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在路上》以后心情难以平复,平时看完电影都要沉淀一下再做别的事情,看完这部电影为了尽快平复汹涌的内心转而看另外一部电影避免让思绪陷进去,无论多么好的电影陷进去都是不好的,要拔出自我站在一旁沉稳应对才是对待电影的好态度。
看完电影得知这是一部同名小说的改编,作者是杰克·凯鲁亚克,这部小说是自传性的小说,也就是说在电影里看似很多疯狂激情的镜头,作者本人已经在四十年代末体验一番,遥看现在的年轻人做着自认为疯狂酷毙帅的事情在凯鲁亚克看来都是不够看的,他早已玩过,甚比你们更会玩。
这是一部好电影,本想在看完小说《在路上》再写这篇影评,但是觉得来不及了,也许等我看完小说后会再写一篇文章纪念这部老去的伟大之作,在看完第二遍后的一个下雨的午后我写下了标题,开始动起笔来,期间也有把这部电影介绍给身边的朋友,他们都是找遍各种理由对这部电影不予理睬,后来看第二遍同两位朋友一起看的时候,一个朋友要么接电话发信息要么上厕所吸根烟,在看到一半的时候他忍受不了困意先睡觉了(电影总共就两个小时十九分钟)我只好和另外一个朋友把剩下的看完,幸好这个朋友看完以后对我说这是一部好电影让我倍感欣慰,为什么这样的题材吸引不了你呢,我觉得始终还是对电影的态度和热爱问题,这部电影描述的都是年轻人堕落糜烂的生活,里面充满了吸烟,醺酒,抽大麻,飙车,乱搞,性爱的画面,甚至是那个时代,都是非常吸引人的,我承认当初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都是奔着大量性爱场面去的,但看完以后性爱场面不是最吸引我的,最吸引我的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感情,凯鲁迪克笔下的两个男人吸引了我。
男主角赛尔有点像莱昂纳多某一个年轻的时期,他沉韵的眼神好像总是在思考,又思考不出答案是什么,他把玩世不恭的迪安视为亲兄弟,那个年长者布尔对赛尔说的也就是赛尔所认为的,赛尔能发现迪安身上神圣的地方,虽然他不负责任,宁顽不顾,风流成性,潇洒快活,满口谎言,不计后果,甚至让人上火,但有没有发现,他总能影响身边任何一个人,身边的人也总是受到迪安的影响,让人爱恨交加,恨得牙痒痒,如果他身在中国,那就是绝种贱人,但是赛尔总能包容他,也许赛尔也是受到他的影响,他有一点看起来很值得让人欣赏,那就是义气,他为了赛尔不顾他大肚子的老婆和女儿,说走就走,和赛尔继续潇洒快活,但是当赛尔病倒了的时候,他说可怜的老赛尔,然后不打招呼地抛下他拿起他的钱包也走了,他总是为了自己,他是个自私的可怜虫,因为他自私到无私,所以他可怜,他那16岁情人玛丽露更是可怜,她为迪安着迷,为了迪安丢掉了一切,终究她也变成了迪安。
“他一说起痛恨的东西,就两眼冒火,而一高兴,便满脸放光,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赛尔这么描述迪安。
迪安坐在副驾驶上倒转着身体,脚搭在后座上捧着一本书,赛尔在开车,车在行驶,阳光透过玻璃照在他金色的头发上,他照书念着“他们不珍惜生命,是吗,可世上还有什么,能比生命更值得珍惜呢,毕竟这个礼物,上帝只给我们一次,这句怎么样,赛尔”看到这里,以为迪安好像顿悟了生命的真谛吗?
错了,他只是在一脸严肃地调侃生命,到了后面他一如往常地疯狂,挥霍生命,到底什么对迪安来说才是重要的呢,他好像没有重要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快活,让自己绽放出燃烧的火光,也许那也是圣神的。
在迪安抛弃情人与赛尔独自回去找自己老婆的时候,他的情人因为失望永远地跑了,赛尔住在玛丽露靠姿色换来的多住几天的破旧旅馆里,他烟瘾来了就捡地上的烟头,纸写完了就在垃圾筒捡废纸,这一刻,赛尔又有某种艺术家的光芒,可事实上又是那么地心酸。
而这一切也是他自己造成的,你所交往的人都是你想要交往的人,而与你交往的人影响你的一生。
电影里除了赛尔和迪安外,剩下的人物在某个画面也同样让我印象深刻,那个戴着眼镜的GAY卡洛,原本是三个要好的哥们,但是他深爱迪安,他痛苦地缩在墙角,看着他们说“暴怒的季节要来了,朋友们,你们的快感只是一种幻觉,你们一路飞到西海岸,总有一天会突然从高空坠落,摔在地上”他充满嫉妒的眼神看着玛丽露,他是最早感到痛伤然后醒悟的人,也是最后仍然放不开的人。
迪安的老婆卡密儿(蜘蛛侠1的女主角)她对为了和赛尔出去找乐子正要要出门的迪安说“别以为你问过我,就可以好受一点了”迪安一走她便哭了起来,她怀着孩子,另一个孩子在婴儿床上大声啼哭,她此时多么地难过,无依无靠,而他的男人也靠不住,她大骂他骗子,以后都不要回来了,在她把迪安赶走后,她在窗台偷看,心中依然不舍,她只是想要气一气迪安,她只是希望迪安回心转意,能够可怜可怜她这样一个女人,但是她失望了,迪安走后,她换了身白色的衣服走到镜子前用发夹夹起头发,她要出去工作,不然她无法养活这个家,养活这两个孩子,她的眼神里透露出男人靠不住。
迪安的情人玛丽露(暮光之城的女主角),人家说情人都是比老婆更能受到男人的优待的,但她不是,她对迪安失望到要和他的好兄弟上床,她和赛尔激情一夜后,留下一封信给赛尔“亲爱的赛尔,我要回丹佛去找我的水手未婚夫,我不要再奔波了,我亲爱的情人,感谢你给了我美妙的一夜,你要是再见到迪安,该狠狠踹他一脚,我爱你”要是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会和赛尔在一起,但同时她也无法阻挡迪安的热情和疯狂,她喜欢和迪安在一起,但是她爱赛尔,在艾德家里,她看着墙上温馨的画,她看着狂想家布尔教儿子画画,那个时候我就知道她想有个家了,做情人的路总是坎坷。
艾德,那个胖子,他为了迪安和迪安一样抛弃自己的老婆,她打电话恳求赛尔让艾德回家,她生气地对赛尔说“他们没有钱,他(艾德)娶我,好付油钱,我们上了车,迪安像个疯子似的飙车,一路上吸着大麻,我想上个厕所,他们都不肯停车,我说了几句,他们就把我丢在图森了,丢在图森”赛尔说“迪安哪天要是死了,你会什么感觉呢”她说“我巴不得早点”(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都那么仇恨迪安)。
艾德最后选择留在了她身边,目送他们离去的时候,他的内心是非常渴望和他们一起走的,他留下一个渴望但是可悲的背影。
赛尔的妈妈,一个老女人坐在家中,失去丈夫后她无精打采,她心里抱怨儿子为什么交上这样的朋友,赛尔在外流浪后回到家里,她只对儿子说“你都到哪儿去了,都瘦了”唯一能做的只是拥抱赛尔,那种切子之心,看着他们偷油,却没有训斥他,听着赛尔找借口“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怎么说吗,我们应该降低生活成本”她爱这个儿子,所以容忍他做任何不好的事情。
赛尔是个英俊迷人的男人,他喜欢看书爱写作,能让女孩子喜欢,为他心动,愿意和他上床,他是个聪明的人,和曾经坐过牢的男人坐在车上听他讲述如何杀死自己的老婆,他一言不发,他尊重这个人讲话,他尊重任何人,但是他依然受到迪安的影响,受到这个最后抛弃他的男人,拿走他的钱包,赛尔躺在床上流出了滚烫的眼泪。
一年后,在纽约的某个街道,迪安找到了赛尔,迪安含着泪光落魄地站在赛尔面前“亲爱的赛尔,我沿着铁路来的,老旧的长途车,椅子硬邦邦的,穿过一道道铁路,受了五天五夜的罪,就为来看你”他看着上车的赛尔,他说兄弟,我永远爱你,他站在街道上看着赛尔坐的那辆车,他在想什么,这一刻,迪安的神情感动了我,他是多么的悲哀,也是让人感到多么的心酸,他眼睛里都是泪,他从没有过如此迫切的眼神。
他寄给赛尔的信里写道“我宁愿失去理智,沿着轨道流浪至墨西哥,带着血管中淌着的海洛因,带着满眼满耳的大麻,在边境旁泥土屋的地上吃着佩奥特,宁愿附身马路边,在西部落日余晖下的餐馆边哭泣,宁愿卷缩着,让赤裸的腹部,贴在辛辛那提路边的锡罐上,宁愿拖着一条腐朽的枕木,到落基山脉的各各他,宁愿在加尔维斯顿头戴荆棘,在洛杉矶被钉住手脚,在丹佛被立起等死,在芝加哥被从体侧刺穿,在新奥尔良死去,就地埋葬,再在顶山的某个角落复活” 这些诗是好看的,确实让人随着诗无限遐想,他们用青春用时间用感情用身体用快感写下这些文字。
这些文字触动了我,有时候不断问自己,在别人眼里我到底是什么,人与人的热情到底能维持多久,热情过后还剩下什么,夹在手指上燃烧的烟,肚子里淌着浓烈的酒,黑漆的音响里传出刺痛耳膜的音乐,躺在身边一丝不挂的女人,飞驰在马路上的车,车窗外像似静止的人们,尾气下朦胧的夕阳,高高在上不明不灭的路灯,一本本快要翻烂的书,那些日子就是这么过来,然后离去,不说一句话,毫无良心,无非想证明自己还活着,活得比任何人都重要。
在美国,夕阳西下时,我坐在快垮掉的老河墩上,仰望新泽西上方的长空,想象大片的荒野,延绵不绝,在大地上隆起,直至西海岸,道路远没有尽头,人们在这无尽的路上,纵情遐想,在爱荷华,我终于知道,长庚星一定会低低挂在空中,昏暗的光洒在大草原上,而这只是在夜晚还未完全降临之前,当夜晚到来,笼罩了大地,描黑了河流,包裹了山峰,掩藏了海岸,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只知道我们都会凄凉地老去,我想到了迪安·莫瑞亚提,我甚至想到了老年的迪安·莫瑞亚提,我们从未见过身为人父的他,我想到了迪安·莫瑞亚提。
垮掉的一代,颓废的一代,无论哪种称呼都好,青春总是让人羡慕的,金钱换不回来,可以无忧无虑,无所顾忌,甚至来一点胡作非为,尤其当主角是帅哥美女的时候,更是会让人觉得无限向往,但实际远非如此,就算你如何放肆,现实和梦想总是有着不小的距离,本片中的男主角在婚后不负责任的性行为实在就有些无法让人认同,女主背着未婚夫鬼混亦是如此。。。
影片还算不错,比较流畅,2个多小时的片长并不会让人觉得冗长无聊,很多有趣的看点,很多大牌客串,不过两位男主角的表演并没让人有惊艳之感,克里斯汀斯图尔特的露点也远比她的表演更吸引人。。。
两年前的夏天,我跟rocketegg说,走吗?
走吧。
去哪?
不知道。
大理吧?
走。
于是上午决定,中午买票,下午收拾东西,晚上就出发了。
一个从信阳,一个从淄博。
坐了一天多的绿皮车,到昆明中转时已经是半夜,我在路边大排档一个人点了50块钱的串,第一次喝到风花雪月。
刷手机刚好是衣戈猜想发《二舅》视频的那天,我吞咽着肉和酒,眼泪就掉下来了 。
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生活一个月,算上路费也只花了一千块左右,现在看像个奇迹。
人民路上有我的好心情,我曾经无数次向他人提起大理,我怀念的仅仅是个地名吗。
或许多年以后我傍晚六点下班喝几瓶啤酒的时候才会意识到,在这个人生节点看这部电影会给我带来什么。
起码我现在知道哪怕只迈出了一步,也算是在路上。
所谓的疯狂和放荡不羁的追求说穿了就是得不到也不努力得到的人对自我的一场放纵罢了,他们人生就是因为没有自己力所能及的目标去实现,才会想着创造新天地去给自己一个所谓的追求,实际上也就是一场非主流的梦而已,在路上把时间和生命耗尽,然后与开始时一样,毫无追求也不知道追求些什么的,茫然逝去。
盲流即“盲目流动”,泛指活跃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到处流动的,无所事事的青壮年。
按照这个定义,《在路上》里的年轻人都是盲流,他们无所事事,沿着66号公路没有目的地的全国乱窜。
但是他们之中只有一位堪称顶级盲流——迪安。
只有他,身上齐聚了所有顶级盲流应该具备的素质。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有型顶级盲流必须要足够帅气,不够帅气始终入不了流。
就像不知名地下乐队的主唱也必须是帅气逼人,或者曾经帅气逼人。
不然的话还是好好练练架子鼓吧。
前台不属于你。
2,快乐制造者一般盲流很容易迷失在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之中,顶级盲流却能够时刻保持兴奋,随时找到乐子。
或许会有短暂的沉默和平淡,但是他们一定能最早找到新的打破这种乏味状态的兴奋点。
3,兴奋剂即使这样,生活的大多数时间仍然是平淡如水的,为了保持亢奋状态,他们需要类似于酒精啊,毒品啊之类的兴奋剂来保持自己高昂的状态。
普通盲流永远只能在他们的带动下进入高潮,而无法成为主导者。
4,混乱的私生活他们永远有数不清的女伴,你也永远不知道他现在是和其中哪一位女伴在一起。
普通盲流只能充当类似于本片主人公萨尔或者《挪威的森林》里面的渡边君又或者《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里面的冯裤子一样。
默默地看着他们keep fucking。
5,永远不和生活讲和迪安就算真正的结婚生子,也不可能安定下来。
因为他们无法忍受平庸无聊的生活,书中的各色人物后面都逐渐安定下来,但是迪安,他不会这样,他的心永远是躁动的不安的。
暂时的回归只是为了下一次上路。
用原著里面的话说,“我还年轻,我渴望在路上”6,不会担负责任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责任或者付出,迪安一生只有一个追求:高潮,无论是酒精,毒品,放逐还是性爱,他只想要高潮。
《阿飞正传》里面的张国荣也是这样,当然,王家卫会告诉你说,他们是无脚鸟,累了就在风中睡,一生只落地一次,就是他们死的时候。
7,文艺素养迪安走到哪里都拿着那本《追忆似水年华》,现实中的凯鲁亚克最喜欢跟你讲禅。
这把他们和普通盲流彻彻底底地区分开来:普通盲流是因为对世界认识不足而成为盲流,他们则是因为对世界认识的太透彻而成为盲流。
两者云泥之别,不可同日而语。
8,非正常离开迪恩不知所终,凯鲁亚克死于酗酒,阿飞死于斗殴,《挪威的森林》里面的永泽在他女朋友自杀之后也下落不明。
他们穿梭于一段又一段的生活中,潇洒的离开。
留给他人的只有孤独的背影和永恒的精彩回忆。
《在路上》这本书的意义之重大——社会发达的标杆,嬉皮士和全球穷玩的启明灯等等等等不多说了。
作为文学作品,原著的重点在于一种状态,就是上面说的那种“盲流”的状态:鄙弃世俗,无所事事,追逐高潮。
他直接重塑了整个后现代欧美文化,间接影响了后进发达国家的年轻人思想。
但是很明显,《在》难以成为一部好电影,因为他并没有一个传统的戏剧结构,缺乏起承转合。
这是原著的精神决定了的,《在》用大量碎片式的场景和人物刻画来描绘人物的意识流动和心理状态,而这个东西大概很难在大银幕上呈现。
没读过原著的人很可能根本无法进入电影的节奏。
这种意识流的电影中最重要的就是主角,他们必须充满魅力,散发光芒。
作为意识流电影中的大拿,王家卫很了解这一点,你敢想象《春光乍泄》不是由张国荣和梁朝伟主演的?
那样的话,恐怕观众早就分分钟关机走人了。
《在路上》里面的迪安和玛丽露都选的很不错,男的颇有几分布兰德皮特年轻时的风采,女的更是《暮光》系列女主。
两人在片中放荡起来真能带出一些“盲流”的诗意,称得上顶级盲流。
由于《在》本身就不具备一部好电影应该有的结构,加上毕竟众口难调,就像古典文艺青年心中的哈姆雷特,一百个盲流心中有一百个《在路上》。
为了避免被口水淹没,导演索性直接照搬原著,当主角最后奋笔疾书并在口中反复喃喃自语“莫里亚蒂迪安”的时候,我猜这部盲流心中圣经般作品的电影版已经能够满足大多数普通盲流那颗迷恋折腾的心了。
前几天看了由凯鲁亚克的小说On The Road改编的电影,让我想到一些事情。
电影说的是二战以后美国平民阶层的青年希望自由掌控人生,也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从传统中突围出来,这场战争几乎持续了这一代人的一生。
直到今天,全世界的青年人还在继续这场战争。
新科诺奖得主Bob Dylan在歌词里写下的:“You don`t get anything you don`t deserve,where we were born in time.( 你不该遭受你不该受的,因为你生逢其时。
) 是这一代人的脚注。
他们注重精神体验,文学,不管走到哪,迪安都会带上那本残破的《追忆逝水年华第一卷》,爵士,血脉贲张的节奏,还有汽车让人无我的速度,陌生地域的强烈刺激,人和人的亲密无间(这其中就包括性的解放,身体回到人类原始阶段作为交流的媒介),这样的生活是迪安的理想。
理想的售价往往比你兜里的钱多一刀。
迪安没有工作,当然这是因为他根本就不想工作。
在路上他们没什么东西吃的时候,都是用偷的,汽油也是,他们有口头禅,杜鲁门总统说要降低生活成本。
在处理人际关系的时候,他们也有自己的风格,迪安的妻子怀孕,家里还有一个婴儿,迪安自顾自地带赛尔去听爵士音乐会,妻子要和他决裂。
之后他们俩驾车飞奔墨西哥玩了个昏天黑地,碰巧赛尔生病了,迪安又丢下他回去和卡密儿复合。
影片结束的时候,在纽约街头,迪安想和赛尔单独呆一会儿,赛尔也拒绝了。
他们处的原则就是你有求而我不必应。
就像布尔.李问赛尔,像迪安这样的人为别人做过什么?
他压根就没有责任感的概念,可他却总是觉得别人有满足他的义务。
可是赛尔,却觉得他神圣的一面带给人快乐。
这样的人际关系不会给人压力,不用总想着知恩图报,当然也没有任何安全感可言(玛芮露的离开就是这个原因,卡密儿和迪安决裂也是),不过对他们来说,安全感是建立在自身上的,无需进口的。
迪安的理想的确是实现了,因为他要的生活不是一种范式的目标,是时时刻刻性的,不工作就是理想,听爵士就是理想,飞驰在西部公路上就是理想,所以说他时时刻刻活在理想里。
而凯迪亚克,迪伦也是,他们生活,他们写作,他们的理想全在里面。
而更多的青年人呢,他们无法不工作,工作即生存,他们又不想被工作奴役,到这里,就自然而然想到80年代的中国青年,玩摇滚,很有力量的摇滚,写诗,遍地荒芜里野花燎原,我记得哪位老师说过一句,看不见希望的时候是感觉最有希望的时候。
当格局建立之后,几乎所有的力量都是同向的(这时候的力量已经变质了),后文革的知识青年惧怕在野,惧怕身处权利体系外的被动,但是进入体系的条件首先就是反对自己的立场,服从传统,站在自己的对立面怎么坚持自己呢?
对历史的拨乱反正往往会有矫枉过正的副作用。
还有一种on the road,日本式的,温和的,就像是枝裕和《奇迹》中小田切让扮演的父亲,热爱音乐,却一直没有机会出道,边打零工边做音乐,至少不会给别人添麻烦地on the road,可是还是和爱人分开了,还是不能被传统接受。
传统到底是什么?
集体生活智慧?
还是吃人不见血的魔鬼?
2016.10.14
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前几年非常火,不知怎么突然就有许多人都开始阅读并谈论这本书了,或许这和当下我国年轻人的某种状态有契合之处吧,但是毕竟时代不同国情有异,我始终无法抓到“在路上”的点。
我这样的人,更像是莱蒙托夫笔下的毕巧林,只算是这个社会的多余人,就是那种淹没在没有盼头的工作里的年轻人,也曾有梦想但终究还是被生活套牢了。
于是,我试图从电影《在路上》找到能被我接受的主题:垮掉、迷惘、孤独、不羁、流浪、自由、爱情、青春,这些字眼不断在我眼前跳跃却落不下来,它们算是这电影里的一些情绪、行为和状态,但是却不构成一个贯穿电影始终的主题。
电影里反复出现了主人公阅读和朗诵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Ⅰ:在斯万家那边》的场景,而这些年轻人的经历也如同一场意识流的运动,没有起点也不见终点,他们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做着不规则的布朗运动,相会分离时有,不变的只是不停地在路上。
赛尔是一个寻求灵感的作家,而作家总是会被迪恩这样“纯粹的人”所吸引,他是一个观察者的角色,虽然参与到漫长的旅行之中,却始终不是这场空间位移的精神领袖和驱力。
在穿越东西的这场旅行里,他体验和感受,并不断将一晃而过的意象转换成为铅笔字,记录在任何可以留下印记的纸上。
要知道作家是坚强的也是残忍的,当书本终于成型,他便要从中抽身而去,远离他亲历的这种生活。
电影的最后,镜头落在迪恩的脸上,这个曾经充满了原始生命力的男子汉,曾经是那样的鲜活和不羁,却最终被折磨成了一副颓唐寒酸的流浪汉模样,此时的他竟与自己父亲的命运重叠在了一起,让人唏嘘不已。
电影虽然没有强烈的戏剧冲突,但是在停留和在路上这两种状态下,人物关系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当迪恩、赛尔、玛丽露暂时在某处歇脚时,他们之间、他们与周围的人之间,以及他们与自己的生活环境之间都是一种紧张的关系。
赛尔找不到灵感,迪恩则很快在停留中厌烦。
这个时候,他们就靠酒精、做爱、致幻药品来寻求快感。
一旦他们上路,仿佛年轻人的活力又重新回到了他们的身上,脸上也洋溢起天真的笑容。
于是关系和解了,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奇怪的靠不断移动来维系的和谐氛围。
作为一部公路电影,美国东北部的寒冷城市,中部的富庶田野,西部的粗犷戈壁,南部的热烈风光都有所展现,然而与一般的公路电影所共有的那种找寻或冒险主题不同,旖旎的风光和一路上的新奇见闻并非此片年轻人所追求的东西,对他们而言,这场位移是可谓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抛离了理性的现实主义的追求,而是纯粹的一种感性的美(相对于赛尔和卡洛来说)或言自由(相对迪恩来说)的体验。
最终我放弃了寻找这电影的主题的努力,却意外地得到了一点个人的感悟:我没办法理解也不向往这种漂泊的生活,或许正是因为我就像是站在潦倒的迪恩对面的衣着光鲜的赛尔,进而我又想到,我和赛尔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从未如他这般经历过,因为从一开始我就已经绑紧了自己。
the evening star must be drooping and shedding her sparkler dims on the prairie, which is just before the coming of complete night that blesses the earth, darkens all rivers, cups the peaks and folds the final shore in, and nobody, nobody knows what’s going to happen to anybody besides the forlorn rags of growing old,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I even think of Old Dean Moriarty the father we never found, I think of Dean Moriarty.
当年书架里的《on the road》一举将我吸引。
在路上。
那时候这三个字还没有被用得如现在这么滥,所以足够吸引人。
一切事物,太泛则滥,近几年中国旅游业愈发兴盛,反倒让人提不起兴趣。
书的装帧也是我对它一见钟情的原因,一见钟情,钟的是脸,书的名字与装帧即是它的脸。
素净的白色封面,黑色字体的书名与简要的其他信息,大量留白空间,一切都在向外界表明,这是一本有底气的书,有底气的书无需花哨,它只需要你翻开它简约却不失精致的封面,听它将某段岁月里的不凡往事缓缓讲述,就好。
The only people for me are the mad ones, the ones who are mad to live, mad to talk, mad to be saved, desirous of everyth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ones who never yawn or say a commonplace thing, but burn, burn, burn like fabulous yellow roman candles exploding like spiders across the stars.一句。
直走我心。
我一生只会喜欢一种人,他们疯狂而骄傲,热烈生活,他们注定是不凡的传奇。
我只爱传奇,平乏循章的生活里需要传奇,我需要他们将我心里最自我最原始最本真的自由之神召唤出来,需要他们点燃我,热烈,热烈,热烈地去活过。
而旅程,只是万千形式中的一种,内心的居无定所与漂泊,才是传奇的共同特质。
因为是传奇,因为不凡,所以找不到定所。
所有寄住之地都只能短暂寄生,无论是一处土地,还是一个人的身边。
想起李亚鹏与王菲离婚时说过一句,我要的是家庭,你却注定是传奇。
一句明了,足矣。
所有人在网络上口耳相传的话都不必听,都是余赘。
结局已合情理,不足以为之惊奇,甚至,有一丝必然之意。
传奇怎么可能会有家庭,一如《on the road》里的迪安,浪子之心潇洒热烈而疯狂,随时随地喷薄而出的激情又岂如普通之人,即使是妻女也无法成为他安定下来的理由,似乎没有任何人可以成为他安定下来的理由,即使他为此努力,克制自己,但这却显然艰苦难当。
在路上疯狂飞速奔驰的时候,在音乐与嘈杂人群中忘我舞动的时候,与一个又一个人酣畅情欢的时候,已然令人为他热烈燃烧的生命而震撼,人生尽欢,人尽皆知,但几人敢做得如此彻底,活得这么毫无退路,活得这么孤注一掷。
敢,只是简单一个字,他有资格说出这个字,我们都没有。
当我们无法达到期望的生命状态之时,我们会渴望有人如此,有人能完成自己心里的不敢,尽兴热烈得活着,所以,我们都爱迪安,我们都爱传奇。
而他也必定也有绝望的时候,生命的斑驳万象与过于炽热的燃烧令人绝望。
他曾企图用一把手枪结束自己,说这些话的时候,他颤抖着,眼里尽是悲怆的泪水,悲怆深入骨髓。
不只是他,《on the road》里的每一个人都逃脱不了这样的绝望,企图自杀,声嘶力竭,黯然泪下,恐怖梦魇,都是绝望。
而文森特梵高先生,亦是以一把手枪,结束了他一望无涯的绝望。
闭上眼,即是天堂。
金色的天地里,死亡都显得那样和美而安宁。
人生亦常有绝望的时刻。
悲观并不等同于消极,悲观的人更会热烈而不悔地活着,消极的人却会萎靡不振地消磨时光。
在望见生命本质的过程里,悲观是一种远见。
只是它总被人用铺天盖地的外物遮掩,浮华空洞的物质世界令人愈发麻木,愈发拥有一种毫无底气的乐观,使人麻木地活在生活深海最表层的泡沫。
影片最后,迪安满含苦涩沉痛的热泪,隐忍的悲伤喷薄而出,极力强忍哭出来的冲动,跟塞尔说话,在塞尔离去后,对着他的背影喃喃呼唤的那几句,塞尔,爱你依旧,塞尔,爱你依旧,令我也不禁热泪盈眶。
这个男人,终究是老了,老得那样让人心酸难止,心疼难当,好像就在刹那之间,所有的燃情岁月已消耗殆尽,我们的余生都已活在了往事的灰烬里。
“我沿着铁路而来,老旧的长途列车,椅子生硬,穿过一道道铁路,受了五天五夜的罪,只为了来见你一面。
”这或许是迪安在悲壮地结束自己传奇岁月之前,做的最后一件疯狂的事。
“老迪安走了,我想。
我几乎无声地说:‘他会一切顺利的。
’接着我们去听了那场讨厌的却又无可奈何的音乐会。
我什么胃口也没有,一直都在想迪安,想他是怎么上了火车,想他要走过3000英里路横跨那可怕的大陆,想他也搞不清为什么来,只是想看看我。
每当太阳西沉,我坐在河边破旧的码头上,遥望新泽西上方辽阔的天空,我感到似乎所有未经开垦的土地,所有的道路,所有的人都在不可思议地走向西部海岸。
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在衣阿华,小伙子们总是不停地蚤动喧闹,因为是那片土地使他们如此无法平静。
今晚,星星将被隐去,你不知道上帝就在大熊星座上吗?
在黑夜完全降临大地,隐没河流,笼罩山峰,遮掩最后一处堤岸之前,夜晚的星辰一定会向大地挥洒下她那璀璨的点点萤光。
除了无可奈何地走向衰老,没有人知道前面将会发生什么,没有人,我想念迪安-莫里亚蒂,我甚至想念我们从未找到的老迪安-莫里亚蒂。
我想念迪安-莫里亚蒂。
”
它唯一的缺点,是不太耐看,但我相信,在看第一遍的时候,你还是会非常投入的。我甚至有些喜欢迪安·莫里亚蒂,在他身上,那些不可救药的“堕落时刻”,有种原始的生命力被更为原始的黑暗无情吸走时的神圣感——每个人的本质都是别人改变不了也夺不走的。
和曾经的损友喝一顿大酒,要好于看这样一部一点都不垮的电影。
本不是原著粉看完之后更表示拍的什么东西~仅仅表达出了内心的空虚与欲望的难以抑制ps 邓斯特好老好老像个大妈,斯图尔特一脸的死欲女像+瘾君子像 里面的演员没一个喜欢的唯一一个喜欢的还男男了一把。衰叔你晚节不保了。。。
塞勒斯肯定会让原著党们不满甚至愤怒,影片一定程度上抛弃了原著中的核心,反而通过Dean刻画了一段如黑夜蜡烛般极度燃烧的迷茫青春,技术环节在水准之上,片尾纽约街头重逢那场戏眼眶微湿。加内特是众年轻演员中表现最出色的,性感野性不羁同时又迷茫脆弱,完全刮目相看。
放荡的电影当然该由放荡的演员来演,现在说克里斯汀·斯图尔特放荡一点都不过份了吧?题材不错,相信原著也应该是非常精彩的,否则不会被奉为“跨掉的一代”的圣经了。
印象最深的是marylou要和dean moriarty分别前,在后座黯然的神情。总的来说我最满意的是选角和配乐,塞勒斯拍公路片绝对是游刃有余,但总觉得缺少了点那个时代的灵魂,一种极致的自由(性爱只能是其中一部分的体现,描写的有点太多了)和原始的理想。。
有些书就是不适合拍出来
透着90后的一股嗲味儿,一点儿飞行员的气概也没有。拍成这样基本上就是个大俗片儿,跟海盗电台一个傻逼德行。
这是一部需要静下心去看的影片,因为有太多心里话要对观众说,正如原著小说一样。它基本还原了小说想要表达的东西。“越长大,烦恼就越多”,这句台词生生刺穿心窝。不知为何,看到美国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的情景,会跟自己目前的状态联系在一起,难道我们正处长无聊而荒废的年代?
#跳电影# 原著的回忆居然一点都没有被勾起,可见我不但看电影不专心,看书也不专心。
在路上看得这部《在路上》,暂且不谈影片本身对小说的改编是否成功,单是把小说影像化搬上荧幕就足够令人兴奋。独特的时刻看独特的电影显然不给人不同寻常的感受,也使我明白无论你最终走向哪里,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只是过程,以及我们对待过程的态度。令人遗憾的是,电影带来的感受是不完整的、残缺
明明是放纵自我享受现在的恣意,非要生生扭成怅然若失自作多情文艺风,何必呢导演?
比我预期的好太多,大概读过几十页的原著,也就当没读过好了,电影一点也不让人失望。公路片一贯令人神往的风景,又文艺片独有的情调,结尾Dean泛着泪光的眼神直击心坎,不得不说选角真是出色,加内特在水准之上不说,Sam Riley初见便爱上,KS终于得到了释放。所谓的垮掉的一代,闪着光啊。
真的无法理解。为毛电影跟小说一样又臭又长。看完都不知道看完了什么。
三星半;沒看過原著,但總覺得如此形式化地詮釋青春及自由,未免過於流水帳;未知原作如何,但電影看起來有點無病呻吟,亦不太深切,星級陣容更顯得電影空洞。
我档次好低,好难看啊好难看
#观影手记# 1154 一点儿不文艺,一点儿不诗意。看着这几张太顺风顺水的阳光面孔,垮在哪儿啊?!最后一场戏还蛮有感觉。
没什么新鲜感的颓废
一部垃圾小说翻拍的由垃圾女演员演的讲一群垃圾的垃圾电影,克里斯汀为这么个破剧本脱简直无法理解,以为自己为艺术献身逼格翻天,其实是不带脑子的选错了剧本。生怕别人不知道她除了一张面瘫脸连脑子都没有。
#影评#很显然我不是它需要的那种观众。凯鲁亚克太木有存在感。迪恩太丑了。金斯堡的小受气质刚刚好。KS藏不住的情欲让她那句渴望结婚生子的台词苍白无力。忧郁姐合格。公主和国王那对老嬉皮士夫妻好彪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