一起不正当案子去实行了另一个层面上的正义。
这个“大正义”,在这个情况里,战胜了“小正义”,而不正义的OJ walks free。
在正义和不正义中徘徊,以求最大利益的达成,案件的delicate和复杂程度超乎了预期,其中必有牺牲,而且失败者和成功者都必将伤亡惨重。
提一句,Robert Kardashian,他是剧里,唯一的以个人的眼光,以“人”的关系,考量OJ的,没有把他上升到任何一个象征层面,OJ在他那里,只是实打实的,有血有肉的人,这个人从至亲的朋友跌落到使人厌恶。
Robert看到了这个“人”背后的虚伪和恶念,他并不能同辩方律师团一同欢庆,他的痛苦属于个人。
在这个稳定的三角形中,最弱的一方被挤出去了,或者说,它在一开始就没有立足之地,这被剧集很好地表现了出来,这就是女性地位。
Marcia女士在家庭和事业中艰难地在找平衡点,但是无论怎么做,她都做的不够好。
其他的男性没有这个担忧,因为家庭琐事不需要他们操心,(至少剧集是想让我们这么看的)。
Marcia在法庭,在电视中,一直都要被评头论足,她需要审视自己,必然会怀疑自己,因为女性身份和工作身份,这两者天然,(hopefully 至少是过去天然)不可调和。
一个场合下一旦有女性涉足,那就会有另一套附加标准来对她进行衡量,有时候满足了也不是,不满足也不是。
而且辛普森事件中的隐藏家暴事件,被一个更急需发声的集体淹没掉了,它没有被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得到一个妥善的解决。
我记得美国前国务卿Rice女士说过 --(大概是这个意思)在美国社会中,做一个黑人很难,做一个女性也很难,如果要比较哪个更难,我觉得是女性。
最后我们来点题一下,Orenthal James Simpson,有一个奇怪的昵称, Orange Juice,(连最后的裁决宣读人都差点读成Orange...)。
简称Juice--汁。
汁先生,改名换姓人士,一个被人叫惯了昵称的人,可能一开始就已经习惯了他的隐喻身份。
7.3其实 在我看来 失败在结尾而这 却是属于事实的失败 这多少会让我纠结和感受到很多的困苦 而这失败也是可以归结到人性上去的 多说无益整个故事还是贯穿在如何面对陪审团讲好那个故事上 这点何其重要也 何其无奈故事在逻辑上算是严丝合缝 人物上的设立也丝丝入扣 O·J是个爆脾气 却记得时刻礼貌 这应该源于家教结果把他弄得扭曲 他一定是扭曲的 感觉上事儿是他作的 但我们要尊重事实 可…… 刚看完2 精彩!
1994年 黑人还是名人 有点复杂事实是个谜 对我 刚开始那个律师关门问的那句“是你干的吗”是否得到真实答案才是一个谜 在那个法系里 怎么玩才是最关键的就目前而言 证据都是一边倒的 若事实真如此 当年那事就不会那般沸沸扬扬了 我是个喜欢站在少数方的那个 对我 什么是事实 不被蒙蔽的是 还有呢 在这里 我是否应该更理性一点看待事实而不是率性地认为 虽然那些证据也只是暂时的就目前而言 证据的一边倒肯定是坏事 因为后面还有七集多 但在当时 …… 现实(那时)和虚幻(电视剧里)的平衡太重要了也难 但现在看本来好玩的一点点因为人为的搬弄要开始变得不好玩了屈伏塔左耳垂上相交的一双倒钩很是有特色“我不要尊重 我只要赢”的意思是 你小子还嫩了点(之后也会证明他太嫩且冲动)那个法系就是讲陪审团想听的故事且让他们信以为真 谁说得好谁就赢了(所以 他们的更好玩)这么重要的犯罪现场可以被随意修饰?
太牛啦呈堂的证物可以被这样偷偷戴一下 这也是这个社会的最好写照(哪个社会都一样的)胆大得利(虽只一时)
有一个黑人,他杀害了前妻,后来靠打种族牌脱罪。
对了,我说的就是O.J.辛普森。
电视剧《辛普森审判》是《美国犯罪故事》的第一季。
它改编自Jeffrey Toobin的书《亡命:人民起诉辛普森》(The Run of His Life: The People v. O. J. Simpson )。
该剧叫好又叫座,不仅收视率高,而且还获奖无数。
在68届艾美奖中获得了22项提名,九个奖项,其中包括最佳短篇连续剧。
它还获得了金球奖的最佳连续剧或电视电影奖。
《美国犯罪故事》的第二季叫做《刺杀范思哲》(The Assassination of Gianni Versace)。
剧本改编自Maureen Orth的《粗俗之爱:安德鲁·库纳南、詹尼·范思哲,以及美国历史上最失败的大搜捕》(Vulgar Favors: Andrew Cunanan, Gianni Versace, and the Largest Failed Manhunt in U.S. History)该剧依然是叫好又叫座。
在第70届艾美奖中获得9项提名,得了三项奖,包括最佳短篇连续剧和最佳短篇连续剧男演员。
我非常喜欢看《辛普森审判》,但直到看了《刺杀范思哲》,我才真正明白《美国犯罪故事》好在哪里。
编导不仅仅是在讲故事,而且是在重写历史。
通过《辛普森审判》,编导剖析了“种族”这个概念如何进入公众话语空间,而通过《刺杀范思哲》,他们探讨了同性恋的概念如何进入公众话语空间。
无论当年还是现在,几乎没人怀疑辛普森是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凶手。
至于他脱罪的原因,公认的说法是他的律师打出了“种族牌”。
然而,“种族牌”在当年并非现成的利器,它只是从辛普森案件开始才显示出了威力。
从此后,有人打“种族牌”争取自身利益,有人指责对方靠“种族牌”获取不当利益。
那么,是否真的存在只基于种族的歧视和利益冲突?
站在不同的位置上,会对同一事实产生完全不同的认知,而《辛普森审判》就是站在历史的高度,刻画了风起于青苹之末的瞬间。
很少为人所知的是:打“种族牌”的阻力首先来自于辛普森本人。
在电视剧中,成名后的辛普森住高尚社区娶白人妻子,一直在刻意漂白自己。
案发之后,慌乱绝望中的辛普森由朋友驾车向南逃亡。
辛普森是个头脑简单的人,此时的他根本没想到打官司脱罪,一心只想逃到墨西哥去。
辛普森完全没有想的到是,他这边还在逃,那边各方力量已经开始为他博弈了。
在辛普森案中起到最大作用的是两个人:辛普森的首席律师罗伯特•夏皮罗和后来受邀加入的黑人律师兼民权运动家约翰尼•柯克伦。
夏皮罗是个白人,他根本不相信辛普森是无辜的。
他看重的是这位明星客户的巨大“钱景”。
(历史事实:辛普森为此案付的律师费超出了1000万美元)。
夏皮罗主动联系电视台,在接受采访时指出:LAPD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锁定辛普森为嫌犯,源于他们一贯歧视黑人。
电视剧中由John Travolta饰演的Robert Shapiro堪称经典柯克伦大概是真心相信辛普森无辜。
他在电视采访中历数洛杉矶警局多年来滥用警权迫害黑人的例子,将辛普森与无辜的黑人捆绑在一起。
这两位辛普森辩护团队的一、二把手,一个看中经济利益,另一个志在将这场审判打造成黑人民权运动的里程碑。
LAPD受到舆论压力,不敢动武,于是对辛普森进行了史上最磨矶的追逐:地上12辆警车,天上7架直升机,电视台全程直播,全国人民眼睁睁看着他“五里一徘徊”。
从这场堪称全民狂欢的真人追逐秀中,有的观众看到了一个罪犯在畏罪潜逃,有的观众(主要是黑人)却看到了警察正在迫害另一个黑人 。
众所周知,洛杉矶通往南边边境的高速公路在星期五下午经常堵得水泄不通,这时为了辛普森,竟然高速封路,大批下班回家的群众被堵在高速入口。
检察官们看到这一幕怒不可遏,冲着电视机大喊:“难道就没有执法标准了吗?
” 按照LAPD的执法标准,普通人在拒绝了警察的要求停车后,警察可以开枪。
就算不爆了他的头,也可以爆了他的车胎。
可在电视直播,加上律师抗议,加上辛普森的明星效应之下,没有警察敢于向辛普森开枪。
辛普森在黑人兄弟之间,一直是个有争议的人物。
很多人指责他从不回馈社区,“一有钱就变白”。
然而,随着追逐的执续,大家都高兴地意识到:“现在他又变黑了。
”他的支持者们涌向高速公路,从过街天桥上向他欢呼致意。
逃亡中的辛普森从震惊到感动,求生的欲望渐渐占了上风。
他开始意识到:也许这场官司有得可打。
电视剧《辛普森审判》清晰地展示出这张“种族牌”是如何在多方合力之下形成的:普通人心中积郁已久的愤怒、本民族一颗明星的偶然陨落、白人律师见钱眼开、社会活动家因势利导、媒体基于收视率推波助澜。
电视剧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在陪审团成员前往参观辛普森住所之前,柯克伦取下了辛普森挂在墙上的低级趣味的装饰画,代之以自己多年精心收藏的非洲艺术品。
戴着手铐的辛普森踏入自己的家门后暗暗吃惊;而陪审团里的黑人们,看一眼被虔诚供奉于各个角落的非洲文化遗产,再瞄一眼警察押解下的好兄弟,不平之气油然而生。
作为一部法庭戏,高潮部分自然是对证人的交叉盘问。
此案的关键证人警察福尔曼曾被揭露出有过种族歧视的言行。
当辩方律师问他是否对证据动过手脚时,他援引宪法第五修正案拒绝回答,从而直接损害了一批物证的可信度。
但即使排除掉可疑物证,还有一大批证据是可信的,再加上辛普森曾经试图逃亡,部分陪审员始终难以相信辛普森无罪。
在闭门辩论僵持不下的时候,一位陪审员提出这样的问题:“就算他有罪,控方是否完美地证明了他有罪?
”就这样,辛普森是否有罪的问题,被置换成了控方是否称职的问题。
最后几位举棋不定的陪审员也无话可说,陪审团就此一致达成无罪判决。
在辛普森脱罪的过程中,种族牌起的作用至关重要。
然而时至今日,如果扪心自问:有多少人真正相信他是无罪的?
《辛普森审判》描述的是这样一种现实:面对同一个场景,争议双方都只看自己想看的部分,而对自己不想看的部分完全不加理会。
肇始于这场世纪审判的认知分歧,在此后二十多年内越走越远,造成美国社会今日难以弥合的撕裂。
如何弥补这个撕裂?
如果我有发言权的话,我想说:还是应该回到法律与秩序的轨道上来。
只不过,现在说这种话要冒着被指控为“种族主义者”的风险,因为法律与秩序(law and order)已经被污名化为暗戳戳的种族歧视。
辛普森审判》提出了一个意义深远的问题:有没有单独针对“种族”的歧视?
其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有多重身份,比如辛普森,既是黑人,又是高薪知名运动员,又是杀妻案中的嫌犯。
但如果你只把他看作黑人,你就很容易把针对他的指控看作“种族歧视”。
所谓“种族牌”,就是用一个人的种族身份遮蔽一个人的其它多种身份。
这种认知方式是幼稚和错误的。
可惜,在政治正确的旗号下,打种族牌成了一种不容置疑的思维方式。
激愤的群众特别容易在涉及黑人的案件里看出种族歧视来。
我们能不能把“歧视”两字收起来,让事实来说话,让法律来审判?
《刺杀范思哲》里面也有对于身份的探讨。
范思哲是个同性恋,刺杀他的凶手也是个同性恋。
电影里有一段蒙太奇,范思哲决定出柜。
与此同时,一家电视台正在调查美军中同性恋受歧视的问题。
范思哲在自己金碧辉煌的豪宅里高调宣布出柜,而那个说真话就会被开除的美军士兵则在一个廉价汽车旅馆里偷偷接受记者采访,灯光暗淡,不敢露出正脸。
都是同性恋,有人过得纸醉金迷,有人如同过街老鼠。
他们之间到底有多少相同之处?
辛普森案中,知名辩护律师、哈佛大学法学院名誉教授德肖维茨起过重要的作用。
由于时间关系,德肖维茨不像夏皮罗那样,能够日复一日出现在法庭上,坐在辛普森身边。
但他用远程方式为案件的辩护指出了方向,尤其是他提出要把突破口放在调查警察的种族主义言行方面。
若干年后,德肖维茨写了一本书,名为《合理的怀疑》。
他这本书中提出,判决辛普森有罪不能满足排除合理怀疑的有罪标准,换言之,辛普森脱罪的前提是陪审团存在合理的怀疑。
德肖维茨表示:对肖万的判决应在上诉中被推翻在辛普森案之后,下一个堪称世幻审判的案子大概就是对弗洛伊德案中的警察肖万的审判了。
2020年5月25日,在美国明尼苏达州,46岁的非裔美国人弗洛伊德因涉嫌使用假钞被捕,前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肖万(Derek Chauvin)单膝跪在弗洛伊德脖颈处超过8分钟,弗洛伊德被跪压期间失去知觉并在急救室被宣告死亡。
肖万被判定犯有该案的所有指控:二级谋杀、三级谋杀和二级过失杀人。
针对此案,德肖维茨表示:这个判决应在上诉中被推翻,因为陪审团受到公开恐吓,而且法官拒绝对陪审团进行隔离。
如果《美国犯罪故事》的编导真有胆识,应该考虑拍摄弗洛伊德案。
其实判决结果没问题,跟种族问题也没多大关系,陪审员做出的判决明明是:无法判决有罪。
这当然跟无罪是一个后果,但是性质不同。
我奇怪的是这部剧从一开始就强调检察官是单亲妈妈,多么辛苦,每天加班还得防备孩子监护权被抢走。
这难道不是真真切切已经打了一张“单亲妈妈牌”么?
她的队友因为压力过大急症发作又打了一张“疾病牌”她的另一个队友是她的暧昧对象。
如果您觉得合理,那试问这些情况如果发生在律师那一边,你会怎么想?
检方这一边努力工作其乐融融,甚至擦出爱情火花,而辩方这边勾心斗角,为了各自私利不惜内讧互相揭短,最后居然是辩方赢了?
这就是为什么所有观众看到最后都觉得辛普森被判错了。
我觉得并没有,检方的证据是多,但是构成逻辑链条的最重要证据已被证明无效。
第一是dna,第二是手套。
一直没被找到的凶器和莫名其妙的执法者直接为本案盖棺定论。
逃脱了法庭的审判,逃不脱社会的审判。所谓的梦幻团队,不过是一群巧舌如簧,毫无廉耻,黑白颠倒的“魔鬼代言人”。体系之胜,人民之耻。
拖拖拉拉
审判里不存在“就事论事”
25分钟
再给我在室内调度的时候转镜头,我就扭断你的狗头,还有演辛普森那个是什么玩意?狗路过都说一句什么烂演技的程度。
烂片
OJ辛普森自己是不是凶手他心里没点B数么?
最后OJ因为偷窃入狱被判33年简直黑色幽默
Story > Evidence; Emotion > Reason
比较烧脑,一遍纠结一遍看完
可能不错吧,没有新闻。
哎,好悲哀啊。公诉方太惨了,资源对比悬殊,辩方律师过于卑鄙,这怎么能打赢呢。最讨厌的就是那个黑人辩方律师,他的行为和某些吃麦麸红利火起来流量的粉丝用性取向去造谣攻击别人一个性质,纯粹是作为既得利益者利用舆论煽动公众情绪混淆视听罢了。也许,今天的美国就是因为这种人太多了,才处处矫枉过正地政治正确,可悲。公众总是因为信息不对称,而被那些先说话的人牵着鼻子走,所以,尽量不要做一个容易被煽动的人。John Travolta戏份不算多,但寥寥几笔都slay全场,夏皮罗的复杂多面被他演绎得很有灵魂。OJ的演员选得不太好,在这部以复刻为主旨的剧里,相比其他人的神还原,他的气质和外形都跟原型差距过大,表演还有点over。
叙事分的太散了,也不像纪录片。开局就是宏观的外聚焦视角,有点考验我的耐心,然后好不容易感觉有点起色,又开始分散……一件简单的事多视角重复叙述。逐渐变成老太太的裹脚布→_→。
前后还行,中间太拖
相比纪录片展现了更多的侧面
又臭又长,该讲的不讲清楚,讲过的一直重复。这么戏剧化的内容被处理成这样的节奏,很难抓人。
看了第一集,发现不对我胃口,期待颇高,大概弃剧了
看了第一集,也是受不了OJ那崩溃的嘶吼,声音带着沙哑和令人烦躁的情绪,两星给香蕉姐,转第二季了。
没啥说的,演技化妆都满分!
对这个故事不是很感兴趣。一集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