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部影片充斥着疯狂:两个儿子计划抢夺其母亲的珠宝店,安迪最后不顾后果的杀人,父亲亲手杀死其儿子(相当的冷静)。
将近两个小时的影片,开始比较沉闷啊,后来越来越疯狂,于是越来越精彩。
什么开始了这一系列的疯狂,“欲望”二字而已。
安迪、汉克两个儿子——一个事业有成,一个贫困潦倒。
但是都了“钱”而疯狂。
“欲望”是疯狂的源泉,不少影片也以欲望为支点,但是《Before the Devil Knows You're Dead》这部电影里“欲望”带来的后果太可怕了。
礼孝,在中国衡量人最重要的道德标准。
而安迪、汉克可以为了钱,计划洗劫其母亲的珠宝店,这是一个最疯狂的开始,也带来了父亲杀死二字这样一个最疯狂的结局。
欲望是人改造世界也改造自己的动力,但是欲望又何尝不是毁灭世界的动力呢?
学会控制欲望,人生会有更蓝的天。
PS:最后,写的有点乱。
●片中弟弟作为一名同性恋者的悲剧,在于牺牲一个女同胞的性权利,为了金钱和毒品,与男同性恋者保持一种不正常的关系。
这种关系波及其兄弟、父母、妻子。
虽然他说他想做回自己,但他的命运似乎因迷失方向而注定走向落幕。
●弟弟的落魄,在于其太在乎别人对他的评价,活在虚荣之中。
他最终被金钱打败,宁愿牺牲母亲的生命,也要冒险获得财富。
奇怪的地方在于,美国父母对儿子在财富上不支持,竟然“逼迫”儿子作出如此事情。
这也是中国孝道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只是没有比较两个国家因父母不提供财富支援而走向犯罪的案件数量。
●父亲的形象让人怜悯,失去最爱的妻子,失去两个儿子,政府不帮助去查找凶杀者背后的杀人动机和其他共谋者。
最终,父亲选择自己实现正义。
为了不要迟到的正义,只好选择私力救济。
我真的被提示时间的字幕搞糊涂了影片不断提示“抢劫3天前”“两天前”“当天”根据时间的提示,为什么两兄弟的母亲在抢劫几天前的部分中就中了枪进了医院?
不是应该抢劫当天才中枪么?
网上看到这部片子,从两家影院的口碑相传到全美国风行。
很快电驴下来看看。
看来SIDNEY LUMET真是宝刀不老。
片中结尾30分钟感觉最精彩。
原来老爸也是个混黑道来的,亲手闷死大儿子,还目露凶光,毫不后悔啊。。
呵呵,儿子死的时候还喊着DAD,看到这里才知道原来他一直都羡慕这父亲对于弟弟的疼爱,而不关心他呢弟弟,ETHAN HAWK演得也非常出彩,一无是处的丈夫和儿子,却是个心底善良的老爸和朋友,情人。。。
其实大哥更像父亲,然而父亲却更喜欢弟弟。。
,弟弟却能得到哥哥所没有的,比如父爱,和哥哥老婆的爱。
真是可悲啊。。。
让我想起最近,刚看过的日本影片《摇摆》,同样是兄弟之间复杂的感情。
钱只是一个部分, 影片用抢劫做线索。
我看到全片确实透出深深的对家庭,对情谊的渴求。。
总之,强烈推荐
当然就是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一步。。。
的这样"before the devil knows you're dead"是虾米意思呢,还琢磨,是说人已经死了但soul还没有被take之前么,仔细想想好像也说不通。
搞不好又是从什么很偏门的著名小说里摘来的,只是凭感觉的话,这名字不好,无论有没有背景来源。
看起来像是纽约,但也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那个破败的感觉,尤其在强烈的阳光之下,那种破败感透出一种宁静的气势,就像怎么勉力也阻止不了一点一点坠落的人生,支离破碎却还未彻底崩溃之前那点坚持。
霍夫曼,不适合这个片子,比伊桑霍克还不适合,始终觉得他应该去演喜剧,而且还是正儿八经的喜剧,不要搞什么古里古怪黑色幽默那一类。
虽然好像从未演过喜剧,但,就没人看出来这一点么。
为什么要问两个为什么?
因为片名太长了,所以标题从简。
但又不能说是完全出于形式主义的敷衍。
此片的确有值得发问两声之处:为什么陶梅姐姐年过40才为艺术献身?
为什么比她大40岁的年逾古稀的老导演西德尼·鲁米特要学昆廷塔伦蒂诺?
说道知名好莱坞女星在40岁往上时选择惊艳出演,老一辈中最有名恐怕就是茱莉·安德鲁斯和黛博拉克尔。
而这两人让人印象更为深刻的原因在于,行为本身与其身上具有高雅气质的反差过于强烈。
特别是后者在《The Gypsy Moths》中的与波特·兰卡斯特在沙发上激情演出。
其火辣尺度远超《乱世忠魂》中著名的浪漫海滩桥段(虽然考虑到年代和海斯码以及身体衰老等因素,这种对比有欠公允)。
通常影评家评价会较为含蓄:克尔小姐具有为了艺术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
但是某些影迷拥趸显然不这么看。
Imdb的留言中有一段,每每看到都会让人忍俊不禁。
太令人惊奇了!
英国贵妇竟然亮出她的胸部。
我是说黛博拉·克尔。
令人大跌眼镜!
最大的疑问在于,导演约翰·弗兰克海默是如何说服克尔在1969年48岁时做到这一切的?
他给她灌药了,还是她真的傻到相信弗兰克海默的“一切都是为了艺术”的陈词滥调?
无论答案是什么,有一件事是肯定的。
那就是弗兰克海默有一种我们所不知道独特天赋(不是导演方面的,而是别的)。
他的劝诱能力是无与伦比的。
如果他去当外交官并被派到中东、克什米尔或者东泰米尔等地,一定成就非凡!
可今日的陶大姐即使有意想引起粉丝类似的愤慨,恐怕也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毕竟时过境迁了。
加之小甜甜等晚生后辈在这方面不断超越自我,大大降低了好莱坞的半老徐娘制造轰动效应的可能。
不过公平的说,陶梅在本片中的裸体还是引起了相当的关注。
至少曾位列某知名网站票选07年20大漏点电影的亚军。
或许是保养甚好的火辣身材为她添分不少?
所以更合理的推测似乎应该是,鲁米特用了弗兰克海默式的“陈词滥调”说服陶梅宽衣解带。
而这就涉及到了上面问的第二个问题。
也就是关于影片的结构特点。
为什么电影正式开场前的引子部分,导演要设计一段让很多观众(特别是合家观赏DVD的观众)避之不及的嘿咻场面?
它为什么不能安放在后面霍夫曼扮演哥哥的闪回情节当中?
还是先让我们回忆一下前面发生了什么。
蒙面人在劫案中与女店主发生两败俱伤的枪战。
守候在外面的霍克以一种惊恐外加痛苦的情绪状态驾车逃离。
随后,第一段闪回开始:先是交代了他与霍夫曼的兄弟关系,然后是霍夫曼在酒吧突然对处于生活困境中的霍克提出打劫计划。
而后者没有马上答应。
为什么霍夫曼没有说打劫哪里?
两人对白中所给出的理由是:必须要霍克答应之后才告诉他。
但实际上这更多的出于叙事方面的考虑,下面会说道。
注意,再往下就是是霍克就与陶梅上床了!
这时你应该明白为什么那段床戏要比较突兀出现在引子部分了吧?
闪回使霍克成为头20多分钟的绝对主角。
期间的故事情节中都必须要有他的存在。
也就是哥嫂床戏不能出现这个过程中,但同时又必须要交代小叔子与嫂子在偷情!
怎么办?
就只好将其挪至最开始的引子部分,使夫妻关系,兄弟关系,最后的三角关系顺序递进。
必须要说,这是一种被动的处理方式。
是鲁米特自己所选择的多线索交叉闪回模式,迫使他做出这种编排。
虽然最终戏剧效果也还不错,但却多少有些不够自然。
相对而言,女店主与霍克之间的关系揭晓就流畅了许多。
由于观众一开始都在打劫过程中见过老太太。
所以导演只需要在后面霍克参加女儿比赛的闪回段落中,十分低调的将镜头扫过一家人,细心的观众就一定会发现母亲其实就是那个老太太。
而这段情节一定要在霍克去办公室答应哥哥的计划,并随后得知是要打劫的自己父母的珠宝店之前。
否则,就失去了鲁米特所希望的震撼性效果!
比较喜欢这种尽可能让观众参与其中的叙事方式。
比利怀尔德曾将其描述为刘别谦法则:只需要写出2+2,然后让观众去得出4的结论。
他们会爱死你。
随后,哥哥接到打劫失败后的电话,并开始属于他的闪回段落,重点交代了犯罪动机。
霍夫曼是个奇怪的演员。
印象中他早在14年前就参加了过帕西诺的《女人香》的演出。
在里面扮演那个陪衬烘托主人公的优秀品质最终出卖同学的富家子弟。
当时只认为此人岁数应该不大。
可实际上1967年生人的霍尔曼已经27岁了。
27岁还在扮演中学生是否应该算是比较老人小脸的面少类型?
但奇怪的是,近些年当作为主角声名鹊起时,他无论在形象上还是表演上都透着一种与其年龄不相符的(虽然年近40并不算很年轻)沧桑和沉稳。
是什么使其短短十年间就成熟(残忍点的词汇是:苍老)了许多?
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本片中他的冷漠无情抢劫案件作俑者的长兄形象的塑造算是较为成功。
霍夫曼闪回后,问题出现了。
为什么导演要直接切到一家人在医院相聚(其中,芬奇扮演的老爸的闪回有些多余。
即没有交代任何观众好奇的戏剧性情节,也没有对于悲剧背后的家庭问题的深入挖掘),而不是切换回电话的另一头,去表现失魂落魄的霍克还车、落下CD、被死者家属勒索等情节?
将时空次序打乱的用意何在?
一时间没了头绪……(其实到不了推荐级)
光看片名和海报还以为是部好莱坞商业恐怖片,尤其是那张海报,分明是在模仿《穿Prada的恶魔》的海报设计,也许是同样沾染上了"Devil"的习气,也许是制片方希望此片能"继承"前者口碑和票房双赢的成果吧。
不过该片确实从外包装到故事本身的面目都是像极了一部不折不扣的商业片,光鲜不同个性不同的兄弟俩同样手头紧到需要铤而走险,以改变炼狱般煎熬的生活窘境,于是想出了抢劫自家珠宝行的"高招",因为对它最了解,也因为会有保险补偿。
于是故事就以“抢劫案发”这一时间点为参照坐标,追溯之前、引述之后。
随着追溯和引述的展开,人物性情、行为动机以及导致悲剧方式的家庭内部的矛盾诱因都开始缓缓的显现出来。
如果不看介绍,恐怕很难想象这一叙事方式潮流化的电影竟出自83岁高龄的悉德尼·鲁迈特(《十二怒汉》、《热天午后》)之手。
不过,围绕"抢劫事件"逐渐隐现出道德"恶魔嘴脸"的恐惧和毫不妥协、绝不留情的片尾震撼都深觉大师功力。
这是个大师陨落速疾化的年代,扼腕之余能看到安杰·瓦伊达、悉德尼·鲁迈特这样高龄导演的新作真的是难能可贵,而且在高产之下仍能保持着圆熟的个人风格和选材上的批判力。
博客图文:http://ilm.blogcn.com/diary,15075345.shtml
一部很好的犯罪电影虽然剧情并没有什么特色但是导演别出心裁的剪辑却使这部片子充满了惊奇整部电影的时间顺序一直在反复变换围绕着robbery的这一天的前后不同人在不同时间做的事情,散落而又紧紧联系初看上去甚是混乱但是细细分析,颇有用意即使是同一个重复的时间里的场景摄像机拍摄的角度却因为此时演员们不同的心境而改变不得不说说这部片子里的几个演员演技都是超赞哥哥从一开始的狡诈自信到后来的恐惧后悔,在车子里那一段抓狂似的自言自语把一个人的内心变化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后来上网去查了查原来演哥哥andy的是影帝Philip Seymour Hoffman怪不得这个老胖子那么眼熟而演弟弟的Ethan Hawke把这个长不大的懦弱的中年失败穷男人发挥到了极致抢劫前的扭捏犹豫,出事后的害怕无措,甚至在偷情的时候被情妇(哥哥的老婆...)拒绝还像小孩子一样趴在床上摇晃着身子来发泄不满这个连给女儿130美元去看狮子王都不行被女儿称为loser的男人这个向前妻说:"帮我告诉女儿,我爱他"却被告知:"如果爱她,就快把你拖欠的抚养费还了吧"的男人这个连自杀的勇气也没有的男人最后却是他拿着钱逃了....讽刺Albert Finney扮演的老爸,在影片的最后实实的吓着了我他杀人时的那个眼神,太真实了以后再看到他演的片子要有阴影了金钱就是devil啊
伊森很好的刻画了汉克这个失败者,他用猥亵的、闪烁不定的眼神充分演绎了小人物的内心状态。
汉克一定从小就是家里的宠儿,他单纯、懦弱、无辜,却又内心善良,唯一的愿望就是能够在前妻和朋友面前挺直腰杆,能够用金钱把对女儿的爱扎扎实实的落到实处。
然而小人物就是小人物,没有大智慧,更没有“大智慧”人的魄力,安迪的点子让他震惊,然而现实的诱惑又让他习惯的用榆木脑袋接受了别人为他安排的悲剧。
我想,当女儿在电话里大骂他是个Looser的时候,汉克的心差不多就彻底崩溃了,在这种时候,想到死是必然的。
可小人物终究是小人物,懦弱的劣根导致他把倒出来的一把安眠药片又装回瓶子里去。
现实中的小人物就是这样活在绝望与悲哀的循环里,就像地狱里不得超生的灵魂,没有尽头,只能永远忍受折磨,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因为你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喜欢影片的现实主义,也喜欢影片的悲剧结果,因为这样的故事才值得回味。
一个人去掉所有的做作,矫情和虚伪,他要怎么支撑自己。
故事并不重要,现实中的压力并不重要,他早也已经被无可救药的空虚按住,爬不起来。
汽车里两分钟的宣泄,一秒钟的惭愧,迅即冰冻的冷静。
安迪。
安迪就像那些被日积月累的委屈伤害进而麻木的女人一样,不相信的何止是眼泪。
扣不扣扳机并不重要,命是早就被解决了的。
安迪。
我还不至于去同情你。。
好片子啊!开什么玩笑6.9也太低了。。必须五星提提。虽然不是特别喜欢。配乐用的科恩御用。质量也没比冰血暴差哪里去
叙事节奏、镜头处理都不错,抢劫中意外的发生以及连锁反应有点科恩的感觉,但是没有那么冷峻,而是压不住的焦躁和崩溃。倒叙的穿插揭开安迪腐烂的精神世界和汉克的潦倒伤口。但安迪的所谓“原生家庭创伤”表达比较牵强,与妻子的隔阂也没令人同情之处(可能安迪做事实在太混蛋)。。。最后老父的狠手却在意料之中,破碎就破碎吧!
感触不大,演技虽不错但有点苍白
老啦
变态的家庭
一群LOSER
无聊
故事本身没有问题 更出彩的是演员们的演技
二流剧作,一流表演。菲利普·塞默·霍夫曼饰演的哥哥虽然有很多动机不明的地方,但他依然是最值得玩味的角色。他吸毒,却不过分沉沦;他精明,却有几分慵懒。连伊桑·霍克原本很精彩的表演也被他轻易盖掉了。这样的演员早逝真是时代的损失。
6.8分左右。结尾实在太莫名其妙了,收不住手,刹不住车,两代梅姨惊喜同框,最后还是那句话:父母才是真爱,孩子只是意外。
黑到底,以后远离此类片
一团乱麻
故事有点无聊
虽然设定过分戏剧化,但是故事讲得淋漓尽致。
片头很好~
前半段堪称张力和悬念十足,走了一辈子法律路线的吕美特在遗作里尽显自己的指导功利,并将人性的丑陋面剥得体无完肤,霍夫曼\托梅\芬尼都是演技十足,看似什么都不缺的家庭,其实最缺的就是心
节奏较慢,有点闷,尤其是结局让人郁闷。
除了非线性叙事略微破格 没有任何点吸引我…… 将近两小时的片长显得那么无趣想到家宴 又想到妮娜姐米国人能想到的所谓家庭悲剧真是……
亲情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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