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韩国犯罪悬疑片《蒙太奇》,又名《抓住那个家伙》,豆瓣评分8.1。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以暴制暴,以毒攻毒。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非常惊艳的一部犯罪悬疑片,看完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剧情扑朔迷离,悬念丛生,跌宕起伏,不断反转再反转,全程无尿点,直到最后才揭示出不可思议的真相,所有的疑点在最后谜底揭晓后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本片是那种一句话剧透的类型,不到结尾猜不到谜底,是我很喜欢的悬疑片类型,建议在看本片之前不要看任何形式的剧透,否则将完全失去观影乐趣。
很佩服韩国编剧的脑洞,剧本构思精巧,前后呼应,没有冗余的情节。
本片利用了韩国司法体系15年诉讼期这个素材,这让我想到了另一部相同素材的犯罪悬疑片《我是杀人犯》,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
女主将罪犯绳之以法的构思很绝,罪犯虽然逃脱了15年诉讼期,女主无法将其治罪,但女主却为了复仇而精心设计了圈套,请君入瓮,瓮中捉鳖,最终将罪犯以新的罪名绳之以法,报了15年前的冤仇。
俗话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而本片则是“母亲报仇,15年不晚”。
绝,实在是绝。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片中饰演警察的男主金相庆曾在《杀人回忆》《消失的夜晚》中饰演警察,几乎成了警察专业户了。
本片在2019年中国大陆翻拍成《你是凶手》,由于口碑实在扑街(豆瓣评分仅5.7),一贯乐于将原版影片与翻拍影片做对比的我,没有勇气在《你是凶手》上浪费时间了。
1.自以为是的警察警察拍的很到位,废物无能又自以为是。
整个警局的一帮人心眼比井盖大,看的生气又着急但又合情合理。
牛逼在于准确拿捏了韩国官僚主义里深刻的大男子主义恶臭。
那个自已为是的嘴脸,我告诉你,你别不知道好赖的样子,真的太生动了,莽撞无脑的样子,绝。
2.滤镜的时空错乱追诉期过后的新案件,那个昏黄灰暗的滤镜,一开始还让我分不清这是闪回到15年前还是一个新案子,一度时空错乱。
3.女主角的塑料脸说实话前半段这个母亲形象的设计都是非常讨人厌的。
前后时间跨度15年几乎没变样子连白头发也没有,更别提她的鼻子和嘴唇一股浓浓的人工味。
那个肿肿的嘴唇真的让我感觉很出戏。
还有她那股恶心的执念,就是和社会格格不入的感觉让人非常不适。
当然随着情节的发展,这个人物慢慢立住并且非常丝滑,表达情绪的细腻和爆发力的能力也都是很强。
4.没有忏悔的罪犯在我眼里男主警官也不过是一个自私的人。
他的自私可以理解,像他自己说的,当他得知犯人再度犯案时他兴奋得不得了,可以说,他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未能圆满结案的夙愿。
当他在结尾表达这些的时候,让我讨厌这个人的原因是,明明自己也很自私,却又依赖着所谓的公平让女主放弃惩罚罪犯放弃复仇,他没有资格指责或要求别人,至少语气令人讨厌,毕竟自己也不过是个大男子主义的废物。
在警官拿到人质之后,去监狱谈判的一段也很崩。
首先,15年来死不悔改,还自以为是的认为自己被原谅了,仅仅就是因为追诉期过了,就可以放下心里的石头。
如果什么都没发生那就无所谓。
但是自己的孙女都被人用同样手法绑架了居然还能心存被原谅的念头,这得是何等愚钝?
显然这里的设计就是不合理的。
因为如果罪犯诚恳悔过,那愤怒就会无处可去,编剧一定要这种复仇的怒火发泄出来,就必定要有一个非正常的反派。
如果结尾能留白一些就好了。
完全不合理啊喂!
为了得到雨伞强铺市场那场戏,罪犯居然在银行留了真实地址还在那放了一堆证据,真的想不到有人会找上门么?!
女主指示罪犯重演十五年前的取钱手段,为什么罪犯完全意识不到之间的关联等男主找上来还一脸懵逼?!
工程师又会偷车又能在电话里变声还把警察耍的团团转技能都很666嘛。
小女孩被女主抱走怎么那么配合,不哭不闹还回家拍个照。
最后小孩真的不会说出来是被阿姨抱走的吗?
是阿姨啊!!
7.5分。
这部电影评分这么高,但是看的时候,各种细节上逻辑问题真的很气人。
而且节奏拖拉,剪辑情绪不足,这些都让人觉得很普通。
虽然一部悬疑犯罪或者反转电影总有逻辑不足的地方,但是通常引人入胜到不去注意,那也不错。
问题是我个人看《蒙太奇》总是不太投入。
还有女主的选角,看起来并不太符合能把人带进去的一位失去孩子的母亲,眼妆好出戏,脸上有点浮肿。
让人吐槽的逻辑在于太多点编剧都是依靠“巧合”,而非合理逻辑推进的。
还有诸多可以更好的处理却逻辑不严谨的地方:1、15年前的罪犯这么小心藏车绕路,还天天穿雨衣戴手套,竟然连案发地点有没有监控都没考察明白就去放花,还偏偏在追诉期没完全结束时做这么危险的事,结果差点在饭店被逮住。
2、有些画面剪辑顺序有些凌乱,比如男主看监控看到车标的画面放在他们做了那么多努力后面,让人有种“搞了这么多你才看到监控里这么明显的标志?
”的感觉。
3、放花地点刚好有监控,是逻辑牵强的巧合,然后一直找不到人,偏偏追溯期还有几小时时,那辆车跑过来停在男主面前,如果是杀人犯炫耀,有必要吗差点在饭店被逮住,所以这辆车不是靠逻辑找到的,还是靠的巧合。
加上强调追诉时间倒数,为的就是向观众展现,哎呀好紧张,哎呀明明可以抓住又溜了好可惜。
只是这种基于巧合上的营造,显得很刻意。
4、后来都明显饭店被重新打扫整理过了,那么大一个黑伞躺在原地没人动?
你逗我?
哪怕是女主询问,老板说想起来我收捡了那人落下的伞再拿出来,也合理多了!
从这些地方都可以看出,编导根本不注重逻辑细节!
最气人的是这些是明明可以合理化的地方啊,不注意细节对电影很不好。
5、15年后的事件,小孩丢了,爷爷接起犯罪嫌疑人手机挥手,警察们竟然很巧的围在一起讨论都没看到;母亲和犯罪分子通话,警察们还紧张的把东西落到地上?
要想表现警察们的无能或不专业,也不用这么过吧,连没了孩子的母亲表现的都比他们稳定多了。
6、爷爷人不见了的时候,没有一个警察在乎。
7、15年后的这个案件,罪犯要嫁祸给爷爷,却连仓库和磁带这么显然证明爷爷说了实话的东西都不销毁,罪犯凭什么觉得警察连去看一眼仓库就能识别都不会去看?
那是因为编剧这么觉得,不是罪犯这么觉得,这种情况典型属于编剧强行替代罪犯和警察,实际逻辑是不成立的。
8、小春还给母亲以后,此案虽然了结但并没有过追诉期,还可以翻案。
自己爷爷进了监狱,小春又和女主相处了这么久,这些种种要不了多久小春母亲就会沟通知道。
那么母亲知道自己父亲是被构陷入狱的,又有女儿作为人证,小春的母亲难道不会起诉翻案找律师吗?
那样的话爷爷是否会入狱十五年那么久还很难说。
这么多细节逻辑不合理,还一直给观众洗脑说是“完美犯罪”,我真是服气。
很确定之前是看过的,但剧情怎么也想不起,所以,在我的片单上一直挂着想看,这次终于下定决心重新看一次,看过后,发现有个决定着剧情走向的很大的逻辑bug,那就是:为何,在15年到期后,爷爷又在大白天开着偷来的车在市场里晃悠?
而且他有那么大的力气一下推倒两个现役警察跑掉吗?
而且这肯定不能解释为是15年前发生的事,因为餐馆打斗后,女主才通过雨伞找到了嫌疑人线索,而且是在男主觉得破案无望烧资料的时候打电话转接的语音信箱。
所以,15年后,老头去放个礼花送个花都能理解,但一切都干完了还开着假牌子的车大白天晃悠就很牵强。
还有个时间bug,按说女主是在15年到期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才发现老头是真凶,因为线索和挨家查都需要时间,然后才经过一系列操作才实现了如此精妙的犯罪。
但剧里表现的是,15年的追诉期一过,立马就出来犯案,而且和15年前要求交付赎金的日期都一样,这就是说,剧里的时间线是这样的:15年追诉期到了—妈妈发现线索—找到真凶—模仿手法再次绑架。。。
如果真是这样,那给到妈妈准备的时间太仓促了吧?
还有一个事,也是决定性的剧情中出现的大bug,女主到了真凶家,过了15年了,还留着当初的日历?
一切陈设都还是15年前的?
好,就算是犯案之后一直不敢回去,那总不能拿到钱之后就直接不回家了吧?
拿到了钱,给女儿治好了病,这得有个过程吧?
说不回就不回了?
那真凶是15年来首次回家?
家里还挺干净?
犯了案不该抽个时间回去把所有都清理干净吗?
所以,这部电影,观感上,乍看完有种“哇哦,原来是”的感觉,但是,总感觉哪里不对,仔细想想就知道剧情是经不起推敲的。
优秀的剧情,巧妙的时间轴,得到慰借的结局。
佳作。
关于剧情不细说了。
看过电影以后,会觉得故事并不复杂。
一个受伤的妈妈,为了复仇重演了自己经历的案件,而经历了前后15年的警官侦破了整个案件。
但导演展示剧情的过程却很曲折,他用自己的方式讲述了这个故事。
关于时间轴和故事线影片有三条线。
两条现在的故事线和一条15年前的回忆线。
两条现在的时间线在吴警官见领导喝茶,西珍妈妈打电话的那个时间点分离开。
这个点以后,先呈现在观众眼前的是小春被抓,紧接着是西珍妈妈回到韩哲留下黑色雨伞的小店。
这两件事发生的时间被逆转了,从这以后,导演有意放缓西珍妈妈自己调查的时间线,而主线的时间是正常,两条线此后交织在一起,但两线时间上行进的快慢不同了,却给观众造成一种相同的错觉,观众即便不觉得是发生在一个时间的,也至少会觉得是发生在同一个时间段内的,因为“按照时间顺序”发展情节在观众心里事默认的。
两条现在的故事线在最后揭示真相时重新归到一个时间点,合在一起(这样安排的好处在下一段会提到)。
而第三条线也通过剧情的重叠和恰当的回忆被穿插在主线当中。
三线有序不乱,交错恰当,分合巧妙,是本片一大亮点。
关于所谓的“bug”那些普遍认为的所谓的“bug”不提了。
我说两个别的“bug”。
分别关于剧情和逻辑。
第一,韩哲是完全可以猜到作案的是西珍妈妈。
在吴警官发现路边白花的时候,他问了西珍妈妈,回答说没有人,也就是说,除了警察是没有人了解整个案情的。
就算这一点韩哲不知道,当他经历了自己所设计的这些,第一个想到的也一定是西珍妈妈。
15年前他可以完美犯罪,把所有人耍的团团转,现在难道连谁是凶手也想不到么?
不会的。
第二点,在小春被抓前,黑衣人打算抓一个小男孩,这是西珍妈妈会做的事么?
一定不是。
这个动作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而在剧情上,因为这些铺垫,包括导演对西珍妈妈故事线时间的安排,观众只有在最后录音带出了结果,西珍妈妈缓缓回头的那一刻,才会焕悟,她才是凶手。
在这一瞬间,15年前后案情重叠,身份置换,案情不同之处和分支的疑点成为突破口,真相大白。
观众在影片的前半段是一定不会料到这一切的。
而在最后带给观众的冲击也是正常行文安排给不了的。
这也是本片的一大亮点。
有时候故事的发生就和历史一样,不能假设。
当故事没有按照你的预想发展,不一定是有问题,也可能是导演为了别处的合理性放弃了此处的合理性。
也没有一种逻辑,是完美的。
何必带着挑刺的眼光看电影?
看电影该是因为兴趣,有这样的态度,看电影时便会纯粹许多。
也更能欣赏其中出色的地方。
因此,好电影既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也可以没有“bug”,全在人怎么来看。
关于人物 感情 和结局影片中,吴警官第一次找西珍妈妈时,她充满期待的问“有新线索了吗”,这15年,她一直都没有放弃。
也许你也注意到了,西珍的爸爸和小春的奶奶一直没有出现,也没有交代原因,导演有意弱化了这两个角色,这样,对西珍妈妈和韩哲来说,女儿就是整个世界。
为了治病,为了女儿,因为爱,可以铤而走险。
为了复仇,为了女儿,因为爱,可以不顾不切。
小春重回父母的怀抱之时,一切尘埃落定。
完成承诺的吴警官,为孙女认罪入狱的韩哲,让罪犯忏悔的西珍妈妈,都得到了应得的慰借。
开始时,西珍妈妈轻轻的抱着女儿的棵,可怜楚楚。
结尾时,西珍紧抱着那课树,15的痛苦,忍受,泪水,在这一刻融化在森林的微风里,消散在森林的微光里。
也许,只有西珍听得见,也只有西珍看得见。
不得不说韩国电影已经快超越日本,走在亚洲前列。
但是相对于日本电影的逻辑性,韩国的电影在逻辑上显得有些混乱。
大爱韩国的悬疑片,就我而言,甚至感觉任何国家无法媲美。
它有它独特的调调,正中我的口味。
正如此片,设下两处悬疑,第一个犯罪入网时当时已经很诧异了,但导演还是没那么容易放过观众,另一个犯罪的揭晓又让大家目瞪口呆。
原来。。。
这一切一切的惊讶,都是我爱上韩国悬疑片的理由。
回到电影本身。
亲情,是这世界上最宝贵的物价之宝。
特别对于父亲母亲而言,自己的孩子比任何一件东西都要宝贵。
抱着女儿的尸体,严正花撕心裂肺地哭了,我也任凭止不住的泪水模糊双眼。
“你结婚了吗?
你有养过孩子吗?
孩子生病了,快要死去了,你有过这样的孩子吗?
小脸都青了,整晚呻吟睡不着,我去束手无策,我只能这样看着她。
你能理解吗?
”是的,原本应该同情的对象却把自己无法忍受的同样加害复制到他人身上,如果有良心,会这样做吗?
小人物组成错综复杂的社会,有些人过的起起伏伏,有些则平平淡淡,究竟如何能使生活安定,怎样去平衡心态成了关键。
在此也不想评述太多,我也是个小人物,无法解析大道理。
只能说换位思考,或许能豁然开朗吧!
电影最后,女主角要为小女孩拍照,意识中却看见了女儿,跪地痛哭起来,女儿轻轻抚摸妈妈的头,导演想表达她得到了宽恕吧。
抓小男孩的人一定是爷爷首先想说的是 电影名为<蒙太奇>,不仅仅是犯罪手法是蒙太奇,而且在拍摄手法上是蒙太奇。
具体举个电影中的例子:我们为什么在第二个案件发生时没有怀疑西珍的母亲(女主角),就是因为导演将女主角独自找线索和警方办理第二个案件安排在了一块,这是人们产生两段主线是同时发生的错觉,这样就给女主角不可能犯罪提供了很有力的证明。
将两段画面通过蒙太奇的手法剪辑到一起,就起到不同的效果。
同样,试图绑架小男孩的画面,虽然安排在第二个案件之前,但并非是当时发生的。
因为如果是女主角所为,根本讲不通,女主角做事是很有目的性的,不会去找一个不相干的孩子,倒是十五年前的爷爷很有可能是在物色猎物的时候所发生的,在后来的摩托车司机提供的证词中也印证了爷爷偷车的事实。
电影犹如记忆碎片,看似很混乱,但在看完之后,其实很明朗。
之所以用蒙太奇的剪辑方法,我想是为了制造悬疑的气氛,或者说为了移走女主角身上的疑点。
有时候这种蒙太奇的手法能将导演的主观想法强加在观众的逻辑思维中。
笔者没有研究过韩国刑法,所以以我国现行刑法为蓝本分析,但其实,公法的法理已经为各国所共识一、追诉时效相关法条: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韩哲15年前的行为绑架罪无疑,且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达到死刑,根据87条,20年的追诉时效,注意,该条第4款有一个兜底条款,那就是“认为必须追诉的“,何为认为?
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定情形,也就是说,只要控方认为有必要,且得到最高检的批准,时效条款就不予适用,各位认为咬牙切齿的警察们会不会认为有必要呢?
且慢,再看看88条,”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如果你干的事被警察发现了,追诉条款根本不适用。
结合本片情节,吴警官都已经追查了15年了,你觉得人家立案了没?
所以在这个故事里,压根就没有追诉时效适用的空间。
最后,89条的规定,意思是只要你在追诉期内犯了其他刑事案件,即使是小偷小摸,你之前的绑架罪的追诉时效要重新计算所以,韩哲怎么才能因为诉讼时效不被追究?
大概情形是这样:他绑架了孩子,结果孩子他妈一直没发现,或者发现了一直没报警,结果20年过去了,韩哲也一直没暴露,这样,理论会上他就不用被追诉了,为什么说是理论上呢?
因为别忘了,控方还有一个”认为必要时,可报批追诉“的杀手锏好多人动不动就说过20年就彻底没办法了,你们这是对法律多没有信心啊!
二、孩子的话相关法条:《法院执行解释》第五十七条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本片的一个明显漏洞,很多人都提到了,就是15年后被复仇母亲绑架的女孩(韩哲的孙女),在被绑架过程中是完全看到犯罪人的,回家后只要告诉父母这一点,就可以洗清爷爷的嫌疑。
这一点毋庸置疑,有人反驳:”没什么漏洞,儿童证词不可取证,所以小孩说不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我去!!!!!!!!!!!!!!!!!!!!!!!!!!!!
体育老师教你的法律吗!!!!!
还这么信誓旦旦!!!!!
首先,小姑娘告诉家里人谁把她带走这个行为,首先就不是证人作证,而是被害人陈述,其本身具有独立证明价值。
其次,作证在我国法律中是一种义务,它对案件真相的还原价值极高,法律不可能简单的因为年龄的原因就放弃一个接近真相的机会。
一个人是否具有证人资格,需要根据目击者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具体案情来综合分析。
比如说一个7岁的小孩,他可能无法在一个金融诈骗犯罪中作为证人,因为他无法理解自己看到的东西,但是他完全可以在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中准确的描述犯罪人朝受害人开了一枪。
这样的证言不但是证据,甚至还可能是一个足以定案的直接证据。
在本片的第二个案件中,韩哲的孙女又不是智障,对于谁把她带走这个事实,当然可以清楚的描述。
三、复仇母亲逃脱法律制裁影片的最后,以韩哲顶罪而结束,这里需要明确一个观点:母亲的脱罪是法律的失败。
无论动机多么无辜,原因多么悲痛,犯罪就是犯罪。
暂时就想起这么多,根据回复再补充吧
以一个错误去惩治另外一个错误的情节构思,非常出彩;沉案中的罪犯和受害者在15年后的翻版另案中角色互换的人物设定也是亮点。
是“连环犯罪”还是“模仿犯罪”这一悬念在情节推进中的剥茧抽丝,的确代入了“蒙太奇”的节奏。
所以我更喜欢该片的直译片名《蒙太奇》,因为影片正是得益于叙事结构上的蒙太奇手法。
同时,窃以为本片也失之于细节上的“蒙太奇”表达:影片看完总觉得缺少点什么,细细想来应该是人物形象扁平欠丰满。
主要角色的内心纠结,挺身向恶的心路历程没有表达出来——沉案凶手“外公”,在被审讯中发出诘问“你养过孩子没?
”已经抛出了当年犯罪的动机。
但是影片没有把他为救自己孩子而加害无辜的这一从矛盾到决然的心理过程刻画出来;沉案中受害者,那位凄苦无助的妈妈转为一名冷静缜密的凶手,她与被绑架的孩子共处期间其母性与冷血如何平衡交织等等。
这些心理矛盾都是很有戏的,完全可以用几组凌厉的镜头切换,完成铺垫辅助性叙事,并对树立人物、激化矛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外公,当年“完美犯罪”的原作者。
为医治病重女儿而涉险绑架并携赎金全身而退,可见其的智商之高和情感之深。
所以十五年后其被“复制犯罪”绑架挟持的过程中,他凭借对外孙女情感、对作案手法步骤的熟悉,以及其高智商,是能且必须爆发出与绑架者的互动作为。
如此双方都是换位后的反戈一击,其间的斗智斗勇应该会大大加强影片的紧张程度和观赏性。
而这一切,如采取蒙太奇手法,将他主动实施到被动执行的细节反差巧妙的展示出来,堪称妙笔点睛。
所以,《蒙太奇》这个部影片的得与失,恰恰是精于结构上的蒙太奇,而疏于细节上的蒙太奇。
再几点吐槽:1,十五年前,罪犯混迹于统一着装的军人堆里,在站台上完成赎金的收取这一桥段本设计得巧妙,但是,罪犯得手后却选择了脱离人群这一“保护色”单独反向逃匿实在是舍易就难,匪夷所思!
他是要挑战行动难度系数呢;还是挑战警察们对火车站的布控不严这样的低级错误?
2、外孙女被解救出来,难道不举报是谁绑架她的么?
3、银行对VIP的客户进行实名制答谢回礼就只送把伞。
着实小气;银行出卖公民个人信息,后果的确很严重......
韩国犯罪电影的确是崛起之势,每一部都在诠释韩国人对复仇的思考。本片案情设计非常完美,一个正义的冤案,用迂回的手段完成对体制讽刺和不满。只是站在前辈肩膀上的套路展现不是好想法。但总体不错,三星半。
加害者和被害者身份的完美置换,捍卫正义者最终却只能通过非正义手段来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绝对是今年目前为止看过最好的韩国电影,没有之一。
前半部分各种蠢蛋,后半部分有点挽救
导演意图是好的,但是驾驭的有点混乱。而且那个老头假扮军人逃跑的场面,俨然像个训练有素的年轻小伙子,哪像老头啊,不符合逻辑。
这老爷子不愧是个刺客,前半段开了加速,结尾还升级了闪现
剧情衔接很差,就差直接告诉你真相是啥了,时空交叠可不可以做的更加隐晦一点?另外警察是真滴无能
韩国法律的追诉期是悲剧的催化物,不然怎么会有受害者和嫌弃人的身份互换。本片中的爷爷不值得同情,理所当然的自私到最后一刻也没觉得做错。结尾是泪点。受害者失去的还是失去了,令人唏嘘。我的第700部电影很幸运是它。
比想的差远了
这个母亲很牛逼!
十五年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复仇故事。剧本设计得很精致,两次反转层层递进自然流畅,最后赢得很绝望,正义无能为力,只有邪恶能战胜邪恶
通过录音分析揭示悬念的过程很过瘾,只是结尾太纠结,一个因为“都是为了孩子”而产生的悲剧。
也许故事还可以,但这些演技(几乎所有人)实在不敢恭维,居然有8分多
不算神。细节有点牵强
开始还以为是警察绑架第二个小女孩。。
电影的唯一亮点是剧情的反转,确实出人意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其它方面都有些牵强,可惜了一个好剧本。
表演不太好
看不了贵国电影在这种悬疑电影中丝毫没有荷尔蒙气息的表现。
。。。好墨迹。一个半小时就能讲完的故事,非得墨迹到快两小时。而且脸盲看不出来时间线。
太拖沓,太啰嗦了,一个小时就可以讲完的故事,硬是整成两个小时,浪费时间。情绪表达,全靠吼。黑警察。虽是套路。但也有点作了。另外,剧情反转得也有些突兀。这个8.2分不知如何打出来的。有道是,期望太高,失望越大。
昨天看了误杀。电影里提到这部。以暴制暴。证据蒙太奇,想法挺好的。但是有点零散和平。结尾妈妈哭泣那段好令人心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