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给了《辛普森:美国制造》。
有5集,也算是我看过的最长的纪录片了。
然而这个辛普森并不是那个黄脸的辛普森。。。
但这并不影响在上世纪80-90年代这位老兄在美国文体界的大名鼎鼎。
如果你也像我一样是《白头侦探》电影系列的忠实拥趸,你应该对里面那个呆头呆脑随时受伤的黑人警探记忆犹新。
此哥就是这部纪录片的主人公:O.J.辛普森。
关于这位仁兄的生平,可以去搜索一下,你会发现,即使是最抓马的肥皂剧,也编不出来这么离奇曲折的剧情。
从一个天才橄榄球运动员,到好莱坞宠儿,再到狂暴杀妻嫌疑犯,乃至阶下囚。
这么跌宕起伏,纪录片会不会失去其原本应该拥有的客观公正以及严肃性?
然而替美国人操心这种事还是留给CCAV吧。。。
整个纪录片拍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
难能可贵的是不仅说清楚了这个人的来龙去脉,还以庞大的时代背景为依托,用大量的影像素材和多角度叙事,折射出了自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延伸至今的美国社会的层层面面,令人叹为观止。
一个人,怎么会成为他现在的样子。
年轻时真的不太关心,无知者无畏吧,或者说是缺少对生活的理解,对生命的尊重。
现在岁数慢慢大了,愈发体会到世间万事必有因果。
至于那些凶徒,天生携带坏种基因的也不是没有,但很多与后世环境息息相关。
比如之前说过的《公民X》里那位连环杀人犯原型,小时候赶上乌克兰大饥荒,哥哥被邻居抓走吃了。。。
长大点赶上二战,爸爸被德军抓进了集中营,母亲被轮奸。。。
战后熬过了集中营的爸爸反倒被定为通敌卖国,作为坏分子儿子的他也就失去了升学等各种机会。。。
当然你也可以说那别人经历了这些怎么没变成变态呢?
也有一定道理,反正我觉得这些事对行成他的罪犯性格应该是有一定的诱因。
不是有一门犯罪心理学吗?
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也可以避免制造出其他如此的变态杀人犯,造成更多的社会悲剧。
当然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 正常人的死活都不关心,谁还会琢磨这些边缘人物。
野蛮世界今天就先不在我们的讨论范畴了,但是你以为的边缘人物,其实就活在我们这些正常人中间,出了事了“边缘”了,不出事或者没让你知道就永远“正常”。
比如《杀人回忆》最后那个镜头,大饼脸宋康昊直直的看向你。。。
之前看了《隐藏人物》,所以对美国60年代的种族隔离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这么健康向上的电影,这么文明理性的NASA,都会有那么深刻的偏见和歧视,就更不用说愚蠢大众了。
O.J.辛普森就是在这样的时代和社会成长起来的,这对于他性格的形成至关重要。
他的好友AC在片子的一个访谈里说:O.J 从来不打架,他靠嘴赢得世界。
对于其圆滑的性格和高超的情商可见一斑。
身处于那么一个种族隔离的时代,这其实是一种最聪明的自我保护。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他那么渴望出人头地,与原来的种族和出身划清界限,乃至模糊了自己的身份属性。
这么一看,不是和MJ挺像的吗:取得巨大的成功,抛弃原有的身份。
所以就不难理解,当他凭借着自身优异的条件取得了体育界的成功之时,他是多么渴望和黑人身份说拜拜。
纪录片花了大量篇幅回顾了那个硝烟四起的压抑年代,黑人们是如何奋起反抗,争取平等的。
而情商超群的O.J选择不参与,置身事外。
其实这事也没什么可指责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对自己和家庭负责不对社会负责什么的。
但这里要说的是,这种身份上的割裂,对他日后的种种行径其实是一种铺垫。
一个对自己身份都不认同的人,又取得了那么大的成功,性格肯定有扭曲的成分。
当然,如果时代不是那样的时代,社会不是那样的社会,他还有必要把自己变成那个样子吗?
这就是为什么在讲述这个人的生平的同时,加入了关于那个年代和环境诸多的描写,一个人无法与周遭隔离开,单独来谈论。
O.J凭借出众的运动才华,在橄榄球界名声鹊起,说真的,对这个项目不甚了解如我国人民,看见他跟一只不知疲倦的驴一样的旁若无人的奔跑在赛场上,也觉得确实挺牛逼的。
而且哥们长得还挺帅,还那么会说话。
比如在那场关键赛事取得关键得分之后,他邀请了全体队员一起进行采访,一个个介绍他们。
太会做人了!
人人都爱O.J啊,JUICE(他当时的绰号)简直全美家喻户晓,尤其是穷苦的黑人,简直将其视为偶像,就算他一辈子都在试图与自己的黑哥们们划清界限。。。
然后体育界的宠儿顺水推舟进军广告界,影视界,商业等领域,入住富人区,日夜歌舞笙箫。
那时候他认识了后来的妻子NICOLE,和黑人发妻拜拜。
首先我觉得换老婆没什么,尤其对于这样一个声名显赫,长得又不寒碜的成功人士。
黑人和白人结婚也没什么,只要人家自己愿意。
那么他和他老婆又是怎样走向那么一个万劫不复的呢?
归根结底还是源于他的内心,自我膨胀,对自身身份的焦虑,对白人社会的渴望和对白人妻子的占有欲。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都是扯淡,夫妻双方互杀的事例屡见不鲜,只不过这次发生在一个名人身上而已。
但事情发展到这最终一步,应该也是和他的身份地位有直接联系。
NICOLE之前一直在打电话向警方求助,很多起家暴也证明了问题所在。
但是O.J是如何没有向普通人一样得到应有的惩罚呢?
警方和社会是不是也是这场惨案的帮凶?
纪录片从第三集开始,重点从他人格的形成转到了这个社会对待名人和权贵的态度。
从如何造就了希普森这个人,到了如何造就了辛普森杀妻这起惨案。
从那个杀人之夜开始,整个事件就进入到了一场荒诞戏。
比如最著名的那场高速路追逐,全美现场直播,很多人都到路边给O.J助威。
警察们所显示的温柔,是在以往任何对待黑人疑犯的追逐戏里都没有出现过的。
那几乎不是追逐,而是一场护送。
而对待周遭的围观群众,一位特警队员的评述最为犀利:what a bunch of losers!
其实任何年代都是这样,吃瓜群众基本都是看热闹的状态,谁关心什么是非,或者是谁的立场决定了谁的是非。
其实也不只是吃瓜群众啦,还有后来的明星律师团,检察官,法官,陪审团,记者,O.J的朋友,甚或是受害者NICOLE的家人。
这哪里还是一场针对辛普森的审判,这简直是一场针对美国各个社会阶层的世纪审判!
在这里,不分种族,无关男女,无外乎是一场立场之争。
当然,辩护的过程及其精彩,也体会到了之前铺垫的良苦用心,因为决定一起案件的审判结果的,真相是最后一个考虑的因素。
也不用尽情嘲笑人家的冤假错案了,那个体系比起大多数国家的屎一样的司法系统来说还是先进太多。
我们习惯生活在屎里,不自知罢了。
有些东西,黑白什么的,摆在那里,也许明眼人都已得知,但归结到最后,又岂不都是一场闹剧。
看热闹的,义愤填膺的,主持正义的,痛心疾首的,幸灾乐祸的。
一个巨星的陨落,也是一个时代的衰亡。
今天,连这种级别的丑剧都已不再上演。
人们习惯于回顾往昔峥嵘岁月,人们争相登场,人们不再关心他人的死活。
话题只有三分钟热气,也懒于再去明辨是非,探讨真理。
古人都是哲学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
我们是网红,屌丝,geek,脆弱的中产阶级。
阶级始终并且永远会在那里,难以跨越。
(本文原载于作者微信订阅号:叨叨小宇宙)
原载《读书》2022年第2期 “黑白的双重标准是美国人道德体系中的一根毒刺。
”一九四七年,费孝通先生在《美国人的性格》一书中写下这句话。
多次访问并十分了解美国的他,目睹了种族隔离时代黑人遭受的不平等对待。
即使华盛顿·卡佛这样的大科学家出门开会,也只能委身于廉价旅馆,无法睡火车卧铺车厢。
费老不禁质疑,号称民主自由的美国,何以要维持这种近乎种姓的结构呢?
在他看来,这确是一根有违其价值纲领的毒刺了。
时钟转到了二〇二〇年五月,美国的种族隔离制度已废除近六十年。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会计学讲师戈登·克莱因收到一封邮件。
几名他课上的黑人学生要求,他们的期末考试评分该得到“特殊照顾”。
克莱因愤怒地表示拒绝,并在回复邮件的末尾,用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的名言提醒他们:“记住,人们不该用肤色去判断一个人。
”学生随即在网上公开了这封信,呼吁大家向学校请愿辞退克莱因,校方居然也真的停了他的职。
当然,在去年美国“黑命贵”(BLM)的反歧视大潮中,这只是一朵小小的浪花。
不过,今日美国汹涌澎湃的后浪,当真令马丁·路德·金的名言,也成了种族歧视的前浪?
如果考场上的一视同仁都算歧视,那怎样对待黑人才算平等呢?
有人说,今天美国种族平等的政治正确搞得过了头,把反歧视变成了逆向歧视;也有人说,种族主义的流毒,早已深入社会的骨髓膏肓,还远没有清除干净。
一时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O. J. 辛普森:美国制造》电影海报(来源:douban.com)马克·吐温有云:历史不会重复,但韵律惊人相似。
要弄清楚如今这一团黑白迷雾,倒可以借鉴以往的一段旧事。
一九九五年,因前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涉嫌杀妻举行的那场“世纪审判”,震撼了全美国,也吸引了世界的目光。
二〇一六年,一部长达四百五十分钟的纪录片《O. J. 辛普森:美国制造》,详尽地回顾了那场审判以及辛普森跌宕起伏的人生,斩获了奥斯卡最佳纪录长片奖。
该片借辛普森的人生故事,向观众清楚展示了美国社会中黑白种族间的矛盾斗争。
这许是我们一窥此问题症结的极好门径。
对于那场世纪审判,中国人原也并不陌生。
当年林达在《历史深处的忧虑》中,不惜笔墨地描述了身处美国的临场观感。
不过毕竟“横看成岭侧成峰”,林达的视角,清晰体现了那时代远赴重洋的国人的渴望。
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格式严明的司法程序,更多地吸引着注意力。
林达也不讳言,自己并不重视此案中的种族问题,而后者却是当时许多美国人甚至欧洲人的关注焦点。
今天,出自一位美国黑人导演之手的纪录片,或许能够帮助我们去思考,辛普森一生及这场审判体现出的美国的种族困境及其社会根源。
一个美国英雄的崛起 每个观看过纪录片的观众,恐怕都会惊叹于辛普森当年在橄榄球场上驰骋纵横的勃勃英姿。
身为跑锋的他,持球冲向对方底线,面对对手拦阻的厚重人墙,却能抓住那转瞬即逝的间隙突出重围。
身子左扭右闪,有如游龙一般,在追赶拦截的无数身躯手臂间滑行穿过,当真是疾如星火、快似闪电。
赛场上的骁勇无匹,为他博得了“电流先生”的美名。
而在场下,他更是万众瞩目的明星。
面对自己破纪录时现场采访的镜头,他谦和不居功,将队友拉到身边一同亮相。
在公众场合,他举止大方得体,待人宽厚亲和,和各路人士谈笑风生,堪称风度翩翩,完全没有一般黑人的粗鄙习气。
也正因如此,他得到的抛头露面的机会,远比其他黑人更多。
庆典活动、商业广告、真人秀、影视圈……他跻身于通常为白人出入的上流社会圈子,并为此沾沾自喜。
有一回在俱乐部里,他和几个黑人朋友把酒言欢,听到邻座的白人女小声嘀咕:“快看,O. J. 和几个黑鬼混在一起!
”他不仅毫无怒色,反而自鸣得意:“这说明在她眼里,我不是黑人,我是O. J. !
”这似乎证明了他通过努力和品格,能够超越肤色和身份的束缚,得到大众的普遍承认和颂扬。
O. J. 辛普森,他自己,正是一个美国式的自我成就的英雄。
O. J. 辛普森的橄榄球生涯(来源:douban.com)当然,并没有什么单靠自己成就的英雄,更何况是美国这样一个讲求仪表、规则和制度的社会。
或许可以说辛普森在赛场上的成功,更多依赖个人的天赋和努力。
不过,如果他野心勃勃地迈向更广阔的天地,想取得商业上更大的成功,就得接受社会的选择和要求。
辛普森曾为租车行拍过一个广告,播出后,他手持公文包飞奔穿过机场的形象风靡全美、深入人心。
租车行的老板和广告设计人直言不讳,他们选择辛普森的原因,当然不只是他跑得快,更在于他的形象气质完美符合广告中商界人士的形象,完全不像一般的黑人。
要让一个黑人给所有人推荐商品,他就必须不那么“黑”,而能成为一般民众的代言人。
为此,他们得在广告中小心翼翼,避免让其他黑人出现,也必须精心设计辛普森的表情、动作和语言,好让他成为一个超越肤色的“体面人”。
辛普森离开赛场后的成功,正是因为他能按照社会规范的要求去实现自由和自我,扮演好自己公开的“角色”,将个人英雄与普通民众的形象完美结合在一起。
辛普森这个戈夫曼拟剧论的活样本能够跨出赛场,得到财富、声望和地位,正在于他能够满足美国式民主社会的普遍要求。
黑色的浪潮 辛普森试图让自己和人们都忘记他是个黑人。
但美国的历史不会忘记,他出生到成名的二十世纪四十至七十年代,正是黑人从南部和东部地区向西部大规模流动的时期,也是废除种族隔离、黑人民权运动高涨的时期。
纪录片令我们看到,辛普森自己的家族,正是在这一时期从路易斯安那迁居到了旧金山。
他们家和数百万黑人一道,离开歧视严重的传统地区,奔向更为开放与包容的洛杉矶、旧金山等大城市。
人口大量增加,城市与社区难以提供足够的工作岗位与良好的生活条件,治安问题层出不穷。
另一方面,随着种族隔离制的废除与黑人民权运动的发展,各色反种族歧视的斗争甚至暴力骚乱也成了家常便饭。
一九六五年,发生了著名的瓦茨骚乱。
洛杉矶警察对两名开车的黑人进行身份检查,其中一人因为怕被逮捕,和警察发生了激烈冲突。
在处理案件时,警察又将其随行的兄弟及后来赶来的母亲一同逮捕,随即发生了严重的袭警、暴力抢劫与纵火事件,造成数十人死亡,上千人受伤及数千万美元的财产损失。
对这场骚乱的起因,洛杉矶警察局长盖茨和马丁·路德·金却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
前者认为,应该考虑的是(黑)人本身的问题,而不是在别的什么地方寻找原因。
而马丁·路德·金则针锋相对:“只要那种顽固的(种族歧视)态度还存在,事情就会变得更糟。
”让我们跟随纪录片来到一九九一年。
三月三日,全美各大电视台都在反复播放一卷家庭录像带拍下的影像。
画面中,多名白人警官正在暴力围殴一名黑人男子,引发社会舆论一片哗然,这就是著名的罗德尼·金事件。
次年的四月二十九日,陪审团对四名涉案的洛杉矶警察宣判无罪,引发了洛杉矶整个市区的大暴动。
抢劫、纵火和谋杀在骚乱中大量发生,估计财产损失超过十亿美元。
如果我们联想起去年因黑人弗洛伊德之死导致的全美各地的示威游行与暴动,就会发现,瓦茨骚乱、洛杉矶暴动与 BLM 运动,导火索都是白人警察针对黑人执法。
难道真的是日光之下无新事,历史总在同一个地方重复?
罗德尼·金事件引发的混乱景象(来源:npr.org)发生了什么不是问题,关键在于如何解释它。
白人警察殴打黑人男子,到底属于合理的正当执法,还是出于种族歧视而滥施暴力?
这可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
以罗德尼·金事件为例,电视台在播出录像时,故意剪掉了开头几秒罗德尼·金拒捕攻击警察的画面。
绝大多数观众更不会知道,在录像开始前的半小时,仍身处保释期、刚饮下数升烈酒的罗德尼·金,正以一百八十公里的时速驾车在公路上狂飙。
在警察将其拦下之后,这个身高一米九、体重两百多斤的醉金刚依然逞强拒捕,徒手将四名警官打得落花流水。
最终众人只得一拥而上,在警棍和拳脚夹击之下,令罗德尼·金束手就擒。
身为警察,如果每天都要面对许多黑人嫌疑犯和违法者,不得不经常使用暴力来执法和自卫,一旦发生罗德尼·金录像这样的“断章取义”,或去年肖万对弗洛伊德那样的“执法过火”,哪怕心中从无种族歧视的念头,恐怕也是百口莫辩。
因为定义你行为、指出你根本动机的不是你自己,乃是公众的政治意见。
实际上,资本主义与民权运动、“实现自由”与“反抗歧视”是美国社会的两个面向。
这双方原本都是维护“不可剥夺的权利”的具体体现。
对于黑人而言,消除种族隔离与歧视,原本也是令他们有平等的机会来实现自己的自由,这两方面原本是携手并进的。
但问题在于,这两面也可能发生矛盾,一件事换个说法就成了另一件事,警察执法最容易陷入这种尴尬境地。
在现实中,如果许多黑人无法按照社会的既定规则来“实现自由”,只能混迹底层、干些不太光彩的勾当,他们就难免成为警察的执法对象。
所以为“维护自由”而打击犯罪分子,暴力很大程度就会落到黑人头上。
人们总是看见这样的场面,确实也容易觉得,警察是不是存心和黑人过不去。
“许多罪犯是黑人,所以要小心留意黑人”,这到底是一句事实判断,还是歧视言论呢?
如果出自普通老百姓之口,那还关系不大。
但说这话的如果是个警察,他种族歧视的罪名多半要坐实了。
社会暴动屡屡源于警察执法,伤口总是一再被撕开,正是因为那是社会两个面向发生矛盾的交汇点。
副地方检察官玛莎·克拉克在庭审上(来源:vulture.com)从橄榄球场步入商界与名流社会,辛普森的前半生可以说顺风顺水。
所以我们也就不奇怪,他为什么对黑人民权运动丝毫不感兴趣,也从不参与。
在他看来,自己和一般的黑人根本就不一样。
那些和“黑人兄弟”站在一起抵制歧视的黑人体育明星,不过是被人利用了。
“他们应该代表自己。
我要是想发声,就一定是O. J. 的声音。
”既然做好自己就能成为大众眼中的英雄和明星,干吗还要将自己置于和其他黑人同样的地位,为他们发声呢?
在一条道路上春风得意的辛普森,做梦也想不到,未来他也有加入“黑人兄弟”队伍、踏上另一条道路的时候。
并且只有那样,才能救他自己的命。
世纪审判:谁的胜利?
“我这辈子根本就没有在意过肤色,现在这种处境,我坐在那里开始数屋子里的黑人了。
”这是辛普森因涉嫌杀害前妻妮可及侍应生高德曼,被推上法庭当天说的话。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场“世纪审判”,仍然是白人警方与黑人嫌犯的对垒。
只不过不再是街头赤裸裸的暴力执法,而是控辩双方借司法系统的审判程序展开的斗争。
所谓的“程序正义”,提供的其实只是某种“公平较量”的规则、场地和裁判。
比赛到底怎么才能赢,还得看手里的牌怎么打。
显然,他的律师团十分清楚,面对控方提供的海量证据,如果直接反驳否认,主张辛普森不是凶手,无异于以卵击石、螳臂挡车。
唯一的胜算在于,让陪审团对证据的可靠性产生怀疑。
如果针对特定证据去逐条质疑,效果恐怕也非常有限,所以必须给陪审团一种警方蓄意伪造证据的总体印象。
要实现这个目标,就需要一个警方栽赃陷害的理由——种族歧视。
这就是辩方的“种族牌”策略。
不是通过暴动,而是通过众人普遍接受的司法程序,“维护自由”与“反抗歧视”两条道路展开了正面交锋,成就了这场“世纪审判”。
所以,从请主打民权官司的律师强尼·科克伦加入律师团队开始,辩方的策略就确定了。
在开庭陈词中,科克伦引用了马丁·路德·金的名言:“任何细小的不公,都会带来全局的不义。
”他暗指洛杉矶警署可能对证据动了手脚,并且包庇有种族问题的警探福尔曼,上来就给警方涂上了一层阴谋论的油彩。
有明眼的旁观者一看便知,辩方就是要把这场审判变成对洛杉矶警署种族问题的清算。
陪审团十二人中有十人皆为黑人,这种策略的作用可想而知。
面对纪录片的摄影机镜头,当年参与审判的辩方律师都对自己的手段直言不讳。
为了把辛普森打扮成一个“黑人”,辩方律师团可以说无所不用其极。
他们邀请陪审团参观辛普森的豪宅,只是为了向他们展示,墙上满满的辛普森与黑人亲朋好友的合影。
而那些照片,是他们在前一天才换上去的。
之前占据墙壁的照片里,都是各路白人“上流人士”与辛普森勾肩搭背、把酒言欢。
终于,这个超越肤色的个人英雄,也不得不扮演一位“黑人兄弟”了。
科尔伦律师(来源:survivornet.com)对于辩方律师团而言,最重要的任务是证明,在这个案件的调查与审判中,种族主义发挥着主导作用。
白人警探福尔曼在辛普森房子后面,发现了一只沾染了妮可血迹的手套。
为了令这件最重要的证物失效,他们编造出一个荒谬绝伦的故事:福尔曼对于辛普森迎娶白人女子怀恨在心,趁调查之机栽赃陷害。
可是如果真的如其所说,福尔曼是在调查辛普森家的时候栽的赃,那他不仅是在冒革职坐牢的危险去陷害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更荒唐的是,他那时连辛普森有没有不在场证明都不知道。
可辩方牢牢抓住福尔曼曾和一个女剧作家在谈话时用过“黑鬼”一词,并大肆吹嘘警察的威风,来说明他其实是个满口谎言的种族主义者。
科克伦甚至在总结陈词时,将福尔曼与希特勒相提并论。
这种将法庭导向审判福尔曼的策略,令死者高德曼的父亲出离愤怒。
当然,即使福尔曼说过那些话,也不等于他真的是个种族主义者,更不能证明他给辛普森栽了赃,不过效果已经达到,庭审的气氛已经完全变了,反种族主义的水位漫过了寻找和制裁凶手的基石,“反抗歧视”的路线胜利了。
在庭审结束后,陪审团只用四个小时就裁定辛普森无罪,也就不足为奇了。
多年以后,面对摄影机的镜头,有黑人陪审团成员毫不掩饰地表示,她那时根本不关心辛普森是不是凶手,只是为了向白人报仇。
还有黑人陪审员当年是黑豹党徒。
在审判结束之前,没准许多人早就做出了选择。
司法的程序正义,对他们来说,不过是走走过场、顺水推舟罢了。
辛普森在法庭上(来源:biography.com)从表面上看,“世纪审判”似乎是“反抗歧视”的一场大胜。
许多在法庭外声援辛普森、得知结果后欢呼雀跃的黑人,连辛普森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只把他当成又一个含冤受屈的“黑人兄弟”。
他们不会知道,为辛普森辩护的律师团,每天的薪水就是五万美元。
他们也不会知道,辛普森即使坐在监牢里,也在球衣上不断签名并送到外面去售卖,从而进账数百万美元。
辛普森的商业团队,甚至还卖过科克伦和辛普森法庭合影的签名照。
为这场“反抗歧视”的最佳辩护提供酬劳的正是“商业自由”,两者依然暗地里携手并进。
可惜,这样的联盟维持不了多久。
虽然辛普森被判无罪,但现实中,大家对他多半做过些什么心知肚明。
审判结束后,他的律师团最先跟他划清界限,宣称从未支持过杀人行为。
随后那些上流社会的“朋友”,也纷纷表示自己跟他不太熟。
甚至邻人也要求他离开居住的社区。
扮演“被陷害的黑人兄弟”而脱罪,并不能挽救他作为“O. J. ”的信用。
民事法庭的败诉,令他面临破产的窘境,连他的经纪人,都像追逐腐尸的秃鹰一般,无情地捧走他当年的奖杯。
沦落底层的他,整日混迹于赌场酒吧。
有一天,听闻有人在售卖他的私人物品,他带着一帮狐朋狗友,醉醺醺地找上门去,想讨回自己的“财产”。
结果却被控持枪抢劫和绑架重罪,再度被押上法庭。
这时,再也没有律师梦之队来为他辩护,也得不到“黑人兄弟”的声援支持了。
他被判处三十三年徒刑,蹲了九年大牢方才保释出狱。
今日的他,既不是O. J. ,也不是那个“受了陷害”的辛普森,自由之路和平等浪潮都抛弃了他。
狱中的他道出了这样的独白:“在我的内心,已找不到任何善意。
什么都找不到了。
我的里面空空如也。
” 抽象意识的困境 在辛普森案的庭审现场,出现过这样一个场面。
控方律师达尔登指出,陪审团的情绪可能会因证人所用的“黑鬼”一词而影响判断。
科克伦立刻站起来,愤怒地反驳:“谁说黑人听到‘黑鬼’一词就会情绪激动了?
这正是彻头彻尾的种族歧视!
”在这一句话上,就发生了常识与歧视、事实判断与价值评判的矛盾。
当评判的标准是某种模糊的理想“平等”状态时,现实中存在的群体差异,哪怕只是客观陈述,也很容易被看成是表达歧视。
反对歧视,原本只是要拉平起跑线,力求对所有人一视同仁。
但随着抽象平等意识的不断扩张且支配着人们的头脑,现实的差异太容易被说成歧视或歧视的后果。
这正是反歧视运动以照顾特殊群体、为受歧视和压迫者翻案的名义来批判历史、改造社会,走向日趋颠覆现实的真正根源。
从六十年代种族隔离制的废除到九十年代的辛普森案,再到去年的BLM运动,美国反歧视运动和身份政治的发展,清楚体现出了这一特征。
另一方面,贫富差距不断扩大、阶层固化和美国梦越来越难实现的现实,黑人难以适应资本主义和理性文化的事实,也确实令差异和不平等越发刺眼。
今日的美国,“实现自由”与“反抗歧视”这自然权利的两个方面,非但不能携手并进,反倒越发通过政治运动,体现出社会的紧张和分裂。
在两条道路上都曾风光一时,但最终沦落社会底层的辛普森,也正是美国制造的一杯苦涩橙汁。
当然,这也未必只是美国的故事。
泛滥的政治正确话语,受狂热的平等激情左右,成了人们怨恨他人的借口、为自己玻璃心辩护的理由,恐怕已是举世皆然的现象。
无论是谁,若是在名利场中虚假地表演,或顺应政治的大潮趋时自利,却没有真正笃定的内心与实在的品质,不去抓紧人生中真正美好的东西,恐怕也都难免落得个空空如也的下场。
在这部由ESPN出品的电视电影纪录片和迷你剧
我一直笃信一个道理:对于一个已然充满戏剧性的故事,我们不需要再进一步把它戏剧化,忠实地呈现已经能确保足够的吸引力。
这也是为什么当我们在回顾一些重大事件时,纪录片往往会得到比剧情片更好的评价。
现在能想到的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去年囧瑟夫主演的<云中行走>,从各方面上说都可以算是一部基本合格的商业片,但和获得奥斯卡最佳纪录片的<走钢丝的人>相比,说分分钟被爆也不算夸张。
好吧,还有一个事实就是,<美国犯罪故事>太长了,总片长10个小时,我还没跟完。
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先安利一下这部迷你剧,so far so good,光是看这个卡司,约翰屈伏塔和大卫·休默(
可以说<辛普森:美国制造>将镜头对准的方向,和<美国犯罪故事>不同,甚至和大多数之前关于这桩案件的纪录片都不同。
导演Edelman精准而独到的视角,让本片在深度和广度上较同题材作品都有一定突破。
纵向上,影片将时间线前展后延,回顾了辛普森的成长经历和成名道路:在USC的风光无限,在职业联盟的慢热起步和最终的功成名就,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黑人体育明星。
这些对于拥有翔实数据和丰富制作经验的ESPN来说,可谓是手到擒来,参考之前的“30 for 30”系列就不难看出。
而对于“后杀妻案”时期,一个彻底跌落神坛的辛普森,影片也给出了耐心而全面的展示:他沉迷于毒品,终日与狐群狗党为伍。
他为了维持生计和他可悲的名声,参加低俗的电视节目录制,贩售他的橄榄球纪念品,甚至以他的“杀人过程”为卖点,出版<假如我做了>一书 。
一次又一次的自暴自弃和对公众良知的践踏,最终让他锒铛入狱,可谓“自作死,不可活”。
横向上,Edelman的关注重点不局限于案件本身,而是拓宽到种族问题、司法公正、家庭暴力、公民权利和名人效应等等。
对于辛普森所处时代背景和社会状况,与最终酿成的惨案和他的悲剧人生,导演展开了合理的关联。
于是我们看到了1968年奥运颁奖礼上运动员高举手臂伸张黑人权利,看到了拳王阿里拒绝服兵役,也看到了罗德尼·金被白人警察殴打而引发的大规模暴动。
甚至在一个大胆的交叉剪辑中,马丁·路德·金遭到暗杀和辛普森与喜剧演员鲍勃·霍普一同登台被同时展示出来,其中的讽刺意味不言而喻。
"I’m not black; I’m O.J.!"辛普森从未把自己看作一个黑人,而是一个超越肤色和种族的存在(其实这和幻想自己是神一样有点中二)。
当上世纪60年代,黑人同胞们在为自己的生存和权力斗争的时候,辛普森选择了一个“曲线救国”的捷径,巧妙地避开了这趟浑水,一如他性格中的狡黠和圆滑。
他真的没有“黑白”吗?
这骗得了谁?
他参加白人的俱乐部,结交白人的社会名流,娶白人女子为妻,就像他的儿时好友Joe Bell所说:“辛普森已经被白人社会诱惑了。
”而在此起彼伏的恭维和利诱下,辛普森越陷越深。
“他是个黑人,却很帅。
他几乎具有白人的特征。
”当年合作的广告导演对于他的这番评价也是全社会对其定位的一个缩影。
而一生都在致力于自我洗白的辛普森,在最关键的时候,却被他的黑人身份拯救。
这里的故事已经无需赘述,众所周知,这场大审判之所以会以辛普森的无罪释放告终,除了检方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就是种族因素了。
片中导演采访了一位当年的陪审员,这位年过七旬的黑人老太太承认陪审团做出这样的裁决,很大程度上是对罗德尼·金事件的一次报复,或者至少是寻求平衡。
当被问到“如今回想起来,当时做出的裁决是否正义”时,老太太无奈地举起了双手,脸上流露出的更多是无奈,而非忏悔。
"Not only did we play the race card, we dealt it from the bottom of the deck. "“我们非但打了种族牌,而且我们还是用作弊的方式出了这张牌。
”律师夏皮罗如是说。
这也是为什么这位呼声甚高的律师在审理过程中逐渐退出了主导地位,甚至和这支“梦幻律师团”产生了隔阂。
片中披露了一个细节让人印象深刻,在陪审团参观辛普森的住所前,他的辩护团队把墙上悬挂的辛普森和白人朋友的合影全部撤下,换上了与黑人的合影(有些估计辛普森本人都想不起是谁)和黑人艺术画。
陪审团就这样被玩弄于鼓掌之间。
这个细节也充分暴露了伊藤法官对审理过程的失控以及控方的严重滞后。
如果从性格分析,辛普森的自恋和对他人格魅力的自信是他膨胀乃至堕落的源泉。
他几乎可以用他的魅力得到所有想要的东西,甚至是摆脱麻烦。
他对妮可拳脚相加,但法官对他的暴行的惩罚竟然是参加社区服务,服务的内容:慈善高尔夫。
如今从结果推导出这个“炼成恶魔”的内部成因无异于是马后炮,但是,我不知道当时的人是怎么了,你看到下面这张照片会觉得这是个正常人吗?
咱别说“时代不同,审美不同”这样的bullshit,咱就看这双眼睛……
即使你对这场世纪审判再熟悉,也能从<美国制造>中有新的收获。
很多关于辛普森或是关于审判的细节都是在本片中首次披露。
比如辛普森的父亲是个gay;辛普森抢走了他好友的女朋友;妮可在和辛普森第一次约会时,被撕扯了牛仔裤,却毫不介意;妮可遭遇家暴拨打911求助,接线员竟还问了一句"What did you do?"(你可能认为这是直男思想,但接线员还是个女的。
)……这些看似细枝末节的信息,拼凑在一起组成了一副完整的图景,在展示内因的同时也不忘这些外部因素的助纣为虐。
O.J.两个字母被贴上“美国制造”的标签,提醒人们他承载着一段发人深省的历史。
今年有两部辛普森的剧集同时上映或许只是巧合,但这样一场悲剧在当今的语境下依然具有现实意义且如此深刻,却是一个让人不安的事实。
P.S. 如果对本案没有初步的了解,我建议先看<美国犯罪故事>,辅助阅读林达的<历史深处的忧虑>。
然后你依然觉得自己闲得蛋疼,可以再看看这部ESPN的纪录片。
不过好像至今还是没有熟肉资源……本文首发于「三分熟影评」订阅号:MediumRare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上周玩狼人,一个玩得很6的小伙伴感叹道,平民真的很难获胜。
确实,每次当平民,特别是普通村民时,在什么信息都没有的情况下,试图凭借逻辑去判断是谁在说谎谁是狼人,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
有时自己很信服某某就是狼人,可结果人家和你一样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村民;有时觉得某人一定是好人,但其实是一只伪装得很好的狼。
因为作为什么都不知道的村民,哪怕很努力地去分析去推测,也仅仅是在被动地接受信息,试着从杂乱的信息里面找到真相。
而狼人,正好相反,他主动地创造信息来迷惑平民,他布局谎言来引导平民的思考方向,他知道真相,这就是他最大的优势所在。
辛普森杀妻案,就像一场现实版的狼人杀。
随手在百度搜索辛普森杀妻案,结果包括天涯在内的各大论坛都有很多长篇大论的帖子,分析各种线索和证据,来证明辛普森是清白的。
吃瓜群众们就像被狼人迷惑的普通村民,绞尽脑汁试着通过逻辑去证明自己推测,然而也就这样陷入了辛普森和他的律师团队设计好的圈套。
每当有警察或证人指认辛普森时,辛普森的狼人团队就宣称对方“假跳预言家”——作伪证,而最后法庭竟然还为狼人的逻辑买了单——陪审团超过半数的票认为辛普森无罪——真正的狼人没有被票死:(《辛普森:美国制造》这部纪录片通过真实记录的资料,最大程度地还原了辛普森杀妻案件从案发到审判的全过程,以及O.J. Simpson 这个鲜活的形象。
如果要证明辛普森的清白,找到真正的凶手就可以了,然而辛普森从一开始的策略就是通过重金请来律师团,利用美国司法制度的漏洞以及各种手段来证明自己无罪,如果Nicole真的不是被Simpson所杀,何必如此大费周折。
这一世纪大案背后,折射出种族、人性、美国司法制度等太多值得我们思索的东西...在我看来,皮手套、DNA、EDTA等证据都是些小把戏,辛普森案件最核心的部分还是在于他的律师团队打出的“种族牌”。
他们再次将洛杉矶警察局过去殴打黑人司机的事件搬到聚关灯下从而点燃黑人心中的怒火,他们把对方证人福尔曼描绘成种族主义者甚至将他比喻成希特勒,他们用极具煽动性的语言向陪审团宣扬种族平等。
对于陪审团,对于万千非裔或者拉丁裔美国人来说,这不是辛普森是否杀妻的审判,而是黑人是否得到公平对待的审判。
选择辛普森无罪,就是选择还美国黑人公正。
在宣布辛普森无罪的那一刻,镜头下的美国哭泣了。
黑人们,欢呼雀跃、喜极而泣,白人们沉默、悲哀、忿恨、痛哭流泪,影片记录下黑人挑衅地向白人表示胜利的画面令人印象深刻。
也许,在这次世纪大审判过后,美国的种族平等不仅没有得到改进,黑人和白人社会之间的沟壑反而更深了;也许,一个黑人被疑杀妻却被判无罪的案件,多少能为推动美国司法做到种族公正做出一点点贡献,但正如影片所说的,这个案子原本和种族主义就没有半点关系啊。
最讽刺的是,辛普森在案发前花了半个人生的时间来抹掉自己的肤色:生活在白人的圈子里、娶白人老婆、在众多黑人名流呼吁社会种族平等时保持中立拒绝发声,但经过此案,黑人二字深深烙在了辛普森身上,将永远伴随他直至入土。
尽管O.J.Simpson暂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却逃不过良知的审判。
当他第一次在法庭上说出自己无罪这句话时,隐约能感受到话语背后颤抖的语气,但随后他便成了个撒谎成性、极度自大的无赖,道德底线逐渐在他心里彻底崩坍瓦解。
影片里印象最深刻的一幕,是辛普森为了让他经纪人假装偷拍到他在自家后院含泪降下美国国旗这一场景而反复演练。
多年后他终于搬离洛杉矶来到佛罗里达,正式开启了自甘堕落的淫乱的生活,对子女的生活不管不顾,但他还记得维持自己的曝光度。
他哗众取宠参加奇葩的电视节目,录制低劣下流的MV,甚至写了一本书来回忆当年杀妻的细节。
回想O.J.Simpson的前半生,他从无人在意的平民窟的黑人开始,成为在球场上飞驰的传奇运动员OJ,逐渐博得周围的关注;随着知名度的不断提升,他从不缺乏外界的关注,到对外界的关注产生依赖,直至最后完完全全对外界的关注上瘾近乎病态;他害怕被忽视,害怕被遗忘,他是他的整个世界里唯一的焦点,他过上了镜头下光鲜的自己和私底下丑陋卑劣的自己共存的双面生活。
当一个人很想要得到什么的时候,一定能得到,不过,要看以牺牲什么为代价。
在辛普森这里,他毕生都在追求名望、企图得到外界的关注,他得到了关注,牺牲了所有的亲情、友情、爱情,牺牲了自尊自爱。
而且,当过度极端地追求某个东西的时候,最终会一无所有,就像,物极必反,就像,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就像,现在的O.J.Simpson除了偶尔被人们想起拿出来骂一下就什么都不是了。
辛普森大概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以这样一种方式名垂青史。
出生在贫困的黑人家庭,他的美国梦,是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融入白人社会,不再受到歧视。
从早早的就显示出运动天赋,到跑出至今也没有被打破的球场记录,再到进入名人堂,他的前半生几乎完美。
他在美式橄榄球运动中的地位,几乎等同于篮球中的乔丹,拳击中的阿里。
幸运的是,他实现了自己儿时的梦想,在他如日中天的那几年,几乎没人在乎他的黑人身份。
他是体育明星o.j.辛普森,从球场到广告,再到好莱坞明星,他是所有人的偶像。
但今天再提起他,几乎没人再提起他在橄榄球场上的丰功伟业,人们纷纷议论的,是美国的法律制度,黑人与白人的矛盾对立。
辛普森案,竟成了理解美国法律体系的一把钥匙,或者更进一步说,成了反映美国整个社会制度的一面镜子。
有人说,辛普森案反映了美国法律制度的羸弱和虚伪,明明证据确凿,却得以无罪释放。
也有人说,辛普森的脱罪,不过是富人的特权,普通人花不起大把美金,也请不起梦幻律师团队,所以只能听之任之。
但这不过只是对辛普森案极为肤浅的看法。
确实,在辛普森案中,洛杉矶警方的不专业被几位顶尖律师抓住大做文章,辛普森的律师也的确适时引入了种族问题,将一盆脏水泼向警方,提出了超越合理性的怀疑。
但是,这个案件更明显体现的,其实是美国刑事审判的谨慎原则,即“宁可放过一千,绝不错杀一个。
”从某个角度来讲,这跟中国古代的严苛法律体系是完全相反的。
随便翻看中国古代小说,充满的都是冤假错案,屈打成招。
去古代的县衙参观,你不禁感叹中国人在发明刑具上的智慧,种种聪明人想出来折磨人的手段,令人不寒而栗。
受冤枉人的心情,呼天抢地,天地不应,大概是人生中最痛苦和无奈的。
关汉卿笔下窦娥的冤情,感天动地,竟致六月飞雪。
最早到北美殖民地的五月花号船员,也是因为受到不公待遇,才不得不背井离乡的。
所以,美国先贤对冤情感同身受,一定不允许冤假错案的发生,特别是人命关天的刑事案件,一次错判,就误人一生。
在辛普森案发时,美国社会无疑是个乱世。
南北战争后,黑人奴隶被解放,但随之而来的,就是黑人在社会中权利和地位的问题。
即使开明如林肯,也不同意给予黑人和白人完全平等的公民权。
更何况,南方有大量思想保守的白人,是从内心深处歧视黑人,这种歧视几乎等同于希特勒之于犹太人,欲杀之而后快。
但这时的美国黑人,已不再是内战前夕那些逆来顺受的待宰羔羊。
在几个民权运动领袖的带领下,黑人们已经团结一致,《民权法案》的通过是他们的一次大胜利。
虽然从法律上来说,黑人与白人完全平等。
但是现实依旧残酷,除了少数明星,黑人依然饱受歧视。
美剧《American Crime Stroy》中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辛普森的律师约翰尼柯克伦,开车载着女儿们去餐厅吃饭,却遭到白人警察的阻拦,被要求配合检查。
尽管约翰尼百般解释,警察还是不由分说的给他戴上了手铐。
对此,约翰尼表现的极为镇静,这并不是他第一次受到刁难。
直到约翰尼亮明身份,警察才知难而退。
后来,约翰尼对女儿们说,警察之所以这样做,不过是看他一个黑人却开豪车,怀疑他是偷车贼。
对于一个黑人凭奋斗开上豪车这件事,白人们从心底充满着怀疑。
种族矛盾鲜明,黑人白人对立,辛普森案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完全脱离种族歧视这个美国社会的大背景。
而律师也正是利用这一点大做文章,制造了一个白人警察肆意陷害黑人明星的阴谋论。
考虑到黑人备受欺侮的历史,这其实无可厚非。
当洛杉矶法院宣布辛普森无罪开释时,黑人们手舞足蹈,欣喜若狂,而白人们却流下不甘的眼泪。
此时的这一幕,戏剧性的反映了美国社会的裂层。
对于辛普森本人来说,最终的无罪释放,并不能算是完美结局。
纵观辛普森的一生,从一无所有的黑人小孩,到举世瞩目的体育明星。
从杀妻案证据确凿的被告,到戏剧性的无罪释放,再到最终的身败名裂,锒铛入狱。
他一生的经历好像过山车,上帝令之荣誉满身,又令之坠入深渊。
他的前半生,是美国梦的完美体现,白手起家,名利双收。
与此同时,他又是美国式悲剧的典型代表,少年得宠后的为所欲为,肆意挥霍着人民的喜爱和尊敬。
成名期间,他每天带着面具过活。
从表面上看,他是极具亲和力的邻家大叔,阳光乐观,和谁都能打成一片。
上至明星政要,下至老幼妇孺,喜欢他的人不计其数。
但背地里,他背弃黑人部族,蔑视自己的黑人身份,沉溺名利酒色。
辛普森案后,他的另一面也彻底暴露在世人面前了。
虽然在法庭上被无罪释放,但是依然有无数人视其为杀人凶手。
广告商避之不及,他的生活开始每况日下。
但他并没有因此而痛改前非,反而更加变本加厉,彻底沉沦堕落,更加沉溺酒色名利。
很多支持他的黑人,也对其后来不加检点的生活颇有微词。
最后,他终因一次颇为荒唐的抢劫事件,被判入狱33年。
很多人说,他罪不至此,是法官伺机报复。
但无论如何,对辛普森来说,这是一件好事。
在一次狱中采访中,他说,希望最终得以被世人记住的,不是杀妻案的主角辛普森,而橄榄球场那个随风奔跑的O.J.Simpson。
不管怎样,他终于可以暂离名利场,在监狱里,重新找回自己的初心了。
你看完这部纪录片,首先会惊叹辛普森的个人魅力,即使成了背负着杀人犯的恶名,还是有无数人索要他的签名,收藏他的私人物品。
我们可以看出,辛普森就是那种注定会功成名就的人,不论是在橄榄球场上,还是其他场合。
而辛普森为什么会成为一代人的精神偶像?
他的杀妻案为什么会得到如此多的关注,成为“世纪审判”?
他又为什么可以全身而退?
而他的答案,一个非常震撼的答案,是将辛普森的命运,放到了美国的社会里,放到了美国的整个社会大环境里。
*xm上大学的时候就听了很多次的著名案件,前期认为证据确凿却无罪释放,这次终于看完了全貌。
前几集都在讲oj的成名史,穿插着社会的种族问题,其实都在为最后的案件做铺垫。
一直说的是辛普森杀妻案,好像案件中另一个受害者直接隐身了,其实他才是真正的无辜路人吧?
无罪释放的结局有太多原因,检方、警方、陪审团、律师团、整个社会舆论、种族问题,一切都朝着意想不到但又合理的方向发展,最终导致了这个结局。
甚至辛普森的结局也是合理的,他躲过了一次,反而更加嚣张跋扈深陷名利,最大的都已经躲过了,还怕什么呢,不一定是什么老天的惩罚,也许是他这个人本身的结局必然会如此。
他对于种族问题态度其实是很讽刺的,如果不是因为案件,实际上他对黑人群体也没有什么认同感或大使命,更想挤进白人世界的名利圈吧,这也能理解,但后期开始很憎恶他那套表演的嘴脸,在镜头前演一辈子把自己都骗了。
会疑问司法应该如此吗?
因为他是社会影响力巨大的名人,就浩浩荡荡搞一个世纪审判,普通谋杀案也会劳师动众审一年,证人无数,留下万字的庭审记录吗。
到最后已经没有人关心妮可和罗纳德,这场审判变成了种族的对抗,从某一时刻方向改变了,就像无法停止往前奔涌的河流,很悲哀。
Dec
以我的审美,长相好看的黑人不多。
但第一次见到辛普森的脸,我发觉这个男人长得真是英俊。
他冲着镜头笑,气宇轩昂。
这就与记录片里出现的辛普森形成了充满唏嘘意味的对比。
导演给辛普森的第一个镜头,是满头白发的他在铁窗里,平静地告诉来访者,他在监狱里都做了哪些工作。
这是一个美式童话破碎的故事。
这故事里当然有关于美国种族和司法问题的映射,但它终归还是一个立足于辛普森的故事。
奔跑者 辛普森成名于奔跑。
他是美式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
他是在一个赛季中带球冲刺超过2000码的第一人。
他有极高的运动天赋,再加上后天的艰苦训练,他一抱起球奔跑便脚下生风,无人能及。
当然奔跑之于他,还有一个更深层的隐喻:他在向着他所理解的成功奔跑,他在向着他想掌控的命运奔跑。
可以说,阿甘奔跑,是为了呼吁更多的人,跟着他一起奔向美国梦;而他奔跑,是为了摆脱他的出生环境,一个人奔向美国梦——他父亲的同性恋身份让他的家庭支离破碎,他出生的LA街区更是毫无发展希望,街区里的孩子竟然将街上的混混头视为偶像。
于是他拒绝了为黑人平权运动发声,他拒绝了履行黑人公众人物应尽的责任,他拒绝了他的肤色。
因为这对他的成功无益。
他只是依旧以摆脱一切的姿态向前奔跑,然后对镜头笑着说:“我才不管我是黑人还是白人,我就是OJ,我只代表OJ自己。
” 表演者 退役后的辛普森进军好莱坞,干上了表演行当。
他不一定是一个演技多高超的演员,但他一定是那个白人精英社会里的表演者。
他的嘴角永远挂着最富亲和力的微笑。
他总能和白人打成一片,他能把每一个刚认识的社会名流装作是他的老朋友。
最体现他演技的“高光时刻”,是他能顶着自己黑色的皮肤,然后扮演一个如假包换的白人。
于是当他参加一个聚会时,身边的富人朋友会惊异地问:“辛普森怎么和那些黑人坐在一起?
” 而如果他是那两起命案的真凶,那么那场审判,就是他表演生涯的最高峰。
他会在每天的庭审日记里装模作样地叹息自己的冤屈,他会在关键证物摆出来时付之一笑。
他那紧锣密鼓的表演,已经成了一种近乎信仰的自我催眠。
他在“I did that”之前加上了“if”,并且笃定这个“if”就是事实。
辛普森的表演已经达到了人戏不分的程度。
他用最无辜的眼神,回馈最百口莫辩的证词。
堕落者 “作为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我平生最渴望的不是金钱,是名声。
我总想听到别人在背后指着我,然后议论:Hey,It's O.J.” 他在球场上奔跑,他在白人社会里表演,名声是他的重要驱动力。
他可以丑闻缠身,但不可以默默无闻。
所以当他真的显出了老态,当他虽免除了牢狱之灾但受关注程度大不如从前时,他选择离开名人淘汰速度过快的LA。
他来到佛罗里达,这里的人们似乎并不关心什么杀妻案,只有这里仍有大片的嗷嗷待哺的傻白甜姑娘。
他从昔日的大明星沦为“夜店之王”,因为只有在夜店的晦暗与混乱里,他才能收获一点点的虚荣与自尊。
他的堕落,比晚年在酒吧卖唱的山口百惠还令人唏嘘。
从掌控者论为被掌控者 辛普森对妮可造成的伤害,是他那近乎病态的掌控欲的绝佳体现。
“如果妮可在加油站跟加油人员说了一句话,他都会觉得很不爽并斥责她。
”所以当妮可理直气壮地向他暗示“I don't need you"时,他抓狂了。
于是那场新闻报道里极力渲染的“世纪审判”,也在他,以及他那花重金聘请的辩护团队的掌控之下。
他们极力将一次单纯的司法审判,推向种族问题这个次要因素之上。
辩护律师一步步地含沙射影,大打“种族牌”,以便有效地操纵种族情绪以帮辛普森脱罪。
可是他的堕落暗示了他的放纵,而放纵的人往往难以掌控自己的命运。
在那桩令人啼笑皆非的抢劫案之后,他终于遭到了迟到的“报复”,这种报复来源于他曾经栖身的白人世界。
当法官一边随意地吸一口饮料,一边带些轻蔑地宣布着他的罪名,他俨然由掌控者沦为了被掌控的人。
梦醒了 整部纪录片就像是一个被击碎的美梦,辛普森也由那个抱着橄榄球飞奔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铁窗里坐着的老头子。
当他最后一次面向公众,说“希望你们记得曾经那个辉煌的O.J.,不要记得我现在的样子”,他就是这场美国梦中的梦魇。
就像片中说的“他最终被判刑33年,暗示着之前民事诉讼被判的3300万美元”一样,美国在他们鸡飞狗跳的2016年里,拍出了这样一部纪录片,也似乎向他们自己暗示着:美国梦该醒了。
是时候吃个早餐,然后计划计划一天的安排了。
好一部美国众生相,了解人性、美国历史的必看纪录片之一。
本文以心理动力学的角度,讲述一下这个影片如何真实的折射出了一些普遍适用的人性的真相,即:人究竟是怎样一种生物?
如何被自己所抗拒的东西控制?
如何从一个人到一个社会,逐渐丧失理智,走向疯狂和毁灭?
1. 种族问题本质是人与人之间无休止的互相伤害:我拒绝愚笨,于是其他种族是愚笨的;我拒绝弱小,于是其他种族是劣等的,诸如此类——其动力学原理和霸凌者们的动机一致。
因此,看到黑人们为辛普森的无罪宣判欢呼是,有一种很难过的感觉——随着剧情的几次反转,黑人白人间的互相报复,永无休止,这个影片展现出的,是活生生一场无间炼狱。
这不由得让人发问,在这样充满仇恨、互相倾轧的集体潜意识里,几个人能幸免、不被情绪攫取、不丧失将其他群体的人视作一个人类的理智?
2. 对于上面的问题,答案是:人需要自我觉察,否则就会无意识的压制和排斥很多东西,而这排斥,可能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一个人一直努力的压制和排斥的东西不会消失,只要不被释放和消化,它会一直存在,甚至愈压愈烈,一旦等到超强的压制力不足/缓解,被压制的部分也会瞬间反弹,把一直处在控制位的、平时有意识的自我淹没,并最终成功夺取了意识的控制权。
对辛普森而言,他压制的是一切可能让他与弱势联系起来的东西,比如他的肤色、比如他家庭中的『失败』。
他的强攻击性和强好胜心,以及持续压抑和排斥的脆弱的部分——聚合成他日益膨胀的阴影人格——本该由橄榄球或类似的对抗性活动继续释放和缓解,但他不自觉也无法自控,离开对抗性运动以后,演变成了家暴、杀妻,后来吸毒、纵欲,最后甚至抢劫——这正是他压制到阴影的人格部分的一整个反抗过程:家暴是他阴影人格夺权的小试牛刀,混入gangster满嘴脏话,直到最后变成拿枪抢劫的『法外狂徒』(不得不说辛普森真是个擅长于被自己所处环境接受的变色龙,虽然代价是他也每次都被不可控的感染了),则可以说是他压抑数十年的阴影人格的完全胜利。
其他令人印象深刻、极度缺乏自我觉察的人,一个是检方的黑人律师,在庭审期间长期抗压想出一口气大获全胜、想要让自己战胜最强的对手律师等等的动机下,促使他做出错误的判断——让辛普森在法庭面向公众戴上手套,并最终整个人被击溃。
另一个不自我觉察并付出惨痛代价的人,是Furman,这个种族歧视的警察,长久以来通过种族歧视的言论和意yin,不断的补充着自我能量、让他获得『自己绝不弱小』的安全感,但最终过往恶言暴露,导致社死,失去自己的全部社会支持。
3. 一个忠告:远离高黑暗人格特质的人(自恋、马基雅维利主义、反社会)——这样的人即使有可怜之处,但绝不值得同情,因为他们不会亏待自己任何一点,而其他人都是ta为了生存和获益、可以随意使用的耗材。
自恋在辛普森身上,体现为超高的社交技巧和强大的人际磁场(比如与他相处的人说,他有一种让人忘记这个糟糕世界的能力,你会忍不住愿意相信他无罪)。
马基雅维利主义在他身上的表现则是他对他人完全的物化和操纵,就像影片里说的:其他人对辛普森来说都是可消耗的,他是那种船难时还会抢走别人的救生衣,就为了以防自己的救生衣不好用的人——这个别人可以包括他的家人朋友。
印象最深的是辛普森在成名后问朋友:你说我们还能回到我们长大的街区吗?
那是他人生真实困惑和矛盾的一个微小碎片,但是他没自己努力消化这些痛苦和矛盾,相反,他在消耗别人(控制朋友为自己脱罪、家暴妻子、恐吓孩子等等)来掩盖自己的空虚和痛苦,并在这条路上一路狂奔、永不回头。
面对这样的自恋➕强攻击性➕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只有离开,不要拯救,不要靠近,离开,不要成为他们的耗材——哪怕ta是你的兄弟姐妹,你的恋人,你的父母。
前两集讲了辛普森成名时的社会背景:黑人族群受种族歧视的迫害,而辛普森作为黑人在白人世界混得风生水起并且拒绝为黑人发声。
乍看虽然与辛普森有一定关系但又觉得花这么大篇幅来介绍有没有必要?
看到三四集才发现前两集真是神了。
以前只知道辛普森案是为了程序正义而释放杀人凶手的典型案例,但是具体并不了解。
看完没发现什么程序正义,纯粹是控方在辩方的豪华律师团面前实在太弱了,毫无招架之力,所有的证人在庭上被辩方律师撕得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控方真没有资格怪陪审团偏向黑人。
辛普森案的庭审比我看过的所有法庭戏精彩。
讽刺的是辛普森虽然在他风光的时候拒绝为黑人发声,极力往白人靠拢,最后救他的却是黑人群体,以及法庭上极其下作的种族牌。
黑人群体在辛普森被判not guilty那一刻,体现出来的激动、狂喜,跟当年申奥时萨马兰奇宣布举办城市是北京时国人的反应是一样的。
事实上,黑人并不在乎辛普森是否是真正的凶手,他们不过在出一口气罢了,想想被白人吊死在树上的黑人,想想被洛杉矶警察毒打的黑人,想想他们无故受到的歧视与侮辱,他们想要辛普森赢。
然而辛普森赢了,这个社会有往公平正义进步一点了吗?
并没有。
他们把辛普森想象成抗争的英雄,虽然他不是,也不配。
辩方律师极力把案件往种族歧视,阴谋论里渲染,法庭内外俨然成了种族问题的战场,真相变得无足轻重,辛普森妻子和她好友的惨死也变得无足轻重,街头上,记者采访黑人,你认为辛普森有罪吗,回答,他无罪,没有理由。
这部纪录片名字起得太好了:O.J.Made in America.一个单纯的谋杀案,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发酵成一个美国特色的社会事件。
你会觉得煽动一群人的情绪很容易,仇恨和继之而起的暴力真可怕,克制和理性很珍贵,也很重要。
个人来说,对于某些过头的热情应时刻保持警惕。
你可以给OJ传奇的人生贴上无数标签,可他却从未超过他的时代。他自若的说出nigger这个词,最后种族却不可避免的成为他最有力的的港湾。黑人们喊破嗓子所争取的自由,让妮可和高德曼用真正血淋淋的割破喉咙为代价为他们换取。这个案子早已远离了正义,这是种族间的对决,仿佛每个人都变成了时代牺牲品。
把种族牌打成牌面,再注视多米诺骨牌轰然倒下,积压的偏见和仇恨就像一颗定时炸弹。详实的篇幅诠释一句话的结论如何推导出千丝万缕的因果,不仅仅是自食种族主义恶果,更是阶级社会和司法体制的一场表演,戏剧性的玩弄和操纵让一方法庭变成横亘古今的游乐场,勾勒出一个对名望上瘾的格外分裂的畸形动物,喂食他惊人的反讽,社会的割裂,阶级的断层,让他膨胀,举起塞进皮手套的双手像恶魔在得意起舞,舞台落幕时,所有的悲剧最后都指向何谓“美国制造”,American Tragedy
假设这是一篇论文,毫无疑问,这是一篇好论文!论点清晰,论据详实。但作为纪录片,我觉得导演的主观倾向太明确了。我看完了,理解了,但没有啥想法。
前面三集很零碎,为了说明辛普森从来不关心黑人问题以及为什么种族牌能凑效,铺垫过长。提供了一个看带这个案件的角度,很主观,但讲得很精彩。影片角度:汤普森杀人无疑,检方搞砸了;不关心黑人的辛普森,用种族牌救了自己,反而加深了种族隔阂,最后自己也得了恶报。
比电影好看的一个直接原因大概是,从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到警察、律师、凶手、凶手子女都长得比演员还好看……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谁
我从不扶老奶奶过马路,但这纪录片的叙述力我服。
额
咋没看到华人神探呢
一场本该毫无悬念的审判 本应当秉承个案公正的司法 无奈地被种族问题挟裹 夹在被仇恨和歧视日渐撕裂的社会中间 最终被得以操纵和利用 成了民怨累积后的泄洪口 历史罪孽下的糊涂账
事件的张力与其象征被最大化扩宽,前史占了很重要的地位。与其说Made in America,不如说Made in Earth,看完让人怀疑的是人的方方面面,是这个被人制造出的社会工厂一切的底线,错乱、扭曲、无解的一系列幻影。不只是美国,不只是种族。
7分
企图用几个词总结一个人的本质特征,并不令人信服。尤其认为他早年很多不相关行为可以暗示他之后犯罪的必然性,这种思维也不喜欢。6666达成。
这么高评分,以为多好看,实际欣赏不来。。。
还是有挺明显立场的纪录片
我没看完,【美国犯罪故事】更适合我观看。
法律果然只对有钱人不好使。。。
很多评论说这部纪录片比ACS好,但是我觉得没有明显的优劣之分。ACS更有剧情连贯性和带入感,这部更有真实性。这部纪录片真正比ACS好的地方大概在给了我这个案件结束后辛普森的后续故事
在影院一口气看完将近8小时很过瘾。前半段用大量篇幅叙述LA的警察暴力、肤色冲突是很有必要且值得的,OJ成长于这样的环境却与自己的族群完全割离,最终却是肤色差异在多年后的审判重新给了他自由,案件匪夷所思看起来完全没有法理,确实只有在美国才会发生,法律总是被人利用的
一个美国梦的破灭,人性都有丑陋的一面。撸完这部奥斯卡史上最长的最佳纪录长片,第一次了解这场世纪审判始末。从纽约灾星、制造杀人犯到美国制造,每年都能看到法庭题材的佳作。深刻认识了美国种族之间的尖锐矛盾,以及陪审团制度的原罪。纪录片导演也需要讲故事的能力,他成功证明生活比电影更戏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