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终归是电影,看看演员漂亮的脸蛋也没有什么坏处,已经是好多年前看过的书了,过程经历什么的早已忘的七七八八,但电影却把当年的感觉给勾引了出来。
一种无处安放的人生。
现实中的每个人都在努力的安顿下来,四处漂泊的几年下来也许忘记了当初最开始时候的初衷。
在路上给出了那份感觉,电影看看也就看看了。
书哪天还是要回去脑补一下的。
1针对男主:如果没有自己的一项技能作为傍身术的话,那么,当你和朋友从颓废堕落的生活中回归到正轨时,可能就是流浪汉和精英人士的区别了。
2针对迪安:在颓废、堕落、迷茫中不断挥霍青春,取得即时满足,看似很自由,很潇洒,但是,迟早有一天,命运会给你相应的回报的。
很多人总说自己迷茫,其实只不过是不愿安定下来,不愿承担责任罢了。
宁愿跋山涉水、饥寒交迫连续五天五夜来到大城市找自己曾经的好友,想要再偷一时的欢愉,再逃避现实一次,但是,却不愿选择低下头颅,本本分分地回家踏踏实实做一份工作,养家糊口,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
对待这样的人,我真心觉得没什么可怜的。
不要再用什么还迷茫、还年轻作为逃避现实和责任的借口了,其实只不过是不愿面对现实,懒惰罢了。
3针对迪安前女友:年仅18岁,就因迷茫和年轻为借口而选择和一个混蛋整天花天酒地,让自己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都堕落地无以复加。
逃避,爱欲,疯狂……都只是一时之计,只不过让自己暂时忘掉所谓的责任以及对不确定的未来的恐惧罢了。
但是,青春是短暂的,欢愉也是短暂的,责任和平淡才是人生主色。
4针对迪安的妻子:女性不够独立,识人不准,一个明显就看得出是个内心始终安定不下来,渴望疯狂,渴望爱欲甚至还用情不专豪无责任心的男人,即使这样,就随随便便地就把自己交出去,选择了这样的男人作为自己下半生的伴侣。
那么,既然你当初有那个勇气做出这样的选择,那就在将来受到委屈后悔的时候千万别哭,别后悔。
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
——Jack Kerouac
时隔十年,我决定再次回到深圳。
是为参加田的婚礼。
他是我十四年前的搭档,设计师/摄影师。
在新疆两年,我们燃烧过太多美好时光。
十六年前,我已经是个旅行博主。
用尼康D40记录每个城市,写年轻的故事。
期初是在blogcn (博客中国),后来搬到blogbus(博客大巴)。
作为初代的独立博主,我们最鄙夷新浪。
宁可守着虚无阿斗,也不愿转台写微博。
后来各种缘由,我主动停更。
再后来大巴倒闭服务器关停。
十年的《在路上》永远消失。
就仿佛,我什么也没有写过。
能够再次见到田之前,我翻寻出,曾指引我写作的凯鲁亚克。
这本07年上译王永年版的《在路上》。
至今伴我左右的意义,并不亚于,迪安身边的普鲁斯特:
从深圳到乌鲁木齐、伊犁、克拉玛依;逗留喀纳斯、阿勒泰、吐鲁番、哈密;沿库木塔格穿越西凉,敦煌、德令哈;察汗诺、西宁、兰州、中卫、阿拉善,……我与田一致认为,在西部是最美好的时光。
而我更像迪安,与他同行,和失散。
五月的我们一路向南,正如从丹佛,出发穿过科罗拉多和德克萨斯边境。
化作眼前就是,川东、湘西、粤北、前海。
穿越中部最密集的人口腹地,复杂的秩序即刻也正被重建。
人们忙碌着苦难自不容分说,却也是,最乐天的群像。
在晴朗的傍晚,路过桂林。
山峦嶙峋妖娆,犹如塞壬的召唤。
我们歌唱地狱摇滚,飞快得驶过。
伟大的星群,在落幕的深蓝里,闪耀。
就像冷火焰在远方燃烧。
神奇的景色再次重现,正如重读另一版译者的《在路上》。
迷失的青年,得以,在新的剧本里相聚。
2020新版《在路上》杨蔚译他唯一没有变的,是喝酒。
碰杯的每个时刻,我都可以清晰回放:乌鲁木齐的公园北街,那家大盘鸡店;大小十字转盘的,人民电影院露天摊。
在喀纳斯、在阿勒泰,在写满余味悠长的西部世界。
随着潮湿的空气越来越咸润,最终驶过前海大桥进入深圳,回到了我熟悉却又陌生的,墨西哥城。
在田的小区里散步,我问这,一线(竖线)海景小户还有些空置,多少钱?
500起,他说。
我说,那待我发财了便来做邻居。
他认真地调侃我的人间真实:别做梦了。
等你赚到500时候,这里早就1000了。
在哈哈哈过后,我当然知道,这十年他到底经历过了什么。
那些常常在他口中轻描淡写的,操。
是我一辈子也不想再,越过的山丘。
幸好她是,深圳。
她尊重过广告人。
在婚礼上,我们喝到最后一桌。
这一桌风火广告末代的血脉们;几近是深圳设计界的半壁江山。
幸运的是我,兜转十年再重逢。
我们每天晚上都喝酒。
就连他婚礼的前夕也不例外。
妻子温情地照顾他,让过去所有的时光,终成为了镌刻。
迪安很高兴地见证了,萨尔的日子重新开始。
2008·乌鲁木齐人民广场,田和我那几年,我们躲过大部分灾难,也错过了众多喜悦。
但在西部,一切都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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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敢看这部片子,因为原著是我最爱的一本书。
可能有天我也会老去,也许到了那天我会对老杰克不屑一顾,是我现在深爱着的老杰克啊,可我甚至不知道到时候我究竟会不会想起这时候,他给我带来的一次又一次贯穿整个青年的沉思和灵感。
我觉得本作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体现出在路上的感觉,那辆哈得孙汽车飞驰在西部时仅仅给了几个镜头就完了。
大部分都是在城市里,纽约、丹佛、旧金山,大概导演更想拍出“垮掉的一代”的生活状态吧。
我觉得片中的迪安语速有些慢,这让我有些不满意。
也许是受原著影响,凯鲁亚克在书中把迪安形容为“一阵风”,而且凯鲁亚克把整本书写出了很快的速度感,所以我会觉得这部电影的一切都是慢的。
威廉巴勒斯和艾伦金斯堡在剧中的选角我是认为挺好的,金斯堡看久了竟然有些迷人。
黄昏时塞尔在一个没人的农场小房子旁,拿着一根短小的笔头在小本子上写字。
这绝对是我心中的最佳镜头了。
开头和片尾的那首歌很好听啊,看电影前就听了一遍又一遍,在电影中成功收获了歌词。
从开头可以看出来是根据未删节本拍的,“我初次遇见迪安是在我父亲去世后不久”。
从书的角度来说我觉删节的版本删节挺好,让书变得更精简更密集更切题。
电影改编、删掉了很大部分,这也难免,因为这部书实在太难拍电影了。
电影保留了大多数我差不多可以背下来的金句,还有几个经典桥段。
整体感觉电影叙述过于平淡,人物塑造挺成功,除了迪安像个慢悠悠的普通人。
最后的告别场景很好,仍然有些小遗憾,因为没有看到原著中萨尔在车上看到迪安“在一月的纽约披着一件虫蛀的棉袄,转了个弯,直奔前程”。
不够疯狂。
无法随着电影剧烈心跳。
《在路上》这部电影个人觉得一定要在看过书之后再做欣赏,Sal和Dean一起走过的路,说过的话、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远远不止电影里展现出的那些。
但两个多小时的电影能够在大体上向观者展示出旅行路线上每个人该有出的样子,已经算是良心和不易了。
书和电影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文字很难让人在脑海中形成一个人逼真的喜怒哀乐,而电影里一个鲜活的人物终于站在了你的面前,你又会觉得,总有哪里感觉缺了点儿什么。
所以看到开头第一幕的时候,Dean的形象难免会让我觉得不够。
哪里不够,说不出来,书里的Dean疯狂乖张充满激情,电影里展现出的某种克制和多情,或许就是“不够”的理由。
我是带着书中的回忆来看电影的,杰克的文笔狂乱不自制,因此很多地方其实会让读者云里雾里,但电影刚好理清了某些书本留下来的不解,但也把书中的很多细节做了更改处理,比如现实中Marielu其实也并没有那么的无谓,她也是一个在爱而不得的困境中无奈找寻出路自保的普通女人,再比如印象中Dean也并没有为了两个人的旅行经费而出卖自己给同性恋老男人。
可能现实中的Dean更洒脱也更纵情,但无论是电影还是书里,Dean和Sal彼此间的热爱以及两个人灵魂的契合却是永远不变的。
电影里K妞依然颜值和演技同时在线,她饰演的Marielu对Dean有着言不清的深爱,可能是Dean狂躁到变态的性格把她骨子里的热血激发了出来,以至于她对Dean爱得深切到难以自拔。
最经典的一幕莫过于丢了吉他的牛仔唱着那句“更别提我们的爱情,这多难啊,是不是,爱上你猎杀的对象”,夕阳金色的余晖把Dean的侧脸映到Marielu的脸上,镜头停留的角度刚好一半映着Dean的侧脸,另一半保留着Marielu强忍着泪水的脸庞。
Marielu爱Dean,就像一半的自己爱上了潜藏的另一半自己,但终究得不到她想要的一个安稳的家,因为Dean的天性早已决定了他不可能是一个为爱停留的人。
Marielu爱Dean的疯狂和不羁,却也因他的疯狂和不羁而注定得不到他。
Sal对Dean的热爱,或许说成向往更为合适。
Dean在Sal的心里仿佛代表着一种生活,一种不被约束的自在放纵的生活。
Sal的电影角色给我一种很书生气的感觉,和我预设中“垮掉的一代”形象并不十分契合。
但好在他的眼里有光,是一种对拥有生命力的一切充满好奇与欣赏的光,我想也正是如此,Dean才会这般的吸引着Sal,因为他是一个生命力仿佛要溢出肉体的男人。
影片里Sal的每一段旅途几乎都与Dean为伍,有Dean的旅途永远不会平淡无奇。
即使众多的朋友告诫Sal,Dean是一个缺乏责任感的不配成为Sal朋友的人;即使Dean在旧金山抛掉身无分文的他一走了之,在墨西哥抛掉被痢疾折磨的他一走了之,Sal也未曾怨恨过这个朋友一分一毫。
与其说包容,不如说理解。
Sal理解Dean的性情,他是最能透过Dean的疯狂乖张看到他仿佛天使般纯洁灵魂的人。
但Sal终究还是会回归冷静,他没有办法做到Dean一样的疯狂,他的本性是热烈的却也是自省的,这也是每一次狂欢到极致的时候他都会产生崩溃和坍塌之感的原因。
影片用一个镜头把这种放纵后的愧疚感展现了出来,就是Sal在染上痢疾时产生的幻觉都是来自于身边关怀之人的责备和教诲。
这些问责正来源于Sal内心底对这种放纵生活的怀疑,所以最后的最后,Sal只想回家。
Sal和Dean最后一次相遇的镜头其实透露着某种可悲,Sal光鲜亮丽,Dean 衣衫褴褛。
Dean依旧是那个愿意为了见昔日旧友一面而连坐5天5夜火车的冲动男人,而Sal却已回归平静再难回到在路上的日子。
最后的Dean在豪华发亮的轿车背后越落越远,终究还是没能再和Sal说出想要吐露的心声,而Sal也只能在回忆过一切后不断的重复那句“I think of Dean Moriarty,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如果迪安最后闪烁的眼睛里用颤抖的嗓音说出的这句不是编剧的 ~ 小私心 那么 这部电影无疑是狂热的 真实的迪安 真实的大麻 真实的海洛因 真实的爱聚离别构建出了一部真正的巨作 整个公路贯穿了属于生命真正的绽放 oh 我爱迪安 爱诗人的死而复生 爱那颗爬满蜥蜴夜晚的树 爱那墨西哥的仙人掌地儿 爱少女脸上矜持高贵的自容 爱这一切迷乱的真实
这电影像根香烟。
也不知道是美国的旷野,还是不断的启程告别。
留下的经历只是有些孤单,但我们的人生好像就是这个。
现在社交焦虑的人们看看应该都还挺养生的。
我感觉丧丧的,穷途末路生无可恋的生活着还挺好的。
丹佛也不差的说。
K在AZ時说的,I just want a house,baby,u know something normal, I really do want that.Emmmmm….btw,还挺好奇的过去一个世纪里,水手到底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他们是垮掉的一代吧?
杜鲁门来着。
不断寻欢着,做爱。
像一副被灵魂丢弃的做梦的躯壳 套着人皮的机器人伴着一口头上的糖果,跳跃着,跳跃着….Just for a bite.相比着,有的地方就落后了五个十年。
其实我也许能理解今天的人崇尚old money想法。
经历文化洗涤和本性疯狂的一个时代,也许能有一些东西,或是底蕴、也或者,是钱;至少语境能说是解放的当代。
嗯是的,我就是偏见。
若凯鲁亚克20余天闭关能写完连续长篇文字,也就别再懒了吧。
想到着,一点心情没有。
Dean Moriaty的迷人是显而易见的。
这个有着James Dean一般形象的年轻人身材健硕,笑容纯真,一双湛蓝的眼睛清澈透明,谁能忍住不爱他?
不仅姑娘们要被他迷得神魂颠倒,就连朋友们也如痴如醉,不惜丢掉好日子跟他上路,从纽约到丹佛到旧金山到新奥尔良再到纽约——音乐、激情、性、毒品、书、自由——你能想到的跟青春有关的一切,让生命澎湃灵魂飞扬的一切,都在Dean Moriaty的路上。
电影《在路上》有两场舞蹈,两回爵士表演直看得人血脉喷张。
一次是1949年新年夜Dean Moriaty(Garret Hedlund)和他年轻的小妻子Marylou(Kristen Stewart)在聚会上对舞,两个人跳得大汗淋漓气喘吁吁面颊潮红;另一场是Sal Paradise(Sam Riley)和Dean南行墨西哥,在当地小酒馆里喝得天昏地暗,与一群浓妆艳抹的妓女从室内跳到室外,从地板跳上欢床。
Sal与哥大的朋友Carlo Marx(Tom Sturridge)初识Dean,一行三人在纽约某个黑人酒吧听爵士萨克斯飙乐激动不已,讨论如何才能获得“it”——真理、涅磐、自由,随你怎么翻译。
后来Dean不顾怀孕在身的妻子Camille(Kirsten Dunst)和襁褓中的婴儿,与刚抵达旧金山的Sal去听奔放的爵士钢琴,被Camille扫地出门,这成了他再顾丹佛寻找父亲的起点。
看吧,音乐、酒精与毒品是在路上的催情剂,是诗与歌的催化剂。
在不断的寻找、经历与逃离中,Dean不断地展示着青春惊人的华美与生机勃勃;与此同时,他的任性、自私与怯懦却在Sal的眼中慢慢剥离,终于变成墨西哥肮脏病床上控制不住的眼泪,绝望得叫人窒息。
连接这一次次高潮与低谷的是延绵不绝的公路,是路两侧望不到尽头的原野与戈壁,是一个个的搭车客,是路上的人。
Sal对“it”的寻找有种宗教般的执著与虔诚,他在Dean的身上看到了真相的某个侧影,看到了灵魂对自由与真实的最原始的近乎兽性的向往。
这种向往以放纵的形式出现,与宗教的灵魂献祭相似,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决绝的自我奉献,是抛弃式的反叛与自虐式的心灵折磨,是迎向美的丑恶的跋涉。
这条以离开为姿态的朝圣之路注定要承受罪孽与不忍,注定要在伤害中慢慢老去,迎接生命最严厉的惩罚与千疮百孔的馈赠。
Sal爱Dean,Carlos爱Dean,但谁也无法成为Dean。
Dean Moriaty是不羁青春的实体具象,是规范世界里所有饥饿渴望的平行幻影。
我没想到巴西导演沃特•塞勒斯(Walter Salles)真能把这样一种具有音乐旋律的迷雾般的文字变成可信的视觉符号,在一段段往复上路下路的演奏中让每个视觉形象慢慢演变、成长。
在季节与情感的变化中只有Dean永远都那么可爱、那么可恨,永远都那么迷人。
谁也不能像他那样迎接彻底的离去与献祭,谁也不能像他那样在某个突如其来的夜晚闪着永恒清澈的眼睛向已远离的人们说我爱你。
那是遥远的青春,残破的理想,那是一次又一次的再见。
我没能忍住眼泪,因为我终于知道在每一扇打开又合起的门背后都有Dean Moriaty在轻轻吟唱。
也就是因为小K才看着片子的。
怎么说呢,这部片子看了两遍,第一遍主要为小K,第二遍才认真看了下。
本来是只为打发时间的,但也因此意外有了些小想法...主人公是个在父亲去世后灵感枯竭的作家,偶然的机会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男和他的女友(小K演的),后被此男那种浑浑噩噩却充满刺激的鬼混生活所吸引,于是决定离开家和大家一起去游走、流浪...在路上作家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参与着某男的生活,和他一起经历他泡妞、吸毒、性爱etc. 与此同时,他还拿着他那小破本本不停的记录着各种灵感。
后来他和某男去墨西哥玩,在大麻性爱的刺激后,作家终于开始接受放荡青春的惩罚-高烧几乎致死,而此时他认为他最好的朋友某男,却悄悄的离开了他,还带走了他的money---不过就如同所有小说惯有的情节,作家没有死,后来反而成名致富了!
此时重点来了:某个寒冬里的夜晚,当作家穿着笔挺的呢大衣,准备和女友等去听歌剧时...某男又出现了在了离作家5-6m远的地方,穿的很单薄破烂,瑟瑟发着抖,轻轻的叫着:is that u,man?
这种不确定的声音,就好象他们之间的距离一样亦近亦远,亦实亦虚,而当两人开始面对面的交谈时,某男的穷酸困苦就被作家的高贵反衬的淋漓尽致,看着某男冻得发抖的样子,其实我想如果是朋友的话,还是会心有不忍的请他到那个暖和的地方去坐坐,或者给他写money让买点什么填肚子之类的。
可惜作家没有这么做,他只是很冷淡的看着某男,忽略着他的困窘,好像只是为了应付差事般的闲谈而已。
也许在某男抛弃他的那一刻,作家的心就已经死了吧。
而最后,作家还是被朋友叫走了,某男只能用夹杂着苦味的声音对着作家的背影喊了一句love u ,ever,可惜连着最后的挽留也被寒风瑟去了该有的音调。
作家就这样走了,看似什么也没有听到,看似没有任何留恋...也许人对旧事旧物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慢热吧。
回到家后的作家,坐在打字机前思考着,突然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开始了乒乒乓乓的写作。
他写的是当时和某男一起风光鬼混的日子,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次谈话,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个故事,一根一根的烟,一杯一杯的酒,作家还在继续的写着,似乎想要把他们的友谊就这样的写下去,也似乎在暗示着某种希望-愿他们的友谊长存...他就这样头也不抬的乒乒乓乓的敲打着字机,那种清脆的声音让人想起了他们的那段激情、那段放荡...人是不是都是这样-越想翻篇的东西却永远翻不过去,越以为已经无所谓的事情却还是那样刻苦铭心,越以为不会在意的人其实还会在心里留下些许波澜。
那时的他、她和他们,曾经的一件件琐碎小事儿,都会不留痕迹的在我们的心中找寻着属于他们的角落,然后慢慢安定下来等待着你的发现,即使你被他们狠狠的伤过,但还是会犯贱一般的只愿为他们保留着那段最美好的回忆,也许这就是成长吧...
终于看到了《在路上》书已经看过两遍了。
那天,一个人在狭小的阁楼,安静的看完片子。
看完后的感觉并不好,不是那种读完书后的感觉。
电影结束了,没了画面,字幕在走,我坐在沙发上,脑子有点涨。
是我期待的太久,期待值太高吗?
这部电影从开始拍的时候我就开始关注。
或许真的是自己的期待值放高了。
就好像当时看完了《挪威的森林》后的感觉一样。
但是,在凌晨的夜里,在一天里这样少有的安静里反思了很久很久。
想到了那个时代,想到了大环境里的人!
重要的是人,是那个时代里的年轻人。
他们是垮掉的一代,他们在那个美国大萧条的时代,到处都是流浪汉,到处都是失业者。
活在那个时代的年轻人有的是挥霍不掉的青春。
是的。
导演就是要把那种燃烧生命的极致感提出来。
在那个时代是没有规则的。
在那个时候每个人的未来都是没有一个固定模式的。
即便是现在也是一样,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知道的只是我们每天都在老去。
书中有过这样一段记忆深刻的描述,里面能看到电影想要体现的影子——“生活本身是令人痛苦的,我们必须忍受各种灾难,唯一的渴望就是能够记住那些失落了的幸福和欢乐。
我们曾经在生命中拥有这些幸福和欢乐。
现在它们只能在死亡中才能重现(尽管我们不愿承认这一点),但谁又愿意去死呢?
这些纷杂的思绪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涌现。
”电影的最后在书中的最后一段上做了一些修改,我想,书中那段话更加意味深长,这些年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年轻的生命去背起背包踏上一个人的旅程——“每当太阳西沉,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遥望新泽西上方辽阔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有未经开垦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停的走向西部海岸。
我现在才知道,在这里,所有的年轻人总是躁动喧闹,因为是那片土地使他们如此无法平静。
”
2012-344.这个样的改编总是不讨好…
没有经过历史熏陶的人是无法理解美国那个时代的背景的,就如读中学课本中时了解到的美国垮掉一代的状态一样懵懂,看这部电影也是这种无知的感觉,浪费在路上的青春,不知道是喜是悲,看着很无趣的电影
很差。加内特个人魅力超强,邓斯特杯具了。
没看过原著不知道是不是本身就是这样,剧作本身是比较散的,不过几个演员一个比一个浪荡不羁,倒是气质十分贴合。(斯图尔特演浪荡女简直手到擒来啊。)看到最后纽约的重逢还有点眼眶微湿啊,这一辈子,其实都是on the road
同为垮掉一代文学改编 觉得《嚎叫》表达的更好 这样意识流般的文字本就不适合电影 又拖到时代已被遗忘那么久 让人很难深刻感触 《在路上》更多是表面的青春与迷茫 而《嚎叫》将追寻自由 平等及自我价值的垮掉一代精髓表达的更透~ #表妹电影#
坚持了160分钟,我终于确认了这到底有多烂。前半部分除了两男看一男搞一女,就是一男看两男搞一女,当然还有和农民阿姨公车对了个眼就当着人家孩子搞起来,到后来就喝酒抽大麻搞妓女搞motel老板(男的哦)。最最后突然一下子想起来,咦我拍的不是猎奇A片啊,于是就有个不知所云的结尾。毁原著毁童年。
未老莫还乡,还乡须断肠。
#观影手记# 1154 一点儿不文艺,一点儿不诗意。看着这几张太顺风顺水的阳光面孔,垮在哪儿啊?!最后一场戏还蛮有感觉。
文学影像化的优势和弊端都在这部电影里显露无疑,Dean越看越像年轻几岁的Christian Bale。
没看过那本非常著名被文艺青年奉为经典的原著,但这部改编电影已经足够劝退了。整部电影就是在路上,从纽约到加州,再从加州到纽约,中间连像样的过渡都没有,更别说探究人物内心和行为动机了。Dean这种角色在同类电影里简直是标配,但这里面的他不光对女人渣,对朋友也很无情无义,让人完全无法喜欢上这个角色。
真的无法理解。为毛电影跟小说一样又臭又长。看完都不知道看完了什么。
首先,我不是原著党,因为这本书被萨比摇滚青年们天天挂在嘴边用来装逼搞的臭名昭著,所以至今我也没读过。单说这部电影,实在是难看至极,作为一部公路片,连风景PPT的最低标准都没能达到,满眼都是流水账,除了滥交和飞叶子就没别的了,难怪摇青们会喜欢,呵呵。
没看过原著的电影党。beat generation 的生活态度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火花的燃烧,很迷人。追忆逝水流年的陪伴是放荡不羁的日子。影片最后塞尔拒载迪安让我想起一句话:remember man,I used to be your best friend.最后我想,关于如何去爱如何把握仅此一次生命的这个问题,我们永远都在路上。
杰克凯鲁亚克说,他的一生都在追逐着吸引自己的那些人。紧紧跟随着,只要对方一个招呼,就会奋不顾身的抛开一切,上路。
粗糙地生活,精緻地享受;認真寫字,寫好字;寫好小說;讀喜歡的書;彈好琴,大聲唱歌;熱愛身體,熱愛自然,熱愛每一個人。與喜歡的人做愛,無論明天去到哪裡;沒有人能預測未來會怎樣,只知道我們終將會淒涼的老去。在沒有星星的夜里,我想起了你。
曾经认为《在路上》这样的书是无法拍成电影的《在路上》对于我以及这一代很多人绝对不是圣经而它的影响是显现于我如今的生活状态 人生价值 以及灵魂深处的说回本部电影其实与原著甚远但它还是激起了我有关青春的无数回忆我必须提到原著中采棉那段经历在我觉得是全书中最为唯美的片段
完美继承了原著在写作上的流水账特点,然后抛掉内脏成为流于表面的公路片。但确实是比我之前担心的要好很多很多。。。
透着90后的一股嗲味儿,一点儿飞行员的气概也没有。拍成这样基本上就是个大俗片儿,跟海盗电台一个傻逼德行。
看到最后10分钟前觉得像部流水账 好在这最后10分钟的处理把电影提升了一个高度 在经历了那么多颠沛流离 燃尽了那么多青春激情后 总有些人还是发现了自己最终在寻找什么
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偏离了原著的主题核心,但影片目前所呈现的确是最适合电影体的改编。情感虽有窜动,但感染力还在,而讲述手法有些太过自信,缺少一脉相承的连贯性牵引,也正是在迷茫青春的前提下,影片做得还不够极致。完整,有细节,但爆发力稍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