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布鲁克林》。
很多网友推荐这部电影,讲述一个来自爱尔兰小镇的姑娘来到纽约布鲁克林的故事。
遂想看之。
网上查了影讯,到跟前一看,是IMAX影院,惊艳。
电影根据科尔姆•托宾的同名小说改编,女主叫Eilis。
Eilis第一次远行,到达美国海关,心中默念面对海关官员要注意的事项,和我当时怕查出千里迢迢带的一点鸭脖子挺像,连影片中美国海关的布局都和现在的好像。
可是全球化使国与国之间越来越像了,Eilis心中的走出海关大门的景象是一片圣光笼罩,而我当时坐的航班几乎全是中国人,所以在海关排队的也几乎全是中国人,来接我的是中国室友,回来见的是中国室友,晚上吃的中餐馆,完全没有到了美国的感觉。
直到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着窗外,“我到美国啦”,安静,舒服,一片圣光打进来。
Eilis初到异乡的茫然和无助,对于现在的我感同身受的感觉少了点,只因北漂多年,逐渐成熟。
倒是让我想起刚到北京时的自己。
Eilis在饭桌上听到家里寄来的信恨不得不顾礼仪立即放下碗筷去看信;在她工作的售货台前因为想家面对顾客也忍不住泪眼汪汪;在教会听到同乡唱家乡的歌曲不禁眼睛湿润。
第一次离家,爸爸送我来学校,分别之日,哥哥送我回校,姐姐送爸爸去车站,两路人马迅速转身,快步离去,生怕对方看到自己流泪。
一个月后国庆回家,爸爸说起这幕竟然哽咽。
大一时政治思想课的老师很喜欢聊家乡聊亲情,搞得我上着课就低着头偷偷抹眼泪。
这些已经离我好远,我也可以和初出家门的姑娘谈谈生活和未来了,心里想:不管你信不信,这一切都会过去的。
电影中有几个重复出现的场景,随着时间推进,女主逐渐变化。
例如,家里的饭桌上,Eilis从起初的呆板羞涩到能够加入室友们的话题到成为话题的核心,她的衣服也从开始的正襟严肃到越来越漂亮时尚;再如,Eilis工作的售货台前,从最初的害羞不知应对到能够与顾客交流到大方自信的推销商品。
何其相似。
我从高中时的心情压抑到刚上大学时的不爱说话,可慢慢就变了,变得开朗,愿意社交,愉快玩耍。
教会的牧师对Eilis说你已和那个从爱尔兰小镇出来的姑娘不同了,Eilis说:"It seems like years." Or centuries.当百货部的主管问Eilis怎么像变了个人,Eilis说因为她遇到了一个特别的人。
Eilis在教会认识了一个对她很好很贴心的男票。
她能够向男票滔滔不绝地讲述在夜校学习的会计知识;她和男票家人见面时在饭桌上谈笑风生。
遇到一个让你放心使你欣喜的人,你对他/她打开心扉,做真实的自己,本质上就是个爱笑和喜欢交流的姑娘啊,也逐渐对其他人打开心扉,因为要做更好的自己。
大概是这样,时间有点久,但大概是这样。
大家常说你会遇到越来越好的人。
事实如此。
看电影时有个新想法:原来越来越好的人也遇到越来越好的我啊。
剧情的转折点是Eilis在家乡的最亲爱的姐姐去世了,这是全片唯一让我眼睛湿润的时刻。
我仍然看不了亲情。
于是Eilis回到爱尔兰小镇,这是被广泛吐槽的电影后半部分,观众们不理解为什么她就乐不思蜀了、为什么结局又大反转了,我也不理解。
试图理解。
原著作者科尔姆•托宾谈创作意图时说:“《布鲁克林》源自我十二岁时听到的一则故事,不过只是几句话,讲一个女子离开我长大的那个小镇。
”1950年代的爱尔兰小镇还是个谁和谁谈恋爱、谁比较有成就都人尽皆知的地方。
Eilis已和当初离家的害羞女孩判若两人了,成熟、自信、漂亮、时尚、人见人爱、人见人夸。
她隐瞒了在美国秘密结婚的事实,谈了别人介绍的高大上男朋友,继承了姐姐的、自己也向往的会计白领工作,这些都是去美国前想得到但得不到的,现在却都可以得到了,而且这是拥有童年记忆海滩、拥有宁静舒适生活的家乡啊,似乎永远这样下去就好了。
直到Eilis在美国秘密结婚的真相被人发现,已然自信的Eilis愤怒地对揭穿者说:Because I forgot what my hometown looks like. 可是夺门而出的 Eilis迫于现实立刻买了明天回纽约的票。
她用假想营造的虚空的美梦瞬间破碎了,只能奔向只属于她自己的生活。
我仍然不成熟,仍然说不清人生的无奈选择是为什么。
这部电影就像一部时光机,把有相似经历的人带回到属于各自的回忆中。
与其说是看电影,不如说是毫无防备地遇见自己。
Ellis一个人坐船从爱尔兰到纽约,带着浓重的口音和故乡的文化。
就如同五年前的自己,一个人拖着两个行李箱从北京飞到亚特兰大。
短暂的兴奋和新鲜感后,慢慢体验美国大农村漫无边际的无聊和艰辛。
Ellis去商场做售货员,不善言辞,表情严肃,被上司说了好几次。
想起当时的自己,听力烂到听不懂老师的提问,口语烂到提的问题老师听不懂,而论文更是语法不通不知所云。
这些都没什么,中国学生最不怕的就是吃苦,只要下功夫学业上的问题总是可以慢慢解决的。
最可怕的,是孤身一人远在他乡的孤独和迷惘,就像一张大网,铺天盖地压下来,把生活压得格外沉闷。
那个时候我一心向往着挺进大西北。
那里才是我用尽力气来到美国的初衷和目的。
一年之后,又是一个人拖着两个行李箱,从亚特兰大飞到了西雅图。
离波特兰三个小时车程。
Ellis到美国的时候也就二十出头吧,花样的年纪。
我来美国的时候,29岁。
自欺欺人的以为自己还在花样的年纪。
或许漂泊不定的生命状态所具有的唯一优势便是能保持一颗天真无畏的心。
尽管我毫无自知也毫无压力的混迹在一群二十出头风华正茂的女孩中,越洋电话里父母的焦虑总能瞬间把我拉回剩女这个残酷的现实。
Ellis问Diana,你想结婚吗?
Diana回答,“不,我想永远住在群居宿舍,跟大家共用一个卫生间。
我当然想再结婚,有属于自己的卫生间,一个腿毛很重的男人坐在马桶上看报纸。
”当水管工Tony第一次对Ellis说我爱你的时候,Ellis立马想到了结婚。
看来女人真的天生就是结婚狂。
当Ellis告诉Tony她也爱Tony并想象着将来时,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害怕Ellis的坦白直接将Tony吓到了。
因为所有的恋爱专家都告诫女性要矜持,要欲拒还迎。
Ellis是幸运的。
她与Tony在同一步调,划着欢乐的舞步携手前行。
我也想要结婚,非常的想。
那个让我不顾一切漂洋过海背井离乡来到美国的男人,也是意大利裔。
可是我并不像Ellis那样幸运。
他也不是Tony。
他在一个个金发碧眼的美女中穿梭,而我不过是一个过客。
人生没有回头路。
不咸不淡的约过几次会,经历几段感情,却总是遇不到那个对的人。
我放弃了结婚这个念头,开始专心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
写毛笔字,写小说,给一些摄影师做模特,练习长跑。
夏日的傍晚,坐在咖啡馆外面给我妈打电话,信心十足煞有介事地跟她说,一个人快乐的生活好过跟一个不对的人结婚过日子的痛苦。
我会好好学习,好好找工作,攒钱买一个小房子,然后你们可以来美国看我。
我以为自己会在异国他乡孤老终身。
可是一年后,我结婚了。
遇到了我的Tony,一个爱我,呵护我,照顾我的丈夫,一个自己的家。
当Ellis回到爱尔兰小镇时,出现了一位新的追求者。
她欲拒还迎。
我以为她是动了心的。
毕竟青年才俊家境优渥,绅士有礼,是个完美的结婚对象。
毕竟母亲孤身一人,想要留她在身边以享晚年。
毕竟那是她的故乡,她的家。
毕竟,她还得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
可是最终她回到了布鲁克林,回到纽约。
回到了丈夫Tony的身边。
其中的纠结,跟爱情有关,也跟爱情无关。
爱情是什么?
回眸一笑百媚生,只那一眼便是万年;或者男才女貌,荣华富贵。
谁不爱锦衣玉食,英俊小生?
可是那只是别人的爱情。
对于Ellis,爱情是一个穷小子每晚站在校门口接她回去,是带她到一片荒地给她描绘家的样子,是在她回国前向她求婚并去市政大厅领结婚证的真挚和责任,是一封封拼写有误却情真意切的书信。
我能体会Ellis的纠结,因为我也曾不经意的想象另一种可能性,那个最初的梦想,那个咫尺天涯的人。
他就像那位爱尔兰公子,顶着世人艳羡的光环。
几天前,单身王老五的妈妈,一位和蔼智慧的长辈,在我生日的那天发来一张电子贺卡。
她是除了先生和我妈以外记得我生日的那个人。
想象着美国老太太琢磨出我农历生日(我只过农历生日)的日子,我觉得有时候,她就像我的妈妈。
可是,我知道,那不是我的爱情。
因为我有我的Tony。
是在看过电影《布鲁克林》以后才了解到这部电影是改编自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的同名畅销小说,将小说翻拍成电影早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往往这样的电影更容易受到批评。
“电影不及小说引人入胜”、“毁原著”等说辞就成为了对电影最直面的评价。
原因就是有一部分看过小说的读者会挑剔电影剧本,不满足于电影的情节设定,甚至电影的选角与他们的想象有所差距都会成为批评的理由。
实际上小说与电影占据着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小说凭借文字的细腻和故事的完整,电影则依靠影像的生动和演绎的逼真;小说中的人物和情节一笔一划用文字描绘,电影就在此基础上填上色彩,化静为动;小说中的世界完全存在于想象中,而电影的世界则将原先的想象覆盖,延伸出全新的意象视觉和听觉,或写实或抽象,或遵循原著或改编颠覆。
故而有越来越多原本只能存活于笔下的故事被赋予了新的定义和新的生命。
小说与电影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两件事物,有人爱读小说,有人爱看电影,各有所爱罢了。
但对于那些由小说改编的电影来说,以一个读过原著的观众视角,一个注重细节与整体的读者观感,还是会看到差别,还是会拿来比较,难以客观地只评价电影本身。
就我个人而言,我清楚地知晓文字的魅力有时候要大于银幕的真实呈现,忠实读者拥护原著的心情可以理解,但重要的是如何区别这两种形式给我们的不同感受。
小说为你打造一个世界,电影便是让我们更接近这个世界的礼物。
(上述文字与《布鲁克林》无关,仅是个人对于原著小说及改编电影的一点看法。
)<图片1>故事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爱尔兰恩尼斯科西小镇。
之前对爱尔兰背景下印象最深刻的电影是《曾经》,浪漫的爱情故事,动人的音乐和令人心驰神往的阳光和美景。
至今仍然是我心中的爱情电影首选。
近期值得关注的电影当中,还有一部奥斯卡提名的《卡罗尔》,它的时代背景也同样是在上世纪50年代。
在这两部电影中都能看到那个时代女性的服装非常高雅这一特点,即便是并不华丽的脱俗装扮都处处展现出气质美,搭配着她们精致的短卷发,光在视觉上就是一种享受。
巧的是《布鲁克林》中Eilis的角色原本是《卡罗尔》的女二号鲁妮·玛拉所演,但最终选择了西尔莎·罗南。
质朴的爱尔兰小镇姑娘Eilis只身一人前往纽约布鲁克林,在火车上遇到一位穿着打扮时髦靓丽的女人,即使她们有所不同,但这个同样是从其他地方去往美国的女人却让她倍感亲切。
她为Eilis梳妆打扮,并教Eilis如何通过海关顺利入境。
当Eilis推开纽约的大门,真正的难题才开始发生。
到了布鲁克林以后,Eilis在一家百货商店当售货员,同事试图与她聊天却被她的冷淡拒之门外,工作中她也无法热情地迎接顾客,不懂销售的技巧也不会假装热络地与客人聊天,佯装对她而言是一件尴尬的事情。
她一个人吃饭,在面对餐厅服务员的搭话时也不知道如何回应。
独自走在异国他乡的小镇姑娘形单影只,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这种无奈无比清晰的流露在Eilis的脸上。
Eilis的房东Kehoe夫人总在晚餐时与她的房客们聊天,她们口无遮拦,肆意谈笑,对别人的八卦津津乐道。
Eilis则不,她只是安静地吃着盘中的食物,当问题指向她时她才淡淡地答复。
Kehoe夫人说她懂事且仁慈,但这不是仁慈也不是矜持,是深知自己无法加入别人的话题才沉默。
就像当我们感觉无法融入进他人的圈子里时,举步维艰,便只能默不作声。
初到陌生城市的不适应以及无法融入周围人群的孤独感透过镜头弥漫而来,是一种表达强烈的不属于。
终于Eilis收到家中寄来的信,姐姐Rose亲切的话语仿佛就在耳边。
她急切地拆信读信,走到哪里都要带着那封信,读它无数遍就像是在与姐姐对话。
家信是独在异乡的她唯一的慰藉,委屈和隐忍都在阅读那些字迹的时候爆发,对家的想念都变成止不住的眼泪。
——“你会想家到痛不欲生,这无能为力,只有忍受,但你会坚持过去的,它不会击倒你。
终有一天,太阳会露出光芒,你可能都不会立刻注意到,它就是这么转瞬即逝。
然后你会开始想着过去跟自己毫无关联的人或事,一个只属于你的人,到时候你就会发现,你的生活,它就在这里。
”Eilis在舞会上遇见Tony,故事从他们对视的第一秒就已经开始。
两人一见如故,不需要了解和考虑,当感觉到眼前这个人就是你要找的那一个时,你就牵起她的手,而她也没有躲闪和拒绝,这是一见钟情最好的诠释。
当Eilis下班时看到Tony就在百货商店门口等她,两人相视一笑,类似于某种默契,这种感觉对Eilis来说就是一种归属感。
两人在公车上的一段对话印象非常深刻,Tony问她愿不愿意去看场电影时,她的回答是:“我愿意看两场,如果第一次约会不顺利,我就给你第二次机会。
”Eilis去Tony家中吃饭,这家人的欢乐和温馨让她在异国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其实Eilis和Tony的爱情故事很平凡,一切都是顺理成章按部就班地进行,没有太大的起落。
唯一的插曲就是姐姐Rose突然在家中病死,她回到家乡的小镇上,在葬礼上见到昔日好友,相约出游时遇到了Jim。
在Jim的不断邀约下,Eilis也渐渐对他产生好感,加上母亲的期望,让Eilis有过一时的迷茫和动摇。
原先那个涉世未深的淳朴女孩突然间变得不诚实和不忠心,多少让人有些失望。
但这样的变化才显得真实。
从美国回到爱尔兰后,在她身上展现的这些让我们觉得陌生的模样其实就像家乡的小镇也令她感到陌生一样。
虽然Eilis前后的转变有些突兀,太过戏剧化,但在电影有限的时间里,这种变化很难经得起深思熟虑的推敲。
Eilis执意回到布鲁克林,Tony正在那里翘首盼望着她回去,她意识到那个温柔的意大利男人才是她最终要去向的归宿。
阳光照射在砖红色的墙面上,Eilis披一件绿色的开衫,花色长裙,站在光芒笼罩下,朝她走去的是只属于她的太阳。
Tony所给予她的,就是阴天过后的晴朗,是避风港,也是孤独无助和悲伤时为她支起的力量。
他们就像是站在大海两个对岸的人,一个来自爱尔兰,一个来自意大利,原本毫不相干,却不约而同地在布鲁克林的海面上搭起一座桥,阳光和煦,海水温暖,海面上金光闪闪。
除了电影中运用的暖色调创造出视觉上温暖的感官以外,值得一提的是导演约翰·克劳利对爱尔兰的呈现表现在绿色的商店外墙,Eilis的绿色外衣等,以此体现出爱尔兰人喜爱绿色这一特点,包括在Eilis身上也看到了爱尔兰人的质朴、内敛以及穿着得体等特点,透过这些细节将爱尔兰与美国的对比较为明显地展现在镜头里。
电影采用常规线性叙事手法,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势必有所限制,但和我同年出生的女主演罗南一人撑起了一部电影,剧情的起伏都从她的情绪变化中开展。
此片不在于故事有多百转千回,实则是抛砖引玉,重心都放在罗南的细腻表达上。
故事流于平淡,情节设定简单,乍一看很像勾勒出一个框架,而内部结构空洞松散。
虽然某些片段会让人觉得过于形式,但若是只看电影本身,那在叙事上其实还算流畅。
在故事有所限制的情况下,不能否认的是像这样平凡的两个人和这段平常到在每个人身上都有可能发生的爱情还是让看多了爱情故事的我们感觉到这爱里面的温柔,并且它让人知道,无奈和孤单都只是暂时的,总会有个人为你照亮一个方向,告诉你,生活就在那里。
男人认为女人只把他们当做通向更好生活的阶梯,但女人要的不过如此。
嗯…我觉得电影的失败之处就是没有把女主人公在爱尔兰和美国的生活写出差异。
在美国的她依旧活在爱尔兰人的圈子,受着爱尔兰神父的庇佑,努力想要做着她在爱尔兰也可以做的会计。
没有看出来美国的生活就如何实现个人价值,人生理想。
可能是因为电影的视角太局促在女主个人故事身上了。
女主最后的抉择简单概括成在美国的意大利男人和在爱尔兰的爱尔兰男人的选择,而这决定的决定性因素竟然是个长舌妇的多事(最大槽点)。
罗南还是演得很好的 。
但还是得说一句,为了写自我实现与挣扎没有必要把女主写成已婚却不知与异性分寸,不尊重孑然一身母亲仓促告别,给人希望又狠狠甩了别人一巴掌的不孝渣女吧…主要是电影感觉反而在歌颂这种行为。
不认为这在传达一种良好的价值观。
事实上我不认为大城市和小城镇的生活之间有高低之分,都是人在经历过后根据个人便好选择而已。
描述一个人在两者之间的纠结与选择,与其捧一踩一来解释选择结果,还不如深层次剖析个人心中如何权衡取舍各种因素。
这方面电影明显没有表现到位。
最后还是得夸一次电影的镜头处理,很多镜头切得看得出出花了心思的。
镜头下的爱尔兰小镇很美,长岛也是!
一、结构与布局1.在小说开始,科尔姆•托宾“详尽”描写了这个爱尔兰小镇的生活,虽然他的写法非常简单( “自由间接问题+对话”),没有过多去描写风土人情,但他细腻的文笔为我们延伸了某些感官,读者好似也曾在那些街道、店铺和居室内留下过身影。
电影省去了这些按理说非常需要的背景,开始便是一个动作:艾丽丝将要去美国,向凯莉小姐辞职。
而在小说中,艾丽丝做出这个决定经过了长时间的纠结。
2.小说开头,有一段非常重要的伏笔,为之后艾丽丝与吉姆的爱恋埋下了伏笔。
艾丽丝陪同女友去参加一次舞会,认定吉姆会邀请他跳舞,但事实上并没有。
这个伏笔对于理解艾丽丝从美国回来,为何会陷入与吉姆的恋情将有巨大作用。
但很可惜,电影将其删去了。
故而,导致在电影最后,观众很难明白艾丽丝既然已经在美国结婚了,为何还与吉姆发展恋情。
3.小说留给艾丽丝再次回归爱尔兰的篇幅其实只有40页,约占1/5;但电影差不多用了1/3的篇幅来讲艾丽丝回到爱尔兰的这段生活。
事实上,不只篇幅延长了,而且加了一个“意图明显”的结尾:再次前往美国的渡轮上,艾丽丝向另一位第一次前往美国的爱尔兰姑娘传授经验。
分析:以上三点改动实可理解。
因为电影需要通过动作来推动剧情发展,尤其是保留那些将带给观众情感冲击力的剧烈动作(如离别),尤为需要。
同时,影像也很难将一种情调、氛围赋予故事,背景的描绘则需要花去很多时间,这是电影所不允许的(而电视剧可以做到)。
至于最后将片段扩展,无非是为了结尾艾丽丝回到托尼身边显得“更动人、更合理”。
二、情感与形象1. 科尔姆•托宾通过“自由间接问题+对话”的写法,使得语调在某种程度上既在人物之外、又在人物之内,这使得小说浸润着一种淡淡的情绪(想想伍尔夫的小说)。
虽然电影要还原这种语感,太难(需要克莱尔•德尼式的感觉影像),但让人诟病的是,《布鲁克林》陷入偶像剧般的过度抒情中:想想艾丽丝在前往美国的渡轮甲板上,影像使用的柔光,让场景看起来很假;还有电影中使用的抒情味很浓的弦乐,旨在感染观众情绪,但其实用一些节奏感明快的鼓点会更好(如很多英剧中使用的,如《卡罗尔》的配乐)。
2. 正因为“自由间接问题+对话”的写法,小说因而产生一个悖论:也即作为女主角的艾丽丝虽然着墨最多,但却是形象最为模糊的一位;相反,围绕在艾丽丝周围的人物虽然只有简单几个动作、几句话,形象却个个鲜明。
(扩展阅读:叙述悖论"http://book.douban.com/review/7701245/")电影中的情形正好相反。
由西尔莎•罗南饰演的女主角形象是鲜明的,电影正是围绕她展开的;但那些周边配角却只能偶尔瞥见身影。
这一方面是电影本身特质所致,同样也反映出导演水准。
3.正如上条所言,小说中的艾丽丝其实是一位内向、情感细腻、又未经太多市面的小女生。
相反,西尔莎•罗南棱角过于鲜明的脸已经破坏了这份想象,虽然电影中的艾丽丝有时也会怕生(初到美国),但基本上是一个外向的人(如一开始的“直接”辞职,小说中则有长段的描写来刻画她的犹豫;对托尼求爱的主动接受、性爱的发起者等)。
这种转变当然可以看成是导演出于自身创作的诉求,但撇开原著不谈,电影所塑造出的这位女性形象其实是淡薄的。
观众需要借助的是一些外在手段(比如别离、死亡等动情时刻+煽情的配乐)来感受角色的情绪,以获致一个完整形象。
4.问题就此而来。
电影中人物的形象,是否可以直接通过表演形成?
一些杰出的电影已经帮我们做出解答。
在法哈蒂与达内兄弟的电影中,人物的象形只有很小一部分是由演员演技完成,更多的已经在故事的情境中形成。
比如法哈蒂的电影中,人物形象往往通过陷入的两难抉择形成。
(扩展阅读:表演悖论"http://movie.douban.com/review/7688226/")三、小说与电影小说与电影有着不同的运作方式,欣赏方式自然也不同。
一个不断将影像比对文字的观众,无法对电影获得真切的体验。
“忠实原著”的说法不仅是对原著小说,也是对电影艺术的侮辱。
电影显然有更大的用武之地。
只有当我们看不见一部电影的创造价值之时,我们才该回过头去将其与原著对比,看看它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
而这,应当作为对《布鲁克林》这部电影的正当举动。
除了把cardigan穿好看了,《布鲁克林》这部电影其实没有什么其他的太多亮点。
但怀着不同心情走过美国海关的女孩子,不管她是不是爱尔兰裔,应该都能从电影的一些片段里找到共鸣。
我很小的时候,家里就有长辈教我人要保持理想和理念的统一,不能朝秦暮楚方能获得社会的尊重。
这个长辈说对我这些话的时候目光如炬,好像这真理神圣不可侵犯,但是不出15年,我就清楚的看到说这话的人如何在婚姻里面过着伪善的双重的生活。
我现在不想怪他们灌输给我一些他们自己都无法做到的道理,毕竟,如娄烨问记者的:“你们当中有谁没有和除了妻子以外的女人睡过觉呢?
” 人的幸福确实是从那种同一性当中来的,可人没有办法不怀有双重的理想,不去经历双重的人生。
不幸也是生活的主题之一。
《布鲁克林》描述的就是一个刚刚步入青年的女性的双重生活。
如果我们单纯的把其中一种生活理解为新大陆上的幸福生活。
那我们就无法看到那种不幸以及不幸之下的漂亮人格。
事实上,美国也是不幸的第二故乡。
当年出走的中国女大学生,被塑了像的哪一位,多年以后也被写信举报了远志明牧师强奸她的事实。
我相信这件事是真的,因为女人没有故乡,女人是故乡的喻体,而故乡是被用来宣誓主权、使得契约生效的。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爱尔兰牧师对Eilis说,我们需要更多的爱尔兰女孩到纽约来。
Eilis就是在这样的需要下背井离乡的。
这层女人和故乡的隐喻曾经让我非常反感,以至于开始使用交友软件以后的很长时间里,我都不能接受任何中国男生发来消息第一句就问:“中国的?
”好像如果我是中国的,这就为他在我面前更自信而做了背书一样。
而事实上,如果你对一个人有好感,最先失去的难道不应该就是那种对自己的把握、换言之就是自信吗?
因为我是你故乡的人,你就觉得胜券在握,这不是想在故乡身上骑马打仗当土匪、揭竿而起、占山为王吗?
对不起,你不可以在我这里当军阀,也没有做执政党的优先权。
我不是你的故乡行政主权的喻体,我要做就做红河谷。
因为怀着这样的想法,我不觉得Eilis的美国梦,和很多人一样是“美国金梦”,她是移民浪潮里一朵安慰人心的小花,是别人梦的点缀。
她没有辱没使命,给以了很多人安慰,这里面有爱尔兰难民,也有羞赧的意大利裔青年。
在这个青年怯懦时,她给了他机会;在他失去信心时,她用非常严肃的承诺给了他巨大的安慰(婚姻)。
从任何层面上来讲,她都是一个圣女,纯洁的付出着爱 。
女人没有故乡,弗吉尼亚伍尔夫早就这么讲。
可她想不想拥有故乡? Eilis的这种需要、如果不是遇到乡绅的儿子、她大概自己大概都忽略了。
我们也需要纯洁坚韧的故乡男孩作为我们心中故乡的喻体啊。
由于这想象是在太有限,我一时间都无法描述那种画面。
也许比较接近我过去常常提到的那种“brotherhood”:是你在异国深夜宿醉接头时,一个说普通话男孩的关切问候; 也许更深沉一些,像布兰登上校一样,永远等待着帮你收拾劫后的心情。
不要保护我们不受掠夺、不受侵略,像兄弟一样,给我们一点精神上的慰藉吧。
这也是电影并没有表现得当的地方。
爱尔兰的情绪,不够浓烈,比不上它的烈酒。
乡绅的儿子的儿子毕竟不是贾樟柯,不知道怎么在山河故国里,和心爱的姑娘分享一颗大白兔奶糖。
也不知道怎么在新修的大坝前,最后跳一支舞。
最后的最后,只能靠一个恶毒的老女人把女主角逼回纽约,怎么都有一点牵强。
看完这个电影,我有一点想故乡男子。
我们应该像同一篇文章的上下文,念完了,才知道山河万里,我们永远是承前启后首尾呼应似曾相识的一些章句。
年轻的艾莉丝·莱西(西尔莎·罗南饰)因为家乡工作前景渺茫,离开了她的妈妈(Jane Brennan饰)和姐姐萝丝(Fiona Glascott饰),尽管她们舍不得艾莉丝,但还是支持了她的决定。
艾莉丝到达美国后的房东基欧夫人(朱丽·沃特斯饰)是一个挑剔的女人。
通过帮助她定居的当地牧师, 弗勒德神父(吉姆·布劳德本特饰),艾莉丝得到了一份工作,在商店里当售货员。
开始的时候举步维艰,但艾莉丝不断努力,慢慢使她的主管Fortini女士(杰西卡·派尔饰)刮目相看。
艾莉丝还上夜校进修,在当地大学里学记账,她快速学习进步,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一名会计。
在一次社区舞会上,艾莉丝认识了托尼· 费奥雷罗(艾莫里·科恩饰),一个意大利裔的男孩,在做水管工的工作,他们的交往既温柔,又极有教养。
但在家庭悲剧的打击下,艾莉丝回到爱尔兰,度过一个短暂的休假。
当艾莉丝为参加朋友的婚礼,延长了她的假期,艾莉丝的母亲开始想方设法,让女儿永久性地留下来。
她给艾莉丝安排了一些工作的机会,同时极力撮合艾莉丝与一位善良的本地男孩吉姆·法瑞尔(多姆纳尔·格里森饰)。
人生的道路被撕裂成了两个方向,一边是她的祖国故乡,一边是她的新生活。
同时,一边是她与托尼的恋爱,一边是她对吉姆的好感,艾莉丝必须认清自己的内心,做出最佳的抉择。
豆瓣什么时候才能有负分制?
看到了黑镜某一季的男主,演员演技不突兀,但是这个剧情这个三观,让人如何认同?
你可以说不是来博我的认同的,那我也可以批判这部从头到尾讲一个自私内向在他们小镇里都毫不起眼的女生,在她的姐姐无私拼尽全力的支持(替她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替她打点好美国的工作、替她找到了靠谱的神父帮助)下,到了美国跟一个没有文化的水管工喜结连理的故事。
也许编剧觉得这样不够虐(papi脸),又加进来了小镇乡绅,女主家没什么钱她尚且可以去趟美国,试问乡绅去趟美国有那么遥不可及吗?
好可怜的乡绅,一边吃饭一边吐槽自己从小没离开过爱尔兰,而你,这个小镇女孩你多牛逼啊,我好崇拜你啊,你知道去海滩要戴墨镜,要提前穿好泳衣还见过美国的高楼大厦,好牛逼啊,乡绅我虽然富甲一方家有良田美宅却一辈子都无法企及你,买不起一张船票。
至于已婚妇女为何还要跟乡绅谈恋爱,这实在是大写的黑人问号。
戳破她的面包店老板没错,这种人眼里不揉沙子罢了。
真不好意思,影响了你犯重婚罪,美国一个男人小镇一个男人的响算盘。
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喷女主绿茶的人反被喷,说“你这是上帝视角”,“换做是你也不见得比女主更高尚”,我是不能确定比她高尚,至少我还担心犯法。
一个回乡吊唁探亲参加婚礼期间才分开二十天就能把新婚丈夫抛之脑后、信都懒得拆、想起来丈夫就烦的渣女,说自己比不上她的人确实该认清认清自己是什么品种了。
这部电影的确给了我很多的启发,说实话 我现在的确是没有勇气离开父母,去外面闯一闯的,但这部电影给了那些想要出去闯一闯的人一些勇气吧,也许你也会像女主一样好运遇到这么多愿意帮助的人,前提是你要做个让人喜欢的人。
还有女主的妈妈和姐姐简直是最佳范本啊,要是中国有这么开明的家长 就不会有这么多跳楼的高三学生了。
但有一点不喜欢的是感情方面的描写,女主有点渣啊 你结婚了不告诉你妈可以啊,但男二很无辜 付出了感情,还差点成为男小三。
总体来说,这部电影立意挺好,音乐什么的也挺好,推荐。
这可能是我几个月来看过最好的片子了。
虽说整个电影形式非常工整,故事也简单到能猜中结局。
但却让人沉浸其中,思考良久。
这是一个有关爱情和乡愁的故事,一个细腻到极致的故事。
故乡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枚深入骨髓的烙印。
艾莉丝从爱尔兰小镇来到纽约布鲁克林,带着一点点与大都市格格不入的土气,以及特殊却可爱的爱尔兰口音。
但她还带着故乡给她的良好的教养和朴实纯真的微笑,自然,这让她得到了当地人的青睐,工作更顺利,也收获了爱情。
托尼有着意大利人特有的那种热情开朗,是他让艾莉丝与这座城市的联系更加紧密了,毕竟自己所爱之人在这儿。
可天有不测风云,艾莉丝的姐姐忽然病故,她只能先告别托尼,返回故乡。
这一回去,她不再是从前那个普普通通的爱尔兰女孩。
在小镇人眼中,她是来自纽约,见过大世面的小姐,以前从不敢想的高富帅吉姆也向她示爱。
这一切来的太突然,再加之母亲年老无人陪伴,这里又有不错的工作,艾莉丝不禁有些迷失了自我,与高富帅越走越近。
直到最后老妇人尖酸刻薄的语言才让她明白,自己的位置不在这里,因为自己的心不在这里。
可以说,整部电影的镜头美的令人窒息,有的时候拉近镜头特写时,真的会被Saoirse Ronan 的浅蓝色眼睛带走。
作为一个出生在纽约,长在爱尔兰的姑娘,她就像在演自己,完全演活了这个角色。
约翰克劳利对电影节奏的把握也堪称完美,所有角色都像打了一层柔光,精致的让人不想错过任何一个镜头。
本来看着吉姆和艾莉丝行走在海滩,阳光好刺眼,两个金发碧眼的纯纯的爱尔兰人,这像极了在切瑟尔海滩上的一幕。
他们在一起,多好。
可是爱情是有先来后到的,她已经爱上了托尼,心中容不下第二个人。
就这样多好而故乡却没有先来后到,心所归属的地方才是真的家乡。
艾莉丝刚到布鲁克林时,在圣诞慈善活动中听到一段来自老者的爱尔兰式动人独唱。
身在他乡偶遇乡亲的喜悦,未曾离乡的人不会明白。
看似服务老者的圣诞善行,对于女主来说又何尝不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呢。
我们一如曾经的他们,因为这座城市需要,我们留在这里。
一留就是一辈子,架桥修路……尽自己所能做出贡献。
至于为什么不回去,没人能给出答案。
可能只是完全融入了另一种生活,心已经不属于这里。
就像后来艾莉丝在家乡与老妇人的对峙中说道:“我不记得这个小镇了。
”而最终我也明白,当她最终忘记爱尔兰小镇的那一天,就是她融入纽约的那一天。
在返回纽约的船上,她遇到了如自己当年一样,青涩土气的爱尔兰姑娘。
而这一次,她像一个老道的纽约移民一样,告诉姑娘在这里起初会想家想的要命,然后会不知不觉地,开始想其他事情,一个过去和你毫无交集的人,一个只属于你的人,最后就会明白——此心安处是吾乡。
出自苏轼词《定风波·常羡人间琢玉郎》
女主瞪眼式演技倒是很符合人设(一个从头到尾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小镇姑娘),也正好让她和两个男人完全没有CP感这件事显得合理了——男人对她来说就是避风港(不谈情说爱会死是吧)?中段女主回到小镇,大概是由于和“青梅竹马”们在一起的“优越感”,竟然好意思说出口:“要是我去纽约前不是‘一无所有’而是像现在有份工作就好了。”接着小镇曾经令她最讨厌的地方之一“长舌型社区”,怎么就突然点醒她了啊?!“这破地方还是不能待,我要回纽约找老公555!”占了便宜还卖乖,马后炮谁不会说。综上,结尾那句“终会找到一个只属于你的人,然后你就明白此心安处是吾乡”一丁点儿都没有说服力好吗。你大纽约又一次变成“谁也不爱”的小镇逃离者的避难所是吧?布鲁克林的区域风貌拍得都是啥呀,啥也没有。
sucks
我觉得这故事很动人而且对爱情的刻画细腻又温馨。Tony是大洋彼岸不确定的美好,Jim是家乡平淡的温存。Eilis的挣扎,她对大城市的向往和对故乡的留恋应该是每一个背井离乡漂泊在外的人都能够感同身受的。网络语言的流行也挺可怕的,”绿茶婊“现在已经是键盘侠们脱口而出的词了啊。
演出了故事的壳子,没拍出托宾的氛围内核。女主的表演很具真实感,效果却并不隽永。毕竟对太多同样只身去国背井离乡的中国人而言,爱尔兰人的同乡网还是太幸福了。中国人的挣扎要更底层更艰辛得多。
把肉剔净 还要将剩下的骨头烹出味道来 简直是灾难
女主太婊,被打脸后灰溜溜的滚回美国,真是可笑
整体调子挺喜欢,温柔如水的电影,喜欢女主每次念信和旁白,姐姐太可怜了。太喜欢男主温柔宠溺的笑容了,真的是个很好的男人。不喜欢女主回乡之后的二心,虽然可以理解,但最后马上重回纽约,我倒希望有更多情感铺陈,显得纯粹是讨厌小镇碎语而非对男主的爱。
“我只是想陪你回家,不去吃饭,不去喝酒,什么也不干。我知道你要学习,然后好好睡一会儿。我只要送你回到家,说声晚安。”把坠入爱河的感觉刻画得好细腻。
冲着编剧尼克·霍恩比 / 科尔姆·托宾看的。实在是失望,剧情方面简直像是学生习作:就因为一个老太婆就得出“我差点忘了这个地方是什么样子”的结论?首尾呼应的方式也俗套得可以。以及最后好不容易有点戏剧冲突了,正想看看女主的内心挣扎,电影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匆匆结束了……
故事没啥,少女订婚后遇见高富帅最后回归家庭的老套。为什么用手持摄影?50年代的视觉风格和本片基调其实没那么动感啊,而且光还是那个光,颜色还是那种颜色,与Carol一比,高下立判。剪辑也总比观众快半拍,一开场我甚至有种看trailer的感觉。美工真心不错,对爱尔兰视觉元素运用的非常纯熟。加一星
没小说好
喜欢三处:①前半段的细腻描述和细水长流般的情感;②在船上的前后两场戏角色的转换;③最后几分钟的独白。即使再告诉自己,回乡之后的处境和男二出现的时机种种一切才推动女主的二心,也喜欢不起这段,总觉得她回来只是被巫婆吓到了。
很一般
现在挂着女权的片子大多跑偏到太平洋了吧。这部电影三观就跟去年那部涉足荒野一样炸裂。好好的故事就讲成了明明结婚了还回来搞暧昧然后被拆穿还推说是小镇人民gossip的锅然后一副啥事没有的样子滚回纽约去了。感觉除了乡愁和生活小琐事女主遇到的人都挺好的,回来的暧昧纯属自己作。表演加分。
#资料馆 6.5
好糟糕的电影。高度美化、粉饰的移民生活就已经很假了,还事业爱情各种顺风顺水。回一趟老家又遇上新的帅哥,还有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需要自己,主角光环真的耀眼到完全不讲理的地步了。最后落点又是一种美好的美国梦表达,真的悬浮得要命。难怪奥斯卡还要提最佳影片。
又是那种奔着奥奖去的美国主旋律,手法毫无特点,除了女主也没哪个给人留下印象的人物。
很动人的故事
人在故乡为异客。
看别人的故事 定不了自己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