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尊严和权力,永远是电影工业的良药,不知这些药能否治愈世界,至少他有这个希望。
杰克是一位资深的医生,从医一生他看到了太多太多病入膏肓痛苦度日却无法选择死亡的病人,包括他自己的母亲,有太多生活在病痛中的人只想痛快地死去,只想死的时候能够保持一份尊严,然而无奈的是这些不再能够体会生活质量的人们却成为了医疗机构和药厂的贡献者,用自己无望的躯体不断地用各种器械和针剂维持着。
杰克认为帮助这些希望以死解脱的人们实现愿望,是一个医生的职责,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也应该是不让病人承受不应该承受的痛苦。
杰克克服千难万险为那些纷纷来请求他给予帮助的病人们实施安乐死,他的行为引发了全美国的大讨论,有人抗议,有人力挺,他不断地进出监狱。
在法庭上,杰克播放了他的病人和亲属在生前向他请求实施安乐死的视频,当看到那些病人安详地躺在床上,跟家人互道我爱你之后,毅然地拉下那致命的机关,然后终于摆脱那些令其痛苦不堪的折磨时,陪审团泣不成声。
即使是这样,安乐死仍然是宗教组织的大敌,也成为政客们选举时的工具。
随着自己的盟友越来越少,孤军奋战的杰克终于做出了越界行为,他亲自为病人实施了安乐死(之前都是他帮助病人安排好,病人只需动一下机关,就可以自行实施自杀),并且将整个安乐死过程通过全国电视直播,这一举动被定性为谋杀,70岁的杰克入狱8.5年。
杰克的扮演者阿尔.帕西诺,老戏骨一个,就是阿尔已经这么老了么?
70岁啦,岁月催人老啊,要不是看了演员表,我真没认出来那是他。
这个片子唤起了我对姥姥的回忆,我坚决支持安乐死。
影片通过叙述医生Jack Kevorkian,对身患绝症、临近死亡、处于极度痛苦之中的患者,施以协助自杀或安乐死的medical service,来提问:一、人是否有死亡的权利?
我记得,昆德拉在【告别圆舞曲】中写到:自杀比谋杀更坏。
人们可能出于复仇或者贪财而杀人,但是,即便是贪财,也表达了一种对生命的反常的爱。
可是自杀呢,那是把生命抛弃到上帝的脚下,那是对生命的一种嘲弄。
自杀,就是朝造物主脸上吐唾沫。
我没有办法认同。
首先,我确实相信,并不是所有自杀,都是对生命的亵渎。
不是自杀,就代表不热爱生命。
就像电影里面,Al Pacino引述他母亲的话:The worst toothache in the world. Now imagine that toothache being in every bone in your body. 在这种日复一日的折磨下的求死,就是不热爱生命么?
她是无法活下去啊。
看电影里面一个个录像的片段,特别动容。
真的非常爱自己的家人、朋友,但还是强烈的求死。
做出这样的决定,还有比求死者本身更痛苦的么?
为什么,他就不能有权利有尊严的死去呢?
或者有权利结束毫无希望以康复的形式解脱的酷刑呢?
其次,我觉得西方对安乐死或者自杀的争议,更多在于宗教。
“上帝给了你生命,生命不是你自己的所有物,所以你没有权利放弃它”“医生不能够扮演上帝,夺走生命”。
So 作为无神论者,我相信人拥有对自己生命的决定权,可以决定活着或死去,可以决定以什么方式活着,什么方式死去(如果不是意外事故)。
二、道德与法孰重?
(或许不应该是这个提法,暂时想不到更好的)电影最后,法官的宣判词非常的漂亮。
不管我的心理多么偏向Jack,也不得不承认判决是有道理的。
Our nation tolerates differences of opinions because we have a civilized and non-violent way of resolving our conflicts. We have the means and methods to protest laws with which we disagree. You can criticize the law, lecture about the law, speak to the media or petition voters, but you must always stay within the limits provided by the law. You may not break the law or take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s. No one's unmindful of the controversy and emotion that exists over end-of-life issues and pain control. I assume the debate will continue in a calm and reasoned forum long after this trial, and your activities have faded from the public memory. But this trial was not about that controversy. This trial was about you, sir. You've ignored and challenged the legislature and the supreme court. Moreover, you've defied your own medical profession. This trial was about lawlessness, about your disregard for a society that exists and flourishes because of the strength of our legal system. No one is above the law.法官判Jack有罪,并非是对安乐死这一行为的裁定,是对他个人藐视法律这一行为的裁定。
从结果来看,无论是在富勒版还是萨伯版的【洞穴奇案】中,最终被告都被判有罪。
无论这个判决结果多么不合常情,但是它符合事实和法律条文本身。
Jack的案子,显然没有洞穴奇案那么复杂。
如果,我们对法律有不同意见,就以以身试法的方式表达(不管意见有多合理),社会就会乱套了。
三、政府是否能替公民做选择?
哈佛的公开课【公正:该如何做是好?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第五节讲到Free to Choose的问题。
自由主义哲学家Robert Nozick主张,享受自由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
只要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尊重其他人自由的权利,我们就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过的生活。
在这一思想下,有三种法律是不受欢迎的:1、家长式立法,制定让人们自己保护自己的法律,比如安全带法、摩托车头盔法、征收养老金;2、道德式立法,制定试图阐明社会道德价值的法律,比如禁止同性间性行为;3、税收或任何为了再分配贫富之间收入财产的政策。
这一逻辑在于,这种类型的税收,意味着拿走个人的劳动成果,即强制劳动,即奴隶制,即个人不是个人的主人,不符合self possession。
对于前两条,的确,一个人自己不系安全带、及时行乐不想为退休存钱、搞同性恋……又不伤天害理,起码基本上不直接对其他人造成什么伤害,纯粹就是个人选择。
凭什么,强迫一个人一定要自我保护,不保护还要罚钱??
可是,人其实是无法真正self possession的吧,政府立法要考虑社会后果不是?
假设不强迫征收养老金,部分人不储蓄,他可能等到退休时无钱生活,而由于这些人是生活在一个社会中,政府可能仍然要用纳税人的钱最终买单。
基于这样的考虑,还不如开始就强制每个人储蓄。
(我瞎想的)所以,我想,对于个人来说,完全说得通的权利,比如支配自己的生命、财产和自由,放到立法的层面,放到整个社会的层面,就不那么简单了。
Jack入狱八年半,2007年出狱后依然为了安乐死立法四处奔走。
即便过了这么多年,认同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和地区依然那么少,还是有界定上的困难等等原因吧。
Ps,看完乱七八糟想到这些,没有系统地思考,好神奇竟然写了1700字。。。
囧http://bunnyzizi.blogbus.com/logs/124874116.html
在我心中,阿尔帕西诺是神一样的演员,而同时,在看了最近几年他的一系列影片后,我又要无奈的感叹“看神变老”的尴尬。
不得不说,最近几年,阿帕参演的影片不是平平,就是近乎烂片(看看我对阿帕如何热爱,都不忍直接说烂)。
但是在今年,在HBO,在电视电影中,他难得的选中了《你不知道的杰克》这样一部,无论从他的演技积淀,还是人生阅历积淀来说,参演这样一部关于生与死的片子都实在太合适了。
HBO的作品品质向来往电影标准靠拢,感谢HBO,感谢阿帕择片靠谱,我们终于又看到了他自如的展示演技,并摘下了2010年艾美奖的“迷你剧、电视电影”最佳男主角,这样的时刻,真的几年不见了。
涉及“安乐死”题材的电影,相关佳作已经不少,比如曾经摘得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的西班牙电影《深海长眠》,也有淡淡的掠过这一素材的《百万美元宝贝》,事实上,我们谈起“死”更多是讨论“生”,如何看待“死”,也往往是由一个人如何看待“生”决定的。
支持安乐死的人,常说的理由就是“人应该有选择有尊严的死去的权利”,过去的更多作品,往往是从“寻死者”的角度,表现他们的感受,而《你不知道的杰克》则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以一个安乐死执行者的角度表现安乐死的方方面面。
这个角度比起“寻死者”角度来说,优势在于它可以兼顾双向的情感表现,一方面,我们可以了解一个安乐死执行医生对它的看法,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透过这个医生的视角,同时也可以看到“寻死者”的感受,而且因为医生涉及的病人更广泛和多样,也就让他的角度表现的这些希望了结此生的病人情感表现更加多样和具有冲击力。
观看《你不知道的杰克》时,我同时想起了另一部英国电影《维拉•德雷克》。
在那部电影中,老妇维拉•德雷克在做清洁工之余,还从事帮助一些未婚先孕的女子堕胎,这在当时是非法的行径,终于有一天事情败露,而她也站上了法庭的审判席。
之所以想起这部影片,是因为杰克与维拉,一个帮助他人安乐死,一个帮助女人堕胎,看上去貌似不相关,但是实际上,他们又具有相通性,他们都是在帮助一些丧失了选择权的人们,让他们具有选择的权力。
我们总是乐于分享那些与病魔做斗争的故事,但是在传播这些故事的同时,更多的似乎是在传播一种精神,而非对病人苦痛的真正关怀,仿佛,对他们的苦痛的描述,只是为了后来那种医学奇迹的铺垫。
在我看来,这本身就是一种伪人文关怀,它先入为主的要树立一块“奋斗不息”的丰碑,而非真正关心人本身,仿佛这种精神就是要给病重的人们一个“要坚强面对”的枷锁。
杰克在协助病人执行安乐死前,都会对他们录像,让他们或者亲人表达自己的痛苦和选择,这本身就是令人感动的举动,终于,人的苦痛被放在中心位置,你会感到,痛不欲生同忍痛求生相比并没有高下之分,他都是个人的选择,个人为自己的生命画上句号或是继续延续的方式。
作为那些绝症患者,他们最大的痛苦在于,他们病重的身体已经不听自己的使唤,“自杀”本身已经成了自己无从选择的一个方式,而无论家人还是医生出于感情或是道义,都很难做出放他们死去的选择,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就是被剥夺了选择权的不幸的病人。
与病重之人类似的,维拉面对的是一些怀孕的女人,她们看似可以自由行动,但是由于法律禁止堕胎,由于安全的堕胎又有技术门槛,所以她们实际上也是被剥夺了选择权的女人,他们同样被社会给予了一个要“坚强面对”的枷锁,被迫去承担本未准备好的责任。
无论身体机能,还是社会环境,都让一批人无法做出自己的选择,而杰克与维拉的可贵也是争议之处就在于试图以个人的努力去纠正这样的不平衡。
维拉走上帮助年轻的女人们堕胎的道路更多出于一个老妇自然的感情轨迹,希望帮助这些可怜的女孩。
而杰克与之相比,有着更大的雄心,在医院就职时,就秉承这安乐死合法化的理念,在退休后,没有了体制内的束缚,他以更大的激情投入到了争取安乐死合法化的道路,甚至亲自实践。
由于法律的约束,杰克和支持者不得不选择一种钻空子的方式,设计专门的设备,让虚弱的病人可以亲自启动为自己注入试剂。
而这一举措却也无意中更强化了安乐死的价值,从整部影片,我们看到那些病人从有意愿,到与杰克沟通,直到最后的执行,无一不是自己的选择,杰克正是那个给他们搭建了实现自己愿望平台的人。
在安乐死上,我从理念上一直持赞同立场,但是技术层面上也有如何正确理解和传达病人正确意图的担忧,而从本片中,杰克表现出了其良好的医德,我们看到有几个案例,他在与对方沟通后,拒绝了病人的安乐死建议,指出了他们只是情绪上的沮丧。
杰克对病人的判断也将“医德”问题引出了更立体的思考,在医学领域,无论“希波拉底誓言”还是“南丁格尔誓言”,都表现出了以病人利益至上的立场,但是在后来却被很多人在批驳安乐死时,单一强化出医生应该为病人“求生”。
但是,在一个病人希望以最小痛苦结束自己生命时,痛苦的活着难道还是病人的利益所在?
所以,为了真正维护病人的利益,需要的恐怕不是条件反射似的反对寻死的病人,而是真正去与病人交心,体察他真正的诉求,而杰克的做法正是一种医德的表现,他尽管有着让“安乐死”合法的目标,却没有因此丧失理智,冷静的与每一个病人沟通,去了解病人真正的利益。
有时候,我们过于将“生”与“死”对立起来,是的,“死”代表着从物质世界的消逝,它令人感到恐惧,但是它又是每个人必达的生命彼岸。
所以,“死”也是“生”的延伸,那些希望安乐死的人们,其实也是一种求生,他们求的是有个自己选择的“生”的终点,和“死”的开端,对于他们的选择,我们难道不该给予更多的尊重吗?
阿尔帕西诺在这部影片中,表现了一个有些驼背的老态的医生的挺拔立场,他关怀每一个个体,同时又显得偏执,甚至到了最后只身直接去向体制挑衅。
同样的老牌影星苏珊•萨兰登在片中也献上了精彩的表演,作为杰克的支持者,当她也终于发现自己身患绝症时,也选择了安乐死,选择了让最好的朋友送自己生的世界最后的一程,这份选择和信任令人深深感动。
从维拉•德雷克到杰克•科沃基恩,他们在争议中为个体带去了选择的权利,争议伴随他们一生,法律也给予他们制裁,但是,无论他人怎样看,他们激起的不同观点的碰撞本身就在推动着更多人思考这些禁忌的话题,这也是他们启蒙的价值,这也为今后的改变积蓄着令人充满信心的力量。
http://hi.baidu.com/doglovecat/blog/item/ce20134c88c289f7d62afcd0.html
看到电影的名字,大概瞄了一眼简介,看了2分钟开头,我想我已经看到这部电影的全部了,剧情似乎尽在掌握之中,想都不用想我就知道会发生什么。
可是当我再去品味台词时,我已经无法停止欣赏,放弃对电影的崇拜,阿尔.帕西诺的每一句台词都是近乎惊艳的,每一个单词,每一个句子都让我回味良多。
阿尔.帕西诺的表情与眼神也很到位,让我感觉他就是那个曾经挑战法律的医生,并相信这一切都不是胜利,而是理所当然。
- He's out of time.- Yes.- You invited yourself here to make a final stand. Our nation tolerates difference of opinions, because we have a civilized and non-violent way of resolving our conflicts. We have the means and methods to protest laws with which we disagree.You can criticize the law, Lecture by the law, Speak to the media or petition voters, but you must always stay within the limits provided by the law.You may not break the law, or take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s.No one's unmindful of the controversy and emotion that exists over end-of-life issues and pain control.I assume the debate will continue in a calm and reasoned forum long after this trial.And your activities have faded from the public memory.But this trial was not about that controversy. This trial was about you, sir.You've ignored and challenged the legislature and Supreme Court.Moreover, you're defied your own medical profession.This trail was about lawlessness, about you disregard for a society that exists and flourishes, because of the strength of our legal system.No one is above the law.You had the audacity to go on national television, show the world what you did, and dare the legal system to stop you.You publicly and repeatedly announced your intentions to disregard the laws of Michigan.Because of this, I am imposing the maximum sentence of 10 to 25 years.You may now, sir, consider yourself stopped.
Al Pacino,真想捧着你的老脸说声我爱你!
我不懂电影,说不上本子的优劣,或是拍摄手法有多独特,但能带给我思考的电影,就是值得我记住的电影。
这部就是,看完之后,大脑像吃了跳跳糖一样。
我试图换位思考去理解那些反对和抗议的人,他们究竟在反对和抗议什么?
不外乎这么三种:反对和抗议自杀、反对和抗议违背上帝的旨意、反对和抗议革新。
请允许我继续试图理解他们。
理由一:反对和抗议自杀。
他们纯粹地反对“自杀”这种行为,认为死亡是一件可怕的事情,自行死亡更是一种疯狂的举动。
我欣赏他们的坚决,可是忍不了他们的无知。
他们不理解安乐死针对的人群,不理解那些人正在承受怎样的痛苦,不理解98%的病人是被拒绝实施安乐死的(比如提出安乐死要求时正处于抑郁状态)。
另一群无知者从社会安定中找掩护,认为如果选择安乐死的人多了,会影响hxsh的构建。
那么请问,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选择安乐死?
我们应该拒绝他们安乐死的手段,还是洞悉他们想死的动机?
还在念书的时候,老师说,自杀者是狭隘的,自杀只是一种手段,并非目的。
说得有理!
可是,手段也分可行的手段和不可行的手段。
对于有些人来说,他们的病也许可以用昂贵的治疗方法缓解甚至治愈,但他们没钱;他们也许可以继续维持生命体征,但“feel lost”,对他们而言,唯一可行的手段就是结束生命,这也被叫做“死”。
也许有人会问,霍金那样子不也造就科学奇迹了吗?
他怎么没lost?
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霍金,他找到了出路,也找到了自己存在的意义。
而安乐死针对的是在有生之年没有希望找到出路的人。
有人又会问,怎么能肯定没有希望?
给他们希望不就行了吗?
好,谁给?
医疗技术能给出多少保证?
医疗制度能给出多少补助?
政府能给出多大作为?
用难以忍受的极度痛苦和煎熬去等莫须有的希望,血肉之躯的人,愿意吗?
在众多选择中,生命也是一种选择,只不过意义尤其重大。
但意义再重大,那也是“你的”生命,你可以选择生,也可以选择死,你有权为自己的生命做决定。
不过,决定是对还是错,只有试过才知道!
说笑了,正因为没有重来的机会,所以更有理由相信那些选择安乐死的人不是一时冲动。
fight or run?在老虎面前,run是本能,不是懦弱;在病魔面前,就只能fight,不能run了?
这必然会牵涉到安乐死实行的鉴定流程。
目前的做法,一种是在病人意识不清的情况下由其监护人决定,一种是在病人意识清醒时自己决定。
前者被称作消极安乐死,后者被称为积极安乐死。
讽刺的是,清醒的人并不等于有思考能力的人,威武的天朝不正生活着一群清醒而缺乏思考能力的生物吗?
可以想象,如果天朝制定了一套安乐死的鉴定程序,很有可能会弄成像到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似的,大妈语重心长地说:“我觉得你们感情还没破裂。
”我理解,无知者害怕有一个可能让他们做出错误决定的机会产生,于是便不留机会给那些有能力做出正确决定的人。
你们尽情地否认好了,那我就说是你们潜意识里的,没辙了吧?
向弗洛伊德致敬!
理由二:反对和抗议违背上帝的旨意。
这群人认为,上帝说了,自杀的人不能进天堂,所以不能自杀,不能安乐死。
这也是我至今未信教的原因之一。
我很欣赏教会的一些做法,但是将圣经奉为最高旨意,对超出人类理解能力的旨意就解释为,人怎么可能完全理解上帝的想法呢?
我不接受。
在无暇的上帝眼里,人类是渺小的、不断犯错的。
"Life is God's choice",没你什么事儿。
在信徒看来,自己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也是由上帝掌控的,自己没有权利结束自己的生命。
如果有人胆敢以为生命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那就是骄傲,而骄傲是一宗罪。
因此,就算有再多的苦难降临到你身上,那也是上帝要你承受的,你就承受吧。
这个想法让一部人活了下去,而另一部分人还是想死。
我很喜欢一句话,是一位信徒的感言:“上帝不会把你不能承受的苦难降临到你身上”,这句话在我最混沌的时候给了我极大的安慰。
然而,对于那些没有从中得到安慰的人,不必剥夺他们不信的权利吧?
感谢你们的好意,你们让一部分人知道自己违背了上帝的旨意,也让这部分人相信安乐死的人进不了天堂,但他们仍然选择了安乐死。
请你们互相掐一下对方的大腿,然后想象一下,是什么样的苦痛让他宁愿不进天堂了呢?
信仰上帝是为了什么?
请先别急着告诉我,信奉上帝不为任何目的,只是推崇真理。
世上有那么多条真理,为什么这条真理就格外重要呢?
举个例子,哥白尼说,地球是围绕太阳转的,知道这条真理能让我理解为什么每天能看到太阳升起落下,理解一件事让我很快乐,我为了快乐而相信它,这就是这条真理对我的意义所在;哥白尼还说,真理有可能会被蔑视和嘲笑,知道这条真理让我无奈和感伤,但我会在被蔑视和嘲笑的时候不再断然否定自己,我为此而相信它。
上帝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
(约翰福音 12:46)知道这条真理让有些信徒阻止他人安乐死。
就从教义上说吧,不管那个人的生命是由他自己决定的,还是由上帝决定的,总之不是由你决定的。
对了,其实圣经里并没有“自杀者免入天堂”之类的话,还不是人的理解。
每一天都是为了上帝而活,每一天活着都是为了荣耀神,自杀了就不能为神而活,就不能荣耀神,甚至给神蒙羞。
可是,生命应当是一种赏赐,(这也是信仰神的原因之一吧?
)而不是障碍。
理由三。
反对和抗议革新。
他们认为,生老病死安排得好好的,干嘛要另生枝节呢?
确实,越多的选择,就会产生越多的犯错机会。
生命只有一次,错不起,索性就不要给这个选择了。
还是那句话,这是在惋惜别人做了不明智的决定,还是怕自己会做不明智的决定?
我是个对“新事物”不太耐受的人,比如说,我看到凤姐就恶心。
可是我不反对她上节目,不抗议有人愿意看她。
这么一个低俗的人,在媒体舆论力量的扩大下,会对公众造成怎样的影响?
难道我们置之不理吗?
对,要理,必须理,问题是怎么理。
封杀凤姐?
让她成为地下工作者?
还是给爱看凤姐的人定罪,让他们不得不放弃追随凤姐?
一个行为的产生,无非是源于需要和需要的满足。
他们为什么需要凤姐?
他们从中得到了什么满足?
他们有没有更好的途径去实现这些满足?
类似地,那些选择安乐死的人,他们为什么需要安乐死?
他们从中满足了什么?
他们有更好的途径吗?
这话要是被Jack听到,肯定要气死了。
你怎么能把安乐死用凤姐打比方?
How dare you! How dare you! 影片中,当那个谁把安乐死和种族杀戮扯在一起时,Jack暴跳如雷。
两个多小时的剧情中,他只跳过两次,一次是Janet Good放他鸽子,一次就是在法庭上。
是Jack不愿让人了解他,还是他不指望有人能理解他?
We Don't Know Jack.我相信,影片中反对者的意见并不代表所有反对者的意见。
这是影片的导向,略嫌片面。
如果要我说反对的理由,第一,国人的素质参差不齐,或者说,思考能力参差不齐,统一的法律不好管理;第二,Jack的最后一举确实越界了,虽然我不认为那是冲动,但确实越界了。
我担心在此时将安乐死合法化会强化Jack在“等不了”的情绪下做出的疯狂举动;第三,监管部门和执行部门存在出现“老问题”的可能,安乐死被人利用,用于真正的谋杀。
但是,这三条理由都可以找到解决途径,虽然过程漫长而艰巨,但完全不必一竿子打死“安乐死”这个idea。
当病人被病痛折磨时,人们说,要心存希望;然而,当安乐死的idea被无情折磨时呢?
人们说,要不就这么让它安乐死算了?
求生不得和求死不能,都是诅咒。
对结尾的一句ame最高级人民法院拒绝审理此案还是很感慨,法官看起来庄严却无力空洞的结语也是。
人类创造了法律约束社会没错,那是他们希望控制未知的手段。
因此法律暂时还无法对他们害怕的、超脱他们之上的死亡开口片中太多呓语和光污染,给我精神状态搞得不行了。。
褒义的,很有氛围。。
以及我最终同意对死者用黑白的、血淋淋的字幕和镜头,我支持死亡要以最丑陋最真实的模样端到人们面前,所以人们才能真实、客观、严肃地审视自己的权利总觉得很久以后人们会嗤笑今天社会的踌躇和懦弱不前,唉,那就是jack在法庭上面想的,history has its eyes on you.我们没办法摆脱我们的时代,某些领域上已经走在时代前面的人注定会被ta的时代抛弃jack本人也很有意思,我一开始以为他是典型ame佬加上自由思想信奉者加上男(太男了)才导致这个独特性格的形成,但后面想想还是家庭环境给他影响更大吧,还有自己。。
就是长成这样的,虽然你不信神,但是谁知道会不会就是god派你来做这码子事的呢
拖延症复发的症状很恶劣,电影前后看了三遍,原声听了无数遍,伴随我度过初春-仲夏两个季节。
期间呢,也读过好几本相关或不相关的书籍、产生了各种感触,然而一直没能坐下来记下这些感触、给自己一个交代。
放在To-do list里已有许久,直到今天,痛下决心,让To-do list再减去这一条,算是告一段落吧。
---感触一:关于Jack Kevorkian的性格:特立独行。
豆瓣上首次看完这部电影是2月23号,其时的感受就有些明显,或许来自于这几年对美国法律制度的了解,总觉得Dr Kevorkian对安乐死的立场过于激进,激进得有些脱离现实,而且多件事情上体现出的固执和顽固令人扼腕。
因此对他最后因执行active euthanasia而入狱,我理解为他个人的悲剧。
精听的过程中有机会回味台词的每一个细节,也领会到导演的真实意图以及片名的暗含意义。
You don’t know Jack,直译也能明白,导演只是想客观的将一个真实的Dr Kevorkian展示在公众面前,展示一个你所不知道的Jack,消除一些偏见或宗教冲突,事实上也浓墨重彩的描述他的特立独行之处。
其性格在很多地方都得到了体现:一生未婚、拒绝share、固执乃至偏执、与常人不同的逻辑,对司法系统的藐视和一再挑战、风格奇异恐怖的油画作品等等。
记录几个印象深刻的场景:场景一:面对第一个潜在病人David Rivlin的Presentation,整个过程中毫无感性,没有体谅病人的感受,而且掺入了自己当时从事的器官捐赠业务。
由于过于关注自己的目的,又不讲究Strategy,以至于在场的医生连连摇头、轰出门外,不折不扣的被羞辱了一次;场景二:通过Neal Nicol的台词以及Wikipedia的介绍,Dr Kevorkian早期从事于从刚过世不久的人身上抽取血液用于病人治疗的相关研究。
然而实验对象不是志愿者,而是他自己以及同事,输血导致感染丙肝(hepatitis C),而他自己最终也死于可能由丙肝导致的肝癌;Neal Nicol的台词里有句话“you weren't the only one that got hepatitis.”事实上也体现他的无所畏惧,用Audacious形容,毫不过分;场景三:紧闭的心门。
电影里Janet Good的角色,在他推动安乐死的过程中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而Janet与他交往的过程,也是缓慢敲开心门、影响他的一个过程,这对于终身未婚、性格偏执的Jack来说几乎是与外界交流的唯一渠道了。
第一次会面时被Janet问到为何积极投身安乐死,是父亲或是母亲的病痛经历?
他直接绕开了话题;第二次在Janet确诊胰腺癌之后,被问到”Could you have loved?”,又一次被他绕开话题;第三次,Janet的安乐死实施之前,终于被直奔主题的“You don’t share”敲开,他吐露心声,分享了母亲去世前夕给他带来的巨大困扰。
而Janet的最后一句话“Your little band of Kevorkian is shrinking into nothing. You need more people at your corner”,给他的触动,有否激起一些实际行动呢?
答案是否定的,Time Magazine的十年聚会是一个绝佳的机会,然则他在入口处面对众多记者、此起彼伏的闪光灯和记者的问题,迟疑、不适,终于一言不发走进了会场。
场景四:最后一场审判。
在与自己的律师Fieger无法达成一致后,他选择fly solo。
电视台播出节目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了巨大争议以及预料中的谋杀指控,他作出了一个毁灭性的决定,被Feigar评价为“For a brilliant man, you show an alarming lack of judgement when it counts the most.”事实证明,确实如此。
出于近期的个人倾向,MBTI及《请理解我》的影响,对人性格分析产生兴趣,这一感触即来源于此。
---感触二:以身试法挑战司法系统:体制、律师精听的这段时间,同时也阅读了几本书:《超越死亡-恩宠与勇气》、《洞穴奇案》、《批评官员的尺度》、《九人》。
几本书里或提到安乐死,或对临终关怀、病痛折磨相关的伦理进行介绍,或对美国法律制度进行详细说明,要说相关或不相关也无不可。
只是串联这一系列的庞大信息,想准确表达出这一段时间的感触,确实是个不简单的任务,这也算一直拖延至今的一个原因吧。
出于导演的剪辑视角,我想看完电影的大部分人都会支持Doctor-assisted Suicide,仅会对Active Euthanasia表示不解或反对,因为仅从目的出发,医生协助下的自杀已能为深受病痛折磨的人服务,实现解脱。
这也是我最初的感受。
而在仔细了解了相关资料之后,我对Doctor-assisted Suicide及Active Euthanasia多了几层理解:①大众基础:其实,电影中对州检察官、抗议者等“反派人物”的形象塑造算是恰到好处:从州检察官的角度,把握选民的舆论动向,以拉取选票,实则反应了整个社会对安乐死的认知状况;检察官选择紧追不放,必定有相应的群众基础来推动;②宗教影响:在基督教教义里,自杀是不被上帝允许的,人的生命是上帝赐予的,而仅有上帝有权力取走人的生命;人选择自杀,则是被撒旦利用、违背了上帝的意志,是会下地狱的;因此许多人质疑Jack “Playing God”,在宗教国家里这是再正常不过的逻辑;而虔诚的基督徒,更会对他恨之入骨。
③政府政策:从George W Bush的自传
对于干细胞的研究尚且由于需要拿胚胎作为实验样本,因而会引起大众的强烈反应,更别说安乐死这种更为敏感的话题。
总统所能做的就是在预算方面进行控制,而安乐死合法化的话,对于政府削减医疗预算,必定也会有同样的影响,检察官在接受纽约时报记者访谈时提到的这一点因素,确实存在;④社会影响:除会引起虔诚的宗教信徒的极度反感外,安乐死政策化对于病患本身的心理影响也完全不可忽视。
如同片头出现的病人David Rivlin一样(他最终在联邦法院判决支持病人个人意志后,医院取掉生命供应系统而自然死亡),即便病入膏肓、一心求死,也会对器官捐赠的推动者极为反感;而安乐死政策的合法化,难免会让病人生出自己useless的感触。
Are you going to kill everybody in a wheelchair? Disable people are not worthless的质疑,以及坐在轮椅上举起“Don’t kill me”牌子的人,表达的是另一个群体的声音,因而,安乐死合法化确实是一个需要仔细考量的问题。
而另一个角度,如何防止安乐死被滥用,尤其是需要在其合法化之前考虑周全的问题。
检察官Thompson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How on God’s green earth could we prevent abuse?
”在最后一轮法庭审判,检察官对陪审团的陈述“There are 11 million souls in Europe”暗指纳粹对犹太人的种族屠杀,这个过分的比喻引发了听众席上的唏嘘和Jack的暴跳如雷,实际上即是对安乐死合法化后被滥用的极为极端的推测(当然也是律师常用的夸张伎俩)。
联合以上4点的因素,再来看律师Geoffrey Fieger的辩护策略,实际可以看出他很巧妙的回避了这四点问题,最初的辩护方案是“No crime, no punishment without law”,限制安乐死的法律出现以前,由于他不曾动手为病人注射致命药物,病人死亡原因只能定性为自杀,无法给Jack定罪;而当法律颁布后,通过Jack以身试法的方式入狱、获取公众注意力,引发社会思考,进而从“公民有自己选择的权力,不需要政府来替我们做这个决定”这个切入点出发,成功的在联邦最高法院占到上风,联邦法院判决该法案无效(由于潜在争议,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也打了擦边球,以该法律语焉不详(Poorly Worded)为由不予支持)。
然而,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定州法院禁止医生协助自杀的法律无效的同时,同时也说“There’s no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commit suicide, and aiding in one falls under an old common-law definition of murder”。
通过<九人>、<洞穴奇案>以及其他美国法律制度的介绍资料,可以推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已经前瞻性的看到了人在极度受罪于绝症的病痛折磨时,寻求医生帮助以解脱是无可厚非的,然后在宗教社会里推行以及滥用控制方面尚无良策,因而不敢掉以轻心,遂驳回了州法院的判决,同时又对Dr Kevorkian 的行为不予支持,希望维持现状,以一种缓慢的姿态,通过时间来试探性推进整个社会对安乐死的接受。
然而律师以及最高法院所做的这些努力,Dr Kevorkian未能领会或并不认可,这也导致了他最后的悲剧性结局。
由于理念不与律师一致,他抛弃Fieger的支持,选择通过自己的方式来搞定陪审团;由于缺乏专业人士的支持,最后节节败退以致一败涂地。
关于雇佣律师, Dr Kevorkian选择自己辩护,这也许是他犯过的最为严重的错误,Wikipedia中也提到,他后悔作出这个决策(Kevorkian discharged his attorneys and proceeded through the trial representing himself, a decision he later regretted)。
而最后一场法庭上的较量失败除了导致Jack入狱、无法再帮助其他病人实施自杀以外,有无其他负面影响呢?
有!
在庭审之前律师问Jack: “Are you willing to set back the legalization of assisted suicide for god knows how long?” 这句话从资深律师Geoffrey Fieger口中说出完全是有道理的,因为美国属于成文法国家,尊重先前的判例,除非重大意义的历史判决,一般绝少推翻先例。
如果Jack在这个案子里自我辩护失败而且伤及Doctor assisted suicide,他们先前所做的所有努力都可能付诸东流,甚至于导致安乐死合法化的进程倒退。
庭审前,州检察官改变策略,撤销对协助自杀的指控,而专注于对Murder的指控,因而否定了家属的作证权力,避免陪审团接触亲属对死者本身对死亡渴求的陈述。
这属于非常高明的一招,基于事实的谋杀罪名,确实能够置Jack于死地。
另一方面,出于安乐死的社会接受程度,这种策略虽则规避了对安乐死的直接判决,但对于Jack Kevorkian这个安乐死的标志性人物,放弃对安乐死罪名的直接指控以提高胜算是一种聪明的方法。
最后一场庭审,节节败退的过程如下:第一步,律师曾尝试从Murder与Euthanasia定义上的不同,请求取消指控,被法官拒绝;第二步,Jack安排证人出席,并向法官说明是为了证明他的动机,然而这种动机本身,与是否谋杀无关,所以法官直接否掉了证人作证的权力;第三步,在Jack反复请求的情况下,法官允许在陪审团缺席的情况下对证人陈述做一个特别记录,但最终被判定为“Her statement cannot show your state of mind, they only show hers”,因而不允许呈现给陪审团;第四步,最后一条路,Jack可以选择走上证人席,为自己辩护。
然而根据法庭规则,证人只能直接回答律师提的问题,无法做其他陈述,对方检察官的提问对Jack来说只能是一种羞辱,显然他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在向检察官说了一句无关的话之后,选择放弃自我证明的机会。
期间有个很有意思的插曲,电视评论员对于法官禁止证人出席作出如下评论:It’s a improper ruling both in terms of the nature of this trial and criminal defense in general. You are entitled to put forward any plausible defense to explain the context of your act, and she’s already limited him from doing that. 实际上从美国法律无罪推定的原则出发,这句话也有一定道理,但法官确实拥有这个权力自行决定。
最后一点,量刑:根据Michigan的法律制度,10到25年的监禁已是最重量刑(没有死刑),虽则判定为二级谋杀,但法官并没有因此从轻发落。
据我理解,被一位豆友誉为“最有爆发力的台词”的法庭发飙,实际上正是被法官重判的一个直接原因。
陪审团只负责给出结论(有罪与否、罪名定论),而法官具有完全的量刑权,因而法官以藐视法庭、藐视维持社会正常运作的法律体制为由,给出了maximum sentence。
---感触三:基于事实Jack Kevorkian的维基百科词条:http://en.wikipedia.org/wiki/Jack_Kevorkian。
从词条以及后面延伸的出处可以看出,除了一些小细节以外,影片基本忠于事实。
不同的小细节之处譬如Barbara Watlers对于Dr Kevorkian “playing God”的质疑,实际上是在2010年Jack出狱以后接受CNN访谈时提到的;对于第一个病人Janet Adkins, 实际上曾被质疑选择她之前并未与她直接沟通,也并未尝试了解Ms Adkins是否真实愿意结束自己的声明(had been chosen without Kevorkian ever speaking to her, only with her husband, and that when Kevorkian first met Adkins two days before her assisted suicide he "made no real effort to discover whether Ms. Adkins wished to end her life)。
除去这些小细节,大部分基于事实,包括于Jack不利的事实,如第二号病人Marjorie Wantz,通过尸检并无任何生理病症,实则为心病;对应经济学人的报道“..suggest that though many had a worsening illness ... it was not usually terminal. Autopsies showed five people had no disease at all. ... Little over a third were in pain. Some presumably suffered from no more than hypochondria or depression”。
此外,个人十分认同的Michigan州最高法院女法官Jessica Cooper的最后判词,与事实基本一致,摘录如下:电影中的台词:You invited yourself here to make a final stand. You invited yourself to the wrong forum. Our nation tolerates differences of opinions because we have a civilized and non-violent way of resolving our conflicts. We have the means and methods to protest laws with which we disagree. You can criticize the law, lecture about the law, speak to the media or petition voters, but you must always stay within the limits provided by the law. You may not break the law or take the law into your own hands.No one's unmindful of the controversy and emotion that exists over end-of-life issues and pain control. I assume the debate will continue in a calm and reasoned forum long after this trial and your activities have faded from the public memory. But this trial was not about that controversy. This trial was about you, sir. You've ignored and challenged the legislature and the Supreme Court. Moreover, you've defied your own medical profession. This trial was about lawlessness, about your disregard for a society that exists and flourishes, because of the strength of our legal system. No one is above the law. You had the audacity to go on national television, show the world what you did, and dare the legal system to stop you. You publicly and repeatedly announced your intentions to disregard the laws of Michigan. Because of this, I am imposing the maximum sentence of 10 to 25 years. You may now, sir, consider yourself stopped.Wikipedia记录的判词:"This is a court of law and you said you invited yourself here to take a final stand. But this trial was not an opportunity for a referendum. The law prohibiting euthanasia was specifically reviewed and clarified by the Michigan Supreme Court several years ago in a decision involving your very own cases, sir. So the charge here should come as no surprise to you. You invited yourself to the wrong forum. Well, we are a nation of laws, and we are a nation that tolerates differences of opinion because we have a civilized and a nonviolent way of resolving our conflicts that weighs the law and adheres to the law. We have the means and the methods to protest the laws with which we disagree. You can criticize the law, you can write or lecture about the law, you can speak to the media or petition the voters."虽则不赞同Jack在法庭上的发飙,但仔细读下来Wikipedia条目中对Dr Kevorkian早期生活、经历的说明,也理解了:Armenian后裔、年少时父母对Armenian种族屠杀的讲述给他造成极为痛苦的回忆、甚至于画展上的各种扭曲恐怖的作品(这位才华横溢的Dr kevorkian除了是病理学家、安乐死倡导者,同时也是画家、作家、作曲家、音乐家),都使得将安乐死比作种族灭绝的陈述令他难以接受。
虽然对Jack Kevorkian的评价褒贬两极化,由于他以极大的个人代价推进安乐死的合法化,使他成为安乐死的标志性人物。
导演通过这部电影,将一个尽量真实的Dr Kevorkian还原到观众面前,而他自己,也对这部电影充满感激:The film premiered April 14 at the Ziegfeld Theater in New York City. Kevorkian walked the red carpet alongside Al Pacino, who portrayed him in the film. Pacino received Emmy and Golden Globe awards for his portrayal, and personally thanked Kevorkian, who was in the audience, upon receiving both of these awards. Kevorkian stated that both the film and Pacino's performance "brings tears to my eyes – and I lived through it"最后,来一张老帕与真正的Jack Kevorkian的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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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题材,算是了解一下这桩让美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
像辛普森杀妻案,关于此案每个人有自己的答案。
与晚年演喜剧的德尼罗不同,老帕依旧喜欢严肃题材。
看着瘦骨嶙峋的他仍坚持在演绎道路上,既哀叹,又敬佩。
传记电影,虽然只是真实的在人物故事诠释,但是在帕西诺绝佳的演技保证基础上,整部电影显得非常有张力。
影片就像一杯浓茶或者浓咖啡,随时入口,随时都那么有味道。
主题失衡:法律至上主义对伦理探讨的消解影片虽以安乐死争议为背景,却将核心冲突简化为“个人信念对抗法律权威”的二元对立。
例如,法官在结案陈词中强调“无人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一场景被塑造成全片高潮,但实质上将复杂的安乐死伦理讨论压缩为对程序正义的绝对服从。
导演通过大量庭审戏份强化法律不可侵犯的价值观,却弱化了杰克行为的道德动机。
例如,杰克母亲受病痛折磨的经历仅被作为背景一笔带过,其个人创伤与推动安乐死的深层情感联系未被深入挖掘。
这种处理使影片沦为美国主旋律的传声筒,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伦理思辨之作。
更矛盾的是,影片标榜“客观呈现争议”,却通过镜头语言隐晦引导观众立场。
例如,杰克在法庭上身着中世纪服饰的戏剧化表现,以及帕西诺充满悲情色彩的演绎,均暗示其“殉道者”形象,与声称的中立立场背道而驰。
角色塑造的扁平化:圣徒化叙事与人性复杂性的缺失杰克·科沃基恩被塑造成一个近乎偏执的理想主义者,其多重身份(医生、画家、音乐家)仅作为猎奇标签出现,未与核心叙事形成有机联系。
影片着重展现他挑战法律的“英雄”面,却回避其性格中的矛盾性。
例如,他早期谨慎评估病人资质的行为被简化成道德自律,而后期主动注射毒液的决定则被归因于“为抗争而抗争”的执念,缺乏心理转变的合理铺垫。
配角塑造同样乏力。
律师杰弗里·费格(John Goodman饰)从精明辩护者到被杰克抛弃的工具人转变,动机模糊;支持安乐死的癌症患者珍妮特(Susan Sarandon饰)的死亡场景充满煽情配乐与特写,沦为推动主角悲壮感的叙事道具。
这种非黑即白的角色处理,削弱了现实题材应有的灰度。
叙事结构的断裂:真实事件改编的取舍失当影片选择聚焦杰克四次庭审经历,但案件之间的递进关系缺乏逻辑衔接。
例如,前三次无罪释放与最终定罪的关键差异——从“协助自杀”到“主动注射”的法律定性转变——仅通过台词匆忙解释,未展现司法细节的演变过程。
观众难以理解为何同一行为在不同阶段会被差异化裁决,削弱了批判法律僵化性的说服力。
此外,影片刻意忽略杰克出狱后的生活(包括他继续参与社会活动直至去世的真实经历),导致人物弧光戛然而止。
这种选择性叙事使角色发展停留在“悲剧英雄”的刻板框架内,错失探讨信念与现实妥协的更深层可能。
社会议题的浅层触碰:安乐死争议的简化与失焦影片虽涉及宗教反对、残障权益团体抗议等多元声音,却以符号化方式呈现。
例如,示威者高喊“扮演上帝”的口号被处理成背景噪音,未深入剖析神权与世俗权的冲突本质。
更严重的是,影片回避了安乐死合法化背后的结构性矛盾:医疗资源分配、保险制度对绝症患者的压迫等现实因素均未提及,使讨论停留在抽象的权利之争层面。
对“痛苦”的定义也流于表面。
杰克评估病人时强调“医学不可治愈”,但片中患者多为老年痴呆症、抑郁症等存在主观判断空间的病例,影片却未展现评估标准的具体争议,反而通过快速剪辑的病例录像带营造情感共鸣,实质是用感性取代理性探讨。
形式与内容的割裂:纪实风格下的戏剧化失真导演巴瑞·莱文森采用手持摄影与自然光效营造纪实感,但过度依赖帕西诺的表演张力导致风格失衡。
例如,杰克在法庭怒吼“将我与纳粹类比是侮辱”的桥段,帕西诺的爆发式演技固然精彩,却与角色此前克制的学者形象产生割裂。
这种为戏剧冲突牺牲角色一致性的处理,暴露了传记片“造神”倾向的通病。
此外,影片穿插的真实新闻片段与虚构情节的拼接生硬,如1998年《60分钟》节目播放杰克实施安乐死录像的历史事件,被简化为推动剧情高潮的工具,未还原媒体与司法互动的复杂性。
结语:被表演拯救的平庸之作《死亡医生》的价值更多源于阿尔·帕西诺的演技而非剧本深度。
影片在“法律至上”与“死亡权利”的摇摆中陷入叙事困境,最终沦为一场充满道德优越感的宣言式表达。
若主创能放弃对主角的圣徒化塑造,转而深入探讨安乐死合法化进程中个体与体制的博弈细节,或许能真正触及这一议题的伦理核心。
遗憾的是,如今的成片仅证明了“好演员拯救烂剧本”的行业法则,却未兑现题材应有的思想潜力。
这部影片似乎没什么亮点,有点失望哎
不够客观 @2015-05-28 19:16:34
不认为是一个可以称为出色的剧本,文本本身太强势。看到最后一直在想这样的电影是否像《平衡》那样,拍成纪录片更牛逼。片子本身是有态度倾向的,这种态度讨巧大于锋利,以至于宣判之前的十分钟我已经难受的眼眶发酸
导演编剧能不能好好拍,有这么好的题材和演员,我看到的只是流水账的所谓抒情和假深沉
Jack重新定义了医生,医生的责任是能帮助人摆脱痛苦,包括有尊严的离去。本片讲美国医生协助病人离开世界,《在瑞士的日子》是英国的医生患者。同《黑水》一样格局很大,Jack为帮助他人与国家机器的抗争。真实结局唏嘘,他被判刑8年,出狱时79岁。这个充满争议的医学问题,太多人不理解,宗教团体抗议,轮椅男生举着抗议牌“请不要杀我”。而患者和亲人结束时跟医生道谢。病人含泪说“失去失去”,如《最好的告别》说,衰老是一系列失去的过程。对遭受病痛折磨的人而言,“当活着没有生活质量时,已经没有意义”。另外太爱HBO的片头,像《Olive Kitteridge》用空镜和音乐创造独一无二的灵动氛围。图书馆摇镜交流对话,镜头语言十足。片尾场景设计很妙,医生荒诞的穿着骑自行车。Al Pacino演技毋庸置疑NO74
尊严的死亡和体面的活着一样,都是对生命的一种选择
关于安乐死是否合理的道德伦理讨论,但一旦想要合法化就有可能被打得片甲不留,为理想奋斗的勇士,代价必然有,有不义的赢就会有不义的输。
本子太好了。最后法官宣判的用词十分精准。
阿尔帕西诺的演出堪称神级。非常不花哨的片子,只有纪录式摄影和平铺直叙,但是对于人性和法理的辩论自始至终近乎完美。你相信一件别人都不信的事情,被大多数所绑架的时候,你能否决绝的认为自己仍然正确。you don&#39;t know jack and all of his &#39;patient&#39;
do people have the right to choose whether to live or to die? the only wish is to die with dignity.
经典道德困境,判刑25年实在是不值。其实临终关怀医院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啊,亲自动手容易受到良心谴责
吃螃蟹扎嘴。死不是罪过”。死亡并不总是矗立在生命的反面、对面。而平静、尊严地死,恰是对生最大的尊重与致敬。
关于死亡的探讨是个话题
我们还在努力争取有尊严的活着,他们已经在争取如何有尊严的死去。阿尔帕西诺真是个老戏骨,满是皱纹的脸上再也看不到教父的锋芒了。
▤「Because it is my name.Because I cannot have another in my life.Because I am not worth the dust on the feet of them that hang.How may I live without my name?I&#39;ve given u my soul;Leave me my name.」「How dare u! How dare u! Compare euthanasia with the genocide?! How dare u!」
没看进去
目前,全球只有荷兰和比利时两国允许实施主动安乐死。在美国,允许实行安乐死的仅有俄勒冈州。
老戏骨了 虽然70多了 还是依稀能看出年轻时候的风采
前半部有四星,后面法官的总结陈词实在太过主流,对导演含糊不清的立场表示疑问。
我希望安乐死能在中国合法化,越来越老龄化的中国,再过十年会不会迎来讨论它的那一刻!不能忍阿尔帕西诺,就喜欢年轻的他,就喜欢教父,其他的高估,腾讯能看的是发生在英国的谋杀案,是一部纪录片(百度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