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在路上》以后心情难以平复,平时看完电影都要沉淀一下再做别的事情,看完这部电影为了尽快平复汹涌的内心转而看另外一部电影避免让思绪陷进去,无论多么好的电影陷进去都是不好的,要拔出自我站在一旁沉稳应对才是对待电影的好态度。
看完电影得知这是一部同名小说的改编,作者是杰克·凯鲁亚克,这部小说是自传性的小说,也就是说在电影里看似很多疯狂激情的镜头,作者本人已经在四十年代末体验一番,遥看现在的年轻人做着自认为疯狂酷毙帅的事情在凯鲁亚克看来都是不够看的,他早已玩过,甚比你们更会玩。
这是一部好电影,本想在看完小说《在路上》再写这篇影评,但是觉得来不及了,也许等我看完小说后会再写一篇文章纪念这部老去的伟大之作,在看完第二遍后的一个下雨的午后我写下了标题,开始动起笔来,期间也有把这部电影介绍给身边的朋友,他们都是找遍各种理由对这部电影不予理睬,后来看第二遍同两位朋友一起看的时候,一个朋友要么接电话发信息要么上厕所吸根烟,在看到一半的时候他忍受不了困意先睡觉了(电影总共就两个小时十九分钟)我只好和另外一个朋友把剩下的看完,幸好这个朋友看完以后对我说这是一部好电影让我倍感欣慰,为什么这样的题材吸引不了你呢,我觉得始终还是对电影的态度和热爱问题,这部电影描述的都是年轻人堕落糜烂的生活,里面充满了吸烟,醺酒,抽大麻,飙车,乱搞,性爱的画面,甚至是那个时代,都是非常吸引人的,我承认当初看这部电影的时候都是奔着大量性爱场面去的,但看完以后性爱场面不是最吸引我的,最吸引我的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感情,凯鲁迪克笔下的两个男人吸引了我。
男主角赛尔有点像莱昂纳多某一个年轻的时期,他沉韵的眼神好像总是在思考,又思考不出答案是什么,他把玩世不恭的迪安视为亲兄弟,那个年长者布尔对赛尔说的也就是赛尔所认为的,赛尔能发现迪安身上神圣的地方,虽然他不负责任,宁顽不顾,风流成性,潇洒快活,满口谎言,不计后果,甚至让人上火,但有没有发现,他总能影响身边任何一个人,身边的人也总是受到迪安的影响,让人爱恨交加,恨得牙痒痒,如果他身在中国,那就是绝种贱人,但是赛尔总能包容他,也许赛尔也是受到他的影响,他有一点看起来很值得让人欣赏,那就是义气,他为了赛尔不顾他大肚子的老婆和女儿,说走就走,和赛尔继续潇洒快活,但是当赛尔病倒了的时候,他说可怜的老赛尔,然后不打招呼地抛下他拿起他的钱包也走了,他总是为了自己,他是个自私的可怜虫,因为他自私到无私,所以他可怜,他那16岁情人玛丽露更是可怜,她为迪安着迷,为了迪安丢掉了一切,终究她也变成了迪安。
“他一说起痛恨的东西,就两眼冒火,而一高兴,便满脸放光,每块肌肉都绷得紧紧的”赛尔这么描述迪安。
迪安坐在副驾驶上倒转着身体,脚搭在后座上捧着一本书,赛尔在开车,车在行驶,阳光透过玻璃照在他金色的头发上,他照书念着“他们不珍惜生命,是吗,可世上还有什么,能比生命更值得珍惜呢,毕竟这个礼物,上帝只给我们一次,这句怎么样,赛尔”看到这里,以为迪安好像顿悟了生命的真谛吗?
错了,他只是在一脸严肃地调侃生命,到了后面他一如往常地疯狂,挥霍生命,到底什么对迪安来说才是重要的呢,他好像没有重要的目的,他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快活,让自己绽放出燃烧的火光,也许那也是圣神的。
在迪安抛弃情人与赛尔独自回去找自己老婆的时候,他的情人因为失望永远地跑了,赛尔住在玛丽露靠姿色换来的多住几天的破旧旅馆里,他烟瘾来了就捡地上的烟头,纸写完了就在垃圾筒捡废纸,这一刻,赛尔又有某种艺术家的光芒,可事实上又是那么地心酸。
而这一切也是他自己造成的,你所交往的人都是你想要交往的人,而与你交往的人影响你的一生。
电影里除了赛尔和迪安外,剩下的人物在某个画面也同样让我印象深刻,那个戴着眼镜的GAY卡洛,原本是三个要好的哥们,但是他深爱迪安,他痛苦地缩在墙角,看着他们说“暴怒的季节要来了,朋友们,你们的快感只是一种幻觉,你们一路飞到西海岸,总有一天会突然从高空坠落,摔在地上”他充满嫉妒的眼神看着玛丽露,他是最早感到痛伤然后醒悟的人,也是最后仍然放不开的人。
迪安的老婆卡密儿(蜘蛛侠1的女主角)她对为了和赛尔出去找乐子正要要出门的迪安说“别以为你问过我,就可以好受一点了”迪安一走她便哭了起来,她怀着孩子,另一个孩子在婴儿床上大声啼哭,她此时多么地难过,无依无靠,而他的男人也靠不住,她大骂他骗子,以后都不要回来了,在她把迪安赶走后,她在窗台偷看,心中依然不舍,她只是想要气一气迪安,她只是希望迪安回心转意,能够可怜可怜她这样一个女人,但是她失望了,迪安走后,她换了身白色的衣服走到镜子前用发夹夹起头发,她要出去工作,不然她无法养活这个家,养活这两个孩子,她的眼神里透露出男人靠不住。
迪安的情人玛丽露(暮光之城的女主角),人家说情人都是比老婆更能受到男人的优待的,但她不是,她对迪安失望到要和他的好兄弟上床,她和赛尔激情一夜后,留下一封信给赛尔“亲爱的赛尔,我要回丹佛去找我的水手未婚夫,我不要再奔波了,我亲爱的情人,感谢你给了我美妙的一夜,你要是再见到迪安,该狠狠踹他一脚,我爱你”要是再给她一次机会,她会和赛尔在一起,但同时她也无法阻挡迪安的热情和疯狂,她喜欢和迪安在一起,但是她爱赛尔,在艾德家里,她看着墙上温馨的画,她看着狂想家布尔教儿子画画,那个时候我就知道她想有个家了,做情人的路总是坎坷。
艾德,那个胖子,他为了迪安和迪安一样抛弃自己的老婆,她打电话恳求赛尔让艾德回家,她生气地对赛尔说“他们没有钱,他(艾德)娶我,好付油钱,我们上了车,迪安像个疯子似的飙车,一路上吸着大麻,我想上个厕所,他们都不肯停车,我说了几句,他们就把我丢在图森了,丢在图森”赛尔说“迪安哪天要是死了,你会什么感觉呢”她说“我巴不得早点”(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人都那么仇恨迪安)。
艾德最后选择留在了她身边,目送他们离去的时候,他的内心是非常渴望和他们一起走的,他留下一个渴望但是可悲的背影。
赛尔的妈妈,一个老女人坐在家中,失去丈夫后她无精打采,她心里抱怨儿子为什么交上这样的朋友,赛尔在外流浪后回到家里,她只对儿子说“你都到哪儿去了,都瘦了”唯一能做的只是拥抱赛尔,那种切子之心,看着他们偷油,却没有训斥他,听着赛尔找借口“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怎么说吗,我们应该降低生活成本”她爱这个儿子,所以容忍他做任何不好的事情。
赛尔是个英俊迷人的男人,他喜欢看书爱写作,能让女孩子喜欢,为他心动,愿意和他上床,他是个聪明的人,和曾经坐过牢的男人坐在车上听他讲述如何杀死自己的老婆,他一言不发,他尊重这个人讲话,他尊重任何人,但是他依然受到迪安的影响,受到这个最后抛弃他的男人,拿走他的钱包,赛尔躺在床上流出了滚烫的眼泪。
一年后,在纽约的某个街道,迪安找到了赛尔,迪安含着泪光落魄地站在赛尔面前“亲爱的赛尔,我沿着铁路来的,老旧的长途车,椅子硬邦邦的,穿过一道道铁路,受了五天五夜的罪,就为来看你”他看着上车的赛尔,他说兄弟,我永远爱你,他站在街道上看着赛尔坐的那辆车,他在想什么,这一刻,迪安的神情感动了我,他是多么的悲哀,也是让人感到多么的心酸,他眼睛里都是泪,他从没有过如此迫切的眼神。
他寄给赛尔的信里写道“我宁愿失去理智,沿着轨道流浪至墨西哥,带着血管中淌着的海洛因,带着满眼满耳的大麻,在边境旁泥土屋的地上吃着佩奥特,宁愿附身马路边,在西部落日余晖下的餐馆边哭泣,宁愿卷缩着,让赤裸的腹部,贴在辛辛那提路边的锡罐上,宁愿拖着一条腐朽的枕木,到落基山脉的各各他,宁愿在加尔维斯顿头戴荆棘,在洛杉矶被钉住手脚,在丹佛被立起等死,在芝加哥被从体侧刺穿,在新奥尔良死去,就地埋葬,再在顶山的某个角落复活” 这些诗是好看的,确实让人随着诗无限遐想,他们用青春用时间用感情用身体用快感写下这些文字。
这些文字触动了我,有时候不断问自己,在别人眼里我到底是什么,人与人的热情到底能维持多久,热情过后还剩下什么,夹在手指上燃烧的烟,肚子里淌着浓烈的酒,黑漆的音响里传出刺痛耳膜的音乐,躺在身边一丝不挂的女人,飞驰在马路上的车,车窗外像似静止的人们,尾气下朦胧的夕阳,高高在上不明不灭的路灯,一本本快要翻烂的书,那些日子就是这么过来,然后离去,不说一句话,毫无良心,无非想证明自己还活着,活得比任何人都重要。
在美国,夕阳西下时,我坐在快垮掉的老河墩上,仰望新泽西上方的长空,想象大片的荒野,延绵不绝,在大地上隆起,直至西海岸,道路远没有尽头,人们在这无尽的路上,纵情遐想,在爱荷华,我终于知道,长庚星一定会低低挂在空中,昏暗的光洒在大草原上,而这只是在夜晚还未完全降临之前,当夜晚到来,笼罩了大地,描黑了河流,包裹了山峰,掩藏了海岸,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只知道我们都会凄凉地老去,我想到了迪安·莫瑞亚提,我甚至想到了老年的迪安·莫瑞亚提,我们从未见过身为人父的他,我想到了迪安·莫瑞亚提。
许巍那首《蓝莲花》早已成为CBD办公室白领最有效的心灵鸡汤,一句“没有什么能够阻挡,你对自由的向往”,就能把朝九晚五的手铐抛去青藏高原。
在我看来,杰克•凯鲁亚克那本垮掉一代的圣经《在路上》也具备着同样功效,属于所有叫嚷着要辍学投奔理想、辞职背包上路却又从不见行动的苦闷心灵。
而对于生命状态已然在路上的人来说,杰克•凯鲁亚克和尼尔•卡萨迪、萨尔和迪恩,等等这些从真实到虚构的青年亚文化偶像,他们的憋闷、无聊、愤怒,他们的流浪、吸毒、性爱,实在是一场无聊到不值一提的破事。
当然,不得不承认,杰克•凯鲁亚克在1957年确实通过这部弥漫着强烈空虚感的《在路上》影响了整整一代人,让遍及全美的灰狗大巴载着反战的孩子、嬉皮的花童全国串联,让69号公路载上即叫即停随时搭车的“自由与爱”美国梦。
这番乌托邦式的画卷,又被下一代的青年再内心翻涌美化好多遍后,代代相传。
即便远在巴西的少年沃尔夫•塞勒斯也被深深影响着。
于是,当这个总要与车相爱的巴西导演,带着心中神圣的格瓦拉,完成南北向经度穿越的《摩托日记》后;选择了东西向纬度穿越的垮掉派圣经《在路上》。
从地理常识看来,南北向的穿越,从寒带到温带再到热带,所能经历的地貌和植被变化,必定比东西向的纬线穿越更为丰富。
因此,从视觉感受方面,《在路上》并不具备《摩托日记》的景致优势,但是宽阔美国大地的文化之景,却是错不过的。
垮掉派的凯鲁亚克只关注着内心景致,无论是萨尔在东部的纽约家中,还是迪恩在丹佛的二老婆屋里,抑或为赚路费而干苦力的加州棉花田,对苦闷的青年都一个样,他们的风景只有地下酒吧的爵士乐、加入苯丙胺致幻的咖啡,以及床榻上激烈碰撞的异性或同性肉体。
这样的内心风景,显然很难从影像里摸索出一条适合的表达道路,沃尔夫•塞勒斯尝试的勇气可嘉,但显然他还是只能搞砸。
“小伙子,你是准备去哪,还是没目的的乱搭车?
”影片开头,在西部旷野中搭上卡车的萨尔被问到。
垮掉派确实是没有方向的在路上,但塞勒斯竟也听话的跟着他所心爱的主人公,说风拍风说雨拍雨,自嗨着让电影变得毫无方向。
小说中的迪恩是完全能由萨尔第一人称的视野所丰满,他是在路上的客观主角,有着挥霍不尽的精力和强烈的性吸引力,并将在经历中成长的主观主角萨尔巧妙压缩至潜文本中;到了电影中,这个仰视视野倒是建立的漂亮,赤裸的迪恩为来访的萨尔打开了门,漂亮的躯体、鲜活的自由,彻底征服了这个刚逝去父亲的年轻作家,但往后的故事发展中,萨尔和迪恩却被给足了等量齐观的镜头。
关于自由不羁,小说里那种让人不能直接触碰的形象,是需要想象力去塑造的;但电影里,最好还得有能让自由显得可贵的对立物,比如压制,很遗憾,未经压抑而来的发泄,让主角们从头到尾就只是讨厌的不值同情和理解的社会弃儿。
似乎只要是集体吸毒、做爱了就叫做自由,“杜鲁门让我们要为生活节省开支”,恶搞着总统发言,年轻人们自由的偷盗。
穿越美国的在路上之旅,也是叙述者萨尔的文学之旅,为了表现垮掉派的虚无情绪,塞勒斯又直白的将镜头反复对向伴随萨尔的图书封面——《叔本华笺言录》以及普鲁斯特那套《追忆似水年华》的第一卷《在斯万家那边》。
巴西导演显然不具备拉乌.鲁兹(电影版《追忆似水年华》导演)的文学根基和用影像稳抓艺术流的强大能力,只能是肤浅的为人物贴上一些有着时代感的标签。
克里斯汀•斯图尔特和克尔斯滕•邓斯特两位大牌女明星,分别扮演的迪恩前后两位少女妻子,倒是在保证了影片商业性和影迷基础之上,能达致影片关于自由代价的阐释意图——这么好的两个姑娘,你都忍心自私的这么玩弄,迪恩你不是个混帐东西还能是什么。
于是,当已为人父的迪恩被旧金山的妻子轰出家门后,整个影片的情绪急转直下,忧伤的流浪以及挫败的美国梦袭来。
在路上的心灵,即便注定要损人不利己,也不能妨碍这自私心灵去追逐自由。
盲流即“盲目流动”,泛指活跃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到处流动的,无所事事的青壮年。
按照这个定义,《在路上》里的年轻人都是盲流,他们无所事事,沿着66号公路没有目的地的全国乱窜。
但是他们之中只有一位堪称顶级盲流——迪安。
只有他,身上齐聚了所有顶级盲流应该具备的素质。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有型顶级盲流必须要足够帅气,不够帅气始终入不了流。
就像不知名地下乐队的主唱也必须是帅气逼人,或者曾经帅气逼人。
不然的话还是好好练练架子鼓吧。
前台不属于你。
2,快乐制造者一般盲流很容易迷失在对现实生活的不满之中,顶级盲流却能够时刻保持兴奋,随时找到乐子。
或许会有短暂的沉默和平淡,但是他们一定能最早找到新的打破这种乏味状态的兴奋点。
3,兴奋剂即使这样,生活的大多数时间仍然是平淡如水的,为了保持亢奋状态,他们需要类似于酒精啊,毒品啊之类的兴奋剂来保持自己高昂的状态。
普通盲流永远只能在他们的带动下进入高潮,而无法成为主导者。
4,混乱的私生活他们永远有数不清的女伴,你也永远不知道他现在是和其中哪一位女伴在一起。
普通盲流只能充当类似于本片主人公萨尔或者《挪威的森林》里面的渡边君又或者《与青春有关的日子》里面的冯裤子一样。
默默地看着他们keep fucking。
5,永远不和生活讲和迪安就算真正的结婚生子,也不可能安定下来。
因为他们无法忍受平庸无聊的生活,书中的各色人物后面都逐渐安定下来,但是迪安,他不会这样,他的心永远是躁动的不安的。
暂时的回归只是为了下一次上路。
用原著里面的话说,“我还年轻,我渴望在路上”6,不会担负责任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责任或者付出,迪安一生只有一个追求:高潮,无论是酒精,毒品,放逐还是性爱,他只想要高潮。
《阿飞正传》里面的张国荣也是这样,当然,王家卫会告诉你说,他们是无脚鸟,累了就在风中睡,一生只落地一次,就是他们死的时候。
7,文艺素养迪安走到哪里都拿着那本《追忆似水年华》,现实中的凯鲁亚克最喜欢跟你讲禅。
这把他们和普通盲流彻彻底底地区分开来:普通盲流是因为对世界认识不足而成为盲流,他们则是因为对世界认识的太透彻而成为盲流。
两者云泥之别,不可同日而语。
8,非正常离开迪恩不知所终,凯鲁亚克死于酗酒,阿飞死于斗殴,《挪威的森林》里面的永泽在他女朋友自杀之后也下落不明。
他们穿梭于一段又一段的生活中,潇洒的离开。
留给他人的只有孤独的背影和永恒的精彩回忆。
《在路上》这本书的意义之重大——社会发达的标杆,嬉皮士和全球穷玩的启明灯等等等等不多说了。
作为文学作品,原著的重点在于一种状态,就是上面说的那种“盲流”的状态:鄙弃世俗,无所事事,追逐高潮。
他直接重塑了整个后现代欧美文化,间接影响了后进发达国家的年轻人思想。
但是很明显,《在》难以成为一部好电影,因为他并没有一个传统的戏剧结构,缺乏起承转合。
这是原著的精神决定了的,《在》用大量碎片式的场景和人物刻画来描绘人物的意识流动和心理状态,而这个东西大概很难在大银幕上呈现。
没读过原著的人很可能根本无法进入电影的节奏。
这种意识流的电影中最重要的就是主角,他们必须充满魅力,散发光芒。
作为意识流电影中的大拿,王家卫很了解这一点,你敢想象《春光乍泄》不是由张国荣和梁朝伟主演的?
那样的话,恐怕观众早就分分钟关机走人了。
《在路上》里面的迪安和玛丽露都选的很不错,男的颇有几分布兰德皮特年轻时的风采,女的更是《暮光》系列女主。
两人在片中放荡起来真能带出一些“盲流”的诗意,称得上顶级盲流。
由于《在》本身就不具备一部好电影应该有的结构,加上毕竟众口难调,就像古典文艺青年心中的哈姆雷特,一百个盲流心中有一百个《在路上》。
为了避免被口水淹没,导演索性直接照搬原著,当主角最后奋笔疾书并在口中反复喃喃自语“莫里亚蒂迪安”的时候,我猜这部盲流心中圣经般作品的电影版已经能够满足大多数普通盲流那颗迷恋折腾的心了。
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前几年非常火,不知怎么突然就有许多人都开始阅读并谈论这本书了,或许这和当下我国年轻人的某种状态有契合之处吧,但是毕竟时代不同国情有异,我始终无法抓到“在路上”的点。
我这样的人,更像是莱蒙托夫笔下的毕巧林,只算是这个社会的多余人,就是那种淹没在没有盼头的工作里的年轻人,也曾有梦想但终究还是被生活套牢了。
于是,我试图从电影《在路上》找到能被我接受的主题:垮掉、迷惘、孤独、不羁、流浪、自由、爱情、青春,这些字眼不断在我眼前跳跃却落不下来,它们算是这电影里的一些情绪、行为和状态,但是却不构成一个贯穿电影始终的主题。
电影里反复出现了主人公阅读和朗诵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Ⅰ:在斯万家那边》的场景,而这些年轻人的经历也如同一场意识流的运动,没有起点也不见终点,他们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做着不规则的布朗运动,相会分离时有,不变的只是不停地在路上。
赛尔是一个寻求灵感的作家,而作家总是会被迪恩这样“纯粹的人”所吸引,他是一个观察者的角色,虽然参与到漫长的旅行之中,却始终不是这场空间位移的精神领袖和驱力。
在穿越东西的这场旅行里,他体验和感受,并不断将一晃而过的意象转换成为铅笔字,记录在任何可以留下印记的纸上。
要知道作家是坚强的也是残忍的,当书本终于成型,他便要从中抽身而去,远离他亲历的这种生活。
电影的最后,镜头落在迪恩的脸上,这个曾经充满了原始生命力的男子汉,曾经是那样的鲜活和不羁,却最终被折磨成了一副颓唐寒酸的流浪汉模样,此时的他竟与自己父亲的命运重叠在了一起,让人唏嘘不已。
电影虽然没有强烈的戏剧冲突,但是在停留和在路上这两种状态下,人物关系呈现出不同的面貌。
当迪恩、赛尔、玛丽露暂时在某处歇脚时,他们之间、他们与周围的人之间,以及他们与自己的生活环境之间都是一种紧张的关系。
赛尔找不到灵感,迪恩则很快在停留中厌烦。
这个时候,他们就靠酒精、做爱、致幻药品来寻求快感。
一旦他们上路,仿佛年轻人的活力又重新回到了他们的身上,脸上也洋溢起天真的笑容。
于是关系和解了,他们之间有了一种奇怪的靠不断移动来维系的和谐氛围。
作为一部公路电影,美国东北部的寒冷城市,中部的富庶田野,西部的粗犷戈壁,南部的热烈风光都有所展现,然而与一般的公路电影所共有的那种找寻或冒险主题不同,旖旎的风光和一路上的新奇见闻并非此片年轻人所追求的东西,对他们而言,这场位移是可谓是“无目的的合目的性”,抛离了理性的现实主义的追求,而是纯粹的一种感性的美(相对于赛尔和卡洛来说)或言自由(相对迪恩来说)的体验。
最终我放弃了寻找这电影的主题的努力,却意外地得到了一点个人的感悟:我没办法理解也不向往这种漂泊的生活,或许正是因为我就像是站在潦倒的迪恩对面的衣着光鲜的赛尔,进而我又想到,我和赛尔有着本质的不同,我从未如他这般经历过,因为从一开始我就已经绑紧了自己。
垮掉的一代,颓废的一代,无论哪种称呼都好,青春总是让人羡慕的,金钱换不回来,可以无忧无虑,无所顾忌,甚至来一点胡作非为,尤其当主角是帅哥美女的时候,更是会让人觉得无限向往,但实际远非如此,就算你如何放肆,现实和梦想总是有着不小的距离,本片中的男主角在婚后不负责任的性行为实在就有些无法让人认同,女主背着未婚夫鬼混亦是如此。。。
影片还算不错,比较流畅,2个多小时的片长并不会让人觉得冗长无聊,很多有趣的看点,很多大牌客串,不过两位男主角的表演并没让人有惊艳之感,克里斯汀斯图尔特的露点也远比她的表演更吸引人。。。
发现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在墨西哥迪安会抛下生病的赛尔(迪安不是第一次抛下赛尔了),其实是不够了解迪安的心理。
迪安是个孤儿,没人教他对与错,什么事都得自己拿主意,亲力亲为。
多年来自然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缺乏责任感的性格,因为没人教他什么是责任感,说得更明白点他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事情。
迪安没有责任感,这其实是一种病,是一种心理上的缺陷(从小缺乏教育和关爱的孩子最容易产生这种心理上的缺陷),而且休想用一些言语行为来转化他,因为他根本不知道也不会认同自己的错(我家庭也有类似迪安的人)。
在墨西哥他抛下赛尔就是因为他缺乏责任感的性格。
他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觉得自己的事必须优先处理,而赛尔的病他没放在心上,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同感冒一样躺几天就好。
还有迪安走的时候顺便带走桌上的钱是因为回去的路上车要加油,他需要油费,而他觉得赛尔病好以后自然会找到地方搞到钱的。
这就是迪安的想法,他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他根本就没想过要是赛尔的病好不了呢……影片最后赛尔没让迪安上车是因为他不想再与迪安有什么实质化的交集了。
试想你朋友在你最危难的时候弃你而去,顺便还把你推向窘迫的境地,以后再见面时你会怎么做呢?
现实很残酷,人要学会成长才能把有些人有些事看得更清楚。
我徜徉在他们身后,就如我一直以来跟随着那些吸引我的人身后一样。
只有那些疯狂的人才能引起我的兴趣。
那些人疯狂的生活,疯狂的表达,同时对一切事物心怀渴望,他们毫无倦意,不屑于陈词滥调,只是燃烧,燃烧,如子夜的烟花般绚烂。
在路上 on the road 我们所崇敬的很多经典,其实我们已经无法完全的,真正的理解。
因为我们已经不可能再回到产生这些作品的空间和时间。
你可能了解 可能知道,但是 毕竟没有也无法经历,无法经历作者曾经经历过的生活。
但是经典之所以谓之经典,就是因为就算我们不能回到作者所在的世界,可是我们还是能从这些字,这些声音,这些画面中感受到作者曾经感受到的一切。
关于书:我一直认为有两种需求不能委屈自己,一种是吃,一种是 书。
不食,身无以立;无书,立身何用?
物质需求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但是满足物质需求是为了进一步满足精神需求。
就好像我每次都喜欢在床上看书的时候,手边放着一堆零食。
高中时,在书店看到一本书。
它现在躺在我家里书架上,应该已经落满了灰,封面褪了色。
为了不辜负书价 我断断续续看了一遍。
最后只记得三个字:在路上。
我至今也说不清杰克 凯鲁亚克到底想说什么,或者他根本什么都不想说。
我只是和他一样喜欢这个三个字,这就够了。
关于电影:虽然我的确读过原著,但是基本上和没读过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可以说是以半陌生的感觉来看这部片子。
还好,它没有让我失望。
意识流的写作手法,长达数年的故事线,碎片化的画面感,众生相式的人物设定,几乎原作所有的特点都在说着一句话:不要把我拍出来。
事实上这也是为什么第一个拿到版权的弗朗西斯 科波拉没有操刀的原因。
不过还好沃尔特 塞勒斯最后拿到了这个本子,虽然不说惊喜,可至少不愧对本子本身。
镜头,剪辑,配音等等基本无话可说,一方面是因为能做到的基本都做到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半吊子都不到的水平实在不好意思说什么。
还是说点能说的吧。
臃肿的背包,长到几乎没有尽头的石子路,在泛着金色的阳光下行驶的破烂的皮卡,一瓶劣质的酒在陌生的手和嘴之间传递,粗鄙甚至粗俗的话语与嬉笑夹杂着酒精与烟草的味道在空中弥漫,角落里粗糙的嗓子,哼着一首不知名的歌谣。
片子的开头正是是我心中最经典的“在路上”。
虽然片子中更多的,或者说绝大多数人想到“垮掉的一代”能想到的都是“性 毒品 酗酒 无视法律和道德规范 同性恋 爵士乐”。
但是我心中的,却仍是这最简单的,最字面意思的“在路上”。
晨雾与晚霜,大雨和星辰,我和路上的风一起,将天堂带至丹佛。
只是因为那里有个叫做迪安的混小子。
这混小子 是我哥们。
“赛尔,你终于来了。
”不得不说,无论是赛尔,还是迪安,亦或是卡洛,都可以算的上合格的表现了角色本身的特质。
不过我印象最深却是克尔斯滕 邓斯特扮演的那个吉卜赛式的年轻母亲。
她身上有一种以我这个年纪和我目前的阅历无法解释的美。
不清新脱俗,不娇柔可人,不妩媚妖娆,只是美,就像夏日南加州黄昏的阳光,模糊但是暖人。
她与赛尔分别的那场戏,镜头在蓝天白云草地与路中不断的在两人中间进行近远景切换,最后停留在邓斯特低头后那一丝淡到近乎没有的微笑以及赛尔远处的背影上。
再见,再难见。
关于故事:片中跨年狂欢举杯庆祝新年的场景,总让我想起《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一群大院子弟在王朔的带领下,举杯共饮:四海之内皆兄弟。
片子以极短的篇幅交代了南美之行,并在此分离了似乎永远不会分开的赛尔和迪安,然后又在纽约让两人相遇,最后归结于赛尔的呓语和打字机“嗒嗒嗒”的打字声中。
似乎戛然而止,又似乎余音绕梁。
但至少我知道,迪安 还在路上。
或许,应该会死在路上。
在美国,夕阳西下,我坐在快垮掉的老河墩上,仰望新泽西上方的天空,想象大片的荒野,绵延不绝,在大地上隆起,直到西海岸,道路没有尽头。
人们在这无尽的路上,纵情遐想,在爱荷华,我终于知道,长庚星一定会低低挂在天空,昏暗的光洒在大草原上,而这只是在夜晚还未完全降临之前。
当夜晚到来,笼罩了大地,描黑了河流,包裹了山峰,掩藏了海岸......没有人,没有人能预测未来谁会怎么样?
只知道我们都会凄凉地老去,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我甚至想到了老年的迪安·莫瑞亚提,我们从未见过身为人父的他,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我想起了迪安·莫瑞亚提......另:很喜欢片尾模仿老式打字机打印出来的稿件式的字幕形式。
徘徊着的 在路上的 你要走么Via Via 易碎的 骄傲着 那也曾是我的模样沸腾着的 不安着的 你要去哪 Via Via 谜一样的 沉默着的 故事你真的在听吗?
没看过英文原著,看的是文楚安的译本。
相对于小说原著,电影版本对结局做了过大的改动,完全偏离了故事的基调。
小说里的结局,萨尔对迪恩有着爱惜和怜悯错杂的情感。
迪恩对萨尔也并无功利之意图。
原著截图如下: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2281995543/#imagehttp://www.douban.com/photos/photo/2281995585/#image而电影版本里的结局,却完全背离原著,将萨尔和迪恩两个角色之间真挚的感情全部隔断,取而代之完全是功利和世俗。
如下是我对电影结局的理解:因寒冷而瑟缩的迪恩碰巧在街上撞见萨尔雷米一行人去听演唱会。
迪恩问萨尔:你觉得,我可以搭个顺风车到第40大街吗?
你知道,我想多和你一起呆一会。
(迪恩语气和神情都带有明显的功利谄媚)萨尔:**(没听清,应该是直接拒绝)我真希望我没有这张音乐会的门票(意思就是我现在不想浪费门票,所以不能答应你的请求。
言下之意,于我而言,音乐会门票比同你叙旧更重要)迪恩愣了好一会,才说:我明白了(貌似是Get it)。
明显看得出眼神中带有失望。
甚至眼睛里都噙了眼泪。
萨尔:再见,迪恩。
(感觉萨尔看迪恩的眼神里有明显的怜悯)迪恩看着离去的萨尔,加了一句:嘿,萨尔,Love you forever!
另,其中那个读信的情节,倒是看得出萨尔的确是真心为迪恩和卡米尔和好而高兴。
但该结局处,萨尔转而对迪恩的冷漠和拒绝则显得甚为突兀。
不太明白编剧是故意为之,另有寓意?
还是我没看懂电影,剧本和原著本无背离?
I think of Dean Moriarty,I think of Dean Moriarty还记得第一次看这部电影是大二,室友都睡了,窝在被子里戴着耳机悄悄看。
看到电影男主打字机上敲下最后一句,也是小说的最后一句,流泪终于绷不住了。
我想到,也许每个人年少时都有这么一个没心没肺的铁哥们,他亏欠过你,又或是你亏欠过他。
这不重要,只是在若干年过去,当你回望这段岁月,依然会莫名其妙地,热泪盈眶。
我的那个他,是初中的好哥们。
我成绩好,他成绩差。
直到中考完我爸要搞谢师宴,所有老师都请来了,还叫上了我那个好哥们。
他也超常发挥,所以当时老师在吃饭时都说,是因为我,才让他从班级倒数一直到班级15名左右。
我当时心里有点高兴,但是又隐隐觉得这样说,不妥,但让我后悔的是,我只是笑笑,却什么也没说。
他也曾问我,“你说,现在我们是最好的兄弟,但是以后呢,我们会一直好下去吗?
” 我说,“肯定啊,你想什么呢?
”当时的我不懂那种隔阂,更看不到那种隔阂。
很难定义,很难用言语去形容。
但就是一语成谶,我们渐行渐远,并且无法回头。
也许在某一个同学会,外向的他见到我,都会主动搂着内向的我的肩,说,“兄弟,好久不见”而我,从一开始的拘束,由于有他的这个举动,轻松了些许,也装作社会的说,“兄弟,好久不见”可是现在的我,也明白,这个感情,也只剩下回忆。
今天陪女朋友二刷,全程语音。
女朋友在最后一幕,看到穿着裘皮大衣的男主和衣衫褴褛的 Dean 在雪天的纽约街角相遇,也哭了。
我当时好希望在她身边,可以将手放在她的脸庞,和她一起感慨。
她说,我们每个人心中其实都有一个 Dean Moriarty,他代表的是纯真,他代表的是自由。
但是包容的社会包容不下一个小小的 Dean Moriaty,包容不下一颗其实没犯什么大错,只是火热过了头的内心。
我们都羡慕 Dean Moriaty 吧,我们在生命中某个瞬间,都曾勇敢过、疯狂过,哪怕手中只有今晚的酒钱,也不会提前为了明天所担忧。
可渐渐地,我们意识到这样不行,于是去工作,去奋斗。
你当然可以冠冕堂皇地说这是一种责任,也可以不屑一顾地说,这不过是为五斗米折腰。
但是,为了自己开心地生活,又有什么错呢?
今晚,她的眼泪,我没有看到;但我分明看到,她的善良,她那颗赤子之心。
这些,美得让我痴狂。
1针对男主:如果没有自己的一项技能作为傍身术的话,那么,当你和朋友从颓废堕落的生活中回归到正轨时,可能就是流浪汉和精英人士的区别了。
2针对迪安:在颓废、堕落、迷茫中不断挥霍青春,取得即时满足,看似很自由,很潇洒,但是,迟早有一天,命运会给你相应的回报的。
很多人总说自己迷茫,其实只不过是不愿安定下来,不愿承担责任罢了。
宁愿跋山涉水、饥寒交迫连续五天五夜来到大城市找自己曾经的好友,想要再偷一时的欢愉,再逃避现实一次,但是,却不愿选择低下头颅,本本分分地回家踏踏实实做一份工作,养家糊口,承担起属于自己的责任。
对待这样的人,我真心觉得没什么可怜的。
不要再用什么还迷茫、还年轻作为逃避现实和责任的借口了,其实只不过是不愿面对现实,懒惰罢了。
3针对迪安前女友:年仅18岁,就因迷茫和年轻为借口而选择和一个混蛋整天花天酒地,让自己无论是肉体还是精神,都堕落地无以复加。
逃避,爱欲,疯狂……都只是一时之计,只不过让自己暂时忘掉所谓的责任以及对不确定的未来的恐惧罢了。
但是,青春是短暂的,欢愉也是短暂的,责任和平淡才是人生主色。
4针对迪安的妻子:女性不够独立,识人不准,一个明显就看得出是个内心始终安定不下来,渴望疯狂,渴望爱欲甚至还用情不专豪无责任心的男人,即使这样,就随随便便地就把自己交出去,选择了这样的男人作为自己下半生的伴侣。
那么,既然你当初有那个勇气做出这样的选择,那就在将来受到委屈后悔的时候千万别哭,别后悔。
一零年我开始读原著小说On the road。为了迎合小说的意境我总是在旅行的时候带着;多伦多,渥太华,伦敦,曼城,北京,再到加拿大。断断续续两年多也没看出200页。改编电影和小说的毛病都在于冗长缺乏戏剧冲突,没有高潮像流水账一样。现在电影先于小说看完,但是小说我还不准备放下,好像自己还在路上
很差。加内特个人魅力超强,邓斯特杯具了。
同为垮掉一代文学改编 觉得《嚎叫》表达的更好 这样意识流般的文字本就不适合电影 又拖到时代已被遗忘那么久 让人很难深刻感触 《在路上》更多是表面的青春与迷茫 而《嚎叫》将追寻自由 平等及自我价值的垮掉一代精髓表达的更透~ #表妹电影#
比我预期的好太多,大概读过几十页的原著,也就当没读过好了,电影一点也不让人失望。公路片一贯令人神往的风景,又文艺片独有的情调,结尾Dean泛着泪光的眼神直击心坎,不得不说选角真是出色,加内特在水准之上不说,Sam Riley初见便爱上,KS终于得到了释放。所谓的垮掉的一代,闪着光啊。
这么有激情的小说居然可以改得那么无聊。不知道为什么光线昏暗的镜头对比度总是大得诡异,黑色完全没有细节。 @2013-03-15 18:14:47
三观超正的主流青年杰克·凯鲁亚克,对的,就是这样,不叛逆嘛。
男主长了张我最嫌弃的脸 看原著时候幻想的sal应该是个根正苗红的少年嘛 JK本人年轻时候就很帅 男模般神圣的身材才配得上the beat generation 总之 这部电影 一点都不够垮 我去过城市之光 去过北滩 我那么爱上世纪美国的文化 那么浓烈的 燃烧的 炽热的 发光的 导演拍的简直是 清水挂面 失望 差评
#跳电影# 原著的回忆居然一点都没有被勾起,可见我不但看电影不专心,看书也不专心。
杰克凯鲁亚克说,他的一生都在追逐着吸引自己的那些人。紧紧跟随着,只要对方一个招呼,就会奋不顾身的抛开一切,上路。
一开始看的居然是和谐版,wqnmlgb,垮掉的一代都播了,做个爱你和谐个毛线。毕竟是电影,没有原著的那种永远在外面游荡的感觉,独自行走的戏拍的好烂。我印象中最深的没油靠下坡滑行了几百英里的戏没有。吉普赛妹子不够有魅力。墨西哥还好,就是太短。我忘了原著结尾。只不过电影的主旨和原著不太一样
看到一半 实在看不下去了 只能说 这是一部极不适合被改编为电影的小说 影片撕碎了我在读小说时眼前浮现所有的视觉脑补 纵然我对这种青春和生活态度极不认同 但是并不排斥垮掉一代的精神的存在性 实在懒得在此烂片的评论中吐槽 观点参见我《在路上》的书评
just like open the door ,then steal a hug,but a little sad is blowing in the wind,full of feelings in the mind and pass crossings on the road.
制作精良,表演出众,虽然不见得对每个人的胃口,但确是一部好片,结尾处在纽约见面一场,介于现实和意想之间,是点睛之笔。很多人把它与《荒野求生》放在一起,不敢苟同,后者要装腔作势的多了。豆瓣上不少文青,下半身毛都没育周全,就用些装B文字大谈垮掉的一代,也算是一道风景。
它唯一的缺点,是不太耐看,但我相信,在看第一遍的时候,你还是会非常投入的。我甚至有些喜欢迪安·莫里亚蒂,在他身上,那些不可救药的“堕落时刻”,有种原始的生命力被更为原始的黑暗无情吸走时的神圣感——每个人的本质都是别人改变不了也夺不走的。
1948年到1951年,一台车、一群狐朋狗友,每日佐以大麻、性爱、爵士乐,无所事事的混日子。虽然是小说改编,我不喜欢传达的这种生活状态,也不喜欢那个年代。更是讨厌斯图尔特,片子也没有公路片最基本的好风景,不喜欢这部片子。
想知道原著到底是肿么样的。不停的换着地方换着人边看机油啪啪啪,边抽根烟写点东西就垮掉的一代了啊!还没逼组的直播贴有料。我觉得守哥完全有实力写本更有味道的自传,是吧。ps:卧槽劈腿女演的角色在剧中刚开始年龄只有17岁,17碎乃们都在干嘛。。。。
青春真是好,万人迷男配也太让人讨厌了吧,因为根本不迷人
小说改编成电影之后就味道变了。。。还是看小说吧。。
没看过原著不知道是不是本身就是这样,剧作本身是比较散的,不过几个演员一个比一个浪荡不羁,倒是气质十分贴合。(斯图尔特演浪荡女简直手到擒来啊。)看到最后纽约的重逢还有点眼眶微湿啊,这一辈子,其实都是on the road
完美继承了原著在写作上的流水账特点,然后抛掉内脏成为流于表面的公路片。但确实是比我之前担心的要好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