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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明斯基理论第二季

The Kominsky Method Season 2,好莱坞教父(台),荷里活教父(港),柯明斯基大法

主演:迈克尔·道格拉斯,艾伦·阿金,莎拉·贝克,南希·特拉维斯,詹娜·林·亚当斯,丽莎·艾德尔斯汀,格雷厄姆·罗杰斯,梅丽莎·唐,苏珊·沙利文,保罗·雷瑟,简·西

类型:电视地区:美国语言:英语年份:2019

《柯明斯基理论第二季》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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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明斯基理论第二季》剧情介绍

柯明斯基理论第二季电视免费高清在线观看全集。
在获奖的 Netflix 喜剧剧集《好莱坞教父》中,上了年纪的演员兼表演教练桑迪·柯明斯基和自己多年的经纪人诺曼·纽兰德仍然“夕阳无限好”。奥斯卡金像奖得主迈克尔·道格拉斯(饰演柯明斯基)和艾伦·阿金(饰演纽兰德)将继续他们的旅程,他们饰演一对好友,共同应对生活中无法避免的难题,并在晚年居住在崇尚青春和美丽的洛杉矶。本季中,桑迪认识并结交了女儿的新男友(保罗·雷瑟客串出演),令人尴尬的是,他与桑迪差不了几岁。与此同时,诺曼与年轻时的旧情人(简·西摩客串出演)再次相逢,50 年后,他们决定重新开始。南希·特拉维斯和莎拉·贝克也出演了本片。 《好莱坞教父》这部剧集搞笑又感人,每集时长半小时,由 8 次获得艾美奖提名的查克·罗瑞倾情打造。本片由罗瑞、阿尔·希金斯和迈克尔·道格拉斯担任监制,Chuck Lorre Productions, Inc. 与 Wa...热播电视剧最新电影天堂岛之外第三季三国的星空第一部噪音青年马克思不能说的事完美伴侣刺客信条:血系极右青年年少有你大地之芽第一季尚衣院东邻西舍第四季强袭魔女胜利之箭作战这里禁止恋爱翱翔于天际的夜鹰匹诺曹海浪之中杀戮疑云海岸情深一个桶造访职业杀手懒虫陷情记反贪风暴4危情一日半不速之客凤凰谷神舟10号舱里的女人代号十三钗悉尼豪宅第一季

《柯明斯基理论第二季》长篇影评

 1 ) 何其无奈

7.3其实 在我看来 失败在结尾而这 却是属于事实的失败 这多少会让我纠结和感受到很多的困苦 而这失败也是可以归结到人性上去的 多说无益整个故事还是贯穿在如何面对陪审团讲好那个故事上 这点何其重要也 何其无奈故事在逻辑上算是严丝合缝 人物上的设立也丝丝入扣 O·J是个爆脾气 却记得时刻礼貌 这应该源于家教结果把他弄得扭曲 他一定是扭曲的 感觉上事儿是他作的 但我们要尊重事实 可…… 刚看完2 精彩!

1994年 黑人还是名人 有点复杂事实是个谜 对我 刚开始那个律师关门问的那句“是你干的吗”是否得到真实答案才是一个谜 在那个法系里 怎么玩才是最关键的就目前而言 证据都是一边倒的 若事实真如此 当年那事就不会那般沸沸扬扬了 我是个喜欢站在少数方的那个 对我 什么是事实 不被蒙蔽的是 还有呢 在这里 我是否应该更理性一点看待事实而不是率性地认为 虽然那些证据也只是暂时的就目前而言 证据的一边倒肯定是坏事 因为后面还有七集多 但在当时 …… 现实(那时)和虚幻(电视剧里)的平衡太重要了也难 但现在看本来好玩的一点点因为人为的搬弄要开始变得不好玩了屈伏塔左耳垂上相交的一双倒钩很是有特色“我不要尊重 我只要赢”的意思是 你小子还嫩了点(之后也会证明他太嫩且冲动)那个法系就是讲陪审团想听的故事且让他们信以为真 谁说得好谁就赢了(所以 他们的更好玩)这么重要的犯罪现场可以被随意修饰?

太牛啦呈堂的证物可以被这样偷偷戴一下 这也是这个社会的最好写照(哪个社会都一样的)胆大得利(虽只一时)

 2 ) 转一篇辛普森案的评论

来源丨林达著《历史深处的忧虑》卢兄:您好!

我记得就是在辛普森案裁决宣布的那天晚上,我开始给你写这个案子的。

我现在还记得周围所有的人在那天经历的冲击。

洛杉矶的上午十点,是美国东海岸的下午一点,所以,那天我和周围的朋友都度过了一个非常心神不宁的上午。

我曾经经历过一次美国大选,人们等待新总统的选举结果都远没有这样紧张的气氛。

新闻界事后报道说,在宣布前后的这十分钟里,全美国的人几乎停止了一切活动,不工作,不圌上圌课,不打电话,不上厕所,人人都在听辛普森的判圌决。

在亚特兰大的哈茨夫国际机场,由于大家都看电视,使达美航空公司的数班飞机延迟登机,一名不识时务的工作人员在宣判的关键时刻催大家登机,结果一百多名旅客一起大吼,叫她“闭嘴”。

在迈阿密的银行里,出纳员停止点钞,排队的长龙突然消失,大家都去看电视了。

纽约证券交易所虽然没有停止交易,但在一点钟之后变得非常缓慢,到一点十分,在显示股价的标示板上,多打出了一行字“辛普森被判所有罪名无罪”,之后,交易才恢复正常。

平时充满交易员震耳欲聋喊叫声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在宣判的那几分钟完全鸦雀无声。

首都联邦政圌府的高级官员,平时你很难让他们承认,有什么事情会比他们手头的公事更重要,但是这一天,一度各机关部门几乎停摆,从白宫到国会和联邦各部门,原定下午一点钟举行的许多有关国家政策的简报,听证和记者会,不是延期就是取消,只为了等待辛普森的审判。

人们用各种方法获得消息。

首都的自行车邮递员利用无线电从公司调度那里获得结果,一路喊叫着告诉行人。

这在美国是异乎寻常的一刻,令美国人自己都无法想象。

最千差万别,最各行其是的美国人,居然同一个时刻,全国一致,千千万万的人在不同的地方做着一件完全相同的事情,“所有的例行圌事物都被巨大的好奇心所吞没”。

尽管我和许多美国人一样,想到过会是这样的结果,但是我也和他们一样,久久无法从巨大的震动中回复常态。

这一宣判,包含的内容太多太多。

审判刚刚结束,检辩双方和当事人双方的家属立即分别举行了记者招待会。

辛普森的儿子读了他父亲的一份声明,他表示“将以抓到杀害妮可和高德曼的凶手为此生最重要的目标”。

检方和被害人家属在电视镜头面前,几乎可以用“悲壮”二字来形容。

检方的律师们动情地与被害者家属拥抱,互相表示感激和安慰。

看着这个律师团所表现出来的“团队精神”,确实非常令人感动。

尽管他们是在一个“关键大赛”中踢输了的“球队”,但是你看到他们依然团结,互相分担失望和痛苦,领队的女检查官克拉克高度赞扬和感谢了他的同事。

在这一年中,他们都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克拉克本人还因为夜以日继的工作,失去了她对自己孩子的监护权。

老高德曼最后一次声音颤抖的讲话,振荡在美国的每一个角落:“1994年6月13日是我一生中最可怕的恶梦降临的一天,今天是第二个恶梦。

今天,并不是检圌察官输掉了这个官司,今天失败的是这个国家。

正义和公道没有得到伸张。

”辩方律师在最后结辩时的“种族策略”,已经使得这个案子在社会上的影响不可能不带有强烈的种族色彩。

许多相信辛普森无罪的黑人高兴地庆祝“正义和公道得到了伸张”,在电视台的街头采访中,许多白人表示失望。

但是,这种分野并不是绝对的。

略为理智的人,都是根据他们的分析和直觉,在对这个案子作他们自己的判断,而不是根据自己的种族归属。

事实上,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还是其他种族,都依然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结论。

大多数美国人在判圌决出来之后,都还是认为辛普森是杀了人的。

问题是,不管辛普森是有罪还是无罪,这样一个事实总是无可置疑地摆在所有的人面前:在美国,这两个被害人被以十分残忍的方式杀害了,妮可的头颅几乎被割了下来,但是凶手并没有归案。

也就是说,不管辛普森是否寻到了他的“正义和公道”,被害人的正义和公道肯定尚未得到伸张。

因此,整个美国几乎都无法从一个精神重负中解脱出来。

因为实际上,大家都背着很沉重的“追求正义”的负担。

人们无法接受这个事实,“世纪大审判”审了一年,结果嫌疑犯被宣布无罪了,凶手却还是没有结果,甚至于现在连嫌疑犯都没有了。

所有的人中,最感到不堪重负的就是法律工作者了。

因为他们比任何人都更清楚美国司法制度的机制,更清楚维持这个制度的理由以及为此支付的代价。

他们比别人经历更大的精神矛盾和冲击,这是因为,那些沉痛的代价通常是经过他们的双手,亲手支付出去的。

在法庭宣判后不久,一向给人以冷静镇定印象的伊藤法官,在他的办公室里和他当警官的妻子忍不住失声痛哭,互相安慰,过了很久才平静下来,回到法庭与辩方律师握手。

这时,检圌察官已经早就离开了。

那段时间,我们每天通过“法庭”频道收看审判情况,“法庭”频道的几个年轻人,非常出色地为这个案子作过大量转播,采访,评价等工作,宣判后,他们也显然心情沉重。

问到他们的感想,其中一个年轻人说,我在这个法庭守了9个月了,我不知道我以后是否还会做这个工作,但是我知道,经过这次审判以后,我不会再和以前完全一样,美国也不会再和以前完全一样了。

在社会上大量认为辛普森有罪的人们,都希望找出这场对他们看来不可思议的谬误的罪责承担者。

因此,各种批评接踵而至。

有的指责陪审员的情绪被辩方律师的“种族煽动”所左右,忘却了自己神圣的职责,因为陪审团中有9名是黑人。

也有的估计他们是在这个案子中被隔离得太久了,急着回家,因而根本没有认真研议,草草就作出了判圌决。

在这里以“技术型”著称的华裔则嫌陪审员的文化水平太低。

在陪审团中间,只有3名大学以上学历的。

他们说,要是那12名陪审员都是博士或硕士学位的“老中”,辛普森还会有救吗?

……在种种说法中,“种族主义情绪导致误判”和“辛普森金钱买正义”是最多的两项指责,甚至欧洲和其他国家,都纷纷传来类似的批评。

写到这里,我想先告诉你几个很有意思的情况。

你在最近的信中曾经问过我,你觉得辛普森有罪吗?

在这一年里,美国所有的人都在问别人或被别人问这个问题。

在该案审判的不同阶段,在时而检方占上风,时而又是辩方占上风的时候,这个问题曾被一遍遍地提出来。

后来,尤其在辛普森案判圌决之后,我突然发现,另一个问题或许更有意义。

于是,我开始问我身边所有的朋友,我先问他们,你觉得辛普森有罪吗?

他们中的大多数回答说,他们认为辛普森有罪,然后我再问他们,如果你是陪审员,你会判他罪名成立吗?

对于这个问题,有些人答得有点犹豫,有些人则非常坚决,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回答说:不会!

在辛普森判圌决之后,报纸上一直大量报导,大部分的黑人认为他是无罪的,大部分的白人认为他是有罪的。

接着新闻媒体又做了这样的民意测验,他们问,你觉得辛普森是受到了公正的审判吗?

绝大多数的人,不论他是黑人还是白人,不论他觉得辛普森是罪有还是没罪,都回答说,是的,我认为他受到了公正的审判。

还有,在整个审理过程中,辛普森的“梦幻律师团”意见不和的消息不时见报。

最初呼声最高的夏皮罗律师明显从主角的地位退了下来,而且到后来,他和另外两名律师,看上去几乎很少交谈。

在判圌决之后,夏皮罗发表谈话说,“过去我的立场始终是相同的,那就是,种族意识将不是,而且应该不是此案的一个组成部分。

但是,我们不仅打出了种族牌,而且把它当做王牌来打。

”谈到卡可伦把佛曼比作希圌特圌勒,夏皮罗说,“我非常生气。

我认为,纳圌粹大屠圌杀是现代文明中最残圌暴的人类事件。

而纳圌粹大屠圌杀是希圌特圌勒干的事。

在我看来,把佛曼这个人和这样一个凶恶的人相比,是错误的。

”他谈到,卡可伦这个提法事先并没有和他商量,,他今后也不会再和卡可伦进行这样的合作。

这一切都说明了什么呢?

首先是,这支“梦幻球队”是踢赢了,但是它赢得不够光彩。

在宣判第二天的报纸上,有美圌联圌社的两张照片。

一张的标题是,“梦幻队,赢了!

”,照片上是宣判后记者招待会上的辛普森律师团阵容,另一张的标题是,“空忙一场,失望!

”,拍的是检圌察官克拉克和达顿在宣判时的表情。

如果没有标题,如果让你仅仅根据这两张照片的脸色去判断输赢,你肯定莫名其妙。

因为胜利了的“梦幻队伍”和输了的检圌察官一样,一脸沉重。

我相信,他们作为名律师,作为这一行当专家中的专家,他们自己清楚,而且知道同行们也清楚,他们赢得并不光彩。

他们唬得住老百姓,却骗不过明眼的内行。

正如夏皮罗所说的,他们不应该“打种族牌”。

就和在球场上一样,有的队“球风好”,有的队“球风不好”,球风不好的队也能够赢,他们的一些小动作也许还不能算作犯规,但是这样的球队虽然赢了,却不能得到球迷和同行的尊敬。

看来,夏皮罗确实是这个律师团水平最高的一个,也是最顾及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心的一个。

可以想象,在决定辩护策略的时候,这个律师团有过多么激烈的争辩。

但是,很不幸,夏皮罗的意见没有占上风。

你也许会说,如果不打“种族牌”,会不会输呢?

夏皮罗之所以会在最后发表这样一个声明,就说明他和所有的明白人一样清楚,不这样做,他们一样会赢。

不打种族牌,并不意味着他们不揭发佛曼在初审阶段撒谎的事实,以及佛曼这个人有种族主义倾向并且没有警圌察的职业道德这样的事实。

正是这些事实,使得陪审团有充足的理由,对佛曼这个证人和与他相关的证据提出疑问。

同时冯警官在取证操作和保管物证中的失误,以及我以前介绍过的各种疑点都依然存在。

再加上美国的司法制度对于陪审团判圌决的法律要求,使得检方在结辩之前就大势已去了。

这些法律规定,使得陪审员把个人的臆断猜测,尽可能地与陪审员职责所要求的法律判定区别开来。

因此事实上,你在美国可以理解这样的情况是正常的:就是陪审员作为一个个人,他相信被告是有罪的,但是作为一个陪审员,他认为检方的证据尚且不足,他会投票选择判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这也是我前面所说的,我的美国朋友们对我提出的两个问题:“你认为辛普森是否有罪?

”和“你如果是陪审员,是否会判他罪名成立?

”他们会给出不同答案的原因。

辛普森的陪审团,在辩护策略上,当然有很多不同的选择。

面对检方的强有力证据,有人考虑到陪审团的种族比例,提出打“种族牌”,以期增加更大的保险系数,也是正常的和意料得到的。

但这不是正直和光彩的。

这种做法,不仅是对证人的一种不负责任,也是对一个多民圌族的社会的一种不负责任。

你也许会问我,那么到底这张牌是不是起了作用呢?

到底起了多大的作用呢?

这使我想起了曾经读过的一篇文章,以及有关这篇文章和周围的人发生的讨论。

这是一篇提倡女权的文章。

它谈到,女性待人处事的态度和她们的语言都与男性有很大的不同,作者例举了许多女性的习惯用语,分析了其语言特征,主要是它的柔性的一面。

作者指出,这说明了女性长期以来,在社会上的不平等地位,使得她们逐步地习惯于谦和,柔性和没有自信心。

但是,当我们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发现,女性不但与男性有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的不同,显然还有她因生理不同而产生的心理不同,这些因素同样也影响了她的态度和语言特征。

最后,大家争论的结果就是,事实上,你根本已经无法完全辨别出,在女性的语言特征中到底哪一些是生理和心理的因素造成的,而哪一些是由长期男女不平等的社会因素造成的。

在这12名陪审员组成的陪审团里,我想,也永远无法分析清楚,有几个人,在多大的程度上受了被告律师种族情绪煽动的影响。

人们的猜测和指责并不能说明这个问题,陪审员从法庭出来以后对这种指责的否认也不能说明问题。

因为,尽管法律对陪审员有严格的要求,但是,我说过,他们都是大活人。

这也是任何法制社会在穷根追底的时候,人们常常会遇到的困惑,因为不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都是“人”在那里进行。

从前面我介绍的美国权利法案的200多年的实行历史中,你也可以看到,每个历史阶段,由于“人”的不同,理解和实行的情况也就不同。

但是,从它整个的实行历史来看,是在不断趋进于它的立法本意,这也是美国社会本身在进步的表现。

那么,辛普森的陪审团在被告律师“种族牌”的影响之下,他们的裁决是否趋近于立法本意呢?

这个答案,我想是肯定的。

这是因为,拨去被告律师“种族牌”在这个案子上所罩上的迷雾,审理和判定的逻辑都是清楚的。

这也是在社会上作民意调查,任何一个种族都没有一个一致定论,而这9名黑人,2名白人和一名拉丁裔组成的陪审团却会有一个一致定论的原因。

陪审员的判断逻辑是与民众不同的。

况且,只要这12个陪审员中间有一个不同意,陪审团也无法作出“罪名不成立”的裁决。

同时,这也是民意调查中,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辛普森受到的是“公正审判”的原因。

这个民意调查还使我们看到,在美国,就连一般的老百姓,都会清楚地把一个人“是否犯罪并且得到了判罪”,和他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审判”区别开来。

但是对于一个不了解美国的司法制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难想通的道理。

他们会想,如果凶手是判罪了,那么说明审判是公正的,凶手没有被判罪,这场审判当然就是不公正的。

这二者怎么会出现不统一呢?

美国的司法制度当然也是希望寻找罪犯,希望伸张“正义和公道”的,但是与此同时,它承认它面临这样一个困难,就是在案情复杂的情况下,它做不到“不错判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

因此,它并不强求一定要找出罪犯。

同时,在对一名被告判断困难的时候,它倾向于“错放”,而不是倾向于“错判”。

这就是我以前自己总结的“宁可放过一千,也不可错杀一个”的原则。

.法庭上“罪名不成立”的解读,是“证据不足,不能定罪”,而不是“此人清白无辜”。

因此,它首先寻求的是“公正的审判”。

在审理的过程中,检方的“寻找罪犯”,“寻求正义”是不可以放到台面上来的,不能造成任何一方以道义上的强势压过另一方。

只要双方在法律的规范下,通过公平抗衡,得出了判圌决,那么,这个制度就认为这个社会的“正义和公道”是得到了伸张的。

在辛普森这个案子里,我认为,这个制度要求检方,也就是打算把一个公民送到无期徒刑的大牢里去的一方,在提供证据的同时,取证必须科学,严谨;提供证人的时候,证人必须可靠。

这样的要求,应该说是合理的。

达不到这个要求,就是证据尚不充分,因此把这个被告放回家了,你也没什么可说的。

这样的司法精神是建立在权利法案的基础上的。

它的出发点就是保护公民的自圌由和权利不受侵犯。

我已经介绍过,权利法案的制定,它的目标是针对政圌府的,尤其是针对联邦政圌府。

它主要是防止美国政圌府和政圌府的执法人员侵犯公民圌权,甚至滥用职权,陷害平民。

一个被告,当他面临审判的时候,他立即面对着一个极大的强势。

这里我想谈一谈有关辛普森“金钱买正义”的指责。

在该案结辩之前,洛杉矶政圌府宣布,到当时为止,属于政圌府的检圌察部门,已经用了八百零五万一千七百三十九美元,这些钱当然来自当地的税收。

这笔费用还不包括洛杉矶警圌察局的调查开支。

从这里你可以看到,我所说的一个平民被告面临强势,实在不是一个什么轻松话题。

警圌察和检圌察部门可以动用以千百万计的金钱来对一个平民进行调查和诉圌讼,他们有可能是象达顿律师那样看上去正直的理想主义者,至少有章有法;也有可能是象佛曼那样甚至比佛曼更糟,既有某种偏见又没有职业道德的执圌法圌犯圌法者,陷害栽赃都有可能。

即使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也可能在某种信念的引导下,打击一个和他信念不同的平民。

而当一个政圌府,或是政圌府的某一个部门,当他们出于某种原因,对某一个体或者某一群体的平民看不顺眼,想要“治治”的话,他们手里可以运用的,有的是巨大的财力和这种财力所可能调动的力量,尽管这些钱本身是来自人民。

因此,你可以看到,一个平民如果沦为被告,在政圌府这样的强势面前,如果出现品质低劣执法人员,有法不依,而且利用这个强势“仗势欺人”的话,那么这个被告被诬告,被陷害,被夸大罪行,被非法凌辱的可能性,都是很大的。

如果宪法和司法制度还不明确地宣布保护被告的合法权利,并且坚决执行“公平审判”的话,这个社会还会有什么“正义和公道”可言呢?

辛普森并没有公布他为了应付这场官司到底用了多少钱。

但是一般的判断都是他已经早就用完了他的钱。

他必须用将来挣的钱来归还欠债了。

不管他用了多少钱,我觉得首先要搞清楚“金钱买正义”这句意义不明确的话,到底指责的是什么。

我想问的是辛普森是到哪里去买来了正义,他是送钱给检圌察官,法官或是警圌察了吗?

是从他们那里去“买”正义了吗?

显然不是这样。

他是花了巨款,但是买的是律师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他用这笔钱得以能够在全国各地收集证据,并且以此在法庭上公平地与对方据理抗争。

这里我看不出有什么问题。

相反,需要做的不是抑制辛普森的“金钱买正义”,而是应该考虑如何资助其他的平民也能同样正当地“买到正义”。

在美国,这方面的工作是必须做的,因为宪法第六修正案明确规定,被告有权利“要求由律师协助辩护”。

“神探亨特”在向被抓圌住的嫌疑犯背诵了“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这个权利,任何你讲的话都有可能在法庭上成为对你不利的证词”之后,就是背诵“你有权请一个律师……”如果一个平民请不起律师的话,那么,他会告诉你,法庭将会为你指派一名律师。

宪法规定请律师是被告的权利。

在美国律师有是一种收费的服务业,这个矛盾如何解决呢?

一般是法庭规定律师都必须有一定的小时数的义务服务。

这就是法庭指派律师的来源。

我以前告诉过你的如“美国公民自圌由联盟”这样的民间组织,也有为平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他们经常能够得到一些非常好的律师作义务服务。

对于一些民事案圌件,比如牵涉婚姻,住所,福利等等,美国联邦政圌府有一个联邦法律服务公司,为请不起律师的人提供免费律师。

这个公司去年经手了170万个讼诉。

但是,这个公司不管刑事案圌件。

在美国,一个被告可以主动放弃你请律师协助的权利,但是不可以因为没有钱而被迫失去这样的权利。

去年洛杉矶大火,不知烧掉了多少人家的房屋森林,结果闯祸的是一个刚刚从南美偷越边境过来的中国人。

但是,他还是有权拥有一个法庭指派给他的律师,最终我记得判的刑期很短,虽然造成的损失惊人,因为他是烧火取暖,属过失犯罪,并不能因为他是一个非法移民,就夸大罪行,或加重处罚。

法庭指派的律师,当然不会都象夏皮罗,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说明法庭给你派的律师不尽职的话,你可以据此上诉,推圌翻原判,我以后再给你讲点这样的故事。

不管怎么说,使得所有的人都能够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这是一项整个社会必须逐步去做的工作。

在真正做到这一点以前,应该说,能够“买到正义”的人数越多,越表现了一种社会进步。

在美国,也和其他国家一样,大量的普通平民是善良的,在看到社会上出现犯罪现象的时候,总希望法律对于犯罪的惩治是行之有效的。

他们中的一些人也会希望“从重,从快,从严”,使得这个社会能够迅速安定下来。

同时,也有一些善良的平民,他们觉得刑事案圌件永远是一件“打击坏人”,只有“坏人”才会卷进去的事情,而自己属于“好人”之列,严刑峻法,快速判案,即使产生误差,造成的也是坏人倒霉,和自己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自己永远不会需要一个保护被告的法律。

但是,事实上,一个国家的法律是针对它的整体人民的,只有当它对所有的人是公正的时候,任何一个“个人”才有可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从而拥有安全感。

相反,如果一个社会纵容对一部分大家认为是“坏人”的人草率处理,表面上看起来有可能是维护了“好人”的利益,但是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已经隐含了对每一个人的公民圌权利的威胁。

在一定的气候下,无视公民圌权,践踏公民圌权的“细菌”,就会以人们意料不到的速度突然迅速生长,危及每一个“个人”,“好人”“坏人”通通无法幸免。

美国的权利法案以及司法制度对于被告的保护,至今还不能完全防止冤假错案。

比如说,假设佛曼的录音带是完全真实的话,里面就提到不止一个品质恶劣的警圌察制造伪证,陷害被告的案例。

辛普森案一结束,司法部圌长就下令对洛杉矶警圌察局进行调查。

但是,权利法案和司法制度的设计,正是为了尽可能减少这种现象,更是为了使美国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杜绝发生大批人死于冤圌狱或者困于冤圌狱的可能。

它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以社会安全为借口,非法剥夺一个公民的自圌由和权利。

牺牲任何一个“个人”的自圌由权利以及家庭幸福,以此作为换取社会利益的代价,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是不被美国的宪法精神所承认的。

它不承认任何一种社会要求可以高于一个公民对于自圌由幸福和合法权利的要求。

记得我很久以前读到过一个笑话,说是几个来自不同国家的人在谈什么是最幸福的时刻。

那些来自英,法,美的人谈的幸福时刻,都没有给我留下什么印象,使我至今不忘的是一个来自斯圌大圌林肃反时期的苏联人。

他说,当你早晨被一阵敲门声惊醒,打开门发现一个人站在门口说,“伊凡.伊凡诺维奇,你被捕了”,你却能对他说,“对不起,伊凡.伊凡诺维奇住在隔壁”,这才是“最幸福的时刻”。

当政圌府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以至于膨圌胀到了百姓都要把这样的时刻当作“幸福时刻”的时候,也许街上盗贼是很少的,犯罪率是很低的,社会是“安定的”,法律是绝对不保护坏人的,但是这样的法律也同样是不保护好人的。

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争议也非常多。

它在美国的司法制度中是看上去最薄弱的一个环节。

我尽管以前知道有这么回事,可是到了美国以后,发现他们居然是在“玩真的”,随机抽样,来的人五花八门,人种肤色各异,有业无业不论,有知识就有知识,没文化就没文化,也觉得够悬乎的。

在美国,最强大的就是法律队伍了,法律博士一大堆,为什么偏偏要找一帮“外行”来作“法官之上的法官”呢?

更何况,这是一个出了名的“现代国家”,怎么会“落后”到依靠“乌合之众”来判案的地步呢?

我曾经和朋友迈可讨论过陪审团。

他说,在这里,所有理解赞同这个制度的人,都知道它的弱点,我们从来不认为它是一个完美的制度,我们只是找不到一个比它更好的制度罢了。

这正象美国人有时候开玩笑的说法:如果你不把陪审团制度和其它国家的制度相比的话,它真是糟透了。

辛普森案宣判后,克林顿总统看完电视,回到办公室就写下以下声明:“陪审团已听过证据并作出它的判圌决。

我们的司法制度要求尊重他们的决定。

在这一刻,我们应该想到这个可怕罪行受害人的家属并为他们祈祷。

”美国司法部圌长则在辛普森宣判后,针对陪审团制度发表了这样的讲话,“我并未发现任何认定他们(陪审团)需要改革的立论基础。

我们有陪审团已经好多好多年了,在考虑改变此一制度时,我们应该非常,非常小心。

”那么,为什么美国人在世界上众多审判制度中,独独选中陪审团制度,而且守着不肯放呢?

当然,你也知道,陪审团制度并不是美国人的发明,它的产生远早于美国的诞生。

在中世纪的英国,司法相当黑暗,监狱形同地狱,屈打成招比比皆是。

十二世纪以后,逐步建立了陪审制度。

美国独立之后,建圌国者们即将陪审制度作为宪法的一部分肯定下来,此后的宪法修正案又作了进一步的补充。

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杰佛逊就认为,这种审判制度在维护民圌主所起的作用上,比选举权还要重要。

确立这样一个制度,它的立法精神就在于防止联邦政圌府和政圌府的官员滥用职权,践踏人民的基本自圌由。

固然,陪审团制度是有明显的弱点,我曾经提到过,所有的“法制”都会有“人制”的困惑,最初的立法,审理的过程,最终的判定,都有“人”的参与。

前人立法之后,有后人修正的可能。

在执法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人对于法律条文的不同解释。

你可以看到,一些同样的法律条文,在不同的国家可以解释和实行得风马牛不相及。

在辛普森案的审理中,法官对于具体情况的处理,每天都受到大量法律专家的评判。

最终的一个“生死断定”,总是由“人”来作出,由法官也罢,是法律专家也罢,是陪审团也罢。

在辛普森案这个案子里,我们就看到,尽管双方律师充分出示了各自的证人证据,但是,即使是法律专家,也是各作各的判断,不同的法官,不同的法律专家,照样会判出不同结果来。

例如,我前面提到过的全美首屈一指,世界著名的华裔刑事科学鉴定专家李博士,在审判结束时,他的办公室铃圌声没有断过,全美的新闻机构排队等着在电话里了解他的看法。

他就认为,他对判圌决不感到完全意外,他说,他以纯科学的眼光来看,洛杉矶检圌察部门有关辛普森的证据并不能使人心服,其中最重要的关键,就是检方对被告作案的“时间顺序凑不拢,失去基本逻辑基础”。

他认为,辛普森不太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连杀两人,再回家更衣销毁证据。

他同时表示,还有其他物证也有重大嫌疑,比如命案现场的第一保存采证过程就极为重要,而以他的专业标准来看,“检方物证的可信度极为离谱”。

但是,我们当然相信,也有其他的法律专家,会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因此,并不是说,是法律专家断案就是绝对的。

这毕竟不是计算机算题,信息输进去,一按电钮,“啪”一下结果就出来了。

陪审团制度的设计,强调整个审理过程是完全由专业的律师按规定操作,由精通法律法规的法官控制“公平审理过程”。

当该摆出来的所有合法证据,都已经摆在大家面前,双方律师该说的都已经说了之后,然后按照法律有关判定的指示去合议出一个一致的判断。

这个制度的设计立论认为,如果一切是清清楚楚,一目了然的,一般常人的智力已经足以判断。

如果证据是矛盾的,有疑问的,判案的法律指示已经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如果一切是有争议的,法律也规定审判将宣告失败。

因此,这个时候,关键的问题已经不是判案者是不是专业人员的问题,而是判案者是否公正的问题了。

这个公正,是指判案者首先绝对没有陷害被告的动机,并且尽可能不受任何其他影响,而仅仅以证据为依据去进行判定。

在陪审制度起源的英国都已经用得不多的时候,美国人之所以坚持用陪审团制度,而不用其它任何制度替代,这是因为陪审团制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陪审员是最不受任何人操纵控制的。

顺便我想告诉你,辛普森案的法庭里,作为被告的体育明星是一个公认的“大款”,名律师的报酬也大概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力,检圌察官虽然是公职人员,年薪也应在二十万美元之上。

伊藤法官的薪水我无法估计,只知道法庭配给他的那把椅子,就值六千美元。

而法庭上的陪审员却只有一天几美元的补贴,他们出现在法庭上,与钱没有关系。

在美国,被选上的人去法庭做陪审员,是一项必须去尽的公民义务,其重要性和服兵役一样。

在大学里都有规定,凡是有陪审员任务的学生,可以不参加考试。

陪审员独立于政圌府之外,独立于司法系统之外,独立于任何政治势力之外。

他们的判断,就是一般民众放在法律对陪审团的规定之下都会作出的判断。

他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法庭为他们保密,使他们没有心理负担。

他们只要自己不想出头露面,可以永远不被周围的人知道自己的角色。

所以最没有除了他们应该考虑的证据之外,非考虑不可的其他因素。

当然,这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这个社会是自圌由的,普通民众是不受任何控制的。

老百姓在一般的情况下,是象一盘散沙的,在没有和外国打仗的时候,是不拧成一股绳的。

美国恰好就是这样一个国家。

所以,如果宪法和司法制度的出发点,是保护公民的自圌由,保护被告的合法权利,那么,陪审团制度确实有它难以替代的优越性。

我想起来就没法不觉得惊奇,你要知道,当初制定宪法和权利法案的那些美国开国者们,他们本身并不是“人民”,而是手中握有政圌府权力的当权者。

二百二圌十圌年前的北美,还是一块非常野蛮的土地,动不动就要掏出枪来决斗的,却有这样的“思想”在那里闪闪发光。

当时美国还很不稳定,各个州松松垮垮,自行其是。

这些好不容易打下江山的开国元勋,不好好考虑考虑如何巩固政圌权稳定江山,把不听话的州都好好收拾一番,不认真严肃法纪政纪,该杀的杀该抓的抓,使社会迅速安定下来,却在那里担心手里的权会不会一不小心用过了头,担心即使自己小心翼翼没出什么岔子,自己的后任,甚至后任的后任会不会“走了火”。

因此,开国伊始,他们认认真真讨论的头等大事,居然是如何立法保留老百姓手里的枪枝武器,保护他们的民间武装,让他们拥有最彻底的自圌由,甚至建立一个保护被告合法权利的司法制度。

有了这么一个开头,你还想指望美国人看上去规规矩矩,整整齐齐吗?

他们两百多年来,政圌府和老百姓,就这么乱中有序地互相习惯了。

静下心来想想,真是觉得不可思议。

你一定记得前面的那些信里,每当我在一个方面回答了你的的问题,介绍了美国人所拥有的自圌由和权利,我就要同时告诉你,他们为此支付了什么样的代价。

让你对这些代价有清楚的了解,是我写这些信的真正出发点。

我们在世界各地,在不同的时代,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总有一些人在不同的情况下,向那些对于各种需求饥肠碌碌的民众,描绘不同食谱的美味午餐。

于是这些人有了众多的追随者,甚至在他们的帮助下成就了自己的事业。

这时候,有两种不同的情况往往会不幸地冒出来。

一种情况是,这是一份虚假的许诺,人们被土豆加牛肉的食谱所吸引,得到的午餐却是树皮加草根,令人大失所望。

另一种更普遍的情况是,这是一份真实的午餐,可是,当人们被引到餐桌前,才发现一个早该想到的简单真理,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他们还未享受到,已经先被昂贵的代价所吓倒,不知那个当初引他们走向餐桌的家伙是有意还是还是无意,他竟然从来没有提起过这样的代价。

这是不公平的。

辛普森回家了,也是坐的白色汽车,电视一路跟踪,顶上有十二架直升飞机在追随,使人想起一年前的追捕场面。

他跑了,永远地跑了。

就是你明天发现一把凶刀,上面有他清清楚楚的血手印,就是明天有人拿出一盘录像带,上面有辛普森杀人的全过程,也统统没有用。

检圌察官再也不可能向他提出另一场起诉,因为在美国的宪法修正案的第五条里,有这样一句话,“人民不得为同一罪行而两次被至于危及生命或肢体之处境”,这在美国的法律术语中叫做“两次困境”,将一个公民置于“两次困境”是违宪的。

权利法案的这一条,限制了政圌府的执法人员对一个公民无休无止的纠缠。

因为宪法的制定者认为,必须防止这样的情况:一个执法人员没有充分证据却要判一个人有罪,当陪审团宣布“罪名不成立”之后,执法人员不甘心,明天弄到一点什么,重新起诉,后天有些借口,又重新起诉,反正你别想太平。

禁止“两次困境”就彻底杜绝了这种可能。

对于一个罪行,刑事起诉只以一次为限。

要成功,检圌察官就必须在一次起诉中成功。

如果被判无罪释放了,只有当他又一次犯罪被你抓圌住,你才可能再一次对他起诉,否则,你只能看着他永远地逃离你的手掌心。

但是,当人们以复杂的心情,又一次在电视里,看着一辆载着辛普森的白色汽车在公路上向家里开去的时候,宪法保障公民所拥有自圌由和权利的代价是非常清楚的。

如果辛普森是有罪的,他已经永远地逃脱了。

“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这里,不错判错杀一个无辜公民的代价,就是可能有一千个罪犯被放跑了。

这种代价是多方面的,不论从哪一方面去探究,都是沉重的。

如果辛普森是杀人凶手,两名被害人的公道就再也无法讨还,正义再也无法得到伸张,老高德曼苍凉悲愤的声音将永远使有良心的美国人不得安宁。

在“放掉一千”的同时,人们必须面对许许多多被害人哭泣的冤圌魂。

人们将时时会怀疑,他们在检圌察官输掉一场场官司的时候,他们是不是象老高德曼所指责的,正在输掉一个国家?

如果辛普森是凶手的话,他放回家之后,大概也不会再去杀人。

但是,谁能保证那些由于没有足够证据而被放掉的“一千”,甚至远不止一千的嫌疑犯,回家以后会干些什么呢?

“放”得越多,当然危险就越大,社会就越不安宁,这几乎是最简单的一个逻辑。

每一个人都在为此支付代价。

实际上,美国人为了公民的自圌由和权利,除了付出精神上和安全上的巨大代价之外,他们人人还在付出金钱的代价。

你已经看到了,辛普森一案,仅仅审理费用就达八百多万美元,如果加上警方调查取证的费用,不会低于一千万美元。

你不要以为这是因为辛普森是名人,才审得时间特别长。

加里佛尼亚州的一个华人圌妻子,被控谋杀丈夫来自大陆的情人和她的孩子,已经审了很久,被华裔称为“小辛普森案”,目前已经宣告陪审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一审失败,案子悬搁。

由于检圌察官不肯放弃,最近即将开始重新审理,至少又是一倍的时间。

这个时间当然就是金钱。

不管最终的判圌决将是什么,陪审员应该说是谨慎的,他们至少不会因为涉案的都是外国人和少数民圌族,就草草判掉算了。

他们当然不但知道重新审判要花钱,还知道钱是从哪里来的。

这些钱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以前已经告诉过你,美国政圌府不拥有任何企业,它的每一分钱都是老百姓,包括这些陪审员,交给政圌府的税金。

从今天的报纸上,我们看到,爱荷达州的一名中国留学生被控两个一级谋杀罪。

他杀害了同是从中国来的一对留学生夫妇。

他一直没有认罪,检方在起诉的时候要求判他死刑,在开审前的最后时刻,他终于认罪了。

我曾提到过,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得到法庭给他的一个交换条件,换取一个略轻一些的刑罚。

结果他有可能被判处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

当记者采访死者家属的时候,他们谈到很不理解美国的司法制度。

对于中国人,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

对于美国人来说,一种罪行有一个量刑的上下限。

在这个限度之内,都是合理的。

罪犯认罪,可以省下大量的人力财力,在限度之内的减刑是可以接受的。

我想被害者家属也一定没有想到,案子拖长的话,有可能耗去美国老百姓辛苦工作挣来的成百万,成百万的美元。

事实上,美国人依然要用自己的税金把他养在牢里,尽管不论是凶手还是被害者,都不是美国人。

他们为这块土地选择了这样的原则,就必须为这块土地上发生的一切支付代价。

有时候,这个代价是指金钱,有时候,这个代价,甚至是生命。

明确了代价之后,仍然选择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圌由为最高目标,这是需要勇气的。

而且,有时候,甚至可以说,必须是有能力支付代价才能得到的。

这封信写得够长的了。

很想念你,来信。

祝好!

 3 ) 一滴水透百堵墙

1994年6月12日,洛杉矶一男一女被血腥谋杀,矛头直指黑人橄榄球球星辛普森(Orenthal James Simpson),自此展开一场鏖战审判。

案子很出名,波澜也很壮阔,但尽管个别根据罪案改编的电影确实取得功名,此番动用十小时的篇幅重新展示,还是难免不让人质疑其必要性与趣味性。

特别是,未入戏时总觉那漫山遍野的人物不过是顺从历史编排,总缺些血性。

但是,之后的各显神通与峰回路转,在让故事精彩度逐步飞升之余,还牵扯起种种人物与团体,使得至今仍未褪色的话题,饱饮了气焰和意义。

看剧时常觉此案正在发生。

无他,从布景到选角的神还原,都在竭力让一切具有强烈的代入感。

戏中人就是当年人,过家家的稚气褪去的一瞬,纠缠在一起的这些人物,全部换发出一种角力中的光彩。

角色繁多,无论是与庭审相关的辩方、控方、法官、陪审团、证人还是受害者、媒体、大众,都有不同角度来展示这件事的影响。

之所以称为世纪大案,除了因为主角是个从街区摸爬滚打到上流继而面临神坛抽空的大明星,还因为在审判过程中牵涉到了家庭暴力、种族歧视、滥用私权、金钱万能等颇为敏感甚至能犯众憎的方方面面,而对谋杀的种种消费,还让媒体与民众集体享用了一场能令人心寒的狂欢。

每一个角度都大有文章,剧情集束而发散,沉实稳重地用一个个角色的变化来展演。

身为辛普森,从底层爬上来后,过上了与上流白人无差的生活。

当各层次的黑人在为他呐喊时,总有人提醒说这大明星其实并不在意黑人的处境——美国社会对个人付出的看重真有着很多值得深思之处——以致于打起种族牌来总有种高高在上的下作。

他背靠的豪华律师团非常耀眼,只是在这举世瞩目的舞台上,无论怀着怎样的目的加入又因为怎样的因由发力,合作与内讧都嫁接上了非常明快的功利与看点。

虽说律师很多时候不必求正义,但是当迷惑人心煽动愤怒的手段真的声东击西时,也确实抓出了某种力不从心。

在这种情况下,团队中从一开始铁定支持到逐步怀疑和恐惧的罗伯特·卡戴珊(Robert Kardashian)便有了难得的良心象征,所以也不必惋惜《老友记》(Friends)中的Ross何苦重出江湖就要接这么个瑟缩的小角色了。

而说及良心,能够顺着这个立足点成为英雄的,除了控方中的克里斯托弗·达登(Christopher Darden)等人外,必须钦点玛莎·克拉克(Marcia Clark)。

作为常胜将军,她一开始有着灼人的固执,加上对家庭的相对忽视,形象并不好。

但随着事情进展,案件不止是案件,特别是受害人家庭的苦楚总被喧嚣的娱乐性吞没时,她总能顶着莫大的压力去抗诉,形象渐渐光辉起来。

然而可悲的地方,在于媒体对她的品评总是喧宾夺主地咬住了衣着、服饰甚至私密照片,何止是人身伤害,简直沾满了女性歧视。

作为非公众人物,能够在这种不该承受的不堪中改变、调整并不断突围,太不容易。

就如上司所说,她为加州人民接下这个案子,并在可以同流合污时抵制了诱惑,已经非常值得敬佩。

且不说是否错判,案子的功亏一篑还是让人惋惜。

不过,也是看得出民众对于极具冒犯性的称谓及其引发过的不公深恶痛绝。

回望开篇,展示的正是1992年发生在洛杉矶那起自1960年以来最严重的罗德尼·金(Rodney King)暴动(又称“洛杉矶暴动”),其起因正是洛杉矶警察局白人警察对非裔美国人罗德尼过度使用武力后被起诉却判无罪。

历史原因与遗留问题的衰朽,在关键时刻催生了重大变数。

因此,也许未必能惩戒元凶,关于公义、平等的思考与促动却也好歹是这铜臭与聚光背后的功德。

到底千头万绪,摆出来总是个警醒与棒喝。

在一个能够正视并反复言说丑陋的国度,勇气、道义和尊严总会完好一些,而从中挤出的美与善,也理应切实一些。

瑞恩·墨菲(Ryan Murphy)到底是瑞恩·墨菲,尽管早在自己打造的《美国恐怖故事》(American Horror Story)中把那些名震一时的罪案与罪人用吊诡而精妙的方式铺排到故事线上,此番稳打稳扎的还原,又从另一面展现了他的能耐与心思。

在《整容室》(Nip/Tuck)、《欢乐合唱团》(Glee)、《美国恐怖故事》等话题佳作后,果然又开启了一档罪案改编风潮。

<图片1>

 4 ) 第7集的bug

感觉第7集有bug,给约翰尼发传真提示哥伦比亚领带的片段,我以为一桌人在看录像,可是画面一转辩方律师约翰尼收到了传真。

这边电视画面是暂停了的,两边应该同步才对!

也就是说当桌边这些人再开始看电视的时候,约翰尼的动作不应该衔接在刚才的动作上才对!

必须140字,必须140字必须140字,必须140字必须140字,必须140字

 5 ) 橙汁先生,你橙汁撒了一地。

两天刷完了,看的我眼睛疼,现在眯着眼写点影评。

来点题外吐槽:1。

特么我一直觉得Shapiro好眼熟来着,原来是低俗小说里面我最爱的Vincent啊!

2。

前几集--卡戴珊家族正式出道,四个小孩在高喊"Kardashians! Kardashians!"的时候,看的有点懵逼,没想到导演会给到这么多戏份。

但是转念,毕竟也是人家 famous TV personality出道的历史性时刻--卡戴珊家族文化对美国社会的大脑侵蚀就此开始。

剧中借卡爸爸讽刺了fame和virtue的问题,导演真是良苦用心了。

3。

我家Sterling Brown还是演到我的心坎上了,来给亲一个。

4。

刚看完十二怒汉来看这个。。

真是愁滋味。

好了,不懂法人士的瞎bb正式预警。

这部剧充分发挥了retrospection的力量:离案件过去25年了吧?

时间给了我们旁观者的视角和更充分地讨论余地。

辛普森案件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杀人事件审判,它已经被钉在了象征之中,男女性别议题,种族议题,司法正义与程序正义,媒体对案件的导向问题,颜色一层层第盖上去,统统让它异化了。

受害者家属--最相关的一方,最痛苦的一方,成了最无力的一方,被淹没在更大的集体声音之中。

假设辛普森有罪(come on...),整个案件,在我看来就是一个三角形。

不正义的一方(OJ)被牵扯到另外两方的正义诉求中。

其中一方是以惩治家暴为名的检查方,另一方是接机推行种族平等的被告方律师。

一方想就事论事,为受害者讨回公道,证据充分,动机充分,看似很简单,Marcia觉得板上钉钉的事情,在一堆LAPD的臭事和一堆神奇的巧合中,卷进了一个让美国社会瘫痪的大网。

辛普森本身,他的名声和社会符号,他被抓捕前的dramatic大逃亡,宣告了“就事论事”的不可能,但是如果能“论”好,这个事情还是有救的 -- 取证失误太显眼,猪队友Fuhrman的神助攻,"if it doesn't fit, you mustn't acquit"的手套硬伤,加上案件另外一些他们没能解释清楚地地方:辛普森如何在极短的时间内杀人,换衣,清理血迹 ,etc。

此方的正义被LAPD不正义的名声和侦破过程中的程序不正义拉下了水。

剧集很明确指出了,辛普森并不是一个心向黑人同胞的好哥们,住在白人富人区,一心打入白人上层社会,一开始不愿意打种族牌,"I'm not black, I'm OJ!", 还说他的成功都是自己打拼出来的,别的黑人兄弟只是想方设法地向他索取。

这种矛盾点还蛮有意思的 -- 辛普森的黑人身份是他想一直丢掉的,但同时也是别人“强加”给他的,保命武器。

由不得你啦先生,保命要紧。

You're black when I need you to be black, mister. 但是擅长讲故事的,我们的Mr. Jonnie 就看到了一个大机会,一个可以实行一次大揭底,从而进行执法机关大洗牌的一场民权运动。

他说他等这一刻很久了,就像是天注定让他来办的事情。

这个初衷,不得不说是正义的,因为它后面是无数黑人同胞的不公正对待,想想fuhrman录音,其中体现的权力机关的恶行就令人发指。

Cochran不关心OJ是不是有罪,他甚至懒得纠正OJ自身的“种族主义”倾向,他很坦诚,facts不重要,重要的是叙事。

编出一个好的故事,触动陪审团的情感,以形成“合理怀疑”。

他对待案件本身负责吗?

他想找出真凶吗?

Nope,但是他的叙事占了上风,他用一起不正当案子去实行了另一个层面上的正义。

这个“大正义”,在这个情况里,战胜了“小正义”,而不正义的OJ walks free。

在正义和不正义中徘徊,以求最大利益的达成,案件的delicate和复杂程度超乎了预期,其中必有牺牲,而且失败者和成功者都必将伤亡惨重。

提一句,Robert Kardashian,他是剧里,唯一的以个人的眼光,以“人”的关系,考量OJ的,没有把他上升到任何一个象征层面,OJ在他那里,只是实打实的,有血有肉的人,这个人从至亲的朋友跌落到使人厌恶。

Robert看到了这个“人”背后的虚伪和恶念,他并不能同辩方律师团一同欢庆,他的痛苦属于个人。

在这个稳定的三角形中,最弱的一方被挤出去了,或者说,它在一开始就没有立足之地,这被剧集很好地表现了出来,这就是女性地位。

Marcia女士在家庭和事业中艰难地在找平衡点,但是无论怎么做,她都做的不够好。

其他的男性没有这个担忧,因为家庭琐事不需要他们操心,(至少剧集是想让我们这么看的)。

Marcia在法庭,在电视中,一直都要被评头论足,她需要审视自己,必然会怀疑自己,因为女性身份和工作身份,这两者天然,(hopefully 至少是过去天然)不可调和。

一个场合下一旦有女性涉足,那就会有另一套附加标准来对她进行衡量,有时候满足了也不是,不满足也不是。

而且辛普森事件中的隐藏家暴事件,被一个更急需发声的集体淹没掉了,它没有被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得到一个妥善的解决。

我记得美国前国务卿Rice女士说过 --(大概是这个意思)在美国社会中,做一个黑人很难,做一个女性也很难,如果要比较哪个更难,我觉得是女性。

最后我们来点题一下,Orenthal James Simpson,有一个奇怪的昵称, Orange Juice,(连最后的裁决宣读人都差点读成Orange...)。

简称Juice--汁。

汁先生,改名换姓人士,一个被人叫惯了昵称的人,可能一开始就已经习惯了他的隐喻身份。

 6 ) 神还原的罪案和每个人的暗面

(文/杨时旸)“黑鬼(nigger),是英语中最有威力的词汇。

”坐在酒吧里,辛普森辩护律师团中的一位白人律师Lee幽幽地说出了这句话。

这句话像一件神器,瞬间打碎了笼罩在这件案子周围一切浮夸的装饰,让辛普森杀妻案这件“世纪大案”最真切、最坚硬却也最隐秘的核心显露无疑。

或许再也没有一件刑事案能像辛普森杀妻案一样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了,从新闻、电影、书籍到纪录片,从事发当时的跟踪报道,到多年之后的一次次回顾,这件牵涉明星又血腥无比的案件被反复消费了无数次。

从这个角度上讲,这一次,这个剧集版的《美国罪案故事》要么绝对成功,要么彻底惨败,没有中庸评价的可能性。

还好,曾经成功开发过《整容室》《美国恐怖故事》等剧集的瑞恩•墨菲让这个在题材上已经近乎“无聊”的故事重现光辉。

作为一部2016年的新剧,单从演员阵容上讲,《美国罪案故事》绝不是最抢眼的一部,即便它也大牌云集。

相比于詹妮弗-洛佩兹主演的《暮色深蓝》,“付兰兰”出演的、改编自斯蒂芬-金小说的《11 22 63》,它都略逊一筹,更不要提还有抖森和休叔联袂的《夜班经理》,虽然,《美国罪案故事》的演员乍看上去并不最耀眼,但每一个演员的选择几乎都是不可替换的。

作为一部严格翻拍自真实故事的剧集,对任何一个人的刻画,导演瑞恩•墨菲都选择了最笨拙也最令人尊敬的办法——极度还原。

并不是谁都熟悉小古巴•古丁,即便他获得过奥斯卡小金人,但是仔细看看他演的辛普森,就会发现这个决定一定是在多次抉择之后才做出的。

从很多角度上看,他与辛普森本人确实神似,虽然,小古巴•古丁没有像职业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那样鲜明的脸部棱角和身材,但很多举止和表情,显然是经过多次模仿练习的。

当然,对于这部“神还原”的美剧来说,这个选角只是冰山一角。

如果你是资深剧迷,又对辛普森案这个世纪大案感兴趣,对比一下当年的明星律师团成员与这部美剧中的演员,就会发现,每一个人——真的是每一个人——从外形到表情,从举止到说话的语调习惯,都被严格地矫正过。

约翰•特拉沃尔塔出演的律师团首席律师那种自以为是的高傲与做作,考特尼•万斯出演的著名黑人律师Johnnie Cochran的深藏的心机,以及《老友记》中的大卫•休默扮演的辛普森的好友罗伯特•卡戴珊的游移,都表现得犹如教科书。

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去对比这些演员与真实人物的造型,就会发现二者之间,有时连法令纹都如出一辙,这部拆解案件的故事片,以至于都有些逼近了纪录片的严苛。

更不要提反映当时真实环境的道具,细节,也都一应俱全地应对。

与2016年同档期的几部纯虚构题材的热门美剧不同,《美国罪案故事》既然选择硬碰硬地与历史事件相撞,那么注定需要从众所周知的故事表层向内开掘出心理深度。

所以,这部剧特别巧妙地把视觉焦点从“事件”转移到“人物”身上。

以前,人们提到辛普森杀妻案,更多的都聚焦在“真凶是谁”以及辛普森如何脱罪的层面,但是这部剧不动声色地移动了重心,某种程度上说,这部美剧的主角已经不再是辛普森本人,这个曾经的叱咤风云的橄榄球星和电影演员,成为了一个“由头”,他的涉嫌其实搭建了一个舞台,让检察官、法官、记者、律师、白人和黑人民众纷纷登场,有些人借此一战成名,有些人因此一败涂地,有些人把这次辩护看做一次千载难逢的职业机遇,有些人单纯地将其看做对正义与真相的求索。

这案件的辩护进展到一半的时候,已经和辛普森到底是否是凶手,逐渐脱离了关系,它变成了一次触发美国民众社会情绪焦虑的催化剂,一个让大家宣泄自己压抑与恐惧的阀门。

或许很少有人在意,最重要的一场戏,其实不动声色地出现在这部剧的开头,甚至那场戏和这个故事都毫无直接关系。

那是一幕简简单单,有些模糊的影像,呈现着1992年发生在洛杉矶的暴动事件。

当时,四名白人警察殴打一位手无寸铁的黑人市民,但最终警察被判无罪,这引发了广泛的暴力抗议。

辛普森一案发生时,那场规模浩大的暴动余波远未从人们心头退潮,黑白肤色之间的敌意仍然一触即发。

辛普森又恰巧具备了点燃这一切的因素。

他是个黑人,成名后却一直企图剔除自己的黑人出身特征,远离黑人社区的活动,与白人姑娘亲近,找口语老师矫正自己的口音,而这一切却并没有被一些底层黑人同胞发觉,他们本能地觉得,辛普森就是自己族群的代言者,辛普森的入狱一定是洛杉矶警局长久以来的种族歧视传统的受害者,从这个角度上讲,这群民众开始不问对错,只看亲疏。

而逐渐的,辛普森的辩护团队也开始明白,他们所需要的正是这种“外部舆论力量”,所以,迅速调转了船头,开始寻找办案警察的种族主义言论,以便从程序上把一切证据链变得不可信。

发展至此,这场单纯的杀人案,已经演变成一场舆论公关和心理斗争的战役。

日裔法官的仲裁,陪审团黑人白人的比例,检方对于启用白人律师还是黑人律师的考量,辩护方对于利用民众情绪的共识,以及如何利用媒体……到最后,一切人都被卷入公共舆论的漩涡,私人生活被彻底破坏,每个人都在拼命隐藏自己的暗面,而每个人也都在拼命抖落出对手私生活中的不堪,对方的婚姻,子女,甚至年轻时的沙滩裸照都被翻找出来,作为诋毁对方的证据。

这一切变成了一场人格厮杀,而不是刑事辩护。

最终,作为一件刑事案件本身,它注定有胜利和落败的一方。

但其实,这案件所晕染出的范畴已经超越了黑白分明,每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被摧毁了。

当我们趟过肮脏的河流,走上岸边,旁人看着我们已经成功逃生,但只有自己知道,那污浊的气味需要挥发多久。

所以,与其说《美国罪案故事》极其成功地神还原了那桩悬案,不如说它透过那个案件,透视了每个人心中的暗面。

这部剧集跳过了试映环节,直接拿到了十集预定,目前来看,它的水准超过同档期所有竞争者。

按照计划,它的第二季将会讲述新的案件,如果仍然秉承这种“笨拙”、扎实的拍法,这个系列或许会长久地被人们记住。

(首发《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7 ) 美国犯罪故事

1.上一次看所有演员表演如此均衡还是伊朗电影《纳德和西敏:一次别离》,三位男演员后来集体拿到了柏林电影节最佳男演员奖,《美国犯罪故事》里控辩双方、当事人、证人和陪审团,都奉献了精准、精彩的表演,特别是女公诉人的扮演者Sarah Paulson,除了抽烟太多,零瑕疵,而律师团里的Courtney B. Vance和John Travolta再耀眼,也无法遮挡扮演O.J.Simpson好友Robert Kardashian的David Schwimmer,剧中每个人都有戏可演,有架可吵,唯独David Schwimmer在最有限的空间里,把人物的矛盾和痛苦演活了;2.为了高度还原历史,且是一段轰动一时载入史册的司法要案,导演不惜花费重金,精装细制,一场不苟,相信会是制片人(想到了,在《美国犯罪故事》里,制片人就是导演、编剧)和制片公司的噩梦,但对观众,真是琳琅满目;3.整季并不算完美,但第1、4、10集足以让你忘记中间有那么几集原创性的降低;4.亦可作为公司管理教科书,看看控方如何手握一手好牌但在两个事先本来有所察觉但终究放过的小问题上栽了大跟头,看看兵败后老板是如何鼓励员工如何面对媒体面对公众,也看看辩方是如何在争吵中求共识斗而不破跟头把式地取得一场不可思议的胜利;5.目前,暂时,不要与美国人为敌,时时刻刻反思,认认真真复盘,个人权利,群体权益,制度尊严,都无限看重。

同时,利用法律,利用媒体,利用制度,也都无所不用其极。

既能打闪电战,又不怕打持久战。

相比,我们真的还是小学生。

 8 ) 一些感叹

之前看过 oj辛普森 美国制造还有其他纪录片这个片子补充了些细节,可是看到后面发现一些细节和我了解的有出入。

比如现实中被告律师,最后惊天的希特勒种族言论,在剧中估计是不敢拍出来,换了。

还有就是律师团内斗,特别是检察官的感情线。。。

让我实在是怀疑剧是不是在这方面原创了。

我没有看过女检察官的书,不知道是否是从这里确认的。

至于辛普森是否杀人,我当然是相信杀人的,在剧中,就用女检察官的口,已经说明了如果想要栽赃辛普森的难度,除非超能力,几乎不可能。

然而事实上又有这么多证据,辛普森杀人基本上已经是板上钉钉了。

只是案件中唯一的疑点是,血液中存在那个化学物质,确实很奇怪。

海洋法和大陆法各有各的优点,总结就是大陆法简单便捷,但是容易脱节,灵活性不足,海洋法灵活,但是反锁,而且后案可能推翻前案的判决导致法律权威受损。

这个案件当中,看似是LAPD蠢猪级别操作,其实当时全世界可能都一样,说不定还没LAPD做得好,深深影响了证据收集采集的规范,后续就再也没有这么多纰漏。

关于陪审团制度,是一个看似很没有效率,且极容易受到影响的决策。

事实上我确实觉得陪审团制度弊大于利。

唯一的好处可能是普法教育吧。

 9 ) 这部剧为什么会有预设立场

其实判决结果没问题,跟种族问题也没多大关系,陪审员做出的判决明明是:无法判决有罪。

这当然跟无罪是一个后果,但是性质不同。

我奇怪的是这部剧从一开始就强调检察官是单亲妈妈,多么辛苦,每天加班还得防备孩子监护权被抢走。

这难道不是真真切切已经打了一张“单亲妈妈牌”么?

她的队友因为压力过大急症发作又打了一张“疾病牌”她的另一个队友是她的暧昧对象。

如果您觉得合理,那试问这些情况如果发生在律师那一边,你会怎么想?

检方这一边努力工作其乐融融,甚至擦出爱情火花,而辩方这边勾心斗角,为了各自私利不惜内讧互相揭短,最后居然是辩方赢了?

这就是为什么所有观众看到最后都觉得辛普森被判错了。

我觉得并没有,检方的证据是多,但是构成逻辑链条的最重要证据已被证明无效。

第一是dna,第二是手套。

一直没被找到的凶器和莫名其妙的执法者直接为本案盖棺定论。

 10 ) 如一切最终结局那样

从未有一部律政剧,对整个罪案有如此完整深入的展现。

整部影片,用10集的时间展示了为什么辛普森案必然会有这样的最终判决。

检方在一开始是傲慢的,自以为胜券在握,并没有很逻辑严密的时间线,也没有仔细检查证据、证人是否毫无瑕疵。

然而比这更可怕的是,警方在处理证物时的疏忽和随意,关键证据几乎都被反驳,所以陪审员在达成最终决定时都同意,不管你是否认为辛普森有罪,这场对辛普森的审判都无法证明辛普森有罪。

所以辛普森最终被无罪释放。

除此之外,在好几集的开头都有关于种族冲突和黑人受歧视的情节,这也是为什么辛普森的主要辩护律师之一的黑人律师约翰尼柯克伦,能够通过煽动种族情绪,将一个谋杀案几乎变为种族歧视与陷害案而处处压制检方,这也是辛普森获得无罪判决的一个重要原因。

多么讽刺,那么多无辜的黑人,正义无法得到伸张的累积,在辛普森这样一个成名后竭尽所能摆脱黑人身份混迹于上流白人社会的体育明星这里得到爆发,并最终使他得益。

说到歧视,这部剧里还涵盖了另一种歧视,即性别歧视。

对检方主控官玛莎克拉克。

前三集,这位强势、傲慢,留着奇怪卷发的检察官,我也完全喜欢不起来,甚至觉得就是她最开始傲慢听不进黑人联合检察官同事意见,很大程度上使得辛普森无罪释放。

然而,从开始庭审后,我慢慢改观。

玛莎克拉克,算是检察官里的常胜将军,但是她从来没有想到,此案会有如此大的社会关注,甚至各大电视台直播庭审。

每一天她的发型妆容衣着都会被评头论足,在报纸和电视上讨论、嘲笑、批评,说她老土,没有女人味,强硬;她为了晚上回家照顾孩子跟法官说庭审不能拖延到晚上,也被辩方律师嘲笑;更别提她那一个比一个渣的前夫,前夫一将当年他们海滩度假的裸照卖给媒体刊登在报纸上,前夫二在关键时刻上电视采访指责她用小孩当借口说她是不负责任的母亲,以此争夺抚养权。

你看,没有哪一位男性律师受到这样的攻击,这样被评头论足。

但是在这起案件审理中,玛莎克拉克最终守住了自己的底线,赢得了尊重。

是她没有迎合辩方,将谋杀案审判变成真人秀闹剧,虽然她一人无法力挽狂澜。

是她顶住所有恶意与嘲讽,坚持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也是她不断在审判过程中呼吁,这不是一桩种族歧视案件,而是一个谋杀案,两名受害者被残忍地谋杀了才是案件的重点,虽然大部分人选择参演这出真人秀。

在这桩案件中,她有失误之处,然而她最终是尽职尽责并且正直的。

辩方黑人律师约翰尼柯克伦,一直推动黑人民权运动,为争取黑人争取权益。

他接下辛普森案件,借此吸引社会关注黑人受歧视现状,不断煽动媒体,甚至以暴动威胁要求公开警察证人有歧视言论的录音带。

这样做是对的吗?

在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的时候,是否能够不折手段?

或者说,辩护律师除了法律,是否还要遵守道德约束?

这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看电视的大部分人都无法感同身受黑人被歧视的愤怒,也无法否认一旦所有被告都希望辩护律师为自己竭尽所能无所不用其极。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保证没有无辜之人被错判入狱的手段。

检方必须拿出完美无暇的证据,让陪审团排除掉合理怀疑。

这又绕回到开头,辛普森案件最大失误还是警方的取证。

最后,所有围观的群众,所有人守在电视机旁观看庭审的人,都参与了此宗案件推波助澜。

是大众的猎奇心、窥探欲、以及对公众人物的狂热,让一件谋杀案审判变成了全民狂欢。

辛普森案件审判历时一年,到后来很多观众都背上了沉重的良心负担,因为在内心深处,他们知道,如果辛普森是有罪的并且逃脱了,所有人都要对此负责。

可是,后来真人秀节目大火至今,如果再发生类似案件,是否会旧事重演?

第十集季终的时候,交代了每个人的结局。

大部分案件主要参与人,都或多或少因为此案名声大噪,名利双收。

那个涉嫌作伪证有种族歧视的警官是此案件中唯一被判有罪并服刑的人。

每个人不管得到了什么,最终也要面对内心深处的诘问。

检方两名主控官之后都辞职了,辩方黑人律师无法回答“你以为你改变了黑人的处境其实你没有,你只是证明了有钱有地位的黑人可以脱罪”,辛普森无罪释放后也跌落神坛一路堕落,最终因为持枪抢劫被判了33年直到2017年才能假释。

这算是迟来的正义吗?

如果是,这个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来的还算快。

只是,受害者呢?

对的,写到这里受害者这三个字才出现。

因为,在审判过程中,两名受害者几乎完全被媒体、辩方律师、大众忽略,成了小丑一般的人物。

他们被编造了一堆或真或假的过往历史,吸毒、堕胎、滥交……这其中还有他们曾经的朋友。

受害者就是受害者,他们不是因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才成为受害者,才活该被害,有罪的有错的是凶手。

直到现在这个简单的道理还是没有被普遍贯彻。

所以影片的最后定格在两位受害者的照片,下面是他们的生卒年月,一个活了30多岁一个活了20多岁,死的时候都很年轻好看风华正茂。

提醒着我们,不要忘记,两个人失去了生命,一切都无法挽回。

《柯明斯基理论第二季》短评

第一集不错,模棱两可的剧情开始,检方女主表演爆炸力十足,眼角眉间处处是戏,辛普森也是极好的,你看他的理由都会觉得他很无辜,但他又会在某个时刻显得非常阴鹫。夏皮罗老奸巨猾,见过很多世面,充分自信的玩弄别人于股掌,卡戴珊只是一个不知所措的前律师。人物性格分明,但我希望不要太脸谱化。

8分钟前
  • 豆友42583554
  • 力荐

卡戴珊投资了吧

11分钟前
  • Daseinova
  • 还行

开头5分钟气氛营造到惊悚极点,不愧是拍过美恐的Ryan,首集毫无尿点,剧情流畅的一B,非常出彩。

16分钟前
  • 深度电影圈
  • 力荐

所以oj到底是不是凶手?

21分钟前
  • ☮kent
  • 较差

😔

22分钟前
  • topson
  • 较差

主创倾向性很明显了。oj的演员太烂了,首先外形气质不行,没有明星运动员的样子,再个不知道是演技还是剧本的原因,让人难相信他有那么大魅力。然后整个剧的感觉就是很努力还原,然后所有人用力过猛,然后我奇怪与其看一群人拼命试图还原,为啥不直接看纪录片去,毕竟当年所有过程都有影像记录。

27分钟前
  • 千岁
  • 还行

有点冗长拖沓 因为始终坚信辛普森杀了前妻 所以没法很客观的去评价 以至于每次看到小库珀古丁出来都想抽死他 还有那个黑人律师

29分钟前
  • 今天吃饱了没
  • 还行

叙事分的太散了,也不像纪录片。开局就是宏观的外聚焦视角,有点考验我的耐心,然后好不容易感觉有点起色,又开始分散……一件简单的事多视角重复叙述。逐渐变成老太太的裹脚布→_→。

32分钟前
  • 拌橙一夏
  • 较差

啰里啰嗦

33分钟前
  • 海鹰
  • 还行

剪辑的有点乱啊,看不进去

37分钟前
  • 开开!
  • 还行

居然是无罪!无罪!怎么可以这样!联想到现实很多都是这样只要抓住法律的漏洞,一切的罪行都能成为无罪……

42分钟前
  • 独角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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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受不了黑人了,整天比比自己多受歧视。看了3集真的是够够的。明明黑人自己也是双标的够呛

47分钟前
  • 豆友63202867
  • 很差

只能说这个讲故事的节奏不是我的阅读习惯吧,我转头去看了辛普森的纪录片

49分钟前
  • ona tamo
  • 很差

很棒的神剧,不拘泥法庭戏,每个主要人物都深挖了背景和影响。整个事件以证据和情感两个走向进行阐述,最后令人思考美国的种族问题、司法问题。

52分钟前
  • 基本是我
  • 力荐

前后还行,中间太拖

54分钟前
  • SweetRiver
  • 还行

弃剧

59分钟前
  • 滴嘀哒滴哒
  • 较差

剧情张力还是可以的。但是不满也很多:拿阵容砸死人倒是彪个戏啊,除了开场一两集大牌们风起云涌了一下,其他时间简直没有露脸机会,不理解巨巨们干嘛要接。故事本来这么强,上来铺那么硬,结果好多线都不提了,好多人都不说了。虽说中间几次小高潮很精彩,但是软弱收尾很不甘心。我台再次令人失望。

1小时前
  • yum
  • 还行

有意思的片

1小时前
  • 潇潇暮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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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烧脑,一遍纠结一遍看完

1小时前
  • 倩婧箐菁靓
  • 推荐

Everything affects the court but evidence. 看着胸闷。如果能加快节奏就好了。好多《好媳妇》熟脸…痴情竞选小哥摇身一变成了戾气实足的警察。玛莎气场好弱,确实是轻敌了,确实是还有疑点。还是需要Kalinda这样的神探啊!“Ross”这个角色蛮有层次的,卡家娃还蛮可爱的。

1小时前
  • 忆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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