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m Diary讲的本就不是个喜剧或者是故事片,严肃的主题美国梦,没有经历过那段历史的人很难感受它的韵味。
我喜欢的电影中,有两部与酒有关。
《远离拉斯维加斯》讲的是一个穷困潦倒以酒当饭的好莱坞编剧,变卖所有家当,前去拉斯维加斯打算把自己喝死,最终如愿以偿。
《杯酒人生》讲的是两个落魄中年男人的酒乡之旅。
前者绝望,后者温暖,它们的共同之处是,主角都是酒鬼。
酒鬼的身上有一种共同的自我毁灭倾向,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类人天生有一种亲近感,常常觉得,如何能相遇相识,我们会成为朋友。
不久前看到电影《莱姆酒日记》的海报,49瓶朗姆酒拼成了The Rum Diary的片名,一下子就很喜欢。
电影10月28日在美国上映,等我能看到不知是何时?
约翰尼•德普扮演的男主角保罗•坎普,厌倦了纽约的喧嚣以及美国后艾森豪威尔时代的压抑,跑到波多黎各给一家不景气的报纸当记者,在波多黎各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
《莱姆酒日记》的原著小说作者亨利汤普森也是一个酒鬼,1937年出生于肯塔基。
2005年2月20日,一个安静的星期天,在给妻子打电话时,他拿起手枪对着自己扣动了扳机。
熟悉他的人说,他并不是个忧郁症患者,也不是对生活悲观绝望的人,相反地,他功成名就、一直生活在生命的浪尖上。
汤普森年轻时曾因醉酒毁坏财物坐过牢,后来给《滚石》杂志做记者,成名于六十年代。
那是个伟大的时代,他开创了“荒诞新闻”一派,用小说笔法写新闻,跟马尔库塞、金斯伯格、凯鲁亚克一起成为反文化先锋。
他的报道大多以第一人称来写,洋洋洒洒,嬉笑怒骂,无遮无掩地表达主观感受,却往往一针见血,其风格类似今天的BLOG写作,因此被尊为BLOGGER精神上的教父。
在《世纪之猪》里,他这么形容美国总统:“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
”他的写作影响了一代美国作家,“他用锋利的笔剥掉美国社会华丽的外表,将一颗真实跳动的心呈现给世界。
” 生活中,汤普森桀骜不驯放荡不羁,他烟不离手,酗酒,嗑药,喜欢收藏枪支,《阿斯彭时报》的编辑玛丽曾亲眼目睹喝得醉醺醺的汤普森对着他的一本著作连开三枪,然后把它送给一个朋友,说:“这就是我的亲笔签名。
”他的遗愿之一是把骨灰装进大炮,轰上天空。
“他或许会死得较早,但是他用质量而不是活多久的数量来弥补……”这是汤普森专栏编辑编辑的评价——他错了,汤普森活到了68岁,对于一个酒鬼来说,这算长寿了——只是他自己不想活了。
朋友们说,他早晚会自杀。
我想,他只是和我知道的其他酒鬼一样,喜欢用自己的方式结束生命。
2005年8月20日,在科罗拉多的一个小山村,汤普森的自杀之地,约翰尼•德普出资250万美元,将他的骨灰装进大炮,伴随着礼花射向夜空,一片绚烂。
所谓醉生梦死。
我不知道它是一部传记片,看预告片的时候还挺搞笑的,但是一到正片,却整个沉闷了下来,笑点一个都没了,德普就一直拖着个酒瓶子摇来晃去,到最后才觉醒了,要做点什么了写这影评的时候,怎么是冒险+剧情?
冒险我倒是看不出了,不过结尾不是说纪念某位记者的吗,可能是事迹改编自小说不大可靠?
反正就几次看到想关掉它了,但德普在,就坚持着看完了
最近我迷上了一个人,他叫Hunter S. Thompson,他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死了,化作烟花,照亮了好来坞的夜空。
《朗姆酒日记》看了两遍,其他的?
对不起,宝贝,好象都买不到。
幸而有同名电影潦以慰藉,主演还是Thompson的好盆友约翰尼•德普。。。。。。
可是,额。。。。。。
我要说,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
把曝红的小说改成电影,的确是件难事,编剧也许总想不忠于原著也能拍出叫好又叫座的好东西,可是这部电影,我很遗憾,如果Thompson看到结束处那段可笑的文字“this is the end of one story and the beginging of another……”一定会暴怒地从坟地里跳出来,哈,老天,但愿他有坟地。
“当我们喝醉的时候,我们都是冠军”,“我是变老又变得更聪明了,还是仅仅只是变老而已”,“酒精只不是让时间过得稍快些,别无他用”。
电影没有了“怕与恨”,把kemp设计成一个充满正义的斗士,没有颓废与迷茫。
最可恨的是生生把我爱的角色“也门”弄没了,24岁的高大金发男人,好斗而野性,小说里几次高潮,都由他挑起。
把也门的女朋友切诺特给了满身铜臭的桑德森,制造了又一个俗套,金丝雀最后回到美国嫁给受敬重的记者坎普,而他只是个不折不扣的穷鬼。
自然,醉熏熏的坎普骂切诺特是条四处寻找寄主的喉盘鱼的一幕也不会出现。
电影还欠我一个离别,在也门闯出弥天大祸的那个大雨之夜,坎普驾车只想把他妈的麻烦送走,两人坐在湿透的车里看着往美国的最后航班从头顶飞过,在清晨无声地将他放在空无一人的港口,独自面对漆黑的大洋,面对未知的将来。
多好的故事,多绝望啊,全没了。
没有了也门的红色破摩托,没有了坎普的黄色大众,取而代之的是辆很60年代的边三轮,在电影的后半部,天天载个三个傻叉乱跑。
还好,那个注定埋骨圣胡安的老鲍博还在,还开着那辆被波多黎哥小孩称之为蟑螂的菲亚特,老天,象极我曾经想买的500,今天他的复刻版居然要买到20几万,这明明就是款脸上写着落魄二字的车车嘛。
那个猥琐而讲义气的瑞典酒鬼莫贝里也在,他就是那个样子,我仿佛都能闻到这个人形脓包酒精脑身上的臭味。
最不能忍受的居然加进了斗鸡与灵媒,还有结尾,坎普开着那条傻叉船向着朝阳驶去,萨拉说,“find your artade wind”,呕心的字幕出现。。。。。。
考,但愿我从没听说过这部电影。
不写了,睡觉。
“再这样下去,以后的生活一定一无是处,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
一方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
”
加勒比海盗才是不到6分的德普败笔 那里他仅是古怪罢了剪刀手里又哥特了 同时也稚嫩 他还不知道自己 我们也不知道他呢菲比的弟弟 这里是神经质 神经质的演员很多 美国病人神经质 没有谁再疯过了 咱不比荒诞全球也就只有这一人了 这部片子别人也接不了没快进 一气看完 还是好电影 你们给6分多太低了 大概是当现实主义题材看了启承转运合 对荒诞主义是不适用的即使结尾 快速 突兀 好像还有续集的样子我也没有觉得过瘾不过大约就是这种活在当下 酒醉过程的感觉吧先兴奋 后抑制 本来就是酒精作用的神经病生机制酒醒了 也没有那么high的激情了吐过了 也不再继续了没有什么射精的高潮 酒精本来就是显著降低性活动神经传导快感的也不是什么粘稠的美国梦又不是励志电影 要什么永乐结尾?!
扣一星的理由:1 金句不少 但有照搬偷懒嫌疑 姑且算致敬2 没感到新闻工作者的热情 怎么看揭露丑闻也是为了女人打击报复3 批判现实火力不足 60年代是离现在远了点 商业上 康菲之流无良商家不是全世界都在进行嘛 这个不是理由 政治上 尼克松中国人民还是有好感的 再说人家不是结束了越战嘛 当然原作者讨厌 我们不争论 但是对着电视机发牢骚 也显示不出批判力度吧4 荒诞感不足够 盖酒店阴谋太院线感 讲的过多过清 难怪那么多给低分的当商战片看了 结果魔高一丈 更是让习惯邪不胜正的人不适应5 爱情关系单薄 美人鱼惊艳 一见钟情拍得好 不过怎么刚看了人家海震 半点吃醋也没有就打得火热起了 英雄救美 好歹被打破鼻子再放弃啊 美人走得也不清不楚 至少也是前男友施压逼走 爱情最合适串联 性 酒精 毒品 商业 政治 现实 梦境这个最能显示荒诞的主线没抓好 想想仲夏夜之梦里的驴子结尾的说明更显得电影火候不够 又拉回现实主义题材了 还没拽对方向 大败笔没揭露成功 结果成了成功记者?!
没留住女人 结果回纽约结婚了?!
这个不显荒诞啊 显荒唐好故事 好演员 没有拍出经典 可惜了不过期间笑料十足 对白智慧 演技精湛 仍旧4星推荐
整部片子弥漫着一种颓废的魅力,我想也就有约翰尼德普才能这么迷人的把这种散漫,随性的气质泼洒在这样的主题电影里。
蓓蓓的电影世界http://blog.sina.com.cn/u/1167336560此片有浓浓的墨西哥风味,这样的片子总是让人觉得很“热”,骄阳似火的温度,火辣辣的随处可见的袒胸露背,还有离不开的大海与汗水,酒精与麻痹。
既然这部片子的名字就叫莱姆酒日记,片子里自然少不了这些酒鬼,他们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去喝酒的路上。
他们用酒精给自己封闭的大脑输送力量,支撑着自己活在这个世上的动力与信仰。
他们看着周围糟糕的一切,让酒精的作用使周围变得如梦如幻般的美丽。
要想在这样的颓废的环境里保持头脑冷静,不被同流合污,还真是有点困难。
约翰尼德普就是这样,他穿插在两种生活阶层之间。
他看到享受物质快乐的老乡是怎样用贪婪在别人的土地上堆积金币,他看到贫穷落后的当地人是怎样在自己的土地上苟延残喘。
他一直很矛盾,谁都会被物质所诱惑,他也是美国人,他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去抢当地人的土地,去享受香槟美女,他有这样的机会摆在面前,干嘛非要去接受贫穷的事实,用望远镜看邻居的电视?
但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记者,他一方面非常同情当地人的遭遇,本是属于他们的土地却被贪婪的美国人抢占了过去,连望见海的资格都没有。
最后他选择了良知,他想反抗,用笔杆子反抗,他听到了墨水的声音。
但是他个人的力量是相当微薄的,最后他不得不放弃离开这个他想为之争取权利的土地,回到自己的家乡。
希望他在回到美国后可以成为一个比较公正,公平且有公信力的良知记者。
美中不足的是,电影里对于莱姆酒的意义并没有刻画深刻,让人觉得约翰尼德普的转变显得有点突兀。
最开始他恬不知耻的享受着美女和香车。
但是喝了点酒,产生了点幻觉就一夜之间“闻到了墨水的味道”,似乎收尾收得仓促了点。
既然用了这么多笔墨在渲染氛围,那么就留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好好刻画下结尾,但是似乎导演拍累了,想早早结束拍摄,以至于片子并不长,而很多需要花笔墨去体现的细节没有掌握周全。
但依然是一部迷人的电影,约翰尼德普的个人魅力使这部片子有了看头。
哪怕,你文化程度高到和林书豪一个级别,词汇量多到足以绕冥王星一周。
可是当你感到喜悦、 兴奋、 伤悲、 怜悯、 落寞、 愤怒、 绝望, 低沉、 平静、 无助、 失望、 满足、 激动、 疼痛、 舒适、欣慰、温暖、寒冷、 恐惧、沮丧、苦逼、 忧愁、 尴尬、 困惑、 疲劳、 热情、 冷漠、 消极、 厌世、 思念、 支持、 抵触时,其实,都只用一个字——“FUCK”来表达。
一次次,我们如此真实地感觉到,在激烈而又难言的情感面前,表达是一种多么无力的东西。
所以,如果“无语”是百感交集的最高级模式,那么,没有比这个模式,更适合德普迷们看《莱姆酒日记》时的心态。
他们言之凿凿地说:“德普的新片没有让人失望,而是非常非常失望。
”他们迫不及待地说:“烂片不可怕,可怕的是127分钟的烂片;127分钟的烂片也没那么可怕,可怕的是里面有你最喜欢的演员。
”事实是,他们说的,还是对的!
是的,对于像我们这种外人而言,《莱姆酒日记》闷死了。
高潮的,都被预告片给搞完了。
剩下的部分,你大可边看边切西瓜,聊QQ,刷微博,打毛衣。
整个片子,上半段都在喝别人的酒,中间部分都在开着别人的车,下半段都在泡着别人的妞!
这样的日子发生在六十年代的波多黎各。
在那里的报纸印刷工厂里,油墨的味道里杂着混蛋和真相的气味。
此外,居然,还有偶尔闪亮的基情出来亮瞎你的铬合金双眼!
可是,就这样盖棺定论《莱姆酒日记》,实在有点草菅人命的意味。
如果肯杀时间了解德普和亨特·S·汤普森间的渊源,也许能多一分了解《莱姆酒日记》沉闷背后的况味。
其实,与其把《莱姆酒日记》看成传奇,不如把它当做仪式,它不过是德普对亨特·S·汤普森的成全。
就像当年德普用250万美金,成全亨特·S·汤普森把骨灰装进大炮里的遗愿一样。
《莱姆酒日记》也是一种“不足为外人道”式的成全。
作为《莱姆酒日记》的原型,亨特·S·汤普森,这位传奇的《滚石》著名记者,有着“布什的罪恶如此深重,他能让尼克松都显得清白无辜;克林顿是只猪,但他是我们的猪。
”的尖锐,以及在自己的书上打三枪当做签名送给朋友的疯狂。
他迷恋着像酒精、医药、火枪等容易让人失控的东西。
德普曾回忆他到汤普森家做客的场景,“一次我在睡前准备用下烟灰缸,却发现床头小柜上竟然放着一桶火药,多得都可以把我们都炸到月球去,我竟然过了这么久才发现。
”这种危险的失控始终贯穿在整个《莱姆酒日记》中。
幸好,还有唯一的优点:诚实,它像系住失控的最后一根稻草。
当诚实和失控,结合在一起的时候,那个叫真相的东西,也就不远了。
在高浓度的酒精、荷尔蒙、迷幻药后,亨特·S·汤普森的最后一根稻草浮出水面,当德普握着重磅消息,面对着被扫荡后的报纸印刷间,他是这样帅地说:“我闻到了混蛋的味道,真相的味道,还有,油墨的味道。
”说这话的时候,不知道,德普的脑子里头,有没有浮现当年和汤普森以及充气娃娃飞驰在路上,抑或是把汤普森的骨灰装在大炮里送上天空的场景。
那是一种怎样的成全,我们何以懂得!
有些事,真的不足为外人道。
我想,当德普被问到汤普森是一个怎样的人时,他一定会晃着说:“亨特·S·汤普森啊……你懂的!
”他忘了,其实,我们远不如他懂。
所以,我们只好,嫌他太闷。
我带着有色眼镜只看到了各处有乐和基情满满政治 引申意甚么的看不到看不到。。。
咩哈哈哈哈
说实话不喜欢这样的传记,特别有一段没看懂,DEPP看着女主被黑人包围,又看到女主的男朋友因为嫉妒弃女主而去,而DEPP非但没有去救女主,还迁怒与女主男朋友,进而要揭露此人的所作所为。
尼玛,为啥啊?
》???
因为DEPP与生俱来的使命感和正义感???
我勒个擦,明明就是一个神经质,在一群神经质中穿梭。
在波多黎各这样美丽的城市,建立在大自然心脏中的城市,有着两种极端的生活方式:最淳朴的生活,就想男主的几个屌丝酒鬼朋友和最高端的生活,就想女主的朋友,开着游艇和跑车,穿梭在大自然间,两个生活是如此的格格不入,从出生就是原罪,永远不可调和。
就像男主最后的生活一样,如果是我一定不会迈出那离奇的一部,可能这就是男主的国人之处???
值得吐槽的一段,影片中一段对DRUGS和吸食后的影响非常到位。
英国大诗人威廉 詹姆斯曾说:“朗姆酒是男人用来博取女人芳心的最大法宝,它可以使女人从冷若冰霜变得柔情似水。
”朗姆酒,一种甘蔗酒,海盗的最爱。
它是那种喝着喝着就会不自觉的哈皮起来,不自觉的就醉的一塌糊涂的酒;是那种喝过了第二天不会头痛,却完全不记得昨晚上做过什么的酒中极品;还是那种可以加冰纯喝,也可以和America的可乐雪碧勾搭的鸡尾酒酒基,总之,朗姆酒的确也是我的最爱。
昨晚上,看了微博上很多人在转发的《朗姆酒日记》。
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德普没有以往的神经质倒让我不太习惯,影片也没有过多的高潮,不痛不痒,不好不坏。
于是,想多了解了解影片背后的故事。
影片附带了两段录像:一段是有关摄制组的介绍,还有一段特别收录的《朗姆酒日记》作者Hunter S. Thompson为筹备整个电影做得前期工作的记录。
《朗姆酒日记》是Thompson多年前的作品,看来他很钟情于它,正如他个人的一贯写作风格,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应该以第一人称来讲述,甚至要加入个人的人生经历。
当然,这也不是每个写作者都能做到的,毕竟没有几个人如他一般阅历丰富。
这部小说写的是60年代的波多黎各,一个美国记者在纽约没有用武之地跑到美国的正在建设中的后花园,寻求机会。
不想却收获一段无限精彩的人生感悟..... 1997年Thompson就和德普开始了筹划《朗姆酒日记》的拍摄,甚至踏实地拿着朗姆酒,叼着大雪茄开始在自己的地下工作室里集体改良小说。
小说中那一段的确很精彩:切诺特疯狂地不计后果地接受当地人的挑逗,各种裸露各种激情,仅仅是读来都是让人兴奋不已。
电影里的片段还是没有小说来得过瘾,这个众所周知就不多说了。
还是能看得出来Thompson的急切之心,不惜得罪制片人写信激怒她,相信女制片的录像应该是Thompson过世后拍摄的,念着他犀利不近人情的信,她还是会眼含泪光地说:这样一个伟大的作家,有着一颗小鸟一样的心脏。
可惜,他最后还是没有看到《朗姆酒日记》拍成电影,走上大荧幕。
我相信,他瞄着自己的脑袋开枪前,一定是放肆地喝足了朗姆酒的。
第一段记录片里,德普给他的老友在剧组里留了一把带着Hunter S. Thompson名字的椅子,还有一杯朗姆酒。
每次开拍前,他会拿出朗姆酒点撒在自己身上,这是一种怀念也是一种告慰吧!
了解了电影背后的故事,重新再审视《朗姆酒日记》貌似没有那么的单一了,“I can’t even speak myself” 至少多年以后,有人愿意大半夜听他在那絮絮叨叨了......
这个还不错,看了很久烂片了。
好吧,我实在不明白这片子拍的有什么个意思。看烂片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烂片里有你最喜欢的演员。Amber Heard从水中出来的时候,我还真以为是穿越到了<加勒比海盗(4)>了。。。
让我心动的,是德普的那句,oh god,why did she have to happen?
要抽烟喝酒,要反映大时代,要泡妞,要自然风光,所以塞得太满,以至于主人公的心理变化过快。但仍不失为一次奇妙的观影旅程,去理解迷幻和清醒间摇摆的Hunter Thompson。德普就是想让他在电影里变成佛爷—面临女友被黑人爆菊的窘境还致力于帮他们赶走美国资本家
唯一的亮点是剧中的莫波格
还挺有意思的
20120608:The.Rum.Diary.2011.莱姆酒日记.双语字幕.HR-HDTV.AC3.1024X556.x264-人人影视制作.mkv
疯疯癫癫的电影看多了,有些累
国外也有如此烂片。。还是。。我没看懂?额
要嘛就把他拍的足够混乱 足够色彩绚烂 这样不温不火 你对得起kemp这样的同音 对得起朗姆 对得起后艾森豪威尔时代 对得起波多黎各吗?!
夸张的模拟醉酒晕眩摄影,映射60年代世界政治舞台、美国青年一代不清醒迷糊的状态。有笑点,有强尼一如既往的搞鬼,但是改编剧本没有把传记式的散点叙事很好的连接在一起吧。真的是只篇essay。好像是强尼第二次演汤普森的作品?赌城风情画。
预告片爽死了,全片闷死了,除了Amber Heard的意外出场,全片皆尿点。
女主不错
You are a waste of human sperm. ——骂人界的新里程碑……
虽有德普,依然看不下去,乱七八糟的
导演原来是情泪种情花的男主角啊。真的是一部让人失望的电影,除了名字比较好听。整部电影根本就是流水账嘛,depp也没什么发挥。连有激情的情节都平淡无比。Giovanni Ribisi依旧神经质,我喜欢。
看到结尾才知道是传记片,60s的波多黎各,很有 赌城风情画 的感觉~妞是蛮正,可惜看的是和谐版
纪念Hunter S. Thompson, Gonzo Journalism创始人,主张以虚构与事实结合以第一人称方式报道的新闻派系。其主要著作有《恐惧拉斯维加斯》《朗姆酒日记》,都被翻拍成电影且都是德普演的..其一生酗酒,服用LSD及其他致幻剂.享年67岁。
德普还是一脸的威利旺卡
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一面怀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我在这两股力量的拉扯之下,继续着这样的生活。——亨特·汤普森《朗姆酒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