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游戏颁奖典礼上强行出现cosplay兵马俑是几个意思。。
2.美国人的游戏颁奖典礼上,为何会有《街头霸王》(made in Japan)乱入?
3.大同获奖感言中,大谈美国梦说:“只要努力,总有一天我会成为你们中的一员,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功的美国人。
” 你一个中国人,最终想成为美国人,给你差评!
4.老霍这个人物出场合理吗。
(首先出场方式就不多加吐槽。
)既然是大同父亲的老朋友,那么他一定认识大同吧,所以他将以兵马俑身份出席大同的颁奖典礼这件事,大同和他父亲一定是提前知道的吧,然而电影中两人偶遇时显然并不知道会遇见对方。
5.老霍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想表达父亲在美国唯一的朋友死了,父亲从此再无生活伴侣了?
那为什么不能是一开始就没有老霍这个生活伴侣?
6.关于丹尼斯背上的血痕,影片中也提到了是因为局部毛细血管的扩张,而不是通常所见的皮肤器质性损伤,这与被殴打致伤有着本质的区别,有点医学常识的人怎么可能连这也不能区分?
7.大同所在的电子游戏开发商老板约翰,为何又身兼版权法律师一职?
(可能老美确实多才多艺。。
)8.听证会上,大同处于不利的态势,而他挽回颓势办法竟然是极力证明自己有多爱孩子。。
以一个正常成年人思维不该是把重点放在证明刮痧是一种中国传统疗法上吗?
即使当时美国医学有关书籍并无记载,但结尾处大同父亲来信中所说的做法不就对了吗?
9.夫妻二人关系恶化显得莫名其妙,破出租屋内两人把酒时的对白莫名其妙。
10.圣诞夜,抢劫犯大行其道,大同勇敢搏斗,一旁的圣诞老人不帮忙也不报警也就算了,他的反应却是小心小心别把劫匪打死了!!
除了以上情节或逻辑上的问题以外,插句题外话,蒋雯丽阿姨的演技不忍直视。
尤其拿着手柄狂打游戏那一幕和两人醉酒的那一幕。
另外,看完《刮痧》给人感觉这其实是一部立意不那么深的电影。
最大的问题在于,导演为了讲述一个因为文化差异而险些导致悲剧的故事,故意放大了矛盾,并且刻意将解决矛盾的keys给抹去,避之而不谈,从而使矛盾扩大化,话说回来这个矛盾其实并不是不可调和的。
影片在节奏的把握上显得拖拉,机场离别一幕将剧情推向高潮,结尾处却又在大做文章,爬水管的戏画蛇添足。
对于两股势力或是两个人之间因意识形态产生的矛盾,解决的第一要义绝对是通过交流,互相了解。
影片中面对老美不了解刮痧,我们第一要做的难道不也是通过搜集证据,让他们了解刮痧吗?
不得不说的亮点是梁家辉极具张力的演技和他会说话的眼睛!
I have never imagined that I would write a film review in English. Because when referring to feeling and culture, I can hardly express my whole idea in Chinese, let alone in English. Well, just have a try.The Gua Sha Treatment is designed to discuss the culture differences. We can know that from Datong, the name of the leading man. Datong is a classical Chinese term. It refers to a utopian vision of the world in which everyone and everything is at peace. While life always plays jokes on people, Datong’s peaceful life didn’t last long. He was accused of abusing his son because of the bruises from Gua Sha.Actually, Datong was not the person who gave the little boy Gua Sha treatment. It’s his father. But Datong decided to be a scapegoat. This was a culture difference. In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law is not important than affection. Though we also praise those people who put righteousness above family loyalty, nobody wants that happen to themselves. Chinese think that being a scapegoat for family members especially for father or mother is a responsibility.The biggest culture difference the film showed us was that Chinese culture was based on experience while western based on specific evidences.Gua Sha has been used as a treatment for thousands years, and many people advocate it for their own experience. Just like many Ancient Chinese technique, we just know it is useful but we can’t explain it clearly. So to persuade westerner to believe it seems impossible. Then cultures conflict happens.But we can’t directly blame westerner in this case. Not only Gua Sha, but also laugh therapy and so on are not accepted by westerner as normal treatments. It’s a responsible attitude for life. Because we know little about these treatments, we cannot make sure what is going to happen.And how we should deal with it? Ancient Chinese have given us the answer: When in Rome, do as the Romans do. But we should not abandon our own culture, just like Gua Sha, a treatment that helps blood circulate better. So keep on Gua Sha and communication. May be someday there will be a Datong World.
写在前面:这是我跨文化交际课的作业,当案例分析看吧。
影片《刮痧》向我们展示了华人在美国由于法律制度和社会习惯等的不同而产生的一系列冲突。
这种冲突可以称作中国式与美国式的冲突,以下是我观看完影片后的一点感受。
可以说,整部电影的戏剧冲突都是由于剧中人物由于跨文化交际里的冲突而产生的。
整部电影如同一部放大镜,将中美文化差异上的冲突呈现给观众。
中国和美国两大文明在历史、宗教、社会组织和语言上的不同密切地影响着整部电影角色的跨文化交际过程。
影片里的男主角许大同只身闯美,将自己置身于以欧洲裔中产阶级男性白人所代表的美国文化之中,在美国的众多群体里面,亚裔群体的亚文化地位在美国社会里面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这一点也为影片中许大同因为找不到官方承认的医生为刮痧的合理性做出证明而导致官司的败诉埋下了伏笔。
影片在这里也反映出了剧中人物并没有重视所有文化群体的平等性。
影片中由于跨文化交际所引起的语言、交际风格、非语言行为、思维模式、社会准则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差异也均有体现。
在法庭上,许大同尝试自己向法官解释刮痧疗法的原理,但是他的语言里所用的“气”“丹田”“五脏六腑”等中医术语在那个时候并不为美国人所接受,但是这些词语在中国人看来却是习以为常。
在中国人的认知体系里面这些词语不能说是通达谙练,但至少也是略有耳闻。
许大同一直坚持刮痧只不过是传统中医疗法,他一直在说这是中国的什么什么,但他没有想过在中国合法合理的事情在美国就不见得合法合理了,而他现在就是在美国。
在交际风格上,从小就受到美式文化教育的丹尼斯毫不顾忌的就给朋友说“我爷爷放屁特别响”,这一点在中国文化里面被视为是对长辈的不尊重。
中国人对于长辈的尊重也能在影片里由许大同对父亲的报喜不报忧表现了出来。
对于自己开发的游戏获奖,他特意把父亲从中国接来见证,但是对于丹尼斯因为刮痧的痕迹而导致儿童福利局怀疑大同虐待丹丹,要把丹丹带走,还导致这一家深陷法律纠纷的事却只字不提。
在思维模式方面,中国人认为请自己的熟人帮忙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自己的朋友遇到自己深陷纠纷也应该帮着自己说话。
而在美国,人们选择帮自己办事情的人的标准是他的职业素质,美国人考虑他有没有能力把这件事做好,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而不是首先考虑是不是自己的熟人。
影片一开始许大同当着老板的面打了丹尼斯也是影片里中美文化差异在教育小孩这一方面的表现,当许大同给老板说这是给他面子,老板却觉得这套逻辑是不可理喻的。
在其它方面,影片一开场就有一群人因为反对电子游戏暴力化而上街游行,在西方国家人们可以为了任何事情上街游行,只是因为“宪法规定的那一套言论自由”。
在美国把孩子独自留在家里是违法的,但是在中国这种事情在很多地方是习以为常。
这部影片表现了两种不同的文化,许大同的观念方法代表着中国的文化,美国律师等人代表着西方的文化,它们在传播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冲突。
但是跨文化交际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收获,因为跨文化交际中充满了误解,失败是冲突,所以成功的跨文化交际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但是矿化交际又是一种能给人带来深刻变化的活动,跨文化交际的经历使人们具有更开阔的视野,更丰富的阅历,更成熟的性格,更复杂的思维,更宽容的态度。
我们可以通过跨文化交际,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世界上存在着不同的人生,并且学会理解和欣赏这种文化上的差异。
很明显,这部电影想着重表现的是,两种差异文化的冲突下,人的状态。
大同梁家辉扮演的男主角名叫“大同”,显然,这是有意引用《礼记·大道之行》中的“天下大同”之意,人与人不设防。
无障碍地平和相处,是谓“大同”。
“大同”一直以来是人们的梦想。
男主角一开始坚定地相信它是可以达到的,他在一开头的获奖感言中便说:“八年前,我还是一个新移民,站在街头卖画为生,不过我相信,只要努力,总有一天,会成为你们中的一员·······”,他说这就是他的“美国梦”,但我更认为这是他心中的“大同梦”,他相信自己可以完美地融入当下的美国文化中,完美蜕变,了无痕迹——不过,梦终究只是梦,与坚硬的现实一磕碰,便要显露其中的虚空了。
老霍这个人物在影片中出现的时间加起来可能不超过一分钟吧,分别是“扮兵马俑”、“在赌场”、“巴士上猝死”、“霍华德墓碑”。
一开始觉得匪夷所思,电影中为何要穿插进这样一个有点无厘头的角色呢?
后来一想,是想给个对比吧!
梁家辉的角色,是在众多移民到美国的人中生活得较为如鱼得水的一个,有事业、有家庭、有荣誉。
但这样的角色毕竟不是多数,绝大多数的移民的日子过得并不顺。
老霍年纪大了,适应新环境的能力没有年轻人强,离开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来到异国他乡,耳边都是自己听不懂的话语,眼前都是自己不认识的异国人脸孔,无依无靠。
他这样的人只能做做类似“扮兵马俑”的工作挣点钱糊口,没有朋友,没有亲人,闲暇了在赌场耗时日,庸庸碌碌,孤孤单单,十足潦倒相。
最后,他在巴士上猝死了,也是了无声息的。
那名美国警察轻描淡写地说:“心脏病,很常见,每天这样的人有很多。
”是啊,这样的人真是太多了,他们在文化差异的碰撞中难以适应、不知所措,寂寞又卑微地活着,又了无生息地死去。
大同,是少数;老霍,才是大多数!
代沟我认为,“天下大同”最大的阻碍是“代沟”,而代沟又无处不在。
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代沟。
大同事业有成了,将父亲接到美国,并为其申请绿卡,他是想尽孝,让父亲有一个好的晚年。
然而,我们看到父亲的生活并非大同所预期的:老爷子不懂英语,他无法随心所欲地和人交流,儿媳要求他的小孙子说英文,所以即便在家,他也常常只能在儿子、儿媳、孙子的交谈中无奈地干瞪眼。
他说“在北京,我好歹是个知识分子,但到了这里,我就成了个聋子了,什么都听不到”,他说他要回去了“国内有老朋友,我们聊聊天挺开心的”。
而最让老爷子难过的是儿子为了“孝”,对法官说是自己给儿子刮痧的,因此而惹了一堆麻烦,而儿子怕自己担心还一直瞒着他。
最后,他自己去找了儿子的好朋友,手舞足蹈比划着把真相道出。
大同认为“尽孝”是为人子的义务,老爷子认为帮儿子走出困境是为人父的责任;儿子以为给予父亲足够的物质享受便可以了,而老爷子要的不过是坦诚的交流。
此外,给我更深感触的是文化与文化间的代沟。
影片中,印象最深的是大同在法庭上的歇斯底里。
原本是一件在国内可能只要三言两语便可以说清的事,放到了具有文化差异的美国却变成了一个怎么也解不开的死结。
当原告律师把孙悟空说成一只“野蛮的中国猴子”,并想以此证明大同是个具有暴力倾向的人的时候,大同终于忍无可忍,当场失控发飙冲过去想殴打这名律师了。
我想,大同愤怒不仅仅是因为对方律师在自己面前搬弄是非,更深层次的是,对方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无理而自以为是的解读,这激发了大同心底隐秘但却始终强烈的民族荣誉感——我是个中国人,我决不允许你信口雌黄污蔑我的祖国的文化!
逃跑代沟的确不是那么好跨越的,多番努力,屡次挫折,那文化间的壁垒依旧坚挺,似乎牢不可破。
饱受压力折磨的大同想到了离开,他想带上儿子和父亲一同回到中国,逃离当下生活的一片泥沼。
这时候,老爷子对大同说:“你想逃跑么?
·········生活就是这样,什么事都可能发生,躲是躲不开的。
”大禹治水,证明洪水易疏难堵,同样,文化的碰撞是不可避免的,可以否认或者逃避这一现实无异于解决问题。
面对文化差异,面对彼此间的代沟,我们要做的是多一点耐心,多一点勇敢,多一点宽容,自然,还必须多一点坚守(坚守自己的文化,也坚守包容的态度)。
题外话:看片子时候,一度咬牙切齿,认为“万恶的美帝”真是一事儿妈。
人家一家四口之间的小事儿,你非得插手干涉,还法庭传票、警车追截,搞得跟对方是十恶不赦的危险分子似的,弄得大同“妻离子散”,最终未见儿子他不得不铤而走险只身爬高楼。
美帝真万恶!
美帝真烦人!
但是,冷静一想,我又不得不承认,“万恶的美帝”是一个法治与社会福利相当完善的国家,这是一个负责的社会。
对待类似“小事”如临大敌的处理态度,正显示了他们的严谨;在事情真相未彻底搞清楚之前,绝不马马马虎虎敷衍了事。
而且,在得知事实后,他们也相当及时地与大同家庭联系,诚恳道歉,争取减少对方损失。
这样,“烦人”似一事儿妈的美国与它的种种制度恰好可以为我们提供一面镜子,取长补短。
——20120308 中国传统文化课 作业
好几年前看过的《刮痧》,剧情早已模糊,隐约记得的就是父亲为看儿子而扮成圣诞老人爬上下水管道,那一刻貌似也赚取了当年我的眼泪。
最近看到阿米绪人的故事,想到这部电影,觉得有些异曲同工,关于所谓差异。
阿米绪人,历史悠久的一个教派,再洗礼派的分支,简而言之,就是一群在美国现代社会中生活着的“原始人”,过着节俭克己与世无争远离现代的生活。
他们的特立独行却造成了与现代社会的若干冲突。
譬如他们认为孩子读书只需要读要14岁就足够,这就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导致父母被罚款甚至拘捕,骨肉分离。
法律的本意是好的,为了提高公民素质;然而却触动了阿米绪人选择如何教育孩子的自由——在美国,家人具有这一自由是被法律认可的。
这样广泛的冲突,相比起“刮痧”这一偶然事件,更具有典型意义。
美国人要如何面对并解决这一冲突的呢?
姑且不论,我是在想,《刮痧》一片,反映文化差异,算是感人心肺催人泪下,但是却仅至于此,未免简化了因果而显肤浅。
留给观众的感受无非是:在美国你再成功也是异乡人,无法融入他们的文化,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即使他们的出发点看起来是好的,我们中国人也无法接受他们这份善意。
再引申一步,便是“美国有什么好的?
”。
完全忽略了其基于文明认识高度的保护弱势群体这一人道主义初衷,更没有去探究这样的制度是仅仅造成差异还是会着力解决差异——仅仅摆出差异,只不过是造成误解,并加深“我们不同”这一先入为主的思维定式,这种“我们不同”的观念甚至可以带来一份莫名其妙的自得,然后理所当然地拒绝普世观念,并进一步推动差异的扩大。
继续说阿米绪人,他们教育孩子的自由被剥夺,引发广泛的同情,经过其自身与援助者的申诉和努力,最终最高法院判定强制实行的义务教育法侵犯了阿米绪教徒的宗教自由,允许他们豁免于义务教育法的约束而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教育孩子。
最高法院的判词中说到:“一种与众不同甚至是异僻的生活方式只要没有干涉到他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们不同于他人就遭到谴责。
”就是这样。
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具体到刮痧,抽象到观念,在美国,没有人要刻意地排斥你,故意跟你作对,不是这样的(即便他们此刻不了解“刮痧”也不意味着他们主观上不愿意或不会去了解“刮痧”,尤其是倘若与案件的判决相关)。
从社会整体来说,我相信那里不仅会有包容,也有足够的理性去解决冲突——底线是无损他人利益以及人道主义。
这就是《刮痧》的不同之处,它讨论的是“虐待”孩子的问题,虽然是被误解了的“虐待”。
的确家长有教育孩子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的底线是人道,不能残害孩子的身体甚至生命。
倘若说这样的认识有悖于中国文化,那只能说中国文化是不人道的;或者说,只不过是还没有达到文明的高度。
固然,不打不成器,有其合理性;再怎样,大部分家长是为孩子好,因为打了孩子就让其骨肉分离,可能造成的是对孩子更大的伤害。
但是,人类毕竟是找到了更好的教育孩子的方式,才能舍弃这样一种“野蛮”的方式。
“棍棒”毕竟不是“孝子”的充分必要条件,那么就没有理由非选择它不可,明明有文明温和的手段,为什么非要野蛮粗暴?
若非如此不可,那也无怪不能豁免于法律之外。
这是一个文明世界的普世价值,根本就不是“我们不同”的问题。
主旨就是想说,仅仅煽情地展现出“差异”是不够的,是要加深误解的。
重要的是要让人知道,完善的法律和体制是如何解决差异、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的平等与公正的。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KyleKKK(来自豆瓣)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121153/很多人看这部电影的切入点都是中美文化差异,记得大学的美国文学老师也让我们就文化差异写影评交作业,但是我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更多的是思考像主角这些急于融入欧美文化和社会的人的心理,电影讲述的是由梁家辉和蒋雯丽主演的北京夫妇许大同和简宁及儿子丹尼斯在美国追梦的生活状况,他们一家很幸福,过得也很体面,许大同开发了一款游戏同时也获得了奖项,在颁奖时,许大同说:“我的美国梦终于实现了,来到美国经过八年的努力,拼搏,终于实现了美国梦”。
这个时候,许大同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他的高兴源自于他觉得自己终于融入了美国,成为了自己梦想中的成功人士。
这个时候,注意台词你会发现,夫妻俩对话都尽量避免用中文,说中文好像成了不高大上的表现。
这样的心理是个例吗?
不是。
从1840年起,中国人从天朝上国的美梦中惊醒,我们引以为傲的文化和传统屡屡受到冲击,在西方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强烈攻势下,很多人产生了文化自卑感,这种自卑感一直持续到今天,甚至还会持续很多年。
简单举个例子,现在稍微有点钱从小就把小孩送双语或者英语学校,看爸爸去哪儿里面,很多小朋友开口闭口都是英文。
当然我不是批判小孩,我只是证明这种文化自卑感至今仍然影响着我们,改变着我们的生活。
前段时间,美国有个知名美妆品牌因为新出的粉底液供黑人选择的色号太少被各种攻击和抵制,每个美妆博主测评之前都要都要先批评一下这个品牌,如果没有批评则会被粉丝和网友攻击。
讽刺的是,这个品牌的官方ins账号曾经公然发“ching chong”内涵中国人,“ching chong”是什么?
Ching chong is a pejorative term sometimes employed by speakers of English to mock or play on the Chinese language, people of Chinese ancestry, or other East Asians who may be mistaken for Chinese that resided in Western countries!
这么明显针对中国人华人的内容,但是却没有收到多少指责,甚至一些华人或中国人在这个品牌的账号下面代表那些抗议的中国人说sorry,指责他们太敏感太得理不饶人。
为什么这些人会这样?
因为他们的骨子里有深深的文化自卑感,因为他们对于自己民族的文化缺少认同,甚至认为自己民族生来是低人一等的,那些站起来speak up的人在他们眼里是无理取闹的,甚至是丢人的。
刮痧这部电影是2001年的,那个时候所谓成功的“华人”几乎是否定自己原来的文化的,十几年过去了,仍然有不少人还是这样的心理,1949年,tz说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但是要站得直站得正也许还要很多年,所幸的是,从1840年到现在,我们的民族从来不缺勇敢站出来的人。
这学期观看了同学推荐的电影《刮痧》,在影片的最后听见丹尼斯可爱稚嫩的声音,他在随着父母的教授念着:“中国、北京、长城……”我顿时百感交集,是喜悦,是愤慨,还是无奈?
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来表达看完这部电影后的感受。
我认为,《刮痧》是一部非常优秀的电影作品,适合不同文化程度的观众观看,具有诸多的成功之处。
影片中的很多细节都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因此想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
电影《刮痧》是一部反映中美文化冲突的影片,故事发生在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城市圣路易斯。
来美已经八年的许大同,事业有成家庭幸福,他把在北京生活的老父亲接到美国同住。
一天,五岁的儿子丹尼斯闹肚子发烧,他的爷爷由于刚从北京到美国,不懂得药品上的英文说明,便用中国民间流传已久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没想到这竟成了丹尼斯一次意外事故后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
在法庭上,面对对刮痧这一传统中医疗法一无所知的美国法官,面对一个又一个意想不到的证人和证词,许大同有口难辩。
法庭宣布剥夺许大同的监护权,不准他与儿子见面。
一连串的矛盾冲突更是接踵而来,一个原来幸福美好的家庭就这样转眼间变得支离破碎……电影中的很多细节是值得咀嚼和深思的。
一开始,许大同就说:“我爱美国!
这里是我的家!
”八年的美国生活已经让他有自信说自己是美国人,并且和其他美国人一样自豪地称爱国。
但无论他的英文说的如何字正腔圆,心里对美国梦、美国生活有多么的热爱和眷恋,他骨子里的中国传统文化所根植的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却怎么也改变不了,这使得他在官司中处处碰壁。
在为他举办的颁奖仪式上,丹尼斯和朋友的儿子打架,他会为给朋友面子而当众体罚自己的孩子,并坚称“打是疼骂是爱”,老爷子指出他这是“当面教子背后教妻呀”。
后来,因为刮痧的事情他被指控“虐待儿子”,听证会上对方律师请来他那位上司证明他是否真的动手打过儿子,这位上司不敢对法官撒谎只能回答“yes”,许大同据此认为上司出卖了他而提出辞职,上司认为他所谓的因为尊重上司而打自己的儿子是不可理喻的“中国逻辑”时,许大同用汉语脱口而出“道不同不相与谋”。
听证会上对方请的另一个证人是当年给他儿子接产的护士,这位护士指出他在危急时刻曾经说过“保大人不管小孩”,他又一次用汉语脱口而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可见他在说出满口纯正英语的时候,骨子里根深蒂固的还是“中国式”思维。
也许这就是中国美籍华人(或称移民)的生存状态:已经脱离了生长自己身体和灵魂的祖国,飘洋过海努力奋斗,但要最终融入这个文化、政治、意识形态完全不同的社会却又是那么困难。
以至于在美国,他们好像是“东方人”,虽有绿卡但仍与美国普通民众格格不入,黑头发、黄皮肤是他们的一个“异类”标签;而和中国人比起来,他们又是不同的,他们在家里也要说一口纯正的英语,他们口口声声说自己爱美国,他们努力退去身上的中国印。
同时,美国社会也是矛盾的对待着他们的,它接受他们作为它的子民,作为国家的成员,但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却无处不存在着对东方人、黄种人(矛头指向的就是华裔)却充满了歧视、轻蔑和误解。
最可怕的是,当这种误解、歧视和轻蔑和美国号称“民主、法制、科学”的政治、法律结合起来,就会产生如电影《刮痧》中一样看似闹剧,却让人看得轻松不起来的事情。
美国人不了解中国的刮痧,法律上也不承认其合法性,许大同在听证会上很激动地讲着“人体的七经八脉像无数小溪流向江河又奔向大海,气发自丹田又回到丹田……”,没有一个法官或是律师能够听懂,他们要求找医学权威来证明,可是这样的权威在美国根本就没有,于是案情的发展越来越让人揪心甚至愤慨:儿子丹尼斯只能被放在福利院,和被父母抛弃的孩子生活在一起,以至于他认为父母是要抛弃自己;许大同这边的辩护却一次次失利……从《刮痧》中,我们看美国的法制,会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在这个社会政治和法律系统里,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维护这个系统的健康、透明而民主的运转,因此会有揭竿而起报警的医生和护士,有为孩子的健康和权利而舌战不休的律师,有以说实话为自己责任的证人;但当遇到了他们所不理解或不了解的事情的时候,当另一个遥远国度的传统文化和他们的common sense产生冲突的时候,这种西方社会科学、严谨、民主的法律却成为他们固守自己偏执的一种武器,就如那个律师在法庭上故意惹怒许大同、用刻意曲解《西游记》的手段误导法官以达到自己赢得官司的目的。
影片在后半部分有不少感人的镜头,老爷子找到许大同的朋友——一个做版权辩护的律师约翰,连比划带画图告诉他不是许大同给丹尼尔刮的痧,而是他刮的。
约翰问许大同的妻子——蒋雯丽扮演的简宁:“为什么他在法庭上要说是他做的?
”简宁回答:“因为他是中国人。
”这真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答案!
大同和他的父亲、大同和他的儿子、老爷子和孙子之间发生的故事,皆因为他们是中国人,在中国司空见惯的事情与道理,到了美国却说不清楚了,一个深爱儿子的父亲被指控“虐待孩子”,却没有办法证明自己的无辜。
故事的转折是从律师约翰这里开始的。
约翰自己找了一个中医去体验刮痧,这位中医一边用英语给他介绍刮痧的原理,一边在他后背上刮出了深深地痧痕,然后让他用镜子看自己的后背,问他是否感觉这是“虐待”,约翰终于明白了一切。
圣诞节的夜晚,约翰去找原告方,告诉对方他有一个“两千年的理由”。
而另一边,大同和妻子协商了分居,这样儿子好歹可以和妈妈在一起,而爸爸则不允许靠近。
圣诞节的夜晚,这位痴情的父亲因为被保安拒绝回到自己家里而选择了爬窗户,他扮演成圣诞老人从一层爬到了自家九层的窗户上,整个过程有惊无险,一家人终于团聚,约翰和原本起诉他们的劳瑞娜一起来告诉他们:法官已经撤回了禁令。
” 最终,西方的法制和东方的传统在经历了苦难和艰苦的磨合后达到了一种“和解”和“融合”,孩子回到了父母的身边,妻子和丈夫也不再需要痛苦的分离。
这真的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与冲突是主题,表达了作为移民的中国人在一个民主、法制但又充满对别国文化、尤其是中国传统文化误解的美国如何生存,如何融入美国的社会和政治生活,天生的不适应和排异性又让这种融合变得异常困难。
但故事的结局是好的,我想,这个结局除了安慰台下心里早就为许大同遭遇感慨的观众们之外,更多的是想重复一个被外交家、政治家们重复了千万遍的真理:“无论是怎样的文化沟壑,只要相互交流就能达到谅解。
”《刮痧》中的刮痧,刮在孩子身上,刮在美国的法制身上,刮在美籍华人的心上,也刮在了我们每一位观众的心上。
也许刮后印记难看,但温热微暖的感觉,却总是好的。
“人之初,性本善”,正是因为人性中有共通之处,异质文化才有了从冲突到融合的可能。
融合来源于真心的交流,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大同”的世界真的会出现在我们面前!
单纯地让我做评价的话,电影过度强调文化差异的主题表现的痕迹过重。
或者说,每当我看出点什么细节的时候,电影的核心便会被再次强调。
我认为可以解释为这部电影意在表现中国与西方文化的差异与冲突,为了让观众更直观地感受差异所以放大了所有相关的细节。
我认为90年代开始中国与的西方的隔阂才算开始打破;彼时中国的文化对外传播较少,而西方也未能为这一差异寻找合理的秩序。
就刮痧而言,诸如日本等与西方交流较为长久、广泛的国家又没有这一说法,故中美文化面临着巨大的差异和冲突。
西方功能主义者认为家庭是一种满足某些功能需求的社会结构,是一种普遍的、必不可少的适应性系统,从家庭的消极功能角度而言,家庭中存在着不平等,例如家庭中妻子角色可能受到的更多个人自由的限制,我认为影片中还表现出了中国的传统家庭中更加重视亲子、上下级关系,也就是辈分的影响。
电影里,我并不喜欢男主父亲这一角色:他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因为他从家庭地位的角度上或许高于男主夫妇。
他的设定是知识分子,但他或许并不懂得怎么能够更好地以新时代的角度教育晚辈孙子、怎么解决儿子也就是男主的困境,而应对这一切的措施竟然是选择回国。
文化是具有超生理性和超生物性的,任何文化都是人们后天习得的或创造的。
再谈谈男主饰演的父亲这一角色,男主在美国有自己的家庭、事业,他在美国也生活了很长的时间。
虽然他在载父亲回家的时候曾谈到把孩子单独留在家里就已经是违法,但是他却对美国的法律似乎又表现出极为陌生,体现为他在面对事情时极为暴躁的处事态度,特别明显地体现在法庭上的歇斯底里,又包括他在送父亲去机场时将自己的儿子带出来,而且还无视警察的指令我行我素。
警察是国家统治阶级以强制性势力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意志,是国家的暴力机关。
或许在国内的视角下这一行为并不会带来生命上的威胁,但是在美国与警察产生冲突可能会面临更加严重的问题。
男主在美国朋友面前打儿子,将行为解释为“面子”;为父亲能够顺利办下美国绿卡而说刮痧是自己所为,从文化的角度解释可以说是为了面子,可以说孝顺而不让自己的父亲受羞辱,但这一切都发生在法庭上,法律法规可以保障人们的权益,但男主的行为举止都对案子、对孩子不利。
文化使社会成员形成了模式化的社会生活与行为方式,而各个国家、民族的的社会成员又总是将自己的生活方式、价值观等文化表现看为最优解,以其优于其他文化为基衡量其他文化。
影片中儿童保护组织的那位男成员就一直在以美国的价值观“要挟”男主而并没有尊重、了解中国的文化与价值观。
不论是男主还是儿童保护组织的男员工,都应在立足于自身文化环境的前提下,对变化的文化保持以清醒的认识,不是将自己的文化与认识强加在其他文化上,更应以诸如法律等共同的渠道来进行自证或辩论。
各种文化都有一定的合理成分,而走到极端总是错误的。
电影上映于2001年,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也在进步。
影片中男主虽然在影片开始时男主表现出他以融入美国社会而自豪,虽然他以为自己的再社会化改造极为成功,但实际上他在骨子里完全是个中国人。
文化、家庭即使有着巨大的差异与冲突,但世界上不是只有一种正确,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尊重其他文化以及其带来的价值观,这也算是一种简单的友善。
电影《刮痧》可谓是一段由刮痧引发的虐童事件纠纷。
因为刮痧所导致的背部伤痕引起美国医院对一个五岁的小男孩丹丹的生活产生关注,以此开始怀疑其父亲是否对其有虐待倾向,而导致原本幸福的一家四口骤然分离。
在中国观众看来,这场发生在美国华人身上的纠纷实在是荒谬,后续的一些列措施和争辩都是多余。
但为何一个出于爱而做出的刮痧行为会引起如此大的纷争?
影片以此为契机,试图为我们展示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中西方文化冲突。
影片中的爷爷形象正好是中国普通大众的代表,他的一言一行都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习俗和普通群众的生活习惯。
影片矛盾在爷爷对孙子的一次刮痧中开始,也在爷孙二人分离时父子两人逃跑中走向高潮。
诚如电影中的一句台词“我在中国也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但来了美国,我却是又聋又哑,只剩一双眼睛,还能四处看看”,诚恳真挚,一语中的,这正好道出了无数初来美国的中国老年人的心声:茫然,不适应,找不到共同语言,缺少一个说说话的朋友。
这种格格不入首先来自于语言的障碍,当一个活了六七十岁的人什么话也说不出什么话也听不懂时,不只是交流上的无助,更是内心的一种彷徨。
当孙子流利地用中文说出“筷子”时,看得出老人的开心,这应该就是一种说着中国话的轻松吧。
由于生活坏境的改变而导致的身边没有熟悉的朋友也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失落。
公共场合在众多说着英文的外国人之间穿梭本就不是件让人兴奋的事,恰在这不兴奋之际遇见一位多年未见的中国老乡却实在是一件让人振奋的事。
本以为独在异乡的现状出现了一丝曙光,朋友心脏病发骤然离世的苦痛却意外降临,伤心之余影片的矛盾冲突也拉开帷幕:那一夜许大同独留儿子一人在家引起的事端足以另这个家庭崩溃。
老友已逝,好心办了坏事,当这种由文化差异导致的冲突上升到影响孙子和儿子时,老人的回国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虽要面对一个人的生活,但在美国有家人相伴仍少不了孤苦,回家才能算是真正释放自己。
因为那有一片生他养他的土地,更有一群跟他志同道合的朋友。
做人要有出息,逃避只是逞一时之快,机场分别时老人骂醒儿子的那一番话也让这个人物形象更加饱满。
做父母的哪个不希望儿孙幸福,他们的安康才是父母最大的幸福。
听证会上原被告双方的争论正是中西文化冲突的最好体现。
在第一场听证会上,许大同不顾好友律师的劝说以其是他最好的朋友兼老板为由执意邀请一个不懂家庭法的律师来为自己辩护,这在其美国朋友眼中本就不是明智的选择。
许大同以为的胜利在对方提供的事实证据面前完全苍白无力,当刮痧导致的背部伤痕成为指控其虐待儿子的证据时,尽管他再怎么费力解释刮痧是中国的合法医疗方法,但在美国这种行为却是非法和不被理解的。
在没有一个专业的中西医学家来正确解释刮痧的原理之前,存在于事实至上的可见伤痕就是最有效的控诉。
为何刮痧的是别人而许大同却一定承认是自己,甚至不许妻子说出事实,影片给了我们这样的解答:因为他是中国人。
在中国人的道德观和价值观里,百善孝为先,儿子为维护父亲说一些善意的谎言是最天经地义不过的了。
由于第一场听证会上对方律师未在之前提供证据副本,加上本方律师受委托的特殊化,因此拉开第二场听证会的高潮。
从官方对待此次事件的态度可看出美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和对程序正当的重视度,这也直接反映出中西法治文化的差异。
“用证据说话”是听证会的宗旨,而这场听证会上出现的多个人证物证恰好是对中西方文化冲突的最好诠释。
第一,公寓门卫提供的许大同夜晚独留孩子一人在家的证词。
在中国文化里这完全属于每个家庭的内部管理事宜,不涉及他人和官方的利益,更谈不上司法程序的介入;但在美国,不论在情理层面上是出于什么可被宽宥的理由,也无法改变其恶劣的性质。
第二,医院医生提供的许大同在妻子分娩当日未及时出现的证词。
同样的道理,一个在中国被认为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在美国却成为对方控诉许大同不爱自己孩子的理由,甚至以“保大人不保小孩”的正常选择怀疑一个父亲对儿子降临的期盼。
第三,许大同朋友提供的他在公共场合动手打儿子的证词。
俩小孩打架,美国家长会认为小孩打架实属正常,父母可以教育但却谈不上人前动手。
而中国父母总会不分对错的责备自己的孩子,就像影片中的许大同所言:他打孩子是为了在公众场合给对方父母留面子。
就是这样的面子文化在其朋友眼中却是不可理喻的中国式逻辑。
第四,由许大同开发的游戏和《西游记》引起的对其道德观的怀疑。
对方律师对孙悟空的亵渎和游戏英雄的暴力批判直接导致了许大同听证会上的暴跳如雷,不只在他眼中,在大多数中国人眼中,孙悟空和其他的民族英雄一样,代表的是中国文化的正义和顽强的力量。
中国人喜欢把传统文化中的英雄人物画面化,应用于各个领域以传播这种英雄气节,这种对于文化的传承在美国民众看来却是对暴力的宣传,影片中的大众游行足以说明这点。
从许大同给儿子将孙悟空的故事,到儿子时时抱着的猴子布偶,一直到最后的圣诞节礼物,影片的这一设置无疑不是许大同这类美国华人对中国文化的信仰和其道德观和价值观的体现。
一切以“证据说话”开始,也以“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刮痧的合法结束,最后丹丹由儿童福利局监护的决定也是中西文化冲突得不到调节的必然结果。
单就影片的艺术性质而言,这不失为一部好电影。
“父亲爱儿子,天经地义,还用得着找证据,发表声明吗?
”可是一段感人肺腑的自述在美国还是抵不过四个字“证据说话”。
一场由刮痧引起的纠纷,导致一个美国华人家庭的悲剧:夫妻辞职分居、父亲回国、儿子被迫分离,也是这场纷争展现了美国华人的生活背景和中美文化冲突。
但在不断地冲突矛盾中,爱也是永恒的主题。
爷爷对孙子的爱,妻子对丈夫的爱,父母对儿子的爱,尽管无声无息,却也感人不已。
就像中国人喜欢大团圆,影片也不置可否地在最后以爱收尾。
在圣诞夜这样欢快的日子,父亲给了儿子一个回家的承诺。
所以即使被打劫,被拒之门外,却也用爱的力量攀上了一个难以超越的高度,最后一家三口抱头痛哭的欢乐无疑是圣诞夜最美的礼物。
影片最后丹丹自述:中国、长城、黄河、长江,虽生在美国,但我却喜欢他们跟我说中国的故事。
对于中西方文化冲突,我们值得反思,也值得更多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Gua Sha Treatment is a film in which cultural differences can be seen in many aspects. The film focuses on a conflict. A Chinese grandpa gave his American grandson Daniel Gua Sha treatment when the boy felt uncomfortable. However, the scar left on Daniel was considered as the symbol of maltreatment in Children Act according to American laws. Daniel’s father Datong tried to convince Americans that Gua Sha was a kind of treatment with a long history in the Chinese medicine system but in vain. Datong was later considered as an abuser in American culture and deprived of the right to take care of his son.There’re other details which infer this inevitable tragedy in daily life. In the beginning of the film, Daniel beat the son of Datong’s boss. Datong immediately beat Daniel back and forced Daniel to apologize to the other boy. Beating children is a common way of education in a traditional Chinese family but not in American families. Besides, when Datong got into trouble, he asked his boss for help rather than a professional and specific lawyer. Datong’s behaviors were reflections of the Chinese traditional ideas, too. Chinese people tend to solve problems through the help of the familiars, while Americans prefer lawyers. Datong bristled with anger when his boss chose to tell the facts. He thought it was a betray and they couldn’t work together anymore. But in American cultures, businesses and private affairs are separated.The film ended up with the reunion of characters. Maybe the director believes that people can understand each other even they have different cultural backgrounds as long as they respect and accept the difference.
时代久远有点夸张带点unreasonable,导演只是想表达简单的文化差异却弄得非常的一个弯子。三颗星给我最喜欢的两位演员。
文化差异渲染的太刻意了
梁家辉优秀地出演了一个典型的传统中国男人……
不喜欢。这种文化冲突的东西一放大就觉得无聊。
通篇充满着中国特色教育片的影子~~剧本生拉硬扯剧情死板硬套~演员你再费力的说英语也抵不过导演胡乱拍吧~~硬生生的冲突怎么看怎么费力~~怎么看怎么像样板戏~~要看中美文化冲突还是看李安导演的喜宴吧~~
《法律与跨文化交流》这门课的推荐电影。也许正如亨廷顿所预言,未来的世界冲突根源在于文明、文化、价值。我们当作理所当然的东西,对于另一群人也许就是异质且不被接受。这样一个日益碰撞融合的世界,交流和理解是多么重要。
仿李安父亲三部曲,居然是郑晓龙,太黑历史了吧。。
听力课上看得片子,还可以,中西文化的碰撞~~
为了主题而故事的痕迹过重,不过梁家辉在片中依旧延续着其高质而稳定的演出,他是我眼中唯一能被任意放置在港、台、大陆等各地影片中却不显突兀的演员~~
大概是因为前半部分的冲突性太强,导致结尾闲的太草率
冲突和内容都好像少点东西,过于简单了
其实中国人不了解美国,美国人也同样不了解中国…蒋雯丽那句“Because he is a Chinese”概括了这个故事的所有…标准的中国式的结局,happy大ending…觉得他在从楼外面往家爬的时候掉了下去,死之前被告知起诉被撤销了,用一个悲剧的结局去表现极大的文化差异会更好
很久以前看的了 记得也是哭的稀里哗啦啊...找时间再看一遍好了
说白了,所谓民族的就是世界的,那得先是强势民族的。
蒋雯丽用英语说脏话原来是这个味道呀~~
传统永远不会失去魔力,法律在传统的面前往往幼稚而儿戏。
culture strike什么的 真的很恐怖啊... 不知道为什么分没想象中高 父子情 中国文化描述的也很不错 就是最后结局有那么点夸张了 爸爸 你为什么从窗户进来啊? 因为我们家没有烟囱.... 还有 蒋雯丽真漂亮
演员演得真好,文化差异冲击太大,突然有点想念妈妈刮的痧。
貌似当年还是看的首映,太浪费了吧。当时感慨,东西方文化的差异真是大。
演技最好的是老爷子和儿子。为文化差异而文化差异,忽略了人的理智,男主角为了推动剧情一而再地冲动,夸张又不切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