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向日葵般灿烂的少年,品学兼优,有着无限美好的未来,也许将来是大学教师,也许是华尔街精英,但年少无知的他因为父亲的渊源一步走错后,步步皆错,他成了臭名昭著的毒品贩子。
如今可怜的他就象当时他救起的那只流浪狗,看上去凶猛,实际无害,但他比它更可悲的是奄奄一息却得不到任何人的救助——他是多么地渴望被救。
在最后的时间里所有亲情、友情、爱情那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帮助只会让他心里深深埋藏的怯懦和痛苦雪上加霜。
当初在他走错关键那一步时没有任何人不顾一切拉他一把,帮他一下,陪他渡过难关。
他走错了路,却不知道该怪谁,只能宽泛而模糊的憎恨周围一切。
当他满口"FUCK"操遍全世界后,世界并不理会,哪怕他当时骂得很凶很爽很过瘾,结局还是要到监狱里被其它犯人鸡奸。
他真正爱的人是那个曾经品学兼优向日葵般灿烂有着无限美好的少年——甚至整部电影主要配角都是他心理、人格镜像的一部分。
当他初遇到她时,找到了理想中完美的自我。
他小心翼翼的呵护着镜像的她,不让她操劳任何事,给她所有最好的,告诉她自己所有秘密,无条件信任她,即便种种迹象都表明她出卖了他,连警察都亲口对他说是,他虽迟疑,但仍克制着信任她。
人总要为自己的错误行为负责,他由老爸陪伴着去了监狱,所有美好不过南柯一梦。
但不幸也许还没结束,女学生玛丽或许会是下一只无人拯救的城市流浪狗——现实中无人救助的流浪狗更多。
人有很多理由证明“自身难保”,于是理所当然见死不救,于是自己落泊需要救助时也无人伸手,只有那个内心善良、温柔,甚至怯懦的他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不顾一切救了条貌似凶狠生命垂危的流浪狗。
是的,我觉得Edward Norton那种暴戾颓废,怨天尤人的无名愤怒,倒是象在重复Fight Club的主题。
没看懂编剧为什么要介绍主角的两个发小。
那个Phil Hoffman其实有个平庸的面孔,但因为演The Talented Mr. Ripley演得实在传神,搞得我看到他的其他角色,都觉得面目可憎,猥琐阴险。
那个Mr. Ripley明明是个小坏蛋杀人的故事,却能让观众能与小坏蛋同仇敌忾,人家的心理描写真是入骨啊!
在这片子里,Hoffman演作纯洁中年教师,但他的眼睛太小太狡捷,让俺压根没看懂这个角色的存在意义。
俺土人。
至于Pepper演的Wall Street Trader,突然和这个男淫有了很大的共鸣。
从他一开始赌博失业率(这个俺懂,好说好说),到他认为男主角Monty已经彻底完蛋了(这个俺也明白,好说好说),到他的心理被Monty看透,反倒被Monty利用,把负罪感强加给他,俺终于明白,Monty同志虽然时运不济,但在对Frank的心理战上,是大获全胜鸟...这种“你的小脑瓜我清楚”的胜利感,在成王败寇的中国文化中是没有立足之地的。
你知道就知道好了,俺们脸皮够厚,怎样?
我要是Frank,痛揍他一顿,当今天的热身运动好了。
最后,Monty的老爸向他描述一个远离一切的流浪日子。
人过了一定年纪,就没了出逃或者流浪的勇气了。
我猜最后Monty是彻底的精疲力尽了。
“ Monty(爱德华·诺顿 Edward Norton 饰)牵着他的狗在纽约散步,白天,他去了他以前就读的学校拜访了他的老友Jacob(菲利普·塞默·霍夫曼 Philip Seymour Hoffman 饰),Jacob在里面当英语老师,课上他的女学生Mary(安娜·帕奎 因 Anna Paquin 饰)非常活跃。
而Monty和Jacob的另一个好友Frank(巴里·佩珀 Barry Pepper 饰)则在公司忙碌地工作着。
事情的起因是某天的下午,Monty回到家,发现女友Naturalle(罗莎里奥·道森 Rosario Dawson 饰)在家门口等待许久。
两人正在浴缸里调情的时候,警察突然来敲他们的家门。
Monty藏在沙发里的毒品被发现。
因此他被起诉,被判入狱7年。
Monty离进监狱只剩下几个小时的时间了,他开始怀疑是不是女友出卖了他。
Monty去找了他的老爸,两人谈了很多很多,之后他们一群人去到酒吧,却意外地遇到了Jacob的女学生Mary。
24小时过去了,下一个小时开始,Monty就要开始他的监狱生涯...... ©豆瓣”这是豆瓣的影片介绍,我一直期待着那神奇的第“25小时”,但谁知道,影片也就此结束。
影片简介就能交代完的内容,竟然能扯上2个多小时!
里面很多段落,比如交易员和老板斗嘴、和同事争吵、辱骂散工,男主逛校园和老师的谈话,删掉对影片有影响么?
很多段落,比如三人相约去酒吧,从开始等男主到男主去见老大,将近30分钟缩短至5分钟对人物、对情节有影响么?
这影片究竟想表达什么?
我翻了以往影评,最高赞影评竟然是一段台词的复制。
可见这部又普通又冗长的片子乏味到什么程度!
除了强行夸Ed演技好,夸台词牛,实在没地方贴金了!
这就是部烂片!
将要结束了,这推搡着我一路向前的剥落时光。
刚刚还有人问我,要不要“跨年”,我说算了吧,跨了年,我好像就不再那么年轻了。
虽然并没有任何人来告诉我这一点,可这样的看法,如同那些迟早降落的渺茫一样,轻柔却是不离不弃地,握住了我的心。
还是一个人坐在写字台前,面对着满是污渍却无心擦拭的电脑屏幕,拧开几天前用八十张游戏奖票换来的矿泉水,目送着时间缓慢滑落,了无痕迹,也算是为自我的开脱。
击毙自己,不必到处搜寻手枪,或者祈祷命运的流弹,只消依赖于温热的躯体、纠缠于世界的疯狂、迷乱于万象的重华当中,就已经足够。
而当我把这一切安排停当,又突然在这新年之夜抽身而出的时候,环伺四周的,除了千万重的黑暗,就只剩下无论怎样疲惫和虚脱,也长驻眼窝的绝望。
这些天来,除了A片之外,也看了不少正规电影,虽然好像难得集中注意力一次性看完一部长片,却也咬着牙忘记后颈疼痛,伴随那些孤独的映画声响涉足不少漫长黑夜。
看片期间,我逐渐产生这样的想法:也许电影真的是更为先进的叙事或氛围营造形式,对于人物、形式感、情节、冲突、结构的组合与构架,远远比一个作家窝在家里鼓捣出的任何一部小说要来得复杂。
多种元素的重叠与矛盾,以及在拍摄与观影过程中那些无法调和的冲突,比之静态的视觉艺术或者文字作品,更接近于这个世界毫无头绪与逻辑的原貌。
就像深处人们内心的绝望,是的,原谅我总爱提到这位老朋友。
在我看过的所有文字里,无论怎样天花乱坠,所谓绝望和其他种种内心活动一样,都只是早已划定的情感疆界。
而有一部电影,《第二十五小时》,通过时空的延展和人物的外在变化,精确地描述了那样一个我深谙其味,却又无力诉说的败落世界。
关于整部电影,我想说的很多,首先我第一次知道了外国警察抓住了你犯罪,却不直接把你关进看守所,而是要体现人道主义放你一天假,让你第二天清早自行去报到。
还有作为单一民族国家的成员,又看惯了西方白种人的搔首弄姿,我实在无法接受片中主角女友那典型的苏丹-埃塞俄比亚人的外表。
即使有一个场景里她被设定为十八岁,还穿着格子呢短裙的校服坐在秋千上百无聊赖,这么齐备的要素,也无法在我空乏的头脑中幻化出一名福至心灵的LOLITA。
另外,我承认智力所限,或者是烂电影看得太多的缘故,对于这种叙事手法稍稍有点摆谱的片子,我无法不在第一次观看的时候产生很多误解,比如开始的时候竟然以为主角的两个朋友是坏蛋,正在谋划一项有害于他的罪恶活动。
而片中那条落难狗,是不是又在某种程度上隐喻着主角本身,我也看的是不甚了了。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甚至片中导演不无卖力的,对纽约这座奇怪的世界首都的悲剧情结的渲染也不那么重要。
重要的在于,我第一次在电影中找到这样贴合的共鸣,那种末日来临前,向你步步紧逼的——彻头彻尾,不可挽救的孤独。
面对庞大世界和匆匆人潮构成的铁般事实,深感自我的渺小与软弱。
以及最关键的,在这轮最毒的太阳还没升起之前,你已排除一切理智,认定自己会被烧成灰烬,这时所能做的,是在周遭路过的任何事物中间抓住什么,期望它能带你逃离,或者你能搭便车越界。
你已对不起,也不想要加入这现实生活,可你永远也没有那超人的力量,这时毁灭与放逐,就成了唯一的选择。
再也没有明天了,明天是属于别人的,而你只是不堪承受的,未曾谋面的重压与恐怖之下的齑粉。
那么逃开吧,你这被命运唾弃,却还以为在某一处能找得到怜悯的可怜虫。
去犯下那些匪夷所思的罪行,去败坏自己视若至宝的事物,所谓怯懦在这时最为真切,一旦生活出现不可弥合的裂痕,那就彻底毁坏、彻底夷灭,连同你苦心的经营或是一世的收藏。
当你已无可挽救,那就把你融化成汁的生活铸成另一柄尖刀,细细体味撕开咽喉的窒息,这种决绝的痛楚,就算只有一秒,你也会以为是永生的极乐。
至于以后,早就不是这样的人生所能够计算和掌控。
就像贩毒被查处,还有一个小时就得送上门去坐七年大牢的主角,彻底崩溃之后还能做什么?
恐惧是最后一刻才会排山倒海的巨兽,这时现实与想象的分野已不再清晰,而我内心与片中情绪场的烘托也终于抵达了一致:看着他瘫软在车厢里,漫无边际地幻想着洗心革面脱胎换骨的逃亡生涯,从最开始和老爸的惨然道别,到最后老情人竟然寻踪而至,重新开始世外桃源般的崭新人生。
屏幕前的我也终于不自觉讪笑片刻,如果不是被命运扼住了咽喉,怎会还有这样百转千回而终究柳暗花明的臆想。
逃,同时意味着勇敢和懦弱,意味着再也没有自信能承受接踵而至的现实之沉重。
当我想起那些瞬间,不断挣脱牢笼,也不断撕裂自己好不容易生长出的皮肤,我唯一足以自恃的,是尚觉年轻,哪怕前方云端和地狱两极颠簸。
至于代价,当时想来,不过咬一咬牙。
当所有人都在朝一个方向狂奔的时候,你嗤笑那是无谓的尽头,可有几分底气?
当你就此调转方向,去向你本不该奔赴的远方,你可曾想到你没有资格告别的,不仅是历年的温柔、沉淀的真切和转瞬之前还无限鲜活的过往。
那曾是你的名字和身体,灵魂和故乡,那些在暴雨旷野中纠缠生长的植物,那些就算是互相吞噬也不觉得满足的时光。
谁愿意残废的活着,所以任谁都有一手剪除回忆的利刃,你可以尽管逃开,逃开一万公里,一个纪元,你将永远生活在生活之外,那些早已湿透的引线,再也不会将你点燃,却是你呜咽在怕人的虚空之中时,唯一可供凭吊的镜框。
有一种力量,是你自己培育的仇敌,永不停息地蚕食着你的心脏,当你越来越无力,它竟然也变得有几分你爱人的模样,它冲你一笑,竟然同样能让你湿润眼眶。
在你终于老去之前,你永远体会不到一无所有的希望。
我知道情感都断裂了,笑声都枯萎了,只剩下与生俱来的丧心病狂,不时跳出来,指挥这场败落中的下一次夺路逃亡。
这时我把控制播放时间的滑动条拨来拨去,直到终于出现让我满足的,煞有介事的字样:“You forget your old life. You can’t come back. You can’t call. You can’t write. You never look back. You make a new life for yourself, and you live it. You live the life the way it should have been.”我觉得,这是一部关于绝望和逃离的电影,所以,也是一年之中我最喜欢的。
如果一天里真的有第25个小时,那么这多出来的一个小时所为何用?
是深入内心的反思,还是痛定思痛的赎罪,是抛开现实的幻想,还是充满希望的期待?
影片开始时,Edward Norton饰演的主人公开着豪华轿车游曳在纽约的夜色中,一时兴起地救了一只在街边奄奄一息却依然能朝着靠近的陌生人嚎叫的狗,因为他感觉出了它求生的欲望。
而影片结束时,坐在父亲老式吉普里的伤痕累累的他却只能无力的斜靠在座位上。
他又何尝不想被拯救,从而赎回一份本应是平淡的生活。
如果你人生中的一个选择,让你必须面对7年的牢狱生涯,且一切都已无可挽回。
那么,在你失去自由的最后一个24小时里,你会做些什么?
在那亦真亦幻的第25个小时里,你又会做些什么?
Edward Norton饰演一个生活在纽约的毒贩,因为东窗事发而要入狱7年。
本片要讲的就是他失去自由前的最后一天里发生的故事。
清晨,哈德逊河边,镜头由远及近缓缓地切入河边长椅上我们的主人公和那只黑白斑点狗。
一天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一人一狗走过破旧衰败的街道,回到他曾经就读的中学,却得知自己在校队的篮球助攻记录已经作古,而那可能是他生命中唯一引以为豪的一点辉煌。
还是一人一狗穿过华丽整洁的街道,回到家。
门前的石阶上坐着苦苦等待的女友,那个多年以前坐在公园里的秋千上,让他一见钟情的女孩。
事发前的甜蜜温情因为对女友告密的怀疑而化成今日的疏远冷漠,即便在搭档面前依然固执地为自己曾经的最爱辩解。
他去和经营小餐馆的父亲吃最后一顿晚餐。
二人的对话中透露了他的家庭背景和当初干起毒品生意的被迫无奈。
本应被安慰的他故作坚强地安慰着不断自责的父亲,而洗手间里,崩溃的他却是那样的不堪重负。
晚上和儿时的两个朋友在夜总会狂欢,享受这让他得到富贵同时让他失去自由的那份特权,却终于发现告密的人竟然是自己一直的搭档。
再次回到家中,把狗托付给朋友,将心中的愧疚倾诉给女友,然后去了却最后一桩心事。
又是清晨,又是河边,三人一狗的背影在镜头中由近而远。
因为担心着未来铁栏内暗无天日的生活,他恳求继而激怒自己儿时的挚友在入狱前把自己揍得鼻青脸肿以破相。
拱桥下一场打斗后,他在朋友撕心裂肺的哀号中踉跄的离去。
生活经常和人们开着这样那样的玩笑。
很多时候,我们迫于现实,不得不作出一些不情愿的选择。
也许当初你也曾挣扎,也许慢慢地你学会适应。
但若干年后的一天,现实会不会猛然间让你坠到谷底,感觉就像跟你开了一个荒谬绝伦的玩笑。
你突然发现,你并没有勇气承受昔日的选择带来的结果。
于是你绝望,无助,你丧失了所有对你无比熟悉一切的耐心和希望,就像Edward Norton在洗手间里对着镜子那段经典的内心独白。
绝望的他fuck了他生活中的每一个人,fuck了整个城市的一切。
可是到最后,他发现其实是自己抛弃了自己。
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那句话,“生活是铺天盖地的欲望,而我们是赤手空拳的孩子”。
太多的诱惑无时无刻不在勾引着我们走向那虚幻的峰顶,走向那坠落的一刻。
我们需要多少克制,多少责任,才能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在社会编制的法则里全身而退。
可能更多时候,是像jacob在夜总会的洗手间里吻完自己的学生后那样落荒而逃。
影片接近结尾时,Edward Norton坐在父亲的车上向监狱驶去,最后一次打量这个熟悉无比的街道,突然觉得自己曾诅咒过的每个人都是那么的亲切和蔼。
看着他和旁边公车上的小孩互相在车窗上划出自己的名字,一丝温暖霎时流过我的心田。
而结尾处父亲娓娓道来的生活,那个属于第25个小时的生活,都是浸在暖暖的色调里,和贯穿全片的冷色调形成鲜明的对比。
那是一种多么平凡却又美好的生活,一种曾经唾手可得却和自己擦肩而过的生活。
有那么一刻,我真的愿意相信这就是结局,但镜头一转,那张伤痕累累的脸将我们拉回残酷的现实。
这种一天一地的巨大反差凸现了那份悔恨,一切就差那么一点就成为可能。
也许,我们要记得的只是:在那第25个小时里,面对生命中的那许多个路口,选择自己能够承受的转弯,然后勇敢地向前。
如果你是爱德华·诺顿的超级粉丝,那么你一定不能错过这部电影,因为这部电影中大部分镜头几乎是诺顿的特写,而诺顿的表演一如既往的精彩,本片几乎靠爱德华·诺顿一人的表演来撑起,看了这部电影后我才觉得诺顿确实无愧于“表演天才”这个称呼,他是整部电影的灵魂,这部电影不管换什么大牌明星来演恐怕都没有人能像诺顿一般像是真正有主人公蒙蒂的灵魂一样在出演这部电影,这电影类型算是一般的剧情片,没有跌转起伏的结构和高潮部分,大部分的时间都用来刻画人物的面部表情以及他们的心理活动,就剧情而言显得太过冗长而且拖沓,而我却跟着诺顿的表演一起沉浸在这130分钟里享受着他的表演,就像13分钟一样快。
感觉斯派克李把很多想要表达的东西塞到这部电影里,希望能借用这部电影表达出来,但是可能就是这些东西太多了夹杂在一起而导致每一样的失去了那么点变得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所以让这部电影变得平稳甚至是平淡,不过依靠诺顿的演出和巴里佩珀和菲利普霍夫曼这两个神经质气息的演员,很好地和这部电影平稳的节奏融合。
影片一开始就采用黑色作为基调,包括后面的灯光色调都是暗色系为主,这点衬托了主人公蒙蒂入狱前的24的心情:忧郁、失落。
开始这段对话诺顿和克雷斯在争论这条狗究竟是普通的狗还是pitbull或者是bullpit……这段谈话显得特别幽默,而诺顿的表演也散发出他那种像是天生的表演家的气质,轻车熟路,驾驭着这个角色。
影片讲主人公蒙蒂入狱前的24个小时,之后他就要告别他的死党,女友,父亲开始长达7年的监狱生活,失去7年自由的最后24个小时将变得无比珍贵,他没有表现出太多沮丧,而是坦然面对现实,只是他最后24小时的所作所为将变得大不同,而蒙蒂此时内心肯定是既平静而又复杂的,他贩毒,将辛苦耕耘的人的钱不断纳入自己的钱包压榨他们,将面对自己的惩罚,他表现的心静如水。
他将要入狱失去长达七年的自由,却不知是谁出卖了他而愤慨,甚至觉得全世界都对不起他。
就是这些,这部电影最大看点,是主人公复杂的心理变化。
他想逃避他应有的惩罚而却觉得他有这个责任,无尽地遐想自己在西部远离尘世的简单生活后却笔直地开进了监狱……另外非常值得一提的是主角的两名死党的表演同样非常出彩亦是影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影片尾声的时候三人在公园大打出手,都却又不知为何如此而趴到地上痛哭流涕,这是非常的感人一幕。
看完电影在父亲最后几分钟的无尽想象的画面,和语气的煽动下,刹那间心里有一种难言的澎湃感。
电影还有一个大亮点,就是主人公在厕所把new york city的每一种他讨厌的人,讨厌的事情,甚至每一个类型的建筑都从头到尾狠狠地fuck了一遍。
过瘾不过诺顿那随和的眼神和温柔的声音配着这段还稍微有点押韵台词听也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①电影并没有过多批判贩毒者的罪行,而是讲述了主人公蒙迪在入狱前24小时的生活,在第25小时,他就将走入监牢。
②在他面前,并随着时间分秒流逝,一步步向他逼近。
在与父亲对谈的间隙,蒙迪在洗手间进行了一段与自己的对话。
在长达五分钟的“f**k everything”里,蒙迪辱骂了要钱的叫花子,开出租的锡克教徒,布莱顿海滩上的俄国人,贪污的警察,华尔街的经纪人等等。
最后,蒙迪把矛头指向了自己。
他说:“No.No.F**k you,Monty Brogan.You had it all,and you threw it away,you dumb f**k!”③在和镜中的自己对话之后,蒙迪慢慢觉醒。
他与挚友弗兰克吐露心声,“在我被查出来之前,我应该拿那些钱去找你,买股票,买国债。
那样的话,看着每分钱翻番,我们俩一起变富……我总是在想,我再挣一点就不干了,就一点,我越来越贪婪,然后就把自己给毁了。
” 他开始反思自我。
④在影片的最后十分钟,父亲开车载着蒙迪前往监狱。
车子启动时,蒙迪透过车窗看到了他辱骂过的所有人,那些人笑着看他离去。
蒙迪和他们和解,也和自己和解。
⑤ 影片拍摄于“9·11事件”发生后不久,巨大的恐慌感正萦绕在美国民众心中,即便到了今日仍然心有余悸,而这种对经济及政治的不安全感也映射在了片中角色的身上。
⑥
一开始还没意识到,frank家窗外的空地就是911的废墟。
他说:再撞一次我也不搬家。
2道冲天的蓝色光柱,那样巨大的幽灵。
到底想纪念什么呢?
有一天--也许人生彻底失控了--会油然而生荒诞的感觉。
一瞬间灵魂出窍,看自己的身体孤独机械的在世界上走走停停,就像看一部闷死人的电影。
没剧情也就罢了,连背景音乐都没有。
想起当年同桌的女生,如今居然去了华尔街,彻底两个世界。
她当年数学还不如我吧。
第一个陪我看电影的女生呢--虽然只是出于好心,帮我实现个夙愿...我的镜子上很干净,没有白色的单词。
自己也歇了吧。
很多人喜欢这部电影,是因为爱德华诺顿的表演出色,如果单就角色而言,主人公是罪有应得,试问一个毒贩人赃并获,被判7年徒刑有什么值得同情的,主人公跟他的两个朋友有什么可比性,人家一个是大学教师一个是成功的证券从业员,都是社会的精英,主人公就一个小混混,跟着黑帮混饭吃,栽了就老老实实坐牢去吧,人家女主角死心蹋地跟着他还怀疑是告密者,真是个有眼无珠的失败者。
活该进去反省一下人生。
最后忠告大家不要象主人公那样生活,要对自己负责,虽然人生有时候很无奈,不过活得精彩是重要的。
人生如此短暂,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跌跌撞撞神智不清,熬夜之后走回家的清晨,你只会想,我怎么就这样了life is a sad story不管你是华尔街上最牛的操盘手还是你聪明绝顶年幼失去母亲,面对这个人世牺牲掉某部分的自己只为了这一个单词,survive你怀疑爱情,可是怀疑也不会让你快乐当爱人在你怀中甜美入睡的时候你到底还想要什么just believe那些对别人的伤害,留给自己的却变本加厉我看你哭,坐在地上,像个孩子我也开始跟随起来每个人都有自己完整的生活,纠结自己的纠结怎么自私,怎么逃避,怎么后悔但是对不起,这就是你的命运绝顶聪明,因而随便敏感,随便脆弱当我看着你我知道,we are the same actually可以成为你的爱人,那就够了
一部精彩绝伦的斯派克电影,一样的台词井喷,通过诺顿的精湛演技表达出来,一样的尖锐深刻,一样的冗长纠结
人生如此短暂,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但离别时刻的好友,爱人,亲人,狗,以及爱恨交织的NYC不仍是那样隔着车玻璃却伸手可及吗?
最后十分钟还是不错。
Edward还是很演了几部烂片..
2.5 算是为回顾反省人生提供了一个足够多发挥空间的假设,但用尽了吃奶的劲掏心掏肺也没掏出啥深沉独特的东西来,那么多的种族符号纯粹是与主题无关的搏眼球。
精明的诺顿演的“白痴”。
“This life came so close to never happening"… 诺顿太适合那大段的台词了!! 结尾 结尾
男主犯罪了,24小时后就会被捕入狱,全片就围绕着入狱前这24小时展开,本来觉得平淡无奇,除了中间一长段Fuck的台词以外有些乏善可陈,可最后与所有人在乎的人告别后,他坐上老爹的车,父亲娓娓道来一段话,为他假设了另一种人生,一种存在于第25小时的人生,这个结尾太有力量,不仅点题,还告诉了你那24小时的平淡有多弥足珍贵,可惜犯了错,就要付出代价。这电影应该监狱中每个月放一遍。
呃,骂人的那段真TMD的爽,蓄了胡子的EdwardNorton有嗲帅的~~
那段fuck台词和最后一段很经典啊!永远的爱人诺顿!
一天之内的叙事加闪回,几个高大上镜头加牛逼配乐特起范儿。挺上档次的片儿,充满着虚无。
一个毒贩最后的24小时,这样的主题居然是部反思人生的电影,一段爱德华的自白真是骂遍所有现象。多角色多段叙事,就是为了把这24小时呈现出更不同的样子,再加上还有大特写镜头,都表现了导演对摄影的追求。最后父亲的一段假想拍摄,也更彰显主题,总体很散,但看完以后知道导演的目的,这样就够了 20181029
故事讲述的太拖沓太无聊太散漫,浪费了这些演员了。
如果你还有25个小时,就要进监狱,你会做些什么?生命自由的最后,你最想与谁一同度过?父母亲,爱人还是曾经的那些朋友。
A / 惊艳,原来还有这样的斯派克·李。一种以细碎的枝节性节奏感重写《美国往事》的决心。
影片观点很尖锐 情节也趋向极端 却也相应的非常深刻 在人生转折点的心态和态度发人深省 特别是Edward Norton的那一段RAP 精彩
怀疑此片又是“诺顿指手画脚”系列,强主角弱剧情的程度仅次于《X档案》。骂纽约3分钟,再用一分钟告别,比较作。入狱如送葬。除此之外意思不大
一直BB个不停,不知道讲了什么东西,这电影有什么意思!无聊至极!导演是煞笔!
是有一些戏剧张力,但不知为何让人觉得没什么必要。大费周章地讲了个我不太想在意的故事。
很平淡的剧情片。主角发泄时的独白有搏击俱乐部的影子;其他独白很有语感。独白是这个片里的亮点