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女人多年,你觉得懂事有用吗?
在英国,提起女权主义,一个人的名字可能比波伏娃还好使,她是写下三部女同性恋小说的英国作家萨拉·沃特斯。
英国作家:萨拉·沃特斯她最著名的悬疑女同小说 “维多利亚三部曲” —— 《灵契》、《指匠》、《轻舔丝绒》。
女同文更像是个幌子,用情色招呼你走进来,而女性破冰一般的成长和绽放,让你留下来。
《指匠》和《轻舔丝绒》在十多年前由 BBC 改编成英剧《指匠情挑》和《南希的情史》。
《指匠情挑》
《南希的情史》出演《指匠情挑》的是《水形物语》的女主萨莉.霍金斯,奥斯卡级的演技,细腻而不矫情。
而《南希的情史》里,有卷福二缺般表演...
《灵契》则由《性爱大师》的导演之一蒂姆.费威尔搬上大荧幕。
《灵契》尤其力荐《指匠情挑》和《南希的情史》两部英剧,各自只有三集,BBC的精致气质和女同文无缝对接。
单线剧情简单而温情,结尾又出乎意料的反转。
壹 任性如姨妈,来了才成熟我和这个世界,和这世上所有平常的清规戒律格格不入……你不知道我曾经瞥见的景象,不知道还有另一个世界,一个光彩熠熠、似乎欢迎我的地方。
这是小说《灵契》中的一段话。
沃特斯阅读了大量维多利亚时期的情色小说,她对那个时期的女性解读精准:她们的人生选择狭窄而逼仄,生命灰暗而苍白 —— 她们不是禁于深宅,就是长在贼窝,不是被关进疯人院,就是被送入收容所。
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女性大英帝国最辉煌的日不落时期,却照不亮那时女性头上的一缕丝发。
即便在女权被抬到至高无上的今天,读沃特斯的小说,依旧隐隐能感觉到那种吞噬感。
即使相隔百年有余,沃特斯也能点醒我们来不及思考的这些那些。
《灵契》里富家小姐玛歌因深陷父亲过世的阴影,通过探访监狱、听囚犯倾诉,来改变生活。
玛歌遇到了因“欺诈和袭击”罪名入狱的杜思林,她坚称自己的清白,表示自己是沟通现世和彼世的灵媒,只是在一次通灵现场监护灵失控,才使得无辜之人丧命。
富家小姐见到女囚,一见惊为天人。
爱就是那么一道光,We meet and we love。
自古动人感情皆是如此。
她见她,想到的是爸爸书房中的一副《真理女神》,“画上的女孩严肃而忧郁,手持犹如火轮的红日与一面镜子”。
玛歌虽生活富足,却深陷城堡如困于囹圄。
被囚的共同体验,对未知和自由的那一点好奇,像是提味的关键佐料,完全点燃了玛歌。
杜思林看透自己内心深处对弟妹那难以启齿的感情,并通过灵界朋友送来花朵和头发,让玛歌对其超能力深信不疑。
在杜思林的导引下,玛歌开始领略到生活的真谛、爱的真谛。
在她眼里,城堡的窗户未必就比监狱的更大一些。
监狱的罅隙纵然比城堡里的更窄一点,在她眼里,是连朵紫罗兰都无法生根发芽的。
但罅隙虽小,却很深。
她深深意识到女囚们虽有刑期,但刑期总有尽头,但自己的人生,可能就是从一座监狱转移到另一座。
赛利娜哪里是树洞,仿佛是一个黑洞,使玛格丽特哪怕被嘲笑女性居然写作,也要记录下和赛利娜间的只言片语。
因为赛利娜有一种特质,知道阳光稀有,便抓得很猛。
冰冷死寂的四壁间,硬生生长出活生生的情绪。
这是玛格丽特为爱而任性的源头,救她于束缚之中。
青萍之末,是能撼动松柏的力量。
贰 剁手和御夫的胆儿,用来任性吧我们用来剁手和御夫的胆儿,是否担得起不择手段的任性?
《指匠情挑》里终日被舅舅关在图书室里整理和朗读藏书的莫德,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对自由的强烈渴望和热情驱动。
那种循规蹈矩的女性生活更是细节化,显得那股破冰之力更猛烈:我从未骑过马,从未跳过舞。
我从未花过一枚钱币。
我从未见识过剧场、铁路、高山、海洋。
图书室的方寸之间是暗无天日的生活。
她是一本书,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知道,永远被放在黑暗中,训练成一名如书一样规整、诗书礼易乐皆通的淑女。
懂事之中,滋生出束缚感和不安全感。
苏本来是盗窃团伙一员,帮助觊觎莫德四万英镑嫁妆的里弗斯去骗婚,被安排去做莫德的女仆,准备把莫德骗进疯人院,他们拿钱走人。
带着外面世界之野性的苏,让莫德第一次获得成长,是书本无法给予的人之本性。
两人擦出了火花。
苏越来越内疚自责,看到莫德即将被送入疯人院,苏心碎欲绝。
此时故事却急转直下,一个大反转。
科科,这么好的故事,不应有剧透。
叁 横冲直撞,繁花相送《南希的情史》里的情感更登对,也就跌得更狠。
南希被马戏团反串男生演出的女角凯蒂吸引,满心喜悦地成为小跟班。
一支玫瑰,牵着闺中小姐迈出城堡,为爱私奔。
南希的表演才华使她能够和凯蒂一起搭档表演,火速成为舞台上一对最瞩目的角儿。
两人的关系也已升级为恋人,凯蒂的终生承诺让南希深信不疑。
所谓爱很美丽,不过是一句带着同情的安慰剂。
凯蒂背叛南希,嫁为人妇,背叛之下,南希开始执拗纯粹,一路横冲直撞,却也繁花相送。
这不是自暴自弃,这是拿到了一份毕业证书。
我们选择听话懂事,择良人栖良木,有时便困在那孤枝之上。
萨拉·沃特斯擅长的多层次反转,让人对女权这两个字,有了更立体的掂量。
今天谈女权,已经不是女人不要做男人的附庸,不用被孩子绑定之类的程式化语言了。
而是你可以任性选择所愿所想,或做家庭主妇,或四处闯荡,或为爱飘零,或独身享乐。
只要无论哪种,都是漂亮的日子。
只要不是只为他人懂事,却从不为自己任性。
柴火日子哟,大概只有任性才能解救你。
@米字橙(公众号:ChengziUK)以海外片儿的非同寻常撩骚一身市井味儿
三集,每集都那么出乎意料佩服佩服啊!
剧情精彩且不说,光是三个女人的情感戏就让人感动不已!
和剧中戏份不多的男人们形成了鲜明对比。
作者塑造的女人无论设计了多么恶劣阴谋,最终都向情感臣服了,她们是那么细腻、敏感、善良、多情。
而剧中的男人都肮脏、龌龊、愚蠢、淡漠。
结束的时候,心里很温暖——她们那么宽容,那么情深意重如果世界上的感情都能如此,多好入戏太深的话会改变取向。
亲爱的莫得,泥泞的街道,肮脏的泰晤士河水,拥簇的房间,可以观赏绞刑的窗口,总是阴霾灰惨的天空,还有几个夹缝里挣扎生存但总是保持笑容的人。
这就是我生长的地方,和我最亲密的家人。
你知道的,在底层社会,人们之间的感情往往更加不予掩饰,更直白,更加轻易表露意图,我们商讨一切可以设法搞到钱的途径,聚集起来高声赞美我们仅有的一丝一毫幸运并总是试图将其在心理上或者言语上扩大。
直到某天,在萨比森大妈和绅士的鼓励下,我决定前往一座庄园,欺骗一位天真美丽的少女,谋得她的财产,哪怕我是自幼出道的惯偷,欺诈犯,善于为了哪怕一个铜板纠缠斡旋,这次的任务仍旧叫我局促不安。
我就如此带着一丝被本能敏锐捕捉到的颤栗上路。
深呼吸,尽量保持笑容,被捏白的手指关节和藏在裙下五律颤抖的双腿作为一种预示。
预示我此后的生活会完全改变,预示这是一段并不难熬但注定刻骨铭心的经历。
我会先学习如何成为一位淑女,最终取代你人成为一名真正的淑女。
命运和我都没有想到的是,我居然爱上了你。
你知道带着内疚去爱一个人是怎样的,你知道爱一个没有可能的人是怎样。
我还要一面执迷,一面一次次冷却我的心。
按部就班,故作镇静,一步一步下手狠心迫害你。
庄园的阳光和伦敦的极不一样,节奏舒缓,每一缕都像轻轻从高空飘落的鹅毛,搔在鼻尖脖颈,微痒。
那阳光即使在冬日也逼人炫目,充满花香的温度总是给你镀上一层若有若无的金边。
衬得你白皙的皮肤更加透明,失焦的双眼都有了笑意,清癯的背影让我徒然升起一股冲动把你紧紧抱住,告诉你所有的一切都是一个骗局,除了我是真的真的爱上了你。
然而什么是爱呢,这是我未曾思考过的问题,也许也不需要思考吧,如果每天在为温饱何生存挣扎,爱难道不是和时尚一样是毫无意义的事情吗。
什么是爱呢,自欺欺人的幻觉罢了。
既然自欺欺人,我凭什么要求你相信我,冒着打回原形一无所得的代价,揭露自己。
对不起,时至今日,我依然无法否认,在我心里,你仍旧没有生存,财富来得重要。
或许类似幸福的一类词汇,注定是无法属于我们这一类人的。
我那时想。
或许,生命里短暂的稍纵即逝的幸福,已经足够回味很久很长。
我这样想。
足够支撑我挺过疯人院里的日子。
你瞧我多傻,以欺骗为生的我居然被你骗的稀里哗啦,这不是因为我被爱情蒙住了眼睛,正如尽管我爱你也未曾心慈手软,你的技术也一样值得赞夸。
你叫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深渊,阴森的自语,恐怖的呢喃,尖锐的咏叹调,矫正过度导致畸形的头颅和每晚无休止的断续呻吟;只是最叫我难过的是我对你的爱。
事到如今,早就无从计较胜负对错。
我跌坐在冰冷囚房,一面拭血一面哭泣,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确定你也爱我,恰如我爱着你。
我悄悄藏起一只你的手套,仔细谨慎的放在我的胸衣里。
用最贴近心的空间去贮藏这段荒诞细密的情史,去回味最柔软的碰触,炙热滚烫的呼吸。
我被迫承认我是你,这并没什么,我的机会原本也是真正的代替你。
我浑噩的体会疯人院中的日与夜,跌绊的在院落中散步,阳光却早已凄迷。
讨好阿谀也算得我的一项特长,换来我稍长时间的安静独处,苦涩如疯人院中酸腐的饭菜。
我缓缓咽下每一口食物,腐烂发霉,馊臭难捱,以此来回避回想起我们之前的吻有多么甜。
我们曾经这样长久的接吻,拥吻,亲吻。
情难自禁颤抖双唇,情难自已紧闭双眼。
那一个个破碎的吻,一个个逝去的吻,就像我回忆里的书签,轻而易举打破我此刻故作的镇静,把我带回我们在草地上嬉笑追逐落日跌倒的那一天,把我带回我们第一次肌肤相亲的那一天,把我带回你新婚前夜在旅馆里落泪相拥的那一天...它们是一个个重音符号,一篇篇咏叹调,一笔一划镌刻在我的心头。
你让我如此的心痛,又使我如此的心碎,我却没有办法责怪你一丝一毫。
我对你的全部思念化成一汪清泉,自双眼流出。
模糊的视线里,我仿佛飞回那个午后,依旧十指紧握,仿若恍然未知,我们在窗前久久的凝视彼此,透过你琥珀色的瞳孔反射,我才发觉那个时候的我,笑容居然如此摄人心魄。
多谢卡尔斯,我得以逃出升天,在长期的淑女养成计划培养下,我深知从容淡定的伪装效力,只是见到绅士的时候我仍然忍不住大动肝火。
当然,也许真正使我愤怒激动的原因是你面对我所表现出来的从容。
你知道,有时类似暴躁一类的情绪可以很好的掩饰人们的真实想法,或者大多数人这样以为并下意识去做。
另外一点你叫我生气的是,当风声全过,你居然不曾主动来找我,继承财产百无聊赖的日子我差不多每天掰着手指在过。
是了是了,我耐心不够,我沉不住气,我登门拜访,我想再看看你,透过你琥珀色的眼睛找回那个快乐轻松的我。
苏珊·史密斯哦,我最亲爱的苏...我会告诉你其实你来庄园找我的那天被我“不小心”碰掉洒落地面的内容其实只是我受到出版社邀请翻译的植物学专著吗。
不过我会告诉,我爱你,远比你想象的更爱你。
尽管我愚弄你,欺骗你,陷害你;尽管我总带着恨意与愧疚,但毕竟你是仅存之人可以使我保存真挚笑意。
我以前从未想过爱情这回事儿,这么多年来,我从未踏出过叔叔的庄园半步,我怎能自那些流转在地下的情色珍本中推敲爱的真实含义。
在我看来,也许爱情,不过就是各取所需的一类盟约关系。
直到我遇到你,我方才发觉,爱情是这样使人进退两难,丧失理智,欲罢不能的骗局。
你所不知,我早已洞悉你,意图欺骗你,甚至摧毁你;假装无知是我的拿手好戏,伪装脆弱是我的看家本事,你并不知道,日日夜夜我独自面对寒冷时,心总凝结成一片美丽纯白的六瓣结晶体。
也许我的确表现出了人在爱情中应有的犹豫不决与患得患失。
可惜,最终也没有改变我把你投入疯人院的计划。
波路街上的矮屋,终日笼罩在浓雾与贫穷之中的盈黄烛光,腐朽肮脏的窗帘桌布,粗俗卑鄙狡诈的住户,冰冷的石板,积尘的木桌,这就是你出生长大的地方吗,尽管比我长大的疯人院要好上不止一点,但仍旧与你格格不入。
因你是那样的美,可也或许正是你这样的美放在这样丑的环境中才愈发显得出尘脱俗。
现在回想,我甚至有些相信气质是与生俱来的,人的相貌是与遗传有关的了。
我穿着你曾经穿过的衣服,躺在你过去安眠的床上,抚摸你曾经亲吻的脸颊,一遍一遍思念你。
我拒绝去想你在疯人院会是怎样的光景,我知多想也是徒劳无功,因我现在也是自身难保。
时间仿佛静止,不发一言,对坐烛火,等待21岁生日的到来,朦朦胧胧昏昏沉沉幽幽暗暗辗辗转转。
那张被我藏起的红桃扑克仿佛唯一一页未被我撕毁的书页,对折的印记是被时光碾过断裂的书籍。
无需记得页码,无需单独收藏,那唯一仅存的插图,无字无言的诗乐,讲述着我不愿被你发现的真相,掩藏着我早已洞察的情节。
或许我在某种程度上仍然与你相同,在对你的爱与自由之间,我踌躇片刻终究选择了后者。
如你所见,我的定制手套们摆放的有多么严丝合缝,我的生活便有多么死气沉沉;我朗读书籍的语调有多么波折动情,我的内心就有多么灰颓烦闷;每到深夜里,我的梦魇我的呻吟有多可怖多无序,我就有多么渴望冲破这个牢笼。
而你,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加深了我逃跑的愿望,为我凿开一道裂痕,呼吸此外危险绚烂的味道。
这何曾不是孤注一掷。
用或许此生唯一的真爱做赌,用坐享其成优渥的生活为注,所以你看,苏,在某些时候,我也并非一直阴险腹黑从长计议。
谢谢你肯原谅我,也谢谢你来庄园找我,尽管这并不出人意料,但是我想,我会好好对你,即使现在并未开始动笔写下我对你的爱意,但是那样一本书并不是难事不是吗。
莫得·莉莉
Sarah Waters的这本小说背景被设置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
她把她对于那个时代所喜爱的全部东西都放进了这本书里。
Sarah Waters是一个学者型的作家,她一直读到了博士,她的学养促使她对她的每一本书都一丝不苟。
这本Fingersmith中对维多利亚时代的黄色小说的地下出版和传播,阴暗的伦敦贫民窟,以及疯人院的场景,垫了棉垫的墙壁、同性恋的狱监、各种刑罚,还有流行绅士们密谋把自己妻子关进疯人院以获取其财产,疯人院里关满了某某太太,某某夫人等等,都做了细致真实的描述。
疯人院里的人没有能力逃脱,因为她们被剥夺了所有财产,甚至可以蔽体的衣物。
这些细节都是 Sarah Waters仔细查阅历史资料得来的。
Sarah Waters的研究课题就是19世纪晚期以来的同性恋作品。
她说男同性恋作家,如John Addington Symonds,他们追溯到古希腊男子,而女同性恋作家则回溯到萨福。
Sarah Waters换了新的方法,重新组织19世纪的史料,从另一个视角和各种典型场景来展现出了女同性恋的生活状况。
电视剧中很重要的一出戏,也就是穿“束胸衣”,莫德全身赤裸的暴露在苏珊面前,这无疑大大刺激了二者间的情欲。
“束胸衣”题材也是写19世纪的作家们热爱的东西。
Fingersmith是一个19世纪用来指pickpocket的词。
它形容的是在使用任何与手指有关技巧上极具天赋的人。
如wordsmith指的是用词大师。
而fingersmith最常用来指非常高明,从未被抓住过的小偷。
BBC连续剧中不断出现莫德小姐用手套保护手指的情节,她纤细的手指是专门用来录入黄色小说的,而苏珊的手指则是用来偷窃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俩都是fingersmith(指匠)。
而这部连续剧的中文名字也非常好,叫《指匠情挑》。
电视剧的两位女主角选的也很好,莫德矜持,苏珊野性,可随着情节的发展,莫德泼辣的个性逐渐显现,也闹不清她俩在这爱情中究竟谁扮演“男性”角色,谁扮演“女性”。
苏珊和莫德初次见面时,莫德站在一束光里用略微沙哑的嗓音念苏珊伪造的推荐信。
我即使知道故事情节,也无法不相信那时的莫德真的纯洁得像一只鸽子。
每个人物都性格鲜明,曾有记者说Sarah Waters擅写狄更生式的小说,而Sarah Waters却推荐了Zadie Smith。
在这部片子里,我也再一次感受到了英国田园风光。
“idyllic”这个词真是威力无穷,几乎是我爱英国电影的全部原因。
因为私利而意外产生的爱值得感动吗?
为两场骗局付出代价是Mrs Sucksby 以及被刺死的gentleman——计谋的总策划和执行者。
但我不想承认影片想突出的Maud和Sue只是被卷进来这么简单。
在骗局中没有人是善的,同样的,在骗局中无意产生的同性之恋还能是善的吗?
还是依旧抵不过金钱与自由的诱惑罢了。
我也很不喜欢承认所谓的爱是可以克服一切的,可以原谅一切的,毫无逻辑的。
当骗局失去控制而又随着两人的死而逐渐平息之时,此时金钱到手,自由拥有,重拾的爱便又焕发了光彩。
真希望剧情是原本两个纯洁的女孩的爱恋,而影片则凸显了她们人性之中的恶。
两朵恶之花的互相原谅和拥抱不有点自欺欺人的味道吗。
一个想摆脱贫穷,一个想获得自由。
她们也在骗局进行中都作出了自己的选择。
Sue意识到自己爱上了莫德,处处阻挠gentleman的计划,但当她想到Mrs Sucksby对她说的话又立马回归了计划,回荡在她脑中的是对贫穷的恐惧以及想要脱贫的渴望。
然而偷盗是无法让她摆脱贫穷的,只有计谋才能改变命运。
同样的,莫德也有一段逃离与回归。
当莫德发现了Mrs Sucksby的阴谋之后,企图逃离解救Sue,她穿着单薄的鞋子走了一天一夜投奔舅舅的出版商想为他工作,却遭到拒绝。
无奈之下,莫德又回到了Lawt大街回归了计谋之中。
她们都明白,只有阴谋能改变命运。
所以她们是那么的相似,不仅仅是两人都是fingerSmith,更是因为两人都想要改变命运。
如果说结局的美好在于她们在金钱和自由中重拾的爱情,那令人遗憾又无奈的是,这过程不美好,甚至有些肮脏。
同样也不能理解Mrs Sucksby和莫德突然开始温情。
不过还是在剧里看到了福柯《规训与惩罚》和《古典文明疯狂史》中所描述的绞刑和疯人院的“浸冷水”。
Again, 美好,我真的没体会出来。
莫德,一开始就知道苏是个骗子,是来骗她的,但她还是爱上了苏,就是因为苏给了她从未有过的关心,苏的体贴,聪明,热情彻底俘获了她的心,让她越来越依赖。
而苏呢,面对的是她见过的最“纯洁”最“善良”的人,但是,为了自己和“家人”钱途,还是选择欺骗她。
初夜之后,莫德已经准备要告诉苏一切了,她觉得苏也深爱着她(原著第二卷第十章:一想到今后我俩要一起生活,那甜蜜的感觉便如光似彩般的流遍我全身),莫德想跟苏一起逃走,但是,苏却退却了,原著中有莫德的心里描写,简直是被人掴了一耳光,感觉是天崩地陷。
想想莫德那么高傲的一个小姐,苏的拒绝对她伤害该有多大。
她选择跟苏在一起,失去的可能是她愿意为之献身的自由,大家看看莫德过的是什么生活就知道自由对她的意义有多大,而苏呢,是害怕兰特街的嘲笑,嘲笑她爱上了一个女孩儿 莫德忍心把苏送进疯人院,是因为她觉得苏根本不爱他,赌气的因素占大部分,最重要的是,她如果不这样做,她就要永远留在布莱尔,永远要失去苏了,她说到头来是她的爱伤害了苏(原著中有心里描写)。
她想等她离开布莱尔,拿到财产,一切还有机会。
不然,她不会在自己被囚禁后,还千辛万苦的想办法逃出救苏,去求她舅舅的朋友。
说莫德无耻的人看了原著中,她为了救苏不穿鞋跑遍半个伦敦的情节了吗?
这样的情况下她都能去救苏,如果她有条件,她会不管苏?
相反,如果疯人院关的是莫德,苏会不会去救莫德,起码在那时还是值得怀疑的。
莫德杀绅士其实也是为了保护苏不受伤害,她那么聪明的人难道不知道一刀下去的后果吗?
莫德太了解被人欺骗的滋味了,她知道苏在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将会受多么大的打击,确实,苏在知晓一切后,差点疯掉,人也快病死了。
莫德选择回布莱尔,她宁可被深爱的人痛恨一生,也没告诉苏谁才是幕后的黑手,这难道不是爱吗?
莫德的幸福全在苏的一念之间,苏最后从大妈的遗物中意外的发现了事情的真相,在回忆的时候她终于明白莫德做的一切是为什么了,苏能不顾一切的去找她,就是因为她知道莫德多么爱她,为她付出了多少。
莫德的爱改变了一切,拯救了苏,也拯救了她自己。
善恶有报,有因必有果。
莫德和苏从出生就注定这一生将纠缠不清,莫德代替苏承担了她本不该承担的,从小失去母亲,被管家虐待,还有变态的舅舅。
虽然这些跟上一辈人计划和阴谋有关。
为什么那么多人在看过原著和电影后都喜欢莫德?
原因也只有认真看过的人才懂,莫德敢爱敢恨,深情叛逆,她是里面爱的最深,伤的最深的一个!
莫德能和苏在一起,是最美的结局!
我相信,不管之前发生了什么,是本意还是被迫,在经历这一切后,她们的爱谁也不会比谁少。
久闻盛名,很多年前就看了这部BBC精良制作的迷你剧,但当时仅限于看过,惊叹于其中思维缜密的逻辑骗局和细腻含蓄、静谧流淌的情愫,并未深思其中的细节。
幸而最近腾出了一段空闲时间,读了原著的《fingersmith》,更是彻底沉浸在华老师所创造出的禁欲又放荡,隐忍却多情的维多利亚时代。
电影的结构和节奏已经很好,但由于篇幅限制,书中的很多情节没有展现出来。
原著与影片一样,也是分为三部分,第一章是从苏的视角进行叙述,第二章是莫德视角,第三章是高潮和尾声,也是对整个事件的解谜。
影片一开始就是潮湿拥挤的兰特街,女主角之一苏珊·程德的独白,在书中可以很细致地了解到苏长大过程中的经历。
苏小时候发色很浅,惹人怜爱,被街上一个女孩拉去剧场要饭,正好看到了在上演的《雾都孤儿》,这个对本作影响至深的历史名作。
苏被剧场的混乱吓哭了,回到家萨克斯比大妈狠狠打了带她去的那个女孩两个耳光。
萨克斯比大妈每天搂着苏入睡,用醋把她的头发洗得发亮,赶走来调戏苏的小男孩们,对苏呵护备至。
可以看出虽然兰特街穷困混乱,肮脏邋遢,苏却是没有受到一点伤害长大的,因此她单纯热情,充满了活力。
也正是因为萨克斯比大妈在她心中的地位,让她宁可伤害爱人也要坚持配合这个残忍的阴谋,执着于讨得大妈的欢心,让家人能摆脱贫穷的生活。
而电影是去掉了书中关于苏成长过程的叙述,直接将最能体现苏性格的部分表现出来:从小她便勇敢地在窗边看着犯人被执行绞刑,眼睛都不眨一下。
萨克斯比大妈只收了七个月的钱却把她抚养长大,身边还有疼爱她的易卜生大叔和朋友丹蒂,纵然生在贼窝却没有贼性,开朗乐观又真诚。
电影安排得很好的地方是此处衔接的是莫德童年的独白,并没有用原著中由苏的第一人称整个叙述到被设计抓进疯人院,再切换成莫德的方式。
电影由苏的童年直接转到莫德的童年,通过对比的方式更直观地展现两个女主角不同境况下形成这样迥异性格的原因。
莫德的童年一半的记忆是在疯人院,年幼的她所拥有的叛逆个性,被后来阴暗的荆棘山庄给消磨了大半。
书中对莫德的童年有大段的自述,舅舅李先生是个性格古怪又猥琐的藏书家,小莫德不愿意戴手套,舅舅就拿珠子手串狠狠抽打她的指节;在地上哭闹,哭到嗓子出血,换来的是被关进冰房的惩罚;因为出于好奇说出来的话,女仆把肥皂塞进她的嘴里以至舌头破了流血;每天面对的是日复一日抄写舅舅的情色书籍,直到看了如此多的充满欢愉欲望的文字也让她毫无波澜。
在这种情况下成长的人不可能不受影响,为了报复和刺激女仆,莫德用女仆亡女的名字给小猫起名,因为新女佣阿格尼丝“纯净如牛油”,让她想起当年的自己,莫德便恨了她,找借口打她打得越来越狠。
在充满恶意的环境长大,让莫德的心里也埋下了邪恶因子,这让她不断地陷入自我厌恶的循环,舅舅认为他的书籍是在一点一滴地给莫德喂下了毒药,莫德也在多年的精神折磨中意识到“自己的嘴唇有毒”,已经不再是当初疯人院里纯洁叛逆的小女孩了。
但莫德并未被强压在身上的命运打败,依然无比渴望自由,直到绅士带着一个被策划了十几年的阴谋来了布莱尔。
这里原著与电影有一个差别,书中长大后的莫德与苏是17岁,在影片中则是21岁。
绅士来到布莱尔向莫德兜售邪恶的自由,莫德也同意了与之合作,原本事情在按原定的轨迹发展,直到莫德冰冷的心被苏融化。
某一个夜晚莫德又坠入噩梦,苏温柔地用手臂揽着莫德,对她说“乖孩子”。
早已用冷漠给自己筑成围墙的莫德感慨地想:“布莱尔不再相信我的乖巧,已有多久?
但她相信”。
在莫德的眼里,苏已经有了不一样的意义,“她太直率,太散漫,太自由。
她打哈欠,她东斜西靠,她擦破皮肤,她抓挠”。
随着朝夕相处的时间越来越长,莫德明知道苏是来骗自己的,却还是无法控制地对苏产生了爱意。
对于一个每天处在布莱尔这个循规蹈矩、枯燥乏味世界的人来说,苏就如同阴云密布的梅雨天气里,驱散阴霾的一束光,让机械运转的每一天都赋予了新的意义。
书中莫德“对她日渐习惯,习惯于她的活力,她的温暖,她的一颦一笑,她不再是恶毒圈套里那个无知替身小苏,而是一个有过往,有爱有恨的姑娘……我害怕未来本身,惧怕随之到来的,种种陌生的,难以控制的情感”。
从很多细节能看出,其实莫德比苏更早爱上对方,也可以说苏对感情方面有些迟钝,甚至绅士发现莫德的感情都比苏要早。
在莫德外出画画的时候,苏靠在反扣的木船边睡着了,莫德拿着画笔看愣了,颜料顺着笔尖滴落在裙子上。
她眼里对苏的渴望被绅士一览无余,掌握了她内心秘密的绅士狡猾地说:“我觉得你并不爱我,你的爱另有其人。
”莫德也终于感觉到舅舅书中所描述的那种对所爱之人身体的渴望,那些曾经看来是淫词艳语的文字,都变成了真实的感知,驱动着她贪婪地注视着苏的一举一动,期待着苏的每一次触碰。
在莫德“勾引”苏的那晚,书中也清楚地表现了莫德的心路历程:“我感觉到那种坠落,那种塌陷,我在流淌,如水,如墨,她俘获了我的生命,还有那颗战栗的心。
”面对黑暗中迸发出的冲动,苏也情不自禁地唤她“我的珍珠!
”在释放了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感后,莫德心中的甜蜜不断发酵:“她触发了我的生命,我的热切,一切都变了……我的心中如同充满了光和色彩一般,充满了对我和她共同生活的期盼。
”莫德打算在苏醒的清晨就向苏坦白一切,哪怕得到苏的代价是可能要失去她最为重要的自由。
而苏却退缩了,她不知道怎么带着莫德这样一个贵族小姐在凶恶脏乱的波镇生活,不知道放弃了计划萨克斯比大妈会对自己有多失望,不知道怎么面对约翰的嘲笑——她爱上了一个女孩。
苏的反应深深刺痛了莫德的自尊,此时的莫德内心必然充满了以为自己被骗的挫败和屈辱,冷漠的自我保护机制逐渐修复,注定横亘在两人之间的沟壑因为苏的犹豫不决而再次出现了。
莫德选择继续配合这个阴谋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她已经被荆棘山庄圈禁了太久,现在绅士是唯一一个有很大把握能让她脱离这里的人,如果错过这次机会,不知道还会不会有下一个人能救她出去。
且根据当时苏的反应,她也不敢再对苏说出这个计划,因为如果失败了,她将永远失去了自由——和苏。
因此书中莫德的独白这样说:“不是轻蔑,不是恶意,而是爱——让我最终伤害了她。
”苏被关进疯人院后,正如电影中所表现的那样,被打,被浸冷水,因为对莫德的爱而被看护羞辱,她靠着对萨克斯比大妈的思念和对莫德的恨意支撑着她捱过疯人院的折磨。
但是在书里,夜里醒来时,她看到一个病人同莫德有一样的习惯,在睡觉时喜欢把头发拢到后面,随后的梦里便梦到了莫德躺在自己身边,她只能羞耻地期盼梦不要断。
虽然一次次给自己恨极了莫德的暗示,作为逃出疯人院的动力,但是控制不住思念莫德的心。
同时,被困在兰特街的莫德,了解到了骗局的真相,再联想到苏的处境,更加心心念念想去救苏。
为此,莫德想方设法支开丹蒂逃了出去,跑遍了半个伦敦,走了整整一夜,双脚被磨破流血,终于找到了霍陲先生。
本以为遇到了肯帮自己的人,却差点被送去贫困女子收容所。
无奈之下,莫德只能返回了兰特街。
另一边,苏在查尔斯的帮助下终于逃了出来。
在屋里对峙的时候,莫德害怕绅士回来撞见苏,希望她赶紧跑,还用温柔的语气安抚精神紧绷、情绪激动的苏,并试图用手触碰她,被激动的苏用刀子划伤。
在这段高潮的最后,莫德为了保护苏,明知后果却还是一刀捅死了绅士。
一切结束后,莫德为了不让苏发现这一切,选择悄无声息地离开。
影片中,萨克斯比大妈希望苏永远不要知道真相,莫德答应时坚定的表情让人动容。
这也是为什么读了原著的人都会格外喜欢莫德的原因,她愿意为苏背负一切黑暗的事,哪怕苏会因此恨她一生,也不愿看到苏知道真相而受伤。
EC的表演堪称完美,她的脸上既柔和、甜美,也兼具果敢、坚毅。
莫德的气质独特又复杂,阴郁和娴雅相融,高傲与温柔并存,爱恨交织,爱憎分明。
在望着苏的眼神中的那种炙热的情愫总是难以掩藏,与绅士相处时的不屑和冷漠,EC将这样个性鲜明的莫德演绎得淋漓尽致。
原著中的苏知道真相后大病了一场,随即踏上了寻找莫德的旅程,在回到荆棘山庄时在书房里见到了她。
影片里是晴天,窗帘拉开,从未有过阳光的书房亮堂起来,两人解开了所有的误会,互相表明了心意。
画面结束在莫德和苏在这样明亮的世界里接吻。
原著中则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房间昏暗,莫德拉着苏在温暖的壁炉边坐下,将自己写在纸上的爱,一字一句念给苏听。
两种情景其实都符合各自的风格。
影片里的荆棘山庄的镜头并非一直是昏暗的,且多次表现过莫德对于窗外阳光的向往,因此片尾以明亮的书房结尾,更显得温暖。
而书中关于荆棘山庄的描写,则一直是阴暗压抑、阴森可怖的,结尾处两人相偎在壁炉前,消散了这个山庄的阴霾和肮脏,只余两人之间干净纯粹的爱。
其实我个人认为,原著结尾的欲言又止更加有韵味,留给人无限回味的空间:雨夜,壁炉前,莫德语调轻柔地朗读着她写的文字,这次的听众只有靠在她身上的苏,两个人终于有了不需要确认就能完全感受到的爱。
这篇影评是2010年刚看完纪录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出去倒水喝时,家里的钟是11:58pm,11.26.我看了这部片子,我要记录,"她"对与我来说实在是太完美了,除了赞美和震惊,没有任何的异议。
我要记录,尽管我的文底贫枯,但倔强于我并且的不怕丢人,所以我要第一时间的留下想法:《ZJQT》我叫她“灵魂深处的告白”先感谢,使得我得以欣赏。
这是第一部令我如此的吃惊,隐忍情感,的电影,行云流水的展现在我面前,没有任何修饰的爱,没有丝毫做作的表演,巧妙的布局,细腻的情感,给人以层出不穷的惊讶,长达180分钟,一分一秒全是紧密的,精华的,没有让人乏味,反而代之的是惊喜,如此的构思,初次遇见,让我的思绪在惊喜之余不得不被情节紧紧的勾住。
此片说简单真的很不简单,但是跟大卫林奇的穆赫兰道相比真是非常的浅显易懂,若拍的真那么悬念,我也不会在这边记心情了,早一边蹲着理思绪了。
隐忍,除了隐忍还是隐忍,只有在分开之后才渐渐意识到,彼隐忍却非此隐忍。
结尾处她的隐忍让人想哭,或许她觉得断了就断了,不要再给任何希望,装,便装的彻底,但同样细心的她却直捅你的内心,让你装无可装,影片结尾绝对的唯美,浪漫,温馨,让人泪目,经历的一切,好似就为了此时。
真爱,装无可装。
我接着将要再看一遍,或许想法或随之改变,但是这是我的第一感触 这部电影其中的那段吻戏深深吸引的了我,这是其他电影到目前为止做不到的
短评不够写,改为写剧评了。
我是先看了《小姐》再看《指匠情挑》的,所以看的时候也会下意识跟小姐对比。
对我来说,两部作品分开来看,各有各的优点。
《小姐》更多focus在女女情欲戏上,好看,但是因为是男导演,充满男凝。
而且更像是爽文路线,最后两个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后又床戏)。
《小姐》很巧妙地把第三part改成小姐和女仆因为一个point(小姐假上吊)而情感迸发进而两个人决定背叛所有人远走高飞。
结尾甚至稍微可怜了一下骗子~骗子跟死老头惨死还是很爽的。
所以我认为《小姐》剧情来说更爽,情欲戏尺度更大,角色也算是丰满,但是角色丰满程度相对于《指匠情挑》来说逊色不少。
而《指匠情挑》第一第二part还是基本上差不多的主线剧情,但是对两个人的感情萌芽更多focus在maud和sue的肢体接触和眼神交流,非常细腻,不需要什么滤镜打光配乐,光是这些就已经足够有暧昧氛围了。
Elaine跟Sally两位演员的演技真的无话可说,而且这还是05年的作品。
《指匠情挑》这部剧(or电影)有女女情欲戏,尺度远远没有小姐大,但是更能抓到我的point。
第一场床戏无论是欲擒故纵还是情不自禁都跟《小姐》别无两样,但是更多focus在两个人的眼神,近景接吻以及finger的touch(点题了),暧昧程度爆表,看完真的浑身发烫🤣我以为第三part应该到了两个人揭秘怎么密谋blablabla的爽文……所以被虐到了。
疯人院那part真的太虐了太心疼sue了,逃出来那一段也惊心动魄。
如果不是sue身体强壮估计就扛不过去,迟早死在里面了。
(当时很多男人结婚之后就想方设法把妻子送进去精神病院,等她们在精神病院折磨死后侵吞她的财产。
而且maud的妈妈就是被她的父亲和哥哥搞进去最后死在里面了。
最毒屌人心)最impressive的是她用磨的钥匙开门时候回头看到一个戴上了奇怪头套的老女人。
(那个年代gentleman把wife带出门,为了不让她们讲话就会给她们戴上这种把球状物塞进女人的嘴里的头套)更虐的是maud回到了Lant Street那里受苦受难,如果不是Suckerby我估计Gentleman就要杀掉maud了。
“养尊处优”瘦瘦小小的maud没有被困在Bryer一辈子,前面十多年uncle给他灌输的污秽她没有相信,没有成为有钱人的玩物,没有死在伦敦的下水道。
为了自由和自尊,完全就是孤注一掷。
btw maud好不容易找到了听过她“朗诵”的唯一一个人,想为他工作赚钱,男的说“I have children and wife”就你爹的无语😓我还怕他答应她了之后转头告诉Mr.Lily呢Suckerby角色也算丰满了,也算是某种意义的girl helps girl……?
比较confused的point是她知不知道sue被Rivers送进疯人院了?
知道的话她maud回到Lant Street的时候她怎么不问问?
不知道的话她最后为什么会对Rivers那么愤怒?
我倾向于后者。
maud失手杀了Rivers,Rivers真的活几把该,他死了我毫无同情心(就脸还好看点……)Suckerby扛下一切罪名也算是牺牲自己成全了两个女孩,归根到底还是男人的迫害啊。
最后sue回去Bryer找maud,maud和sue的对白真是又难过又心疼。
“That's full of words saying that how I want you, how I love u”真的落泪了。
[如果是个男导演拍的我真怕sue给maud来一刀]最后一点看了水形物语的我:Sally Hawkins长得不在我的审美点上,但是演技好就行了看了指匠情挑的我:谢谢,我被Sally掰弯了女人跟女人之间的情感是最complicated也是最charming的麻烦国内影视作品不要再focus在雌竞、打小三、斗婆婆、身材容貌焦虑、女强男更强的假大女主等等侮辱观众智商的剧情上了。
嗷反正受众不是我,我也不看。
看了N遍《指匠情挑》,一遍又一遍的回味、玩赏,以至于从来没写过影评的我写了这篇不算影评的观后感,以示对《指匠情挑》的厚爱。
因为之前没看过任何有关《指匠情挑》的东西,观影中效果出奇的好,这套中套的连环迭转大出人意料,观后的效果更好,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莫德与苏婉约含蓄却极勾人的真情中。
第一次看,在迅雷看看网页上,1-4集,第4集尾,当莫德打开马车百叶窗的时候,看到外面小时候呆过的地方,我想莫德会犹疑莫名吧,因为明明她要去的是伦敦,但她没惊讶,只是更阴郁了,当医生打开车门叫“瑞佛士太太”的时候,我想莫德定会一下子恍然大悟,然后惊恐万状,无比愤怒地向绅士与苏大喊:你们这帮骗子。
接下来想象她要逃出马车,然后她当然是逃不出去的,被绅士紧紧攥住,几番挣扎,医生与几个大块头护士硬是架拽着她拖入了疯人院,一边,是苏自责的哭泣,可是……,莫德捉弄了我可怜的智商——苏被抓了进去。
“哦,我可怜的小姐。
”莫德冷酷无情的脸象惨白的砒霜,毒死了苏,晕死了我。
我以为片子就这样结束了,因为有些片子就是这样结束的:留下悬疑,留下迷题,甩给我们无限探究与抓狂。
但我心底是不甘心这个结局的,我不愿承认爱怎么没一丁点儿力量,怎么没一丁点儿感染莫德或是苏去说穿欺骗,阻止自己送对方进疯人院?
而每次只是欲言又止,最终让私心战胜爱心,狠心要把爱人送入疯人院。
或许,爱还不够深厚?
确实,相识总共才一个月,刚认识的时候还相互不屑,肌肤相亲的时候还得借着“教学”的名义,此时的爱,似青梅,如迷雾,刚生长的,不确然的,而且,是禁忌的。
找了影评看,才知这是《指匠情挑》的上部,是苏的诉说,不得不佩服作者的高明,看到某网上人说“看了这结局,我要疯了”,不觉会心一笑,不管是上部的结局,还是下部的结局,都要疯了,苏被耍的疯,我被耍的疯,happy ending 的疯。
一边重看着上部,一边下载整部《fingersmith》的DVD清晰版,因为我已认定了这是一部有意思的电视电影,优美的英伦风情应该要用精细的像素来展现,观赏一部好电影,首先要赏心悦目。
现在,莫德的表情举止是我最想重看这个片子的动机,第一次看时,莫德是待宰的羔羊,养在深闺,单纯无知,对自由的渴望,苏在旁边适时的窜掇煽动,一步一步的走入了绅士设好的圈套,时而郁愤的神情我认为是环境造成的,这让我担心、同情莫德,总是满满的希望苏能站出来,特别是在“那晚”之后,希望苏能听从自己的心,回应莫德的爱说出真相来,但苏几次在犹豫之后,吐出的依然是“跟他结婚吧,瑞佛士他爱你”之类的话,我不禁大失所望(却不知莫德更是失望),在“衣锦归乡”的荣誉面前,爱是多么的缈小!
虽然,现实它本来就是这样的,要面包不要爱情的事比比皆是,苏也可以这样,但大众只是放弃,并不是去陷害欺骗所爱之人来获得面包,我宁愿认为苏已经做好先送莫德进疯人院(对大妈他们有个交代),再另行救莫德的计划,这样,我还能够原谅苏,问题是,这是假设中的假设,如果苏成功地把莫德送进了疯人院,苏会去救莫德吗?
会吗?
这,又是一个版本。
这次看不用为莫德担忧了,而是担心螳螂——苏,可笑她在明处表演,却自以为高明的在暗处“得意”,她要捕的蝉——莫德,在她没到布莱尔庄园时,就已分身化做黄雀做好了抓螳螂的准备,莫德后面指责说是苏先来欺骗她,莫德,她不是也早准备好了要欺骗苏?
根本没有谁先谁后,为什么非要她认为是苏有义务告诉莫德真相,而她不是首先坦承心迹的那个?
那天早晨,莫德是要说了,她满面春风,柔情似水,试探着对苏说:做了一个梦,你在那梦里,苏。
却换来苏的躲避,让莫德心碎气恨。
哎,为什么莫德总是要试探她而不是直接告诉苏?
哦,莫德,叫我如何说你?
你的小姐傲气怎样才能低下头,不成为绅士吃定你的软肋?
影片,就是要这么折腾人,如同命运,寻寻觅觅,兜兜转转。
莫德表情的运用真是浑然天成,在苏面前是如何的天真无邪,心不设防,让苏自认为已瞒天过海。
测试苏对她的感情时,在一次次得到令她绝望的回答之后是如何的阴郁愤恨,在婚礼上当苏亲手把莫德交给绅士,莫德那个恨啊。
当然,看第一遍时是感觉不出来的,还以为是她神经质似的性格使然。
看第二次才明白E C的演技有多高超,也才能明白她对苏有多爱有多恨。
不过,在她心里,这些都比不过自由的高贵,为了能逃离布莱尔庄园,来到她向往的伦敦,生命与爱情都可以抛弃,苏就应该牺牲,何况,苏到庄园来,为的就是要吞没她,能不让她这样做吗?
看来我好象倒向莫德那边的,实际是我认为两个都同样的自私、可恶。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惜把毫不相关的人送进疯人院,后来对方与自己相关了,有爱发生了,还是要把对方送进疯人院,也不想想别的办法,不能不让人哀叹这两人的狠心。
在原著里,莫德自述把苏关进疯人院是为了爱,因为如果她放弃计划就会失去苏,也不知她怎么想的,可能她想拿到苏的身份与钱之后再把苏救出来吧,但愿如此。
看本片,要降低道德标准线,百分之五六十就行,这里的人都不是君子,理解了这点,就不会为这段心痛。
出来混的,终究要还,“在最后的审判到来之时,我要求你们放弃任何秘密,在此告白。
”牧师在奉劝,可没人听。
看看这出阴谋的参予者所受到的审判:绅士,一二三级阴谋里的穿针引线、行动促成者,周旋在苏与莫德之间,施展着他的博弈大法:拿捏着她两人各自的弱点,一一击破,硬是没让枕边人吐出一句真话使她们形成统一战线,然后成功的把苏送进疯人院,把莫德带进了兰特街,如期完成任务,奸诈狡猾,最后却不知收敛自己,错估了形势,口没遮栏,居心恶毒,最终命丧莫德之手。
大妈,大阴谋的主谋者,为了带回亲女,独霸遗产,搜罗了绅士把亲手养大的苏送到人间地狱,我总是想,这大妈也太毒了,养了二十一年,多多少少有点感情的,怎么就这么铁石心肠,想过上流社会的生活真是想疯了,以至于苏妈妈一半的遗产还不够让她奢华体面,她要把苏逼疯好夺取苏的遗产,更恶心的是做了婊子还要立个牌坊,把罪责全推给绅士与莫德,好让不知情的苏在遭她算计之后还要永远感念她的养育恩德(还是还有点羞耻之心?
),“心?
你还有心吗?!
”绅士骂得好!
可怜的苏!
大妈该绞,只能被绞了!
不然她怎么对得起热爱她的苏,又怎么能保护她亲爱的莫德?
这是她人性回归的途径,是她最好的赎罪方式。
苏,一级阴谋里的小帮凶,目的是促使莫德与绅士结婚,其实是个替罪羊。
带点粗劣,有点小聪明,灵巧、开朗、真挚、贴心,所以被莫德爱上了。
在她悲戚地认为完工的时候反被莫德送进了疯人院,短期内遭受被莫德与绅士合骗的痛苦,与疯人院非人的折磨。
在疯人院,苏凭着对大妈的想念、对莫德的复仇欲望活了下来,凭着她的技能与机智逃出了疯人院,千辛万苦到达伦敦去找大妈以获得精神支柱,事发之后每天到狱中看望大妈,哎!
最后才知大妈才是幕后真凶!
原来大妈对苏的爱不过是伪装,不过是陷阱,何其的残忍,苏的心在滴血,还好苏播下的一粒情种一直不曾死亡,不掺一点虚假,还能够在阳光明丽的书房,收获莫德一脸灿烂的笑。
莫德,二级阴谋里的合谋者,执行者,不自觉的为大阴谋做出了贡献,充当了大妈的前锋、郐子手,假装噩梦连连、单纯善良、不谙世事。
偷天换日,神不知鬼不觉中令苏成为了自己,自己成为了苏。
把苏骗进疯人院之后,莫德说她的心碎了,但也仅此而已,没受到什么大不了的惩罚,至多是良心的责备,双脚走到出血,体会生存的困难,再次领略男人们的无情(被老男人调戏,幸亏跑得快,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熟人,那人说什么都不肯帮忙),身无分文,人生地不熟,以至走投无路(开始还以为伦敦好混得很),只有回到兰特街拿到遗产才能找到救苏的出路。
她杀了绅士,自有亲妈来替她顶罪,她也没咋的。
为什么她骗苏杀绅士却没有受惩呢?
或许心灵上的折磨煎熬惩罚更甚于身体上的惩罚?
况且在此之前,作者就已惩罚过莫德了——让她在惨绝的疯人院长大,日日听那鬼哭狼嚎,见那疯情癫状,被她舅舅领出去,也不过是从这座疯人院转到另一座疯人院,阴酷,沉暗,毒药点在莫德的唇上,一点点的灌输进这幼小的心灵,手抄还不行,还得在男人面前朗诵那下流文字,展示那些淫秽图片,莫德只有去冻僵麻木自己,渐渐的,没有了生的气息。
再或许,对莫德的惩罚,就是要她放下自尊,亲口对苏说:how I want you ,how……I love you。
苏在知道所有真相之后,很快就原谅了莫德,因为莫德也被骗了,这倒是个有趣的心理,莫德不再是专门设计她的戏子阴谋家,而是与自己一样的被骗者,苏的感觉好了许多,况且苏也欺骗过莫德,又不肯为莫德放弃自己的利益,这都让苏羞惭歉疚,还因为莫德二十年来的痛苦生活本来是苏过的生活,是莫德代她在承受,想想自己在疯人院的短期遭逢,相比莫德长年受的苦,还有什么不可原谅?
更重要的是苏爱莫德,苏一直没有正视自己的情感,在疯人院的日子,苏一边恨着莫德,一边却不由自主的梦着莫德,着迷莫德的声音,当然,苏是不承认的,可惜电视没怎么表达,我们看到的是苏对莫德的象征——手套,又撕又咬的,但在医生会诊她时,我们看到手套戴在她自己的手上,其中意思不言自明。
所以当那份恨意一减轻,爱马上就浮出了水面,在片中,苏眼前浮现了新婚之夜莫德的温柔呼唤: look at me,Sue。
那个原本狂暴凄切的吻,此时也变得情深款款,无限爱意,一下子就融化了苏。
此时才明白莫德送出来的红桃二的深意,明白了那时莫德声声叫她离开是非之地原来是在救她,相比较大妈对她的爱有多伪善,莫德对她的爱有多真实,对大妈的爱减少一分,对莫德的爱就增进一层。
失去过,才懂得去珍惜,伤害过,才更刻骨铭心,有爱,才能够去原谅,有情,才可以去继续,莫德与苏只有经过这一段心的旅程,才能真正的走到一起,真正的去为对方着想,祸福与共。
结局实在是太理想化了点:相爱的人冰释前嫌,一起生活在爱的发生地,没有家长的阻挠,没有世俗的眼光,又有丰厚的遗产,不用到外面艰苦讨生活,有钱,有情,有自由,简直是神仙眷侣,羡煞一干人,能这么完美完结吗?
不过这又怎样?
让观众hing一把这正是电影的一个功德。
“磨牙”之后再“算命”可能更合理一些,莫德先品尝过苏手指的味道,再在算命之时藏起红桃二视作自己与苏的两颗心就顺理成章了。
电视也没能十足展现苏的活力、灵敏、纯真与温暖,还有苏对莫德又爱又恨的情景,是本电视最大的愦憾,不然没有充分理由解释莫德何以爱上苏,苏又何以能原谅莫德,电视如能再多拍一集观众可能会更接受某些剧情的发展,演苏的那个又苍老了点,这里套用某网友的评论:成了小莫,败了小苏。
整体来说是上佳的,至于什么构思奇妙,叙述独特,感情细腻真挚,床戏不激情但很撩人,剧情峰回路转,陡然起伏,但又合情合理,突出了人性的丑恶与美好等等,都是大家的共识了。
“苏,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一个妻子在她的新婚之夜,应该做些什么呢?
”……呵呵,多可爱多美好的一个小阴谋,如果拿到现代来用,还灵吗?
倒是觉得闷,没看下去。
呀,不错.
这片子震惊我了,整个三观都歪掉了。
BBC拍来拍去就是那么几个演员
相比之下,朴赞郁就有点刻意了。
人性的丑陋一览无遗。
看完盗梦,再看BBC,感觉好没挑战——中规中矩
这样两位女主还能爱上,称之为恋爱脑不过分吧。
又是一部
我觉得看的……好恶心啊……大小姐居然跑了个女神经龙套……好醉啊=_=她那个舅舅太没存在感了吧……反正好烂啊
以为后面会像《小姐》一样有反转
编剧厉害。找原著看看~~
我才知道韩版小姐翻拍的它
补功课。丰富文本被处理得只剩悬疑剧情线索,两个女孩的爱情远不到让观众动容和信服的程度,时代背景和文化的淡化失掉了更多本应有的独特性。(剧中只作为环境交代而存在)。后半段情节推进突兀缺乏组织。最重要是,根本没有情色氛围。要去看下原著。
先看了《小姐》,来补的。前半部分觉得不如小姐,整个气质太古典沉稳,和舅舅的矛盾也没有小姐那么激化。但是后半部分,演员们的演技太出彩了,与《小姐》不同的故事走向却各有千秋,里面的人物之间的矛盾更加紧密复杂,计中计中计,最后一环的计和《小姐》不一样,觉得这里面的绅士比韩版讨喜。
相比于韩版,电影里的一些奇异内容放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显得没有那么突兀,但是其他就真的平平无奇了,无论是摄影、美术、布景都和韩版相差许多,两位女主之间情感的递进也没有韩版那么水到渠成,充满了刻意,导演最剧情节奏上的掌控更是较之韩版相差千里。
燃烧的女子肖像是山寨这个吗
marvelous
怒濤般的展開在劇情中部。
腐国拍的片不腐都不行啊,舞台剧痕迹太明显,表演不太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