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1日,我国《刑法》全面修改。
修改之前,老刑法规定:普通盗窃(非文物、非金融机构)3万元以上,死刑;修改之后,盗取公私财产3万-10万,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修改之前,社会生产力低下,国民生产总值不高,盗窃,是窃国者诸侯的无恶不赦之罪;修改之后,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人民的日子富裕起来,3万元的小偷小摸,罪不至死。
一行字的增补查漏,手起刀落成了关押察看,千万条命运就此千差万别。
011997年9月,河北涿州市人民政府。
被告人邱武,因盗窃两辆机动车,价值6万元以上,被判处死刑。
面对判罚,邱武没跟哭晕在旁听席的家人在一起抱头痛哭,而是冷静地说要上诉。
彼时,一个犯人被判死刑后,回到牢房前,会戴上特制的刑具,算是以伏法的名义对其精神最后的摧残。
邱武戴着死沉的脚镣回到牢房后,同寝的狱友并没有表示出额外的关怀,谩骂殴打抢食物照旧;也许是扛不住巨大的精神压力,也许是对欺凌压抑已久的反抗,邱武用头接连狠砸牢房铁门直至血流满面,大嚎一声:「我是死刑犯,谁动手,我就和谁拼命」
过了生死煎熬的几天,来到了9月28日。
不幸的是,邱武的上诉被驳回,法官面无表情的宣布:维持死刑原判;幸运的是,行刑时间因国庆假期被延迟了几天,邱武还有几天活头。
国庆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万念俱灰的邱武被千军万马押到刑场,路边是看热闹和捡弹壳的路人。
瑟瑟秋风中,深坑黄土上。
架着邱武双臂的公职人员松开了手,行刑人一声“准备”,邱武闭上了眼。
随即,远处三声“停”传来...
审判邱武的法官和法院院长似乎在讨论着什么。
还没等邱武反应过来,院长下令,停止行刑,将邱武押回牢房。
在鬼门关走了一趟的邱武,就这样捡回了一条命。
02天威集团是涿州市的纳税大户,集团老总李威年轻有为腰缠万贯,却偏偏患上了肾衰竭。
李威不仅膝下无后床第无能,透析几次后,连这条命都快保不住了。
与情人倩倩、律师老高商量,最终决定换肾。
97年医疗信息并不发达,再之李威的身体又比较清奇,肾源一时难以寻到。
这天,律师老高收到喜讯如获至宝:一个名叫邱武的死刑犯的肾,刚好与李威相匹配,李威看到重生的火苗,砸重金让老高操办。
第一轮运作,开始了。
最初的想法,是移植活人的肾,老高和倩倩,欲意通过劝说邱武主动捐肾,从而减轻刑罚,死而复生。
此时,他们想要一个活着的邱武。
然而,这步棋刚落子,就被堵死了。
邱武盗窃案的审判长老田,是个刚正不阿一丝不苟的法官,他坚决秉承「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事准则,按照97年10月1日之前的刑法,邱武必死,绝无从轻一说。
老高和倩倩开始了第二轮运作。
老高查阅法典,没发现禁止死亡人员器官买卖的条文,作为律师,老高明白「私权力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利诱也好,哄骗也罢。
他们找到了邱武的家人和邱武本人,以10万块人民币,购买邱武被枪决后的肾。
此时,他们需要的是一个死了的邱武。
这个计划也没行得通。
在造访邱武家人之后,邱武的弟弟很快洞察到了事情的本质:这是一宗花钱买肾的生意。
家里虽然不富裕,但绝没到背负人伦压力的地步,果断拒绝。
又经过几轮透析的李威,重生的火苗再次熄灭。
03上面说过,法官老田,刚正不阿,执法如山,为人处世,遵从程序和条例。
在法庭上,他不姑息一切犯罪;在生活中,他不为一切人情开后门。
城管大队长老张私下里找老田,恳请他重罚致自己父亲死亡的罪犯,再三请求下,老田以“法律就那么写的”为由还是拒绝了。
近来,老田家里的气氛极度冷硬。
他的女儿,刚刚死于一起车祸;更巧合的是,肇事者,恰好是一个偷车贼;检察院调查后,说这事故不是偶然,很有可能是报复行为;换句话说,是老田过去判罚的仇家干的。
妻子得知后,便迁怒于老田,正是因为老田,才间接导致了女儿的身亡。
1997年国庆节前,老田小组讨论,要不要判邱武死刑,毕竟新刑法就要实行了。
几番争执后,老田拍板:一切按照现行刑法执行。
9月28日,老田代表上级驳回了邱武的上诉,并递交了邱武的死刑提案。
当天晚上,城管大队上门。
彼时,街道正在普及文明养狗的政策,家养宠物,必须办狗证。
老田家的狗子,因为没狗证,要被抓走集中圈养。
老田再三恳请城管,哪怕亮出自己是法官的牌,对方也坚决不给台阶下。
老田,这样一个执法者,不巧遭到了“不守法”的挑战。
深夜的城管大队办公室,老田丧丧的坐着,看大队长老张进门,本以为能网开一面,却没料到老张也公事公办,不留情面。
老张撂下狠话:你女儿的死那是报复,活该!
老田抄起板凳,朝老张的脸上狠砸过去。
一夜无眠,老田眼神空洞,神情黯淡,情绪emo。
他想了很多,人情与法理,不顾一切地缠斗在一起,相互激烈碰撞,火星猛烈冲撞。
国庆后的首个工作日,在押送犯人邱武去刑场的轿车里,老田想了很多。
发令之后,枪响之前,老田叫停了行刑。
然而,叫停行刑可不是小事,老田最终以「工作失误」为由接受了处罚。
就这样,一条没证的狗,引发了连锁反应——邱武起死回生,李威肾衰竭身亡。
这是第六代导演刘杰,于2009年上映的作品《透析》。
在医学中,「透析」被用来代替因肾衰竭而丧失功能的肾,俗称“洗肾”。
影片中,法官的人生困境,囚犯的内心罪责,富豪的肉体病灶,统统需要“透析”。
看完这三个故事,大家便能理解片名的含义,正如网友“Clyde”所说——
倪大红饰演的法官老田,无疑是串联起整个故事的核心角色。
这个人物的主要矛盾点在于人情和法理。
我们日常生活中有句话常挂在嘴边: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但法律作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行事行为底线,其权威性和严肃性是不可轻易撼动的。
《透析》最大的戏剧张力,来自「审判」和「执行」的时间差。
9月30日,按规定,邱武该死;10月1日,按规定,邱武可以活。
「抓狗事件」之前,老田是法律冷硬的准绳,是铁板一块,是律令的绝对捍卫者;「抓狗事件」之后,老田开始思考,法律的来源和目的到底是什么?
执法人员能否在人情和法理之间找到一块合理且安全的地带?
当老田从审判他人的旁观者,转换为接受惩罚的“违法者”后,实现视角对调。
一条狗,事儿不大,但老田的家庭和睦,就掌握在城管大队长手中;一条命,按律当斩,但法律的初衷和使命,很可能因为法官的不近人情而遭到玷污。
在一个人情社会里,只认法不认人的法官老田理论上应当是司法机关的英雄和楷模,但他实际上更像一个偏执的异类,几乎与任何人没有私谊,生活惨淡。
老田开始关注到人情了,这也就间接帮助他完成了自我的突破:从无情的执行者,到以情理为本的对已定执法方案say No的正义的反叛者。
也是在这1天的时间差里,故事中的几股势力,为了活命、为了良知、为了利益,不停运作。
看到这儿,我们不难想到因超生被罚款的张艺谋导演,当二胎政策开放的那一刻,不知张导作何感想。
财大气粗的李威,为了换肾,完全没有立场,为了实现目的,邱武的生死于他们而言并无区别;
罪犯邱武,本想通过法律手段、通过公民上诉的基本权力活下去,辗转多次,却以完全想不到的方式被减了刑。
时代的一粒尘,个人的一座山。
1997年《刑法》的修改,代表着依法治国的与时俱进——社会生产力提升、国民经济今非昔比,我国的法制建设也有相应的变迁与进步,影片中老田的转变,看似是他档案上的一个污点,实则是我国以人为本的法制精髓。
除此之外,影片中不少闲笔,也极具讽刺性。
例如,「抓狗事件」中,作为法官的老田,与城管大队长在小黑屋冷面对峙,应声赶来的公安局长见状,没有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而是习惯性懒政,借口泡茶不掺和进冲突;
例如,叫停枪决后,法院院长怒批老田:为什么不早提醒?
让我丢那么大人!
寥寥数语,官本位的行事作风淋漓尽致。
倪大红在影片中的表演,算是影片较大的争议点。
有人批评这个冷硬的、耷拉着脸的老田很面瘫,没有任何张力;然而,在我看来,恰恰是这种没有表情,给了观众极大的揣测空间。
在押解邱武去刑场的警车中,老田面无表情思考着什么,眼神既涣散,又好像在凝视着什么。
这样高级的表演,无疑是具备心理惊悚属性的。
观众可以明确感受到老田胸有激雷而面如平湖,正在激烈的心里搏斗,老田的任何一个念头,都左右着一条命的生死,政策滞后造成的巨大偏差,附着在这个老头身上,沉重而压抑。
最后想聊一聊影片导演刘杰。
这个低调的第六代导演,产量不大,最近的《导演请就位》有他当评委。
曾给王小帅做过摄影、给侯孝贤当过制片,相比于贾樟柯、娄烨,刘杰的声量算不上大。
大家相对熟悉的,是他在2006年拍摄的《马背上的法庭》,电影用一个流动法庭的故事,道出了法制道路在少数边陲的不完善。
以及有别于主流,对中国式教育具有深度反思性的《青春派》
他的作品,不像主流第六代的生猛和批判,作品中多了些许温和。
作为导演本人最满意的作品,《透析》拿下了当年金口奖最佳剧本,同时也入围了威尼斯地平线单元,这无疑是业界的肯定。
然而,影片虽有龙标,却并没有正式国内发行,只在上影节、艺术院线做过单场放映。
用刘杰的话说,没有人愿意花钱宣传、发行这样一部电影。
本打算做“公检法三部曲”的开端,刘杰最终放弃了,因为“审查太累了,我不想再惹他们”。
由此可见,《透析》的审查过程极为艰难,这样一部直指上峰机构的影片,能见到已实属不易。
正如第六代所有导演一样,近些年, 刘杰两部商业片尝试不算成功,《德兰》《捉迷藏》《宝贝儿》口碑票房都不尽如人意,时至今日,都没有新作品的消息;回看今天的主旋律红色宇宙,类似《透析》《马背上的法庭》这样既接地气又有深刻反思的精品影片,也越来越少了。
一代导演的逐渐失语,代表着一类电影题材边缘化,想必今后如《透析》这样既有社会观察又饱含人文关怀的作品也越来越少了,大家且看且珍惜吧
查了一下资料,确定《透析》在国内没有上过院线,但是有2009年的龙标,估计是片方自己商业上的考量。
故事很吸引人,一个因为车祸失去女儿的法官判了个偷车贼死刑,当地富商又想买这个偷车贼的肾。
导演开篇就在发力,法官倪大红的自行车在公安局门口丢了。
如果这片子奔着黑色幽默去,也挺好,但后续倪大红这个角色一直在往“膈”这个方向发展,哪怕最后做出了惊人的举动,这个角色还是不讨喜。
如果不是搭了个97年的看守所,拍了执行死刑的法场和涿州当年要发展却还没建设起来的外景,《透析》恐怕没那么好看。
但这些兴奋点都是私人的,其他观众能不能get到,大概是问题。
最大的问题应该就是倪大红这个角色的担子太重,他不讨喜又卸不下来,亓亮给他卸了一点,但梅婷高群书那条线一直抢不到戏。
最后把倪大红的角色压死了,哪怕法场救人都救不活。。
我一直都很想看的片,因为倪大红十年前凭此片在金马得了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因为题材、剧情等一系列你懂的原因无法上映,今天偶然发现网上已经可以在线看了,看下来是我非常喜欢的片,不急不赶的节奏,写实并很难触碰的剧情,老戏骨倪大红和梅婷的精湛演技。
听说是删除了很多片段才能播出,但我觉得也不影响本片的故事主心骨和流畅性。
如果要用一句话点评此片,我觉得应该是:在这样的时候,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只能活得这样的难。
透析什么?
第一层是治疗肾病,但到最后我们也不知道李总的肾病好了没有。
第二层是透析理性。
院长愤愤嘶吼一句,你业务都做到哪里去了,英文字幕里赫赫然“professionality”,但在此之前没人能否认:倪大红上是片子里最有professionality的。
这货是什么,现代社会里,职业化的倾向越来越重,随之而来的必然慢慢要抹去人情,最大化理性。
守死法律,不得变通。
一变通,法官就是在依照非法律的观念行事,而从来没有人赋予了他这样的权力。
法律当然是这样的怪物,别说人情了,人命也不能改变它。
但最后,倪大红叫停了枪,实际他不需要这么做,枪毙秦武不存在任何问题。
但他还是叫停了,为什么。
他也是个人,看着另一个人死得有点悬,害怕了。
理性有时不像人的属性,太冷漠。
太少人真正嗜血,人们都是为了杀戮之外的事情杀戮。
但他还是以理性为名,讲求完美的程序正当。
若秦武最终死,一部分人终究要怪上法律。
那些死在上一法律与下一法律之间的人到底是为何而死?
为什么瞬间之隔,时针不过走过了普普通通的一秒钟,当当当十月一号了,同样的行为却得到了那么不同的结果?
导演或也在引着人们想这个问题,法律究竟救了多少人,又害了多少人。
为什么有人要去背负法律变更时期不明不白的死亡。
为什么?
是或为现代的祭祀,小记一番。
中国有这么一群国际电影节导演,他们隔几年就有新的电影出炉,但是国内影院是永远也看不到这些电影上映,但是留意每年的世界各大电影节,不时会传来中国电影获奖的消息,这一批隐藏的片子成了中国电影市场的“奇葩”;另外还有一种主旋律电影,投拍前就肩负着宣传的使命,赞助都拉好了,故事结构也是高大全,照着雷锋、江姐、董存瑞拍,虽然主人公一般是《新闻联播》经常专题宣传的英雄模范、道德楷模,但是拍出来的电影基本上是一样的,这种电影也不愁票房,成本有人承担,不用自己卖票,中央各大部委发个红头文件,要求各级企事业单位、学校组织人员包场观看,观后组织征文大赛,几千万的票房也很容易达到,谁叫咱们是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看电影;再有一种就是所谓金牌大导演拍的“大片”,投资不上亿都不好意思出来混,请上大量武警上演人海战术,在各大影视城里大兴土木,用对比度很强的颜色向世界名导致敬,然后请上内地、台湾、香港一线影星开始拼盘,就是这种模式的电影成了电影院里国片的主力,虽然票房过两亿,但是观众的胃口都被吃坏了。
不过去年的《建国大业》宣告了另一个时代的到来,第二和第三种电影可以嫁接在一起,大明星、大制作和主旋律也能和谐相处,除了完成政治任务,还能实现“票房大业”,是不是第一种和第二种影片模式也能够有机的融合在一起呢?
我想《透析》在这个领域做出了有趣的尝试。
电影的节奏很慢,如果不看介绍,开始时完全搞不清楚在讲什么,田法官在丧女后平淡、苦涩的生活竟然持续了十几分钟,没有一点耐心的观众肯定都快发梦了。
这就是拍给国际电影节得奖小众中国电影的范儿,要有大量的留白,让多愁伤感的评委们有灵魂出窍、充分利用小宇宙的时间,不能把故事讲得太满,要给观众自我思考和联系的空间;这种特质很难在建在商场顶楼的电影院里得到施展、而逛街等人间隙想要快速的放松一下的观众也受不了这么深邃的立意,注定不能得到大众的票房。
不过《透析》还是给我惊喜的,让我庆幸最开始的耐心总能收获汇报。
当邱武偷车被判死刑、王总尿毒症急需换肾两条线索加入叙事,最后三个故事搅到一起时,故事才开始好看起来,人性的微妙、很难厘清的善恶之分、欲说还休的市井人情,总是在恰到好处时收住,点到为止,给观众留下一些思考空间。
电影的结束是典型的苦涩着并快乐着,田法官夫妻之前相视一笑、人生的百味就这样出来了。
当然字幕也是很有看头的,通过它,我们知道了原来最高人民法院是主办方之一,恍然大悟,这原来是打着地下小片旗号的主旋律电影呀,只是原来高大全的英模变身成有血有肉的、小毛病不少的田法官,而故事并不发生在“京南生态卫星城——涿州”,而是另有所在,只是涿州很近很便宜、地方官员同意本色出演罢了。
即将行刑的当日,恰逢新刑法开始生效,按新法,犯人的罪不足死刑。
这是错误的,这里跟大家讲下刑法的溯及力。
我国刑法关于刑法的溯及力,采用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重点第三条)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修订后的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即修订后的刑法没有溯及力。
对于这种情况,不能以修订后的刑法规定为犯罪为由而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修订后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就应当适用修订后的刑法,即修订后的刑法具有溯及力。
3、当时的法律和修订后的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修订后的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修订后的刑法不具有溯及力。
但是,如果修订后的刑法处刑较轻的,则应适用修订后的刑法,即修订后的刑法具有溯及力。
本片中提到要重新定罪的问题,前提必须是该犯罪没有经过审判或者判决还未确定。
该片在新刑法生效日,都已经要押赴去刑场了,证明判决已经生效,不存在这个前提,所以刑法溯及力从旧兼从轻不适用于本片的情形。
故事开头:1、法官女儿死于盗窃车辆交通事故2、法官主审偷车犯,偷车犯在当时的法规则下该判死刑故事结尾:1、新法规颁布,在新旧法规都有道理的边界地带,在死刑场上,法官制止了死刑,他遭到了阻力和质疑,但最终改按新法,救人一命2、夫妻关系好转,妻子得知还能生育这个片子大的方面可以探讨的有很多,但我感触最大的是法官的转变在以前,或许因为他是一个执法者,他铁面无私,甚至有些古板,原则有余而人情不足社会关系上:他拒绝过某警官提出的帮忙请求,致使该警官怀恨在心,落井下石,甚至查狗证的有意刁难也和该警官有关夫妻关系上:夫妻不能正常交流,妻子“精神不能受刺激”,提出想离婚也就是这样一个执法者,不巧遭到了“不守法”的挑战——养了狗但无狗证,不巧城管(狗证执法者)也是非常古板的执法者,必须当场把狗带走,而这会激怒“精神不能受刺激”的妻子法官协商无果,把狗交出,妻子跑出来疯狂制止,一开法官沉默,任由城管和妻子撕扯,后来终于帮妻子护狗,把城管挡在门外。
正是这点转变:一方面,他被法律为难了,挂彩了,被上级批评了另一方面,妻子变的正常了,原来是法官做饭,现在回到家妻子已经把饭菜做好了,甚至慢慢有了交流他开始关注到人情了,这也就间接帮助他完成了自我的突破:从无情的执行者,到以情理为本的对已定执法方案say No的正义的反叛者法官为什么遇到这种遭遇?
他是特定社会背景下,特定社会角色的扮演者,环境和个人性格共同塑造了现实境遇。
如果我们站在理解他而不是对他点评论足的角度,是非常能理解他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不善于人情世故的处理,女儿死后,他接受了生活带给他的不幸,但没找到夫妻关系的处理方案,并长期照既定的方式生活而已通过这件事我觉得1、人生是有惯性,人是有盲点的你过往所有的经历塑造了你,你的盲点一直都在。
生活顺遂时,盲点被遮蔽,人在惯性下生活生活突变时,某些事情会通过你的盲点对你造成伤害,你可能会怀疑当下的惯性,并且意识到自己的盲点人面对危机大概率会采取行动,而行动会带给你新的改变和视角,这就是捅破盲点的契机2、一点点戳破自己的盲点,一点点重建新我,是每个人走向成熟的必经之路我们的生命会经历从依赖→独立→互赖的转变,我们要先获得个人领域的成功,才能获得公众领域的成功打破盲点的时机越早,付出的代价越小,承受的痛苦越小,并且会越来越走向正轨3、道德优先于情感(人性)优先于理性(观点出自《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每个角色的理性可能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而道德是一切的原则人是群居动物,感情倾向统一相较于干讲理性讲道理在社会生活中更行得通4、相较于关注圈,关注并改变影像圈威力巨大生活中的一点小小改进,可能会撬动更大的改进:你变了,你周边的人也就变了,你会发现周边的所有情况都变了。
其威力真可以说是指数级5、人都是有盲点的,每个人的盲点都不一样。
但有些盲点具有共性,比如说偏见推脱逃避最近身边发现一个很怪诞的现象,东西出了问题,大家都下意识的反应是不是刚离职的XX留的坑。
其实都不是。
或许先把事情推给一个这样的角色是大家能想到的最快的结论,因为足够简单就可以撇清自己或者说让自己有个方向可以心安了,它足够没有争议、好达成一致、且无人反驳但其实这可能都是偏见,有时时间会带来真相有时时间也会无言(比如弄不清原委的吃瓜群众将偏见误以为真相并且信息得不到更新)我也反思了,我之前也会有这种偏见,比如遇到了问题或坑,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不是之前的XXX留下的但最近这件事,是别人误以为坑是我认可的朋友留下的,我是信任他的,最后证明和他无关偏见产生于自己的盲点和对他人的不了解。
6、如何应对自身的盲点和偏见人一生都在和自己相处,自己的盲点是自己终生的课题,人或多或少,或早或晚都会看到自己的盲点。
我们完全可以欣然接受所携带的盲点,慢慢完成修正之旅,每走一步就离完善更进一步。
对别人的不了解,对我来说还是很难的课题。
用客观的角度待人接物,主观视角审视自己如果是有相同的兴趣爱好或者生活接触,会增进了解,做事沟通就方便;而如果是兴趣性格差距较大找不到融合点的,我觉得能做的只有道德优先于理性的原则,尽量摘掉偏见的眼镜,先改变自己。
如果真的是对方的局限或盲点,保持自己的本心和情绪不要受到影响就好。
如果你不能对他造成直接的影响,让他看到自己的盲点,说明要完成这个使命的另有其人,或者起码不是当下的你。
我们能影响的人是有限的,也要辨别识趣爱惜羽毛,在影像圈一点点发挥光和热并逐步扩大影响圈就好
对人物的刻画很克制,对一件事,不参与过程的时候可能很坦然,带着目的去参与过程的时候,良心会挣扎。
死刑犯被判死刑,这是法院的裁决。
梅婷饰演的女秘书很想救老板,但当她拿着代理律师函和器官捐赠书一起去找犯人的时候,却觉得自己不人道。
为了要一个人的肾而盼着他去死。
如果倪大红饰演的审判长同意换肾,死刑犯减刑,商人得救,看似也能两全其美。
他在后来选择了救犯人,也为自己挽救一条生命而喜悦,他似乎有了改变。
电影展示的是一段剪影,故事的前后给人物性格留下了很大想象空间。
国家的法规、个人的遭遇、每个人的选择,都在相互影响,有的人叫做命运,只能说都是机缘,和你自己、你所接触的人、所处的时代相关,都含着因果。
影片英文名judge,我们通过法律判定一个人的好坏,而法律在不断被修改,那么在修改前被处以严苛惩罚的人呢。
影片里有警察在执行死刑前说,“这哥们儿真倒霉,可能是最后一个因为偷车被判死刑的人。
”那么之前被执行的人呢,不倒霉吗。
死刑犯在枪决前都要吃顿好的,片里的犯人不吃也不喝,他说“有什么用呢(反正都要死了)”。
没错,行刑前吃顿好的,似乎是出于参与此过程的人们的一种补偿心理。
现代文明都是系统性操作,这系统在时代里颠簸,在人性里动荡。
它所能保证的可能是让大多数人不想的太多,让大多数人可以按部就班的活着。
去年湖南卫视曾经放了连续剧《底线》,被群嘲为没有底线偏说自己有底线!
这片子下载放硬盘有几天了,一直没看,上次拖了看了一下,刑场叫停的场景。
这刑场是很真实的,虽然我没有现场看过,但我看过集中执行死刑的视频,应该是在片中的1997年之后。
1980年代,严打的时候,确实有盗窃1万多元被判处死刑的。
我对这个涉案金额印象非常深刻,应该是小学的时候,看到一连串七八张大布告,其他可能都是杀人,唯有一张是盗窃,当时的金额我如果到现在没记错,就是1万多元。
不过那时候1万多元确实是个非常大的数字了。
那时候一个月工资可能在百元以下,现在工资万元以上也不稀奇。
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跟现在的法院肯定区别很大了。
我因为最近几年接触了几个民事法官,也去过法院好几次,我相信现在到法院找法官随便聊的情形应该很少了,法官也要避嫌。
片中民营企业家97年的装修真让人惊叹,25年之后的我们也不过如此,甚至还不如呢。
那时候法官制服还是挺土气的,死刑复核也没有全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当然观影中我又提了一次赖小民从一审到最高法复核再执行,总计20多天,这个记录估计空前绝后!
不管如何,我觉得法官判决每一个案子,都应该尊重事实,更要严格按照法律来。
刑法如果出修正案,肯定提前很久就发布了到期执行,不应该如片中法官、副院长、院长都不知道。
我也希望,每一个枉法裁判的法官,都应该被追究。
生与死的考量——很爱的一部电影,一定要打满分,已经很久没有给电影10分了,今天为了《透析》写一篇中长评。
一直以来我说自己很喜欢现实题材的电影,对国外的诸多电影我很难去理解,语言是第一道障碍,中英翻译使我将大部分精力放在跟读字幕,而国产电影我可以聚精会神的去了解真实人物的每一个细微动作。
直到今天看完《透析》,真切觉得这是让我喜欢的片子。
上一个让我舒服这种情感的应该是NEW ERA的短片《带路人》。
关于题材:法律犯罪题材的电影《透析》,主要讲述了一个法官由于失去女儿而导致生活萎靡不振,在接手邱武盗窃案时,由于新旧法律不同的执行标准而做出的异样判决,这次判决是自己对于法律正义的维护,弘扬了司法公正的精神;其次也是他走出精神世界的痛苦而正视生活的一个信号,让他有信心有行动回到生活,走出阴霾。
关于视听:观影过程使我十分压抑,这是一部静默的影片,导演使用高对比度且昏暗色调来表现故事环境,大量的封闭式构图来对人物形象进行刻画,门框,窗户等。
极少的人物对话语言,以静默化的行为动作以及老练的人物形象来展现,使我全程很紧张很忐忑,生怕像好莱坞导演的惊悚片一样突然惊吓,但这是一部中规中矩的电影,可以很强烈的调动气氛,拿捏着观众的心理,这是我认为导演功力深的最佳体现。
关于人性:很想对影片进行深层次的剖析,还是人性。
按从职业来进行划分。
律师,司法公正的见证者,法律正义的检验者。
律师业务的高度可以体现国家法制水平的高度,律师的道德亦可以表现法律的公信与正义,但律师的职业毕竟不是国有化,还是以个人职业化为主,难免在道德的天平上会用金钱还衡量,容易失衡。
律师职业可以让公民用物质财富来面对法律,解决法律纠纷。
但若律师职业水准出现偏差,那将是对法律正义天秤的冲击。
罪犯,十九世纪末正是我国新旧法律的更替期,也是国家对于治安管理,刑事案件的严打时期,社会需要用法律的威严来消灭恶霸的嚣张气焰,法律做到了,罪犯则是应有受到严格的惩罚,从影片中我们能看到“恐惧”,面对法官法律的恐惧,面对正义的恐惧。
而从他想通过捐献的方式戴罪立功,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对生存的渴望,说到底还是对非正义的一种屈服。
法官,正义使者,社会正义的体现。
从倪大红饰演的角色来看,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就此呈现在眼前,他是一个法官,亦是一个父亲,是一个家庭成员。
他可以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获得公信力与社会地位,但作为行为个体都具有各自的喜怒哀乐与家长里短,作为一名高级法官,他能用一纸判决来决定其他人的命运,作为个体,他的命运以及家庭成员的命运也能够一时间被他人左右,不可琢磨。
生活充满不断地变化,任何职业的个体都需要去适应,影片中的法官形象代表着“正义感的回归”。
企业家,影片中企业家(病人)的双重身份——无力感。
在生命前的无助感,再得知由于改判后肾源的消失而使得他愤怒暴躁,剧情的发展起初想通过救邱武来获得肾源,但发展成为通过杀邱武来获得肾源,一种无缝衔接的转变使得人性的转变发生一种扭曲,到底是想通过救人命来换人命,还是以一命来救一命。
耐人寻味值得深思。
现实题材的静默影片带给我一种无形的冲击,对于生命的终结还是延续,从不同人的视角观察,会有不同意义。
对于法官只是“死刑”的两个文字,对于父母是“亲情的丧失”,对于罪犯个人则是“冰火交融”。
结局对倪大红批判不合逻辑,明明是一分钟就可以说清楚偏要打官腔
就是很牛逼啊~~~当我看到光电的标志的时候,我也疑惑了!还是批了的啊,我愿意相信这是某种进步?但就电影本身,我觉得很赞~
觉得这部片做得好的地方是对于剧情的编排上,既带有讽刺,也有批判反思,最后结局也是成立的而不像后期硬加的,整个过程又是有深度有价值的。一条线是明面上的肾需要透析,需要新肾,寻找方式是靠钱和权,另一个条线是在社会这个“人体”中,主角/法院是一颗勤勤恳恳的肾,靠它判别过滤着各种魑魅魍魉,当他出问题了整个人就不行了,而肾也带有一定的自我保护,当在某个特权下,也有一丝私欲,而最后的结尾主角的表现完成了整个人物的弧光,这个编法可圈可点。至于节奏上属于是我可以接受,这种编排故意压抑了情绪和氛围,体现了黑暗,突出了结尾,是可以的。美中不足的就是感觉力度还是弱了点,商人和法官都是,不过目前这种更有现实感吧,没有为了商业妥协,也算可以。监狱戏不喜欢,既没有让人同情也没有交代更多,可以删减一些。
有一个场景,因为未有狗证法官和执法人员打起来了,女儿死了被骂报复活该。然后法官在一念之间又可以判决他人生死。对比好讽刺啊。
这法官不坏 但是太蠢了 所以这也算一种讽喻吗…
是人性的透析吧
冷静、克制、深邃 有一种纪录片的质感 是耐品的 但是很沉闷 甚至是无趣 不适合想通过电影松弛精神的观众
梅婷那个时候真好看,但是总体还可以吧,反应的问题也还好其实,倪大红太脸谱的感觉
个别演员不是很搭,素人的话效果会好些
剧情bug太多了,拿活人的肾不是更好嘛,帮他减刑啊
作为这些年最有争议的金马奖。男主入围四部,我看了三部。我认为倪大红的《透析》最好。
这片片有点意思,某大公司老总需要换肾,一个一审死刑犯为了“表现”,当然最终目的是为了减刑,同意捐肾。由于自身死刑犯捐肾没有法律依据,所以便陷入了各种矛盾的掣肘;可是,法律有规定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之后,可以“取”尸体上的器官,于是柳暗花明又有了希望。可是,一审判了死刑不等于二审还是死刑,并且一审判决下来之后,被告已经表示上诉。于是,换肾的问题就变成了:必须二审判死刑。于是,各方人等——资本、权力、良心、法律等,等各种力量展开了博弈。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由此该片想我们呈现了这国一群鬼魅魍魉群魔乱舞的逼真画面……
是不是現在大陸所謂的小衆文藝電影都喜歡這樣,厭倦了,沒啥新意。有點像王小帥的《左右》,但比《左右》差點,原來導演就是《十七嵗的單車》的攝影阿。
结尾是那句砍掉比较好。故事核很好,拍的不行,拖沓,人物面目模糊。
抖音上看到片段找来的,也算小众片了。刑场喊停这种题材一贯只适合古代,摆在现代这很容易不过审。国产电影里,「承认错误」向来属于敏感与不易。97年真是一个充满魔力与变故的年份,无数电影题材都以这一年作为分水岭去呈现。再多的荒谬与不足,再多的腥风血雨,只要放在97年之前,都有了可以接纳与存在的借口,仿佛新旧世界由此分隔。不知道下一个这样的窗口将是哪一年呢?
47届金马奖入围四项,最佳电影,导演,男主,拿到最佳剧本;入围66届威尼斯影展入围地平线单元奖;电影是粗糙的纪录片一样的质感,浓浓的基斯洛夫斯基调调。刘杰导演的作品中经常涉及法律主题,叙述中国社会的法治现状以及变化。但还是略显刻意,可能是为了迎合主旋律
主题很简单,但拍得就是有点莫名其妙。
“法律?哼,什么法律?是维护雷阿尔庄园主雷纳托先生使他成为我救命恩人的法律?还是能让我自由,能免我走私罪的法律?还是雷纳托先生把我押向审判台的法律?雷纳托先生任意改变主张,是不是也根据这个法律?我问我自己,在这桩交易中,我是个无权无势的人。这法律能比阁下你自己的良心更值钱吗?也许你说不出对我做出判决的法律能有多大价值!”
节奏还可以,摄影风格强烈,故事就不好说了。。。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