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男主:如果没有自己的一项技能作为傍身术的话,那么,当你和朋友从颓废堕落的生活中回归到正轨时,可能就是流浪汉和精英人士的区别了。
2针对迪安:在颓废、堕落、迷茫中不断挥霍青春,取得即时满足,看似很自由,很潇洒,但是,迟早有一天,命运会给你相应的回报的。
很多人总说自己迷茫,其实只不过是不愿安定下来,不愿承担责任罢了。
宁愿跋山涉水、饥寒交迫连续五天五夜来到大城市找自己曾经的好友,想要再偷一时的欢愉,再逃避现实一次,但是,却不愿选择低下头颅,本本分分地回家踏踏实实做一份工作,养家糊口,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
对待这样的人,我真心觉得没什么可怜的。
不要再用什么还迷茫、还年轻作为逃避现实和责任的借口了,其实只不过是不愿面对现实,懒惰罢了。
3针对迪安前女友:年仅18岁,就因迷茫和年轻为借口而选择和一个混蛋整天花天酒地,让自己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都堕落地无以复加。
逃避,爱欲,疯狂……都只是一时之计,只不过让自己暂时忘掉所谓的责任以及对不确定的未来的恐惧罢了。
但是,青春是短暂的,欢愉也是短暂的,责任和平淡才是人生主色。
4针对迪安的妻子:女性不够独立,识人不准,一个明显就看得出是个内心始终安定不下来,渴望疯狂,渴望爱欲甚至还用情不专豪无责任心的男人,即使这样,就随随便便地就把自己交出去,选择了这样的男人作为自己下半生的伴侣。
那么,既然你当初有那个勇气做出这样的选择,那就在将来受到委屈后悔的时候千万别哭,别后悔。
《在路上》讲述的是一群年轻人驱车四次横跨美国大陆,展开一段段混乱而亢奋的旅程。
萨尔是一个性格冷静内向的作家对爵士乐、酒精、女人都充满好奇。
他和英俊狂野的好友迪安以及迪安的妻子玛丽露,性格各异,但都有着共同的追求,渴望刺激与新鲜的故事,渴望灵感与灵魂的共鸣。
他们漫无目的奔走,在路上体验流浪汉、农民、工人、少数族裔的生活,同时纵情于爵士乐和烈酒……他们尽情地燃烧自我与探索世界,追求绝对的灵魂自由。
青春、迷茫、梦想、激情……沉浸在其中的时候,人们总以为当下即永远,却不知道很多东西转瞬即逝,只是当时看来都以为会一直拥有它们。
从纽约到丹佛,再到加州,墨西哥。
萨尔一直梦想到西部行走,这个愿望被迪安的一封信成全,他开始了旅程,除了自己独自旅游看世界以外,他还和迪安及其朋友以及他的妻子玛丽露驱车去到加州。
后来又和迪安一道去了墨西哥州,在那儿他大病一场,从那以后他停了下来,影片在这儿也接近尾声。
有的人不停地行走,是为了了解这个世界,有的人,不断地行走,是为了逃避现实,而有的人没有目标,只是搭了一路顺风车,自然很快退出旅行。
萨尔对世界充满好奇,他想要把世界都写在他的文章里,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记叙者,确实影片也是这样安排的,很多旁白都出自他的打字机下。
迪安则更多地把旅行当成是逃避生活的一种方式。
他横冲直撞的生活,只活在当下,及时行乐。
这样的性格注定了和他在一起的人,都会过得很惨。
玛丽露在和他同行一路后被放弃,他在旧金山又有了一个爱人卡密尔,可是后来同样的事又重演,他又因为贪玩而离开了卡密尔,甚至当萨尔在旅途中得了疟疾的时候弃他而去。
当然,他所背弃的人最终也都离他而去。
我们终究只能行走一段路,最终都要回到现实中来。
给萨尔这个主角设置的作家,导演更多的是想用作者的这个笔端来记录,他始终冷静而克制,会被像迪安这样激情生活的人所吸引,充满魅力,英俊狂野,挥霍青春,享受着不同女人带来的爱情和温柔。
他不负责任,他做尽我们想做的坏事,他就像我们在青春成长过程中那个坏男孩,他替我们去做了我们想做的是不敢做的事情。
但是没有人可以永远不长大,也没有人能够,逃避属于自己的责任,你所逃避的,最终反而成为你说渴求的。
在旅途中,萨尔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他一路走一路写。
而迪安却一直在挥霍着自己的激情和爱情,还在途中,就已经离了婚。
他还在萨尔重病的时候扔下他。
影片结尾处,萨尔和朋友衣着光鲜地约着去看演奏会,而迪安却落魄的出现在他面前。
这部电影值得细细回味,你可能不会觉得它有两个半小时的播放时长,因为他们总是不断的出发。
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些空镜头:车窗边匆匆而过的树林,蓝天白云,还有高速公路中间的白线……行走的途中,我们并没有和现实的世界割裂开来,你的作为一定会沉淀到你的人生中,还有并不是每一次的背离,都会得到对方的谅解。
内心不平静的人都能够拥有一段独自行走的时光,或迷人,或孤寂,或眩晕,这都是你独享的一段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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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前几年非常火,不知怎么突然就有许多人都开始阅读并谈论这本书了,或许这和当下我国年轻人的某种状态有契合之处吧,但是毕竟时代不同国情有异,我始终无法抓到“在路上”的点。
我这样的人,更像是莱蒙托夫笔下的毕巧林,只算是这个社会的多余人,就是那种淹没在没有盼头的工作里的年轻人,也曾有梦想但终究还是被生活套牢了。
于是,我试图从电影《在路上》找到能被我接受的主题:垮掉、迷惘、孤独、不羁、流浪、自由、爱情、青春,这些字眼不断在我眼前跳跃却落不下来,它们算是这电影里的一些情绪、行为和状态,但是却不构成一个贯穿电影始终的主题。
电影里反复出现了主人公阅读和朗诵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Ⅰ:在斯万家那边》的场景,而这些年轻人的经历也如同一场意识流的运动,没有起点也不见终点,他们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做着不规则的布朗运动,相会分离时有,不变的只是不停地在路上。
赛尔是一个寻求灵感的作家,而作家总是会被迪恩这样“纯粹的人”所吸引,他是一个观察者的角色,虽然参与到漫长的旅行之中,却始终不是这场空间位移的精神领袖和驱力。
在穿越东西的这场旅行里,他体验和感受,并不断将一晃而过的意象转换成为铅笔字,记录在任何可以留下印记的纸上。
要知道作家是坚强的也是残忍的,当书本终于成型,他便要从中抽身而去,远离他亲历的这种生活。
电影的最后,镜头落在迪恩的脸上,这个曾经充满了原始生命力的男子汉,曾经是那样的鲜活和不羁,却最终被折磨成了一副颓唐寒酸的流浪汉模样,此时的他竟与自己父亲的命运重叠在了一起,让人唏嘘不已。
电影虽然没有强烈的戏剧冲突,但是在停留和在路上这两种状态下,人物关系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当迪恩、赛尔、玛丽露暂时在某处歇脚时,他们之间、他们与周围的人之间,以及他们与自己的生活环境之间都是一种紧张的关系。
赛尔找不到灵感,迪恩则很快在停留中厌烦。
这个时候,他们就靠酒精、做爱、致幻药品来寻求快感。
一旦他们上路,仿佛年轻人的活力又重新回到了他们的身上,脸上也洋溢起天真的笑容。
于是关系和解了,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奇怪的靠不断移动来维系的和谐氛围。
作为一部公路电影,美国东北部的寒冷城市,中部的富庶田野,西部的粗犷戈壁,南部的热烈风光都有所展现,然而与一般的公路电影所共有的那种找寻或冒险主题不同,旖旎的风光和一路上的新奇见闻并非此片年轻人所追求的东西,对他们而言,这场位移是可谓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抛离了理性的现实主义的追求,而是纯粹的一种感性的美(相对于赛尔和卡洛来说)或言自由(相对迪恩来说)的体验。
最终我放弃了寻找这电影的主题的努力,却意外地得到了一点个人的感悟:我没办法理解也不向往这种漂泊的生活,或许正是因为我就像是站在潦倒的迪恩对面的衣着光鲜的赛尔,进而我又想到,我和赛尔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从未如他这般经历过,因为从一开始我就已经绑紧了自己。
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人,之前看了姚向辉版本的,找朋友吐槽了这个译者,她说翻译的教父也是一塌糊涂。
去年考了二级笔译没过……所以今年有了重译的想法。
现在已经翻译完了Part 1的1 2部分,发在我的公众号上,每天更新一部分,希望大家可以关注。
另外,如果大家需要什么图书资源的,也可以在公众号后台留言加上自己的邮箱,我看见了会帮大家找书然后发到邮箱里的,感谢。
公众号:萧先生的杂货铺
也就是因为小K才看着片子的。
怎么说呢,这部片子看了两遍,第一遍主要为小K,第二遍才认真看了下。
本来是只为打发时间的,但也因此意外有了些小想法...主人公是个在父亲去世后灵感枯竭的作家,偶然的机会经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男和他的女友(小K演的),后被此男那种浑浑噩噩却充满刺激的鬼混生活所吸引,于是决定离开家和大家一起去游走、流浪...在路上作家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参与着某男的生活,和他一起经历他泡妞、吸毒、性爱etc. 与此同时,他还拿着他那小破本本不停的记录着各种灵感。
后来他和某男去墨西哥玩,在大麻性爱的刺激后,作家终于开始接受放荡青春的惩罚-高烧几乎致死,而此时他认为他最好的朋友某男,却悄悄的离开了他,还带走了他的money---不过就如同所有小说惯有的情节,作家没有死,后来反而成名致富了!
此时重点来了:某个寒冬里的夜晚,当作家穿着笔挺的呢大衣,准备和女友等去听歌剧时...某男又出现了在了离作家5-6m远的地方,穿的很单薄破烂,瑟瑟发着抖,轻轻的叫着:is that u,man?
这种不确定的声音,就好象他们之间的距离一样亦近亦远,亦实亦虚,而当两人开始面对面的交谈时,某男的穷酸困苦就被作家的高贵反衬的淋漓尽致,看着某男冻得发抖的样子,其实我想如果是朋友的话,还是会心有不忍的请他到那个暖和的地方去坐坐,或者给他写money让买点什么填肚子之类的。
可惜作家没有这么做,他只是很冷淡的看着某男,忽略着他的困窘,好像只是为了应付差事般的闲谈而已。
也许在某男抛弃他的那一刻,作家的心就已经死了吧。
而最后,作家还是被朋友叫走了,某男只能用夹杂着苦味的声音对着作家的背影喊了一句love u ,ever,可惜连着最后的挽留也被寒风瑟去了该有的音调。
作家就这样走了,看似什么也没有听到,看似没有任何留恋...也许人对旧事旧物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慢热吧。
回到家后的作家,坐在打字机前思考着,突然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似的开始了乒乒乓乓的写作。
他写的是当时和某男一起风光鬼混的日子,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次谈话,写的是他们之间的每一个故事,一根一根的烟,一杯一杯的酒,作家还在继续的写着,似乎想要把他们的友谊就这样的写下去,也似乎在暗示着某种希望-愿他们的友谊长存...他就这样头也不抬的乒乒乓乓的敲打着字机,那种清脆的声音让人想起了他们的那段激情、那段放荡...人是不是都是这样-越想翻篇的东西却永远翻不过去,越以为已经无所谓的事情却还是那样刻苦铭心,越以为不会在意的人其实还会在心里留下些许波澜。
那时的他、她和他们,曾经的一件件琐碎小事儿,都会不留痕迹的在我们的心中找寻着属于他们的角落,然后慢慢安定下来等待着你的发现,即使你被他们狠狠的伤过,但还是会犯贱一般的只愿为他们保留着那段最美好的回忆,也许这就是成长吧...
黄、毒、颓。
一群人在外头游荡,从西海岸到东海岸,没看出来吗,其中的赢家就是最先把自己从泥潭里拉出来的那个,更别说这电影里的作家其实是个旁观者。
我记得《猜火车》的男主角赢了,《在路上》的男主角如果是迪安,输了。
两个人最后见面时候那反差,,,各自咎由自取有没有。
所以,不要轻易上那些陪你玩的人的狗当。
美国上世纪40年代,垮掉的一代。
你玩你疯,让自己垮;他看他写,成就自己的后半生。
不管生在哪个年代,不管从外部环境能挖出多少让你垮掉的理由,真正该做的还是,如何让自己体面、优雅地老去。
人真正拼的其实是如何老死。
年轻时候要找随便什么乐子都太容易了!
听说这部影片已经很长时间了,那时候“暮光女”克里斯汀•斯图尔特,还没有在“暮光之城”中彻底谢幕,还是跟帕丁森好着的时候,当然也还没有因为演“白雪公主”跟导演勾搭上,将手中的童话般的爱情彻底摧毁的时候。
本片该算是讲述男主赛尔一路旅行的游记,感觉上说旅行其实还有些不是太贴切,用流浪更合适一些,在他几年里的一路往返于纽约、丹佛、旧金山等诸多城市,横跨整个美国东西海岸之间数千、上万公里的旅程中,身边的同伴换了又换,前方的目的地也是换了再换,期间有过放纵、愉快的时段,但大部分的旅程是伴随着饥寒交迫,经济拮据等诸多困境的苦旅,在这一路上陪伴着男主的是酒精、香烟、大麻、漂亮姑娘和性以及永不停歇的记录,记录着身边的一位又一位同伴;记录着在每个城市之间或走、或搭车、或自驾的路;记录着作为自己曾经的落脚点的城市中生活和工作的点滴;记录着每个城市给他带来的酸甜苦辣;记录着自己含蓄、内敛的感情;记录着一路上的风光;记录着与“好兄弟”迪安莫里亚提之间的一个个故事;将这几年中在一路上的一切都写了下来。
男主赛尔应该很庆幸自己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始终都没有停下自己的笔,对于任何人来说这数年岁月中的种种经历都会是一笔财富,即使自身不像男主一般是一位作家,但自己笔尖经年累月说流淌出来的这些欢乐的笑也好,辛酸的泪也罢,在未来都将会给自己带来仰望星空时的回忆;美酒微醺后的忘情。
所有精彩的故事,必然都来源于生活,越是丰富多彩的生活阅历就越是能孕育出美妙的故事,男主在几年往返于东西海岸之间的公路遨游中,一座座的城市,一次次的相聚和分离,仿佛连到天边般无尽的公路,这些一切的一切都给他创作的源泉中注入了营养和颜色。
而他的“好兄弟”迪安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羡慕赛尔的文雅博学,而赛尔则向往着他的风流率性,自由不羁的生活。
两位互相仰慕对方生活态度的年轻人很快的结成了知己,再加上一位美艳而放浪的女伴玛丽露,三个迷恋自由的年轻人结识后,很快便决定抛下生活,结伴踏上旅途。
他们一路搭便车,吸大麻,行时高歌,醉时沉思。
在穿越美国东西的大道上,放浪形骸,追寻自我,燃烧青春。
然而当大家都觉得疲惫,都觉得该安定下来的时候,迪安那颗狂浪的心却始终不能平静,家庭、妻子、孩子都不是没能成为他的羁绊,严重匮乏的责任心让他一再的抛弃眼前的安定,再次开始流浪,即使所有的伙伴都找到自己的终点的时刻。
流浪没能几乎没能给他带来任何的收获,给他带来的只是心与性的放纵和自由,当他发觉谁都不会永远的陪他流浪下去的时候,只剩下满眼的泪光,与寒风中凄凉的身影。
另外值得一提的就是本片中诸位镜头出位的女演员了,其中自然包括戏份还不少,扮演流浪三人组中玛丽露的克里斯汀•斯图尔特了,当时还处于颜值爆表阶段的她,那绝对是让我大跌眼镜,虽说她从开篇不久就开始贡献半裸镜头,随后还一发不可收,那是愈演愈烈、越演越浪,她在片中给我留下的最深的映像就是资本不算丰厚的胸,以及极度憔悴堕落之后,显得黯然无比的面孔,不知道是该表扬她完全没有偶像包袱,不惜自毁形象,挑战演技好呢?
还是说她本色演出,甘于堕落好。
随后又曝出的各种新闻,更是将这位话题女的RP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呃……我想说如果是冲着这位的各种露来看影片的观众,恐怕要失望了。
作为一部略带文艺色彩的怀旧影片,整个故事的叙述有点拖沓,超过两小时的片长,对于这类题材的作品,有点长了,全片在情节上虽然有所起伏,但是缺乏高潮,在一片忧伤和怀念的色彩中划上句号的处理也只能说勉强凑活。
浪费浪费时间,看看50年代的美国文艺青年、驴友们是怎么玩的,也还不错。
在美国,夕阳西下时,我坐在快垮掉的老河墩上,仰望新泽西上方的长空。
想象大片的荒野,绵延不绝,在大地上隆起,直至西海岸。
道路远没有尽头,人们在这没有尽头的路上,纵情遐想,在爱荷华,我终于知道,长庚星一定会低低挂在空中,昏暗的光洒在大草原上,而这只是在夜晚还未完全降临之前,当夜晚到来,笼罩了大地,描黑了河流,包裹了山峰,掩藏了海岸,没有人,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只知道我们都会凄凉的老去,我想到了迪安莫里亚提,我甚至想到了老年的迪安莫里亚提,我们从未见过的身为人父的他,我想到了迪安莫里亚提,我想到了迪安莫里亚提。
最后奉上这段,影片结束时男主的旁白,对那段一直在路上的日子,无比怀念。
如果迪安最后闪烁的眼睛里用颤抖的嗓音说出的这句不是编剧的 ~ 小私心 那么 这部电影无疑是狂热的 真实的迪安 真实的大麻 真实的海洛因 真实的爱聚离别构建出了一部真正的巨作 整个公路贯穿了属于生命真正的绽放 oh 我爱迪安 爱诗人的死而复生 爱那颗爬满蜥蜴夜晚的树 爱那墨西哥的仙人掌地儿 爱少女脸上矜持高贵的自容 爱这一切迷乱的真实
盲流即“盲目流动”,泛指活跃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到处流动的,无所事事的青壮年。
按照这个定义,《在路上》里的年轻人都是盲流,他们无所事事,沿着66号公路没有目的地的全国乱窜。
但是他们之中只有一位堪称顶级盲流——迪安。
只有他,身上齐聚了所有顶级盲流应该具备的素质。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有型顶级盲流必须要足够帅气,不够帅气始终入不了流。
就像不知名地下乐队的主唱也必须是帅气逼人,或者曾经帅气逼人。
不然的话还是好好练练架子鼓吧。
前台不属于你。
2,快乐制造者一般盲流很容易迷失在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之中,顶级盲流却能够时刻保持兴奋,随时找到乐子。
或许会有短暂的沉默和平淡,但是他们一定能最早找到新的打破这种乏味状态的兴奋点。
3,兴奋剂即使这样,生活的大多数时间仍然是平淡如水的,为了保持亢奋状态,他们需要类似于酒精啊,毒品啊之类的兴奋剂来保持自己高昂的状态。
普通盲流永远只能在他们的带动下进入高潮,而无法成为主导者。
4,混乱的私生活他们永远有数不清的女伴,你也永远不知道他现在是和其中哪一位女伴在一起。
普通盲流只能充当类似于本片主人公萨尔或者《挪威的森林》里面的渡边君又或者《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里面的冯裤子一样。
默默地看着他们keep fucking。
5,永远不和生活讲和迪安就算真正的结婚生子,也不可能安定下来。
因为他们无法忍受平庸无聊的生活,书中的各色人物后面都逐渐安定下来,但是迪安,他不会这样,他的心永远是躁动的不安的。
暂时的回归只是为了下一次上路。
用原著里面的话说,“我还年轻,我渴望在路上”6,不会担负责任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责任或者付出,迪安一生只有一个追求:高潮,无论是酒精,毒品,放逐还是性爱,他只想要高潮。
《阿飞正传》里面的张国荣也是这样,当然,王家卫会告诉你说,他们是无脚鸟,累了就在风中睡,一生只落地一次,就是他们死的时候。
7,文艺素养迪安走到哪里都拿着那本《追忆似水年华》,现实中的凯鲁亚克最喜欢跟你讲禅。
这把他们和普通盲流彻彻底底地区分开来:普通盲流是因为对世界认识不足而成为盲流,他们则是因为对世界认识的太透彻而成为盲流。
两者云泥之别,不可同日而语。
8,非正常离开迪恩不知所终,凯鲁亚克死于酗酒,阿飞死于斗殴,《挪威的森林》里面的永泽在他女朋友自杀之后也下落不明。
他们穿梭于一段又一段的生活中,潇洒的离开。
留给他人的只有孤独的背影和永恒的精彩回忆。
《在路上》这本书的意义之重大——社会发达的标杆,嬉皮士和全球穷玩的启明灯等等等等不多说了。
作为文学作品,原著的重点在于一种状态,就是上面说的那种“盲流”的状态:鄙弃世俗,无所事事,追逐高潮。
他直接重塑了整个后现代欧美文化,间接影响了后进发达国家的年轻人思想。
但是很明显,《在》难以成为一部好电影,因为他并没有一个传统的戏剧结构,缺乏起承转合。
这是原著的精神决定了的,《在》用大量碎片式的场景和人物刻画来描绘人物的意识流动和心理状态,而这个东西大概很难在大银幕上呈现。
没读过原著的人很可能根本无法进入电影的节奏。
这种意识流的电影中最重要的就是主角,他们必须充满魅力,散发光芒。
作为意识流电影中的大拿,王家卫很了解这一点,你敢想象《春光乍泄》不是由张国荣和梁朝伟主演的?
那样的话,恐怕观众早就分分钟关机走人了。
《在路上》里面的迪安和玛丽露都选的很不错,男的颇有几分布兰德皮特年轻时的风采,女的更是《暮光》系列女主。
两人在片中放荡起来真能带出一些“盲流”的诗意,称得上顶级盲流。
由于《在》本身就不具备一部好电影应该有的结构,加上毕竟众口难调,就像古典文艺青年心中的哈姆雷特,一百个盲流心中有一百个《在路上》。
为了避免被口水淹没,导演索性直接照搬原著,当主角最后奋笔疾书并在口中反复喃喃自语“莫里亚蒂迪安”的时候,我猜这部盲流心中圣经般作品的电影版已经能够满足大多数普通盲流那颗迷恋折腾的心了。
“老迪安走了,我想。
我几乎无声地说:‘他会一切顺利的。
’接着我们去听了那场讨厌的却又无可奈何的音乐会。
我什么胃口也没有,一直都在想迪安,想他是怎么上了火车,想他要走过3000英里路横跨那可怕的大陆,想他也搞不清为什么来,只是想看看我。
每当太阳西沉,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遥望新泽西上方辽阔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所有未经开垦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可思议地走向西部海岸。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在衣阿华,小伙子们总是不停地蚤动喧闹,因为是那片土地使他们如此无法平静。
今晚,星星将被隐去,你不知道上帝就在大熊星座上吗?
在黑夜完全降临大地,隐没河流,笼罩山峰,遮掩最后一处堤岸之前,夜晚的星辰一定会向大地挥洒下她那璀璨的点点萤光。
除了无可奈何地走向衰老,没有人知道前面将会发生什么,没有人,我想念迪安-莫里亚蒂,我甚至想念我们从未找到的老迪安-莫里亚蒂。
我想念迪安-莫里亚蒂。
”
没看过原著的电影党。beat generation 的生活态度本身就是一种生命火花的燃烧,很迷人。追忆逝水流年的陪伴是放荡不羁的日子。影片最后塞尔拒载迪安让我想起一句话:remember man,I used to be your best friend.最后我想,关于如何去爱如何把握仅此一次生命的这个问题,我们永远都在路上。
LORENZO的翻译多加一星,老实说看完英文本和文楚安本后仍然对这个嘈杂的意识流般的故事感到迷惘,电影某些段落非常直白,结局甚至是让我目不忍视【没别的意思】, Sam Riley和Garrett Hedlund的表演也不到精髓,至少验证了这不是一部轻易能呈现在荧幕上的作品。我怀念逍遥骑士,也怀念狄恩。
这样一部2个多小时的电影无法还原原著的伟大,同样,这样一部在 IMDb 和豆瓣评分都不高的电影也无损原著的伟大。我还是维持“推荐”的评级,给那些看过和还没有看过原著的人,因为自己实在太喜欢这个故事了。
加内特完全就是我想象中的狄恩,他留在他自己选择的年代,谁也无法让他长大,他为所爱之人带去极致的快乐和痛苦,每个人都在长大都在路上不断前行,把自己身体里与他最相似的部分留在原地,move的信仰被stay取代,若干年后再见一如既往的他就像看见自己曾堕落的青春一般尴尬,又忍不住伤怀。
尼尔卡萨帝死后,站在彼得的门口,彼得说:“卡萨帝,我还有一个问题…”卡萨帝说:“睡过。”
2012-344.这个样的改编总是不讨好…
这么有激情的小说居然可以改得那么无聊。不知道为什么光线昏暗的镜头对比度总是大得诡异,黑色完全没有细节。 @2013-03-15 18:14:47
我看见这一代最杰出的头脑毁于疯狂
影片试图把小说里文字背后的东西原封不动地展现出来,但是很失败。作为一部电影,人物的塑造流于表面,没有展现出人物心理变化的动机和结果以及影响,从而失去了小说的灵魂。
同为垮掉一代文学改编 觉得《嚎叫》表达的更好 这样意识流般的文字本就不适合电影 又拖到时代已被遗忘那么久 让人很难深刻感触 《在路上》更多是表面的青春与迷茫 而《嚎叫》将追寻自由 平等及自我价值的垮掉一代精髓表达的更透~ #表妹电影#
其实想不到真的能拍成电影,虽然和我对原作的印象感觉很不一样。然后我也不喜欢Hedlund,不过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无论是《中央车站》还是《摩托日记》,导演对公路题材的电影总是情有独钟。可这部电影不同于前两部的地方在于,这是一个美国非常有代表性的垮掉的一代的故事,“在路上”这三个字表达的状态也是迷茫的漂泊,在路上也大部分是对美国从东到西再从西到东的穿越路程,一个巴西导演拍起来多少有些吃力吧
2小时后就直接逗狗玩儿了
完全无法和小说相提并论 演员也不行 小K不知道在演什么 小说的精髓完全没有 烂透了
又臭又长,这是想表达个什么?不过话说回来,我总觉得如果我以及所有我经历的青春,都是一场电影,我总觉得自己更像一个旁观者。(看到一半才发现这是Ian Curtis演的,我操)
#影评#俺是为了看暮光女露点才看这片的,明星倒是不少,但真真是流水账故事,真把电影当日记拍啊
没看过原著不知道是不是本身就是这样,剧作本身是比较散的,不过几个演员一个比一个浪荡不羁,倒是气质十分贴合。(斯图尔特演浪荡女简直手到擒来啊。)看到最后纽约的重逢还有点眼眶微湿啊,这一辈子,其实都是on the road
那个金色的年代,我始终无法割舍并深深怀念。反反复复中,我们最好的梦想都被搁置在一个个路口。
What is love? A passion that burns, a secret that dooms, memories that linger? In search of humanity and dark truth, we are always on the road.
有些书就是不适合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